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1 / 2)

我再次醒来的时候,脑海里闪过两个想法。这两个想法贴得很紧,分都分不开,就像一对双胞胎,很难说谁先谁后。一个想法与天气有关。让人高兴的是,风停雨住,天忽然放晴了。另一个想法与时间有关。我隐约觉得日期已变,可又不像是事发后的第二天。但是,左思右想怎么也想不通,所以只得作罢。于是我重又躺下,不自觉地向窗外眺望。管他是哪天呢,反正天气这么好——温和、奇妙又纯净,白云在高天里飘荡,宁静、安详,宛若水面上悠游的天鹅。太阳就像近在咫尺,散发着和煦的魅力,给静物的表面镀上了色泽,让活物的内心雀跃萌动。天空是一片没有距离的浅蓝,不远也不近。目光可以凝视它、进入它、穿透它,望见无限清晰而切近的虚无,那澄明的所在。不远处有鸟儿在独鸣,那是伶俐的乌鸫躲在漆黑的树篱间,正用自己的语言唱着赞歌。我仔细听过一遍,感觉完全说到了我的心坎上。

这时,邻近的厨房里也有了响动。两名警官已经起床,不知道在忙些什么。一双大靴子哐当哐当走到升旗点,止步,停留,然后又哐当哐当返回。另一双靴子则去另一个地方,会待得久一点,返回时脚步也更沉重些,就仿佛扛了千斤的重担。然后,两双靴子碰到一起,踏着坚实的脚步,迈向大门口,紧接着,就听哗啦啦一大盆水泼出去,洒在干燥的路面上。

我起床开始穿衣服。抬头望窗外,只见那原木的绞架高耸入云,已非奥费尔萨在雨中离开时的模样。它正在等待执行它邪恶的任务。我一见这情景,既没有哭,也没有叹气,只觉得悲哀,深深的悲哀。绞架背后是美丽的田野。平日里,绞架顶上视野已够开阔,而今天,天清气朗,恐怕会看得更远。为了不哭出来,我开始专心穿衣服。

就在我快穿好的时候,警长来敲我的房门了。他敲得很轻,进门时很有礼貌地问候我早安。

“这另一张床像是有人睡过。”我主动挑起话题,“是你还是麦克鲁斯金?”

“有可能是福克斯警官。麦克鲁斯金和我可不敢睡这儿,代价太高了,我们玩不起,要不然,不出一星期,必死无疑。”

“那你们睡哪儿?”

“睡底下——喏,那边——挺远的地方。”

他竖起褐黄的拇指,向我示意正确的方向。哦,原来是那左拐的隐秘路口,通往天堂的永恒之路。

“怎么睡那里?”

“为了保命啊。睡那下面,醒来后还跟睡前一样,不会变老。一旦你睡着了,时间就会暂停,寿命不会因此延长,而你也不用脱衣服。这点特别吸引麦克鲁斯金——而且,还不用刮胡子。”一想到他的同事,警长乐呵呵地笑了。“你看,这人滑稽不滑稽。”他补充道。

“对了,那个福克斯,他住哪儿?”

“他住得很远。”说着,他又指了指左边的路口,“白天他在那儿出没,可我们从没见过他。也许是在另一个屋子的另一块天花板上,一个很特别的地段。杠杆读数的无端飙升不由得让人想到,系统可能存在外来的干扰。这家伙魔怔了一般,性格乖僻,疯疯癫癫的,完全不受控制。”

“那他为什么睡这儿?”这鬼鬼祟祟的家伙晚上竟跟我同房,我想到就生气。

“他想把这东西用掉、处理掉,不想永远存着。”

“什么东西?”

“寿命。他想尽快过完这一生,上班、下班都在想这件事,就盼着早点死。麦克鲁斯金和我没这么想不开,我们还想活着,所以一直节省着用。他觉得路右边有个拐口,可能就是他梦寐以求的。他认为,要发现这拐口,最好的办法就是死,把血液里剩余的一切清除干净。我不信右边也有路,如果有,那光是仪表的读数就得派十二个人盯着,早晚各查一次。你也知道,右边比左边要难搞得多。右边的陷阱之多,你想都想不到。目前,我们对右边还只有初步的了解,所以一不留神就会上当。”

“原来是这样。”

警长惊讶地睁大了眼睛。

“你这辈子,”他问,“有没有从右边上过车?”

“没有。”

“为什么?”

“不知道。没想过。”

他冲我放声大笑。

“这事基本无解,”他微笑着说,“神秘莫测,很难说清楚。”

警长带我走出卧室,来到厨房。桌上放着热腾腾的玉米粥和牛奶。他开心地指指桌上,做了个拿汤匙吃东西的手势,接着又咂咂嘴,发出啧啧的声音,就像在品尝人间美味。然后,他大声把食物咽了下去,再把通红的双手贴在肚子上,一阵胡乱比画。于是,在他的鼓励下,我坐下来,拿起了汤匙。

“福克斯为什么疯疯癫癫的?”我问。

“这么跟你说吧。在麦克鲁斯金屋里的壁炉架上放着一只小匣子。事情是这样的:有一回,麦克鲁斯金外出调查自行车的事,那天正好是六月二十三。福克斯进了他房间,忍不住好奇,打开那匣子瞧了一眼。从此……”

说到这里,警长摇摇头,伸出手指,在脑门上弹了三下。玉米粥虽然稀烂,可我一听那声音,还是差点被噎到了。这声音低沉而空洞,略有些刺耳,就像用手指甲轻弹空的洒水壶。

“匣子里放的是什么?”

“一看便知,是一张卡片,硬纸板做的,香烟卡那么大,厚度、材质也都差不多。”

“明白了。”我说。

其实,我并不明白。但我知道,你越假装不在意,警长就越想解释给你听。我专心吃着早餐,警长没吱声,在一旁用奇怪的眼神打量我。半晌,他才开口说话。

“是因为颜色的问题。”他说。

“颜色?”

“也可能根本就不是颜色的问题。”他陷入了沉思。

我有些好奇地看了他一眼。只见他紧蹙双眉,正在仰望天花板的一角,仿佛彩灯中悬挂着他苦苦寻觅的字句。一想到这里,我也跟着抬起头,以为会发现什么。可是,那里一无所有。

“那卡片不是红的。”终于,带着怀疑的口吻,他说了这么一句。

“绿的?”

“不是绿的。不是。”

“那是什么颜色?”

“是一种从没见过的颜色,非常特别,非常……与众不同。麦克鲁斯金说也不是蓝色,我觉得有道理。因为蓝色那么自然,一张蓝卡片绝不会让人疯成那样。”

“我经常在蛋上看见一些颜色,”我说,“说不上名字的颜色。有些鸟下的蛋颜色很淡,除了肉眼,什么仪器都观察不到。因为几乎不存在,所以也就不知道该怎么形容。我觉得像一种透绿的纯白色。你说的会不会是这种颜色?”

“肯定不是,”警长断然地说,“因为鸟蛋如果会让人发狂,那地里就不会长出庄稼,就会只剩下稻草人,跟开大会似的聚在一起,三五成群,数以千计,全戴着大礼帽,站在山坡上。那将是一个彻底疯狂的世界,人们会把自行车倒立在路上,使劲踩踏板,靠机械运动把鸟类赶出整个教区。”说着,他慌张地捋了捋眉毛,补充道,“那会非常诡异。”

我发现,这种新的颜色其实很不好聊。因为太新颖、太奇妙,所以脑子不够用,就像是变傻了。其实,知道这点也就够了,别的都不必深究。我感觉这是无稽之谈;要不是为了金子和钻石,我才懒得跑进卧室,打开那盒子。

警长不知想起了什么愉快的事,嘴角和眉梢露出了笑纹。

“你周游各地,可曾碰见过安迪·加拉先生?”他问。

“没有。”

“他总是自顾自地笑,夜里躺床上都还在偷笑。他要在路上碰见你,一定会大吼大叫,弄得你很尴尬,尤其是容易紧张的人。一切都得从一桩自行车失窃案说起。那天,麦克鲁斯金和我正在调查这件案子。”

“嗯。”

“那辆车的架子是十字形交叉的。”警长解释道,“坦白说,这类案件不是每天都有,或者说非常罕见,所以找这种车反倒成了美差。”

“是安迪·加拉的车吗?”

“不是安迪的车。当时他还挺正常。不过,这人好奇心很重,等我们一走,就动起了歪脑筋。他公然藐视法律,闯入警局,花了好几个钟头,将所有窗户用木板封住,把麦克鲁斯金的房间弄得一片漆黑,然后就开始打那盒子的主意。他想摸一摸盒子里的东西,就算眼睛看不见。他刚把手伸进去,就大笑一声,想必是非常满意。”

“那东西手感如何?”

警长猛然耸耸肩。

“麦克鲁斯金说,不光滑也不粗糙,不像沙砾,也不像丝绒。感觉既不是冰凉如铁,但也没毛毯那么暖和。我以为可能跟发潮的面包差不多,但麦克鲁斯金说不对。可是,也不像一碗干瘪的豌豆。这绝对是不寻常的东西,摸着很不舒服,但又不乏独特的魅力。”

“是不是有些像母鸡翅膀下面羽毛的触感?”我追问道。

警长茫然地摇摇头。

“也难怪,”他说,“这辆十字形自行车会迷路。它非常困惑,既要载一个叫巴贝里的男人,还要承受他老婆的体重。你要见过那大块头的巴贝里太太,我都不用再跟你私下解释。”

话音未落,他站起身,两眼死死盯着桌面。我已经吃完早餐,把空碗推到一边。顺着他的视线,我发现原来放碗的地方多出来一张折好的小纸条。警长惊叫一声,快步冲上去,一把抓起纸条,然后来到窗边,打开纸条,伸直了手臂。只见他面色苍白,一脸困惑,久久凝视着手里的纸条,然后又将目光移向窗外,顺手把纸条扔给了我。我捡起纸条,发现上面印了两行很粗糙的字:

<b>独腿帮预谋劫持犯人,现正在赶来的路上。路线已经查明,预估人数为七。福克斯敬上</b>

我的心开始扑通乱跳。我一瞧警长,发现他还在眺望天空,可那至少有五英里之遥。他像是要永远铭记这云淡风轻的日子,这乡间褐黄的沼地、碧绿的草原、发白的卵石。就在这时,我在屋里看见田间急匆匆跑来我的七个好兄弟。他们拄着结实的手杖,一瘸一拐地斜穿过田野来救我了。

警长的视线仍然停留在五英里之外,但挺直的身体也有了些许颤动。他开始跟我说话。

“看样子,”他说,“我得出去瞧瞧,得采取点必要的措施,别让事情变得一发不可收拾。”

他说这话的口气很吓人,也很诡异,仿佛每个字都枕着一块小垫子,轻柔且相隔甚远。话音刚落,随之而来的便是一阵温暖、迷人的沉默,像瑰丽、深沉的曲子演奏完最后的乐符,余音袅袅,萦回不去。然后他走出屋子,来到后院,而我则鬼使神差地跟在他后面,脑中一片空白。很快,我们俩从容地爬上梯子,站到了靠近山墙的高处。两人立在绞架的顶上,我是受害者,他是刽子手。我茫然而细心地观察四周,一时竟看不出事物之间的差别;每个角落都一成不变,而且何其相似。我紧随在警长身后,听见他又在嘀咕那句话:

“天气倒还不错。”他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