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2 / 2)

有“健康”的交友倾向的孩子们,一旦在家中受到鄙弃或伤害,会到社会群体中寻找避难所,以摆脱失落和孤独感;比方说,他们参加神学会,通过自我奋斗实现自己的社会野心,或者成立学生会。在我小的时候,还没有听说过“童子军”。这样看来,我不是一个有“健康”倾向的孩子;在社会上那些获得官方认可、作为“家庭补充”的集体里,在由学校正式组织、在法律监督下成立的青少年团体里,我都不堪忍受,无法找到自己的位置,我在精神上深受“帮伙”、恶童和残忍的自由团伙的吸引!这样的阶段,不知道在我后来的生活中重复过多少次!在我的婚姻和职业生涯里,相同的伤害让一个个遁词花样翻新。经过受伤的孤独时期,我焦渴、饥饿地寻觅人群,找到同伴;我努力跻身党派,跻身那些由世界观和精神力量团结到一起的思想和利益集团;但是最终我总是在这个或那个“帮伙”里找到避难所,在某个社会边缘,在某种动荡不安、缺少监督的社会领域,跟那些或许只通过共同体验的同盟捆绑到一起的家伙们结成亲戚……然而在我小的时候,我把手洗得干干净净,小心翼翼地坐到家里的餐桌旁,即使母亲锐利的眼睛也无法从我身上看出,我只是一位坐在他们中间、来自另一个世界的陌生客,我从某个古怪的盟会中回到家。我极力平衡着我生命中这个脆弱易伤的两面性,这就是生活。

<h3>6</h3>

八岁那年,我为了逃避家庭而加入了“帮伙”,从那之后,我再也找不到回家的路。“帮伙”首领是一个身材瘦长、健壮强悍、皮肤黝黑的少年,我清楚地记得他那张脸,那副肺痨病的眼神,那张由于发烧长满溃疡的嘴,那双疤痕遍布的手,那副嘶哑的嗓音,总之,我记得他所有的身体特征;只是他的名字我怎么也想不起来了;大概对他来说,叫什么名字最不重要。当然,他是“无产者”子弟;这位天生的革命者,永远都会让我意识到自己是“肥猫”[117]的崽子。在他灵活矫健的瘦小躯体里燃烧着野性的火焰;他就像烬火一样掉到我们中间,所到之处,一切都会殷殷燃烧。我很清楚自己不属于这个组成“帮伙”的孩子圈。他好像住在“胡什塔克”,那是城里的贫民区,吉卜赛人聚居区;我记得不是很清楚了,他好像不是吉卜赛人。有一天他溜进我们庭院,第二天他就高高在上,掌握了这幢公寓楼里居民、动物和没有灵魂之物的统治权。从来没有人知道他会在什么时候来;他会在一天里的任何时辰突然出现,随时可能在我们的窗根下吹响令人心惊肉跳、军令如山、不可抗拒的尖厉口哨声。孩子们从各家的门口溜出来朝着口哨声会合,扔掉手里的玩具,撂下正做的功课,从母亲们手心里和家庭教师身边逃走,气喘吁吁地朝着口哨声发出的方向狂奔。“帮伙”首领在地下室、顶楼、洗衣房的某个犄角旮旯处等着我们;他那衣衫破烂、光着脚板的男孩身影,他那眼神病弱、轮廓漂亮、肤色晦暗的面庞,他一举一动的优雅傲慢,他行无影去无踪的神秘,向整栋楼的孩子们施展了巫术。我必须承认,即使在三十年后,我都能感到当时身陷的那种着魔状态,我活在令人压抑的诱惑里。那种诱惑,从一位羸弱但仍充满勇敢和反抗精神的男孩体内向我涌流。我毫无抵抗地被那个殷殷燃烧、与大自然力量有亲缘关系的更强大的意志所降服。

仿佛听到哈梅林魔笛手[118]神奇的笛声,我们朝着那令人毛骨悚然的口哨声向我们的统治者汇集。要想逃出去并不容易,每时每刻,家里都有人看守我:母亲,家庭教师。在孩子房间的桌子上方,钉着一张字体歪斜的“日程表”,上面为八岁孩子的每个半小时都起了名字:起床,祷告,洗澡,早餐,散步和玩耍,上午茶和游戏;每天从早到晚,每分钟都有规定的内容。我母亲想要这样,她在我们身上不遗余力地实践她曾经的教育理论。我从家里逃出去,亵渎了“日程表”,我用完全自觉自愿的方式冲破了母亲在我们周围画下的、时刻监视我们的魔圈……可想而知,这是一种危险的行动……只要那魔法的哨声一响,我们立即冲出屋子——不仅是我,住在二层的玻璃制造商的儿子也逃出来,平时他也遭到严格看管,还有住在底层的无产者子弟,这栋公寓楼内所有隐秘、兴奋地组成这个小团伙的孩子们——有的时候,我们凑到一起只短短几分钟,我们就像地下的恋人,一听到指令,就在我们的帝国里飞奔,在地下室,在顶楼,或在玻璃圆顶的“伯利恒”光线昏暗的过道里。我们将他索要的礼物交给他——他一声不响地收纳贡品——我们谈好下次的碰面,然后气喘吁吁地跑回各自的房间,继续“玩耍”或学习,经常还要因为我们无人理解、难以解释的出逃而承受处罚。每天,我们随时随刻听候召唤;他凌驾于我们的身心之上;我们盲目顺从地听他的指令。

我们的统治者并不怎么有教养;有的时候,我们在他面前谈论的事情超出了他的知识范畴,他会木呆呆地盯着我们,那双好奇的眼睛里光泽暗淡,在他粗鲁而敏感的孩子的嘴角,浮现出一丝邪恶、怯懦、敌意的线条。但在家里,在有仆人伺候我们的漂亮房间内,我们的“另一半生活”格外烦人;尤其是,当我被迫跟玻璃制造商的儿子待在一起时,总要自虐般地仔细盘问,逐一供述。我们要讲自己吃了什么午饭,我们的父亲有多少衣服挣多少钱——钱的问题特别刺激我们的想象,我的统治者经常怂恿我在办公室下班后伺机溜进我父亲的工作室,看看律师的记事簿,当天总共有多少进账……那本又厚又大、羊皮封面、圣书一般的记事簿,总是翻开着摊在写字台上,办公室女秘书和候补律师将每天的业务登记在上面。记事簿里的数据总让我焦躁不安,里面记录的字里行间总让我感觉到自己家族的威信和富有;假如我在里面找到了四位数字,就会感到非常快乐……“信:两克罗那,咨询:十克罗那”,记事簿里这样记录。有的时候是我父亲干硬如刺、工整认真的笔迹,纸上记录了用钱量化的办公室日常的工作业绩。“今天我们挣了一百克罗那!”我向我的统治者报告,他用带有恶意的眼神和有些不大情愿流露的满足的微笑认真听着,享受着数字带来的微醺。

他并不聪明,但从他的身体里无时无刻不辐射出诱人狂热的个性魅力,不容抗拒地“感染”了我们这些可能比他更聪明、更有文化的孩子们。我们毫无抵抗地缴械投降,放弃了自己的学识和身份的优越。但是,有谁想到了反叛呢?……当他终于出现,我们快乐地站在他的周围;当他从楼里消失,没有人知道他住在哪儿,跟谁一起上课。我们为他偷家里的食物、母亲针线筐里的漂亮纽扣,我们把最好看的玻璃球献给他。他经常用一种讨价还价、呆滞残忍的微笑鼓励我们顺从,怂恿我们破坏法规;即便我们偶尔固执己见,出于胆小和逃避欲拒绝满足他的某种危险的愿望,但是最终我们仍会将他想要的东西拿给他。后来,在成年人的世界里,在我动荡不安的生活中,在所谓的政治中,我也多次遇到这类神秘出现,大多并不怎么有教养、修养和学养的“超自然人”,即使那些智力超群、谨慎小心、审时度势的人最终还是会放弃抵抗、悲喜交加地俯首顺从!在这种直接辐射到追随者身上的“意志”里,究竟有多少——到底有没有?——性的成分?我不知道。主流文学经常喜欢描写这类从天而降、遁入虚无的人物,他们突然现身于一个无意识的、对现实不满的人群中,播下革命的种子,有时只引发一阵运动的骚乱,激起我们心中的疑惑,使人意识到潜伏的危险,并且将众人凝聚到一起,之后有一天,他们给我们戴上工人帽,悄然无形地站到一边,在绞架上或传说里演完他们的角色。我对这类政治神话的人物故事总是抱着怀疑的眼光。但是在大世界的缩影里,在一个“平安无事”的小社会里,在我们的公寓楼内,在我的孩提时代,在我的童年伙伴中,我确实亲历过这类事情。

要知道,后来我刻意想要忘掉他的名字,因为这个懒散、腌臜、悲伤、粗野,但有着电流般刺激的感染力的“运动”小统帅,这个羞于在我们中间却渴望进入市民圈子、正因如此才咬牙切齿、残酷冷漠的“暴民”小领袖,对我的影响实在太大了……但我没能忘掉他垂下眼帘的样子;有的时候,他低下头,从半阖的眼皮下闪烁出多情的眼神,那么有人性,那么冷峻,那么饥渴,以至于让我毛骨悚然,一股冷气蹿遍全身。我们没有别的选择,他就是首领。我们在一起的借口是玩游戏。不管是毫无新意地玩球,玩纸牌,还是捉迷藏——在大院里的每个角落都可以藏身,夏天有热气蒸腾的锅炉、名声不佳的咖啡馆木桌和顶楼挂在晾衣绳上的帘子,包括孩子们家里,我们翻窗入室彼此寻找;黄昏时分,我们跟蝙蝠似的穿过昏暗的陌生房间,把毫无思想准备的女佣和靠弹钢琴做白日梦的玻璃制造商的可怜妻子吓得魂飞魄散——在玩游戏的借口背后,每位参与者都感觉到,我们在一起的意义并不在于玩球,而是另有别的更加隐秘、更加难言、更涉及个人的私事。很长时间我们都蒙骗自己,认为是集体游戏维系了这个“帮伙”。有一天我们必须明白,还有什么别的把我们捆绑在一起;游戏,没错,但那是一种完全特别、令人吃惊、棒得可怕、影响我们一生的游戏。

我不清楚那究竟是怎么发生的?谁挑的头?谁是玩那个新游戏的煽动者?我不敢断定新游戏的点子出自那个闯到我们中间的不速之客,那个躁动不安地在我们中间出没的小痞子。在我们每个人身上都存在这种倾向,在这个“帮伙”里没有谁的年龄超过十岁,这个主意不可能是成年人教的……有一天我们发现,我们在玩跟过去不同的另一种游戏。我们突然不再玩那些天天都玩的传统游戏,我们越来越看重那些说不出口的私事,因为跟我们借以交往的借口相比,是私事将我们绑在了一起。那个陌生男孩建议我们玩一种“新游戏”。我记得,我们玩了一段时间“马戏团”。不久前,马戏团巡演到我们城市,我们帮助他们支起油布帐篷,偷看马戏团排练场的秘密。我们在庭院中央画了一个圆圈,在圆圈里面撒上沙子,再从各自家中找出破被褥和熨衣板。有一天,我们的首领拎着一条真皮鞭出现了,那条鞭子很可能是他从哪辆停在大广场歇脚的马车上偷来的,他开始抡着皮鞭“驯化”我们。那小子站在圆圈中央,扮演马戏团团长,呼呼生风地挥舞鞭子,嘴里吆喝着可怕的指令;我们走马灯似的轮换着角色,一会儿装扮成马戏团的动物,一会儿饰演杂技演员,我们像狮子一样低声吼叫,张牙舞爪地迎接驯兽师的鞭挞,鞭梢一旦碰到我们的皮肤,我们会发出疼痛的哀号——马戏团团长毫不偷懒地频频挥臂,长长的皮鞭发出刺耳的呼啸——我们用花样翻新的节目逗观众开心,女仆们饶有兴味地趴在楼上厨房的窗口能看上个把小时。这个看上去天真的“马戏团”游戏颇受欢迎,家长们也没觉得有什么不妥。但这个游戏的意图和意味,连我们自己都不清楚,并不完全天真:其实这个游戏的实质是,我们遭到非同寻常的小统治者随心所欲的殴打,并且心甘情愿地忍受。从一开始就这样。

“马戏团”游戏的噪声很大,银行里的业务员抱怨这地狱一样的喧嚣,因此我们忍痛收场了。再者说,玻璃制造商的儿子生了病,平时他穿着母亲的一件短外套扮演斑马,马戏团团长站在圆圈里挥舞长鞭,将这只稀有的野兽驯得服服帖帖。由于不再玩“马戏团”,这帮人感到穷极无聊……我对那几天或那几周的记忆是如此清晰;当时是初秋,隔壁的院子里在打核桃,那株上百年的老核桃树枝繁叶茂,巨大的树冠从墙头伸出,给我们的庭院也撑起一片凉荫;我记得午后的光线,记得每个时辰的光影变化,我们站在庭院里,胳膊肘撑在晾衣架上,“我们很无聊”……没过几天,玻璃制造商的儿子病好了,没精打采,噘着嘴等待,一直等到有了新的刺激。那个陌生男孩又想出一个新游戏……

就这样,我们玩了好长时间!关于这段体验的记忆,我已经丧失了时间感。也许我们在一起只玩过两三次,也许断断续续达几个星期。记忆的细节融进了体验的火焰,那簇火焰至今仍在我眼前炽烈地燃烧,犹如地狱之火,可以烧掉一切,无论好与坏,教育和禁忌。我从这个地下的世界回到家里,吃完午饭和晚饭后,我像他们期望的那样合着双掌说:“赐予我食粮和饮料的……”话说回来,出于本能,我的言行举止无可挑剔,仿佛知道自己已经投身到一桩大事件里;我失去了乐园,但作为替代我得到一座地狱;我惊愕地猜想,不管怎么说这也是一种所得,而且并不是最后的补偿……但是有一天,那个陌生的男孩突然消失,再没有人听到过他的消息,我只是偶尔在梦里见到那张虽然野性但也甜美诱人、眼神里带着罪恶和闷热的欲望、嘴上有疤的邪恶而敏感的孩子面孔。我们茫然无措地留了下来,带着苦涩、痛楚的自罪感深深叹息,我们失去了那位充满激情,不知道犹疑、羞涩和自罪感的“帮伙”首领;接下来是一段唉声叹气的苦闷日子,我们不敢彼此对视,在我们那帮人里,恐怕至今都会有人未能摆脱那种游戏的自罪感。我肯定没有。

<h3>7</h3>

埃莱梅尔曾是我的柏拉图恋人,纯净的欲望,没有被肉体的接触所污染;他是罕见的漂亮男孩,真正的希腊美少年。蓝色的眼睛望着世界,金色的头发为他象牙白的肌肤增添了丰富的色调,他身材漂亮,比例和谐,动作轻盈,自然优雅,举手投足都透出一种骨子里的潇洒。也不知道因为什么,只要与他的视线碰撞,哪怕他只是抬一下手,都会让人对他生起一股折磨人的欲望。事实上,日后我可能只在骑士和高尚的造物身上又看到过这种高贵的“气质优雅”,这种肉体的性感和慵懒的自信,这种有的放矢的俊美和丰饶……我的爱是绝望的单相思;我蹩脚、谦卑的讨好未能打动这尊偶像——的确,他是被众人争抢的一尊偶像,埃莱梅尔实在太俊美了,我的许多同学和老师都无力挣脱他吸魂摄魄的魅力——我永远不会忘记,曾经有过几次,他将那并非刻意高傲、屈尊俯就般和蔼并略带不屑的微笑投向了我。我为什么这么想他呢?我想爱他。我想跟他手挽手地一起散步,告诉他我读了什么书,跟他一起放声大笑,当然是笑其他的人,我们忘掉身边的世界,同甘共苦,生死与共,我将自己的一切都交付给他,中午陪他回家,早晨去他家接他,下午一起学习,他来家里找我,我给他看我父亲的藏书,告诉他人类的起源和宇宙的奥秘,我吩咐女佣尤莉什卡给我们准备可口的午后茶点、罐头水果和奶香面包……我邀请过他好几次,但是他从没有来过!事实是,埃莱梅尔并不爱我,他不知道什么叫爱,我是另外一类人,是陌生、刻意、充满提防、脱离正轨的那类人。他偶尔投给我的不安、不屑的微笑,就是我们之间发生过的一切,有时他用尴尬不快的拒绝表情回应我的殷勤讨好。即便如此,我还是感激他的微笑给我留下的美好记忆。如果有谁对他讲话,他的脸会变得绯红可爱,自然的心灵无意中照亮那珍稀的身体;当他必须表态时,他会变得踌躇不决……他扬起眼睛,面色绯红,将他像中国人一样嫩黄、纤弱的手不好意思地伸向额头,撩开一绺金发,之后呆呆张着充血的嘴唇,用懵懂的眼神望着提问的对方,好像刚从永远的打盹中突然苏醒,就跟睡美人那样,睫毛忽闪忽闪。这种时候,我也会不好意思地扭过头,因为在这样的美少年面前,我自惭形秽。

埃莱梅尔不爱我,因为我身材敦实,小手短粗,有着从萨克森和摩尔瓦祖先那里遗传来的宽大脸庞和壮实体形。很自然,埃莱梅尔喜欢蒂哈梅尔。他们俩都出身于显贵家族。在蒂哈梅尔的作业本上,他将贵族的头衔写在家姓前头——难怪他们的父母会给他们起这种很像轻歌剧中人物的名字。埃莱梅尔和蒂哈梅尔形影不离,所有人都觉得再自然不过。蒂哈梅尔家过着奢华的生活,在市中心盖了一幢别墅,每年夏天都会举家去国外旅游,会带上长有雀斑、皮肤白皙的蒂哈梅尔一起去。令人羡慕的好日子以悲情告终,后来,蒂哈梅尔的父亲饮弹自杀。那时我们已经是上三年级的大孩子了。我们有一位僧侣教师特别喜欢蒂哈梅尔,他父亲的悲剧发生后,这位教师收养了男孩,用爱慕、猜疑的宠爱细心呵护。

必须要爱一个人,我惶然无措地从哪里获知了这个巨大秘密,可是,爱还不够吗?如果我们不想过度承受感情的痛苦,必须卑微地去爱……埃莱梅尔爱蒂哈梅尔就是这样,像一个女人爱上了女情敌,命运将两人抛进男人中间,即使忌妒彼此的成功,但出于某种女性的共鸣,两个人仍旧形影不离。埃莱梅尔是金发,蒂哈梅尔是棕发;埃莱梅尔穿英格兰绒的衣服,蒂哈梅尔穿黑灯芯绒的衣服;埃莱梅尔冷峻、漠然,蒂哈梅尔多情、娇媚。他们生活在我们中间,就像两个姑娘生活在小伙子们中间;假如蒂哈梅尔用衣着或发型征服了大家的心,埃莱梅尔就会在第二天用新的玩具、很贵很罕见的铅笔、新收集的稀罕邮票引起关注。他们在我童年神话的边缘地带隆重登场,沉溺于他们美好的关系,就像某种神奇的生灵,惊艳的林鸟,不食人间烟火,是躁动春情第一股旋流的耀眼人物。这种躁动的情感就是爱情。但是埃莱梅尔并不知道。

<h3>8</h3>

在我漫长、动荡的学生生涯里,在不同的学校里,曾教过我的老师大概数以百计;他们中间有几位是名副其实的教育家,他们能够或者想要赋予我的情感以形式,究竟谁给我留下了深刻的记忆?我惶惑不安地在挂有无数教师肖像的大厅里挑选。其中有一位是我家的友人,我从很小就认识他,关注他,是他为我洒的洗礼圣水。他目睹过婴儿的我、青春期少年的我和后来反叛的年轻的我,他近距离地观察过我成长的环境;二十年里,他每隔一天就会来我家做客,对家里潜伏的矛盾和复杂情况了如指掌。他是一位善人,心灵纯净。二十年里,他每隔一天来家里一趟,总在晚上十点,踩着钟声进门,走进我父亲的书房,坐到一把威尼斯风格的扶手椅里;无论冬寒夏暑,他都喝热柠檬水,不抽烟,不喝酒,因为他深受神经官能症——大多是幻想出来的——和疾病的折磨;但是,即使在这样亲密的关系中,他也可以保持自己的矜持和淡漠,他身上总有一股彬彬有礼的距离感和陌生感,好像并不是到一个知根知底的家庭里做客,而是每隔一晚都出门参加沙龙“聚会”……

在我的老师中,职业教师并不多;但是学校的风气都很好。在这所“天主教”学校里,僧侣教师们教导我看重自由与正义。在教派问题上,他们显得耐心和宽容。我从来没有听他们咒骂过新教是“异教”;然而后来,我在大城市的“天主教”中学,不止一次感觉到这类矛盾。学校的风气是自由主义,是迪阿克[119]、厄特沃什[120]类的自由主义。绝大多数教师是神职人员,不过教我们体育的是一位从大城市来的老先生,他自己就把这门副科看成孩子们的“休息时间”和“游戏机会”,课怎么上,全根据我们的兴趣。现在流行的那种可恨、乏味的“校长范儿”,过去主要用于注重体育教育的英国学校,在我们小时候不但不流行,甚至受到鄙夷和蔑视,在我们学校,连体育课都影响不了。体育课对孩子们来说,意味着精神上的解放,文化课的精神紧张、折磨人的义务和危险感在身心完全放松的蹦跳中倏然消解。从学校“人文主义”精神的意义上看,我们故意忽视,甚至有些轻视身体锻炼本身。体育课期间,那位教体育的老教师始终待在充满汗味、胶鞋味的体操房后一间窄小、昏暗的教师办公室里,在细筛子上晾着切成细丝、味道浓重的烟草,他自己也智睿、淡泊、满足地坐在浓密的烟瘴里,放任我们根据自己的兴趣上体育课。我们有两位教师都是大城市人,体育老师和美术老师;美术老师出于对当地某位名画家的景仰,喜欢画骏马和“整装待发的骑兵”。像他们这样离开首都跑到小城市来帮忙的民间教师为数不多。美术老师是一位亲切善良的“波希米亚”,当然是根据世纪初的词义;他喜欢佩戴斑点图案的“拉瓦利埃尔领花”,不太搭理我们,我们也不搭理他。我们其他的所有科目,都由神职人员担负。

日复一日,我们每天都要学一个小时的拉丁语;法语选修,想学的人才学;德语课从五年级才开始上;英语我们根本不学。在拉丁语课上我是好学生,解读拉丁语课文让我体验到真正的美,让我感受到无与伦比的快乐;我领悟到语言结构中的明义、逻辑与言简意赅,每个词都准确出奇,不可能造成任何误解,辅句在句子里不显得多余,不像野猪肉那样肥赘;我理解并喜欢拉丁语。我实在不爱学匈牙利“文学”;我们分析阅读《托尔迪》[121],由于语言基础还没学扎实,我无法听到诗句的乐声,感受不到词语的味道与滋味。历史课也显得空洞虚夸,不真实,刻意修饰,甚至说谎!令人费解的是何种复杂的体系竟把植物学、矿物学之类本该勾起人兴趣的科目教得那么令人生厌?是何种神奇的魔法能把简单、透明的几何学变成无法理解的抽象迷宫?为什么要把反映物理现象的定律说成记忆术般、人为操作的魔术表演?为什么在大多数的课上我们感到无聊?为什么我们感激那位一脸麻点、嗓音洪亮的数学教师?正因为他善于用平和、启发的语调,通俗易懂的词汇解释难度很大、看上去复杂的数学题,感觉是在讲一个笑话;他讲分数和正弦定理时,好像讲一位老熟人的奇闻逸事,就连脑子很笨的学生也会感到豁然开窍。有的时候,教师们像走马灯一样调换好几轮,才能碰到这样一位开天辟地的人物;假如这些另类者迟早被学校抓住私生活的小辫子扫地出门,或误入政治圈子,或“跳出”体制,或结婚成家,会有人觉得意外吗?……我们那位一脸麻点的数学教师也是这个结局,有一天,他脱下教袍,从这座城市搬走;后来还有两位年轻教师也这样走了,一位是才华横溢的文学课老师,他是个血气方刚、躁动不安、心高气傲的农村小伙儿,我们跟他相处得非常快活,可是后来,他为了一段昙花一现的爱情而丢下教职……在当时,这类“非常事件”会受到公众的严厉谴责;在战争期间,这样的“跳槽”发生得越来越频繁,年轻教师毅然决然地退出从小就培养、教育、供养他们的教会;当然,大城市的教育部门也会惩处这类“逃兵”,把他们调到外地,发配到市民学校。不过,这些稀罕、难得的“逃兵”作为教师留在了我的记忆里,让我时常想起。

罗兰菲·茹热娜[122]创建了一所寄宿学校,不遗余力地开展教育,但是学校始终顽固坚持一条广为人知的荒谬信念,不愿意招收才智出众的男孩入学。学员们必须穿统一的制服。那些傲慢自负、“信奉天主教的没落贵族子弟”,作为一个特殊阶层生活在我们当中。他们是没落了的上层阶级的孩子,我们要跟他们保持距离;无论在学校里,还是后来在州里或政府里,他们都受到特殊待遇。他们不付学费,大多数人免费食宿,课本和衣服也全免费,在学校里享受某种优先权。我们这些交学费的学生,没有任何的优先权,我们有点鄙视他们,也敬而远之。

<h3>9</h3>

海蒂阿姨教我弹钢琴,但没什么成效……的确,从来没有人问过我:我有没有兴趣学钢琴?不过,即使没有人问过,好人家的少爷学钢琴也是自然之事,因为音乐属于“日常修养”,因为钢琴就摆在客厅里,因为圣诞节和父母过生日时孩子们应该演音乐剧,因为埃尔诺有一次作为礼物寄给我们家一本名为《歌声》的歌曲集,因为音乐可以陶冶人的情性。由于上述原因,我每个星期要去海蒂阿姨家三次。这位年长的女士专教城里的市民后代弹钢琴,或许出于某种潜在的意志,她的耳朵提早聋了,很可能她再也不能忍受听音阶和指法练习了。海蒂阿姨家住道明会教堂的马路对面,在城中一个比例和谐的中世纪广场旁一套光线昏暗的底层公寓内;练谱子时,我们的手刚在琴键上摆错个位置,她就一眼“看”到……在最靠门口的那间屋里,海蒂阿姨的妹妹永远在往一个被大头针扎黑了的道具模特身上绷布料;姐妹俩都是老姑娘,又聋又老,就像土地。海蒂阿姨从每天上午九点开始,就穿着一身丧服似的装束坐到钢琴旁直至天黑,手里攥着指挥棒,耳朵根后夹着一支红铅笔,身板挺直,瘦似竹竿,好像吞了一把尺子;她聋着耳朵、目光刚毅地望着来人。有的学生也许只为能在父亲命名日那天弹马勒[123]《谁会想到这首歌?》的伴奏曲,但是感觉却像参加将会影响今后一生的重要考试……“准快板!”海蒂阿姨站在钢琴旁用惶惑的语调小声提醒,眼里噙着泪水,但是那时候我已经什么都听不见看不见了,两只脚使劲踹脚踏板,早就丢下了四手联弹的伴奏伙伴。“注意指法!”海蒂阿姨近乎哀求地小声说,因为我在音乐里添加了过多表演性的形体动作。海蒂阿姨是音乐老师;但在教钢琴时,跟旋律和学生对音乐的自我意识相比,她更注重礼仪和风度。四十年如一日,她教同样三四本谱子,教同样的“腕部训练”和指法训练。每堂课上,她用红铅笔毫不留情地修改“书面作业”,用各种不同的手段终于让我在八岁到十岁那两年成功地厌恶了音乐。我觉得,我的听力不错,但海蒂老师是个聋子,她对弟子的听力不感兴趣。这段钢琴教学的结果是,我的手指和手腕的姿势标准得无可挑剔,只是我永远不再学钢琴。

教了四十年钢琴,海蒂阿姨患上了空间感觉统合失调症——或许这是她聋着耳朵教音乐受到的惩罚,或许是她在钢琴旁僵直的站姿导致的眩晕,最终丧失了平衡感。她的视力也迅速变弱,对指法已经难以检查。钢琴课变成了噪音工厂,因为两位耳聋的老姑娘最后只能一无所知、无可奈何地忍受学生们花样翻新的调皮捣蛋。终于有一天,我父母也对音乐私教感到不满,把我送进城里的音乐学校。官办的市立音乐学校设在一栋摇摇欲坠、耗子横行、塞得满满登登的建筑里;在拱券式大厅内,同龄的学生们聚在一起,每星期两次,一位红鼻头的酒鬼老师指导我们囫囵吞枣地背下不知所云的“音乐理论”,练习我们老师创作的乐曲。这位老师倾心创作了不少这类题材的音乐作品,例如《船到了》和《林中的黎明》,在年终考试时,学生们表演他那年的新作。《林中的黎明》,至今都让我记起考试时的情景:我跟一位同学演奏四手联弹,我在高音区模仿林鸟的啼啭……不创作时,我们的音乐老师就酩酊大醉;如果既没喝醉,又不作曲,他就会跑到屋外去捉蝴蝶。他擅于将所有的癖好糅到一起:下午六点,我常看到他酒气熏天——在每堂课上,在他周围和钢琴腿边都会堆满葡萄酒瓶——灵魂出窍地带着漠然的微笑听学生们演奏他的作品《船到了》,一只手捏着一只品种罕见、刚刚捉到的蝴蝶,冲着煤气灯火焰的光亮,因为他喜欢看到自己的弟子们为斑纹如此美丽的昆虫着迷……他沉溺于内心的享受,是位乐观开朗的哲学家。有一天他生病了——用城里人的话说,“烈酒在他肚子里燃烧了”——我去生病的老师家里探望。他奄奄一息地躺在床上,裹着被子;在床边的一把扶手椅里,东倒西歪地堆着许多装满稀有蝴蝶的玻璃瓶。我很理解他,在这个世界上他没有亲人,只有装在瓶子里的这些蝴蝶;我非常难过地站在他床前,请他“保重身体”。他挥了一下疲惫的手小声说“这不重要”,本来我想反问他:这不重要,什么重要?……但在那个又酸又臭的单身汉家里,在那个固执任性的垂死者旁边,我犹豫不决地后退了半步。没过几天,他咽了气,我的音乐学习也就此放弃。不过,我至今还会弹那首旋律动听的《林中的黎明》,我能够栩栩如生地演奏百鸟争鸣,在高音区模仿林鸟悦耳的啼啭。

“小姐”在城里的社交界相当活跃。她像是从世纪末英国时尚杂志里走出来的人物,那时的英国女士们还戴着黑色的呢子礼帽骑自行车;“小姐”就是这样,有一回她骑自行车去了法国的里维埃拉[124]……除了我父亲聘请的那位喜欢喝酒、容易打盹的老师之外,“小姐”也教城里那些富裕人家学英文。她跟她父亲一起住在海尔纳德河畔一栋昏暗的公寓楼里。她父亲马德莫塞莱·克雷门汀先生是我们城里的法国文化传播者。这些颇有身份的西方客人,即使在战争期间也跟我们一起留在这儿;那位酗酒的英语教师在战争爆发后第二年移居佩斯,因为他的赛马瘾即使在战争中也未曾减弱。有一次他在奥拉格跑马场用英语破口大骂,闹出丑闻,因为他认定有一匹马被“安排”的位置不公正……市民家庭的孩子们理应弹钢琴,理应每个星期分别跟“小姐”和马德莫塞莱先生各练两小时的英语,理应找萨拉蒙教练上击剑课;击剑是崇尚体育的民族唯一能够达成共识的体育项目。在当时,只有平民百姓才在城外野草丛生、坑坑洼洼的空地上踢球。体操考试是一年中仅有的体育赛事,我们在那位老教师的率领下,身穿白色背心在操场上列队,在城里有头有脸的大人物们面前表演“自由体操”。当地的国防军乐队为我们演奏进行曲。我们放声高唱:

在高高的城墙上,

匈牙利国防军时刻警惕……

在一年一度的“鸟与树木日”,我们去哈莫尔森林里游玩。在那一天,我们应该“热爱大自然”。我们就是这样长大的,实际上,我们一辈子都这样成长。

<h3>10</h3>

我们这些市民的孩子懂得什么是“生活”?我们至少知道世界上有老爷,凡是好事都是老爷的;此外,世界上还生活着一群地位卑微、交不起学费、命运不济的穷人,我们应该善待他们……谨小慎微的教师们为小学一年级的孩子们编写了一本《字母发音与阅读》,翻开那本教材的第一页,就能看到两幅插图,解释“书写,老爷,哭泣”[125]这三个词的意思,说明老爷和百姓之间的区别:“老爷”戴着高筒礼帽,身穿休闲装,手揣在兜里,胳膊上挎着文明杖;在他旁边站着的一个穿裤衩的农民孩子正在“哭泣”,正用拳头使劲揉眼睛。这一切肯定事出有因……这就是我上学后看到的第一幅“看图说话”。我对图中表述的内容并不太理解,只是知道,老爷戴着高筒礼帽神气十足地散步,手里拎着文明杖,农民则由于某种原因难过地哭泣;不过,这幅画向我强调的内容,我能够看懂。

市民阶层通过行善表现他们的社会责任感。他们谈论穷人的口吻,就像谈论某个陌生、无助、必须予以救济的部落。有的时候,街上有人按门铃,女佣会说:“没事儿,来了个叫花子。”城里市民家庭的主妇们经常活跃于一家名为“免费牛奶”的慈善社团,热心组织诸如“圣安塔[126]面包”或“欧索娅[127]菜汤”的救济行动。每户市民家庭都有“自己救助的穷人”,他们领走平日的剩饭,圣诞节时,还能得到女主人亲手织的长袜。没有人真正为“穷人”操心,尽管他们生活在我们中间,我们对他们的生活和处境只是远远观望,就像看非洲人。为了解救那些生活窘困的异教民族,天主教徒应该为远征军募捐,回头让远征军为那些可怜人做洗礼,之后万事大吉。跟穷人说话要和颜悦色,要用“给你,可怜的人,拿着吧”这样的语气,像是跟病人或白痴说话。假如有乞丐按门铃,母亲有时会塞给我一枚硬币,让我递给乞讨者;虽然没有说出口,但从她的鼓励中我这样理解:穷人不咬人,只需小心对待。无论在学校,还是在家里,我接受的教育都是“贫穷不可耻”,跟穷人讲话要有礼貌,对待穷人要跟对待社会上的人一样,甚至应该安慰穷人,因为“贫穷不是他们的错”。这种“社会观”后来导致我在童年时代把穷人看成是残疾人。我猜测,世界上有很多穷人。

在世纪初富有的市民阶层,“穷人”和“富人”这两个词,并不像二十年后这样被故意用于激发人憎恨的口号;“老爷们”谈论穷人时的声调和态度,更倾向于垂下眼帘在自罪感中沉默。是啊,这样的现实真令人心痛,很可能这是上帝的安排,因为“世界有史以来就是这样”。没有人去想,在这个生活安逸、财富积累、自由主义思潮传播的市民阶层,“穷人”问题要比他们以为的严重得多,用行善的手段无法彻底解决……社会承认有帮助穷人养老的责任——当然不是所有的穷人,只是那些“有用的”穷人——把他们安置到济贫院。在那些可怕、酸臭、拥挤的房子里,住满了无助的老翁和市民家庭没有别的办法摆脱的女佣们;节日前后,我们和颜悦色地去济贫院看望老保姆,跟数以百计或瞎或聋的老乞丐一起挤在臭气熏天的公共活动室里……这个社会看上去太平无事,穷人们只要还有体力并能找到活干,他们可以工作;一旦陷入困境,可以得到施舍;只要他们曾是“有用的”穷人,可以到济贫院安度晚年。

孩子们对“社会”的感觉扭曲而逆反。所有的孩子都充满理想和虚荣,笃信绝对自我。我在童年时代,对穷人的生活处境也没怎么想过。我模糊地揣测,穷人之所以成为穷人,不是没有原因的,他们很有可能是自作自受,也许犯下了共同的罪孽,所以现在才遭到惩罚。有时我听到这样的议论,说穷人们懒惰,不爱干活儿,一有钱就酗酒。因此,我对穷人感到更多的是厌恶,一想到他们就心怀鄙视。假如有乞丐按门铃,我会毫不掩饰地用敌意的眼神盯着衣衫褴褛的人,心里猜想:他肯定是个懒骨头,所以才不顾廉耻地上门讨饭。没有,肯定没有人教过我“阶级憎恨”。成年人、家庭和学校对这个令人难堪、粗鄙、复杂的问题大多避而不谈。教育暗中扭曲了孩子们的思维,给他们信号,暗示他们不应该往那边看。从来没有人开诚布公地教过我,但我对“穷人”还是偷偷地怀有敌意。

我揣着自己的全部理想跟家庭紧紧拴在一起,家庭则带着全部的本能隶属于一个阶层。在这个阶层之外的人和利益,对我来说都不过是一些粗鄙之物,一些不成形、不明确的东西,一些垃圾。是的,即使在教堂里面,我也用这样的口吻跟穷人说话,像对一位病人,他该对自己的病承担责任,因为他没“照顾好”自己。

<h3>11</h3>

午饭之后,我跟家庭教师一起复习拉丁语,读几页历史,背几段《托尔迪》,或者划拉几篇匈牙利语作业。尽管我在笔记本里就“奥朗尼·雅诺什笔下的女性人物”密密麻麻写了三页,但我对奥朗尼·雅诺什依旧所知甚少,对女人根本就不了解,更不要说诗人想象中的女性人物了;之后,我练一小时钢琴,或字迹工整地将头一天课上马德莫塞莱·克雷门汀做的听写练习誊写一遍;假如下午还能剩下有阳光的一个小时,我要出门“散步”。这种规定的散步,要比在学校上课更令人生厌。不论春夏秋冬,我每天早晨都要六点半起床,七点钟必须参加弥撒,八点到下午一点听课;有的时候,下午也要去学校上美术、声乐或体育课。我们的作息时间被安排得那么紧张,就像在战争时期服军役。在每年的复活节和九月份,我们得到新衣裳。在圣灵降临的前几天,母亲到当地的廉价商店为我们选购新衣,虽然衣裳我不得不穿,但我从来不能苟同她的“实用眼光”。有一次,也是唯一的一次,她允许我根据自己的眼光买一双“我想穿的鞋”;午饭后,母亲递给我一张面值五十克罗那的钞票,当晚,我买回一双在我们城里所能找到的“最贵的鞋”:不是我们平时常穿的那种系扣的皮靴,而是一双明黄色、系带式、羚羊皮的公子哥鞋,总共花掉四十克罗那。母亲一看就气哭了;这双鞋成了能让家里人唠叨几年的话题,就连远房的亲戚们都摇头叹息,说我如果不赶快改好,“我以后不会有好结果”。的确,我自己也很着急,惶然无措地这样觉得,“我以后不会有好结果”;我努力在家里寻找自己的位置,弹琴,背书,忍受无聊。家规严厉,不可逾越,我们只能俯首帖耳,像蜂巢里的蜜蜂,被夹在六角房孔的蜡墙之间。终于有一天,这曲田园牧歌结束了。

有一天早晨,我离家出走。那年我十四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