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好事多磨(2 / 2)

“可不是嘛,吉夫斯。扎飞常常跟我说,她对西伯里就像母老虎护着小虎崽。为了维护西伯里,就算对着宇宙万物,她也愿意踩一脚,杵一胳膊的。扎飞跟我说过,在他还没想方设法打发他们搬去孀居小舍、任他们住在公馆那会儿,扎福诺夫人总是霸占早餐最好的鸡蛋,留给小不点儿。我还清晰地记得,扎飞一说起来声音都在颤抖。你接着说。”

“目睹这一情况后,爵夫人先是尖叫一声,然后用力掌掴了德怀特小少爷。”

“然后呢,自然是……”

“先生猜得不错。斯托克先生护子心切,立刻举脚重重踢向西伯里小少爷。”

“踢中了吧,吉夫斯?快告诉我他踢中了。”

“的确,先生。西伯里小少爷当时正挣扎起身,其姿势仿佛正是为了迎接这一脚。接着,爵夫人和斯托克先生两人展开唇枪舌剑,各执一词,爵夫人又请罗德里克爵士助阵,对方似乎勉为其难——这是我的观察——指责斯托克先生不该出手伤人。两人措辞激烈,最终,斯托克先生十分激动地宣布,事已至此,要是罗德里克爵士以为他——斯托克先生——还打算购买扎福诺公馆,那么他——罗德里克爵士——就大错特错了。”

我把脸埋进双手里。

“之后……”

“是,说吧,吉夫斯。结局我差不多预料到了。”

“是,先生。我同意先生的看法,事情不可避免以不幸告终,颇有几分古希腊悲剧的意味。爵爷本来一直在小心地观察事态发展,听闻此话忍不住一声惊叫,并要求斯托克先生收回这句话。爵爷认为,既然斯托克先生已经答应买下扎福诺公馆,所谓君子一言,不该背信弃义。但斯托克先生却反驳道,他才不在乎自己答应过什么、没答应过什么,并断称自己一个子儿也不会出。很遗憾,爵爷听到这话,开始有些口不择言。”

我又忍不住呻吟两声。我很了解扎飞。他那牛脾气一上来,什么都做得出来。当年在牛津,他是校赛艇队的领队,我亲耳听过他带队训练。

“他骂了斯托克一顿?”

“可谓慷慨激昂,先生。爵爷对其处事风格、商业诚信,甚至是仪表相貌,通通直言不讳。”

“这下对方哑口无言了吧?”

“局面确实万分尴尬,先生。”

“之后呢?”

“大家不欢而散。斯托克先生带着斯托克小姐和德怀特小少爷回了游艇。罗德里克爵士则去附近的旅馆寻找住处。扎福诺夫人领西伯里小少爷回了卧室,替他涂抹山金车酊。至于爵爷,我想是去‘西园’遛狗了。”

我一阵沉吟。

“这期间扎飞跟斯托克说了自己跟斯托克小姐订婚的事没有?”

“没有,先生。”

“嗯,我看这会儿他是没法开口了。”

“想来对方听到消息后并不会欢呼雀跃,先生。”

“他们俩以后想见面只好偷偷摸摸的。”

“只怕这也并非易事,先生。我早该告诉先生的,之前我偶然听到斯托克父女之间的对话。从内容推测,斯托克先生打算把斯托克小姐拘在游艇上寸步不离,直到游艇修好,驶离港口,一律不许她上岸。”

“可你不是说他不知道订婚的事儿吗?”

“斯托克先生之所以要将斯托克小姐拘禁在船上,并非是防止她私会爵爷,而是确保她没有任何机会见先生您。他看到先生拥吻斯托克小姐之后,更加确信,自先生离开纽约后,小姐对您痴情如故。”

“这些真的是你亲耳听到的?”

“是,先生。”

“你又怎么会听到呢?”

“当时我们之间隔了一丛灌木,我正在这边和爵爷说话,然后听见另一边传来说话声。我并非有意偷听斯托克先生的话,实在是不得已。”

我心头一紧。

“你说你在和扎飞说话?”

“是,先生。”

“那他不是也听到了?”

“是,先生。”

“关于我亲斯托克小姐的事儿?”

“是,先生。”

“他是不是很激动?”

“是,先生。”

“他说什么了?”

“似乎是说要将先生开膛破肚。”

我擦擦额头。

“吉夫斯,”我说,“这可得仔细琢磨一下。”

“是,先生。”

“快出谋划策,吉夫斯。”

“这,先生,我想为今之计,不妨设法让爵爷相信,先生之所以拥吻斯托克小姐,完全是出于兄妹之情。”

“兄妹之情?你觉着这能混过去?”

“料想可以,先生。毕竟,先生和斯托克小姐是老朋友了。先生听说她和自己的故交即将喜结连理,大大方方、客客气气地以拥吻作祝贺,这也在情理之中。”

我站起身。

“可能有戏,吉夫斯,至少值得试一试。我得走了,找个地方静静地冥思苦想一番,准备面对这场磨难。”

“茶很快备上,先生。”

“不,吉夫斯,这不是喝茶的时候。我得集中精神,得赶在他来找我前把故事编圆满。我敢说他用不了多久就得杀过来。”

“不出意外的话,爵爷应该在先生的茅舍候着。”

他料想得一点不差。我才刚跨过门槛,就看见扶手椅上什么东西蹿出来,正是扎飞不假,只见他沉着脸盯着我。

“啊,”他这话说得咬牙切齿,态度更是来者不善,叫人心里没底,“你总算回来了!”

我马上挤出一个心有戚戚的笑脸。

“对,我回来了。我都听说了,吉夫斯都告诉我了。真倒霉,倒霉呀。老兄啊,我何曾想到,当时我还出于兄妹之情吻了玻琳·斯托克,为了庆祝她跟你的订婚之喜,谁知道一转眼就生出这么多枝节。”

他还是目不转睛地盯着我。

“兄妹之情?”

“纯粹是兄妹之情。”

“老斯托克可不那么想。”

“那,老斯托克什么思想咱们也不是不知道。”

“兄妹之情?嗯!”

我立刻表现出五尺男儿的悔意。

“我或许不应该……”

“算你走运,没让我看见。”

“……可你知道,听说自己从私校到伊顿再到牛津一路走来的同学,和自己一向视为亲妹妹的姑娘订婚了,那很容易情不自禁嘛。”

我这老同学内心明显在激烈挣扎。他眉头紧锁,在屋里踱来踱去,不小心给脚凳绊到,对绊子踹了两脚,然后渐渐冷静下来。看得出,理智夺回了宝座。

“哎,好吧,”他说,“不过以后少来这些博爱的戏码。”

“晓得。”

“收敛点,扼制住冲动。”

“自然。”

“你要是想要姐妹淘,到别处找去。”

“没问题。”

“我不希望结婚以后一进屋随时可能撞上你们表演兄妹情。”

“我完全理解,老兄。这么说,你还打算娶玻琳?”

“打算娶她?我当然打算娶她。遇到这种女郎还不娶,那我不是大傻瓜吗?”

“那扎福诺心头那些顾虑呢?”

“你什么意思?”

“那,要是斯托克不买公馆,那你不是又回到原地了?你那会儿不肯诉说你的爱情,宁可让隐藏在内心中的喔喔利像蓓蕾中的蛀虫,侵蚀着缎色的脸颊。”

他微微一个激灵。

“伯弟呀,”他说,“快别说了,我那会儿纯粹是疯了。简直搞不懂当时是怎么想的。我正式宣布,我的想法彻底变了。现在我不在乎了,哪怕自己身无分文,她富可敌国。只要我能凑够七先令六便士领到许可,再搞到两镑还是多少的给念《祈祷书》的那位,这个婚是结定了。”

“好。”

“钱算什么?”

“可不是。”

“我是说,爱情就是爱情。”

“伙计,你终于说了句公道话。我要是你,就写封信给她,阐明这些观点。瞧,她或许觉得,你现在财政状况又不稳定了,你可能要反悔。”

“我这就写。而且,老天!”

“怎么了?”

“我让吉夫斯把信带给她。这样老斯托克就休想截获信件了。”

“你觉着他会吗?”

“我的亲呀!那绝对是天生的拦截者。他那双眼睛里写着呢。”

“我是问吉夫斯会送到吗?我瞧不出办法啊。”

“我忘了告诉你,之前斯托克跑来挖角,想拉拢吉夫斯跟他走。我当时觉着这辈子就没见过这么厚颜无耻的人,但这会儿我全力赞成。就让吉夫斯跟他去。”

我嗅到了花枪或者说计谋的苗头。

“我懂你的意思了。他打着斯托克的大旗,可以来去自如。”

“一点不错。”

“他可以替你送信给她,再替她送信给你,再替你送信给她,再替她送信给你,再替你送信给她,再替她……”

“好好,你懂了就行了。这样我们就能互通消息,安排见面计划。你知不知道结婚要准备多久?”

“不清楚。我记得只要拿到特殊许可[2],就能马上办事。”

“那我就去搞个特殊许可,搞两个三个。好了,这下就没有后顾之忧了。我有种再世为人的感觉。我这就去通知吉夫斯。他今天晚上就能上游艇。”

他突然打住不说了。只见他脸上又现出抑郁之色,接着又目光敏锐地盯着我。

“她应该是真的爱我吧?”

“该死,老兄,她难道不是这么说的?”

“她是这么说的,对。对,她是这么说的。可是女孩家的话能信吗?”

“我的亲啊!”

“那,她们最会哄人了。或许她是逗我玩儿呢。”

“思想病态,老兄。”

他一阵沉吟。

“我就是奇怪,她怎么会由着你亲她。”

“我出其不意嘛。”

“她完全可以扇你一巴掌。”

“干吗?人家自然感觉得到,那一吻纯粹出于兄妹之情。”

“兄妹之情,嗯?”

“纯洁的兄妹之情。”

“那,可能吧,”扎飞半信半疑,“伯弟,你有姐妹吗?”

“没有。”

“那,假如有,你会吻她们?”

“吻来吻去的。”

“那……嗯,那么……哎,那好吧。”

“伍斯特的话,你总信得过吧?”

“那可说不准。我记得大二那年,赛艇第二天,你对诸位法官说你大名是尤思坦·H.布林索,家住西达利奇爱林路金链花宅。”

“那次是非常时期非常手段。”

“对,也是……是啊……那……嗯,那好吧。你发誓,现在你和玻琳之间真的没有私情?”

“没有。一想到那时在纽约的疯狂事儿,我们常常笑个不停呢。”

“我怎么没听到过。”

“那,是真的,好多次呢。”

“哦?……这样的话……哎,好吧,想来……哎,算了,我得回去写信了。”

他走了以后,我脚搭在壁炉架上坐了良久,纯放松。这一天也算是艰难曲折,我不禁有几分乏力。单说刚才和扎飞的思想交流吧,就让神经系统很吃不消。等布林克利进屋来问几点开晚饭的时候,想到要在茅舍里孤零零地啃牛排配煎蛋,我很提不起兴致。这会儿我有点烦躁,静不下心。

“我出去吃,布林克利。”我吩咐。

吉夫斯的接班人是伦敦的中介派过来的,不得不说,要是我当时有空亲自去挑选,绝不会选这一位。他决不是我的理想人选。此人透着一股抑郁之气,面孔瘦长,皮肤坑坑洼洼,深眼窝,眼神深不可测,从一开始就对雇主和员工之间的闲话家常不感兴趣,而和吉夫斯待久了,我已经养成了习惯。从他一上门,我就努力建立友好的关系,可惜收效甚微。他表面上对我恭恭敬敬,但看得出,他内心里老琢磨着即将到来的“社会革命”,而且把伯特伦视为暴君兼奴隶主。

“对,布林克利,我出去吃。”

他没答话,只是瞅了我一眼,好像看我适合什么尺寸的路灯柱[3]。

“我今天累坏了,得好好吃一顿、喝两盅。估计布里斯托尔就能找到这两样。而且那儿应该会有演出什么的,你说呢?那可是数一数二的观光圣地呢。”

他微微叹了口气,好像听到我说演出什么的让他很郁闷。他最希望看到的场景是我在公园狂奔,后边一堆民众举着滴血的菜刀紧追不放。

“我开车过去,你可以告假一晚。”

“遵命,少爷。”他叹息着回答。

我只好作罢。这家伙真叫人气闷。他爱谋划屠杀贵族阶级,我压根也没意见,可该死的,乐乐和和地给个笑脸就那么难吗?我一摆手打发了他,然后去车库取车。

到布里斯托尔不过三十英里左右,时间充裕,我舒舒服服地吃了顿饭,然后去剧院赶音乐剧。其实这出戏当初在伦敦排演的时候我就看过好几场,这次重看,还是觉得可圈可点。总而言之,启程回家的时候,我只觉得神清气爽,焕然一新。

抵达幽居的时候估计已经过了午夜。我睡意正浓,一进屋就点了支蜡烛,直奔楼上卧室。我一边开门,一边想着终于可以美美地睡一觉了,于是一边往床边走,一边简直要放声高歌起来。突然间,床上有什么腾地蹿了起来。

我吓得手一抖,蜡烛掉在地上熄灭了,屋里立刻漆黑一片。不过大概情况我也已经看了个明白。

从左往右数,床上是玻琳·斯托克穿着我那套金色道道的黛紫色睡衣裤。

[1] 帽子号码以头部直径衡量,九又四分之一号约为75厘米。

[2] 伯弟指的应该是不采用宗教仪式的公证结婚(civil marriage),一般举办婚礼须等三周,获得特殊许可后可在次日结婚。

[3] 狄更斯在《双城记》中描述了将法国大革命期间将犯人吊死在路灯柱上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