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艾米的大脑(1 / 2)

我终于拎起电话收听那条留言,就是上周四我离开医院时在无意中听到的那个声音,是上了年纪的艾米·贝莱特的年轻的声音。“内森·祖克曼,”她说,“我是在一个叫理查德·克里曼的无赖寄来的一封信里知道了你的地址。我不知道你是否愿意再搭理我,或许你根本不记得我了。我们在一九五六年的马萨诸塞州见过面。是在冬天。我当时是阿西纳学院的学生,E.I.洛诺夫是我的老师。我那时在剑桥工作,而你是夸赛艺术村的新锐作家。那天晚上,我们都在洛诺夫的家里做客。那是在很久以前的伯克希尔山,那天晚上还下了雪。如果你不想回电,我也不会怪你的。”她留下电话号码后挂断了电话。

我再次草率行动,甚至连克里曼的动机都没有去考虑,他的动机对我来说是不可思议的——他把艾米和我联系起来又能指望得到些什么呢?可我并没有在克里曼身上多费心思,我也没去多想在她从克里曼那里得知我的住址后是什么促使这个虚弱的女人——她的脑瘤没有康复,但也不会立时三刻报销——和我联系的。我也没有考虑我怎么会这么轻易地就去回应她的留言,其实我此刻唯一的念头应该是纠正想要恢复健康的错误想法,回家去继续我的平静生活,而不是待在这里勉为其难。

我拨通了她的号码,就好像它是找回曾经将我们包围的健全的密码;我拨通号码,就好像以逆时针方向旋转了一生,那是再自然再正常不过的行为,就好像重新设定了一下烤炉的时间。我再次恢复了心跳,不是因为我焦急地期待着走进杰米·洛根的世界,而是因为我回想起一九五六年时的艾米,乌黑的头发、幽暗的眼睛和自信的面容——想到她那伶俐的口才、可爱的神情和敏捷的头脑,我仿佛又回到了那个只有洛诺夫和文学的世界。

我一边听着电话铃声,一边回想起在小饭馆里看见她脱下那顶褪色的红雨帽露出奇形怪状的头颅,那是不幸的命运留下的打击。“太迟了,”我当时这么想。我起身付了咖啡钱,没去打搅她,就直接离开了。“让她坚强地活下去,不要再去搅扰她了。”

希尔顿宾馆里的一切都是标准式样的,既乏味又平庸,没有任何个性色彩,可我想要联系上她的决心把我拉回到将近五十年前的世界,那时我注视着这个带外国口音的异国情调的姑娘,对我这个初出茅庐的小子来说,她似乎就是所有问题的答案。我拨通了号码,此刻的我已是一个支离破碎的人,可我的完整比起别人来可谓不多也不少,一九五六年她遇见我时我还是个新锐作家,到了当下的二〇〇四年,我已经成为一个不可救药的旁观者(命运弄人啊!)。然而,我从没像现在等着她接电话时那样觉得自己依然稚气未脱,觉得自己是个天真的理想主义者,觉得自己既一本正经又兴奋好奇,觉得自己充满了荒唐的欲望,到我这把年纪还欲壑难填实在是好笑。当她接起电话,我不知在电话线那头的她是哪一个她:是过去的艾米,还是现在的艾米。声音中传递出一份少女的热情与清新,宛如她就要去参加一场舞会,可是脑袋被外科医生的手术刀切开这么个情景也实在太恐怖了,恐怖得叫人无法忘怀。

“我在麦迪逊广场和九十六街拐角的小饭馆里看见你了,”艾米说,“我觉得不好意思和你打招呼。你现在可是个重要人物呢。”

“是吗?在我住的乡下可不是。你好吗,艾米?”我问,只字未提我对她的外表的残酷改变感到的震撼,也没说我也一样觉得不好意思,所以没有和她打招呼。“我们相识的那个晚上,我至今记忆犹新。一九五六年的那个大雪纷飞之夜。我不知道他到死也没有和他的妻子离婚,直到我看见他的讣告。我还以为他后来和你结婚了呢。”

“我们没有结婚。他做不到。那也没关系。我们在一起过了四年,主要都待在剑桥。我们在欧洲生活了一年,回来后他就不停地写作,偶尔也教教书,后来他生病了,然后就死掉了。”

“他是在写一本小说,”我说。

“将近六十岁的人在写他的第一部长篇小说。如果不是白血病要了他的命,他是能够完成的。”

“为什么?”

“因为主题。普里莫·莱维(1)自杀后,大家都说那是因为他曾被关押在奥斯威辛集中营。我认为那是因为他的写作主题是关于奥斯威辛的,他奋笔疾书生命里最后的一本大作,以异常清晰的思路来沉思当时的恐怖。每天一大早起来就投入那种题材的写作,任何人都会自杀的。”

她是在说莱维的《被淹死和被拯救的》(2)一书。

“曼尼(3)真的那么惨呀,”我还是第一次称他为曼尼。在一九五六年,我是内森,她是艾米,而他和霍普则是洛诺夫先生和太太。

“接二连三的事情使他很不开心。”

“那对你来说也是个艰难时期啰,”我说,“虽说你们俩得到了你们想要的。”

“那是个艰难时期,因为我当时太年轻,以为那也是他想要的。他知道那不过是他以为他想要的而已。一旦他摆脱了束缚,终于和我在一起,一切就都不同了——他变得阴郁,他变得冷漠,他变得暴躁。他的良心在折磨着自己,实在是糟糕。我们住在奥斯陆的时候,到了晚上我常常一动不动地躺在他身边,恨得人都僵住了。有时,我祈祷他会在睡梦里死去。后来他得了病,生活就又变得理想了。我还是他的学生的时候,事情就已经是这个样子了。是的,”她说,意在强调她是不会隐瞒事实的,“事情就是这样的:在困境中,我们会莫名其妙地狂喜不已,然而等到雨过天晴,我们反而变得落落寡欢。”

“可以想象,”我说,一边在想着她说的这个词:狂喜不已。是啊,我记得我也有过狂喜。也为此付出了高昂的代价。

“可以想象,”她答道,“但也不可思议。”

“哪里,没有的事。接着说吧。”

“最后的那几个礼拜着实可怕:他神志不清,大多数时间都在睡觉。有时他会发出点叽里咕噜的声音,在空中挥挥手,可你一点也不明白他想说什么。在他临终前的几天里,他可说是歇斯底里大发作。我们当时在卫生间里,我蹲在他前面替他换纸尿裤。‘这简直是瞎胡闹,’他说,‘快给我滚出去!’接着他就揍起我来。他这辈子从来没有打过别人,你不知道我当时有多兴奋。他还有力气像那种样子打我。他是不会死的!他是不会死的!后来连着几天他不是毫无意识,就是意识混乱。‘我掉到地上去了,’他在床上大喊大叫,‘快把我扶起来呀。’后来医生过来给他注射了吗啡。第二天早上他开口说话了,一点也没有意识到他昨天的失态。他说:‘结局是如此浩瀚,它自身就是诗歌。它不需要花言巧语,只需朴实的描述。’我不知道他是否是在引用某人的句子,或者是从他读过的书本中想到了这些,也或者这就是他的最后遗言。我不能问他。这都无所谓。我只是抱着他的头,把他说的话念给他听。我再也无法控制住自己的情绪。我号啕大哭起来。可我还是对他说:‘结局是如此浩瀚,它自身就是诗歌。它不需要花言巧语,只需朴实的描述。’曼尼费了老大的劲朝我点头,后来我就一直在书里寻找这个句子,内森。可我没能找到它。是谁说的呢,是谁写的呢?‘结局是如此浩瀚……’”

“听上去像是他自己的句子,符合他那疯狂的审美观。”

“他还说了些什么。我不得不把耳朵凑在他的嘴巴前,这样才能听见他说的。他的话简直像窃窃私语,‘我想要修面,我想要剃头。我想要自己干干净净的。’我找来一个理发师。他足足帮他弄了一个多小时,因为曼尼的头抬不起来。完成后我把理发师送出门去,给了他二十元。等我回到曼尼的床边,他已经死了。干干净净地走了。”说到这儿,她再也说不下去了,尽管只有那么一会儿,而我也无话可说。我早就知道他已经去世,但现在我知道了他是如何去世的,虽说我们才见过一次面,但这些话还是震撼了我。“我拥有了,我很高兴我拥有过,这整整四年的时光,”她告诉我说,“这四年里的每一个白天和夜晚。我看见他那光秃秃的脑袋在台灯下闪闪发亮,每天晚饭后我都看见他坐在那里,小心翼翼地在书本上划着线,有时他会停下来想一想,然后在他的活页笔记本上草草地写下某个句子。我认为,他是这个世界上独一无二的一个人。”

一个活了五十个年头的女人只记住了其中的四年——正是这四年定义了她的一生。“我必须告诉你,”我说,“克里曼也缠着我打听他的事呢。”

“在他把我引向你的时候,我就猜到了。他想写他的传记,可我不希望任何人这么做。写传记呀,内森。我不要看到什么传记。那是二次死亡。那意味着将人的一生重铸后再永远地消灭它。传记是生命的专利——这个小伙子以为他是谁,他凭什么认为自己拥有这份专利?他凭什么认为自己可以做曼尼的人生裁判?他凭什么认为自己可以塑造曼尼的形象并把他固定在别人的大脑里?你是否觉得他肤浅透顶?”

“他是谁、他想干什么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你不需要他。你有什么办法阻止他那样做吗?”

“我?”她羸弱地笑了一声。“哦,没有啊。他所有作品的手稿都存放在哈佛大学。他可以去那里查资料,随便什么人都可以的,尽管在我最后一次查的时候,我发现三十二年来没有一个人曾要求过看这些手稿。幸运的是似乎没有人愿意和克里曼说话,至少在我认识的人中一个也没有。我当然再也不会见他了。不过,也没有任何必要去阻止他。他完全可以凭空捏造嘛,法律也拿他没办法的。你不可能去诽谤一个死者。就算他诽谤的是一个还活着的人,就算他为了自身的目的篡改了事实,谁又会去劳民伤财地起诉他或出版了他那堆垃圾的出版社呢?”

“洛诺夫的子女们。他们会吗?”

“那是另一个传奇故事。他们从来也不怎么喜欢那个偷走他们那著名的老爸、对他们的老爸崇拜得五体投地的年轻姑娘。或许他们也不怎么喜欢这个为了一个对他崇拜得五体投地的年轻姑娘而抛弃了年老珠黄的发妻的著名老爸。如果不是霍普的威逼,他是说什么也不会离开她的,不过孩子们肯定希望他和他们的老妈待在一起,直到他彻底窒息为止。他的刚毅、他的苦修、他的成就——就好像他生来注定要去攀登珠穆朗玛峰,可等到他攀上顶峰,却发现自己无法呼吸。最蔑视我的是他的女儿。她是个洁白无瑕的贞洁女子,穿着素色的麻布裙,看书只看梭罗的——我能对付她,但我从来不知道该如何回避那些史尼威尔女士们(4)。她们不是嘲笑我,就是忽略我。她们就是一九六〇年左右马萨诸塞州剑桥社区里的善良女人,她们一个个坚忍不拔、宽容大度,只要在教员家庭里有哪家人家的主妇在享受着的正常快乐是属于不道德的,她们都会挺身而出。曼尼会说,‘你对这些琐屑的小事过于敏感了。’曼尼是个能客观考虑问题的大师,可我没有那种功夫,即便是从这个教我怎么读、怎么写、怎么想、怎么区别有价值的知识和无价值的知识的男人身上我也没能学会。‘不要那么胆怯。她们不过是《造谣学堂》(5)里的喜剧人物。’他就是把我们尊贵的院长夫人戏称为史尼威尔女士的人。在剑桥,我们去参加晚餐会时,我常常会觉得手足无措。所以我希望我们去国外生活。”

“而对他来说,那并不会感觉无所适从。”

“他不会为这种事烦恼。在公开场合,他对公众的偏见不屑一顾。他有资格那样做的。可我只是个漂亮姑娘,只是在阿西纳学院读书的他的学生。当然啰,我在孩提时代就经历过更糟的事,比这要糟糕多了,可那时候我的家人会保护我。”

“霍普后来怎样了?”我问。

“她在波士顿的某个医疗机构。她得了阿尔茨海默症,”艾米说,她的话证明克里曼告诉我的是实情。“她已经是百岁老人了。”

“也许我们该会个面,”我说。“我可以请你吃顿饭吗?今晚可以一起吃晚饭吗?”

她那轻松愉快的笑声和她接下来说的话自相矛盾。“呃,我已经不是你在一九五六年那个夜晚迷恋上的姑娘了。第二天早晨,一切都乱了套——你还记得霍普那场歇斯底里的大发作吗,嚷嚷着要离家出走,要把他留给我?就在那天早晨你告诉我说——你还想得起来吗?——我‘有点像安妮·弗兰克’。”

“我想起来了。”

“我的大脑动过手术,内森。你可不是要和一位天真少女共进晚餐哟。”

“我也不是以前的我了。尽管你听上去像是在掩饰什么。我从不知道你的口音是哪里来的。我也从没搞清楚你是哪里人。你一定是奥斯陆人吧。在纳粹铁蹄下的奥斯陆,作为一个犹太小孩,你经历了残酷的现实。那一定是你和他去那里生活的原因。”

“你此刻的口吻就像个传记作者。”

“传记作者的死敌。传记作者的绊脚石。这个小伙子会把一切都搞砸的,甚至会超过曼尼担忧的程度。我会搞定他的,”我说,“我无论如何都要搞定他,”这句话无疑是她最希望听到的,毕竟是她先主动联系我的。

于是,我们约在了那天晚上见面。我们只字未提克里曼想要靠揭露隐私在文艺界一炮打响的野心。

然而,我们俩还是谈了许多许多。我想,虽说我们是两个只见过一次面的人,但我们肯定能坦诚相对的,根本没有必要互相提防。对此我很兴奋,尽管我知道她也和我一样深处孤独中。也或许,在我们这两个几乎完全陌生的人之间能产生如此迅疾的亲密感,仅仅是因为我们以前相互认识。在什么以前呢?在一切发生以前。

从宾馆走到约定的饭店花了我一刻钟的时间,我和艾米约好七点在那里见面的。托尼在那里恭候我的光临,并把我引到了座位上。“都过去这么多年了,”他开心地说,一边为我拉出了椅子。

“今后你会常常见到我的,托尼。我准备在城里住上一段日子。”

“那太好了,”他说。“九·一一之后,我们的一些常客都带上家小搬去了长岛,或者北部,或者佛蒙特——他们分散到了全国各地。我理解他们为什么要这么做,但这毕竟带来了恐慌,你知道。事件的影响正在迅速减弱,但我得说老实话——在那次事件后我们失去了许多很好的顾客。你一个人用餐吗,祖克曼先生?”

“还有一位,”我说。

可是她一直没来。我忘记把她的电话号码带在身上了,所以我无法打电话过去问她出了什么事。我想她也许是羞于让我近距离地瞧见一个羸弱不堪的老妇人,头发被剃掉了一半,头上还有一条难看的刀疤。也或许她是想最好让我代表她去与克里曼交涉,因为我觉得,她是极度重视隐私的洛诺夫的守护天使,她害怕洛诺夫早年生活的方方面面被公之于世。

我等了一个多小时——为了以防万一她还会现身,我拖延着点单,只是叫了一杯酒——才意识到,这里不是我们约定见面的饭馆。我是在不知不觉中来到皮尔鲁吉饭店的,我当然向她建议过在这里吃饭,可问题是我记不起来是否问过艾米她有什么喜欢的饭店没有。如果我问过,很显然我现在是说什么也想不起来到底是哪一家饭店了。一想到她也许孤零零地一直等在那儿,以为我是在故意放她鸽子——因为她把自己的面貌形容得惨不忍睹——我就赶忙冲下楼去给宾馆打了个电话,询问是否有人给我留言了。确实有一条:“我等了你一个小时,然后就走了。我理解的。”

那天早上我去了一家药店(6),买了些我忘记从家里带过来的卫生用品。我付账的时候问那个售货员:“你能为我把这些装在盒子里吗?”她茫然地望着我。“我们没有盒子,”她说。“我是指袋子,”我说,“请把它们装进袋子里。”虽说只是个小小的口误,可还是令人不安。如今我几乎每天都会像这样说错话用错词,尽管我勤勤恳恳地在记事簿里做记录,尽管我坚持不懈地致力于集中思想,但不论是对于我正在做的事情还是我将要做的事情,我还是常常会忘记。打电话的时候,在我发现自己在犹豫不决地寻思着下一个合适的字眼之前我开始注意到那些好心的人们会尽量帮助我弥补思路上的空白,或者他们会善意地假装没有听见我的口误,就像前两天我的清洁妇贝琳达那样,当时我在无意中把“全心全意”说成了“床心床意”,就像我把一位住在阿西纳的老友的名字张冠李戴,就像我在和某个人说话的时候突然想不起来此人的名字,只得一边保持沉默一边在心里拼命琢磨。我处处警惕却也于事无补,这感觉与其说是记忆的衰退不如说是意识的丧失,就好像有一个恶魔居住在我的大脑中,它的力量如此强大——一个催人健忘的精灵、魔鬼,面对它的破坏力我无力招架——它迫使我孤独地承受着记忆的空白,只是为了拿我的出丑取乐;把一个记忆力超强、用词精确的敏锐的作家戏弄成一个碌碌无为的俗人是它那愉快无比的终极目标。

(那就是为什么,不同于常人,我必须趁我还没遗忘的时候拼命写作,但无论我如何下笔如飞,我依然无法捕捉到真实,因为我要努力逾越的智力障碍迟早总会到来。一切都不再清晰,唯一说得准的是我只能在词语的迷宫中不断探索,为了将它们连接成句子,然后组成段落,直至完成一本书。永恒的探索就是此刻的主题,这样的探索远远超越于刚开始写作时为了要达到流畅所做的焦虑的探索。在我去年写那本小说的时候,就是最近我刚寄给我的出版商的那本,我发现我每天都必须与紊乱的思维做斗争。等我写完了——这已是第四稿,我已经无能为力了——我还是搞不清这是否是一部完整的手稿,是否因错乱的头脑而支离破碎,也或者我的手稿确实是完整的,而文字中反映出来的恰恰是我那错乱的头脑。我一如既往地将手稿寄给一位极其睿智的读者,他是好久以前我在芝加哥大学的同学,我绝对信任他的直觉。他在电话里向我汇报了他的读后感,我明白他放弃了一贯的坦率。出于礼貌,他掩饰说他不是这本书的最佳读者,并向我表示抱歉,因为他不能给我任何有价值的评论,因为他完全无法理解那个我与之意气相投的主人公;他没兴趣继续拜读,因而也无法给我有益的观点。

我没有强迫他,我甚至都没有吃惊。我明白他隐瞒观点不说的策略,尽管那样,我依然明白我的朋友对这本书是持否定态度的。因为他的评论从来也不会无的放矢,除非我还是个天真的孩子,否则我无法对他的评论无动于衷。他没有建议我重新写第五稿——因为他从第四稿已经推测出要想让我按他的想法对原稿进行改头换面的大手术,对于像我这样的榆木脑袋来说实在是个过分的要求;他觉得最好还是归罪于他自己的局限性,虽说那实际并不存在,譬如说缺乏想象力,缺乏同情心等等,他不知道他说的这些恰恰是此刻的我所缺乏的。如果我对他的反应的理解是正确的话——如果,他在阅读时和我感觉一样痛苦,我相信是这样的——我该拿我这本写了将近三年,完成后立刻觉得不尽人意的书如何是好呢?我以前从未遭遇过如此的困境——在过去,我总能够汇聚起我的创造力,全力以赴地奋斗到底,直到我满意了为止——我琢磨着那两位最最杰出的美国作家会怎么办,在他们发现自己的写作能力在衰退的时候,或者是在发觉某本书写得很糟糕却又固执地不愿意修改的时候。我可以按海明威的做法——不仅仅在他生命的晚期,当他那强悍的生命力、积极的生活态度、对暴力冲突的嗜好遭遇到肉体伤痛、酒精中毒、精神疲倦、因沮丧而导致的自杀倾向等等的沉重打击,而且在他的盛年里,那时候的他好像有用不完的力气,他意气风发,对什么都跃跃欲试,而且他那卓越的散文风格已经为他在全世界建立起了声誉——把手稿丢在一边,或者等以后再尝试修改,或者让它永不见天日。或者我也可以按照福克纳的做法,不管三七二十一把完成的手稿交给出版商,让这本耗尽心血的书得以出版,既然他已无法再修改这本书了,那就不管它的完成度如何,就这样让它与公众见面。

我需要一个可以忍受和坚持下去的策略——谁不需要呢?——因此,不论好坏,不论对错,我选择了后者,尽管我心里明白这种做法对我未来的写作不产生不良影响的希望是非常渺茫的,但愿在我的才华已到了日薄西山的今天,这种做法不至于让我太丢人。而且,那还是在我的挣扎不像现在这么痛苦的从前,我的状况在不断恶化,已发展到了连最起码的防御都做不到的地步——我不仅会在过了一两天之后就忘记前面写的那一章的细节,而且会在仅仅过去几分钟之后,简直不可思议,就把上一页的大部分内容忘得一干二净。

在我决心去纽约寻求医疗救助的时候,我所体验到的失落已不仅仅来自我的阴茎,也不仅仅来自膀胱括约肌的功能失灵——不是在未来等着我的是被阉割的命运那样的危机感,即使那样我还是能指望除了身体外我别无损失。这次的问题是出在我的头脑里,而且这次我的预感也不是什么一时的心血来潮,尽管我知道,这预感也不比心血来潮强多少。)

我找了个借口告别托尼,饭也没吃就回到了宾馆。可到了房间里,我却无论如何都找不到艾米的号码。我肯定是写在床头柜上的一张便笺纸上的,可它不在那里,也不在床上,也不在柜子上,也不在地毯上,我特意跪下来用手指仔仔细细地在上面检查过。我还检查了床底,可那儿也没有。我检查了我带过来的每一件衣服的口袋,连我还没穿过的都查了。我几乎是在房间里来了次大扫荡,连那些毫无可能的地方——譬如小冰箱——也没放过,最后才想起把皮夹子掏出来看一看,那张写有电话号码的纸片就在里面——它一直就在那里。我并没有忘记带上她的号码去皮尔鲁吉饭店,可我却忘记了号码一直在皮夹子里。

电话上的灯光在闪烁。我想也许是艾米再次发来更长的留言,就拎起电话听了起来。是比利·大卫多夫从我自己家里打过来的。“内森·祖克曼,这个地方太好了。虽然小,却很适合我们居住。我还拍了些照片,希望你不会介意。看见这幢房子、这个池塘、纵横的沼泽地、这里的一切,杰米一定会乐得合不拢嘴。罗布·马西真是个活宝。让我们赶快把手续办完吧。不管需要什么书面资料,我们都可以拟定。罗布说等你安定下来他就会开车把你的东西送过去,不过如果你有什么东西急要,我今晚就可以帮你带过去。我在这里还要待一小时,如果你回电的话。待会再聊。谢谢你。能住在这里真是天大的幸事。”

他的意思是,对杰米那是天大的幸事。一切都为了杰米。如此情深意笃,能给予杰米快乐就是他的快乐。比利想要什么呢?只要是杰米想要的。什么会让比利快乐呢?只要是让杰米快乐的。什么吸引古道热肠的比利?杰米!杰米!至高无上的杰米!我祝福这份不可思议的崇拜永不落幕,真是幸运的一对!可万一哪天她对他的细心呵护不耐烦了,对他的行为举止不再表示嘉许,对他的热情不再有积极的反应,这个可怜的、脆弱的、温柔的男人又该如何是好呢!没有她,他的日子简直一天也过不下去,他每天都要把她想上五十遍才算够。她永远都可以随便欺负这个死心塌地的俘虏。他到死都会想着她。即便是躺在临终的床上,他脑子里还会想着她。

比利是在八点半打来电话的。如果他在那里再待一个小时,那么他在半夜十二点之前是不可能赶回西七十一街的。我可以打电话给她,借口说要安排一下换房的具体日期,虽然我已经无意换房了。我也可以打电话过去对她实话实说:“我想要见你——不能见到你令我无法忍受。”直到午夜,这个我一共才接触过三次的年轻女人——而且每次都来去匆匆——都会和她的猫咪一起坐在家里,或许还要加上克里曼。

快打消这个自我折磨的念头吧。上车,打道回府吧。伟大的探险就此结束。

第二条留言是来自克里曼的。他问我是否愿意为了他去和艾米·贝莱特谈一谈:她在手术前答应他的,可现在她又变卦了。他只拿到了洛诺夫那本幸存的小说前半部分的手稿复印件,如果他读不到后面的部分,那么这些材料就是毫无用处的,而仅仅在两个月前她还向他保证过会让他读到的。她还给了他一些洛诺夫的家庭照,并且祝愿他写作顺利。“如果你愿意,祖克曼先生,请帮帮我。她不是以前的那个她了。是手术的关系。人家把她掏空了,她受到了伤害。手术后她得了严重的精神障碍。不过,也许她会听你的。”

克里曼?这个人简直不可思议。你这个臭虫,你这个老不死,这些话还在余音绕梁,他就又打来了电话,甚至连道歉都不说,直接要求我帮助他!难道我之前没有告诉过他我会千方百计阻挠他的计划吗?他是个勇往直前的人呢,还是个思路混乱的人,或者是那种只要是他们认准了就绝不会放手的厚脸皮?对这样的人,无论你如何回绝,你就是摆脱不掉他。无论你怎么做,他们都不会放弃竭力从你的身上得到他们想要的。无论他们做什么,无论他们说出怎样可怕的脏话,他们永远都不会认识到自己的生活习性是如何不可救药地逾越了做人的底线。是啊,一个高大、强壮、英俊的小伙子——他对自己俊秀的脸蛋满是自信——是毫无忌讳地侮辱别人之后仍能若无其事地回来。

会不会是我忘记了我们之间还有过进一步的接触呢?如果有,是在什么时候呢?“也许她会听你的。”如果他知道我们只见过一次面,他怎么会以为艾米·贝莱特会听我的呢?他会不会根本不知道这个情况呢?克里曼不可能知道我们曾经见过一次面。除非我告诉他。也许是她告诉他的。一定是她——一定是她告诉他的!

我把艾米的号码摆在电话机旁边,拨通了电话。她接起电话,我对她说了类似于我原本想对杰米·洛根说的话。“我想去你那里和你见面。我现在就想和你见面。”

“你刚才去哪里了?”她问。

“我把饭店给搞错了。对不起。告诉我你的地址。我想和你谈谈。”

“我住在一个糟糕的地方,”她说。

“告诉我你住哪里,拜托你了。”

她告诉了我,我随即叫了辆出租车赶往她在第一大街上的家,因为我必须弄清楚别人对洛诺夫的非议是否属实。别问我为什么必须弄清楚。我也不知道。这种刨根究底的精神虽然荒谬,但我就是想弄清楚。不管多么荒谬,我就是想。一个上了年纪的人,他的奋斗早已结束,可是突然间来了一阵冲动……为了什么冲动呢?人生里的种种激情都已经历过一遍,难道还不够吗?人生的神秘莫测都已经历过一遍,难道还不够吗?难道还要再次去经历无常的命运吗?

去她家的路并没有我想象中的那么糟糕,尽管这个地区似乎很不适合这样一个女人——她可是一位杰出的作家的伴侣——居住,也很难把这幢大楼称为是她的家。临街的底楼有一家意大利面馆,旁边还有家爱尔兰小酒吧,大楼的正门没有上锁,通往楼梯井的腰门也是如此。一只瘪塌塌的铁制垃圾桶硬是被塞进了楼梯旁一个黑暗的壁龛里。我摁下在一排信箱旁边的门铃,看见有一只信箱上面连锁都没有了,开了条细口的信箱门微微张开着。我怀疑我摁的门铃已经损坏,因此楼上传来的艾米的声音让我吃了一惊。“小心点上来,楼梯的台阶松动了。”

天花板上几只光秃秃的电灯泡把楼梯井照得通亮,可是过道上却漆黑一片。大楼的内部走廊里弥漫着一股臭味,也许是猫屎,也许是鼠粪,也许两者都有。

她在三楼等着我,依然是我上次见到的那个老妇人,头上剃去了半边头发,余下的白发简单地打了一个髻。为了点缀些喜庆的色彩,她穿了条难看的浅黄色长裙,可是与那件被她改造成便装的病号穿的长袍比较起来,此刻的她更显凄楚。然而,她似乎完全忘记了自己的外表,带着孩子般的笑容迎接我的到来。她向我伸出一只手来,可我没有和她握手,而是亲吻了她的双颊,只要能使她高兴我一定会全力以赴,我多么想重回到一九五六年啊。吻她的感觉宛如奇迹,看哪,她就在这里,货真价实,千真万确,尽管容颜的改变已使她判若两人。她劫后余生与我相逢在这幢阴沉的大楼里,真是个灰暗的奇迹。我到此地来看她,我终于见到了她,见到了这个五十年前我无比倾心的女子,似乎就是我冥冥中来到纽约的缘由,也是我在冲动下决定留下来的缘由。经过了这么漫长的一个时间跨度,我们居然还能再次相逢,此时的我已经得了癌症,她也一样,我们曾经年轻聪慧的头脑都因岁月的蹉跎而衰竭——也许这就是为什么我会激动得发抖,而她会穿上这件喜庆的黄色长裙,真是难以置信,半个世纪就这么悠悠而逝了。我们俩都沉浸在对遥远的往昔的无限怀念之中。时间——强大无比的时间——和穿在她羸弱不堪的身体上的这条岁月沧桑的黄裙,都已抹上了死神的阴影!假设我此刻回过头去正看见洛诺夫从楼梯上走来,我会对他说些什么呢?“我依然仰慕你”?“我刚刚把你的大作重读了一遍”?“我又回到了对你无比崇拜的青年时代”?他会说什么呢——我能听见他在说话——他说的是:“好好照顾她。看她遭了那么多罪,叫我于心何忍。”他比生前胖多了。他在坟墓里长了肉。“我明白,”他接着说,语气飞快地转变为一种温和的嘲讽,“你已经不是当年那个对她一往情深的人了。那样事情就简单了。”

“肉体上受到的损害,”我答复道,“并不会使事情变得简单。我尽力而为吧。”我皮夹子里有几百块钱可以现在就给她,等回到宾馆我可以开一张支票在一早上寄给她,不过我必须要记住在离开前确认一下她的信箱不是那只没有锁的。如果是的话,我就要另想办法让她拿到这笔钱了。

“谢谢你,”在我跟在黄裙子后面走进房间时洛诺夫说,狭窄的车厢式公寓(7)里有两个靠里的房间——一个书房和在拱形入口后面的一个厨房——都没有窗户。在公寓的前端,就在第一大街的车流和饭馆之上,有一个装了两扇格栅窗的小客厅,后面有一间更为狭小的房间,只装了一扇格栅窗,不过因为房间里只放了一张窄床和一只床头柜,所以这点大小也足够了。总共只有三扇窗户。洛诺夫在伯克希尔山的农庄肯定有二十多扇窗户,而且从来也无需关窗。

这间卧室朝向一个通风井,后面有一条狭窄的走道,走道下面是饭店的垃圾堆放场。我发现厕所只有一只立柜一般大小,就在厨房水斗旁边的一扇门的对面。厨房里还放了一只四脚的小浴缸,正好放在冰箱和烤箱之间,只留出了几英寸的空当。公寓的前面非常吵闹,因为第一大街上的车水马龙进行曲永不落幕,而后面也是同样地嘈杂,因为饭店厨房间里的锅碗瓢盆奏鸣曲永无宁日,为了通风,饭店的后门一年四季敞开着,艾米只好把我带进相对安静的灰暗的书房,我们挤在靠墙的塞满纸张与书本的书架间落座,面前是一张兼作书桌的丽光板(8)贴面的餐桌。桌子上的台灯是这个房间里的唯一照明。它是一盏又宽又高的棕色半透明的瓶状台灯,电线穿出去连接着灯泡,上面罩着如扇子上的皱褶一般的灯罩,其形状如一顶宽大的太阳帽。我上一次见到它是在四十八年前。它是洛诺夫用的朴素的台灯。在远处的一角,我又看见了一个出自洛诺夫的书房的老古董,那是一把宽敞的、暗棕色的、马鬃做的安乐椅,经过了数十年的岁月侵袭,它那结实的骨架也已轮廓模糊——我觉得,它身上留下了他思想的烙印和他那斯多葛派(9)的生活作风的痕迹。想当年,他就是坐在这把已破损不堪的椅子上威严地向我发问,直截了当地质问我这个初出茅庐的小辈志在何方,胆怯的我被他问得晕头转向。我想到,“什么!你在这里吗?”随即记起来那正是艾略特的《小吉丁》(10)里的诗句,诗里描述的是诗人在拂晓前的街道上漫步,遇见了“一个混合型的鬼魂”,他告诉诗人他将要遭遇到的是怎样的痛苦。“因为去年的话属于去年的语言/而明年的话在等待另外一种声音。”艾略特的鬼魂是从何而来呢?真是讽刺。“让我打开为老年人保留的礼物。”为老年人保留的。为老年人保留的。想到这里,我的思维短路了。接下来应该是个可怕的预言,可我想不起来了。等我回到家里,我要查一下那本书。

幽幽地,我把一个刚刚钻进我脑子里的想法告诉了洛诺夫:“你不再是一个比我大三十多岁的长者,我已成为一个比你大十岁的长者了。”

“你吃过了吗?”她问。

“我不饿,”我对她说。“和你在一起我太激动了。”这次会面如此出人意料,我激动得都不知说什么好了。不论最近我的思维变得如何暧昧模糊,我对艾米的记忆——这个我在遥远的往昔才有过一面之交的人——依然如一九五六年时一般鲜活又清晰,那时我觉得她是我生命里特别重要的人。回想当年,我甚至异想天开地为她构思出一部内容翔实的文学作品。利用欧洲出版的安妮传记里的恐怖的背景资料,我大胆地把她想象为安妮·弗兰克,但在我构思的情节里,安妮并没有在二战的欧洲丧生,而是作为一名来自荷兰的外国孤儿,隐姓埋名地从欧洲来到美国,成为新英格兰的一名大学女生,先当了E.I.洛诺夫的学生后又成为他的情人。在她二十二岁那年——之前她独自去了一趟曼哈顿,为了去看《安妮日记》在美国的首次出版——她对洛诺夫吐露了她的真实身份。当然啰,如今的我已没有了年轻人的雄心再把这篇华丽的虚构作品继续进展下去。在我二十多岁时那种要将我的想象力发挥到极致的感觉早已不复存在,随其一同消逝的还有犹太社区里那些杰出的长辈们强加给我的道德教条。我首次出版的故事集遭到了他们的批评,他们认为我的那本书是一份代表了“犹太人的自我诋毁”的恶毒宣言。他们那种犹太人式的自恋情结和令人苦恼的正义感深深地刺痛了我,我带着无比的厌恶奋起反抗了,我的反抗手段就是把洛诺夫的艾米变形为牺牲的安妮,而且——这里有一丁点的讽刺——我还虚构说我想要和她结婚。作为一个年轻活泼的犹太人里的圣人,艾米成为我虚构出来以抵御悲观厌世的犹太情结的精神堡垒。

“你要喝点什么吗?”她问。“要来杯啤酒吗?”

即使是来杯烈酒我也不会介意的,但我现在除了在用晚餐的时候喝一杯葡萄酒以外一概滴酒不沾了,因为酒精会加重我的精神恍惚。“不要,我感觉很好。你吃过了吗?”

“我不吃东西,”她说。我不吃东西。那不也正是我的一曲悲歌吗?

“你好吗?”我问。

“好的。我已经连着几个月感觉良好了。可他们刚刚告诉我那糟糕的状况又卷土重来了。就是那么回事——无情的命运一直就躲藏在你的背后,指不定哪天就会跳出来对你喊一声‘嘘!’在我第一次得肿瘤但对病情还一无所知的时候,我做了一些耻于向人提起的事情。我踢了邻居家养的一只狗。那是一只小狗,整天待在走道上汪汪叫,喜欢舔过路人的鞋子,真是只麻烦透顶的小狗,它根本就不应该待在那里挡别人的道,我光起火来狠狠地给了它一脚。我开始给《纽约时报》写信。我在公共图书馆里歇斯底里地发作了一场。我真是彻底疯了。我是去图书馆看E.E.卡明斯(11)的展览的。当我第一次来这里求学时,我就喜爱上了他的《我满心喜悦地为奥拉夫高歌》一诗。我离开卡明斯展览会后,在走廊上看见了另一个展览,它沿墙排列着,规模更大,更具冲击力,这场展览名为‘现代文学的里程碑’。大幅的作家照片挂在陈列着他们原版装帧的初版作品的玻璃柜上方,都是些愚不可及的所谓政治路线正确的傻玩意。要是在以前,我可以不去理睬它继续走我的路,然后在乘地铁回家的路上把一切告诉曼尼。他是个手法老道的煽风点火者——老练、机智、耐心。人性的愚蠢从不会令他诧异。虽说他已不在人世,但他依然能给我很大的安慰。”

“都过去四十年了还依然如此吗?这四十年里难道就没有一个可以给你安慰,可以在你的生命里占据重要位置的人吗?”

“怎么可能呢?”

“怎么不可能呢?”

“在他之后怎么可能?”

“他去世时你才三十岁呀。要把这一个时期定义为你的一生……你那时还太年轻了。”我克制着没有发问“是不是以后出现的一切都叫那短短的几年给毁了?”因为答案到如今早已一目了然。一切,所有的一切。

“这无关紧要”是她对我实际说出来的话的答复。

“那么,你做了些什么呢?”

“做了些什么?这是什么话呀。做了些什么。我翻译了一些书:把挪威语翻成英语,把英语翻成挪威语,把瑞典语翻成英语,把英语翻成瑞典语。我就做了这些。不过我做的主要还是随波逐流。我随波逐流,一再地随波逐流,在不知不觉间就到了七十五岁。这就是我如何达到七十五岁的原由:不断地随波逐流。不过你没有随大流。你的生活是有的放矢的。你有工作。”

“那是我如何达到七十一岁的原由。不是这种方式就是那种方式,不是随波逐流就是有的放矢,不管是哪一种你都同样会走到尽头。你后来再也没有和别人一起去过佛罗伦萨的别墅吗?”

“你怎么知道佛罗伦萨的别墅?”

“是他在那天晚上跟我说的。他说得很含糊,好像有些想法在他脑子里还未成形。接下来,”我坦言道,“我无意中听到了你们俩的谈话。就在那天晚上,我冒昧地偷听了你和他之间的对话。”

“你是怎么做到的呢?”

“我当时就睡在你的下方。你肯定不记得了。他安排我睡在书房的一张长沙发上。我爬上书桌把耳朵贴在天花板上偷听。我听见你说:‘哦,曼尼,我们可以去佛罗伦萨过快活的日子。’”

听我这么说她开心极了。“哦,我的天!你真是个调皮的孩子。还听到什么?还听到什么?发生在这么多年前的事情居然会有一个见证人——真是天大的喜讯!把你偷听到的都告诉我吧,坏小子!不要有任何遗漏!”

告诉我吧,她对我说,请告诉我,告诉我当时我与这个我爱着的人在一起度过的亲密时刻,这个如今已去世但在我的生命中无人能取代他的地位的人,告诉我吧,就在我知晓了我的肿瘤又复发了所以我已是来日无多的今天,就在为了庆祝我们的重逢我特意穿上了这条黄裙子的今天!

“我但愿我能做到,”我说。“可我也记不住许多了。我记住了佛罗伦萨,是因为他也说到了那里——佛罗伦萨的别墅,与一位年轻姑娘在那里共沐爱河会使他拥有一份美丽的新生活。”

“‘美丽的新生活’——他是这么说的吗?”

“我想是的。你后来去过佛罗伦萨吗?”

“你是指和他一起吗?没有。我一个人去过。在他死后,我独自去了那里,并在那里滞留了一段时间。我把他花瓶里的花修剪了一下。我在那里写日记。我在那里散步。我还租了辆汽车去兜风。连着几年,每年的六月,我都会带上我的翻译工作去那里的一家膳宿公寓居住,在那里履行我的各项仪式。”

“而你从不敢和别人一起去那里。”

“我干吗要和别人一起去呢?”

“一个人怎么能如此之久地沉浸在记忆里呢?”

“事情并不像你认为的那样。我一直都在和他交谈。”

“他也和你交谈吗?”

“哦,是的。我们非常成功地回避了因他的离世而造成的困窘。我们是如此的与众不同,我们又是如此的彼此相似。”

她的话给我带来了情绪上的冲击,我探究地瞅了她一眼,为了证实一下她说的究竟是她的本意呢还是故意地夸大其词,或者是因为她的大脑里缺少了什么而使她意外地说出了这么些话。我只能看见一个没有任何人保护的老妇人在我的面前。我只能看见克里曼所看见的一切。

“对你这样的生活现状他会有什么想法呢?”我问她。“他会不会希望你再找一个爱人呢?对你一个人孤苦伶仃地生活了这么些年他会有什么想法呢?”接着我又补充说,“关于这些,他是怎么对你说的呢?”

“他从没提起这些。”

“对你如今生活在这里,在这个地方,他是怎么想的?”

“哦,我们根本不谈这种事情。”

“那么你们谈什么呢?”

“谈我看过的书,我们谈论书本。”

“就没别的了吗?”

“还有日常生活中发生的事。我把图书馆那件事告诉了他。”

“他怎么说?”

“他说的还是那几句话。他笑了笑,说道:‘你把这种事看得太顶真了。’”

“对你的脑瘤他说了些什么?”

“他叫我不要惊慌。他说虽然病情很恶劣,但我也不必惊慌。”

“你相信他说的吗?”

“我们交谈的时候,疼痛就会暂时离开我。”

“因为爱。”

“是的,绝对的。”

“你告诉了他在图书馆里发生的什么事呢?你还没有把发生的事全部告诉我呢。”

“哦,我在走廊上暴跳如雷,对着那些代表了现代文学的伟大里程碑的作家们的照片吹胡子瞪眼睛。我歇斯底里。我大呼小叫。有两个警卫赶忙冲过来,不一会儿我就被他们赶到了图书馆外的台阶上。他们一定以为我是个从大街上溜进来的疯女人。我自己也这么认为。一个发疯的、恶毒的女人,脑子里满是恶毒的念头。从那时起我就会啰哩啰嗦地讲个没完。如今还是这样。有时我甚至会叽里咕噜地自言自语一大通。你知道,那时我还不知道我的肿瘤又恶化了。我刚才跟你说过的。但它已经在我的大脑后面全面开花了,已把我弄得神经兮兮的。在我的一生中,只要我遇到不知该如何是好的事情,我就总能提示我自己说如果曼尼碰到这种情况会怎么处理呢?面对这么荒谬的事态,曼尼会怎么做呢?在我的一生中,他一直在我的前方为我引路。我爱上了一个伟大的男人。我的爱至死不渝。可是肿瘤接踵而来,我听不清他的话语了,因为喧闹声不绝于耳。”

“你听见许多噪音吗?”

“不是,我应该说‘乌云’的。是一团乌云,就在你的大脑里,有一大团雷云。”

“那些愚不可及的所谓政治路线正确的傻玩意都有些什么呀?”

她笑了起来,脸上顿时布满纤细的皱纹,再找不出一丝曾经美丽的痕迹——这张脸确实在笑,可是因为剃光了半边的脑袋上又新长出一层绒毛,再加上那道奇丑无比的刀疤,这样的笑简直比哭还难看。“你猜得着的。在展出里有格特鲁德·斯泰因(12),却没有欧内斯特·海明威。有埃德娜·圣文森特·米蕾(13),却没有威廉·卡洛斯·威廉斯(14)、华莱士·史蒂文斯(15)和罗伯特·洛威尔(16)。就是这种傻玩意。这种风气是从大学开始的,可现在已蔓延成燎原之势了。有理查德·怀特(17)、拉尔夫·艾利森(18)和托妮·莫里森(19),却没有福克纳。”

“你是怎么大呼小叫的?”我问。

“我喊着‘E.I.洛诺夫在哪里?你们怎么敢把E.I.洛诺夫给漏掉了!’我原本是想说‘你们怎么敢把威廉·福克纳给漏掉了!’可我脱口而出的却是曼尼的名字。我的发作吸引了很多人围观。”

“你是怎么发觉那里有肿瘤的呢?”

“我觉得头痛。头痛得非常厉害,甚至会呕吐起来。你会帮助我甩掉这个克里曼的,对吗?”

“我会尽力。”

“这事情又卷土重来了。我刚才说过这句话吗?”

“说过的,”我说。

“必须有人出来保护曼尼,挡住这个家伙的魔爪。无论他写出怎样的传记,那都将是代表了一个自卑的男人的夸大了的憎恨。尼采的预言变成了现实:艺术被憎恨消灭了。在我得知我得了肿瘤之前,他来拜访过我一次,就在我在图书馆出洋相之后不久。那时我已经是个唠哩唠叨的人了。我给他倒了杯茶,他的举止很是得体。在我得了肿瘤的情况下,我觉得他讲的曼尼的故事十分精彩。在我得了肿瘤的情况下,我觉得他是个单纯的文艺青年,一个哈佛毕业的热诚的小伙子,一心想要重建曼尼的文学地位。我的肿瘤觉得这个克里曼很迷人。”

“呃,你本该觉得那只小狗很迷人,而对克里曼来上一脚的。你知道诊断结果后有什么反应吗?”我问。

“我昏过去了。我只知道那天我把水壶放到灶台上,然后旋开了煤气,再醒来时我已经躺在了雷诺克斯山医院的抢救室里,看见有两个警察站在我的病床旁。大楼管理人闻到煤气味道,后来就在那里发现了我”——她指了指在我们身后的摆着浴缸的厨房——“我倒在地上,他们还以为我是想要自杀呢。这种想法叫我生气。一切都叫我生气。我曾经是个优雅、甜美的姑娘,不是吗?”

“我觉得你的举止非常优雅。”

“呃,但愿那两个警察也这么认为。”

自我在皮尔鲁吉等她以来,我还是头一次想到,走错饭店的人不是我,而是艾米。肿瘤的复发让她再次陷入神思恍惚——肿瘤的复发促使她形成了这么一种精神状态,那就是强迫自己在肿瘤的面前克制住惊恐。今天她已经两次跟我提起肿瘤的复发,感觉不像是因为她在白天得到了这个要命的消息而到了晚上还在反胃;她每次说起的时候就好像她不过是在说有一张支票还没能清账,因为她透支了她的账户。

我们默默地在那里坐了一会,然后她说道:“我留着他的鞋子。”

“我不懂你的意思。”

“我终于把他的衣物全部清理掉了,可我舍不得把他的鞋子丢掉。”

“它们摆在哪里?”

“在我卧室的壁橱里。”

“我可以看一下吗?”我这样问只是因为我觉得她希望我这样问。

“你真想看吗?”

“当然。”

卧室非常狭小,壁橱的门只能开一点点,不然就会碰到床的一侧。一根头上已磨损的绳子从壁橱里垂下来,她拉了一下,点亮了一只瓦数很低的灯泡。在挂在里面的十多件衣物里,我第一眼就注意到了那条被她从病号袍改制过来的裙子。然后,我在底下看见了一字排开的洛诺夫的鞋子。一共四双,都尖头朝外,都是黑色的,都已破旧。一个死人的四双皮鞋。

“它们摆得就跟他生前一模一样,”她告诉我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