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1 / 2)

我们从没有道过别。也许是出于当时一连串混乱的事件?也许是他们的深思熟虑?他们肯定不愿意经受这一幕,更不想让我经受……这根线就在我一点没意识到的情况下被扯断了:第二天下午他们就不见了,再也没有回来过。

每次当我问伯爵和娇小的伯爵夫人我父母去哪儿了,回答总是一成不变:“躲起来了。”

我还是很满足的,因为我的注意力全集中到去发现我的新生活,贵族生活。

如果我不是一个人在这豪宅的角角落落里探寻,不是去看女佣们专心擦拭银器、打扫地毯、拍打坐垫,那我就是和伯爵夫人待在一起。我们会在客厅里待好几个小时,她指导我法语,禁止我说任何意第绪语。只要她给我吃蛋糕和给我弹华尔兹舞曲,我就表现得非常乖。尤其是我认定要真正获得贵族身份,一定要熟练掌握这门语言,虽然它有点乏味,发音有些困难,比起我用的语言少了一点节奏感和色彩,但它却很柔和优雅。

当着外人的面,我要叫伯爵和伯爵夫人“叔叔”和“婶婶”,因为他们对人说我是他们的一个荷兰侄子。

有一天早晨当警察包围屋子的时候,我几乎要认为这是真的。

“警察!开门,是警察!”

有人使劲拍打着大门,好像门铃对他们还不够用。

“警察!开门,是警察!”

伯爵夫人穿着丝绸睡衣冲到我房间,一把抱起我,一直抱到她床上。

“别怕,约瑟夫,用法语回答问题,始终像我一样回答。”

当警察上楼时,她正在给我念一个故事,我们靠在枕头上,好像什么事都没发生。

他们进来后,气势汹汹地扫了我们一眼。

“你们藏匿了一家犹太人!”

“你们可以随便搜查,”她居高临下地说道,“你们可以敲打墙壁,打开行李箱,掀翻床铺。反正你们什么都不会找到。相反,我可以向你们保证,从明天起你们会听到有人提起我。”

“有人举报了你们,夫人。”

伯爵夫人非常镇静,愤慨地表示他们听信流言,警告他们事情到此没完,她会一直捅到皇宫,因为她和伊丽莎白皇后是知心朋友。然后声称警察他们要为这件蠢事丢饭碗,这一点,他们可以相信她的话!

“现在,搜查吧,快点搜!”

面对这样的自信和愤慨,警察头目有些退缩了。

“我可不可以问一下,夫人,这孩子是谁?”

“我侄子。冯·格雷贝尔将军的儿子。我是不是要向您出示我们家族的谱系图?您简直是在找死,小伙子!”

一阵翻箱倒柜后,警察们嘟哝着道歉,窘迫不安地离开了。

伯爵夫人跳下床,精神紧张到极点后,一时间又哭又笑起来。

“你撞见了我的一个秘密,约瑟夫,我作为女人的一个小花招。”

“什么花招?”

“指责别人而不是争辩。受到怀疑时要主动出击,以攻为守。”

“这是女人专用的吗?”

“不,你也可以用。”

第二天叙利夫妇告诉我,我不能再留在他们家里了,因为他们的谎言根本经不起调查。

“蓬斯神父会过来,他会照顾你。你不可能找到更可靠的人了。你要叫他‘我的父亲’。”

“好的,我的叔叔。”

“你叫他‘我的父亲’不是为了让人相信他就是你爸爸,就像你叫我‘我的叔叔’。蓬斯神父,人人都叫他 ‘我的父亲’。”

“连你们也这么叫?”

“我们也这么叫。这是位神父,我们对他说话时就称‘我父’。警察也这么叫,德国士兵也这么叫,所有人都这么叫,即使不信的人也这么叫。”

“不信他是他们父亲的人?”

“即使不信上帝的人也这么叫。”

我很震惊遇到一位是全世界“父亲”的人,或被当作这样的人。

“蓬斯神父和浮石有什么关系吗?”我问。

我想到了这几天伯爵夫人拿来让我洗澡时摩挲脚后跟去死皮的那种轻滑石头,它们的形状就像小老鼠。我非常惊讶它们竟浮在水里,这对一块石头来说太奇怪了。而且碰到水后,颜色会变化,从灰白变成烟黑色。叙利夫妇大笑起来。

“我不知道这有什么好笑的,”我有些生气地说,“也许是他发现……或者发明了……这种石头。反正总归得有人做这种石头呀!”

叙利夫妇不再笑我,点了点头。

“你说得对,约瑟夫,很可能就是他。不过他和石头可没有任何关系。”

但这不妨碍他按门铃走进叙利家时,我立即猜到肯定是他。

这是个高高瘦瘦的男人,给人感觉身体是由两个相互不搭配的部分组成:头部和其他部位。他的身体像一块平板,没一点起伏,同样扁平的黑袍子像是挂在衣架上而不是穿在身上,一直盖到脚踝露出锃亮的靴子。不过呢,他的脑袋却非常突出,粉色的,肉嘟嘟的,新鲜纯洁,就像刚出浴的婴儿,让人忍不住想去亲吻,去捧在手里。

“早晨好,神父。这是约瑟夫。”伯爵说道。

我盯着他,试图弄明白为什么他的脸不仅没让我感到吃惊,反而让我证实了某样东西,证实了什么呢?他的黑眼睛在圆圆的镜片后友好地看着我。

突然,灵光乍现。

“你没有头发!”我大声说道。

他笑了。就在这一刻,我喜欢上了他。

“我掉了好多头发,长出来的那一点,我把它们剃光了。”

“为什么?”

“为了不用费时间梳头。”

我扑哧笑了。这么说他自己都不清楚自己为什么是光头?这太好玩了……叙利夫妇有些疑惑地看着我,他们也没明白?我要对他们说明吗?其实这是明摆着的呀:蓬斯神父的脑袋像鹅卵石一样光滑,那是因为他得像他的名字一样:光滑石头!

在他们持续的惊讶中,我感觉应该闭嘴,我可不想被看作傻瓜……

“你会骑自行车吗?约瑟夫。”

“不会。”

我不敢承认不会的原因:自从战争开始以来,我父母谨慎地禁止我上街玩耍,因此在游戏方面,我要比同龄孩子落后许多。

“那我来教你骑。”神父回答道,“你试着坐直在我后边,抓牢我。”

在这府邸的院子里,我要配得上叙利家的自豪,我试了好几次,跳上了自行车后座。

“现在我们到路上去试试。”

当我练得差不多时,伯爵夫妇走过来,匆匆地亲吻了我一下。

“再见,约瑟夫。我们会去看你的。当心那个胖雅克,神父。”

我刚有点回过神这将是一次诀别,神父已经带着我骑车穿过布鲁塞尔的街道。因为我的注意力都集中在如何保持平衡上,还无法顾及我的忧伤。

一场细雨把柏油马路淋得又湿又滑,我们窄窄的车轮摇摇晃晃地快速往前。

“如果我们碰到胖雅克,你就贴近我和我说话,装着我们认识了好久的样子。”

“胖雅克是谁,神父?”

“一个犹太叛徒。他经常坐在盖世太保的汽车里,给纳粹指认他认识的犹太人,然后他们就会被抓起来。”

我正好注意到一辆黑色的汽车跟在我们后面。我转头向后看了一眼,发现透过挡风玻璃,在一群穿黑大衣的人中间,有一张苍白的淌着汗水的脸,眼睛不停地搜寻着路易大街两侧。

“胖雅克,神父!”

“快,快给我讲点什么。你应该听过很多笑话吧,约瑟夫?”

我没有多加选择,把我知道的所有好玩故事一股脑倒出来。我怎么都不敢相信这些故事能把蓬斯神父逗得这么开心,放开喉咙大笑。结果,这个成功让我很兴奋,我也开始大笑起来。当那辆汽车靠近我们的时候,我已经沉浸在我的成功中,并没有注意到它。

胖雅克不怀好意地盯了我们一眼,用一块折叠的白手绢擦了擦浮肿的脸,仿佛对我们的开怀大笑很厌恶,挥挥手让司机加快速度。

蓬斯神父很快拐进边上的小路,汽车从我们的视野中消失了。我还想继续我的喜剧演员生涯,蓬斯神父大喊起来:

“行行好,约瑟夫,停止吧。你让我笑得踩不动脚踏板了。”

“真遗憾,那您就听不到三个拉比和一辆摩托车的故事了。”

天色暗下来了,我们还在骑车。我们早已出城,穿过乡村,树木也开始变得黑乎乎。蓬斯神父没有喘息,但几乎不讲话了,顶多问一句:“还行吗?”“你能坚持?”“你没有太累吧,约瑟夫?”不过随着我们一点点前进,我感觉和神父之间越来越亲近,肯定是因为我双手抱着他的腰,脑袋靠在他的背上,我感受到了他宽大袍子底下削瘦身体所散发的热量。终于有一块路牌指着尚莱,蓬斯神父住的村庄。他刹车,自行车吱地一声停住,我一头摔到了土坑里。

“太棒了,约瑟夫。你骑得不错。35公里,对一个初学者来说,非常了不起了!”

我站起来,没敢纠正神父。实际上我感到很不好意思,因为路上我并没有踩动脚踏板,我的双腿是悬在空中的,是不是有什么脚踏板我没注意到?

他停好自行车,我还没来得及核实脚踏板的事,他就拉起我的手,我们穿过田野,来到尚莱村口的第一座房子,一座低矮的石头房子。他示意我别出声,绕过正门,去敲了敲储藏室的门。

一张脸突然出现。

“快点进来。”

药剂师马塞尔小姐很快又关上了门,带我们走下几级台阶来到点着油灯的昏暗地窖。

马塞尔小姐让孩子们感到害怕,当她弯腰凑向我的时候,这种效果又出来了:我几乎本能地叫起来。这是光线昏暗的缘故吗?是光线从下往上照的缘故?马塞尔小姐什么都像,就是不像个女人,看上去差不多就像一颗土豆安在一只鸟身上。她脸上线条粗糙,歪歪扭扭,眼皮耷拉着,深褐色的皮肤粗糙无光,活像农民刚刚掘出来的一块根茎,一铲子铲出一张薄薄的嘴和两个小瘿瘤似的眼睛。几根稀稀拉拉的头发,根部已经发白,发梢接近红棕色,也许春天还会多长几根头发出来吧。双腿像麻杆一样细的她弯腰前倾,把身体弯成虾米状,双手叉腰,手肘朝后,一副要飞起来的样子。她盯着我,仿佛就要扑上来啄我两口。

“肯定是犹太人吧?”她问。

“是的。”蓬斯神父回答。

“你叫什么名字?”

“约瑟夫。”

“不错,不用改名:这名字犹太人和基督徒都用。你父母呢?”

“妈妈,蕾阿;爸爸,麦克尔。”

“我是问他们的姓。”

“伯恩斯坦。”

“哦,这可是糟透了!伯恩斯坦……我们就叫贝尔坦吧。我给你准备一些文件,就用约瑟夫·贝尔坦这名字吧。过来,跟我去拍照。”

屋子的一角,一只小圆凳等着我在一片蓝天森林的布景前摆好姿势。

蓬斯神父替我整整头发,拉拉衣服,嘱咐我看着那个机器。那是个很大的木盒子,连着一个皮腔,架在一个几乎齐人高的架子上。

就在这时,一道闪光照亮了整个屋子,太亮了,让人有点张皇失措,我还以为做了个梦。

我正揉眼睛时,马塞尔小姐又往皮腔里塞了另一块板子,刚才的闪光亮又出现了一下。

“再来一次!”我要求道。

“不,两张就够了。今天晚上我会冲洗出来。你不会有头虱吧,我想。反正,你得拿这药水洗一下。你也没有疥疮吧?总之我要用刷子用硫磺皂给你刷一下。还有什么呢?蓬斯先生,过几天我再把他还给你,这样行吗?”

“很好。”

不好,这对我一点都不好:想到要单独和她呆在一起,我身上就起鸡皮疙瘩,又不敢说出来。于是我只好问:

“为什么您称他先生,我们则要叫‘我父’?”

“我想怎么叫就怎么叫。蓬斯先生知道我最讨厌神父了,我打一出生就讨厌神父,一看见圣餐饼就想吐。我是药剂师!全比利时第一位女药剂师!第一位拿到文凭的!我上大学并懂得科学,所以‘我父’……真见鬼去吧!再说了,蓬斯先生并不怪罪我。”

“对,”神父说,“我知道你是个好人。”

她低声嘟哝着,好像“好人”这个词让她感觉有点像女圣徒。

“我不是好人,我只是正直而已。我不喜欢神父,不喜欢犹太人,不喜欢德国人,但我不能容忍有人伤害孩子。”

“我知道您喜欢孩子。”

“不,我也不喜欢孩子。但他们好歹也是人。”

“那就是说,您热爱人类!”

“哦,蓬斯先生,别硬要我热爱什么东西吧!这可真是神父的语言,我不喜欢。我什么都不喜欢,也不喜欢人类。我的职业是个药剂师,就是说帮助别人维持生命。我只是在做我的工作,就这么简单。得了,快点,把地板上的东西给我挪开,我要把这小男孩安顿好,洗干净,给他做好身份证件,让人家别再和他过不去,真见鬼!”

她转过身,不愿继续这个话题。蓬斯神父弯腰凑近我,狡黠地笑笑:

“‘真见鬼’在村里已经成了她的绰号。她比起她的上校父亲更敢说渎神的话。”

“真见鬼”给我端来吃的,支起一张床,用一种不容质疑的口气命令我睡觉。这天晚上我躺下后,忍不住越来越佩服这个把“真见鬼”说得如此自然的女人。

我在吓唬人的马塞尔小姐身边过了好几天。每天晚上,当她结束白天在地窖上药房的工作后,就当着我的面,毫不避讳地辛苦制作我的假证件。

“我把你弄成六岁而不是七岁,你没意见吧?”

“我马上快八岁了。”我抗议道。

“所以你六岁,这样更谨慎。谁也不知道这场战争要持续多久。你成年得越晚,对你越有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