第四章(1 / 2)

<h3>1</h3>

出走之前,我待在大姨家的庄园里避暑。她的领地并不很大,大约有一千英亩的耕地和草坪;庄园建筑颇具贵族气派,有着希腊式廊柱、宽敞的门廊、金属框架的高大屋顶和门前的大花园。马车穿过茂盛的槐树林驶进庄园,透过掩映的绿树丛,一幢白色廊柱、“士绅帝国”风格的庄园建筑展现在眼前,富丽堂皇……我每次到达时,都会为眼前的景色怦然心动;马车夫穿着威风凛凛的骑士盛装,悠然自得地高高坐在轿厢的前沿,驾驶着姨父精心饲养、彪悍健壮的骏马;庄园铺满了嫩绿的草坪,花园里玫瑰花盛开,在白色立柱的门廊两侧,是两道野葡萄藤构成的墙围,一家人和络绎不绝的宾客几乎每小时都在那里吃早餐、喝午茶或舒舒服服地坐在藤椅里打牌。我为有这样“显贵”的亲戚感到高兴;这幅欢乐的场景,向来人流露出安逸无忧的和平与富有。姨父是一位出色的庄园主,一家人靠着一千英亩领地的收入过着阔绰、舒适、社交广泛的生活。我经常情不自禁地想起庄园的房间,许多房间一字排成平行的两排:起居室设在有防雨檐的门廊一侧,掀起玻璃珠串成、一碰叮当脆响的门帘,客人走进空气清凉、光线朦胧的会客室,左右两侧是卧室、客房和餐厅;房子的后部也有一条设有许多房间的狭长走廊,沙龙厅里摆着黄色绸缎包面的家具,没有人记得有谁曾在那里待过;这里还有台球室、音乐沙龙和狩猎厅,狩猎厅里陈列着长矛、火枪、古代兵器和现代猎枪。家里的孩子们从早到晚都抱着猎枪反复擦拭,上油;子弹也是我们自制的,火药就像别人家里的烟丝在房子里撒得到处都是,子弹匣敞着放在抽屉里……庄园里的日子宁静而杂乱地流逝着。透过房间的大窗,可以从各个角度清楚地眺望园中葱茏茂盛的古树;夏天,我们经常在外面的花园里用早餐,在巨大的椴树下,离马蜂窝不远;这里的一切都气味芬芳,即使一连几周的喧哗也打搅不了这曲田园牧歌,尤其在夏季,大花园浓妆艳抹,争奇斗艳。我在乡村居住的头几个星期,给我留下了不真实的幸福记忆。那是在夏季,风和日丽,繁荣而肆意,时值暑假,好几个星期我都沉浸在儿童时代浪漫抒情的氛围里。即便如此,我在那个夏天还是感到焦躁不安;过不了多久,家人就会迫不得已地对我“严加管制”。我感到头顶的天空中乌云密布;后来,突然发生了许多出乎意料的事情。

大姨总共有三个孩子,两个小女儿和一个在乡村长大的儿子,他们对城市来的亲戚表现出毫无掩饰的惊讶和蔑视;那年夏天,我十四岁,我知道很多乡村孩子想都不可能想到的东西,但我不能把小麦跟大麦区分开,乡下的表姐弟非常瞧不起城里人的无知。我们整天扛着枪在附近玩耍,有一次,当我们在农田里行军,姨父的猎枪在我手里走了火,险些击中表弟的脑袋;男孩一步跨到我跟前,朝走火的方向点了点头;但是即便发生了这样的事故,我们也没太在意,在父母面前更是守口如瓶。几天之后,大概只有十岁、生性鲁莽、少言寡语的表弟端起猎枪冲他母亲瞄准,险些击中她的脑袋;现在我都不理解,当时到底发生了什么?是什么中止了这场死亡的悲剧;这些在乡村里抱着枪长大的孩子都很会用枪,肯定是命运的拯救,当他瞄准母亲脑袋的时候,在最后一刻出于神奇的本能抬高了枪口……“现在我让妈妈的脑袋开花!”他咧开嘴角顽皮地笑道,随后端起猎枪,扣动扳机,子弹出膛。子弹从大姨的头顶呼啸而过,射到墙上,一大块墙皮应声掉下,灰土四溅。后来,孩子们一口咬定(我们相信了这个无望的辩解,因为我们不敢相信会有别的可能),谁也不知道到底是谁在什么时候给猎枪上了子弹!在大姨家里,即使小孩子也算正式的猎人,家规里面严格规定,打猎后必须擦枪,假如谁把枪上着子弹挂回到墙上,那是不可想象的罪过,是严重违纪……不管究竟是怎么发生的,孩子向母亲开了枪。这是两桩不幸事件,我至今想起都毛骨悚然,很长时间我不再碰枪。男孩们受到惩戒,我们有段时间被禁止摸枪。虽然,那恐怖的瞬间已经过去,但惊悚和焦虑留在了我的神经里;田园牧歌一去不复返。我开始哀吟,感受到了危险。

在这几个星期里,有一段童年爱情的记忆和气味向我投来朦胧的晨光;女孩的面孔我已经记不清了,我只知道她大约与我同岁,我们接了吻。她穿着新洗过的、还带着肥皂味的棉质衣服,是一个活泼好动、一惊一乍的青春期少女。她给我留下记忆最深的是:在一天下午的光线下,我们俩走在麦茬地里——我已经二十年没再说过这个词了,当时我也是第一次听到——是的,在收割之后,我们走在麦茬地里,穿着薄底的凉鞋,女孩走在我的前头,她不时弯下腰,好像在地上寻找什么。天空阴暗,呈紫罗兰颜色,大概在下午三点左右,热风拂面,四周弥散着朦胧、不祥的光线,我嗅到甘草和泥土的味道,刚刚割好、随手堆成的草垛散发着轻微的尘土味——就在这个光线下,女孩突然朝我转身,将滚烫的小脸贴向我,用耳语的嗓音冲动地说了几个奇怪而紧张的字眼。这是第一次有人跟我说,她爱我。我为什么要讲这个呢?这也属于那几个星期我呼吸到的空气的一部分;或许我想再次唤醒那种兴奋的体验,重温生活中转瞬即逝的难得瞬间。过了很久之后我才重拾这段记忆,回味生活中那个令人晕眩的重要转折,看到那难得瞬间的反光;我看到了午后的阳光,看到热风将隔壁紫花苜蓿田淡紫色的草场吹得波浪起伏,我被幸福和紧张的情绪捕摄了,有一种不祥的预感:暴风雨马上就要到来,有什么马上就要结束,也许是永远结束……我们就这样肩并肩地走着,在滚烫的风里喊着烦躁不安、无法理解的话。我只知道她是镇上一位地主的孙女; 他们没有庄园,她的爷爷像是从旧日历上剪下的人物,或从《完美的养蜂人》中的某一章里走出来的,整天戴着一顶棕黄色的、饱受风吹雨淋的阔檐草帽在水果树间走来走去,在茅草棚里鼓弄这鼓弄那,用晾干的驴粪在蜂巢间烟……

希迪凯站在槐树林边向我们挥手。希迪凯是当地合唱团的女歌手,她的来历早已隐没在家族神话的迷雾里;她在大姨身边生活了几十年,肥胖、可怕的脸上长满了肉芽似的黑雀子,嘴唇干裂,集女管家和女伴的角色于一身;她从早到晚待在厨房的蒸汽里,煮水果,熏肉,但在家里她始终还是“合唱团女歌手”,一位误入家门、需要道歉的陌生人,但为什么要道歉?……上帝知道。我们回到家时,镇上的神父已经跟姨父一起坐在门廊上,那是一个非常古怪、生性傲慢、长了一副亚洲人面孔的匈牙利人,他上身前倾,塌鼻子几乎要碰到纸牌;放在桌下的冰匣里镇着酸葡萄酒和苏打水,他们在跟我夏日女玩伴的爷爷一起打牌,即使打牌,老人也不肯摘下那顶农夫本色的阔檐草帽……这位神父在镇上和家庭生活里扮演着让人不安的重要角色。他是一位颇具演员气质的人物,头发过早花白,在他被日光晒成古铜色的年轻的脸上,一双带着讥讽眼神、激情燃烧的黑色眸子炯炯有神;他有着多血质的不羁性格,大概是一位有创造力的人。那个时候,他就为农民做了许多事,站在老百姓一边,因此有不少人怕他并在主教跟前告他的状。在我有生以来第一次遇到这样令人痛不欲生的戏剧性时刻时,这些人都充当了龙套演员。

<h3>2</h3>

拨开迷雾,我对那次意外事件的具体细节,现在都记得很清楚。这个打击从天而降,完全把我击垮了;“情景”在大爆炸的惊愕中碎成了片片瓦砾,我后来一直都在疯狂搜寻。就在那一刻,在我周围逐日堆积、悄悄储藏了很多年的大量火药突然引爆了。

我开始扯破喉咙嘶声大喊,犹如一头受伤的野兽,使尽了全身的气力(当时我已经十四岁,是一个发育良好的健壮少年)朝一扇锁住的门猛撞。我的疯狂发作没能持续太久,我就变得精疲力竭。外面院子里没有人说话;我躺在地板上一动不动,之后,我开始在房间里踱来踱去;我对这几分钟记得非常清楚。随后,之前的情景又变得模糊,“感受”的记忆变得破碎不全,有一些瓦砾永远不会找到。我甚至不知道自己到底是怎么从房间里出去的。是有人开门放我走的?还是我从窗户爬出去的?……我只知道,我再也无法忍受了,我必须离开这里;我必须永远而无奈地从这里逃走,逃离这个家庭,远离我的这些亲戚;我万般无奈地这样思忖。我想,其实我很喜欢留在这儿,希望发生某种奇迹;但是我知道,奇迹并不存在,现在,我必须一个人孤独一生。我穿过花园,从容,镇定,一路上没碰到任何人;我心里很清楚,我脚下迈出的每一步,都将使我永远离开这个地方,不存在回来的路。或许,只存在虚假、强行的解决方式,这种方式能够逐渐让我找到生活的平衡并维持与家庭的关系。大多数人会为这种逃离痛苦不堪,但也有不少人较为幸运,较为顺畅。穿过花园时,我的内心已非常平静,仿佛清楚地知道,没人能有力量拦住我的去路;我怀着某种怪异的目的性,因为不是要去“什么地方”,而是想要离开这里,不惜代价,不顾后果。花园里空空荡荡,一家人不是钻进了果林,就是去看蜜蜂;我沿着国家公路往前走,大概上午十点钟,八月末,骄阳似火;麦田里已经收割完毕,脱粒机在离农田不远的地方轰鸣。我就这样走到了天黑。

我大踏步穿过了三座村庄,下午在一个村子里,曾有位年轻神父叫住我,他是镇上的神父,用狐疑的眼神打量我。我简单回答了他的提问,并跟他一起坐到神学院门前的一条长椅上,我们就这么坐了一会儿。他措辞小心地刨根问底,并打来一罐水让我喝。过了一会儿我站了起来,向他伸出手说,现在我得走了,因为我还“有事要做”。(后来他把我的情况告诉了宪兵。)他送我走到院子的栅栏前,并没挽留我,这有点出乎我的意料;我走出很远,都能感到他投在我后背的目光;我丝毫没有因为遇到了他并跟他聊了一会儿而感到不安,我在自己身上感到一股无人可以战胜的力量和平静。或许,那位神父在送我走时,他也给了我某种安全感;我想,他肯定惴惴不安地目送我很久,无奈地盯着我的背影沉默不语;他肯定没立即去找宪兵,而是过了很久,才到镇上的哨所说服他们派人追我。或许,我的样子在外人看来没什么可疑,一位绅士打扮的少年,没带行李地穿过村庄,因为要赶到哪里“有事要做”……我内心的平静,能够征服路遇的所有人;没有人问我这是去哪儿,也没有人问我从什么地方来,或为什么上路……晚上,我走进了森林。

离开姨父的庄园,我大约走了四十公里路,大步流星,时而奔跑。无论森林,还是黑夜,都没让我惧怕;任何恐怖之物跟白天发生的事情相比,都算不了什么。途中好像还下起了大雾,四周朦胧一片,我能看到景物,还能看到几个人影;我隐约听到一位家教的嗓音,看到父亲忧伤的面孔,还清晰地看到母亲——在很久很久以前——在阳台上跟我玩。那是在郊外的一栋别墅,有个角落专门为我布置成“诊所”,我是医生,在一张卡片上写有我的名字,字母干硬如刺。另一个记忆,是我患白喉后作为礼物得到的一本图画书;当时我已经三岁多,但笨嘴拙舌,寡言少语,家人很难从我嘴里抠出两个词,他们以为我成了弱智,心急如焚地鼓励我说话;患病后我躺在床上翻图画书,有一次我突然喊了出来:“可爱的小猴子在这儿呢!”又是我母亲,我永远的母亲:有一次她生了病,病愈之后,她带我一起去了巴尔特法;我已经过了四岁生日,母亲在客房里躺了一天,交给我一项“成年人的”任务,要我去买寄信的邮票;早上我在小溪旁买了一块甜点,感到那么快乐和自豪。有一次,我们去卡尔斯巴德,天气闷热,我们的旅馆客房在庭院那侧,窗户开向狭小的院落,窗户对面是一堵防火墙,于是,我决定以后哪儿也不去,因为家里的一切都比这里更漂亮,更好玩。还有一次,我跟父亲一起深夜回家,我怎么都睡不着觉,我躺在带铁栏的小床上,乳娘不知道跑哪儿去了,我在黑暗中等了好几个小时,大声哭泣,中了邪似的大声叫嚷:“猫和老虎会来的,你们谁也不管我!”就在这时,她在黑暗中俯身看我,脸色苍白……我一路听到的都是祖母的话,我搞不清自己怎么了,在哪里迷了路。我镇定地思索,仿佛朝着既定的方向;而我的目标只是,离开这里。假如一个人遇到了什么——我的意思是说,当一个人获知自己生活的真正方向,拐上一条永远不可能回来的崎岖小路——一切障碍都会迎刃而解。我心里清楚,这么走怎么都不可能走出去,漫无目的地游荡,早晚都会被人逮住,到时候自然会有办法;我对历险不感兴趣,我并不想去陌生之地;只是离开家后,我在途中恍悟,郊游的意义不过如此。现在,不管谁做什么都已无法挽回,决裂已经发生,事实上我自己也无力转变。在这种境况下,谁都拿叛逆者无可奈何,一路上没有人挡住我的去路,他们只是望着我的背影,闪到一旁给我让路,像是躲一个杀人狂。现在事后回想,那几小时的游荡是我一生中最漫长的远游。我在阴森的树林里平静地走着,好像对这里的路了如指掌,好像知道不会有危险,好像就是要来这儿,这里就是目的地。夜色明亮,空气潮热。后来,我遇到了几个烧炭工;不过当时我已在谵妄状态,不记得他们问没问我什么。我跟他们待在一起,直到宪兵找到我。

两位宪兵和姨父用马车把我拉回家;这位长者一声不吭地坐在车里,披着毛毯。他一路沉默,对我并没有声严厉色,但也没有安慰我。他们把我带进庄园的厨房,因为我不愿意进房间,不愿意见亲戚和表姐弟们。我在暖和的壁炉旁坐了很久,冷得打颤,用人们像巫师那样一声不响地在我周围走来走去。后来,我父亲来了,把我领走了。

<h3>3</h3>

在我的生活中并未发生过什么“重大事件”。假如许多年后我们回忆过去,查寻某个对我们命运具有决定性意义、起了不可逆转作用的瞬间,印证某次影响到我们日后生活的“亲历”或“意外”,在许多时候,我们只能找到些蛛丝马迹,甚至连蛛丝马迹都没有。没有别的“悲剧”,只有一个必须做出决定的时刻,决定你是否留在家里,是否留在一个个更广义、更宽泛的改头换面的“家”里,是否留在“阶层”、世界观或种族里。当你只身上路,你知道自己从现在开始将永远孤独,你是自由的,但你是所有人的猎物,只有你才能够救助自己……当我逃出家时,我十四岁;从那之后,我只会在法定节假日才回家探亲,只待很短时间。光阴是奇效的麻醉剂,有时候我甚至觉得,所有的创伤好像都愈合了。但是过了很久之后,过了十五年或二十年之后,它会出人意料、“毫无缘由”地突然复发,疼得令人难以忍受;之后再次麻痹,我们开始若无其事地谈别的话题。我很想把真相写下来。我是那么依赖于真相,就像一位病入膏肓的人离不开药物一样;真相也许会杀了我,也许能帮助我;事实上,我没有什么担心失去的东西。真相就是,我不能因为自己的心灵秉性和命运蹉跎而责难任何人。

痛苦体验加速了这个反叛的进程。反叛从十四岁时就在我身上爆发,之后一直持续到现在,周而复始地频频发作;我并且清楚,只要我活着,就永远会这样。我不属于任何人。我没有一个自己人,没有能在一起相处长久的朋友、女性朋友和亲戚,没有我能够跻身其中的人群、团体或阶层;在我的处世态度、生活方式和精神气质上,我是一个市民,但我不管到哪儿,都要比在市民们中间更快地找到良好的感觉;我生活在感觉缺少道德规范的无政府状态,又很难忍受这种状态。

创伤很早就已经发生,也许是我继承来的,从前生前世……有时我甚至这样想,也许在我体内泛滥着一个濒临灭绝阶层的无根性。

人们生活在混沌之中;有一天云开雾散,但光明已没有太大的帮助。为什么有人会在某一天出走,并且“毫无缘由”地出走,逃离殷实、安全的家庭,逃离温暖的小窝,逃离潮闷、甜蜜的藏身处和自己的归属,而那个归属从在母亲子宫里就已然开始,并从那时起始终呵护并掩护所有忠诚于它的人:在家庭中,在扩大到阶层或国家概念上的另一个更广义、更宽泛的“家庭”中。你只需要留在那儿,只要你不跨出那个魔法圈,就会从你的第一次心跳开始,有一双慈爱的大手喂你吃饭,帮你穿衣,替你担负责任,给你遮风避雨,一直到你的最后一次心跳……为什么有这么一种人,他们非要挣脱安全感,非要逃离对温顺的生命来说阳光普照、悠然舒适的桃花源呢?有一天上午,我逃离了姨父的庄园,不想让任何人——在任何地方、在任何人那里、在自己家里——再找到我。有时候我真的认为,或许这种生活状态是一种精神上的代价;或许这是“劳动”代价……世上没有东西可以不劳而获,即使这种作为创作氛围与前提条件的痛苦,也不会平白无故地从天而降。幸福也不会被无偿地赐予。作家的工作——无论质量如何——要求我们比普通人具有对生活更敏锐更警醒的心脏、神经和意识。没有挑三拣四,没有讨价还价——没有人能跟“狂热”讨价还价,这种狂热被别人称为“献身”,可被贴上各种可爱的标签;不管把它叫得多么赤裸,多么粗鲁,在我看来,它都是狂热……“幸福”的人不讨价还价;幸福的人就简简单单地享受幸福。我从来没被“幸福”诱惑过,从来没把它视为某种能够有条不紊地接近的生活目标;反之,我有一点蔑视它。毫无疑问,这种行为举止是病态的。只是,一个人很难“用明智的头脑”理解摆在面前的东西,很难理智地背弃生活“阳光的那面”,先是背弃家庭,而后背弃那个由家族团结打造而成的富裕、兴旺、温馨的生活群体;展现在我眼前的是一条康庄大道,我只需坐享其成,只需跟这个庞大的家族,跟这个与生俱来、我原本归属的阶层和睦相处……在生活的另一面,我肯定会有张写字台,会有比现在更舒适的家什、更幸福的日子,会有多么美好的亲情、财富和记忆等着我啊!但是有一天,我踏上了阿索德[128]的国家公路,这条路不通向任何地方。但有的时候我还是认为,或许这条路还是通向哪里。当我偶然地想到自己时,我能感觉到有少数者存在,感觉到我跟他们之间的亲属关系,感觉到他们的命运,即便散在天涯,他们也是属于我的。为什么有一天,我们会跟那个田园诗般祥和有序的庞大群体、阶层或社会进行决裂,并毫不理智地投身于毁灭性的冒险之中?……为什么一个人不能在地球上好好地活着?当然,当我沿着阿索德国家公路逃离家庭,在外流浪时(不仅逃离了直接或狭义上的家庭,还逃离了从种群、阶层等其他各种意义上界定的大家庭),我并未用这种富于诗意或演讲般的措辞表述这个问题,这个问题只是默默无声、充满惆怅地在我胸中响起。一直回响了二十年。我嘴里经常谈别的,但我无时无刻没有听到它。

有位作家曾这样劝导我,不满足和不安分是西方人讨厌的通病。有个女人曾告诉我说,这是“作家职业病”,不让精神追求者去享受另一种他本来能够得到的满足。也许,我是作家。这种逃离的欲望从那时候开始就伴随着我,在不同的年龄阶段在我身上爆发,炸毁我的生活框架,使我陷入丑闻之中,卷入痛苦、艰难的漩涡里。就这样,我后来逃脱了家人为我指定的职业;就这样,我一次又一次地逃离婚姻;就这样,我投身一次次的“冒险”,有时我又逃避冒险;就这样,我逃避情感关系,逃避友情;就这样,我在青年时代从一座城市逃到另一座城市,从已经熟悉、习惯了的气候,逃到他乡的陌生气候,直到这种永远没家的状态变成我的常态,我的神经系统适应了这种危机的处境,但又出于某种人为的“自律”,我最终开始工作……今天我仍旧这样过活,两列火车,两种逃跑,在两次“逃亡”之间;好像一个人永远不知道自己一觉醒来时,正走在内心深处哪条危机四伏的冒险路上。我习惯了这种状态。我的生活就是这样开始的。

<h3>4</h3>

家庭会议,决定了我的迁居;他们要把我送到布达佩斯上寄宿学校。所有人都赞成这个解决方案,只有我父亲反对。我自己坚持要走。我非常乐意离开家庭,我自然这样想象,我已跟家乡没有什么关系了……我父亲永远平静沉稳,他是家庭的牧羊人,即使在这种时候,他也想方设法地极力调节,试图恢复失衡了的家庭重心,但他最后伤感、绝望地意识到,有什么东西已经破碎,破碎的瓦砾已经失去了拼贴的意义。暑假结束前,我俩一起去了首都。

不管怎么说,我还是把什么人丢在了家乡:我童年时代一个柔情似水、充满同情心的人,一位朋友,也许他是我这一辈子得到过的唯一朋友。那是男孩间的第一次友谊,是一段多么纯洁、永远不可能重复、任何关系都无法弥补的历险啊!在后来的生活中,我再也未能获得那种我曾从童年友谊中获得过的感受。家人的忌妒心、荣誉感、价值观浸透到我的情感中,即使爱情的痛苦而热烈、多愁善感、虚幻失真的高烧状态,也不能像那段既无利益关系,也无客观目的、仅仅出于善良与真挚的罗曼司那样带给人平和与温暖,那是一段发生在两个男孩之间的友谊……谁也没有等待什么,甚至未曾期待忠诚。我们就怀着这样的情感,一起散步了许多年,就像在某种风和日丽、永远晴朗的气候里。我的第一位朋友是一个极其敏感、天性善良、内心纯净的男孩。在青少年的敏感期,这段友情始终伴随着我们俩;成年之后,我们的关系开始恶化,但那也是我故意为之,因为那种关系变成了负担。有一天,我无情无义地逃离了他。后来,在我们“分手”之后,也是他率先跟我握手言和;不管怎么说,他都是我唯一的挚友,直到他死去的最后一刻。英年早逝,他离世时刚满三十周岁。

德尼,他是一位“富家子弟”,但从不看重自己家族的声望。他的祖父母在附近租下一片土地,他父亲住在自家的房子里,并靠家产的利息生活。德尼是家中最小的孩子,是疲惫、年长的父母很晚才生下的儿子;或许对这个晚得不成体统的新生命,家里人并未抱太大的热情。德尼是一个胖墩墩、慢性子、眼神惶惑的男孩。我跟这个孩子交朋友,让我的家人觉得有些意外;不过他们并没有反对。在德尼身上,一切都与众不同,令人感到陌生和躁动不安。他的父亲脾气火暴,像《圣经》里刻画的老朽人物,一天到晚坐在窗前,用怀疑的眼神监视我们的友谊,从不跟我说一句话;即使我跟他打招呼,他也只用愤懑的嗓音咕噜一声。我认识德尼时,他母亲就已经去世了,母亲的位置被他的父亲、孩子们和一位女伴以及走马灯一样数不过来的女亲戚们占据。我的朋友是众多孩子中最小的一个,他在鳏夫身边孤独地长大,为父亲的财产感到羞耻,为老家伙总爱傲慢炫耀的富有感到羞耻。有一次,德尼用罕见的诚实和尖锐告诉我说,他们家不是“庄园主”,只是土地经营商,当时他还未满十四岁。

他是一个充满感染力的孩子,不仅聪明,而且有惊人的修养。当我连作业里的句子都不敢自己写时,德尼就已经写诗了……他爱读“现代”诗歌,是他第一次把陀思妥耶夫斯基的书塞到我手里;阅读时,他持有自己的观点并进行评论,非常鄙视我们同龄人喜好的那些娱乐。我们沉浸在文字里。我们俩由衷地对字母发誓,有一天我们会成为作家或诗人……我们并不是幻想这个,而是由于我俩的相识,在心里萌生出这样的想法。我总是认为德尼比我更聪明,更“货真价实”。假若有一天我告诉他,在我俩的交往中,我为自己想象力的“低下”感到痛苦,他听了肯定会吃惊,不过我从没跟他讲过。他是一个怪人,比我更有修养,更具原创思维。总之,跟我相比,他这个人要好得多,耐心得多,也更有男人味。相识后不久,我就对这位小伙伴感觉形影难分,在我看来,那是一种严肃的、令人敬重的关系;无论在学校还是在家,人们都能容忍我们,至少在开始的时候,大家耷拉下眼皮视而不见。后来他们意识到,德尼是我的“附体恶魔”;但那时我们俩已相互发誓,为了抵抗所有来自父母和学校的恐怖进攻,我们紧密结盟。

德尼在“文学世界”游刃自如,就像一位真正的作家;除了字母带给他的生活和满足之外,他一无所知。我们一起做文学游戏,就像同班的同学们玩警匪游戏……从某种角度讲,我们从来就不曾是文学爱好者。一个人如何成为作家?……我不知道。我不记得有过什么特别的“体验”促使我“下决心”当作家,他没给我灌输过作家观念,也没让我觉得自己在视觉、听觉和表达能力上有什么与众不同。当我意识到这点时,我已经开始写作了。我从来没有想过,用字母记录下自己的思想,会成为自我表达的另一种工具。我觉得,自己十四岁时就已跟现在的我一样是一位有经验的作家了;我的意思是说,虽然我不会写,但我感觉到了读书是我表达生命的一种可能,我对文学这种乐器高度敏感;或许出于天性,就跟今天一样,即便我被怀疑、教训和无数次尝试搞得晕头转向,有过不少失误,但我总是抱着职责、使命的信念投入工作,总是惶惑不安,自虐般不甘于现状,清醒地意识到自己能力的限度。我觉得,我和德尼一起选择的起点有一点高;我们一开始就读莎士比亚和陀思妥耶夫斯基;我们藐视一切不“纯”的文学……我们并不知道,也无从知道,文学不只是杰作的总和;我们一点都不谦虚,彼此之间也不,所以很快出现了分歧。德尼在他短暂的一生中,只写了短短的几行字,因为他什么都不敢开始,他对写作抱着宗教般的虔敬;当我稀里糊涂地开始给报纸写文章时,他不无忌妒地恳求我,就像一位僧侣恳求一位想要放弃信仰的同伴那样;后来,他不再搭理我……小时候我们玩“当作家”的游戏,并没有想到文章还可以有另外的写法。我现在觉得,我从刚一懂事起就为写作做准备,我从童年时代就开始工作,并不是完成一项任务,而是完成一件“大作”,即便这部作品并不完美,粗糙笨拙,充满劣质、多余的材料,但除了每次完成的任务之外,我努力把握整体,试图概观它的整体轮廓;但毫无疑问,“整体”始终隐在朦胧之中,无法看见……

德尼告诉我说,只可以用清晰的嗓音、喜庆的眼神开口说话。但是,我似乎直到今天,都被死亡的恐惧催促着,着急慌忙,开口就说。总之,他是那个沉默之人,在三十岁那年,在他想要开口之前。

<h3>5</h3>

父亲陪我去佩斯时,对我的态度非常好……在那些天里,他有目的、有意识地对我很好。我们投宿在布达的一家旅馆,十天后我才该去学校报到。我的勇气逐渐丧失,但即便如此,哪怕把天下的财宝都给我,也不能让我流露出一丝的惶恐。距离搬进学校、换上校服的日子越来越近,我牙齿打颤、满腹幽怨地等待那一时刻来临,仿佛要被关进监狱长期服刑。我们在城里走了一整天;佩斯既可怕又可恶,陌生得恐怖,大得无边无际,特别是那股“佩斯的味道”,简直让人难以忍受,喧嚣,喜庆,就像一出舞台剧,如虚如幻,很不真实……我觉得,我的家乡(像一座微缩模型)是“更真实”的城市;只是后来才得到验证,我的疑惑是对的。这座大城市给我的印象更多的是贫瘠和乏味。以前我曾到过佩斯,在一次考试之后,父母带我上来住了几日,走了走亲戚;就是在那回,我们亲眼目睹布莱里奥特用铁丝捆绑的飞行器在拉库什区上空飘过;但是,那次难得的飞行表演并未能让我感觉到震撼,反正我觉得那很自然,我说,我见识过更加神奇的事情……但在这种失落中,缺少浪荡不羁的青春期狂傲;我没敢跟任何人谈这个,在当时,包括“奇迹”在内,我觉得一切都“很自然”,至少我觉得走在地上的人跟飞在空中的人一样神奇。我脑子里装的都是文学,敏感而高傲;我猜想在世界的后面隐藏着比现实更复杂的奇迹……在那些时刻,在我十四岁时,或许我也跟大多数人一样,是一位诗人。

我跟父亲一起度过了几天刻意为之的慈爱日子,就像一个人在温情脉脉、非常人道的疯人院里可能体验到的几个瞬间。慈爱的高潮是我们俩坐在马车上跑了一整天,坐在胶皮车轮的出租小马车上,两耳听到的永远是车轮柔软、清晰的吱呀声,马蹄轻轻踏在用木桩铺成的安德拉什大街上;我从来没见过父亲如此雍容显贵,我根本不知道居然还会有这样的生活……即便如此,我还是为这种殷实的生活感到自罪;这种“自罪感”,好像我对什么人做了什么邪恶的事,即使当我活得很好时(我是多么想“好好地活着!”),这种感觉也不会消失,会始终伴随我的余生。我不太考虑生活的彼岸,我不能解释这种自罪感;孩子们都是天生的“有产阶级”,直到生活迫使他们戒掉无尽的欲求。我贪婪地享受着这种优雅闲适的新感受——当时正值和煦的秋日,我们每天中午都出门到城市公园的豪华饭店用午餐,那里的人都认识我父亲,侍者们更是百般殷勤,我是多么地为他自豪!——与此同时,我还是觉得内心焦虑,惴惴不安,在这种贵族的奢华中,我既没有绝对的安全感,也不觉得像在家里那么舒适……父亲对博物馆百逛不厌,他让我选择,我根据自己的兴趣选择了佩斯的全景画展。整个佩斯在噼啪燃烧,到处蒙着一层石灰,每个街角都建了房子;在巨大、幸福、富裕的帝都,到处都在盖宏伟的楼宇,伴着噼啪的烧石灰声,庞然巨厦拔地而起。这里的匆促和忙碌,透着一股生意的味道;在佩斯,我总是情不自禁地想起家乡那座精美的小城,想起那里文艺复兴风格的建筑,拱券式房屋。站在环路边杂乱无章、实用而呆板的居民楼前,我会感到心烦意乱,禁不住蒙羞地垂下眼帘……在倒数第二天下午,我和父亲去了“小马戏院”;我期待的是与众不同、可能有点出格的节目,但结果只有几只海狗和杂技演员登台,一位戴草帽、满月脸的大胖子唱了一句这样的歌词:“您看没看到布达佩斯的夜色?……”我当即感到有些鄙视。在佩斯,我始终要当“外地人”,从第一分钟开始,我就顽固地感觉自己是外地人,有意识地,带着一股羞恼的傲慢;这种感觉,即使今天在这座城市,有时也会突然袭来。

一天下午,我们坐进了出租车(当时城里已经开始跑第一批“的士”,它们像上足了发条的指针,吓人地在街上飞速蹦跳),我们驶向布达的寄宿学校。父亲一直陪我到最后一刻。我攥着他的手,哭了起来,毫无疑问,分手的时刻已经到来。办公室里,一位身穿黑色教袍的神父接待了我们,举手投足都带着官场的礼貌;这位神父主持这所寄宿学校,他是一位著名的青少年读物作家和经验丰富的教育家。从这幢高大建筑的会客室里,可以望见多瑙河和佩斯的一片灰屋顶的一角;房内的墙上挂着密密麻麻的相框,相框里摆放的都是社会名流和学校资助人的照片。我的名字被写进一本厚厚的名册里,校长礼貌地跟我父亲寒暄,随后用一个聪明、干练、和蔼的动作抓住我的胳膊,好像是在安慰我说:“嘿,别怕,不会那么疼的!”他打了一个含蓄的手势,表示现在是告别的时候了……父亲把我搂在怀里,我立即无措地举目四望,仿佛大难临头,已在劫难逃,他已经没有办法救助我了!我惊恐、诧异地望着他的背影……我环视了一下房间,黑衣神父已经坐回到写字台后,点燃一支烟,缓缓吐了一口,用不带感情色彩的礼貌语调说:“我了解你的一切。以后我会注意你的。”他这话里并没有威胁,而是宽慰。随后他伸手按了下桌铃,将我交给了一位学监。

我们三十五个人睡在一个房间里,两个年级的寄宿生在同一幢楼里学习、住宿,只在用餐时才聚在一起,在一个能容两百人的大饭堂里。我被编进了五、六年级;今天我都不知道因为什么——也许他们想以这种方式消灭“我的早熟”,要么就是,那位“了解我的一切”的神父想让我害怕他们?高大的寝室内有两排床铺,有一扇门通向盥洗室,那里有六七个水龙头和洗漱池;在大厅的尽头还有一扇门,从门后可以透过一个小窗口朝屋内窥视,在一盏蓝光的夜灯映照下,可以监视睡觉者的一举一动,值班的管理员睡着了……学监为我安排的床铺,夹在两个六年级大孩子中间;其中一位是帕普[129]的伯爵,另一位是佩斯州大庄园主的公子。年轻的学监把我带到集体工作室,告诉我哪张工作桌是我的,然后把我一个人丢下,扬长而去;偶尔有几名学员走来走去,扫地,拖地,收拾卫生,三天后我们就要参加圣灵节活动,在那三天里大家可以随心所欲,新生们可以不受作息时间制约在院里和教室里玩耍,了解这座大房子的秘密。我走进工作室,坐到指定给我的桌子前;那是一张有衬垫、装饰繁复的雕花木桌,抽屉上染有墨水的污迹,桌子离窗户很近,窗外正对的是眼看就要坍塌的楼房庭院和只有仆人们进出的走廊——在漫长的囚禁中,我不知道多少次眺望过那座摇摇欲坠的兵营!——这样的桌子在房间里摆有三十多张,排成军人的方阵;与其说是住宿学校,在我的记忆中更像是军营。我看不到任何彩色的斑点,连好看些的家具、适合插在乡下花瓶里的野花也没有;我在楼里穿行,每层都有两间教室和两间寝室;我在一间大厅里发现了一张台球桌,带栅栏门的橱柜里摆满书籍。没有人搭理我。“老生”们的脸上表情迟钝,带着青春期的颓唐,他们满腹戒心地观察我;失落、伤心的我,在他们眼里也许很可笑。是啊,半年后我也会变成他们那副样子,当新生入校时,我也会变得态度冷酷,脸上带着傲慢的淡漠。到处都弥漫着一股令人窒息的气味,就像是在医院里。我在寝室里找到我的包裹,于是把东西掏出来;走廊里有一排编有号码、可以上锁的狭窄立柜,每个橱柜里都塞了被褥,味道难闻,好像洒了消毒水,或是某种石碳酸。眼前的现实令人绝望,跟我想象的一模一样。我跟学员们在一起的每分每秒,心里都感到焦虑不堪。我坐到自己床上,坐在光线变暗的寝室里,一动不动地盯着窗户。在楼下花园内,有几名“老生”正在踢球,我听到军令似的喊号声。我心怀厌恶地看着陌生的床铺,怔怔地望着无情的人群,从现在开始,我不得不在他们中间生活,睡觉,思考,永远不会再有独处的瞬间……我打了一个冷颤。在昏暗的屋内,有个人一直在晃来晃去,站到我面前,他个子不高,身体羸弱,我看到一张苍白的面庞微微发光,有人用非常平静的抱歉语调说:“我是克莱斯;但今年我将做私教学生,因为我病得很重。”他用冰凉、柔软的手指握住我的手。

<h3>6</h3>

生活有时是友善的;在危机时刻,总会有一个个克莱斯站到我身边,他迟疑着送给我几句语调平淡的话。克莱斯在班里不属于理解力很强的孩子,大概跟我同岁。疾病有着某种古怪的优雅,仿佛疾病使他变得格外高贵……他已经是“大孩子们”的同学了,但他父母始终给他穿系带式、掐腰的丝绒衣服;他的手,他的脸,他的身体,他的四肢,都是那么不真实、不健康和细腻的洁白;请想象一下,与这种肤色相配的,是浅蓝色的眼睛、浅黄色的软发(用现在流行的说法是“铂金色”)和长长的睫毛。在总是一眨一眨、有点发炎的眼睑下缘,深褐色的雀斑十分醒目。他走路很慢,抬手的时候也小心翼翼,说话一板一眼,咬文嚼字,流露出生性的拘谨和多虑,让人联想到一件异常贵重的瓷器;我惴惴不安地拿眼角瞥它,担心自己坐下或走动时,一不小心会碰碎它……克莱斯是个数学迷和病秧子;我的意思是说,除了数学和疾病外,他对什么都不感兴趣;就他的兴趣而言,学校作业、孩子娱乐、周围环境和我们的玩具,一切都排在第二位。他患的是血友病,很容易出血;谈起疾病,他总是态度客观而专业,郑重其事,一板一眼,满嘴都是医学名词,像一位年轻医生谈论第三者的病症。他对什么都不感兴趣,只有血友病;偶尔提到文学,他知道左拉的长篇系列小说《卢贡—马卡尔家族》里有一位小主人公就患这种疾病;每天从早到晚,他都语气严肃、不带悲剧色彩、态度客观、格外热心地讲解血友病的症状、治疗方法和自己病情的严重程度。血友病将克莱斯跟全班人隔绝开来,日常的生活起居,他凭借自己的努力量力而行。他用那双总爱眨动、有点炎症的眼睛无比严肃地关注周围的一切。克莱斯从不匆忙,不惊慌失措;他在生死之间漫步,小心谨慎,深思熟虑,好像他有大把的时间,任何事情都来得及做。我后来意识到,他在第一天晚上对我的友好,并非出于温柔的同情心,而是出于某种含混不清、突然产生的情绪;他只是想找一位同伴,一位有理解力和求知欲的同伴,他想跟他讲述几个关于自己疾病的生动细节,这些细节他几乎全都讲过,但有几点新发现。他对自己疾病的长期观察,就像对待一个宇宙或人类的核心问题。这种客观上的自私,完全占据了他的整个生命。他用佯装出来的兴趣听我讲述我的怨艾和我的观点,就像一个成年人听孩子的抱怨。克莱斯以某种与众不同的、单向的端庄方式,在疾病中提早长成了“成年人”;关于生活他一无所知,但是却能跟死亡知根知底地和睦相处;他用一种慎虑的淡漠谈论毁灭,他那缓慢而单调的语气,就像谈论某个让他熟悉得生厌的话题。我始终未能完全弄清,数学——克莱斯感兴趣的另一个领域——跟他的疾病有着什么样的直接关联,一个是源于另一个的结果,疾病成了数学的前提条件,两者密不可分,至少是对克莱斯来说……有的时候我很怕他。不管怎样,在我的青少年时代,在寄宿学校里,他是第一个用人的声音跟我说话的人。

一两天之后,我明白了:我是这个社会无足轻重的贱民,我是排在最后几名的一个倒霉蛋,一钱不值,狗屁不是。我即使用从不懈怠的挣扎和随时随地的留心、谋算、龌龊和铤而走险,也可能只会一时半会儿地被别人忍受;对于平等,我连想都不敢想,我不属于他们中的一员……我在学校的第一个晚上,寝室里的“编制”满员,我们以军人的速度脱掉衣服,爬上铁床;学监踱步走到两排床铺的中间,扫了一眼那些不情愿地钻进被子、姿势僵硬、一动不动躺在床上的新学员——关上灯后,夜灯亮了,蓝色的灯泡照在三十五个孩子头上,我意识到,我被关进了笼子,在冷酷无情的监控下,如果我想活着出逃,怎么也得睁大眼睛……我意识到,家庭不再保护我,从今天开始,我不得不在“社会”上生活;这个“社会”,就是睡在我周围的这些不同寻常、散漫不羁、既可向善也可趋恶的个体生命,无论他们醒着还是睡着,白天还是晚上,每分钟都被一个高高在上、强大无比的意志所监视、敲打、警告、处罚、驯服。那天晚上,我一分钟都没睡着。我暗下决心,要动用自己的全部本领,小心,谨慎,但绝不投降。接下来是一段艰难时期,只有熬过这段漫长而痛苦的时光,我才能以苦涩的教训与痛楚为代价成功地实现我的计划。首先我必须学会的是,人与人之间毫无因由,甚至毫无目的地利用一切机会冷酷地相对;这种习性来自我们的天性,对此没什么好抱怨的。对新学员来说,开始了两种生活:一种是正式的、受到监督的、在上层权力的犀利目光下生活,这种生活相对放松,还可以忍受;另一种则是无影无形,隐蔽难测,由幼稚的利益、力量、突然冒出的邪恶以及亲善的能力构成的。这已不是“帮伙”式的幻梦生活,绝对不是,我一下子跳进了齐颈深的血与肉的“社会”沼泽——我们总生活在同谋之间,眼珠乱转的虚情假意,从不松懈的“卑躬求乞”,哪怕是在两个人之间;这种坚忍不拔的努力,实际上只是为了占据主导地位的造作表演,为了在罪犯之间加强亡命徒的威信,对于这种威信,即使再大胆的家伙也不敢违抗。敏感而复杂,总之,我从上等人家孩子的个人生活,一头跌落到“拳头法则”的世界里。很快,我学会了使用我的拳头。

<h3>7</h3>

当然,我忌妒克莱斯和血友病,忌妒他能够跟周围人保持距离,能够受人尊重地作为局外人生活在我们中间;他不住在学校宿舍,但是每天下午,他跟我们一起在教室里学习,而且学多长时间看他自己的情绪……我们其他的孩子,则像机器人一样生活、学习,像机器人一样睡觉、游戏。不管我考试考得如何,身上都像奴隶一样披着锁链。清晨,我们在盥洗室里站成一排洗漱,之后在学校小教堂里做弥撒,早餐后是半小时的“自由活动”,然后上课,洗手,在一个铺着油布桌巾、能容两百人的餐厅里吃午饭,一小时的游戏时间,在神父的看管下,三小时背书,一小时散步,七点半吃晚饭,之后有半小时的自由活动时间,最后在管理员的监督下脱衣上床……有时下午,我们成群结队地去博物馆参观,每个月可以去一次剧院;萨奇瓦伊[130],就是我在国家剧院里见到的,他在台上扮演李尔王,吓人地吼叫,眼珠乱转。我们像王子一样舒舒服服地坐在包厢内;学校很注意自己“尊贵”的名声,他们为我们购买国家剧院和大歌剧院底层包厢的戏票;我们穿着民族盛装,戴着白色手套坐在包厢里;抹着头油,一副绅士风度,看上去就像青年军官。平时,不管是在学校,还是出门上街,我们全都身穿制服,披着军官式的斗篷,上面点缀了一大堆金黄的饰穗,下穿黑色长裤,头戴有帽檐的军官帽,活像鲁道威卡军校[131]的士官生;星期天晚上,当我跟茹莉表姑一起沿着布达的街道往家走时,步兵们经常在黄昏的天光下向我们致意。在学校里我们也穿制服,俗称“小波兰服”,做得跟军服一样笔挺,让人觉得不自在,只是没有那么多金光闪闪的穗子罢了……穿着制服,我们也自觉很高贵,像陆军中尉那样潇洒帅气;我们蹩脚地敬礼,步兵们也迟疑不决地向我们致军礼;我们在裁缝那里定制了一顶“特殊”的帽子,就像军官们戴的大檐帽。

在这所学校,走读生也都经过挑选,住宿生里有不少都是大人物的孩子。不是来自贵族、名门,就是像我这样来自富裕的市民家庭。每天晚上,“吸烟室”(管理员允许五年级以上的孩子们在午餐和晚餐后吸烟)变成了元帅府,他们分别以勋爵、骑士、伯爵或帕普伯爵相称,挨个审查每个人的出身,连祖辈和曾祖辈也不放过;开始的时候我们都不谈别的,直到确定了每个人的头衔……从那之后,我们要严格遵守这个等级。我不难理解那位当屠夫的德热舅舅,还有当过军官、后来在咖啡馆里弹钢琴的埃尔诺舅舅,我自己也不喜欢这样的环境。当我列数了上百位家族前辈,我出乎意料地发现:在元帅府里,大家对我的“奥地利贵族身份”颇感兴趣,我因此得了一两分,社会地位有所好转。但即便如此,我也站在后台,站在群众之间。

在教室里,在最后一排的墙边,坐了一位神秘、内向的年轻人。我只知道他准备当神父。起初,我试图跟这位年长的(十六岁)男孩交朋友;但跟所有人一样,他对我一口拒绝。态度冷漠,甚至用惊诧、羞恼、讥讽的语调跟我说话。没有人对他有更详细的了解;教师和学监们也认为他是我们中间较懂事、较成熟的一位……他不跟任何一个男孩交朋友,他跟文学教员一起散步,在大花园里背着手,表情严肃,踱着老气横秋的步伐。即便如此,我还是被那个门窗紧闭的傲慢心灵所吸引。我感受到他内心的叛逆,这是一个永远的敌手。如果我跟他打招呼,他会礼貌地回敬,由上到下打量我一眼,然后身子一晃,闪到一旁。他就像法国小说里描写的一个固执、狡诈、充满野心的修道院院长;当时我还没有读过于连·索莱尔[132]的故事,后来当我翻开那本书时,字里行间都能看到那位少年朋友狡黠而聪颖的微笑……他孤独地生活在我们中间,就像一位成年人。在一个星期天的下午——噢,这些沉闷、空洞、令人烦躁的星期天下午!楼道里已空空荡荡,还是没有人来接我,整整一天,我坐在吸烟室的窗前望着佩斯的楼顶出神,天色已经逐渐变黑!——就在我这样发呆的时候,这个古怪的家伙出现了;当我意识到他正走近我时,他已经一声不响地在我背后站了好久;我回过头来,在昏暗的光线中辨认出他的脸,我下意识地向他伸过手,那是一个热情、友好的动作。他抽回手,开始哈哈大笑……他慢慢从昏暗的教室里退出去,退到门槛时,仍很不友善、充满讥讽、令人害怕地哈哈大笑,让我感到毛骨悚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