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 皆大欢喜(1 / 2)

我目瞪口呆。他胸前那朵襟花……那呆滞的表情……不错,症状一点不差,可我还是觉得难以置信。我想这都是因为无数次地目睹炳哥那些开始轰轰烈烈后来无疾而终的恋爱,所以不敢相信他竟然善始善终了。

“结婚了!”

“对,今天早上去了霍尔本市政厅。我刚参加完婚宴回来。”

我一下坐直身子,打起十二分精神,到底是见过大场面的人。我看这事必须从各方各面挑明了说。

“咱们得说清楚,”我说,“你真的结婚了?”

“是呀。”

“娶的是你前天还爱的那个姑娘?”

“什么意思?”

“这,你也知道自己什么样。告诉我,你怎么会一时冲动的?”

“你别这副口气行不行?我娶她是因为我爱她,要命。她是世上最好的媳妇儿。”炳哥说,“独一无二。”

“这都好说,我看你的话应该能信。可是你想过你叔叔的反应没有?上次我见到他,他可没什么心情撒五彩纸屑。”

“伯弟。”炳哥说,“跟你实话实说好了。我媳妇儿使出了激将法,我这么说你明白吧?我跟她说了我叔叔的看法,她说要是我爱她爱得够深,就会勇于面对老先生的怒火,立刻和她结婚,不然干脆分手。我根本没得选,所以就买了朵襟花一咬牙。”

“那你现在有什么打算?”

“哦,我全都计划好了。你去见我叔叔跟他宣布我的婚讯——”

“什么?”

“你去见——”

“难不成你打算把我拖进来蹚浑水?”

他盯着我,好像莉莲·吉许从昏迷中苏醒的样子。

“这还是伯弟·伍斯特吗?”他难过地问。

“没错,如假包换。”

“伯弟老兄。”炳哥轻轻地在我身上这拍一下那拍一下,“想想嘛!咱们是老同学——”

“哎,好啦!”

“好兄弟!我就知道你靠得住。她正在楼下大厅里等着,咱们马上带着她冲去庞斯比花园街。”

新娘子我只见过一次,当时她还是服务员打扮。我还担心她婚礼这天会装扮得花枝招展的,结果却发现,她并没有又是丝绒又是花帽子又是扑鼻的香水,反倒怪有品位的。很素净,没有花花绿绿。瞧她那一身打扮,就像刚从伯克利广场走出来的。自打这桩倒霉生意开始,我第一次看到了一丝希望。

“这位是我的老朋友,伯弟·伍斯特,宝贝。”炳哥说,“我们是老同学,是吧,伯弟?”

“正是!”我说,“幸会!我想咱们——嗯——那天午饭就见过了,是吧?”

“哦,不错!幸会!”

“我叔叔最听伯弟的。”炳哥解释说,“所以我叫他跟咱们一起过去,算是做点铺垫吧。嘿,出租车!”

一路上三个人都没怎么说话,气氛有点紧张。等车停在老比特沙姆的陋室门口,我们三个跳下车,我心里还挺高兴的。我叫炳哥和夫人先在大厅里候着,一个人先上了楼。进了客厅,管家跑去搜寻他家大王。我在屋子里来回踱步,等他快点现身,突然发现有张桌子上摆着《女儿当自强》那本破书。书正好摊开在第215页,其中一段重重打着铅笔线的文字吸引了我的注意。一读之下我就发现,这真是得来全不费功夫,待会儿刚好能助我一臂之力。

这一段是这么写的:

“有什么能战胜,”——米莉森特面对这个执拗的老人,眼中精光一闪——“有什么能战胜纯洁的、火焰一般的爱情?无论王孙公子还是达官贵戚、爵爷,也无论父母长辈如何不饶不依、以卵击石。我爱您的儿子,温德米尔勋爵,没有什么能让我们分离。冥冥之中就注定我们今生在一起,您又怎能不自量力,违抗命运的轨迹?”

侯爵透过两道浓眉凌厉地望着她。

“唔!”他说。

我正要温习米莉森特的反诘,这时门开了,比特沙姆踱步进来。和往常一样,他看到我笑逐颜开。

“亲爱的伍斯特先生,意外到访,荣幸之至。请坐。不知有什么能为你效劳的?”

“哦,我这次是以使者的身份来的,代表炳哥,知道吧?”

他的一团和气有点消散。他没有开口送客,所以我再接再厉。

“依我看呢,”我说,“要战胜纯洁的、火焰一般的爱情,还是挺有难度的。我是说,这可能吗?我可不看好。”

面对这个执拗的老人,我眼中虽然没有精光一闪,但总算抖了抖眉毛。他喘了一会儿,样子有点疑惑。

“伍斯特先生,上次见面时我们已经讲过了,当时——”

“是,但这不是又有新情况了嘛。是这样的,”我直奔主题,“今天上午炳哥跑去一头栽下去了。”

“老天爷!”他猛地跳起来,张口结舌,“为什么?在哪儿?怎么栽的?”

原来是没听明白。

“我用的是比兴的手法。”我赶紧解释,“没说错吧。我是说他结婚了。”

“结婚!”

“可不是当了新郎了。你不会发火吧?你也知道,年少冲动,两颗心彼此相爱什么的。”

他呼呼直喘气,很气不过的样子。

“你这条消息叫我深为震惊。我——我想,我是被——将了一军。不错,将了一军。”

“但你又怎能不自量力,违抗命运的轨迹?”我用余光扫了一眼台词本。

“嗯?”

“瞧,他们注定今生在一起,冥冥之中,知道吧。”

坦白说,他要是在这个节骨眼回一句“唔?”我就没辙了。所幸他没朝着这个角度想。一时间两个人都没有话说,他似乎陷入了沉思。接着他的目光落到那本书上,随即吃了一惊。

“呀,老天保佑,伍斯特先生,你是在引用书里的句子啊!”

“有点改动。”

“我就说怎么听着耳熟呢。”他这下神色全变了,还咕咕一声浅笑,“哎呀,哎呀,你最知道我的软肋!”他拿起书,埋头苦读了好一会儿,我有点觉得他已经把我忘了。还好,他放下了书,抹了两下眼睛。“啊,好了!”他说。

我蹭着双脚,憧憬着最好的结局。

“啊,好了。”他又说了一遍,“我不能做第二个温德米尔勋爵,是吧,伍斯特先生?告诉我,你笔下这个颐指气使的老先生是不是有原型的?”

“啊,没有!想到就写了呗,知道吧。”

“天才!”老比特沙姆喃喃道,“天才!啊,伍斯特先生,我改变心意了。你说得对,我怎么能自不量力,违抗命运的轨迹呢?我今天晚上就写信给理查德,告诉他我同意他的婚事。”

“你不如当面跟他宣布这个好消息。”我说,“他正在楼下等着呢,偕同夫人。我这就下去叫他们上来。回见啦,真要多谢你。炳哥肯定要高兴坏了。”

我一个箭步窜出客厅奔下楼梯。炳哥和夫人坐在两张椅子上等着,像牙医诊所候诊室里的两位病人。

“怎么样?”炳哥急切地问。

“全部搞定,只差握手。”我在老炳哥背上一拍,“冲上去,你们叔侄俩乐呵乐呵。拜拜——老朋友们。需要我的话,你知道到哪儿找我。恭喜恭喜,废话不多说了。”

我说完赶紧开溜,免得他们谢个没完没了。

所谓世事难料。等我回到公寓,双脚往壁炉架上一搭,啜饮着吉夫斯端来的茶,大概有史以来第一次觉得功德圆满,应该好好犒劳一下自己。我习惯了眼睁睁看着生活之大热门在冲刺阶段马失前蹄名落孙山,但在炳哥这件事上,我左看右看都觉得滴水不漏。我走以后,他只要领着炳嫂走上楼领取祝福就好了。我对此深信不疑,所以等他约莫半个小时以后心急火燎地冲进客厅时,我满以为他是要泣不成声地感谢我,夸我是个好哥们什么的,于是对着他绽开了一个慈悲的笑颜。我正要递烟给她,却发现他好像有心事。不错,他根本就像被人狠狠地打在了太阳神经丛上。

“我亲爱的老伙计,”我问,“怎么了?”

炳哥在屋子里扑来扑去。

“我——要——冷静!”他撞倒了一张桌子,“冷静,见鬼!”他撞翻了一把椅子。

“不会是出什么岔子了吧?”

炳哥大叫一声,是干巴巴恶狠狠的那种。

“哪有一件破事没出岔子?你猜你走了之后出了什么状况?你还记得你非得送给我叔叔的那本书吧?”

以我之见这与事实大有出入,不过我看出这可怜虫正为什么事在气头上,所以没纠正他。

“《女儿当自强》?”我说,“可派上了大用场呢。我就是引用了里面的话才最终说动你叔叔的。”

“哼,我们进去以后可没派上什么用场。那本书摆在桌子上,我们先聊了几句,气氛渐入佳境,这时我媳妇儿看到了。她说,‘哦,比特沙姆勋爵,你读过这本书?’我叔叔答,‘读过三次了。’我媳妇儿说,‘我很高兴。”我叔叔眼前一亮,“这么说,你也是罗西·M.班克斯的书迷了?”我媳妇儿说,“我就是罗西·M.班克斯!’”

“呀,我的姑奶奶!不是吧?”

“就是。”

“怎么可能是她?我是说,要命,她不是在高级自由派俱乐部端盘子的吗?”

炳哥闷闷不乐地对着沙发椅踢了一脚。

“她在那儿工作是为了搜集素材,写一本叫《俱乐部公子默文·基恩》的小说。”

“她总该告诉你呀。”

“她发现我爱的是她的人,不在乎她身份低微,特别感动,所以瞒着没说。她说打算以后再跟我坦白。”

“那,然后呢?”

“那场面就是一个鸡飞狗跳。老先生气得险些中风,说她冒名顶替。他们扯开了喉咙各说各的,最后我媳妇儿跑去找出版商拿证据,说要让我叔叔写书面致歉信。接下来会怎么样,我就不知道了。我只知道,等我叔叔发现自己被人愚弄了,准要气成个泼妇;等我媳妇儿发现咱们耍罗西·M.班克斯这个把戏是为了让我娶另一个女人,那麻烦就大了。你瞧,她最初受到我的吸引,其中一个原因就是我从来没有恋爱经验。”

“你是这么跟她说的?”

“是啊。”

“天!”

“那,我呢,从来没有……真正地恋爱过。这里边可有千差万别,一边是……嗨,算了。我怎么办?这才是重点。”

“不知道。”

“多谢。”炳哥说,“你帮了大忙了。”

第二天早上,我刚咽下熏肉鸡蛋,他的电话就来了——简而言之,正赶在我一天中最希望静静地思考人生的时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