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1 / 2)

记得吉夫斯有一回说过——我忘了当时讨论的是什么话题来着,不过他有时候会莫名其妙地发表感慨,留给我琢磨——地狱之怒火比不上受羞辱的女人。在今天晚上之前,我一直觉得此言颇有道理。我是从来没有羞辱过哪个女人,不过胖哥·托森顿曾经羞辱过他姑妈。他二话不说就拒绝到帕丁顿接她儿子杰拉德、请他吃午饭、再送他去滑铁卢上学。后来他姑妈就跟他没完没了了。有信——他说那内容不亲自读你都不信,还有两封措辞极其严厉的电报,外加一张语带挖苦的风景明信片,上面印的是小切伯里战争纪念碑。

所以说,在今天晚上之前,我从来没有质疑过这句话的真实性。受羞辱的女人名列榜首,其余的靠边站,这是我的一贯看法。

但是今天晚上,我的观点变了。要是想知道地狱之火究竟是怎么烧的,那就去找那个被连哄带骗推上自行车,经历了一段漫长而毫无必要的骑行,而且是在黑暗中,而且还没有灯的家伙。

注意“毫无必要”这个词。我感到心里灌了铅,主要是为这个。要是孩子得了喉头炎需要找医生,或者酒窖空了需要到当地酒馆寻找补给,我肯定二话不说跨上鞍座。绝对是小洛金伐尔[1]。可是我这次活受罪,仅仅是为了满足某私人男仆扭曲的幽默感,这实在过分,我从头到尾生了一路子的气。

我是说,虽然保佑好人平安的老天让我得以顺利到家,毫发无伤——除了较有弹性的部位——一路上为我除掉山羊大象甚至是长得像阿加莎姑妈的猫头鹰,但是,最终停靠在布林克利大门前的伯特伦还是眉头紧锁、心怀不满。我看到门廊中一个黑影出来迎接我,于是准备放任自己,打开思想的瓶塞,释放全部怒气。

“吉夫斯!”我说。

“是我,伯弟。”

这声音很像暖和的糖蜜,即使不能立刻认出这是那巴塞特,也能猜到这并不是我急于对质的人。原因呢,就是我眼前的这个人影穿着一件粗花呢裙子,而且还对我直呼其名。而吉夫斯呢,不管他德行如何不检,却决不会套上裙子喊我伯弟。

当然,在鞍子上度过了漫长的一夜,我最不想见的人就是眼前这位,但尽管如此,我还是屈尊俯就,礼貌了一句“嗨”。

一时间都没有话说,我趁这工夫按摩小腿。我自己的,当然啦。

“这么说你们进屋了?”我是指她换了行头。

“啊,对。你走后大概十五分钟吧,吉夫斯四处搜寻,最后在厨房窗台上找到了后门钥匙。”

“哈!”

“什么?”

“没什么。”

“我以为你说话了。”

“没,我没说。”

接下来也如此。因为这会儿又恢复了我和这位小姐独处的常规状态,谈话郁郁不得语。夜风低语,但这巴塞特没有。鸟儿啁啾,但伯特伦吱也没吱一声。真不可思议,只要她一出现,我似乎就完全说不出话来——说起来,可能我对她也是一样。看样子,我们以后的婚姻生活会像缄口不语的苦行僧。

“看到吉夫斯了吗?”我终于忍不住开口。

“嗯,他在餐厅里。”

“餐厅?”

“照顾大家就餐。他们在吃火腿鸡蛋,还有香槟……你说什么?”

我什么也没说,不过就是哼了一声。这些人快活地大吃大喝,心里又明明知道我可能惨遭山羊拖拽或者大象咀嚼,一想到这儿,我感到好像中了一记毒箭似的。这种情形,常常见于描述法国大革命前夕的书籍:高高在上的贵族待在城堡里,麻木不仁地狼吞虎咽埋头痛饮,而苦命的人儿就在外面挨饿受冻。

巴塞特打断了我尖刻的思索。

“伯弟。”

“哎!”

沉默。

“哎!”我重复了一遍。

没有回音。感觉好像在讲电话,你这边拿着话筒不断“哎!喂!”,不知道对方其实跑去喝茶了。

最终,她还是浮出水面来。

“伯弟,我有件事要跟你说。”

“什么?”

“我有件事要跟你说。”

“知道。我问你什么。”

“哦。我以为你没听见呢。”

“我听见了,就是不知道你想说什么。”

“哦,这样啊。”

“行啦。”

这件事就这么说清楚了。但是,她没有说下去,反而又歇了一气。她绞着手指,脚还在石子路上来回蹭。等她再次开口,可谓出口成章。

“伯弟,你读过丁尼生吧?”

“除非不得已。”

“你总让我想起《国王叙事诗》里的圆桌骑士。”

当然我听说过这些人,兰斯洛特啊,加拉哈德啊什么的,但我看不出自己和他们有什么相似之处。我猜她想说的其实是别的什么人。

“什么意思?”

“你的心灵是那么伟大,灵魂是那么高洁。你慷慨无私,一派侠义心肠。我一直觉得你——你是我遇见的为数不多的侠士。”

嗯,这真是叫人不知如何接口——听到人家这般恭维自己。我喃喃地接了一句“啊,是吗?”或者诸如此类的话,同时有点尴尬地伸手揉了揉较有弹性的部位。接着是一阵沉默,然后一声号叫打断了沉默,因为我揉得有点过于用力。

“伯弟。”

“哎!”

我听到她咕嘟一声。

“伯弟,你能不能再做一回侠士?”

“好啊,乐于效劳。你是指什么?”

“我对你的这个请求,是最难的请求。我给你的这个考验,几乎是前所未有的考验。我要你——”

听着很不妙。

“哦,”我含糊地说,“我是乐于效劳,你知道,不过我刚骑着该死的自行车一个来回,现在觉得有点浑身酸痛,尤其是那里——就是有点浑身酸痛。要是你想让我上楼帮你拿东西——”

“不,不是,你没懂。”

“是,对,没懂。”

“哎,真是难以启齿……叫我怎么说才好……难道你猜不出?”

“猜得出才是见鬼了。”

“伯弟——放开我!”

“我没抓着你啊。”

“让我走!”

“让你——”

突然间我醒悟了。估计是太疲惫,所以在理解上有点迟缓。

“什么?”

我一个站立不稳,结果左脚蹬一转,打在我胫部。但是此刻我心里一阵狂喜,连疼都没叫一声。

“让你走?”

“是。”

这个问题容不得一点含糊。

“你是说你反悔了?你还是要跟果丝走?”

“如果你高尚又伟大,能同意的话。”

“啊,我同意。”

“我当初许诺过你。”

“让许诺见鬼去吧。”

“那,你真的——”

“绝对。”

“哦,伯弟!”

她左摇右晃,像个小树苗。我想左摇右晃的是小树苗吧。

“完美的骑士!”她喃喃地说。此后再也没话可说,于是我向她告退道,我背上背着两袋子灰,想去叫丫鬟帮我换件宽松的衣服。

“你去找果丝吧,”我说,“告诉他一切顺利。”

她好像嗝了一声,然后突然探过身子,在我额头上吻了一下。自然,这叫人好不舒服,不过,套用阿纳托那句话,这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之后,她回她的餐厅,而我呢,把自行车往灌木丛里一摔,就上楼回房。

我精神抖擞,不容赘述,那是可想而知的。就好比脑袋都伸进了套索,行刑的正要下手,这时有个身影疾驰而来——那马累得口吐白沫——手里挥舞着特赦令。但这也不足以形容我的心情。只能这么说:我穿过大厅,感到胸中对万物产生了广阔的包容,甚至对吉夫斯也抱持了一份仁心。

我正要上楼,身后突然传来一声“嘿”。我转过身,看到大皮正站在大厅里,一定是去地窖取补给来着,因为他胳膊下夹着几个瓶子。

“嗨,伯弟,”他说,“回来了?”他开心地大笑。“你好像启明星号的残骸[2]。是被蒸汽压路机碾过还是怎么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