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2 / 2)

“好好下场雨,空气肯定会变干净。”他大声说。

我小心走上前去,看他在刚打开的小屋里做什么。只见他又成功打开了一只灯箱,虽然光线也不太稳定。他背对我站着,正在检查墙洞里的仪表盘。两个仪表盘都只有火柴盒那么大,一个标着“16”,一个标着“10”。他叹了口气,走出小屋,伤心地望着我。

“他们说多走走,读数会降下来,”他说,“可我的经验是越走读数越高,越走越结实,而且还能挪出些空间。”

我心想,这时如果提个简单又合理的请求,兴许还有成功的可能。

“既然我明天就死了,”我问,“你能否告诉我——我们这是在哪儿?要干吗?”

“称体重。”他回道。

“称体重?”

“来,到轿厢里来,”他说,“看你有多重。”

我走进小屋,战战兢兢地踏上另一堆铁板,眼看数字变成了“9”和“6”。

“九石[36]六磅。”警长说,“这体重太恶心了。我宁愿少活十年,也要把它降下来。”

说完,他转身背对我,在另一面墙上又打开了一间小屋,然后熟练地又打开了一只灯箱。一道闪烁的光线亮起。我看见他站在小屋里,正盯着他那只大手表,心不在焉地上着发条。光线在他下巴上跳动着,在他粗犷的脸上投下了诡异而不定的暗影。

“你过来吧。”他喊我,“如果不想落单,就跟我一起进去。”

我走进铺满钢板的小屋,一声不吭地站在他身边。他随即小心地关上门,然后若有所思地往墙上一靠。我正要问他怎么回事,突然,不由得打嗓子眼里发出一声惊叫。我们的脚离开了地板,完全是猝不及防,而且一点声音都没有。

“难怪你打哈欠。”警长关切地说,“就快到了。这里的通风太不行。”

“我刚才是在大喊。”我当即反驳道,“这轿厢怎么回事?我们是在——”

我的嗓音逐渐减弱,变成了一声恐惧的干笑。脚下的踏板在飞速下降,我一度失重,两只脚腾空而起,整个人飘浮在地板和天花板之间。于是,我慌忙抬起右脚,用尽全力拼命跺地板。可是脚砸在地上,只发出微弱的叮当声。我又是咒骂,又是哀号,闭上眼等待死神降临。胃在体内剧烈地搅动,我恶心得快要吐了,感觉就像怀揣了一个灌满水的足球。

上帝救命啊!

“多走走,多看看,”警长开心地说,“对人没坏处。开阔一下心胸多好啊。心胸一开阔,眼光就会比较远,就会诞生各种新发明。你看发明了脚踏车的沃尔特·雷利爵士[37],发明了蒸汽机的乔治·斯蒂芬森爵士[38],还有拿破仑·波拿巴、乔治·桑、沃尔特·司各特——都是些了不起的人。”

“我们——我们到达永恒世界了吗?”我嘀咕道。

“还没有,不过快了。”他回道,“你竖起耳朵听,会有很轻的‘咔嗒’一声。”

要怎么形容我个人的处境呢?我被锁在一个铁笼子里,身边是一名体重十六石的警察,身体在不断坠落,恐怖至极,一边听着沃尔特·司各特的生平事迹,一边留意有没有咔嗒声。

咔嗒!

终于听见了,刺耳又可怕的声音。下降的速度几乎瞬间发生了变化,也许是已经完全停止,也许是大幅减速了。

“好。”警长开心地说,“总算到了。”

然而,我并没发觉任何异样,只是感到轿厢忽然震了一下,我的脚像是永远离开了地板。警长伸手摸了摸门上貌似旋钮的装置。不一会儿,门开了,他走出轿厢。

“这就是电梯。”他说。

说来也怪,不可预知的灾难并未如期而至。可是,我却不曾因此感到宽慰,相反,倒是多少有些失落。比如,我以为会出现一道极其炫目的强光,可事实上并没有。此外,我也有些别的期待,只是一时还没想清楚。我没见到预料中的强光,却发现了一条很长的通道。通道内每隔一段距离都有照明,电源来自粗糙的自制噪声机。可是,那灯光忽明忽灭,暗处倒比明处多。通道的墙上像是贴的生铁片,用螺栓固定着。墙上开了一排排窗口,貌似火灶的炉门,又像是银行的保险箱。抬头看,只见天花板上布满了电线,有些特别粗,还有的像是管子。耳边不断回响着一个全新的声音,时而像地下水汩汩流动,时而像隐约的外语谈话,倒也并不难听。

警长重重地踩着铁板,已经走在了前头,人影在通道里依稀可见。他悠然地晃着手里的钥匙,一边哼着歌曲。我紧跟在他身后,用心数着墙上窗口的数目。在每段直线两码长的距离内都有四排窗口,每排各六个,换句话说,总数超过几千。到处能见到刻度盘,或者是密密匝匝的钟面和旋钮,看着像是一块块控制板,大团的粗电线在此汇集。一切都让我很困惑,但又感觉那么真实,想来我的恐惧多是毫无来由的吧。我紧跟在警长身边,他还是那么真实的存在。

我们来到通道内的一个十字路口,这里的光线更亮一些。钢板包覆的墙壁,干净、明亮的通道,向两边不断延伸,直到地板、天花板和墙壁浓缩成一个暗点,然后消失在眼前。耳边萦绕着两个声音,一个像是蒸汽的咝咝声,一个像是大齿轮正转、暂停又逆转的声音。警长驻足看了一眼墙上的仪表,抄下读数,然后猛地走向左侧,并喊我跟上。

在某一段通道的墙上开着舷窗似的圆门,在另一处,警长伸手从墙洞里掏出一盒火柴。这些我就不赘述了。我只想说,我俩在钢板路上至少走了一英里远,最终来到一个敞亮的圆形大厅。大厅里堆满了说不出名字的东西,看着很像机器,可又不如机器那么精密。摆放这些物件的高级大橱,被优雅地放置于大厅的各处,而环形墙上则布满了小型刻度盘和计量器。除了地板,到处都能看见粗电线,总长足有几百英里。此外,还有几千个类似炉门的窗口,关得严严实实,无数的旋钮和钥匙,让我想到了美式收银机。

警长正一边从仪表上读取度数,一边细心转动着小轮。突然,大厅后面——最笨重、最精密的设备都在那儿——响起一阵惊天动地的锤击声,瞬间打破了原本的宁静。我大惊失色,脸上当即流下了鲜血。再看警长,他还专注于仪表和手轮,小声念叨着读数,完全没注意到我。然后,那锤击声又突然停止了。

我找了根光滑的铁条坐下,想要理一理纷乱的思绪。大厅里倒是暖和又舒适。可是,还没等我定下神来,就听见又一阵敲打,继而是沉默,接着是一种低沉而有力的噪声,犹如恶狠狠的赌誓,最终,从摆放机器的大橱后传来了沉重的脚步声,越来越近。

我后脊梁骨发凉,于是赶紧跑到警长身边站着。他从墙洞里取出个白色的长条形工具,貌似大号的温度计,或者乐队用的指挥棒。然后他皱起眉头,开始查看上面的刻度。他既不理会我,也没把逼近的那个人当回事。终于,铿锵的脚步声绕过了最后一个大橱,这时,我不禁慌张地抬起头。原来是麦克鲁斯金警官。只见他愁眉苦脸的,手里也握着根橘色的指挥棒或者说温度计。他径直走到警长身边,把工具拿给警长看,一边用一根通红的手指指着上面的刻度。两人默默地站着,检查彼此的工具。片刻之后,警长终于找到了原因,而表情也顿时轻松了许多。于是,他快步走向那个隐秘处,也就是麦克鲁斯金刚才出来的地方。不一会儿,我们重又听到了锤击声,轻柔、美妙的锤击声。

麦克鲁斯金把指挥棒放回墙洞,转过身,大方地递给我那支揉皱的香烟。我渐渐发现,正是这支烟开启了一段不可思议的对话。

“喜欢这里吗?”他问。

“这里很整洁。”我回道。

“这地方别提有多方便了。”他神秘地说。

警长回来了,拿毛巾擦着通红的手,看上去很是得意。我紧盯着两人看。他们猜透了我的心事,于是互相使了个眼色。

“这就是永恒吗?”我问,“为什么叫永恒?”

“你摸摸我下巴。”麦克鲁斯金露出神秘的微笑。

“之所以叫它永恒,”警长解释道,“是因为人在这里可以长生不老。你离开这里的时候,年龄、体型、身高跟进来时完全一样。这里有个八天一循环的时钟,特制的,能够均衡转动,但却从来不动。”

“你凭什么说在这儿不会变老?”

“你摸摸我下巴。”麦克鲁斯金重复道。

“这很简单。”警长说,“因为胡子不会长出来,吃饱了不会饿,饿了也不会更饿。点着的烟斗不会灭,而且烟丝还一根不少。酒杯总是满的,不管你喝了多少,而且怎么也喝不醉。”

“原来是这样。”我嘀咕道。

“我今天早上来的,已经待了很久。”麦克鲁斯金说,“你看,我下巴还是光溜溜的,跟女人的后背一样。这太方便了,刮胡刀完全成了废物。”

“这地方总共有多大?”

“无所谓大小,”警长解释说,“因为到处都一样,没有分别。不知道这种恒等性究竟覆盖了多大的范围。”

麦克鲁斯金点燃一根火柴,让我们吸烟,然后随手将火柴扔到地上。那火柴梗像是非常孤独,却又非同小可。

“怎么不把自行车带来?这样全程都可以边骑车、边查表、边记录。”

警长冲我笑笑,好像我是三岁小孩。

“自行车不成问题。”他说。

说完,他走到一个大窗口前,拧了几个旋钮,拉开厚重的金属门,从门里拽出辆崭新的自行车。太不可思议了!那是辆三挡变速车,带油槽,有些部位的凡士林还是湿的,泛着亮光。他放下前轮,熟练地转动起后轮。

“弄辆车还不容易,”他说,“可是,在这儿派不上用场。来,我让你见识一下真相。”

说着,他放下车,带我穿过林立的大橱,绕到其他柜子后面,又跨过一道门。眼前的一幕顿时让我头皮发麻,心脏发颤。这大厅竟然和刚才的一模一样,就像件复制品。更惊人的是,眼花缭乱的我发现,墙上有一扇橱门敞开着,一辆崭新的自行车靠在上面,一模一样的车子,甚至是一模一样的角度。

“你如果想继续往前,不回头,再找个跟这一样的门洞,那你尽可以一直走。可是,这对你没好处。就算我们此刻在你身后,到时候,很可能反而到了你前头。”

这时,我突然一声惊叫,因为我看见地上有根用过的火柴。

“不用刮胡子,这事你怎么看?”麦克鲁斯金得意地问,“这算是不间断实验吧?”

“不可避免且难度极高。”警长说。

麦克鲁斯金在检查中间一个大橱里的旋钮。他转过头,冲我大喊。

“快过来,”他喊道,“给你看样东西,以后回去跟朋友才有得聊。”

我事后才发现,原来这只是个玩笑,虽然他很少开玩笑。因为他给我看的东西,我根本说不上来,世上也没有恰当的语言可以形容。这大橱有个斜槽式的开口,开口下方一码处有个大黑洞。麦克鲁斯金摁了一下两个形似打字机按键的红色部件,拧开一个很大的旋钮。顷刻间,仿佛有几千只饼干盒滚下楼梯,发出隆隆巨响。我感觉,这些坠落物随时都会滚出斜槽。果不其然,它们只在空中出现了几秒,然后就落到下方的黑洞里。可是,这该怎么形容呢?论颜色,它们不是白的,不是黑的,也绝非任何中间色;不是暗色,但也不是亮色。奇怪的是,这些颜色我虽然从没见过,可最吸引我的一点却不是这个。它们还有一种特质,更让我目瞪口呆,气都喘不过来。我都不知道怎么形容这种特质。很久以后,我想了好几个小时,才终于明白这是为什么。因为它们缺乏所有已知物体的某种本质特性。这不能叫形状或形态,因为我指的并不是这个。我只能说,这些彼此不同的东西是没有维度的。它们不是方形,不是矩形,不是圆形,也不是无规则形。你也不能说,它们之间的差别是由于维度的不同。这么说吧,它们的外形(就连这个词都不准确)人眼根本无法理解,也无法形容。

麦克鲁斯金松开了按键,于是,警长很客气地问我还想看什么。

“什么都能看?”

“对。”

“我提到的都行?”

“当然。”

警长轻松“变”出自行车的情景,早就让我浮想联翩。那车少说也得八英镑十先令。目睹过那一幕以后,我的不安多半已经变成荒诞和虚无。此刻,我更关心的是这永恒世界的商业价值。

“我现在想,”我慢吞吞地说,“想看你打开一扇门,取出半吨重的金砖。”

警长耸耸肩,笑了笑。

“这可办不到,这要求太无理了。”他说。“不合常理,也无公平可言。”他又郑重地补上一句。

我一听这话,感觉很沮丧。

“你不是说什么都行吗?”

“我知道。可凡事得有个度,有个分寸,不能超出常理。”

“真扫兴。”我咕哝道。

麦克鲁斯金面露难色。

“没问题,”他说,“只要你不反对我协助警长把金砖抬出来……”

“啊!这很困难吗?”

“我又不是马车。”警长正色道。“不过,试试看吧。”他补充道。这倒让大家想起了他的曾祖父。

“那咱们一起抬。”我喊道。

于是,我们开始动手。拧开旋钮,打开门,使出全身力气把金砖从一只精致的木箱里搬出来,放到地上。

“金子是很普通的东西,看不出什么名堂。”警长评论道,“去跟他要些特别的东西,非同寻常的东西。像是放大镜就不错,因为你会看到完全不一样的东西。”

麦克鲁斯金又打开了一扇门,递给我一个放大镜,一件其貌不扬、带有骨柄的工具。我用放大镜照自己的手,可什么都没看见,然后又拿来照别的东西,眼前还是一片模糊。麦克鲁斯金见我一脸困惑,笑着要回了放大镜。

“这放大镜能放大到你什么都看不见。”他解释说,“正因为放得太大,所以就只能显示物体最小的粒子——而所有物体的最小粒子都是一样的。”

我一边听他解释,一边把目光移向了金砖;其实,我的视线一直都没离开过它。

“我现在想看的是,”我谨慎地说,“五十块一磅重的金条。”

一听这话,麦克鲁斯金马上像个老到的侍应,毕恭毕敬地退下,然后二话不说,从墙洞里取出金条,在地板上码得整整齐齐。警长则悠悠地走开,又开始查仪表、做记录。与此同时,我的大脑非常冷静,正飞快运转着。我要了一瓶威士忌、一堆价值二十万英镑的宝石、几根香蕉、一支自来水笔和纸张,最后还要了一套丝绸衬里的蓝色哔叽西服。当所有这些摊在地上的时候,我想到还漏了些东西,于是又要了内衣、鞋子和钞票,外加一盒火柴。为了推开那些厚重的大门,麦克鲁斯金使出了浑身的力气。他已汗流浃背,正一个劲地抱怨说太热,想歇会儿喝口麦酒。于是,警长用很小的棘爪悄悄拨动了一个小轮。

“这些应该够了。”我半晌之后说道。

警长走过来,直视着那一堆东西。

“主啊,保佑我们。”他说。

“这些我要带走。”我大声宣布。

警长和麦克鲁斯金互相递了个眼色,冲我笑笑。

“这样的话,你得有个结实的大口袋。”说完,警长走到另一扇门前,给我拿了只猪革的袋子。这袋子市价少说也得五十畿尼。于是,我仔细将所有东西都装进了口袋。

我看见麦克鲁斯金把烟摁灭在墙上,可那烟还是原来的长度,跟半小时前点燃时一模一样。我手里的烟也在静静燃烧着,但就是一点都没缩短。于是我也摁灭香烟,塞进了兜里。

我正要拉上口袋,忽然想到一件事,于是便直起身板,转身面朝警官。

“我就再要一样东西。”我说,“我想要一件能塞进口袋的小型武器。这样,任何时候,不管一个人还是一支队伍,谁要是想害我性命,我就能把他消灭。”

警长二话没说,转身给我拿来个又小又黑、看似火把的东西。

“这东西威力惊人。”他说,“你只要把它对准目标,摁下按钮,就能让敌人瞬间化为灰烬。如果不喜欢灰色,你也可以选紫色、黄色……任何颜色,只要你告诉我一声就行。天鹅绒色的喜欢吗?”

“不用,灰色就行了。”我干脆地回道。

说着,我把武器放进口袋,扎紧,站直了身子。

“现在,我们可以回家了。”我轻松地说,尽量不去看那两个警察的脸。出乎意料的是,他们竟欣然同意了。于是,我们便开始往回走。通道内回荡着三个人的脚步声。走着走着,终于又回到那一眼望不到头的长廊。我背着沉甸甸的口袋,两名警官正轻声谈论着他们抄录的读数。我心里美滋滋的,这一天下来,感觉很满足。整个人像脱胎换骨似的,获得了新生,再度充满了斗志。

“这窍门在哪儿?”我开心地问,希望能和他们攀谈几句。警长瞄了我一眼。

“因为有螺线轮。”他解释道。

“你没看见那些电线吗?”麦克鲁斯金转过身,有些惊讶地问我。

“你可不知道,这木炭的作用可大了。”警长说,“关键是要控制表盘的读数,越低越好。如果起点稳定,那说明你很正常。可一旦让表盘读数升上去,那杠杆还管什么用呢?如果你忘了加炭,表盘读数就会飙升,结果必然导致严重的爆炸。”

“低起点,小降幅。”麦克鲁斯金的总结很精辟,听着就像一句格言。

“但总的来说,”警长继续道,“还是要关注每天的读数。只有这样,你才会神志清明,内心纯洁,就像礼拜天早上穿的衬衣。我自己就非常相信每天的读数。”

“重要的东西我全看过了吗?”

一听这话,两位警官顿时愣住了,继而放声大笑。刺耳的笑声震动了整条长廊,然后又有微弱的回声从远处传到耳边。

“你是不是觉得气味是很简单的东西?”警长笑着问我。

“气味?”

“气味是世界上最复杂的现象,”他说,“人的鼻子无法分辨它、理解它,而狗的鼻子却比我们灵多了。”

“可是狗不会骑车。”麦克鲁斯金给出了比较的另一面。

“我们这儿有台机器,”警长继续道,“能够分解任何气味——包括气味中的气味,就像用玻璃工具分解光线那样。这非常有意思,让人大开眼界。说了你也不信,那么美的百合香水其实含有多种臭味。”

“还有一种分解味觉的机器。”麦克鲁斯金插嘴道,“你可能不知道,一块炸排骨百分之四十的味道都来自……”

说到这里,他露出一丝坏笑,朝地上吐了口唾沫,然后就不作声了。

“还有触觉。”警长说,“你以为女人的后背是最光滑的,可如果把这触觉进行分解,你会大失所望。我对天发誓,我说的全是真话。这光滑感其实有一半是很粗糙的,就像小公牛的屁股。”

“你下次来,”麦克鲁斯金许诺,“会看到让人惊讶的东西。”

我心想,他说这话就够让人惊讶的,因为我刚才目睹了那么多不可思议的东西,口袋里还塞了那么多宝物。麦克鲁斯金在兜里摸了摸,找到原先的那支烟,重又点上,然后把火柴递给了我。我背着个大口袋,很不方便,所以摸了好久才找到我的香烟。再一看那火柴,还在均匀燃烧着,烟头仍然亮着。

三个人默默吸着烟,穿过昏暗的通道,终于回到了电梯口。电梯门敞着,旁边有许多钟面和刻度盘,都是我来时没见过的。电梯门边上还有另一扇门。我扛着装满金条、衣物和威士忌的口袋,早已累得半死,所以一见电梯,便走上前去,心想这下总算能把口袋卸下来了。就在快到门口的时候,我被一声大吼镇得停下了脚步——那是警长发出的吼声,像女人的尖叫声一样尖锐。

“别进去!”

这一声喝阻,吓得我大惊失色。我转过头,站在原地,纹丝不动,一脚在前,一脚在后,就像走路时被人偷拍的样子。

“怎么啦?”

“你脚一踩,电梯就塌了。你会掉到没人去过的地方。”

“为什么?”

“因为你这袋子。”

“道理很简单,”麦克鲁斯金平静地说,“你现在的重量必须和进来时一样,否则就不能进电梯。”

“要不然,”警长说,“你会死无葬身之地。”

我一把扔下袋子,酒瓶和金砖在袋子里叮当作响。这袋东西可是价值几百万英镑啊。我站在钢板地上,倚着钢板墙,搜肠刮肚,很想找回一点理性、悟性与安慰。我彻底蒙了,只知道我的计划已经泡汤,所谓的永恒之旅只是徒劳,竟或是一场灾难。我抬手捋了捋汗津津的眉头,出神地望着两名警官。他们一脸微笑,露出得意的神色。我顿时感觉有些哽咽,一阵酸楚涌上了心头,仿佛向晚时分的海滩与远涛,但却更加荒凉而寂寥。我再低头看脚上的破鞋,只见它早已在泪海中湿透。于是,我转身对着墙壁,开始放声啜泣。我的内心已彻底崩溃,所以痛哭流涕,跟个小孩似的。也不知哭了多久,忽然听见两个警察在谈论我,满是怜悯的口吻,俨然像经验丰富的医生。我扫了一眼地板,头也没抬,就见麦克鲁斯金拎着我的袋子走开了。接着便传来灶门打开的声音,袋子被一把扔了进去。于是,我转身朝向电梯口的墙壁再次大哭起来。不过,这次我完全控制住了情绪。

最后,还是警察挽住我肩膀,带我称了体重,然后才进的电梯。电梯内,两个大块头的警察挤在我身上,蓝制服的气息夹杂着浓重的体味扑面而来。我的脚开始飘离电梯的踏板,这时,冷不丁地,一片碎纸刮过我的脸颊。我抬头一看,只见在昏暗的光线中,麦克鲁斯金摊开一只手,笨拙又谦恭地朝着警长的胸前,向我这边伸过来。高大的警长站在我旁边,仍旧岿然不动。再看麦克鲁斯金的手里,原来是个白色的小纸袋。我瞥了一眼,看到一些彩色的圆形物,有弗罗林[39]那么大。

“奶糖。”麦克鲁斯金亲切地说。

他得意地摇摇纸袋,开始大声吮吸和咀嚼,仿佛这糖真能带来超凡的享受。于是,因为某些原因,我又抽噎起来。我把手伸进那袋子,摸出一块糖,这时,又有三四块也跟着被扯出来。原来,由于警察的体温,它们早在口袋里黏成了一团。我很想把糖块扯开,可笨手笨脚的,怎么都不行,最后只好把整块都塞进嘴里,站在原地,一边舔着糖果,一边哽咽、抽泣。我听见警长在一旁深深地叹息,感到他的侧腹正在向内收缩。

“天哪,我太爱吃糖了。”他低声说。

“那尝一块吧。”麦克鲁斯金笑着抖了抖手里的袋子。

“喂,说什么呢?”警长转脸向着麦克鲁斯金,呵斥道,“你是不是疯了?还有没有脑子?我要是吃一块这个——不用一块,哪怕咬那么一小口——肚子就会跟地雷似的炸开花,然后会因为胃热食滞,躺床上胡言乱语,过两个星期才康复。你难道想要我死吗?”

“麦芽饴糖真软啊。”麦克鲁斯金鼓着腮帮子嘟哝着,“小孩都能吃,对肠胃有好处。”

“我要是想吃糖,”警长说,“一定选‘嘉年华什锦’。那才叫绝品。口感好,有嚼劲,含一块在嘴里,能吃半小时。”

“那你吃过甘草便士糖吗?”麦克鲁斯金问。

“没吃过。我喜欢‘四便士咖啡奶油混合糖’,味道好极了。”

“那多莉混合糖呢?”

“没吃过。”

“他们说,”麦克鲁斯金说,“多莉混合糖是最棒的,永远无法超越。真的,我可以一颗接一颗,直到吃腻了为止。”

“也许吧。”警长说,“不过,要是身体允许,我还是会推荐嘉年华混合糖。”

就这样,两人争了起来,从奶糖一直吵到巧克力条和硬棒糖。突然,我感觉脚底被猛地托了一把,然后力量渐弱,就听“咔嗒、咔嗒”两声。警长一边伸手去开门,一边继续向麦克鲁斯金发表他对枣味糖、果冻糖和橡皮糖的看法。

我耷拉着肩膀,脸上还带着泪痕,疲惫地走出电梯,来到一间狭小的石室。等那两个警察查完仪表后,就跟他们一起钻进了密林。他们一路上披荆斩棘,而我则紧随其后,不用操什么心。

终于,我们走出林子,来到路边的草地上。三个人气喘吁吁的,手上满是血痕。这时,我发现一件怪事。警长和我出发已经两三个小时,然而,周围的原野、树木和天籁却仍是清晨的光景。一切都透着莫名的新鲜感,一种初醒、复苏的气息。一切都停止了生长,停止了成熟,一切已经开始的都已中断。啁啾的鸟儿还没鸣唱最后的音符,出洞的兔子还没显现隐藏的尾巴。

警长伫立在坚硬、灰暗的路中央,俨然像一块纪念碑。他正在仔细挑拣身上细碎的绿色草叶。麦克鲁斯金则躬身站在齐膝的草丛里,像母鸡一样使劲抖动着身体。我也立定了,无精打采地望着晴朗的天空,对着晨间的万物惊叹不已。

警长已经打定主意,于是礼貌地竖起拇指,做了个手势,示意我们立即出发回警局。起先,麦克鲁斯金跟在我们后头,可一眨眼,他就悄悄赶到了前面,坐在他那辆安静的自行车上,纹丝不动。他打我们身边经过,一声不吭,既没有喘气,也没动一下四肢,然后便沿着平缓的山坡,一路扬长而去,直到默默消失在转弯处。

我和警长继续赶路。但一路上,我并未留意沿途的风景,也没关注行人、走兽或房舍。我的脑子像一根春燕流连的藤蔓。一时间,思绪万千,好似满天聒噪的鸟儿,黑压压、乱纷纷,却没有一只飞过来,飞进我怀里。耳边则不停回荡着沉重的关门声,咔嗒、咔嗒,还有密林里枝条抽弹的嗖嗖声,再就是鞋钉碰击金属地板的叮当声。

回到警局,我不顾一切,直接躺倒在床上,饱饱地睡了一觉。这一觉睡得太沉,相比之下,死亡都显得闹腾,宁静都显得喧嚣,而黑暗就像是一束强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