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了。”他豪迈地说。
“那些镖尖。”我说。
“我刚才问你什么是布布了吗?”
“你问了,”我答说,“但我好奇的是那些镖尖。”
“我做镖尖也不是一天两天了。”他说,“我再给你看样东西,怎么样?做工算是中等,但技艺绝对高超。”
“那敢情好。”我回道。
“可我还是忘不了你私下里跟我说的‘非自行车人’。你如果把这故事写下来,让大家都读到,我保证你发大财。”
他又踱步至橱柜前,打开下面的门,取出个小匣子,放在桌上让我仔细观看。我平生没见过如此精美的东西。这是个棕色的匣子,和新加坡海员或水手的衣橱一模一样,只是尺寸非常小,就像望远镜拿反时看到的样子。匣子高约一英寸,比例匀称,做工精细。每一面上都有凹坑、刻印、漂亮的刮痕和图案,顶盖上的弯拱尤其别致。匣子的每个角都贴着闪亮的黄铜包片,顶盖上也覆了一层,可以说,雕工之精美正好和木匣相得益彰。一句话,整个匣子完全体现了艺术的高雅与尊贵。
“你瞧。”麦克鲁斯金说。
“太漂亮了,”我感叹道,“都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我年轻时做的,花了两年工夫,”麦克鲁斯金说,“到现在还是让我挺自豪。”
“简直绝了。”我说。
“差不多吧。”麦克鲁斯金说。
于是,两人便开始欣赏那匣子,而且一看就是五分钟,到最后,那匣子仿佛在桌上跳起舞来,而且尺寸也变得更小。
“我平常不太注意什么盒子、匣子,”我很坦白地说,“但这匣子实在太美了,我永远都会记得。这里面是不是装了什么东西?”
“有可能哦。”麦克鲁斯金答道。
他走到桌边,双手笼着那匣子,就像在抚摸一只狗。然后,他拿一把很小的钥匙打开了顶盖,可是,还没等我看清楚匣子里装的是什么,他就把盖子盖上了。
“我来跟你说个故事吧,让你看看一件小事是怎么复杂起来的。”他说,“当初,我做完这匣子以后,抛光,装饰,心想里面该放些什么好呢,这东西到底有什么用。一开始,我想到了布莱迪的那些信,那些写在蓝纸上、气味特别浓的信。可再一想,信里有很多露骨的内容,恐怕不太妥当。你懂我的意思吗?”
“懂。”我回道。
“于是,我又想到了我的那些大头钉、珐琅徽章、演示用的钢笔。那钢笔顶端有螺丝,能把笔尖顶出来,是很精巧的机械装置,也是一件绍斯波特[23]寄来的礼物。这些都是所谓‘机器时代的象征’。”
“这可有违匣子所代表的精神啊。”我说。
“的确如此。所以,我又想到了我的刮胡刀,备用的假牙,以防在执行任务时意外磕到嘴……”
“这些也不合适吧。”
“嗯,不合适。然后就是各种证书、现金、隐修士彼得[24]的小像,还有个拴着带子、黄铜做的玩意儿,那是有天晚上在马修·奥卡拉汉家附近马路上捡到的。可这些也都不合适。”
“真是伤脑筋啊。”我说。
“最后,我想到了一样东西,这下心里总算踏实了。”
“能找到合适的,这太好了。”我说。
“我发现,”麦克鲁斯金说,“这匣子只适合放一种东西,那就是再放个匣子进去,同样的款式,但尺寸要小一点。”
“这主意太妙了。”我尽量顺着他说。
于是,他走到小匣子前,再次打开顶盖,摊开手掌,弄成餐盘或鱼鳍似的形状,从两侧探下去,又掏出个匣子来。这匣子尺寸更小,但式样、比例都和母匣别无二致。它几乎让我窒息,因为实在太完美了。我也走过去,亲手抚摩了一下,看看究竟有多么袖珍。匣子上的铜饰闪闪发亮,就像海上看到的太阳;木质部分泛着深厚、饱满的光泽,像是经过了岁月的积淀。我盯着那匣子看,渐渐觉得身体有些无力,于是便找了把椅子坐下。为了假装没受到干扰,我吹起口哨,哼了一首歌,《老头弹牙套》。
麦克鲁斯金冲我诡异地笑笑。
“你也许还没接触过自行车,”他说,“但这并不代表你什么都懂。”
“这些匣子,”我说,“每个都一样,我反而没法相信它们的存在,因为有特点的总比雷同的更加可信。不过,尽管如此,这仍然是我见过的最不可思议的两样东西。”
“花了我整整两年工夫啊。”麦克鲁斯金说。
“那小匣子里装的又是什么?”
“你觉得呢?”
“我都不太敢想了。”我很坦率地说。
“好,你等着,我打开给你看,”他说,“让你看个仔细。”
说着,他从架上取下两把小的黄油铲,伸进小匣子里,又钩出一只一模一样的匣子。我走上前,用手仔细抚摩了一遍,还是同样的纹路,同样的比例,同样完美的铜饰,只是尺寸又小了一号。这东西毫无瑕疵,又很赏心悦目,说来也怪,倒让我不禁想起一样东西,一样我理解不了也没听说过的东西。
“什么也不用说。”我当即对他说,“你忙自己的吧,我要坐下来好好看看。”
听我这么一说,他点点头,拿了两把直柄的茶匙,把柄插进那最小的匣子里。结果可想而知,他打开匣子,用两把餐刀又“挖”出一只匣子。就这样,刀子越变越小,最后,桌上竟罗列了十二只小匣子,而那最小的也就半个火柴盒那么大。因为太袖珍,所有铜饰都只剩下一个光点,其余则完全看不清楚。我匆匆瞥了一眼,便把头扭开,所以并不知道上面是否刻了同样的图案。但我相信应该是完全一样的。此刻,我已哑口无言,因为这警察的技艺实在太惊人。
“最小那只,”麦克鲁斯金一边说,一边收拾起那些刀子,“用了三年时间才完工,然后又过了一年,我才敢相信我终于成功了。对了,你身上有没有带别针?”
我默默递给他一根别针。只见他用头发丝那么细的一把钥匙打开了最小的匣子,然后用别针又挖出一只更小的匣子。现在,桌上十三只匣子排成了一排。奇怪的是,我觉得这些匣子都一样大,只是我观看的角度发生了偏差。这想法让我很惊讶,于是过了好久,我对他说:
“这十三只匣子排在一起,太让我惊讶了。”
“你稍等。”麦克鲁斯金说。
我密切注视着他的一举一动,整个人都紧张起来,身子一哆嗦,仿佛能听见脑仁发出咔嗒咔嗒的响声,就像一粒干瘪的豌豆。他拿着别针这里戳戳、那里捅捅,最后共挖出二十八只小匣子。那最小的摆在桌上就像只虫子,或者一粒灰尘,只不过它还闪着光。再定睛一看,发现这匣子边上还有样东西,跟大风天吹进眼里的沙子一般大。我这才醒悟,原来正确的数目应该是二十九。
“喏,别针还给你。”麦克鲁斯金说。
我呆呆地伸出手,他把别针塞到我手里,若有所思地回到桌边。然后,他从兜里掏出个小得看不见的东西,放在桌上拨弄起来,而旁边那只匣子本就已经小得无法形容。
这时,我心里开始发怵。眼前的一幕已不再那么奇妙,相反,它透着恐怖的气息。我闭上眼,祈祷他就此罢手,赶快停止手头正在做的事。可是,等我睁开眼睛,发现什么也没发生,这才转忧为喜。桌上没再多出什么匣子;麦克鲁斯金站在桌子的左边,手里还在拨弄那个看不见的玩意儿。他见我一脸惊恐,便走过来,递给我一个巨型放大镜——像个带把手的洗脸盆。我接过放大镜,心头突然一紧。
“来,到桌子这边来。”他说,“仔细瞧瞧,看能发现些什么。”
桌上除了二十九只匣子,似乎什么也没有。可等我拿放大镜一照,这才发现原来旁边又摆出了两只小匣子,其中,那最袖珍的还不到肉眼可见的一半。我把放大镜还给他,默默走回座位。为了安慰自己,为了抒发情绪,我用口哨哼了一首《长脚秧鸡吹风笛》。
“你看。”麦克鲁斯金说。
他从表袋里掏出两支皱巴巴的香烟,同时点燃,然后递了一支给我。
“这第二十二只匣子,”他说,“是我十五年前做的。打那以后,我就利用晚上和加班时间,利用工余时间,每年都做一个不同的出来。”
“我完全明白你的意思。”我说。
“六年前开始,这些匣子就看不见了,不管用不用放大镜。我最后做的那五个谁都没见过,因为所有放大镜都不行,都没法把东西放到足够大,当然,也就没人知道它们是世界上最袖珍的手工艺品。同样,也没人知道我在干什么,因为我的那些工具都小得看不见。至于我目前正在做的匣子,更是小得跟不存在一样。‘第一号’可以同时容纳一百万个这样的小玩意儿,而且就算这样,剩下的空间都足够再放一条卷好的女式马裤。谁也不知道这要什么时候才会停下来。”
“干这种活很伤眼睛吧。”我决定假装大家都是普通人,都跟我一样。
“过几天,”他回道,“我得买副金丝眼镜。我现在都快瞎了,报纸上、表格上的小字一点都看不见。”
“在我回值班室以前,”我说,“能问你个问题吗?你在迷你钢琴上弹的是什么曲子?就是那个带把手、有铜针的东西。”
“哦,那是我的乐器。”麦克鲁斯金说,“我用它弹自己作的曲子,算是自得其乐吧。”
“我一直在听,”我回道,“可什么也听不见。”
“这不奇怪,”麦克鲁斯金说,“因为这是我特制的乐器。那些曲调的振动频率很高,一般人的耳朵根本接收不到。只有我自己才了解其中的奥妙,懂得它的窍门,知道该怎么操作。你觉得怎么样?”
我勉强站起身,打算回值班室,一只手无力地捋了下眉毛。
“我觉得曲调非常齐整。”我回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