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跟管家说起罗德里克·斯波德,是“隔着四百米就能用眼神把生蚝撬开”,如今他正用这种眼神盯着我,像是马上要展开清洗的大独裁者。我发现自己犯了个错误,他身高哪止两米一,至少也有两米四。并且下颌肌缓缓运动。
我希望他不要张口又是一句“哼”,但他哼了。由于我暂时未能清理好声线作出回应,因此这一幕对话戏就暂时杀青了。他一边用眼神黏着我不放,一边大喊道:“沃特金爵士!”
远处传来一种类似“哎,好,我在,怎么啦”的声音。
“到这边来。我有东西给你看。”
老巴塞特出现在窗外,一边还在扣夹鼻眼镜。
之前的几次会面中,他都是城里那种讲究的打扮。必须承认,即使身陷困境,我也不自觉地对他的乡下形象不寒而栗。当然了,有道是——我听吉夫斯说的——个头越小,花样越多[1],老巴塞特这一身行头正好匹配他身高的不足。这碍眼的粗花呢只能用“五光十色”来形容,不过说来奇怪,我看在眼中反而安心,这身衣裳只叫我觉得天下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事。
“看!”斯波德嚷道,“这事儿是怎么也想不到吧?”
老巴塞特双眼凸出,好像震惊得呆了。
“老天爷!是那个抢钱包的!”
“正是,不可思议吧?”
“难以置信。咳,见鬼,这是迫害。这家伙到处跟着我,像玛丽的小羊羔[2],一会儿都不让我闲着。你怎么逮到他的?”
“我正巧从车道这边过来,看到一个鬼鬼祟祟的身影闪进了落地窗,于是加快脚步,用枪把他制住了。我来得及时,这小子快要把这儿抢光啦。”
“嗯,感激不尽哪,罗德里克。搞不懂这人怎么这么顽固不化。我还以为在布朗普顿路上作案被咱们阻止以后,他终于看出这活儿劳而无功,要洗手不干了。非也,他第二天又跑这儿来了。哼,有他后悔的。”
“这次案情严重,你没办法立即发落吧?”
“我可以签一个逮捕令。带他到书房来,我立刻就签。这案子必须交到巡回审判庭,要不就是治安法庭。”
“你看会判什么?”
“不好说。不过肯定不低于……”
“呔!”我开口道。
我本来想轻声细语地讲一句道理,成功吸引他们的注意力,再解释说自己是来府上做客的,但不知怎的,话一出口,效果很像达丽姑妈在猎场上隔着半英里庄稼地招呼同伴。老巴塞特纵身向后一跳,好像眼睛被烧火棍戳了似的。
斯波德对我的发音技巧颇有微词:“不许吼!”
“鼓膜都要给震碎了。”老巴塞特咕哝道。
“听着!”我喊道,“能不能听我说?”
之后是一阵嘈杂的辩论,我方据理力争,辩方则对我制造的噪声有点揪住不放的架势。就在我展示自己的好嗓音时,门突然开了,只听一个声音喊:“哎呀,我的天哪!”
我回过身。那微启的双唇……那铜铃般的双眼……那纤弱的身段,在关节处略有下垂……
来者正是玛德琳·巴塞特。
“哎呀,我的天哪!”她又喊了一声。
可以想象,要是有位客官路过,听到我对以此女为妻诸多牢骚,一定会扬起眉头大惑不解。“伯弟呀,”他大概会感叹,“你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啊。”也许还要加一句说,他要是有我这种烦恼就好了。要知道,玛德琳的外表诚然动人:苗条、绰约——好像是这么个词儿,一头浓密的金发,各种配置一应俱全。
但是,这位路过的客官犯了一个大错,那就是忽略了玛德琳那种多愁善感的腻味劲儿,那种随时打起婴儿腔的微妙气质。就是这一点叫人打战。她要是结了婚,一定会趁着夫君睡眼惺忪摸进餐厅的时候蒙上他的双眼说:“猜猜我是谁!”
我曾经在一个新婚不久的朋友家做客,那新娘在客厅的壁炉上方谁也无法忽视的地方刻了一行铭文,云:“比翼双飞共筑爱巢。”我仍然记得,这故事的男主人公每次走进客厅看到题字时,总是一副饱受煎熬的呆相。玛德琳·巴塞特步入婚姻生活以后会不会也如此变本加厉,我不敢说,我只是觉得大有可能。
她疑惑地看着我们,眼睛瞪得又大又美。
“怎么这么吵?”她问道,“呀,伯弟!你什么时候到的?”
“哦,你好啊。我刚到。”
“一路还顺利吧?”
“哦,挺好,多谢。我开两座汽车来的。”
“一定累坏了吧?”
“哦,没,多谢,不累。”
“那好。茶点马上就备好了。这么说你见过爸爸了。”
“我见过爸爸了。”
“还有斯波德先生。”
“还有斯波德先生。”
“奥古斯都在哪儿我也不清楚,不过喝茶的时候肯定能见到。”
“迫不及待啊。”
老巴塞特听着这番寒暄,嘴脸上一副惊呆的表情:时不时地作吞咽状,好像鱼儿被勾住腮帮子拎出水塘似的。他完全跟不上事态的发展。当然,他的思维过程也是可以理解的。对他来说,伯特伦是偷钱包雨伞的小混混,而且糟糕的是,还老偷不到手。做父亲的自然不希望看到掌上明珠跟这种人这么亲近。
“难道你认识这个人?”他终于问。
玛德琳笑了,是那种清脆的银铃般的笑声,正常人不待见她,这也是其中一个原因。
“啊,爸爸,你怎么糊涂了?我当然认识。伯弟·伍斯特可是我亲爱的老朋友啦。我不是跟你说过他今天要来吗?”
老巴塞特似乎没反应过来。斯波德似乎也没怎么反应过来。
“这就是你那位朋友,伍斯特先生?”
“可不是。”
“可他是抢钱包的啊。”
“雨伞。”斯波德赶紧提示,仿佛把自己当成御前催债官似的。
“还有雨伞,”老巴塞特表示同意,“还在光天化日之下洗劫古董店。”
玛德琳没反应过来——总计三人。
“爸爸!”
老巴塞特坚决不肯放松。
“我说是就是,他被我抓了个现行。”
“他被我抓了个现行。”斯波德补充。
“他被我们俩抓了个现行,”老巴塞特总结道,“这家伙在伦敦四处流窜,不管在哪儿,都能看到他偷钱包、偷雨伞。现在又流窜到格洛斯特郡来了。”
“胡说!”玛德琳说。
我认为,这乱摊子该收场了。我受够了什么抢钱包了。诚然,不应该指望裁判官对顾客的所有细节都信手拈来——其实呢,能记得顾客群就很不错了——但对这种事儿不能永远这么礼貌地置之不理。
“当然是胡说,”我振振有词,“这完全是一个好笑的误会。”
不得不说,解释的效果不如我预期。本以为我用只言片语概括完情况后,会爆发出满堂开心的大笑,接着是道歉啦、勾肩搭背啦之类的。老巴塞特呢,和大多数警察法庭的裁判官一样,不是容易轻信之人。裁判官的本性很快就暴露无疑。他老是打断、提问,并且问的时候还要斜视着我。大家肯定明白我的意思,就是“打断一下”“你刚才说——”“你是希望我们相信——”这种问题,很是无礼。
不过,经过重重艰难的铺垫,总算纠正他对雨伞的误会,他承认道,可能这一点上是有失偏颇。
“那钱包呢?”
“我没抢过钱包。”
“我肯定在勃舍街法庭办过你,我记得清清楚楚。”
“那次是偷警盔。”
“和抢钱包一样要不得。”
罗德里克·斯波德突然插进来,真是意想不到。在这场——唉,该死,这场《舞女伸冤记》[3]中,他一直站在旁边若有所思地吮枪口,似乎认为我的供词站不住脚。现在,他那食古不化的脸上闪现出一丝人类的感情。
“不对,”他说,“我看这话说得没有道理。我在牛津的时候也偷过警盔。”
我大吃一惊。从我与此人的交往来看,我无论如何也想不到他也曾天真烂漫过。不过这也证明了我常说的那句话,再坏的人也有好的一面。
老巴塞特明显吓了一跳,但马上又振作起来。
“嗯,那古董店那件事又怎么解释,啊?咱们不是抓到他正要偷走我的奶牛盅吗?这他又有什么话说?”
斯波德似乎领会了其中深意。他拿开一直搭在嘴边的枪,点了点头。
“是店里那位兄台拿来给我瞧的,”我简要地说,“他说让我去外面看,那里亮堂。”
“你是冲出来的。”
“是跌出来。我被猫绊了一跤。”
“猫?”
“此生物似乎是店堂主人所有。”
“嗯。我没看见什么猫。罗德里克,你看见有只猫吗?”
“没有,没有猫。”
“嗯!好了,咱们暂且不睬那只猫——”
“可我踩了。”我这是灵光一闪。
“咱们暂且不睬那只猫,”老巴塞特故意不理我那句笑话,任它在那儿受死,“说下一个问题。你拿着那只奶牛盅,究竟是什么居心?你刚才说你想看看。你是希望我们相信,你不过是单纯地想审视把玩。为什么?你的动机呢?你这种人,对此物会有什么兴趣?”
“没错,”斯波德接口,“我正想问这个问题。”
同伙的这句声援对老巴塞特产生了极坏的影响。他大受鼓舞,现在一心一意地幻觉自己又置身于可恶的警察法庭。
“你刚才说,是店主将证物交给你的。据我看来,是你一把抢过来,正准备持赃潜逃。刚才斯波德先生又抓到你,人赃并获。你作何解释?你有什么话说?啊?”
“哎呀,爸爸!”玛德琳开口了。
相信大家都在好奇,在这场唇枪舌战当中,何以这个无情的女郎一直一言不发。原因很简单。事情是这样的:官司前半场,就在她说完“胡说”不久后,就不小心吞掉了某只类别不明的小昆虫,那以后就一直在背景里默默哽咽。由于气氛紧张,容不得我们分神去理会哽咽的小姐们,于是她就只好靠自己努力自救,而男士们则继续就议程表上的题目辩论到底。
她终于开口的时候眼睛里还有点雾蒙蒙的。
“哎呀,爸爸!”只听她说,“伯弟的第一个念头自然是看你的银器啦。他当然有兴趣。伯弟是特拉弗斯先生的侄子。”
“什么?”
“你不知道吗?伯弟,你叔叔有一套精美的藏品,是不是?想必他常常跟你提起爸爸的藏品吧。”
一阵静默。老巴塞特呼吸起伏不定,他那副样子我实在不喜欢。他瞧瞧我,又瞧瞧奶牛盅,瞧完奶牛盅又瞧我,瞧完我又瞧奶牛盅。要说猜不到他脑袋里转着什么念头,那可是远远低估了伯特伦的精明老练。如果说我曾看过某个花瓶计算“二加二等于几”的情形,那这只花瓶就是沃特金·巴塞特爵士。
“啊。”他开口了。
就这样,多一个字也没有,不过也足矣。
“劳驾,”我说,“我想发封电报。”
“到书房打电话过去就好了,”玛德琳回答,“我带你过去吧。”
她把我带到此工具前,说到门厅里等我,便离开了。我扑将过去,接通了邮局的电话,和貌似村里的傻子一阵你来我往后发出以下电文:
伦敦伯克利广场查尔斯街42号
特拉弗斯夫人(收)
我顿了顿,理清了思绪,如是写道:
抱歉之至。无法完成某项任务。你懂的。此地疑心极重,有任何活动都将立刻毙命。刚才老巴塞特听闻我与汤姆叔叔血缘关系后的那眼神你是没看见。像大使发现有蒙面女子逡巡于藏有密函的保险箱前。不好意思啦,办不到嘛。爱你。伯弟
发完电报,我就去门厅里与玛德琳·巴塞特会合。
她正站在晴雨计旁边。这晴雨计要是有一点头脑的话,就不会指什么“晴”,而该指向“雷暴”。我慢吞吞地走过去,她转过身望着我,那温柔的瞪视叫伍斯特的脊梁骨一阵发麻。想到此人与果丝关系疏远,可能不日就要退回戒指和礼物,我就感到莫名的恐惧。
我打定主意,倘若阅历丰富的人一番低语能弥补缝隙,那此刻就是开口的时候。
“哎,伯弟,”她的声音低低的,像啤酒汩汩流出酒壶,“你真不该来的!”
刚刚与老巴塞特和斯波德碰面后,我心里的确萌生了类似的念头。但我没时间解释自己此番前来并非闲来无事;要不是果丝发出了求救信号,我才懒得靠近这鬼地方一百英里。她看着我,好像觉得我这只小兔子马上要变成地精。
“你何必要来呢?哎,我知道你想说什么。你心里想,不论付出什么代价,都非得再见我一面不可,就一面。这感觉如此强烈,不可抗拒,你要留下最后的一份回忆,珍藏起来,留给以后寂寞的岁月。哎,伯弟,你这样子,让我想起鲁德尔。”
这个人我头一次听说。“鲁德尔?”
“杰弗里·鲁德尔,布莱伊圣东日亲王。”
我摇了摇头:“只怕没见过,你朋友?”
“他是中世纪的一位大诗人。他爱上了的黎波里公爵夫人。”
我一阵不安。希望这故事里的言辞不要过于放荡呀。
“他多年来一直爱着她,最后终于忍不住相思,于是乘船驶向的黎波里,最后由侍从抬到岸上。”
“不舒服是吗?”我搜肠刮肚,“风浪太大?”
“他命不久矣,因为相思。”
“啊哦。”
“侍从们用舆轿抬着他来到梅丽桑德夫人身前,他只剩下最后一点力气去握夫人的手,然后就去了。”
她顿了一顿,哧地叹了一口气,很像从连裤衬衣里冒出来的声音。然后好一阵没有话说。
“好极了。”我觉得应该说点什么。虽然私下里我觉得这故事根本比不上流动小贩和农家女的故事[4]。当然了,要是认得这老兄,那是另作别论。
她又是一声叹息。
“这下你该懂了,我为什么说你这样子让我想起鲁德尔。你就像他,是最后来见一见心上人。伯弟,你这样难得,我永远都不会忘。对我来说,这会是一瓣馨香的回忆,像夹在旧相册里的一朵花。但是,这明智吗?你该坚强一点啊。那天我们在布林克利庄园互道珍重,一切就此了断岂不是更好,现在还来揭开伤口做什么呢?一朝相逢,你爱上了我,但是我只能对你说,我心有所属。那就该是我们的永别了。”
“可不是。”我心说这番话是不错,如果情况属实的话。她要真的是心有所属,那敢情好,伯特伦可比谁都开心。但是问题就出在这上头——是真的吗?“可是我收到果丝的电报,里面透露说你跟他‘咔嚓’了。”
她看我的眼神好像是突然灵光一闪,在右上角填了个“鸸鹋”,一举拿下填字游戏。
“原来你是为这个来的!你以为可能还有一线希望?哎,伯弟,对不起,真的对不起……”她眼里浮起雾蒙蒙的泪珠儿,像盘子般大小,“不,伯弟,没有希望的,没有的。你还是别再做这些不切实际的梦了,到头来只有伤心。我爱奥古斯都,他是我的真命天子。”
“这么说你们没有一刀两断?”
“当然没有。”
“那他说‘玛德琳与本人严重失和’是什么意思?”
“啊,这个呀,”她又爆发出清脆的银铃般的笑声,“都是误会,很傻很可笑的,不过是个不值一提的小误会。我以为他和我表妹史黛芬妮打情骂俏,一时昏了头,吃他的醋。不过今天早上他都解释过啦,他不过是帮史黛芬妮吹掉眼里的沙子。”
我琢磨着,被这么大老远地拽过来,结果还白跑一趟,我很有充分的理由冒点儿火气,但我非但没有,反而精神焕发。之前说过,果丝那封电报让我心旌动摇,怕最担心的事要发生了。现在警报解除,并且还是从虎口里直接传来的内部权威消息,宣布这个小脓包和果丝好得呱呱叫。
“这么说一切都好,是吗?”
“一切都好。我如今只有更爱奥古斯都。”
“老天,真的假的?”
“每时每刻,他美好的品格都像可爱的花儿一样绽放。”
“哦哟,真的?”
“每一天,我都能发现他不凡的性格里有新的一面。比如说……你最近和他碰面了吧?”
“啊,可不。前天晚上还请他在螽斯吃饭呢。”
“不知道你有没有注意,他和以前不同了?”
我将思绪拉回上述酒宴。据我回忆,果丝还是和印象中一模一样,鱼脸怪人一个。
“不同?没有啊,我不觉得。当然啦,在宴席上我也没机会仔细观察他,对他‘终其本源’,我的意思你懂吧。他是坐在我身边,跟我谈天说地的,不过身为宴席的主人,你也知道,有各种各样的事儿分散你的注意力……时刻瞄着侍应啦,引导谈话方向啦,还得拦着凯特猫·波特-珀布莱特模仿比阿特丽斯·莉莉[5]……有百十来件小职责。我觉着他还是那样啊,你说的是什么样的不同?”
“是日臻完美,如果人真的可以如此的话。伯弟,你以前有没有过这种感觉,要说奥古斯都有什么缺点,那就是有点内向?”
她的意思我懂了。
“啊哦,对,当然,绝对是。”我想起吉夫斯就曾说过,“一株敏感的植物,是不?”
“正是。伯弟,你果然熟读雪莱。”
“呃,我熟吗?”
“我也一向这么看待他,一株敏感的植物,很难经得起生活的纷纷攘攘。可是最近,就是这个星期以来,他除了有梦想家浪漫可爱的一面,还表现出一种性格力量,这是我从来没有想到的。他似乎彻底摆脱了不自信的一面。”
“老天,没错,”我想起来了,“可不是。知道吗?那天他在饭桌上还致辞来着,而且讲得还特别顺溜。对,而且他……”
我及时打住。我本想说,而且不同于在斯诺兹伯里集市颁奖那回,他从头到尾只喝了橘子汁,那次他肚子里可是澎湃着六斤混合兴奋饮料啊——我看出这话可能有欠考虑,倾慕对象在斯诺兹伯里集市的即兴表演那一幕,她无疑想努力忘却。
“是啊,今天早上,”她接口,“他还很不客气地顶撞斯波德。”
“真的假的?”
“真的,他们两个当时在争论,奥古斯都说,‘煮你的大头去吧’。”
“哎哟。”
我自然一个字也不信。哼,谁信哪!那可是罗德里克·斯波德,要知道这家伙就算闭着眼睛,也能比画个自由式摔跤手势叫他注意用词。这事儿根本不可能。
这其中缘故我当然明白。她是想打造男友的美好形象,并且和全天下的女友一样,总是做过了头。我发现初为人妻的也有这个毛病,她们想骗你说赫伯特还是乔治还是谁谁的有人所不知的内涵,那些无所用心的无聊人士很容易忽略。在这种时候女士们总不晓得见好就收。记得有一回炳哥·利透夫人在婚后不久跟我说,炳哥用诗意的语言跟她描述夕阳。炳哥的老朋友自然都心知肚明,这老伙计一辈子根本不知道有夕阳这回事,万一叫他一不小心见着了,他也只会说,这玩意儿叫他想起一片烤牛肉,火候刚到家。
即便如此,当面拆穿女孩子说谎也是不妥的,于是我才说“哎哟”。
“这样一来,他真的一处缺点也没有啦。伯弟,有时候我想,自己是不是配不上这颗美好的灵魂?”
“哎,我可不会想这种蠢事,”我真心诚意地说,“你当然配。”
“你真好,这么安慰我。”
“哪儿的话。你们两个像猪肉菜豆一样般配。人人都看得出,这就是,怎么说来着……天作之合。我打小儿就认识果丝,每次都想,果丝日后可得找一个你这样的伴侣。”
“真的?”
“绝对真。遇见你的时候我就想:‘就是她!她终于冒出来了!’婚礼定在什么时候?”
“二十三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