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1 / 2)

同情者 阮清越 6371 字 2024-02-18

颠覆者行事,有时遵照计划,坦白说,有时很具偶然性。集中军训结束两周后,我读到了桑尼写的《往前走,战争已结束》,印在报纸头条。我回想一下,这或许因为我质疑他的勇气刺激了他。我在将军商店的作战室看到了报纸,有该标题的一版展放在桌上的写字板上,给订书机压着。标题表达的情绪或许得到了一些人共鸣,但毫无疑问,将军不以为然。标题下有两张照片。一张是联谊会组织的集会照,集会地点在威斯敏斯特市一个公园里。参加集会的有前南越军官士兵。他们表情严肃,穿棕色衬衣,戴红色贝雷帽,既像又不全像军人。另张照片上是一群穿着没人要的难民服的平民百姓。他们挥着标语牌,扯着条幅,上面写有电报般简洁的抗议政治口号:<b>胡志明=希特勒!为我们的人民争自由!谢谢,美国!</b>很大程度上,该版内容可能在流亡美国的南越人心里播下了怀疑战争是否该继续下去的种子,在流亡各派中制造了分歧,我知道,我对桑尼的刺激可谓无心插柳,取得了我想要的效果。

我用美乐时微型相机拍下了该版。这部相机终于有了用武之地。最近几周,我还用它拍了将军的文件。我是将军副手,能看到所有文件。自菲律宾回来后,我一直没别的工作,忙着为将军、联谊会、光复运动义务做事。连秘密军队、为政治服务的对外机构,也少不了文秘事务。须做会议纪要,整理文件,召集会议,设计、印制、散发宣传单,拍照,安排会晤,联系捐款人。最重要的工作是,替将军寄收信件。收到信后、将信交给将军前,我会先读一遍。我拍了将军战斗序列的所有材料。他在美国组建了一个连,在泰国组建了一个营,指示联谊会组织公众游行,组织光复运动成员秘密军训,联系在泰国基地的部下。这些在泰国的部下由“搁浅”在陆地的海军上将具体指挥。还有件重要的事情,我拍下了将军的银行对账单,上面记录了将军为光复运动存入的数目不大的钱。这些钱来自一笔笔小额捐款,包括在美国的南越难民出的钱,夫人餐馆赚的钱,几个颇具声望的慈善机构以帮助处境可怜的难民和处境更可怜的老兵的名义给联谊会的钱。

我将情报用邮包形式寄给了巴黎姑妈。邮包里有两样东西,一封信和一件俗气的纪念品。纪念品是一个自动旋转的雪球,上有“好莱坞”三个字。雪球旋转需九伏电池,我在邮包里放了几节掏空的电池。每节都藏有一卷美乐时胶卷。这个方法,比起在西贡联络员和我交换情报采用的方法,巧妙许多。敏第一次说到联络员时,我眼前立刻浮现出一个身段柔软、参加选美比赛的漂亮女孩。越南美人闻名遐迩,实至名归。我想象,她的皮肤嫩白如细砂糖,内心红如朝升太阳,是交趾支那人(1)模样的玛塔·哈莉(2)。万没料到,出现在我门口的竟是一个徐娘半老的大嫂。她脸上的褶子比她的掌纹能藏下更多的故事。她叫卖蒌叶榨汁和特色小吃,亦即香蕉树叶包的糯米饭。每天早晨,我买她一包糯米饭,权当早餐。糯米饭里或有或没有敏给我的信,信卷着包在小块塑料布里。每次,我付给她一小卷皮阿斯特(3)。纸币里或有或没有我给敏的胶卷,或者,用米浆写在纸上的暗信。这种传递情报的方式唯一不足之处是,她的厨艺实在不敢恭维,糯米饭做得像团胶水,我须强迫自己硬吞下去。女仆若看到垃圾桶里的糯米饭,会起疑心:我既然不吃,为何总买它?我向大嫂抱怨过,也就一次,结果挨她一通数落。数落时间之长,长到我得频频看表。用词之新,新到我得借助词典。连在将军别墅附近转悠揽活的三轮车车夫都开了眼界。“你最好赶紧娶她,上尉。”一个失去左胳膊的车夫调侃我,“不然,她可就很快被别人娶走了啰。”

想起这话,我一身鸡皮疙瘩,赶紧倒了一杯十五年的苏格兰威士忌。酒放在将军的抽屉里。将军没付我一分工钱,为让我开心,老实说是让我喝上瘾后离不了他,他很是慷慨,从大量库存中拿出一些品质好次兼有的酒,当礼物送我。我的确需要这样的礼物。我用暗信向敏详细报告了邦、灰白头发上尉、冷漠中尉的行动,包括机票信息和训练基地的方位。这次情报与以往经姑妈转给敏的情报没有实质不同,只是这次报告的是先遣队的行动及其相关保障。因为我的情报,参与行动的人最终将遭遇伏击,也可以说是灭顶之灾。报纸将报道美军或南越共和国军的伤亡人数,和历史书上的死者无异,是“无脸”之人,亦即抽象概念罢了。我向敏报告这些行动,轻轻松松,但写邦的行动报告,用了整整一个晚上。不是因为字数多,而是因为他是我的朋友。“我会一同回来。”我这么写道,其实还没想好怎么回到越南,“这样,我能更准确报告敌人行动。”写归写,我心里想的是救邦,却没想妥如何救他。但是,我向来不会因此停止行动。

因为不知怎么做到出卖邦同时又营救邦,我一个劲喝酒,想借酒激发灵感,喝到第二大杯苏格兰威士忌时,将军走了进来。刚过三点,平常忙完夫人餐馆午市高峰,他都是这个时间回到商店。一如既往,在餐馆收银台后忙活了几小时,他总会窝一肚子火。前南越军人见他,会向他敬礼。这本是对他的敬重之举,却让他哀怜自己不再佩戴将星。偶有不怀善意的平民,通常是妇女,见到将军,会说:“你不是那个将军吗?”她若心底歹毒,会赏他小费,出手还挺阔绰,一般一美元。小费是美国做法,越南人起先认为荒唐,如今也接受了。将军就是经历如此这般后,回到卖酒的店子。今天也一样,他将一把皱皱巴巴一美元纸币扔到办公桌上,等我给他倒一杯双份苏格兰威士忌。照往常,他斜靠在椅子上,闭眼呷酒,大声叹气。不过这一回,他走到办公桌旁,身子前探,敲着桌上的报纸,问道:“你读了这个吗?”

我不想剥夺将军可发泄一通的机会,于是答说没有。他点点头,一脸肃穆,开始挑着内容大声念。“有关联谊会及其真正目的的传言甚嚣尘上。”将军面无表情,声调保持在一条线上,念道,“显然,其目标是推翻共产政权。愿望如是,但能实现到哪步?联谊会以助难民之名募款,很可能将之用于驻扎泰国的武装南越难民谋划的光复运动。另有传言,联谊会投资生意,利润尽入其囊中。最令人失望的是,联谊会向同胞兜售虚幻未来,声称能武力光复南越。我等诚望,为了流亡者有能回归祖国帮助重建之日,应该和平争取和解。果如是,生活将更加美好。”将军折起报纸,准确地放回到它先前位置。“有人一直在为这个家伙提供一些可靠情报,上尉。”

我呷了口苏格兰威士忌,掩饰着咽下了因条件反射而起的口水。“像在国内,将军,在这里我们也泄露消息。看这张照片。我们在做什么,照片上这些人多少知道。桑尼只需拎个桶,到他们中转一圈,这里接一滴,那里接一滴,很快就能得到一两杯情报。”

“毫无疑问,你是对的。”将军说道,“我们可守住情人,就守不住秘密。这话——”他敲敲报纸“——听起来很美妙,对吧?和解,回归,重建。谁不希望那样?可谁因此最受益?共产分子。至于我们,回去后极可能被一颗子弹打进脑袋,或被关起来接受长时间的再教育。这就是共产分子口中的和解、重建的真正意图,就是除掉我们。这个记者趁机向可怜的人民兜售左派思想,他们太想看到哪怕一丁点希望。他越来越捣乱了。莫非你不这么认为?”

“的确如此。”我伸手去拿酒瓶,说道。酒瓶像我,半空半满。“记者要是独立,就总捣乱。”

“我们怎么知道,他只是一个记者?当年,西贡记者中有一半同情共产分子,还有相当一批是共产分子。我们怎么知道,不是共产分子早早派他来美国,任务就是在我们来美国后,监视我们、瓦解我们?你上大学时就认识他,他那时表现得如此同情共产分子吗?”如果我答没有,将军过后从别人那里听到完全不同的答案,我可就处境堪虞。因此,唯有肯定。将军听后,说道:“你是我的情报官,可提供的情报不多啊,对吧,上尉?我第一次见他时,你为什么不提醒我他同情共产分子?”将军很不满意,摇着头,“你知道,你的问题是什么吗,上尉?”我的问题可以列一条长长的清单,不过,干脆回答不知道为好。“你同情心太重。”将军说道,“比如少校,因为他胖,你同情他,没看出他是个危险分子。现在这份报纸又证明了,你一直故意视而不见这个事实:桑尼不仅是左派激进分子,而且很可能是共产间谍。”将军眼神冷峻。我的脸发痒,但不敢抓挠。“该做点什么了,上尉。难道你不这么认为?”

“是的。”我喉咙干涩,应道,“也许是该做点什么。”

接下来几天,我很空闲,琢磨着将军语焉不详的要求。毋庸置疑,一个人总该做点什么。桑尼的报纸登出一条广告:拉娜将在一部名为《幻象》的时俗讽刺剧里既演又唱。这为我提供了做点什么的机会,虽然将军要求的“该做点什么”,很可能与此了无关系。无论如何,我需要休假,即便短如一晚暂时脱离紧张孤独的地下工作。对于习惯黑暗的间谍,观看夜间演出正是理想之选。我本以为很难说动邦去看《幻象》、听魂牵梦绕的祖国音乐。没料想,邦答应得倒也爽快。他已决意赴死,反倒终于有了活力。他甚至让我给他理发。为让头发顺滑光亮,理完发,他给抹了不少百利护发霜。头发因此又黑又亮,可与我俩穿的皮鞋媲美。一路上,邦和我听着滚石乐队歌曲。车内弥漫着百利护发霜与古龙香水气味,雄性得令人陶醉。车一路往西奔往好莱坞,不止于此,更是回到了一九六九年前后,我从美国返回后一段在西贡花天酒地的日子。当时,邦和敏还没孩子,我们三人在西贡的酒吧、夜总会挥霍着每一个周末。青春若不被挥霍,怎能算是青春?

或许,我可以说,因为少不更事才与邦成为朋友。是呀,一个十四岁孩子,受什么驱使,竟一起切开手掌心、成为结义兄弟?更要追问,是什么让一个成年男人还坚守年少时的誓言?较之于年少时稚嫩的理想甚至幻想,成年后的思想与政治信仰,这些所谓成年后所得的熟果,难道不更加重要?说到这,允许我提出一个观点:我们成年后,便不再有年轻时的愚妄言行,其实这是损失,因为,愚妄言行里可有真或部分真的东西。不妨看敏、邦、我三人最初如何结识结义。地点在中学足球场。我是新生。年龄比我大、个头比我高的学生,横行霸道的高年级男生,围着我,打算拿我复制一幕自人类文明以来便不断上演的场景,强者戏耍凌辱弱者或异类。我的确异于他们,但绝不是弱者。这点,很久前痛打骂我“不自然”的村里小丑时,已得到证明。我狠狠教训过小丑,但也没少挨其他人打。因此,一旦动手,也不惧输。当时,出乎意料,另一个男孩,也是新生,从围着看戏的男生中挺身而出,仗义执言。“你们这么做不对。不要把他从我们当中分开。他和我们是一起的。”一个高年级男生很不屑。“你是什么东西,敢说谁谁和我们是一起的?再说,你又凭什么觉得你和我们是一起的?马上滚开。”敏没有“滚开”,结果,先挨了一记耳光,被扇得旋了一圈。我一头撞向扇他的高年级男生的肋骨,将他撞倒在地,骑在他的胸口上,连着两拳砸去。他的一伙跟班扑了过来,我和敏以一敌五。我疯似的还击。我清楚,围观的男生们也清楚,我肯定会完蛋。但为什么邦能不惧一切,毅然站到敏和我这边?他也是新生,但和高年级男生一样高大,尽管如此,也寡不敌众。他先一记重拳,再横着一肘,接着猛劲一推,连撂倒三个,但很快被对方一群人拽倒在地。我们三个遭脚踢拳击棍打,遍体鳞伤,周身见血。我们没觉痛苦沮丧,反倒兴奋莫名!因为我们三个通过了一场仿佛命里注定的考试。这场考试将我们与欺凌者分离开来,将我们与胆小鬼分离开来。当晚,我们溜出宿舍,到了一片罗望子树林。在枝繁叶茂的罗望子树下,我们用刀切开各自手掌,让自己的血与认定亲过亲人的伙伴的血相融,一起盟誓。

实用主义者或彻头彻尾的实利主义者,会无视我的这段经历,把我的情感当作多愁善感。但于我,它表明,我们三人在那个年龄便如何自我定位,如何定位对方。我们还是孩子,便本能知道要做保护弱势的人。邦和我久未谈起这段经历。我俩唱着年少时的歌前往目的地罗斯福酒店。一路上,我感觉,中学那段经历已融入我的血液,也融入了邦的血液。黑白片时代,罗斯福酒店曾是好莱坞大道上名流荟萃的重地,现在,像默片年代的明星一样不再时尚。破旧地毯盖着破旧地板砖;出于某种考虑,大堂摆有各式牌桌、椅子,细长的桌子腿、椅子腿看似鹤的腿。我本以为在这里能见到好莱坞曾经风光一时的人物,比如,系蝴蝶领结、穿粉蓝色上装、大腹便便的成人片制片人,再比如,他们牵着的珠光宝气、上半身熠熠闪光的女士。但看穿着,最好的竟是我的同胞。《幻象》演出地点是酒店一个宽敞的休息厅。往休息厅这段路上,同胞都一身行头有穿缀亮片衣服的,有穿涤纶衣服的,精神焕发。其他一些观看演出的人,估计是酒店住客,穿的则是彩色格子衬衣和运动鞋。装束很随意,胡子拉碴;他们没一个有伴,若说有“伴”,也就是其中一个带了个氧气瓶罢了。我们凡事后人一步,比如,很明显,此刻这些越南人打扮得风光,却没赶上好莱坞以及这家酒店的风光时刻,那些时刻已成过往。

休息厅里倒是气氛热烈。某企业家把这块场地租给《幻象》演出。如此,它成了“难民营”,只不过营中人不似难民罢了:男人们穿的是定制西装,利索挺拔;女人们套上了舞会衣裙,娇媚动人。这些同胞,属于小资产阶级,一心想改变生活境况,终于找到一周不仅正常干四十小时而且还须加班的工作,屁股兜里的钱包鼓了起来,底气增加了不少,开始寻求喝酒听歌之类的享受。我和邦找了靠后一张桌旁坐下。期间,一个楚楚动人、波列罗舞装束的女歌手在演唱范维(4)的《悲情之城》。痛彻心肺般演绎,如忧伤小夜曲,打动了休息厅里的听众。还有别的方式能吟唱出一座悲情的城市,一座被流亡者无时无刻不装在心里的城市吗?在我们抒情歌曲库里,第一高频词是“爱”,第二高频词不就是“悲”吗?是我们喜好悲呢,还是我们学会了悲中作乐?回答此类问题,须读加缪的书或喝科涅克白兰地。在这里,读不到加缪的书,我只能要了一杯科涅克白兰地。

我坚信,钱不花何足为钱,尤其在朋友面前。因此,我虽囊中日见羞涩,但不加思考,一气喝了几大杯科涅克白兰地。见灰白头发上尉和冷漠中尉站在吧台旁喝着啤酒,我也为他俩买了几杯科涅克白兰地,吩咐服务员送过去。不一会,他俩来到我们桌前,要为我们的战友情谊干杯。我还没跟将军再提返回越南,但我一心要去,开心地又给每人买了一杯科涅克白兰地。这种酒,相当于母亲给长大的儿子的吻,让一切变得更加美好。的确如此,边喝边陶醉地看着歌手们轮番上台扭腰甩胯。台上演员,无论男女,或哼鸣,或哭嚎,或喟叹,或诅咒,或怨艾,或咆哮,不管他们如何表现,观众打心底喜欢他们。所有在场的观众,甚至包括邦,听着他们不一定发自心底但肯定发自肺部的歌声,忽忽悠悠,穿越时空,回到了西贡夜总会。在那些地方,香槟除了该有的味道,除了该有的隐含意义,还有让人伤情落泪的东西。眼泪过多,说明人深陷痛苦;没有眼泪,说明人无动于衷。但只需舔上一滴这灵丹妙药,观众便会也只会发出两个音:西贡。

“西贡”两字挂在几乎每个演员包括主持人的嘴上。《幻象》演出过程中,主持人适时进行绍介。他个头不高不低,身材不胖不瘦,穿件还算朴素的灰色法兰绒西装;身上唯一闪亮处是他的眼镜。我看不到他的眼睛,但知道他的名字。他号称“冠绝诗人”,诗作散见于各类文学杂志和报纸,诗风婉约,内容怀旧,关注平日生活。他的一首从淘米中发现生活真谛的诗,我记忆尤其深刻。至于他发现了什么真谛,我已忘记,只记得在诗中,他敦促人们于最卑微琐事中发掘意义。有时,我手插在米粒中,淘着米,便想起他来。在我们文化里,如此大诗人,为了普通百姓竟在满是歌酒的夜晚屈尊主持,我引以为豪。我们尊重所有越南诗人,认为他们总能教些重要东西。“冠绝诗人”自然如此。他为桑尼的报纸写过专栏,介绍过奇异诡谲的美国生活,分析过美越间的文化差异与冲突。这晚介绍歌手时,他也没忘记顺带简要传授越南或美国文化知识。轮到介绍拉娜时,他的开场白是:“你们中有人也许听说了美国人是喜欢做梦的民族。没错。有人说,美国是福利之国,其实,是做梦之国。在美国,我们可以梦想任何东西,同意吧,女士们,先生们?我要告诉你们,我有什么美国梦。”他握着麦克风,小心翼翼,如握着一管炸药,说道,“我的美国梦是,在死前看一眼生我的土地,回到西宁吃一口老家院子里柿树上熟透的柿子。我的美国梦是,再回到家乡在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的坟前烧香祭拜;在一切终归晏然宁静之时,在再也不闻枪声之时,在唯有欢声笑语之时,游遍美丽的祖国。我的美国梦是,回到越南,从城市走到乡村走到田野,从岘港走到大叻,从金瓯走到朱笃,从沙沥走到桥河,从边和走到邦美蜀,观看未经历战争的男孩女孩嬉闹玩耍——”

主持人驾驶的列车载着我们穿过越南大大小小的城镇,而且还在前行。不过,我在邦美蜀站下了车。邦美蜀,我的故乡,一座山镇,一座红土之镇,出产世界最好咖啡豆的高地之乡,有许多水量充沛、喧腾不息的瀑布,有被人类扰得不得安宁的愤怒的大象,有仅围兜裆布、赤脚袒乳、半饥饿的嘉莱人。邦美蜀,我父母去世的地方。我的脐带就埋在母亲在这里的一分薄地里。在这里,英雄的人民军打响了解放越南南部的一九七五年总战役的第一枪。邦美蜀,我家所在之地啊。

“这就是我的美国梦。”“冠绝诗人”还在继续,“无论我穿什么吃什么说什么语言,我的心始终如一。这就是为什么我们今晚聚集于此,女士们,先生们。现实中,我们不能回到家园,但借助《幻象》,可以梦回故土。”

听着“冠绝诗人”的动情之辞,所有人激情澎湃、发自内心地鼓掌赞同。他很明智,清楚我们聚集在这里,不只是听他说,还另有所望。“女士们,先生们,”他抬起手,示意安静,继而说道,“请允许我向你们推出另一个美国梦,我们越南人自己的梦幻传奇——”

拉娜,如今同于约翰、保罗、乔治、林戈之类的名字,人们只认这一个名字。她几步到了台上。看她装扮:上身一抹无带红色丝绒胸衣,下身一条豹纹迷你短裙,戴黑丝手套,蹬齐大腿的细高跟皮筒靴。高筒靴,细高跟,一块裸露的平滑肚皮,任何一样都让我心脏停跳一拍。此刻,三样竟一并展示在我眼前,我的心被彻底制伏,像被一队洛杉矶警察合力撞击。我大口喝着科涅克白兰地,让酒浸漫心头,使它活泛开来。浸泡在酒里的心,轻易地让拉娜如火之歌点燃。听她第一首歌竟然是《我好想你要我》,我的心便烈焰熊熊。我之前听过的版本,演唱者均为男歌手。它原是英语版,后来,有了与原版不相上下的法语版、越语版。无论什么版,都是我这代人中单身汉、婚姻不幸福的男人最爱听的歌。词曲淋漓尽致表达了单相思的伤感。南越男人爱单相思,有裂纹的心是继烟、咖啡、科涅克白兰地之后的致命弱点。

听着她的歌,我满脑子只有一个想法:哪天晚上能和她来场永生难忘的爱,爱个死去活来。估计在场的每个男人有和我一样的想法。她在麦克风前只是轻轻摇摆身子,但声音足以摇动所有人的心扉,不,准确说,足以让我们着魔,纹丝不动。没人说话,一个没有,只是偶尔有人抬起夹烟或端酒杯的手,全身心地投入。她唱第二首歌时,听众们依然如此。第二首歌名为《砰砰》或《我的宝贝一枪撂倒了我》,节奏略快。原唱者雪儿。比较而言,我更喜欢南茜·辛纳特拉的二度演绎,因为她的长相更加迷人,当然,这个理由让我略显肤浅。不过,我了解到南茜·辛纳特拉只是白金唱片女王,没亲历过暴力与枪杀。她这方面的知识仅来自她父亲弗兰克的黑道朋友。拉娜截然不同。她在西贡出生长大。那里的匪徒一度猖獗到须动用军队上街弹压。虽是首府,手雷袭击和恐怖主义爆炸案是家常便饭,越共小规模的攻击更习以为常。南茜·辛纳特拉演唱《砰砰》,真懂它的含义?于她,这首歌与唱给青少年听的口水歌没什么两样。而对越南人来说,“砰砰”是我们生活的音轨。

南茜·辛纳特拉还有绝大多数美国人有的缺陷,只懂英语。拉娜的《砰砰》韵味丰富,语言多样:有英语,有法语,还有越语。比如,最后一句歌词,先是法语“Bang bang,je ne l’oublierai”,后是重复的范维版越语“我将永不忘记”。在西贡经典通俗歌曲的殿堂里,三语版《砰砰》是最令人难忘的经典之一。它巧妙地将爱情与暴力,借用一个难以解释的故事,编织起来。该故事说的是,一对恋人,不顾青梅竹马,或者正因为青梅竹马,竟开枪射杀对方。我们的记忆里有一支无形手枪,砰砰射着我们的脑袋,射入脑袋的子弹就是我们忘不了的东西。我们忘不了爱,忘不了战争,忘不了爱的人,忘不了仇雠,忘不了家,忘不了西贡,忘不了焦糖味粗糖冰咖啡,蹲在路旁吃的一碗碗汤面,躺在椰树间吊床里边摇边听的朋友弹奏的吉他,在小巷、广场、公园、草地光着脚裸露着上身比赛足球的场面,珍珠项链般缭绕于崇山峻岭间的晨雾,沙滩上无壳牡蛎的阴唇般润湿,娇羞欲滴的爱人用越语发出的最勾人魂魄的呢喃,打谷的嚓嚓声,停靠街边的三轮车里仅靠念着家人获得的温暖入睡的车夫,露宿每座城市每条人行道上的难民,伴我们度过漫漫长夜缓缓燃烧的蚊香,新摘的香甜厚实的芒果,对我们不理不睬而让我们愈加憔悴的姑娘,死去或失踪的男人,被炸毁的街道民房,我们光着身子在其中游水嬉闹的小河溪流,我们偷窥如鸟儿清纯的天仙少女沐浴戏水时藏身的树丛,摇曳烛火投在枝条搭建的棚屋的墙上的光影,泥泞路上、乡村小径上不成调的丁零当啷的牛铃,萧瑟村庄里饿犬的哀鸣,气味刺鼻却让人垂涎三尺的美味榴莲,在父母尸体旁恸哭的孤儿,不到下午便被汗水湿透而变得黏黏的衬衫,云雨后爱人流出的黏液,我们的各种窘境、艰难,被村民追赶屠宰的猪东奔西突时发出的凄厉惨叫,夕阳映照下一片火红的群山,拂晓时分自大海波涛中冉冉升起的皇冠般朝阳,母亲攥着我们的滚烫的手。忘不了的东西难以穷尽。归根结底,我们一生不能忘记的最重要东西就是,我们一生都做不到忘记。

拉娜演唱完,观众鼓掌、吹哨、跺脚。她向观众鞠躬,优雅退台。我一直呆呆地静坐着,软在座位上,连掌都拍不动了。“冠绝诗人”介绍下一个演员。我的耳朵里只有“砰砰”。拉娜回到演员专座。她左边座位,坐的是紧接她表演的演员,自然空着。我跟邦说,我离开一会,十分钟后回来。他反对:“别干这事,你这没脑子的混蛋。”但是,我没再多想,穿过休息厅,走向拉娜。与女人打交道,最难的是迈出第一步,最重要的是不要瞻前顾后。不要瞻前顾后,说易做难呀。即便如此,接近女人,万不可瞻前顾后。一旦多想肯定失败。中学时,我最初几次接近女孩,顾虑太多,踟蹰不前,结果,次次无果。好在小时候受过的欺侮竟粗硬了神经,让我反倒认为,遭人拒绝总强于没机会遭人拒绝。后来,我抱着佛祖也认同的消除挂碍恐怖的禅的心态,继续接近女孩,到如今,便接近女人。我挨拉娜坐下,抛弃杂念,顺从本能,遵循我与女人打交道时三条首要原则:不征求她同意,不同她打招呼,不给她先说之机。

“我第一次见你时,可没想到你能唱得像今天这么好。”我说道。她看着我,眼神让人联想到古希腊雕塑的眼神,看似空茫,却有蕴意。“你怎么能想到?我那时才十六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