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米把她的一生经历告诉给洛诺夫只是一年以前的事。一天晚上她歇斯底里地哭着,从纽约的皮尔特摩旅馆打电话给他;他勉强才弄清楚,那天早上她独自从波士顿坐火车去看一出戏的日场演出,打算晚上搭火车回去。结果她没有回去。出了剧院以后,却去旅馆开了一个房间,进去以后就在那里“躲着”不出来了。
那天午夜,洛诺夫刚刚完成了他的夜读后上了床,接了电话就上了汽车向南开去。四点钟的时候,他到了城里,六点钟的时候,她已告诉了他她到纽约来看的戏是安妮·弗兰克的日记改编的,但是等到她能够稍有头绪地说清楚她同这出百老汇新戏的关系时,已是上午九、十点钟了。
“不是因为这出戏——要是只是我一个人,我是很容易把它看完的。是因为同我一起看戏的人,一汽车一汽车的女人不断地开到剧场门前,身上穿着皮大衣,脚上穿着贵重的皮鞋,手上拎着贵重的皮包。我想,这不是我来的地方。广告牌、照片、大门篷,这些我都可以看得惯。可是这些女人吓坏了我——还有她们一家的人,她们的孩子,她们的家。我心里想,还是去看电影吧,或者上博物馆去。但我还是拿出票来,同她们一起进去了,结果当然发生了意料中的事。这是必然要发生的。这就是,在那里的女人都哭了。我周围的每一个人都泪流满面。最后,我身后一排有一个女人尖声叫了起来,‘哦,不能这样。’因此我跑到这里来了。我要一个有电话的房间,可以待到我找到我父亲。但是我一到这里,我就一直坐在洗澡间里想,要是他知道了,要是我告诉了他,那么他们就得在每场演出后到台上去宣布,‘请观众们放心,她仍活着。大家不用担心,她逃了性命,她现在二十六岁,一切都很好。’我就要对他说,‘你一定要保守秘密——除了你自己以外谁都不让他知道。’但要是他被发觉隐瞒呢?要是我们两人都被发觉隐瞒呢?曼尼,我不能打电话给他。我一听见那个女人叫‘哦,不能这样’,我就知道我不能打电话给他。我就知道情况一直就是这样:我永远不能再见到他了。对谁来说,我都已死了。”
艾米躺在乱糟糟的床上,身上紧紧地裹着一条毛毯,洛诺夫则默不出声,坐在窗边一张椅子上听着。他一进这间没有上锁的屋子,发现她坐在空澡盆里,身上仍穿着她那套最好的衣服和最好的大衣:穿着大衣是因为她不停地发抖,坐在澡盆里是因为这地方离窗户最远,窗户在临街的二十层楼上。
“多么凄惨,你一定会这么想。真是开玩笑。”她说。
“玩笑?对谁开玩笑?我看不到有什么好笑。”
“我告诉你这个。”
“我仍旧不懂。”
“因为这像你的一篇小说。一篇E.I.洛诺夫的小说……名字叫……唉,你知道叫什么好。你知道怎样用三页稿纸就把故事说完,一个无家可归的姑娘从欧洲来,因为聪明,可以旁听教授的课,听他的唱片,弹他女儿的钢琴,几乎在他家中长大,后来有一天,流浪儿长成了妇人,出去自立了,有一天她在皮尔特摩旅馆随口说……”
就在她又这么发作的时候,他离开他的座椅,到她床边坐下。“是的,”他说,“随口说。”
“曼尼,我不是疯子,我不是发神经病,我不是想引人发生兴趣、模仿你的艺术——你一定要相信我。”
“我亲爱的朋友,”他答道,他的胳膊现在搂着她,把她当作一个孩子似的轻轻摇着,“如果这都是这么——”
“唉,爹爹,这真的是这样。”
“那么你把我的拙劣的艺术抛在很远很远的后面了。”
这就是艾米单独去科特剧院,坐在痛哭失声无法劝慰的观众中间,看了著名的《安妮·弗兰克的日记》在纽约演出的第二天早上说的故事。这就是这个有着动人的容貌、迷人的口音、巧妙的辞令和(根据洛诺夫的看法)有着洛诺夫式的耐心的二十六岁年轻女子想要他相信的故事。
她在战后改名为艾米·贝莱特。她改用这个新名字并不是要隐瞒自己的身份——到那时为止还没有必要——而是,照她自己当时所想的,要忘掉她的过去。她曾经昏迷了几个星期,先是在一个肮脏的营房里,同别的生病挨饿的被囚者在一起,后来在一个临时凑合的简陋“病房”里。党卫队集中了十二个垂死的孩子,放在一间有十二张病床的屋子里,给他们身上盖着毛毯,目的是为了使向贝尔森进军的盟军相信集中营生活的舒适。十二个孩子中有几个在英军到达时还活着未死,就给送到了一个陆军野战医院。她在这里终于苏醒过来,对护士的话有时明白,有时糊涂,但是不肯张口说话。她不哭也不闹,却弄明白了自己是在德国的一个什么地方,还不满十六岁,一家人都死了。事实就是这些,现在你就去理解这些事实吧。
护士们叫她“小美人”——一个沉默不语、面容黝黑憔悴的姑娘——这样,有一天早晨,她愿意说话了,告诉她们她姓贝莱特(1)。至于名字艾米,她是从幼时读得伤心痛哭的一本美国小说《小妇人》(2)中得来的。她在长期沉默中决定,既然在阿姆斯特丹已无亲人,就到美国去长大。她认为在贝尔森之后,最好在自己与需要忘却的东西之间,隔开一个像大西洋那么宽的重洋。
她是在斯托克布里奇等洛诺夫夫妇的家庭牙医师检查她的牙齿的时候获悉她的父亲还在人世的。她在英国几个家庭寄养了三年,在阿西纳学院当一年级生也快有一年了。她在候诊室一堆刊物里拣起一本过期的《时代》杂志,随便翻阅的时候,看到了一个名叫奥托·弗兰克的犹太商人的照片,他在一九四二年七月,纳粹开始占领后大约两年,带他的妻子和两个小女儿藏了起来。弗兰克一家和另外一家犹太人在阿姆斯特丹他原来的办公楼的后部一个阁楼里,安全地生活了二十五个月。后来,在一九四四年八月,他们的下落显然给下面仓库里的一个工人泄漏了,警察查出了他们藏身的地方。在墙壁封死的阁楼里一起生活的八个人,只有奥托·弗兰克熬过了集中营的囚禁而幸免一死。战后他回到了阿姆斯特丹,当初掩护他们的那家荷兰人把他那个在贝尔森集中营死去时才十五岁的小女儿在躲藏期间所写的笔记本还给他:一本日记本、她用来继续写日记的几本账册和纳粹搜查值钱的东西时从她的书包中倒出来的一叠纸。弗兰克起先只是私人出资印刷了那部日记,分赠亲友,作为对他家庭的纪念,后来在一九四七年正式出版,题为“Het Achterhuis”——《后楼》。《时代》杂志说,这个小姑娘所记录的被追捕的犹太人,尽管物质匮乏,而且时刻提心吊胆,唯恐被查获,但仍设法维持了文明的生活,使荷兰读者读后备受感动。
在那篇题为“幸存者的伤心事”的报道旁边,是日记作者的父亲的照片,他“如今年已六十”。他孑然一身,站在普林森格拉赫特运河上一所楼房前面,穿着大衣,戴着帽子。就是在这所楼房里,他的死光了的一家人曾经临时安家,苟延残喘。
接着是她的故事中洛诺夫肯定会认为不大可能的部分。但是她本人则认为没有什么可奇怪的,这就是大家都认为她已死了,而其实她还活着。凡是知道战争快要结束的几个月里情况是如何混乱——盟军到处狂轰滥炸,党卫军四窜逃命——的人,都不会说这是不可能的。至于有人说看到过她在贝尔森死于伤寒,不是把她同她姊姊玛戈搞错了,就是因为看到她长时间昏迷不醒,以为她一定也已死了,或者是看到她被看守用车拉走,以为她必死无疑。
“贝尔森是第三个集中营,”艾米告诉他,“我们最初给送到韦斯特博克,在阿姆斯特丹北面。那里有别的孩子可以在一起说说话,我们又回到了露天的环境——除了提心吊胆以外,别的其实并不太坏。爹爹住在男营房里,但我生病的时候,他仍能想办法在夜里到女营房来,到我床边,握着我的手。我们在那里待了一个月,然后给送到奥斯威辛。在货车里过了三天三夜。终于打开了车门,那是我见到他的最后一面。男人给推在一边,我们在另外一边。那是九月初。我在十月底见到母亲最后一面。那时她已几乎说不出话来了。玛戈和我从奥斯威辛给送走时,我不知道她究竟明白不明白。”
她接着说到贝尔森的情况。装在牲口车上幸免一死的人,起先住在荒地上的帐篷里。他们和衣睡在光秃秃的地上。好几天没有吃的和喝的,秋天的风雨刮破了他们的帐篷,他们就只好在风雨中露宿。最后搬到营房中去时,他们看到营地外小沟里堆满了尸体——那是由于伤寒和饥饿而在荒地上死去的人,到冬天来临时,还活着的人似乎不是有病,就是快疯了,那时,她眼看着姊姊慢慢地死去,自己也开始病倒了,玛戈死后,营房中照顾过她的是哪些妇女,她已记不得了,也不知她们的下落。
她在获救后,曾在医院里长期养病,康复后她没有照一家人本来约定的那样,一旦失散,就到瑞士某地去相会,这也并不是那么说不通的。一个身体虚弱的十六岁姑娘,没有钱,没有签证——更没有希望——只是为了到达目的地以后,弄清楚自己就像原来所担心的那样孤苦伶仃,一无所有,她会去做这样的长途跋涉吗?
不,不,说不通的是:她没有打电话给《时代》杂志,告诉他们,“我就是写日记的人——请代我寻找奥托·弗兰克!”她只在笔记本中记下了那一期杂志封面的日期,补了牙以后,就带着教科书到图书馆去了。说不通的是——不可解释、不可辩解,使她良心仍感内疚的是——她一如既往那样镇静、仔细,查阅了《纽约时报索引》和《期刊文献读者指南》,找“弗兰克,安妮”和“弗兰克,奥托”以及“Het Achterhui”条目,查不到以后,又到图书馆最底层的书库中去找过期的报刊。她在吃晚饭以前剩下的时间里,坐在那里反复阅读《时代》杂志的文章,一直到能背出为止。她细细观看她父亲的相片。如今年已六十。起作用的就是这句话——使她又一次成了那个在阁楼中为他剪发的女儿,在那里跟他学习功课的女儿,一听到盟军轰炸机飞过阿姆斯特丹上空就会跑到他床边,钻进他的被窝,抱紧他的女儿:突然之间,她成了那个失去了的一切已由他来代替的女儿。她哭了很久很久。但等到她到宿舍去吃晚饭时,她装作没有什么灾难再次降临到奥托·弗兰克的安妮的头上的样子。
但是这也不奇怪,因为她从一开始就决心不谈她的苦难经历。作为一个独立生活的年轻姑娘,决心是她的优点。要不然她怎么能独立生活下来?她在英国的第一个寄父是丹尼尔大叔,她有许多原因无法忍受他,但千条万条,其中主要一条就是,每逢有人进了他家的门,他迟早总要开始介绍艾米在战时的种种遭遇。还有伦敦北面那所学校的年轻教师吉丁斯小姐,她在上历史课时总是要对这个犹太小孤女投以柔情的眼光。一天放学后,吉丁斯小姐带她到本地一家茶室吃柠檬冻蛋糕,向她问集中营的情况。艾米觉得不得不答复,因此当她证实了吉丁斯小姐以前听到过而总是不能完全相信的故事时,吉丁斯小姐热泪就要夺眶而出。“可怕,”吉丁斯小姐说,“真可怕。”吉丁斯小姐像她自己历史课上的一个学生那样,徒劳无益地努力要想了解过去,这时艾米却一声不响地喝她的茶,吃她的美味可口的蛋糕。“为什么,”伤心的教师终于问,“几百年来大家都憎嫌你们犹太人?”艾米霍地站了起来。她吃了一惊。“别问我!”女孩说——“去问憎嫌我们的那些疯子!”从此以后,她就不再同吉丁斯小姐交朋友了——也不同任何向她提出他们根本无法理解的问题的人交朋友了。
她到英国几个月以后,就下定决心,要是她再从丹尼尔大叔嘴里听到一声哭丧的“贝尔森”,她就逃到南安普顿去,上一艘美国轮船,偷渡到美国去。她对纯种英国教员在学校里对她表示的啧啧同情也感到厌烦。有一天星期六,她在烫一件衬衫的时候,就拿起熨斗烙了胳膊。邻居们听到她的尖叫纷纷跑来,把她送到了医院急诊室。等到绷带解下来时,胳膊上原来烙的集中营囚犯号码已成了半个鸡蛋大小的一块紫色疤痕。
她的继父母只说这是一桩意外,但在这次意外事件后,丹尼尔大叔通知犹太人福利委员会。他的太太健康欠佳,他们无法再收留艾米在家。这个孤儿就被送到另一家——后来又到另一家。不管是谁问她,她都说她是在纳粹侵入前的那个星期与一批犹太学童一起从荷兰撤出来的。有时她甚至没有说这些学童是犹太人。抚养她的犹太家庭虽然对她的说谎感到不安,也只轻轻责备一声了事。但是她不能忍受他们因为奥斯威辛和贝尔森的缘故把援助的手搁在她的肩上。要是后来有人觉得她与众不同,那不是因为奥斯威辛和贝尔森的缘故,而是因为她在那以后使自己成了那个样子。
他们都是好心肠的照顾周到的人,他们尽力要使她明白,她在英国不再有危险了。“你一点也不用害怕,一点也不用担心,”他们向她保证说,“也不用觉得有什么抬不起头来的。”“我并没有觉得抬不起头来。问题就在这里。”“但是,有的年轻人要想隐瞒他们的犹太血统,问题就未必如此。”“也许别人不是如此,”她对他们说,“我可是如此。”
在《时代》杂志上发现了她父亲的相片后的一个星期六,她搭早班公共汽车到波士顿去,在一家接一家的外国书店中寻找一本《后楼》,但都没有找到。两星期后,她又坐三个小时的汽车到波士顿去,这次是到邮政总局去租一个信箱。她用现款付了租金,然后发了她手提包中带着的一封信,还有十五元钱的汇票,寄给阿姆斯特丹的联系出版社,要他们用十五元钱作为书款和邮费,能买几本就寄几本安妮·弗兰克写的《后楼》到美国马萨诸塞州波士顿市邮政信箱152号朝圣国际书店。
她在他的心目中已死了快四年了;她认为再死一两个月也没有什么大碍。奇怪的是她也没有感到太难过,只是晚上睡在床上的时候,她常常哭着要求宽恕她对她年已六十的完美无缺的父亲干了这么残酷的事。
她把订书的信发给阿姆斯特丹的出版社以后,几乎已有三个月了,有一天,是八月初的一个风和日暖的日子,有一只邮包太大了,在朝圣书店租的邮政信箱里放不下,等着她到波士顿去取。她身上穿着一条米色麻布裙子,一件新的白布衬衫,都是头一天晚上熨过的。她的头发梳成那年春天流行的垂肩式,也在头一天晚上洗过做过了。她的皮肤均匀地晒得黑黑的。她每天早上游泳一英里,每天下午打网球,总而言之,身体健康,精神饱满,完全是一个二十岁健美少女的样子。也许就是由于这个原因,邮局职员把邮包递给她时,她没有急着用牙齿咬断包扎的绳子,也没有马上晕倒在大理石地板上,而是走到公园里去——荷兰寄来的邮包在她的手里晃来晃去——一直走到她找到一条空板凳。她先坐在这条树荫下的板凳上,但后来又站起来走开去,另找一个阳光下的好地方。
她仔细地看了荷兰邮票——那是她没有见过的战后新邮票——辨认了邮戳,然后开始考虑怎样才能小心地拆开邮包。这种不慌不忙的耐心的表现是不合情理的,但她是有意如此。她感到洋洋得意,目眩头晕。要坚忍,她心里说。要有耐心。没有耐心就没有生活。她终于解开了绳子,一点也不破损地打开层层厚厚的褐色牛皮纸,这时她觉得她从牛皮纸中这么一丝不苟地取出来,放在她干净漂亮的美国姑娘的米色麻布裙子上的东西,就是她的获救的生存本身。
安妮·弗兰克著。她的书。她的。
她开始记日记还不满三个星期,皮姆(3)就告诉,他们要躲藏起来了。她一直是在他送给她的十三岁生日礼物硬面日记本上记的,后来用完了日记本,不得不继续记在办公室的账本上。她仍旧记得发生在后楼中的大部分事情,有些连最具体的细节也记得,但是写日记的五万字,她已记不得她曾经写过其中的一个字了。她也记不得什么她对自己起名叫吉蒂的那个假想知心朋友所吐露的心事——这一页又一页的她心底的悲伤,现在读起来同她的本国语言一样又新奇又陌生。
也许因为《后楼》是她写了以后读到的第一本荷兰文书籍,她读完以后第一个想到的是她在阿姆斯特丹的儿童时代的朋友,她上学的蒙特索里小学的男女学生。她想把那些基督教学生的姓名记起来,她想把她的老师们的姓名记起来,一直回溯到幼儿园的老师。她想把从小认识她的那些铺子掌柜、送信的、送奶的面貌记起来。她想把他们住在梅维德普兰时的邻居的面貌记起来。她见到他们一个个都掩卷叹息,谁会料到她这么有才华?谁会料到我们中间会出这样一个作家?
她重读的第一段日记,记的日期是在艾米·贝莱特诞生前一年多。她读第一遍的时候,折了书角;她读第二遍的时候,从手提包中取出一支钢笔,在页边上划了一道有意义的黑线,旁边写道——当然,用的是英文——“不可思议”。(她做的记号都是为他做的,或者是当作是他自己做的。)我很奇怪地有时能够通过别人的眼睛看到我自己,于是我从容地观察一个叫“安妮”的人的事,翻阅她的日记,仿佛她是一个陌生人一样。在我们到这里来之前,我对事情的看法并不像我现在那样,我有时常常有这样的感觉,觉得我并不属于妈赛(4),皮姆和玛戈,我总是有点像局外人。有时我常常把自己当成是个孤儿……
接着她又从头读了一遍。每逢她读到什么地方她认为他一定会觉得“虚饰”、“不精确”、“不清楚”的时候,她就在页边做了小注——还皱了一下小眉头。但是她做记号的大部分地方,都是那些她不能相信自己还是个小孩子时居然能写出来的章节。乖乖,多么流畅,安妮——在波士顿轻声叫自己的名字,使她皮肤上起了鸡皮疙瘩——多么熟练,多么俏皮!她心里想,要是我能为洛诺夫先生的“英语I2”课写得这样,那就好了。“写得好,”她听见他说,“这是你最好的一次,贝莱特小姐。”
当然这是最好的——因为她抓住了一个“伟大的题材”,像英语课上的女学生们所说的那样。从一开始起,她就很明白,她的家庭同其他地方家庭所遭受的苦难是一样的。我们没有别的办法,只有死心塌地地等待苦难的尽头。犹太教徒和基督教徒一起等待,全世界一起等待,有许多人是在等待死亡。但在写这几行时(“安静的、强调的感情——应该这样处理。E.I.L.”),她对于自己的后楼小日记有无可能成为这苦难史的记录的一部分并不存在什么奢望。她把这一切苦难都记录下来,并不是要教育她自己以外的别人——这超过了她的抱负。记录它是为了要忍受它。日记给她做伴,使她不至于发疯,有时,做她父母的孩子,使她觉得像战争一样使她痛苦,她就到日记中去忏悔。只有对吉蒂,她才能无拘无束地谈论到,要像玛戈那样使她母亲满意是多么没有希望;只有对吉蒂,她才能坦率地责备自己对母亲竟叫不出口“妈赛”,她才能承认对皮姆的感情的深度。她要他做父亲的只要她一个人,不要别人,不仅是作为他的孩子,而且也作为我——安妮,我自己。
当然,任何一个读书这么着迷的孩子,最后终于会意识到,她不知不觉已在写一本自己的书。但是在大部分的时间里,她写日记是为了要给自己打气,而不是在十四岁的时候就实现什么文学抱负。至于后来她成为一个作家,那不是由于她决心每天坐下来要当作家,而是由于他们过的憋死人的生活。这,不是别的,才培育了她的才华!说真的,要是没有关到后楼的那一段恐怖和幽闭的生活,一个小饶舌,常常跟小朋友们在一起,一天到晚嘻嘻哈哈,自由自在地到处跑,自由自在地闹着玩,要干什么就干什么,这样,她会写出这样熟练、这样动人、这样俏皮的句子吗?她想,也许这就是“英语I2”课上的问题——不是缺乏伟大的题材,而是多了湖光水色、网球场、坦格尔伍德。皮肤晒得黑黑的,麻布裙子,把我叫做阿西纳学院智慧女神雅典娜的美誉——也许这就是我搞不出名堂的原因。也许,再把我关在什么地方的一间小屋子里,只给烂土豆吃,破衣服穿,成天吓得提心吊胆,也许这样,我才能够为洛诺夫先生写一篇像样的小说。
只有到了大家都染上了登陆热的乐观情绪,盟军登陆和德国崩溃在即,在后楼里称为战后的黄金时代在望,她才能向吉蒂宣称,她的日记所起的作用,也许不仅仅是解除她少女的寂寞。在两年练笔之后,她觉得自己已有准备,可以从事她伟大的计划了:我最大的希望是有一天能做个新闻记者,接下来再做个有名的作家。但那是在一九四四年五月,有朝一日能够成名,在她看来似乎同九月开学后去上学一样地不平常,也一样地平常。唉,那充满美好期望的五月啊!不用再在后楼里过冬了。再过一个冬天,她就要发疯了。
头一年在那里的日子并不那么难熬;他们都忙着安顿自己,因此没有时间感到绝望。事实上,他们为了把阁楼改造成为一个超实际的家,大家都干得很起劲,因此她的父亲能够说服大家同意再匀出一点空间来收容另外一个犹太人。但是一等到盟军开始轰炸,超实际的家成了她的行刑室。在白天里,两个家庭为了什么鸡毛蒜皮的事都能发生争吵,到了晚上,她迟迟不能入睡,担心秘密警察会在黑暗中来把他们抓走。她躺在床上时开始见到可怕的幻象,见到她的同学莱斯责备她太平无事地睡在阿姆斯特丹的床上,而她的所有犹太同学都在集中营里:“唉,安妮,你为什么抛弃了我?救救我,哦,救救我,把我从这地狱中救出去!”她见到自己在一个地牢里,妈赛和皮姆都不在身边——而且比这还要糟糕。一直到一九四三年的最后时刻,她还梦见和想到最可怕的事情。但是突然之间,这一切都过去了。像出现奇迹一样。这是什么原因,洛诺夫教授?你看一看《安娜·卡列尼娜》。看一看《包法利夫人》。看一看一半的西方文学就知道了。奇迹是:春情。到九月她就要回学校了,但回去时已不再是原来的那个女孩子了。她已不再是个孩子了。一想到一个裸体的女人,眼泪就滚滚而下。她的不愉快的月经来潮,成了一桩最奇怪的快感的事。夜里在床上,她的乳房使她感到刺激。就是这些刺激的感觉——但是突然之间,她的瘐死的预感却被求生的渴望所代替了,今天她完全恢复了,明天当然又陷入了情网。他们的困难处境,使她在十四岁的时候自己成熟了。她开始偷偷地到顶层一个幽静的角落去,那里是范达思家十七岁的儿子彼得独占的地方。她这么做,很可能从玛戈手中抢走了他,但这也不能阻拦她。她的父母大吃一惊,这也不能阻拦她:开始只是喝茶时间去,后来晚上也去——最后是给她失望的父亲一封违抗的信。那是在那个充满美好期望的五月里的第三天:我年轻,我有许多没有挖掘出来的品质;我年轻健康,正在经历一场大风雨。尽管她的父亲把她从吞噬了莱斯的地狱中救了出来,尽管她总是要想当皮姆的最心爱的小宝贝,两天以后,她还是向他发出了不论在精神上还是肉体上都要求独立的独立宣言,正如她直率地所写的:我现在已经达到了我可以完全独立生活的阶段。不需要妈赛的帮助,也不需要任何别人的帮助……我一点也不感到要对你们两人负责……我不必向任何人交代我的行为,除了向我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