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明显,爱丽丝的CT结果“没有什么显著异常”,面对自己的“平庸”,她有些难为情。这让她想起了在学生时代,老师在她成绩单上的每个选项后面都勾选了“令人满意”,评语多半都是什么“安静的孩子,需要为班级多做贡献”。他们不妨写得更直接一些:“这孩子没什么意思,我们其实都不怎么认识她。”伊丽莎白的成绩单则不一样,有些选项勾选的是“非常出色”,有些选项则勾选的是“低于平均水平”,还有“会搞些小破坏”这样的评语。爱丽丝也渴望能搞些小破坏,但是她一直闹不清楚该如何入手。
“我们对你的失忆很担心,所以我们决定让你留院观察一晚。”戴红框眼镜的医生说道。
“噢,好吧,谢谢你。”爱丽丝忸怩地把头发往后拢了拢,想象着一排医生和护士手持笔记板,坐在她的病床边仔细观察她睡觉的样子。(她有时候会打呼噜。)
医生把笔记板抱在胸前,兴致勃勃地看着爱丽丝,仿佛她很想与爱丽丝聊聊天。
噢,饶了我吧。爱丽丝绞尽脑汁地寻找着有意思的话题,最后,她说:“话说,你给我的产科医生打电话了吗?就是那个查普尔医生。当然,你可能没来得及……”她不想让医生劈头盖脸地回一句:“抱歉,我忙着救死扶伤呢,哪里顾得上打电话。”
医生看起来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其实我打过电话了。山姆·查普尔医生好像三年前就已经退休了。接电话的秘书告诉我,他还买了一座小岛,真是太给力了。”
“他买了一座小岛。”爱丽丝复述道。听到“太给力了”这种词语从医生的嘴里说出来,她感到很困扰。这种词语会让说话的人显得太年轻,太大惊小怪。而对于医生这种见过世面的人来说,应该没有什么事情值得他们大惊小怪才对。这就跟救护车里的乔治·克鲁尼一样。这些医疗专业人士总是给人一种高大上的感觉,但是,当你发现他们也是凡夫俗子的时候,你就会感到失望。总而言之,这个消息给爱丽丝的感觉很不真实。一般人不会买岛屿。
“嘿,说不定他能买下小岛,也有你的一份功劳呢!”医生兴高采烈地说。
爱丽丝不敢相信,查普尔医生已不再坐在他的大皮椅上,仔细检查白色索引卡上患者针对其彬彬有礼的提问而工整、漂亮地写下的答案。相反,他正躺在一张吊床上,喝着饰有纸伞的鸡尾酒。他是否还像以前那样,打着蝶形领结?她想象着他像脱衣舞娘一样,只穿短裤、打领结的样子。她把这个形象记在了脑海里,打算到时候跟尼克说。(这小子跑哪儿去了?)
当然,如果现在真的是2008年,那就意味着,十年已经过去了,查普尔医生的生活应该发生了很多变化,更重要的是,她自己的生活也是如此——除了孩子应该已经生下来了。
这十年里应该发生了许许多多的事情。
一百万件事情。一千万件事情。一亿件事情!
如果除去惊悚的意味来看,眼下的情形还挺有趣的。她真的需要把这个……这个问题彻底解决。赶紧的!越快越好!换做是弗兰妮的话,就会这样说。2008年,弗兰妮还健在吗?人老了,自然会有寿限来临的那一天。你甚至不可以因此而悲伤。求求你,老天爷,千万不要告诉我,你已夺去了弗兰妮的生命。千万不要告诉我,你已夺去任何人的生命。“我们家不会再死人了,”孩提时代,伊丽莎白曾经向她保证,“因为这样不公平。”爱丽丝曾经相信伊丽莎白说的每一句话。
或许,伊丽莎白已经去世了?还是说,去世的人是尼克?或者妈妈?或者孩子?(“抱歉,我测不到心跳。”)
这么多年来,爱丽丝还是第一次感受到心爱之人即将离她而去的压抑,这和孩提时代父亲去世后的感觉一样。她恨不得把所有心爱之人聚在一起,将他们安安全全地收在床底下,跟心爱的玩偶放在一起。有时候,压抑感会变得如此势不可当,以至于她会忘记如何呼吸,每到这时,伊丽莎白就不得不给她一个牛皮纸包,让她往里呼气。
“我可能需要一个包。”爱丽丝对医生说。
“一个包?”
真荒谬。她现在已经不是小孩子了,怎么会一想到要死人了,就吓得透不过气来。
“我带了一个包,”她对医生说,“一个红色的背包,上面有贴纸。你知道它放哪儿了吗?”
医生似乎对这种后勤问题感到有些恼火,但是她说:“噢,我知道,在这儿。要不要把它拿给你?”她从墙边的架子上拿起那个陌生的背包,爱丽丝神情担忧地看着它。
“不用。呃,还是帮我拿过来吧。”
医生把包递给她,说道:“你就在这里好好休息,很快就会有人带你去病房的。不好意思,害得你等这么久。但是医院就是这样。”她慈爱地拍了拍爱丽丝的肩膀,然后迅速离开了房间。她突然一副行事匆匆的样子,仿佛刚刚想起还有其他病人等着。
爱丽丝摩挲着背包盖上那三个亮晶晶的恐龙贴纸。这三只恐龙都有对话框,框里的对话,要么是恐龙统治世界!要么是恐龙酷毙了!她低头看了看衬衫上的贴纸,将它撕了下去。它跟背包上的贴纸明显是相配的。她又把它贴回了衬衫上(不知怎的,她觉得应该这样做),然后等着某种感情或者记忆被唤醒。
这些贴纸会不会是“小葡萄干”的?她的内心就像一只受惊的小动物一样,抗拒这个想法。她不想知道答案。她不想要一个已经长大的宝宝。她想要自己的“小葡萄干”回来。
这种事情不可能发生在她的身上。但是,它的确发生了,所以接受它吧,爱丽丝。正当她准备打开背包时,手上的指甲引起了她的注意。她将双手举到面前。只见手上的指甲造型优美,修长姣好,上面涂了很淡的米色指甲油。平日里,她的指甲一般凹凸不平,残破不堪,而且边缘脏兮兮的,因为夫妻俩需要打理花园、涂抹油漆,或者操持其余装修事务。她的指甲唯有一次像现在这般规整,那就是结婚的时候,当时她好好地做了一次美甲。整个蜜月期间,她都在对尼克拍着手说:“看,我也是个淑女呢。”
除此之外,这双手看起来仍然像是她的。事实上,它们看起来挺美的。手上白白净净的,没有任何首饰,她只有在出席特殊场合时,才会佩戴戒指,而健身房大概不是特殊场合。平日里佩戴首饰会比较碍事,尤其是在布置房间的时候。她举起左手,发现手指上多出了一道薄薄的白色压痕,那是结婚戒指留下来的,以前未曾有过。这给了她一种恍如隔世的错觉,就跟刚才看到妊娠纹时的感觉一样。她的内心以为一切如故,但是身体却告诉她,时光已在她浑然不知的情况下溜走了。
时光。她把手放在了脸上。如果她已发出了40岁生日派对的邀请函,如果她现年……39岁——一想到这里,她就感到窒息,喘不过气来——那么她的容貌一定发生了改变。变老了。屋子前角的洗手池上有一面镜子。她可以从镜子里看到自己的脚,上面穿着白色短袜;之前那一拨护士当中,有人帮她脱掉了脚上那双奇怪的运动鞋(那是一双大块头的胶鞋),把它们放到了床边的地上。爱丽丝完全可以跳下床,走过去看看镜中的自己。
或许下床是患者的大忌。她头部有伤,如果贸然下床,可能会晕倒,进而再次撞击到头部。没有人叮嘱过她不要下床,但是他们可能认为这种事情是不言而喻的。
她应该照照镜子。但是她不想看到,也不想知道自己镜中的模样。她不希望这是真的。不管怎么说,她现在顾不上。她必须翻一翻背包。于是,她迅速打开包扣,把手伸了进去,仿佛在抽奖一般。她取出来的是……一条毛巾。
一条普通、无害、干净的蓝色浴巾。爱丽丝看着它,除了尴尬之外,没有任何感受。她觉得自己是在翻弄别人的私人物件。简·特纳显然拿错了包,而且看都不看,就一口咬定这是她的。简就是这样的人,太专横,太没有耐心。
好吧。
爱丽丝又赏玩了一下她那副修剪精美的指甲。她再次将手伸进包里,掏出了一个塑料袋,将它摊平。这是Country Road(1)的购物袋。哎呀,这家店的服饰可贵呢。她把袋子里的东西倒在腿上。
袋子里有一件女士外套、内衣裤、一件红色连衣裙、一件饰有单只大木扣的奶油色开襟羊毛衫、一双及膝高的米色靴、一个小巧的首饰盒。
内衣裤为奶油色,绸缎质地,饰有蕾丝边。爱丽丝的内衣裤一般图案浮夸,略有褪色:内裤上画着活泼的海马,文胸为紫色棉质,款式为前扣式。
她将红色连衣裙举到面前展开,发现它很漂亮,设计简单,面料丝滑,饰有奶油色小花团。开襟羊毛衫的奶油色与小花的奶油色恰好相配。
她看了看连衣裙上的吊牌。尺码为8。这对她来说是太小了,不可能是她的连衣裙。
她把衣服重新叠好,打开首饰盒,拿出一条缀有大颗黄宝石的精致金项链。
就她的品味来说,这颗黄宝石太大了,但是她把项链往连衣裙上一比,就发现它们确实很搭。且不论这些物件的主人是谁,此人的品味看起来挺不错的。
另一件首饰是爱丽丝的蒂芙尼(Tiffany)金手链。
爱丽丝说:“没想到会在这里见到你。”她拿起手链,将它戴在手腕上,心里感觉到了些许安稳,仿佛尼克终于来了。
这条手链是他给她买的,就在前一天,他们发现她怀上了“小葡萄干”。他本来不应该花那么多钱的,因为用尼克的话说,他们当时正面临着“严峻的财政压力”。之所以面临严峻的财政压力,是因为他们对房子进行的每一道装修工序,最终耗资都超出了预期。但是尼克说,购买项链的支出可以计入资产负债表的“特别项目”中(且不论“特别项目”的具体含义是什么),因为怀孕是一件非比寻常的大事。
“小葡萄干”是在某个星期三的晚上怀上的,虽然最终的结果如此重大,但是那天晚上确实不怎么刺激,就连那次做爱也毫无激情和浪漫可言。只不过是因为电视节目没什么好看的,所以才会想到做爱。当时尼克打着哈欠说:“我们应该去粉刷走廊。”爱丽丝则说:“噢,不如我们做爱好了。”尼克又打了个哈欠,说道:“嗯……好吧。”接着,他们发现,床边的五斗橱里没有避孕套了,而当时他们已经进入状态,两个人都懒得起床,专门跑到浴室里去找避孕套。况且,那天是一个星期三,不戴套也就那一次,再说,他们都是结过婚的人了,是可以有孩子的。反正就这么怀孕是不太可能的。第二天,爱丽丝发现,抽屉深处其实有一个避孕套,只要她前一天晚上再把手往里面伸一点点,就可以够到,只可惜发现的时候,已经太迟了。“小葡萄干”已经开始准备演变成生命了。
后来,他们做了八次早孕测试,结果都是阳性(之所以要做八次,是为了以防万一,说不定前七次的结果都有错误呢)。第二天,尼克下班回家后,递给她一个礼品包装的小盒子,盒子上附了张卡片,上面写着,给孩子的母亲,盒子里就装着眼前这条手链。
老实说,这条手链在她心中的分量甚至超过了订婚戒指。
当然,如果真要掏心窝子地说实话,她其实一点也不喜欢自己的订婚戒指。她有点讨厌它。
世上没有任何人知道这一点。这是她唯一、真正的秘密,只可惜,它不是什么大不了的秘密。她的订婚戒指是爱德华七世时代的古董,原本属于尼克的奶奶。爱丽丝从来没有见过洛夫家的奶奶,她显然是一个既严厉,又慈爱的老太太(她听起来很可怕)。尼克有四姐妹,不可否认的是,她们个个都性格乖僻,因而被尼克称为“怪胎”。她们对那枚戒指都很痴狂,奶奶在遗嘱中将戒指留给了尼克,引起了很多怨言。总是会有一两个“怪胎”抓住爱丽丝的左手,用轻蔑的口吻说:“这样的首饰,你到哪里都寻不来!”
爱丽丝觉得它很丑。一颗巨大的翡翠镶嵌在一圈钻石中,看起来就像一朵花。不知怎的,看到这枚戒指,她就会联想到芙蓉,而她一向不喜欢芙蓉,不过她也明白,戒指是神圣的,而且它值不少钱,因为世上的女子似乎都抱有同样的想法。
这就引出了另一个问题。这枚戒指是爱丽丝拥有的最贵重的首饰,而爱丽丝是一个经常丢东西的人。她总是需要折回脚步,倒空垃圾箱,联络火车站、餐馆和杂货店,看看他们有没有捡到她丢失的钱包、太阳镜或雨伞。
“噢,不是吧。”当伊丽莎白听说爱丽丝的戒指是一件不可替代的传家宝时,她不由得失声惊呼,“依我看,你得做手术,让它长到你的手指上才好。”
大多数时候,除非是在特殊场合,或者需要与“怪胎”见面时,爱丽丝根本就不戴那枚订婚戒指。她一般戴那枚普通的金婚戒,或者什么都不戴。反正她从来就不属于真正喜爱首饰的人。
尽管如此,这条蒂芙尼手链却是她的心爱之物。和戒指不一样,它似乎代表着过去几年出现在生命里的所有美妙的事物——尼克,宝宝,房子。
现在,她把手链系在手腕上,头向后仰,靠在医院雪白的枕头上,将背包抱在怀里。她脑海里闪过一个念头:说不定这世上有几百万条完全同款的手链,所以这也很可能是别人的东西——毕竟背包里的其他东西她都认不出来——但是不知何故,她就是知道这条手链是她的。
她开始对自己生起气来。争气点吧!快点想起来!你怎么总是这么愚蠢?为什么这种事情总是发生在你身上?
盛怒之下,她猛地将手往包里一伸,掏出一个黑色的钱包。这是一个狭长而奢华的黑色长方形真皮钱包。爱丽丝将它拿在手里,翻来覆去地看着。一行不引人注目的小字写着 Gucci。天哪。她打开钱包,首先看到的是自己的驾照。证件照上的人正看着她。
她看到了自己的面孔,自己的名字,自己的住址。
好吧,这就可以证明,背包的主人是她了。
驾照上的照片跟一般的证件照一样,比较模糊,但是她可以看出,她穿着白衬衫,戴着黑色的珠子长链。珠子长链?难道她变成了一个喜欢戴珠子长链的人?她的头发已经被剪成了波波头,长度刚好在肩膀以上,而且似乎还染上了非常鲜艳的金色。她剪短了头发!尼克曾经让她发誓,永远不剪短发。爱丽丝本来觉得这件事情浪漫得要命,只不过伊丽莎白听说之后,干呕了一声,说道:“你总不可能到了四十岁以后,还留着十四岁的发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