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这太过分了,这件事太可疑了——他们在怪她,你要知道,梅森老太太告诉我,她长得很漂亮,在嫁给他以前有许多花花公子追求她。当然,他们说问题在于——他不得不和她结婚。我看着他,一面摇头一面说:“不,我不相信你。这件事有点蹊跷。这个说法站不住脚。听着,你别对我说你和那个女人生活了十八个月,却从未和她有任何关系。嗯,我了解你,”我说——你知道,我直直地盯着他的眼睛——“我了解你,我知道你根本不可能不接近她。你肯定碰过她,”我说,“除非你在墙上钻了个洞!”哎呀,他受不了了,他不敢面对我了,不得不把目光移开,你知道,而且不好意思地咧嘴笑了起来。
“嗯,好了,”我说,“你打算怎样处置这些旧文件呢?嗯,你肯定再也用不着了,”我说。“我实在看不出它们还有什么用。”“没错,”他说,“我一看见就讨厌。那不过是些牵挂和累赘罢了,我再也不想看到了。我要把它们烧掉。”
“好吧,”我说,“我也是这么想的,它们只会勾起你试图忘却的回忆。你应该把它们给烧了。”
“那我就把它们烧掉,”他说,“老天做证,我会的!”
“可不管怎么说,”我说。“正如我要说的,你知道,我对老太太。”梅森太太说。“可不管怎么说,他来你们家住的时候,你应该完全了解他的一切。嗯,梅森太太,你一定知道他和玛吉·埃菲德结过婚,又和她离了。当然,你肯定知道那件事。”我说。
“嗯,没错,”她说,“我想我们知道。”——她承认了。
“嗯,那么,我要告诉你这是怎么一回事。”她说——然后,当然,她讲述了这件事的经过:整件事都水落石出了。嗯,孩子,我跟你说,我想说这件事并不全是你爸爸的错。
嗯,我不想说丽迪雅的坏话——当然,我在认识他之前就认识丽迪雅了,她们刚到这儿来的时候她在书院街的拐角处开了一家女帽店,就是现在格林伍德酒店所在的地方。我想我真正拥有的第一家“铺面”就是从她手里买来的,把我整个冬天在扬西县教书挣来的钱全花掉了。当时,我一个月挣二十块钱,还包食宿。我跟你说:我当时觉得自己有钱了。哎呀,天哪,真的!我攒了很多钱,购置了我的第一份产业。我们结婚后,你爸爸就在广场南面的那个拐角处修了他的铺面,正好就在那儿,嗯,没错,我当时只有二十二岁,天哪!我当时觉得自己干了一番大事业,你要知道!就像鲍勃·巴顿上校和亚历山大老将军,以及其他所有人一样,我也是有产业的纳税人了(孩子啊,孩子!我们当时很穷,我们在战争期间受尽了苦,我想正是那些苦难激励着我,我想那就是我为什么对产业感兴趣的原因:我下定决心要有属于我自己的东西)。嗯,真的,我清楚地记得,当年接到第一份纳税账单——1.83美元的时候,根本就没有多余的钱,那时候一有钱就会花掉!天哪!我当时真够蠢的!唯恐他们把那块地收走,生怕在我赶到之前由县治安官做主给卖掉。
嗯,那么,我说,认识你爸爸之前我就认识丽迪雅了。你知道,当时她在东北角经营着那间女帽店,那是我从她手里买来的第一家“铺面”。它就在那儿,没错。嗯,孩子,我不想说丽迪雅的坏话:因为我知道她是个漂亮、诚实、勤快的女人,在遇到你爸爸之前,她过得很好。当然,她比他大十几岁,这就是问题所在,这就是症结所在,一点没错,这就是关键之处。当然,也不能全怪你爸爸:他到她们家干活的时候他才是个二十出头的小伙子,而丽迪雅当时已经三十六岁了。嗯,如果他带坏了别的小姑娘,那你责备他还情有可原,但是你要知道,丽迪雅已经老大不小了,她应该做得更好才对。当然,他当时很强壮,长得又帅,所有的女人都想追求他,但是她应该知道,像她那个年龄的女人更应该自重自爱——我要是干出那样的事,早就不活了!——她不仅追求他,而且还投怀送抱!嗯,当然!梅森老太太不也承认了吗?难道她没有对我说吗?“哦,丽迪雅!”她摇着头说,“丽迪雅!”你知道的,“她为他着了迷。”
之前,她一直是个体面正经的女人,在那儿经营着一家女帽店,你知道,深受镇上人的好评——当然,我想,人们都认为她是那种老处女,认为她可能会一直那样循规蹈矩。“哦,太糟糕了,”老太太说,“她从未让他安宁过片刻,她一直缠着他。”当然,事实就是如此。你了解你爸爸;俗话说得好,他是那种见色起心的人。仍然是那种老套的故事:不到一年,他就陷进去了,把自己搞得一团糟,那个女人有了孩子,说他毁了她,他不得不娶她。
嗯,他不知道该怎么办。他亲口告诉我的,你知道,他承认了:“我并不想娶她。我不爱她。”他说。嗯,他仔细地思考了一番,最后决定把她送到华盛顿去看病。所以他写信给吉尔:当然,吉尔和你玛丽婶婶那时候住在那里——那还是吉尔跟着他南下来之前的事了。吉尔当时在华盛顿做泥瓦匠,他们是兄弟,所以他知道他可以求靠他。
她就去了,是他送她去的,后来发生了什么事我就不知道了,吉尔从未说过,我也不想问,但是我估计事情应该是这样的:他们再次坐上了前往南方的火车,在东部的某个小镇下了车,列车长停住了车,协助吉尔扶她下了车,第二天,她又坐上火车回了家。嗯,公平地说,那个女人很勇敢。我想就是这么回事,一点不错。
嗯,当然,这件事被人发现了。人们都知道了,你爸爸只好娶了她。我想,当时镇上的人对他很气愤:你知道,他是一个北方佬。正如俗话说的,一个该死的北方佬,他在那儿糟蹋了他们的两个女人;当然,要是只有一个的话,那可能又另当别论了,但是我想两个就让他们受不了了。当时那件事对他来说太棘手了;他不得不离开。就是在那个时候他决定来阿尔塔蒙:当然丽迪雅有痨病,他觉得山里的空气可能会对她的身体有好处,我想他是怕他也得上痨病——他就一直和她住在一起,我猜他认为他从她那儿传染上了病。我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他看上去就像个死人,哦!骨瘦如柴,皮肤就和水手的一样,你知道,在经历过那么多折磨和烦恼后,我想。嗯,然后,丽迪雅就卖了她店里的库存——只有一点点余货了——然后关闭了商店,他送她和梅森老太太先行。你爸爸在那儿又多待了些时日,想把他石料铺的余货也清仓处理掉,以便多凑些钱,然后他也跟着来了。我最初就是这样认识他的:当时她在那个拐角处经营着那个女帽店,而他在广场的东面搭了个旧棚子做生意。那就是当时的情形,一点没错。
嗯,孩子,我要给你说一说那个女人,埃勒·比尔斯。直到那个时候,你听我说,直到他从雪梨搬到那儿,她和他根本没有丝毫关系。当然,她在那儿认识了他——她是,你要知道,是丽迪雅的哥哥约翰的老婆——但是,天哪!他们都太高贵了,你要知道,太高贵了,根本不会和你爸爸有任何关系,免得让一个普普通通的石匠使家族蒙羞。哦!当你爸爸使丽迪雅陷入这种麻烦时,他们当时很生气地讨论过这件事。他们不和他说话,也不想和他有什么关系:他们讨厌见到他,而他也恨他们。后来,不到六个月她就毫无自尊地跑到他们那儿去了。当然,她之所以去是因为她不得不去,我想:那个约翰·比尔斯是个一无是处的懒汉,他养不起她,所以她写信给丽迪雅和梅森老太太,然后她们就让她过来。你爸爸不知道她要来:她们没敢告诉他,她们想等她来了,事后再征得他的同意。事情是这样的:一天他回家来吃饭,她已经在那儿了——哦!那个漂亮的女人,她竟然浓妆艳抹打扮得花枝招展——这是留给他的第一印象。嗯,我猜那肯定勾起了他痛苦的回忆:他如此恨她,以至于都没有和她说话,他拿起帽子,转身就要离开,但是她走到他跟前——哦,戴着精致的软帽,留着兰特里[6]式的刘海,等等;她当时的发型就是那样的。她用胳膊抱住他,甜甜地说:“难道你都不吻一下我吗,威尔?”——哦!(我后来说)想一想!这个无赖!他当时就应该把她的脖子拧下来,那才大快人心!她说,“难道我们不能成为朋友吗,威尔?”——她那样矫揉造作一番后,竟然当着他老婆和岳母的面,对他甜言蜜语,搂搂抱抱。“难道我们就不能既往不咎吗?”她说,要他吻她,等等——“你真活该,”我说,“嗨,你这是活该,竟然这么蠢!像你这样蠢的男人遭到什么样的报应都不为过!”他也表示认同,承认自己很愚蠢,“你要知道:你说得对。”他说。她就是这样开始和他一起生活的。
这个埃勒·比尔斯是个小个子的黑白分明的女人:白皙的皮肤,一头乌发,一双黑黝黝的眼睛。她总是嗲声嗲气的,拖着长长的声音柔声细语地说话——好像没有睡醒似的。我对他说,我第一眼瞧见她就知道她不是什么好人:她是我见过的唯一的一个坏蛋,一个用魅力俘获、勾引男人的人。你知道,她会榨干他们的每一滴血。当然,她很漂亮,这一点并不能否认,她身材很好,肤如凝脂、毫无瑕疵。“嗯,是的,”后来当他开始吹嘘她有多漂亮的时候,我对他说,“嗯,没错,我也这样认为,这一点也不假,但是,”我说,“要是我们不动一根手指,不干一点活,我们所有人都会很漂亮。我们其他人也会看起来很动人,”我说,“如果我们不做饭,不洗衣服,不带孩子。”嗯,他当然承认这是事实,并说,“是的,你说得对。”
嗯,你想想!这个恶棍竟然在他老婆的眼皮子底下和他乱来,每天打扮得花枝招展前去勾引他,每天就只等他回家,而丽迪雅却在楼上的那间屋子里垂死挣扎着,每呼吸一下就会咳嗽,快要把肺给咳出来了,她对这一切心知肚明。哎呀,他承认这一点!他亲口说当初丽迪雅是如何对他说的——当然,那个可怜的人儿,她知道自己快死了,就对他说,“威尔,我不行了。我知道我对你再也没什么用了。我知道自己时日不多了。威尔,”她说,“你想去哪儿都行,想干什么都可以,”还说,“我不在乎,我快死了,但是威尔,”然后他说她就那样看着他,“有件事我不能容忍。在我自己的房子里!在我自己的房子里!”她说,“威尔,你别去招惹我嫂子了!”——哦!他直说了,承认了,你要知道,他说,“啊,天哪!我罪孽深重。我想,老天要是有眼的话,我肯定会受到惩罚的。”一个可怜的老太太干了所有的活,为全家人做饭,干杂活,而那个浓妆艳抹的小娼妇,只知道一天到晚躺在那里等着他,从不肯动一根手指头来帮帮她,哎呀,他们应该好好地惩罚她才对。
嗯,正如我所说,丽迪雅去世后,埃勒仍然在那儿生活着。她并没有搬走。当然,那时候他为她神魂颠倒,被她迷住了,你知道,他想让她留下来。就在那时候,约翰·比尔斯要来看她,我想他是搞清楚了实际情况,他知道了事情的原委,我想他肯定很生气,他再也忍不下去了。那时候,我一直认为他是个可怜的家伙:一个会对那样的事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让他的老婆胡来的人。但是,平心而论,我想他毕竟还是有点胆量。他失了业,然后去了田纳西州的约翰逊城,在那里他找了一份酒店店员的工作。然后他就给她写信,让她尽快过去。
嗯,她没有去。她写信告诉他她不爱他,再也不会和他一起生活了,说她会一直待在那儿。哦!她已经打定主意了,嗯,她想离婚,然后嫁给你爸爸——而且他也答应了,你要知道,他就像个傻瓜,在她身上大把大把地花钱,还给了她很多礼物,而那个可怜的老太太却像个奴隶似的辛苦劳作着,哭着央求她回到她本该待的地方——到她的丈夫身边去。但是她根本不讲理,根本说不动她。哦!她疯狂地爱着他,你要知道,死心塌地想要嫁给他。
嗯,约翰·比尔斯又给她写信,这一次他动了真格,他已经智穷力竭了。“现在你得马上决定要怎么办,”他写道,“我无法再忍下去了。你现在要想好你是自己来还是让我过去把你带回来,但是我希望你能明白,如果我过去把你从他那儿带走的话,我将做好一切准备,我会在临走前留下一具该死的北方军的尸体。”
嗯,她没有给他回信,我告诉你,唉,他果真来了。他坐着火车前来接她。哦!梅森老太太向我讲述的时候,她浑身都在颤抖,你要知道。“哦!我跟你说,伊丽莎,太可怕了。那时候她把自己锁在楼上,动都不肯动,而约翰口袋里装着一把子弹上了膛的手枪,在餐厅里走来走去,说,‘如果她在半小时内不准备动身离开的话,我就把他的脑浆打出来。’威尔吓得面无人色,”老太太说,“在前廊里走来走去,使劲地搓着手,而她待在楼上不肯跟约翰走。”
嗯,他们不知怎的就说服了她。我想她是明白了她非走不可,要不然就会出人命,然后她就跟他去了田纳西州——但是孩子啊!孩子!她恨死了,她不想走,她对这件事愤愤不平,她诅咒着他们所有的人。嗯,好了,这就是我嫁给他之前发生的所有事情。
后来,我们结婚后,她还是不断写信给他:信源源不断地寄来,直到最后我觉得我应该写信给约翰·比尔斯,把他老婆不轨的行为告诉他,说她给已婚男人写信,说他作为丈夫应该阻止她。嗯,后来,她又写了信,她在信中对他说,你知道,我从未见过这样的事。她对他说我给她丈夫写了信,并且狠狠地诅咒了他一番,她说:“早知道你要娶她,我就应该把我知道的一切都告诉她。你应该知道,如果我把我知道的事都告诉她,就没有哪个女人愿意嫁给你了。现在她嫁给你了,深得你欢心。所以不管我多么恨她,她所得的报应都比我希望的大得多。”
嗯,他把信拿回家,扔到我脸上:“给你,他妈的。”他骂道。“看你干的好事。嗯,我想告诉你,你现在之所以顶替了她在我家里的位置是因为她离开了我,所以你要知道,如果她没走,你就不可能在这儿——我希望你永远记住这一点!”
孩子啊!孩子!——我想我当时年轻气盛,听到他那样说话,我非常痛苦。我站起身,走到门廊里,我想走出去,当时就想离开他,离开那里,但是那时候,我正好怀着第一个孩子,而且天也下着雨,我闻到了花的清香,玫瑰、百合、金银花的香味,还有快熟了的葡萄的味儿。当时天也黑了,我能听见邻居们在自家的门廊里交谈的声音,我无处可去,我不能离开他。“老天爷呀!”我说,“我该怎么办?我该怎么办?”
嗯,然后,当然,正如我给你说过,他就去了安布罗斯·拉迪克的酒吧,喝得酩酊大醉,安布罗斯讲了他是如何想象自己又看见了丽迪雅,看见她怎样从坟里爬出来缠着他。“是啊,”我说,“或许他的罪孽还不够那么深重。”
“然后,”安布罗斯说,“这还不算什么,还不止这一件事。有一次他到这儿来,指着丹说他是个中国佬。”——你肯定记得那个大个子、黄皮肤、满脸痘痕的黑人丹,当然,我记得你爸爸一喝醉就认为丹是个中国佬。“嗨,真的,”安布罗斯说,“他指着丹说他是个中国佬,说他是某个人派来杀他的,诸如此类的胡话。‘他妈的!’他说,‘我知道你来这里想干什么,我要和你同归于尽,你他妈的!’他说,他真的是那样说的,你要知道,‘我要把你的心挖出来,’他说,噢,一面还大笑着。”安布罗斯说,“疯狂地笑着,让人毛骨悚然,然后,”他说,“他从餐厅的柜台上拿起一把切肉刀,在酒吧里四处追那个黑人。哎呀,太可怕了!”他说。“都快把那个可怜的黑鬼吓死了,”他说,“丹和他一点关系都没有,”他说,“你知道,丹从未伤害过任何人,嗨,我们不得不采取行动,所以我们把刀从他手里抢了过来,然后,”他说,“我试着和他说理。‘嗨,威尔,’我说,‘你怎么能这样对待丹呢?丹从未伤害过你。’我说。
“于是他说,‘他是个中国佬,我看见他就讨厌’——噢,你知道,他疯了,你根本没法和他讲道理。‘哎呀,不是的,他不是的。’我说。‘好了,威尔,你很清楚。’我说。‘你来这儿好几年了,’我说,‘你知道丹,你现在当然知道他不是中国佬。’我说。
“‘嗨,不,先森(生),甘特先森(生),’丹说,你知道黑人,他想说清楚,‘哎呀,你认识我的,’他说,‘我不丝(是)中国佬。’
“‘是的,他是,’他说,‘老天做证,我会杀了他。’
“‘嗨,威尔,’我说,‘他不是中国佬,此外,’我说,‘就算他是,你也不能为这个原因杀他呀。好了,请稍微理智些,’我说。‘中国佬和其他人一样,’我说。‘有一点是肯定的,老天让他们到这儿来是有原因的,’我说,‘都和其他人一样,否则他们就不会在这儿了。要杀了那样一个从未伤害过你的人是不对的,’我说,‘不能仅仅因为你认为他是个中国佬,是不是?’
“‘不,老天做证,’他说,‘因为他们是一群从地狱里逃出来的恶魔,他们喝了我的血,他们坐在那儿幸灾乐祸地看着我死。’他说。”
“他这样也不止一次,”安布罗斯·拉迪克说,“他一直都那样。”“什么!”我说——当然,你知道,我不能让安布罗斯晓得我知道这些事——“你的意思是说他以前就那样?”“很多次了,”他说,“我跟你说,真的很古怪:说不上是哪儿真的很奇怪,”他说,“他对中国佬一直不满,什么时候他曾和他们发生过矛盾。”
“不会,”我说,“你想错了。”我直直地看着他。“这辈子绝对不会。”我说。“嗨,你什么意思?”他问,然后,我跟你说,他神情怪异地看了我一眼。
“我不想多说,”我说,“有些事你不懂。”我说。“你有没有听他说过那样的话?”他问。
“是的。”我说。但我再没和他多说。
我本可以告诉他,但是我要好好了解一下,“我想我最好还是不说为好,”我告诉了你爸爸,他说,“是的,我很高兴你没有说:你做得很好。我很高兴你没多说。”“但是究竟怎么回事,伙计?是什么原因?”我试着要和他说理——孩子啊,孩子,他总是这样,那种深恶痛绝,那种仇恨——“你听着,甘特先生,你对他们那样反感肯定是有原因的。人们不可能无缘无故地产生那种心理:是不是他们有人伤害过你?你认识他们吗?”他摇了摇头,说,“不,我一辈子连一个也不认识,但是自从孩提时期我在巴尔的摩街头第一次见到了一个之后,我一看见他们就很讨厌。在旧金山,我从轮渡候船室里出来一眼看见的就是一个中国佬——那吓人的黄皮肤,”他说,“从那一刻起,我就不喜欢那个地方!但是我不知道是什么原因——皇天在上,我真的不知道!你想想就觉得很奇怪——除非,”他说,然后他看着我,“我可能早就认识他们,正如俗话所说,可能在前世,也可能在后世。”我直直地看着他:“不错,”我说,“我也是那样想的,让你一语道破了,一点没错。的确是那么回事,世上还从未发生过这种事。”然后他就看着我,我跟你说,唉,他脸上的表情很复杂。
是的!哎呀,过了好多年,你知道,就是义和团运动的时候,有一天他兴高采烈地回家报告了这个消息!“终于发生了,”他说,“就像我以前所预测的那样:水壶取水,日久必破。他们终于向中国宣战了,我要去当兵,老天做证,我要去!”哦,要奋起与他们作战,嗯,要撇下所有的事,撇下家人和生意,去那儿和他们打仗。“不行,你不能去!”我说,“你已经结婚了,孩子还嗷嗷待哺,你不能去。要是他们需要军人,就让别人去当志愿兵吧,你的责任在这里。况且,”我说,“他们决不会要你的。他们不会收你的,你太老了。他们需要年轻人。”
嗯,我想这句话刺伤了他,把他称为老年人使他很生气。他说,“我现在比大多数年轻人都强壮,因为我们生活在一个堕落的时代,要是你认为我比不上那些整天在台球场游荡、嘴角叼着香烟的无用傻瓜,还有那些可悲的、自甘堕落的人的话,那么便愿老天保佑你,老婆,因为你不辨是非,你就像一只渎巢的恶鸟!”他说,“我干的活比他们四个人干的都多!”
嗯,我不得不承认他说的是实话:当然,你爸爸是个很强壮的人。哎呀,老天!我曾听人们说过,他在自己的店铺前若无其事地抬着八百多磅的石块一端,而石块另一端的两个黑人则汗流浃背,挪都挪不动。“没错,”第一次我们把他送进霍普金斯医院时我就对韦德·艾略特医生说,“我要跟你说说我的看法。我认为,”——然后,当然,我告诉他,“嗯,我认为他的麻烦源自他那种不要命的做法。”——(“哎呀,你这究竟是在干什么,甘特先生,竟然那样不要命!首先你要知道那样做会拉伤你自己的,你让黑人那样做,那你得付工钱给他们。”“嗨,老天!”他说,“你知道我是不会让他们干活的,我要是靠这些黑人,那我会永远一事无成的!”)“就是这么回事,一点没错!”我对艾略特医生说,“他那样做是自讨苦吃。”“是的,”他说,“你说得对,我想你是对的。就是这么回事,”他说——“但是,你,”我说,“你要考虑你的家人,你不能去。”我立即表示反对,你知道的。当然,他承认我说得对,于是就让步了,但是,哦!孩子啊,孩子,你不知道当时的情形——加利福尼亚州,中国,任何一个地方!要是我由着他,他就会去。多怪的一个人。
老天!我从未见过如此喜欢流浪的人。我发誓,他就是一个流浪汉,一个居无定所的人——他就是那样的人,哦!加利福尼亚州,中国,任何地方——永远都想离开,如果我不嫁给他,他一分钱都攒不下。那时候杜鲁门从加利福尼亚州写信给他,就是那个坡费塞·杜鲁门,哎呀,没错!就是我给你说过的那两个杀人犯的岳父(就是在那晚我听到了警告,孩子:“二……二;二十……二十”), 埃德·米尔斯和劳伦斯·韦恩,他们娶了姐妹俩,就是杜鲁门的女儿,哎呀,没错!——但是,哦!那位学者绅士,你知道,他可不是杀人犯,我可以向你保证——哦!太优雅了,太优雅了,哦!太高尚了,你知道:他不会让血弄脏他的手,总是穿着最精致的阔棉布衫,漆皮鞋。他写信给他,让他去那儿。信上说,“老天慷慨地赐福于这个地方,”——哦,那个有教养的绅士,言语文雅地说,“来吧,这儿就是人间丰饶富足的人间仙境,而且,”他说,“还没被人发现。如果你现在就来,肯定会在十五年内发家致富的,”——他说——催着他快去,“把东西都卖了,把你所有的东西都卖了,尽快来吧。”“嗯!”我说,“他真的渴望你去那里,是不是?”“是的,”你爸爸说,“那是一个新的天地,老天做证,我要去。”然后有些担心地问,“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我没有回答,只是看着他。然后,我说:“他让你去,那你的老婆和孩子呢?他们怎么办呢?”我问。他说:“噢,这没什么问题。”你爸爸说。“他说你也带他们一起来,‘把东西马上卖掉,带着伊丽莎和孩子来吧。’”你爸爸说。“他就是那么说的,一点没错。”“我也是这样想的!我就是那样想的。”我说。“你这话什么意思?”他问。我看着他。我没有告诉他。
我本可以告诉他,但我不想让他担心。孩子!我没有告诉他,但我知道,我知道——那个人——嗯,孩子,我想跟你说——“我是来告别的,”他说——我跟你说,孩子,他脸上的表情很复杂——嗯!“哦!你要走我们感到很难过!”我说,“我们会想你的。”“是啊,”他说,他直直地看着我的眼睛——哦!那眼神,你知道,“我会想你们的!”他说这句话的时候直直地盯着我的眼睛。“好吧,那么,”我说,你知道我想避开那眼神,“我们也会想你的,甘特先生和我——我们都会想念你们的。那么,”我说,你知道我想哄他高兴,让他开心一些,“你到了那儿,可别把我们给忘了。我希望你会写信给我们。哎呀,对了,”我说,“我想知道,那儿是不是真如他们所说的那样,是个神奇的地方,你是不是真能在街上捡到金子,”我说。“嗯,对了,如果真的是那样一个地方,我也想在那儿生活——那我们或许会立刻整理行装,到那儿去的。”我说。“嗯,”他说,“希望你会来,那最好不过了。”我能明白,孩子,我跟你说——嗯,不错!当时——多年后你爸爸就到那儿去了一趟。(好了,孩子,那真是白费力气——他为什么要那样做?他为什么要去那儿?他为什么要白白花那钱?)“哦,”我说,“你见到坡费塞·杜鲁门了吗?”那是我问他的第一个问题,你要知道。“见到了,”他说,“我见过他了。”然后他一脸怪异的表情,我跟你说。“嗯,他怎么样,他在做什么?”当然,我想弄明白,你知道。我想听听他的新鲜经历。“啊,”你爸爸说,“什么?”他脸上的表情很复杂。“你知道我在那儿的时候,他只是一个劲地说你。嗨,”他说,“我想那个该死的老笨蛋爱上你了,皇天在上我真是这样想的。”哎呀,我什么话也没说,我不想让他担心,但是,孩子,我早就从他眼睛里看出来了,我知道,我知道!
我发誓!我从未见过像他那样四处流浪的人。啐!我想老阿曼达·史蒂文斯可能说得很对。她就是这么说的,你知道;当然,人们说她所有的儿子都参加内战了——她共有八个儿子,全都上战场了,唉!当然,所有人都为她送他们去参军前去向她表示祝贺,说她肯定很自豪诸如此类的话。“我谁都没有送!”她说,“他们都是在半夜偷偷地溜出去的,给我连声招呼也没打。如果我有办法,我会把他们抓回来,让他们待在这儿,他们应该待的地方,好帮我经营这块土地!”“对,”他们说,“但是你难道不以他们为豪吗?”他们问。“自豪?”她说,“哎呀,老天爷” ——当然,你要知道,阿曼达说话很粗鲁——“那有什么可自豪的?他们都是一个德行!我从没见过谁能在一个地方待上五分钟。哎呀!”她说,“他们的屁股上好像着了火。”她说。当然,一想到他们那样不声不响地偷偷溜出去,把她一个人留在家里守着那个农场,她就很生气。
但是,我告诉你,她的确是一个非凡的女人,活了八十七岁,直到去世时还精神矍铄,这是真的。她喜欢到处走动,你知道,她会在寒冬去救助病人,等等!当然,有人说她——嗯——嗯!怎么说来着?——我记得他们说,“噢,她当然没说过那样的话!你肯定搞错了。”我说——想一想吧——一个女人竟会那样说她自己的女儿——“真是没想到!”我说,哎呀,他们是这样说的,你知道,说她那个嫁给约翰·伯金的女儿克拉丽茜,就是那个我一直跟你提起的约翰·伯金,孩子,就是那个在我妈妈娘家被埃德·米尔斯杀死的你远房表兄,就是我说过的,你爸爸回到家里告诉我梅尔文·波特说了些什么的那天,我对他说:“他们绞死他了!他们残忍地杀了那个人,”我说,“一个有家有室、正直的人是永远不会伤害别人的,”我说,“那是我听过的最邪恶最冷血的谋杀了,绞死都算便宜了他们。”我说。人们都说克拉丽茜结婚七个月后就生下了孩子。嗯,这是真的,当然,没有人谴责那个姑娘,他们并不认为她做了什么坏事,但是她却像疯了一样号啕大哭。
“嗨,”医生说,“孩子安然无恙,没有什么问题,但是如果不想办法让这个姑娘停止哭泣,那这个孩子不久就会没妈的。”
“嗯,我能让她不哭,”阿曼达说,“或者知道她为什么哭泣。”因此她进了卧室,然后坐在那个姑娘旁边:“好了,你看着我,”她说,“你没有什么错,我再也受不了你这种愚蠢的行为了。”“噢,”姑娘说,“我快羞死了!我再也抬不起头了!”接着又哭了起来。“哎呀,怎么回事?”阿曼达问。“你究竟做了什么,”她问,“竟使你有了那样的想法?”“噢,”姑娘说,“我什么事也没做过,可是我的孩子早产了!”“哎呀,老天爷!”老太太毫无顾忌地说了句粗话,“你就是为这个烦恼吗?我还以为你很有头脑,决不会为这种事自寻烦恼呢。”她说。“噢,”那个姑娘说,“他们肯定会说我嫁给约翰前就不守规矩了!”“哎呀,老天,就让他们说去呗,”阿曼达说,“他们真要说你有什么办法?你就告诉他们屁股是你自己的,你想怎样干就怎样干!”她就是这么说的,你要知道,当然,人们都是这么说的。我向你爸爸说了这事,他说,“老天!你知道她肯定说不出那种话来的!”但是人们就是这样评说的。
嗯,我对他说:“你不能去。”我坚决反对,你知道的。他当然明白我是认真的,他不得不让步。正如我所说,他心里老在寻思着离开家到某个地方去,加利福尼亚州,中国——哎呀,真的,比如说!怎么说呢,只要他活着,他就无法摆脱对他们的反感。你要知道,过了很久,有一次——嗯,是的!你肯定记得,当时你和我们在一起——不,我记得我们在一起。那时你肯定上大学去了。就是在战争结束的前一年,我们都和他去了那儿——卢克和本恩——我跟你说,我总想起这件事,那个可怜的孩子:那时我们都认为甘特先生随时都会死去,而他却又活了五年,但是本恩——本恩却死了!我们从未想到竟会这样。我们从未想过死去的竟会是他,不到一年他就葬进了坟墓!想一想你爸爸的所作所为——他现在的处境,你知道,被可怕的癌症给搞垮了——老天!他是怎么忍受的!不断滋长的癌细胞一直折磨着他,并且扩散进了他的血液里。
韦德·艾略特医生对我说:“我不知道是什么让他撑下来的,”他说,“他上次离开的时候我想我再也见不到他了,”他说,“这的确是一个特例,我这一辈子还从未见过这种情况。”“哎呀,”我说,“你肯定有自己的看法,”我说。“像你这样一个为成千上万人看过病的医生肯定了解所有的症状和特征,”我说——“当然,你肯定有自己的想法,艾略特大夫,你如果真有的话,我想知道!他的家人有权知道,”我说,“我想知道最坏的结果。他还能活多久?”我问。我直直地看着他的眼睛。
嗯,他只是仰起头大笑着。“活多久!”他说,“哎呀,或许等我和你都进了坟墓,他还活得好好的。”他说,——嗯,我跟你说,他说得没错!那个人,他年富力强的时候长得很英俊。哎呀,我们都认为他是最后死的那个人。他们为伍德罗·威尔逊请来的这个医生……说他救过数千人的性命,然而等到他自己要死时他却救不了自己!他们竭尽全力来挽救他——就像俗话说的,我记得他们用尽了一切医学手段也无济于事!——你爸爸死了不到两年,先生,他就死了进了坟墓。我记得当时听到这个消息时我还对麦奎尔说,“唉,这也说明,”我说,“要是死期一到,什么也救不了你。……我不知道你是怎么想的,”我说,“不过,的确存在某种至上的力量,这一点毫无疑问,当它召唤我们时,”我说,“我们不得不走,所有人,医生也一样。”“是啊,”他说,“你说得很对。是有那样的力量存在,”他说,“我们对此一无所知,”——当时他还能活一年,喝酒喝到死,你知道,只是不停地为那个女人悲伤。当然,医院的那个黑人告诉卢克,说他晚上到那儿时喝得酩酊大醉,他得四肢并用地爬上楼梯,就像一只又大又老的笨熊,他说他每天早上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把他自己泡在一桶装有冰块的冷水桶里,说他不止一次看见他待在那里面,于是,他会把他扶上床。
“嗨,”艾略特说,“我再也不能佯装无所不知了。我不清楚是什么让他活了下来,”他说,“但是他却活着,我也不想做任何预测。他不是一个普通人,”他说,“他具有四个人的力量,”他说,“即使现在,我们所有人加起来都不及他有活力。”——当然,这话是事实:直到他死的时候他吃的一顿饭足以要了很多人的命。他要吃两打生蚝、一整只炸鸡、一个苹果派,喝两三壶咖啡。嗯,我不止一次见过他这么吃!还有各种各样的蔬菜,玉米棒子、红薯、青豆、菠菜,等等。当然,艾略特很诚实,他坦言自己无法一一列举。“无论如何,”他说,“我希望你能照顾他,直至他住进医院。我希望他来这里时一切准备得妥妥当当的,”他说,“而且你要提醒他恪守规矩。”“嗯,”我说,“我想他会很规矩的。他答应过,你知道,当然,我们也会竭尽全力。那么,”我问,“他吃什么好?我们是不是得给他限食?他能不能吃生蚝?”我问。哎呀,他笑着说,“听我说,我得说让病人吃那东西确实很不合适。”“哎呀,”我说,“你知道他最想吃那东西。他总是爱吃生蚝,”我说,“他经常想起他小时候带壳吃过整打生蚝的事。”“噢,那好吧,”韦德·艾略特笑着说,“那就让他吃吧。他决不会吃死的,”他说,“不过,听我说!”他说,然后他直直地看着我的眼睛,“我一点也不担心他吃什么,我更担心他喝的东西。嗯,”他说,“你得让他保持清醒。我可不希望他到这里来的时候还要人给他解酒。”他说。“你要吓唬他,”他说,“我了解你,你能做得到。好了,你跟他说,”他说,“如果他要再喝一杯酒的话,他就别想活着回家。告诉他这是我说的。”
嗯,我把韦德·艾略特说的话告诉了他。“你可以吃生蚝,”我说,“他说那没事,但是他说你要是再喝一滴酒,他们可能要把你装在棺材里送回去了。”“哎呀,老天!甘特夫人,”你爸爸说,“你知道以我现在的状况,我是再也喝不成酒了。如果有人给我酒喝,我就会把它从窗口扔出去。哎呀,一看见那东西我就会恶心!”嗯,他许了诺,当然,我想我们全都相信了他。
嗯,唉,还没过二十四小时他就又去大喝了一顿,凌晨两点回家时已经酩酊大醉了——我跟你说,我真的为那个女人感到难过。唉!当时我们都住在医院对面的巴雷特夫人家,一个善良的教徒,你知道,她常去教堂做礼拜,此外,她还要挣钱养活那个成了家的女儿,她的女婿常常在外面跟别的女人厮混——他深夜回来时会大吼大叫,他常去那种可以带女人回来的妓院。哎呀,当然,你要知道,他把房子里所有的人都吵醒了,他们都上来看发生了什么事,她哆哆嗦嗦地敲着房门,穿着睡衣,搓着手。“噢,甘特夫人,”她说,“你得让他安静下来,要不然他会毁了我,”她说,“让他出去,”她说,“我的房子里从未住过这样的人,”她说,“如果这件事传出去,我会丢尽脸面的。”——她的孩子,你知道,她有两个小男孩,她让他们上了房顶,他们就像猴子一样坐在上面,所有人都在大厅里窃窃私语。本恩当时一想到他竟然那样胡作非为就觉得很丢人。“老天作证,”他说,“他就是死了也毫不足惜。他那样胡来,我才不会在乎他死呢。”
嗯,我抓住了那瓶酒,我在他的口袋里找到了一个还剩三分之一烈酒的酒瓶。很快,他就开始央求着要喝一点。“不行,先生,”我说。“一滴也不行!好了,你听我说,”我说。“你是个病人,如果你总是这样子,你就不能活着回家了。”我说。嗯,他说他不在乎。“我现在想尽早解脱,”他说,“那样就没了折磨和痛苦。”哎呀,他不停地嚷着要喝酒,但是我们都没让他喝——反正我拿着酒瓶把酒倒了——最后他就去睡了。然后我就拿了他的衣服,把它们锁在我的箱子里,这样他就再也出不去了。
我们让他睡了。他一直睡到了次日上午十点钟。他醒来后好像没什么事,他不想吃早餐,说他感到恶心,但是我让他喝了一些巴雷特夫人给他拿来的热咖啡。她确实是个善良好心的基督徒,你爸爸告诉她他为自己的所作所为感到抱歉。嗯,我们想让他起床,和我们一起去,我们都没有吃早餐,我们打算去街上的一家小餐馆吃饭。“不了,”他说,“我不想起来,你们去吧。我希望你们去吃点东西。”他说。
嗯,我知道我把酒倒了他就没有酒喝了,而且我知道我把他的衣服都锁起来他就不会出去找酒喝了,所以我想我们就让他一个人待一小会儿也没关系。于是,我们就出去吃饭了,我们去了还不到一小时,我们回来时他又躺在床上喝酒了,嗯,他就像个疯子,嘴里还唱着歌。“哎呀,妈妈,”本恩说,“我想你给我们说过你把他的酒拿走并倒掉了。”“嗯,我真的倒了,”我说。“嗨,那他肯定还有酒,只是你没有找到。”他说。“有一点是肯定的,我们走后他喝了很多。”“哎呀,那么,”我说,“如果他有酒喝,那也是我们走后他才拿到的。我们走的时候那酒肯定不在他的房间里,”我说,“因为我上上下下彻底地搜查过那个地方了,你可以打包票那儿根本没有酒。”“嗨,那就是有人给他酒了,”本恩说,“我要找出是谁把酒给他的。我们去问问巴雷特夫人,看她是否看见有人来见他。”“嗯,好吧,”我说,“那就去问问吧。”
所以,我们都下了楼,问她有没有见过前来找他的人。“没有,”她说,“你们离开后,没有一个人踏进过这个房子,”她说,“我一直留神看会不会有事,”她说,“如果有人来我肯定知道。”“那就有些奇怪了,”我说,“我一定要搞清楚。孩子们,你们来,”我对卢克和本恩说,“我们一定要揭开这个谜团,弄清真相。”
嗯,我们重新上了楼,来到了他的房间,他在那儿,你要知道——这一点看得真真切切——我们在楼下的时候他又有酒喝了。他喝得烂醉如泥。我走过去说:“喂,”我问,“你喝的酒是从哪里弄来的,我想知道是谁给你酒的。”“哎呀,谁?我?”他醉醺醺地说,“嗨,宝贝,”他说,“你了解我,我一滴也不喝了。”他说——想要抱住亲我,你知道,他就是那副德行。哎呀,我们又找了起来,我和孩子们,我们上上下下搜遍了那个地方,但是没有用——当然那儿什么也没有,要不然我们肯定能找见。
嗯,我要好好想一想,突然我想起来了——我不知道为什么自己以前从未想到过——“来吧,孩子们,”我对孩子们说,给他们挤了挤眼睛,你知道,“来吧,我们到楼下看看风景去。甘特先生,我们大概一小时左右回来,”我说,“等我们回来你要准备好,”我说,“我们三点要带你去医院。”
嗯,那正合他意,那正是他所想要的,他说,“好的,你们去吧。”——当然,他想一个人待着,这样他就能喝更多的酒了。于是,我们离开了他,我们直接来到楼下我的房间,我和孩子们走进屋子,轻轻地关上房门。“哎呀,妈妈,”卢克说,“你在说什么呀?我们不能去闹市,不能把他一个人留下喝酒。不行,”他说,“他能在其他地方找到酒喝,我觉得如果我们待在那儿看着他,他就不会再喝了。”他说。“不行,”我说,“你等等。”“为什么,”他说,“你什么意思?”“哎呀,你难道不明白?”我说——啐!当时——想到我以前从未想到那一点都快气疯了,那个从南卡罗来纳州塞内卡来的可怜的老酒鬼格斯·托利,他曾在我们屋子前面停下来过——他就住在那里,他的房间就在你爸爸的隔壁,正等着入住霍普金斯医院呢。他和你爸爸患的是同一种病,那时候他们两人一起躺在那里畅怀痛饮——“就是那个讨厌的老格斯·托利,”我说,“就是他给的酒。”“嗨,他妈的,”卢克说,“我去把他的脖子给拧下来,”他朝门口走去。“不行,你不能去,”我说,“你等一等。我来收拾他。”
嗯,我们等着,果然,还没过五分钟你爸爸的门就轻轻地开了,他蹑手蹑脚地走进过道里,接着,我们听见他开始敲格斯·托利的房门了。嗯,我们听见格斯·托利说,“他们走了吗?”我们又等了一会儿,听见门关上了,然后我们就动身了。我直接上去敲门,格斯·托利立刻问道:“是谁?”“你开门,”我说,“然后就知道了。”“嗨,甘特夫人,”他说,“是你吗?哎呀,我以为你们都去了市里,”他说,“哎呀,这下你没有被骗倒?”我说,“甘特先生在这儿吧?”他开始支吾起来,探出他那个布满疣子、颇像泡菜一样的鼻子,“我们刚刚聊了一会儿。”他说。“是吗?”我说,“我怎么觉得你们在干别的事呢。如果只是聊聊天,”我说,“那么这种聊天几乎让人难以呼吸,让人无法接近啊。”哦!你知道,那种黑麦酒的臭味,简直太冲了。“嗯,”我说,“我一辈子都在聊天,但从未达到这种效果。”“没错,”卢克说,“我明白,你们聊天时都把桌子上的一瓶酒给聊完了。”
嗯,我们直接走到他面前,嗨,他正坐在桌旁,你要知道,他面前竟放着一只一夸脱的酒瓶,他们正欲倒出来喝呢。嗯,我想如果眼光能杀死人的话,我们都可能死了。他阴沉、怨恨地看了我们一眼,然后他就开始咒骂起来。嗯,我一把抢过瓶子,他就开始央求我只给他喝一杯。“不行,先生,”我说,“你马上就要住进那个医院了,何况你现在就得动身了。我们一刻也不能耽搁了。”当然,我知道这是唯一能控制他的方法。我以前遇见这种情形有很多次了,但是我知道如果我们不把他带走,他就是挖个洞也能找到酒喝。“没错,”卢克说,“你现在就得走,如果我非得把你拖到那儿的话,本恩会帮我的。”“不,”本恩说,“我他妈的才不呢!我再也不想跟他有什么关系了。他爱干什么就干什么。”“哎呀,”卢克说,“如果我们让他待在这儿他会喝死的。”“哼,就算他死了我也不在乎,”本恩说,“如果他真想那么做,就让他那么做好了。可能他死了我们才能得到点安宁。他总是为所欲为,”他说,“他从未考虑过别人,只在乎他自己,所以我才不管他呢。我一直期盼着这趟旅行,”他说,“我想我们或许有个机会高兴一下,但是他去了,让我们丢尽了脸,把我们大家的旅行都给毁了。你要是喜欢你就去照顾他吧,但是我不干了。”当然,那个孩子很痛苦:他一直希望能来,他为这趟旅行省吃俭用,我们离开家以前他还做了一套新衣服,你可以想一想,你爸爸当时的行为使我们大家都很失望。我们以为,把他送到医院后,就会有点时间到处逛一逛,四处瞧一瞧,但是老天!他的所作所为几乎需要一个团的人来照顾他。
嗯,他不想去,当然他看见我们是认真的,他不得不去,所以他跟卢克和我去他的房子里拿他的衣服,我们得给他穿起来。嗯,我开始把一些我认为他在医院里能用得到的小东西包了起来,几件睡衣、他的浴袍和拖鞋等,然后我发现他没有干净的衬衫了:他穿着的那件已经脏了,让他穿着脏衣服去我觉得很丢人,我知道他要是能坐起来他一定会要干净的衬衫。“哎呀,你的衬衫到底在哪儿?”我问,“你把他们放到哪儿去了?我知道我放了六件,你不可能都丢了,”我问,“它们在哪儿?”“噢,他们拿走了,他们拿走了,”他拖着哭腔说,开始吼叫起来,“就让他们拿走吧!那些魔鬼,他们让我一贫如洗,他们毁了我,他们喝干了我的血。哼,他们现在可以拿走剩下的了。”“哎呀,你在说什么?”我问,“你指的是谁?”“嗯,妈妈,”卢克说,“就是那边开洗衣店的中国佬。他们拿走了他的衬衫。”他说。“嗯,是我自己拿到那儿去的,”他说,“但那是一周前的事了,”他说,“我以为他已经去了,这时候已经拿到衬衫了呢。”“那么,我们现在就去那儿把衣服拿回来吧,”我说,“他不能穿着这件去医院。那我们可就丢死人了!”
当然,这正合他意。他说,好的,去吧,等我们回来他会准备停当的——当然,他想摆脱我们好去喝酒。我说:“不,先生,我们走,你也跟着去。”
我们就这样出发了。他和卢克先走,本恩留下来和我一起走。当然,本恩自尊心强,他不想帮他。“我扛起他的箱子,然后和妈妈一起去,”他说,“但我不想让人看见和他在一起。”“怎么啦?”卢克问,“他是我的爸爸也是你的,”他说,“你不能因为和他在一起而感到害臊,是不是?”“不,老天做证,我真的感到害臊!”本恩说——他就是那样说的。“我不想让任何人知道我认识他,”他说,“你现在别指望我帮你,”他说,“我他妈的又不是保姆,”接着又说,“我愿意做的事已经做了。”
嗯,然后,我们就朝街上那家洗衣店走去。就在离医院两个街区远的拐角处有一个又小又旧的砖房。当然,我们到那儿就看见他们了,那两个中国佬正在里面熨衣服。“嗯,就是这儿了。”我说。“是的,就是这儿,一点没错。” 卢克说,“就是这儿。”于是,我们全都进去了,那个中国佬问他,“你想要什么?”“嗨,他妈的,”你爸爸说,“我想要我的衬衫。”“那么,”那个中国佬说,“表,表,” ——一个劲地说“表”,你知道。嗯,当然,甘特先生喝醉了,他没听懂他说的话。他沉不住气了,你知道,说,“表个屁!我不想要表。我要我的衬衫。”“那么,你等等,”我对你爸爸说,“你别着急,”我说。“我来跟他说。如果你的衬衫在这里,我会给你找到的。”当然, 我知道我能和中国佬说一说,同他讲一讲道理。“嗯,”我对他说,眨了眨眼,你知道,“你刚才想要什么?”我问。“嗯,”他说,“表,表。”这时,我心想,这个人没错——我能看出来,你知道——他努力想说明什么,他想试着解释什么事。“嗯,”我说,“你是说衣服还没有弄好吗?”当然,我认为他或许还没有弄好——但是转念一想,这不可能,都一个星期了,他应该弄好了。我想,他肯定有足够的时间。“不是,”他说,“表,表。”他叽里呱啦地和他的同伴说了几句,于是,他们二人一齐用难听、古怪的声音冲我们大吼大叫起来。“嗨,”你爸爸说,“我现在就来和他们算算账吧,皇天在上!我才不在乎呢,”他说,“他们竟会这样。”“哎呀,甘特先生,”我说,“你安静点,我会搞清楚的。要是你的衬衫在这里,我会找到的。”嗯,这两个中国佬一直在争执,我记得他们中的一个对他说我们没听懂,因为他拿走了他们用的一张纸——我后来对卢克说,那张纸上好像爬满了鸡爪子印——然后他指着那张纸说,“表,表。”
“哦,”我喊了声——我明白了,我突然想起来了,不知何故,我先前却没有想到!“哎呀,当然!”我说,“他的意思是票,他就是想说这个。”“对,”他说,开始咧着嘴笑,你要知道,他完全明白,“票,票。”“哎呀,对了,”我眨了眨眼对他说,“就是它——票。”当然,我想,当时你爸爸一直在大吼大叫把我都给搞糊涂了,那也是为什么我没听懂的原因。“好了,甘特先生,”我说,“他说他给了你一张洗衣店的票,他想看一下。”“没有,我没有票,”他说,“我想要我的衬衫。”“哎呀,你当然有票,”我说,“你把它放哪儿了?你肯定弄丢了。”“我从未拿到过什么票。”他醉醺醺地说。“嗯,对了,他有。”卢克说,“我记得当时给他了。我给你的那张洗衣店的票呢?”他问,“在哪里?说话呀,说话!”他问,摇着他——那个孩子当时既激动又不安,你要知道,很难想象他会做出那样的事来。“别像个傻瓜似的站在那里叽里咕噜!他妈的,票呢?”嗯,先生,我们搜了他的口袋,我们找遍了他穿的所有衣服,也没找着票,根本没有!“嗯,那么,”我对那个中国佬说,“甘特先生不知把票放哪儿了,但是我跟你说你可以这样办:你先让我们把他的衬衫拿走,我一找到票就亲自给你送来。”——你知道,他想迎合对方。“噢,没有?”他说,他从来没那样做过,他又开始叽里呱啦地说起来了,我想他是在试着告诉我们他不知道他的衬衫在哪里,我们要拿来票他才能把衬衫给我们。嗯,先生,就在那时出事了,你爸爸掐住他的脖子说,“你他妈的,我掐死你,”说着便把手伸过柜台想打他,嘴里还说,“你这个魔鬼,你让我一贫如洗,还毁了我,我快死了还要缠着我,但是我在死之前要和你做个了断,我要和你一起死。”
嗯,本恩和卢克抓住他把他拉开了,但是已经造成了伤害:另一个家伙尖叫着跑出了店门,回来时带了一个警察。“这是怎么一回事?”警察问,“这里发生了什么事?”他问,把我们都打量了一番。“他们抢劫了我,”你爸爸说,“现在,这些可怕又可恶的吸血鬼,他们站在那里想对我谋财害命。”哎呀,如果他再这样说下去,会把我们都给害死的。卢克摇了摇他说:“你再不安静就要坐牢了。你惹的麻烦够多了。”“不是,嗯,警官,”我对警察说——当然,我知道我得圆滑些——“我们只是来这里拿我们在这里洗的衬衫的。”“那么,出了什么事?”他问,“是不是他们不给你?”“哦,”我说,“他们好像给了甘特先生一张洗衣店的票据,我想他不知道自己放在哪里了。至少我们没找见。但是衬衫就在这个店里,”我说,“衬衫肯定在他们店里:是我儿子一周前拿到这里来的。”
嗯,他看了看卢克,我告诉你!那个孩子肯定给他留下很好的印象。当然,他穿着水手服,显得很帅气——他刚从诺福克[7]请假回来,正如巴雷特夫人所说,“他真是个帅小伙。我跟你说,”她说,“看着他就很舒服——让你觉得一个国家要是有这样的小伙子守护,那这个国家决不会有危险的。”她说。
“嗯,正是,队长。”卢克说——你知道,他这样称呼他,他肯定感觉很不错——“没错,衬衫是在这里,”他说,“因为是我自己拿来的,但是我想我爸爸可能不小心把票给弄丢了。”“好吧,”警察问我,“如果你看见这些衬衫,你会不会认出来?”“哎呀,天哪!”我说,“你肯定认得!就算是在黑暗中我也认得出,我能按尺寸把它们挑出来。嗯,你知道的,”我说,直直地看着他的眼睛。“你想想,”我说,“他们店里不可能再有适合他穿的衬衫了。”我说。嗯,他看了你爸爸一眼,然后就开始大笑起来,“是啊,”他说,“我想你说得对。好吧,我告诉你该怎么办,”他说,“你自己去那儿把衬衫找出来,”他说,“我会一直待在这儿,直到你找出来为止。”
他真的就这么做了。我直接走到柜台后面,那个人一直待在那里,直到我把衬衫找见。“在这里!”我立即大声喊道——在一摞衣服的底下。哎呀,在我找到之前我可能打开了五十个包装,我跟你说!那两个中国人也不大乐意,哦,他们恨恨地看着我们。如果不是那个警察在那里保护我们,我跟你说,我一直害怕,当然,很难说他们会做出什么事来,尤其是你爸爸在冲他们大喊大叫。后来,就是我们抬着他住进医院后,我对卢克说,“我跟你说,”我说,“我很高兴能从那个地方走出来。我不喜欢那些人的眼神;让我浑身起鸡皮疙瘩!”“没错,”他说,“我也有同感。我认为爸爸对他们的看法是有道理的,我无论如何也不会相信他们的。”他说。“嗯,孩子,”我说,“他有那种感受已经好长时间了,你要相信这其中必有隐情,必有一些不为我们所知的隐情。”我说。
当然,很久很久以前,在安布罗斯·拉迪克的酒吧里我告诉了他这件事!“肯定有事,”他说,“毫无疑问——他一旦心里有事就太恐怖了。一旦他那样,我就不知道该拿他怎么办。”“好了,我告诉你该怎么办,”我说,“他来要酒喝时不要卖给他。如今,避免麻烦的最好办法,”我说,“就是远离麻烦。”“说得对。”他说。“那么,你为何要忍受这样的事?”我说。“嗯,你肯定有自己的判断,绝不会被迫去接受一件事。你肯定有自己的想法。”我说。“嗨,我该怎么办?”他问。“嗯,他下次再来这儿买酒你就别卖给他,”我说,“你就这么做。”“哎呀,伊丽莎,”他说,“那又有什么用呢?他会把钱给那个老鲁弗斯·波特,让他来这儿买一瓶的,我宁愿看到他给自己花钱,”他说,“也不愿意看他给那个老酒鬼花钱。”“哎呀,你不会是要告诉我他已经那样做过了吧。”我说。“正是如此,”安布罗斯说,“他就是这么干的,很多次了。鲁弗斯来给他买酒,然后他们一起在铺子里喝。”“哎呀,这就说明了一切!”我说,“他终于露出了马脚!”当然,我当时知道——我能明白——那个恶棍是怎样左右他、怎样摆布他的。他先把他灌醉,然后,你爸爸就会照他说的做了。
“好吧!”我说,那一天他回家来说梅尔·波特来看他,说他心烦意乱,因为那些人就要被绞死了。“就绞死他们吧——我真希望把他那讨人厌的老哥哥和他们一起绞死。”“哦,你不能那样说,”他说,“我不喜欢你说这些事。”当然,我憎恨他。“嗨,”你爸爸说,“我不禁为梅尔感到遗憾。我觉得他一直压力很大,现在他一想到他们要被绞死就又担心又痛苦。”“一点儿也不会,”我说,“如果你轻信那样的话,你就比我还好骗,你和我一样不了解梅尔·波特。你记住我的话,”我说,“他是为别的事烦恼。”“不是的,”他说,“我认为你错了。”“好吧,”我说,“那你等着瞧。”
嗯,他也没等多长时间。就在当天晚上,唉,他们越狱了。他们逃之夭夭了,他们五个人,没有一个被逮着。“啊——哈,”我对他说,“我怎么给你说的?你真够蠢的,认为梅尔·波特担心他们会被绞死,你说呢?你瞧,是不是这么回事?”“嗨,”他说,“我想你说得对!我以为他是为那个而烦恼呢。他总算明白了!“唉,当然!”我说,“就是这么回事!”——当然,我们当时知道他从一开始就明白这一切,他知道他们那晚要越狱,他心里害怕——他担心会出什么事,那会死更多的人,因为他们都是些不顾一切的亡命之徒,他们会毫不犹豫地杀了妨碍他们的人,当然,一想到此,梅尔·波特就会感到良心不安。“哎呀,”你爸爸说,“这可太可怕了,我不愿再想这事了。”
“怎么样?”甘特先生说,“前几天多克·汉斯利来找我,给了你和我两张票去看。你想想!”他说,“六个月前他们还是好伙伴,可现在多克竟然等着给他们设圈套。”“哎呀,是啊,”我说,“他们以前可是好得亲密无间呀。”——当然,这是事实。埃德·米尔斯、劳伦斯·韦恩以及多克·汉斯利是二十年的心腹之交——“我跟你说件事,”我说,“我觉得他是他们当中最坏的一个。嗯,”我说,“他们都是一丘之貉:他们都是些恶棍,多克·汉斯利是他们中最残忍的一个,我想他清楚这一点。唯一不同的是,”我说,“他是警察,所以他有法律罩着他。”哎呀,当然了!难道他们没说过那时他正因杀了里斯·麦克伦登而受审——当然他们把他给放了,理由是一个正在值勤的警官在正当防卫,但是我当时对你爸爸说:“好了,你和我都心知肚明那只不过是一次极其残忍的蓄意谋杀。”当然,里斯是个非常强壮的人,他一旦喝醉那可真是恐怖——而且,我想,他也杀过很多人——但是他和汉斯利是挚友,你知道,他们的关系一向很好。后来,他们以他喝醉扰乱治安把他给逮捕了。噢!事情是这样:他当时吵得很凶,他们不得不把他从牢房里带出来。哦!他们说你可以从广场的对面听见他的吼叫声,他们把他安排在他们称之为地牢的地下室里;当然,那只不过是个铺了一层脏地板的陈旧地下室,曾经是市里的马棚。嗯,汉斯利是那样辩护的:他说他到那里去看看他能不能和他说说理,让他平静下来,当然,他说麦克伦登在那里找到了一块旧马蹄铁,他刚一进去,他说,麦克伦登就扑了过去,想用那块马蹄铁打他的脑袋。
所以他声称当时不是他死就是麦克伦登亡,他就从他手里抢过了那块马蹄铁,在他额头上砸了一下就把他给砸死了。嗯,他们审判他的时候,其余的人说他从楼下上来时满身是血,说,“你们最好给里斯找个医生。恐怕我已经把他给打死了。”哎呀,当然了,等医生到那儿时,发现已经没他什么事了,麦克伦登已经死了。哎呀,医生说他好像是用那东西打了他上百下,说把他头一侧的脑浆都给打出来了,他躺在血泊里。噢,他们说场面太可怕了。
你爸爸也去听了审判,他回家后说起这件事:“我跟你说吧,”他说,“我一生从来没有听过像瑞伯·彭特兰今天在法庭上那样精彩的演说——”当然,你表弟瑞伯在告发他——“那可真精彩,”你爸爸说,“我真希望你能听得到。”“哎呀,”我说,“他们打算怎样办?会不会给他定罪?”“嗨,天哪,不会!”你爸爸说,“他无罪释放。他免受追究原因是正当防卫,但我跟你说吧,”他说,“今天就是给我一百万我也不愿意站在他的位置上,你要记住我的话,只要他活着,他绝不会忘记彭特兰对他说的话。他听的时候脸都白了,”他说,“我想他会把这些话带进坟墓里去。”当然,在法庭上才发现——瑞伯·彭特兰证实了这一事实——自从多克·汉斯利当警察以来,他枪杀并杀死了十八个人,你爸爸说他转向陪审团告诉他们,“你们授予警察徽章,你们用完善的法律完全授权于一个毫不手软且毫不留情的人,而对这个人来说,杀死一个人就好比杀死一只苍蝇,你们给了他一把子弹上膛的手枪,然而你们有些人,”他说,“却又让这条疯狗自由地去掠夺、去杀那些无辜的手无寸铁的人。看看这个坐在你们面前的人!”他说,“抖抖索索的,额头上印有凶手的烙印,双手沾满了所有他杀害了的人的鲜血。死人的手指从坟墓里伸出来指责着他,”他说,“要是他们的鲜血能说话,也会像那些孤儿寡母一样大声哭诉要给他定罪——”哎呀,甘特先生说这话太震撼了,说汉斯利脸色发白,颤抖着,仿佛亡灵真的回来指责他。但是,当然就像每个人所预测的那样他们宣判他无罪。
但是,天啊!正如我跟你爸爸说,从那人邀请我们到他们家去吃饭后我再也不敢走近那个人了,当时他在那儿,哎呀——他把它放在人们要吃饭的桌子上!想一想吧,我说!——哎呀,那个他枪杀的黑人的头骨——他竟然做出那样不雅的事来,我对你爸爸说,就在客人们要来吃饭,就在他自己的孩子面前,用它。听我说,把它当作糖碗!哦,自吹自擂着,你知道,好像他做了多么伟大的事,把头骨盖锯掉当作盖子,额头上的子弹洞可以往外倒糖。哎呀,那真叫人反胃,我一口也吃不下。我们出来时,你爸爸说,“嗨,这是我最后一次到他家里来,”他说,“我不想和那样一个没有慈悲之心的人有任何瓜葛了。真是太恐怖了。”他说,从那天起他再也没有踏进过他的家门一步。哦!他受不了他,你要知道。但是他们说他最后就是那样自杀的——我记得是住在家里的吉尔默告诉我这个消息,他直接回到厨房,你知道,说,“哎呀,太可怕了。”他说,“我是第一个到那里的。我听见了爆炸声,”他说,“就在新法院的后面,我刚到那里——他在那里,”他说,“所有人都趴在一堆砖后面。”他说,“他们当时还不知道是谁,他整个头顶都炸飞了,所以他们认不出他来。噢,太可怕了,你要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