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十二怒汉》与陪审团(1 / 2)

何帆

2012年4月,我在纽约市皇后区刑事法院访问交流。座谈中,曾问美国法官们一个问题,作为博学且专业的司法者,诸位是愿意用陪审团多一些,还是不愿意多一些。一位资深法官想了想,问我是想听假话,还是听真话。我说,最好都有。这位法官笑言:“假话就是:十二个人的智慧加起来,总好过一个人的智慧。接下来的话,我将来可不认账。真话则是:黑锅由十二个人来背,总好过法官一个人扛。”说罢,在座的中美法官都乐了。

玩笑归玩笑,我好奇的是,陪审团成员毕竟是非专业人士,他们作出的裁决,无论有罪无罪,与法官们的内心判断是否一致?在此之前,我曾读过芝加哥大学哈里· 卡尔文、汉斯· 蔡塞尔1966年的那项经典研究。两位教授以三千五百七十六件刑事案件、四千多件民事案件为样本,请主审法官在得知陪审团裁决结果前,预先作出判断,结果,法官与陪审团裁决一致的情况大约为80%。这一研究似乎证明,法律“门外汉”对事实的判断,与专业人士并无太大差异。

我无意探求究竟,只想走个捷径,现场做下调研,于是问道:“在诸位的职业生涯中,有没有发生过陪审团裁决与您内心判断不一致的情况?”美国法官纷纷摇头,表示这类情形从来没有出现过。之前开玩笑的那位老法官则一边摇头,一边问道:“你们了解陪审团怎么运作吗?”

一位中国法官回答:“我们都看过《十二怒汉》(Twelve Angry Men )。”

老法官乐了:“那可是一部伟大的电影。”然后正色道:“不过,电影就是电影。”

<h2>陪审经历催生的剧本</h2>

其实,不只是法律人,许多中国人对陪审团的认知都来自《十二怒汉》。即使搁在当时,这部作品也谈不上是“大制作”,绝大部分场景都在纽约法院一间陪审员合议室内,故事全靠对白撑起。经典之所以成为经典,首先应归功于剧本创作者雷金纳德· 罗斯。

《十二怒汉》剧本的灵感来自罗斯的一次陪审员经历。罗斯出生于纽约曼哈顿,“二战”期间在陆军服役四年,以中尉军衔退役。战后,他曾进入广告公司,却并不喜欢这份工作。当电视业初露端倪,就果断辞职,以独立编剧身份投身电视剧本创作。大约在1954年初,罗斯被抽中成为陪审员。这时的罗斯已经小有名气,是哥伦比亚广播公司(CBS)成熟的剧本作者之一。这是罗斯第一次走进法庭,成为陪审团一员。那是一桩刑事案件,一个流浪汉刺伤了街边行人。按照罗斯的回忆,单为确定罪名是杀人罪还是伤害罪,陪审团就辩论了八个小时。法律条文不再是抽象概念,而是如此丰富具体地呈现在眼前。

这种前所未有的体验,对罗斯产生了深刻影响,他对美国社会和文化的观察有了新的视角。他的思维模式,甚至写作方式,都悄然发生了改变。法院对美国文化有什么意义?怎样判定一个人有罪无罪?陪审团的观点如何形成?这一制度对国家的意义如何?罗斯把这些复杂的哲思都融入了剧本。最终完稿的《十二怒汉》,正是陪审团如何履行使命与职责的故事:十二个身份、经历迥异的陌生人,如何经过激烈辩论,对一桩命案的嫌疑人是否有罪达成一致意见。这个剧本证明了罗斯的艺术天分,他用平实生动的戏剧冲突承载了复杂的社会命题。

《十二怒汉》的电视剧本被CBS《一号工作室》(Studio One)的制片人沃丁· 麦纳选中。《一号工作室》是CBS晚间二十二点的一档日常节目,时长六十分钟。当时美国的电视剧,每集都是实况直播,而且只播一次,不设重播。一般是在封闭的摄影棚里,设置三台摄像机,演员们经过多次排练,在播出时间开始正式表演,导演在三台摄像机之间进行切换,完成实时剪切。一旦开拍,即便出错,也没有机会重来。这种紧绷感,倒更接近于舞台剧和话剧。

作为CBS最成功的电视栏目之一,《一号工作室》不仅在技术上不断革新,对剧本和导演的考量也非常严格。执导电视剧《十二怒汉》的富兰克林· 斯凡那,是当时非常优秀的实况电视剧导演。他通晓历史,很有见地,而且风格多变,不仅可以把复杂的历史事件改编成实况电视剧,还可以拍摄棒球、橄榄球等体育活动。

实况电视剧的拍摄,彩排时通常要在场面调度上花费许多时间。演员要记住自己的台词,导演则需要强大的空间思维,洞悉不同摄像机的位置和演员们走位形成的立体空间。从导演角度来说,实况电视剧的表演一方面基于剧组成员的表现张力,另一方面建立于空间想象力之上。

富兰克林· 斯凡那的拍摄风格以摄影机走位著称。面对《十二怒汉》这样的剧本,如何呈现十二名陪审员在密闭空间里的辩论冲突,他显然要花更多时间来思考人物的位置关系。例如,当摄像机跟着一个人物移动,表演空间切换,剩下的十一人该处在什么位置,怎么不挡住机位视线?随着剧情进展,怎样的机位切换能更好地展现戏剧冲突?彩排磨合下来,他给人物制定了走位图,十二名演员每人都有,非常精确。

电视剧版《十二怒汉》的十二名演员,有几位在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初就已出名。饰演4号陪审员的沃尔特· 艾宝,是当时家喻户晓的老演员,上镜非常密集。饰演3号陪审员的法兰奇· 汤恩也演过许多电视剧。最出名的当然是男主角,8号陪审员的扮演者罗伯特· 卡明斯,他从二十世纪四十年代起就活跃在大银幕上,主演过希区柯克的《海角擒凶》(Saboteur )、《电话谋杀案》(Dial M for Murder )。影评人盛赞他是电视剧版《十二怒汉》最大的惊喜,一位大器晚成的全能型演员,既能演喜剧片,也能演剧情片。

经过几周彩排,1954年9月某个周一晚上,在大热剧集《我爱露西》(I Love Lucy )之后,《十二怒汉》正式与观众见面。斯凡那证明了他对镜头空间的掌控力,精心设计的走位、特写与长镜头的切换,让观众们既像在看话剧,又有看电影的视觉体验。有意思的是,当时的实况电视剧里还需要插播广告。于是,在第一幕尾声里就出现了这样一幕:当8号陪审员要求投票时,摄影机靠近桌子,记录投票过程,平滑地拍到尽头,最后定格在远离众人的他身上,接着进入广告时间。几秒钟后广告结束,剧情并没有中断,镜头就是从之前的位置开始,演员们保持原来的位置,摄影机后撤,陪审团得出投票结论。

与后来的电影版相比,电视版《十二怒汉》的结尾很有趣,因为它有含糊不清、意犹未尽的地方。当一直坚持被告有罪的3号陪审员妥协之后,其他陪审员退席,最后走出门的是3号和8号陪审员。如果按照最初的剧本,两人就直接出门了。实况直播时呈现的却是另一场景:8号陪审员对3号陪审员说:“他们都等着呢。”3号面色凝重,将桌上那把刀拔出来递给8号,一言不发地离开。8号接过刀,若有所思,转身走出房间,带上门。全剧终。

电视剧《十二怒汉》获得巨大成功,好评如潮,还获得当年艾美奖的三项大奖:最佳导演、最佳编剧和最佳男演员。评论者认为,这五十二分钟内的戏剧变化,让观众真正感受到观点是如何产生和逆转的。最后那个含糊的结局,恰好是全剧最出彩之处,它让观众意识到,其实结果并不清楚,最后3号陪审员的转变,是随波逐流还是内心确信?这种悬念,反而可以引发人们更深入的思考。斯凡那后来专注于电影拍摄,以《巴顿将军》(Patton )荣获1971年奥斯卡最佳影片奖。

只不过,娱乐产业终究还是以市场为导向的。如果不是亨利· 方达慧眼识珠,《十二怒汉》或许也会和当时众多的优秀实况电视剧一样,仅此一晚,昙花一现。

<h2>作为电影的《十二怒汉》</h2>

电视版《十二怒汉》播出时,已到知天命之年的电影演员亨利· 方达正如日中天。他天生属于大银幕,当电影风格还处于话剧时代时,方达就已找到不同的表达路径。他在电影里自然流露,那么的真实动人。他是《愤怒的葡萄》(The Grapes of Wrath )中的汤姆· 乔,《青年林肯》(Young Mr. Lincoln )中的林肯,《侠骨柔情》(My Darling Clementine )中的怀亚特,他就是当时美国男性的典范,真诚、实在、谦逊而又坚定。

或许是对这个陪审团题材的故事足够热爱,或许想为事业的转型做些铺垫,像一些演员那样,尝试制作属于自己的电影,亨利· 方达对《十二怒汉》表现出极大的热情。他主动寻找制片厂,希望他们能够出资投拍。可是,名气归名气,生意归生意,许多制片厂都很干脆地拒绝了这位大明星。在商言商,片商认为这部电视剧已经免费播出过,不会有人再掏钱去看电影。

经过亨利· 方达的不懈努力,联美公司最终决定投资拍摄。只不过,已经将电视剧《君子好逑》(Marty )改编为电影并获得成功的联美,在《十二怒汉》这个项目上,更看好的似乎是亨利· 方达的名气,而不是故事本身,因为这一次他们只同意部分出资,其他的钱则要方达自己想办法。

亨利· 方达愿意放手一搏,出资成为联合制片人。他和剧本作者罗斯共同成立了一家制作公司,电影发行则交给联美。《君子好逑》翻拍成电影的投资大约三十四万美元,属于典型的小成本制作。或许是以此为参照,《十二怒汉》设定的投资总额是四十万美元,得益于擅长成本控制的导演团队,最后还节省了大约六万美元。

令人意外的是,亨利· 方达并没有邀请电视版导演斯凡那再来执导《十二怒汉》电影版,反而去拜访了从来没拍过电影的希德尼· 鲁迈特。后者是罗斯以前的搭档,从1950年起在CBS工作,导演过十集罪案电视剧《危险》和十二集电视剧《你也在这里》。多年之后,已是“金牌导演”的鲁迈特接受采访时回忆道:“最初我完全没有挑剧本,方达来找我,我就一口答应了,那可是我的第一部电影。”

那时,鲁迈特刚满三十三岁,从百老汇舞台剧的小演员出道,慢慢转至幕后制作,成为电视剧导演。这在美国娱乐圈很常见,演员、编剧、导演,身份之间并非泾渭分明。鲁迈特会接受方达的邀约,除了对执导人生第一部电影的渴望,也源于对编剧罗斯的信心,“我非常了解罗斯的作品,他绝对能写出好剧本”,事实证明,“这个决定是明智的”。

四十万美金的拍摄预算,显然无法邀请大明星来组成豪华演员阵容。十二名陪审员的扮演者,除了饰演男主角8号陪审员的亨利· 方达是真正的电影明星,其他十一个人全部是电视剧演员或百老汇舞台剧演员,他们相貌平平,演艺生涯都刚刚起步,好几位都是多年之后才逐渐走红。按照鲁迈特后来的回忆,“当时的确只想找长相普通的演员”。凑巧的是,9号和11号陪审员的扮演者之前也出演过电视剧版。

当年的演员阵容里,唯一被认为有潜质成名的,是饰演3号陪审员的李· 科布,这个对死者最同情、情绪也最激动的角色,从戏份上来说,差不多可以算男二号。不过,多年之后获得奥斯卡奖认同的,却是1号陪审员的扮演者马丁· 鲍尔萨姆。1966年,他以在《一千个小丑》(A Thousand Clowns )中的表演获得最佳男配角奖。

1957年初,距离电视剧版播出两年多之后,电影《十二怒汉》的拍摄正式开始。导演鲁迈特回忆说:“最令人沮丧的地方在于,大家都说,天哪,十二个人窝在一个房间里,那不叫电影,也不可能拍出电影来。”他说:“如果我不是导演,或许也会这么想,但既然决定了要拍,就不觉得有什么问题。”

他们租用了福克斯制片厂的摄影棚,那里规模比较小,租金能负担得起。为电影掌镜的摄影师鲍里斯· 考夫曼是黑白片时代最好的摄影师之一,在圈内大名鼎鼎。鲁迈特称赞他为“伟大的艺术家”,在《十二怒汉》的首次合作之后,他们又一起合作拍摄了七部电影。

与电视剧版相比,电影要重构部分剧情,两场戏之间不能有节奏差异。所以在剧情发展的连续性上要花费更多心力。罗斯改编了之前的剧本,丰富了十二名陪审员的背景,给每个人都设计了经历故事,让观众能够更清晰地理解他们的职业、身份和情感。

电视剧版《十二怒汉》因实况直播限制,都是室内戏,鲁迈特希望把一部分场景切换到外景,呈现更广阔的空间。这个想法最初遭到了大家反对,不过鲁迈特很坚持,最终在电影中保留了他的想法。镜头带领观众从街头走进法院,穿过法院内景,然后落在法庭,法官宣读指引后,才进入剧情核心的封闭空间——陪审员合议室。辩论结束,陪审员们达成一致意见,走出户外,镜头再次展现开阔空间,完成首尾呼应。

电影里最重要的场景,依然是陪审员合议室这个封闭空间。因为资金有限,鲁迈特在摄影棚搭建的会议室窗外,竖起一张壁画式的大照片作为背景布。在开机前一天,所有人来到片厂摄影棚。多年之后,鲁迈特依旧清晰地记得,亨利· 方达一走进片场,脸色就变得很难看,他问方达怎么回事,方达指着廉价的背景布说:“它们像一坨屎,希区柯克的背景布才叫背景布,逼真得像能走进去。”说到这里,鲁迈特自己也忍不住大笑:“大概方达生平第一次觉得,天哪,这就是雇一个新手导演的后果!”

玩笑归玩笑,鲁迈特与前辈方达的合作非常愉快,他称赞方达是他合作过的演员中准备最为充分的。方达熟知剧本和台词,“场记提醒方达,在说某句台词的时候,最好吐出烟圈来,而方达会说,不,是在前面两句台词里吐烟圈,而且他总是对的”。方达对表演精益求精,“他动不动就说,我再来一次,因为刚才我表现得不是那么真诚”。在《十二怒汉》之后,他们又一起合作了四部电影。

电影《十二怒汉》的拍摄总共用了二十一天,其中彩排用了十四天。鲁迈特非常看重彩排,“只要你准备好了,场景编排好了,就能与演员拍好戏,不用一个镜头拍上十八次”。这是提高工作效率的方法,也是节约制作成本的好方法。当年的彩排分为几个阶段,头几天的彩排是对台词,所有演员聚在一起,进行圆桌讨论。鲁迈特喜欢花上许多时间,让演员们自己讲述对角色的理解,这种讨论可以丰富他们的角色,增加演员们的表演维度,而不是一味复制剧本上的东西。鲁迈特也相信,这样的集体练习,还可以让演员们相互熟悉,彼此之间产生一种张力,“到了真正开机拍摄的时候,这种张力会帮助他们”。

对于陪审员合议室的幽闭空间,鲁迈特也想得非常清楚,“我要把这种空间限制变成优势,所以,随着剧情推进,我用上越来越长的镜头,将墙壁拉近,将天花板拉近,就是为了使它更加让人有幽闭恐惧症的感觉;我还一直降低视角水平线,开场是在水平线之上,后三分之二都处在水平线之下,帮助我营造出房间里幽闭的感觉”。“一旦我们到了室外,我要拍出跟室内戏一样的效果,结束了,深呼吸,在情绪上和室内都是一样的,最后的镜头立刻进入广角镜。一次过。全片结束。”

每天收工的时候,大家都会去看样片。鲁迈特回忆说:“方达讨厌看自己演戏,他受不了看着银幕上的自己,他来看第一天的样片,就坐在我身后,前面两个镜头他看了,看到第三个,他坐不住了,向前倾,按住我的肩膀说,棒极了,接着就站起来逃走,再也不看样片了。”

1957年4月,电影《十二怒汉》在纽约首都剧院首映,这个剧院可以容纳五千人,如今已拆除。或许是因为亨利· 方达的名气,联美公司对这部影片有所期待,觉得会像《君子好逑》一样票房大卖。鲁迈特后来回忆,“观众入场,但人数不多,我们顿时傻了。这可是五千人的剧院,还得持续一周。然后这部电影就消失了。赔钱了”。

电影虽赔钱,却收获了良好口碑。电影拍摄时,正值“麦卡锡时代”,保守势力为清除左翼人士,通过非法手段操纵民意、压制舆论、施压司法,大开民主倒车。正因为处于这样一个动荡时期,这部影片的出现引起很大轰动,并获得1958年奥斯卡金像奖最佳影片奖、最佳导演奖、最佳改编剧本奖三项提名,只可惜最后全部输给《桂河大桥》(The Bridge on the River Kwai )。虽错失奥斯卡,但《十二怒汉》获得美国律师协会鼓励传播法治文化的“银法槌奖”,也是获得该奖项的第一部电影。在第七届柏林国际电影节上,《十二怒汉》摘获金熊奖。

如今,《十二怒汉》被誉为影史上“最伟大的法庭片”,在互联网电影数据库(IMDb)中排名第五位,也是前十名中拍摄时间最早的一部。2007年,这部电影因“在文化、历史、审美上的杰出贡献”,而被国会图书馆收存。方达饰演的8号陪审员被美国电影学会评为二十世纪最伟大的五十名电影英雄之一(第二十八位)。而在烂番茄网站上,《十二怒汉》多年来一直雄踞最佳法庭剧榜首。

<h2>作为文化符号的《十二怒汉》</h2>

导演鲁迈特在此后五十余年中,执导过四十多部电影,多次得到奥斯卡提名,却屡次与奖项擦肩而过。所幸最终结果还算圆满,2005年,奥斯卡以一尊终生成就奖,作为对鲁迈特的最大肯定。

就像鲁迈特的命运一样,时间会证明一切。如今的《十二怒汉》已成为一个经典的法律文化符号,在多个国家被翻拍致敬。这些翻拍版本各具特色,在十二人讨论案情并得出一致结论的基本框架下,根据本国国情做了新的改编。

俄罗斯版《十二怒汉:大审判》片长是原作的两倍,国宝级导演米哈尔科夫显然更热爱宏大叙事,相比对车臣战争时代背景的铺陈,案件本身反而被削弱了。影片最后还提出了一个与美版精神内核截然迥异的诘问:“法律是永恒、至高无上的。可如果仁慈高于法律呢?”

日版《十二个温柔的日本人》是目前的翻拍中唯一出现女性角色的版本,嫌犯被设定为一名涉嫌杀夫的妻子,陪审员中也有三名女性。荒诞的是,故事最初是十一人认为无罪,一人认为有罪,最后这一人几乎就要说服大家判定被告有罪,接着,另一名陪审员又反过来说服众人判定被告无罪。经过了反转和再反转,这个版本充满喜剧气质,与导演三谷幸喜的一贯风格非常相符。

成为导演之前,三谷幸喜是一位非常优秀的日剧编剧,热爱推理探案故事,擅长细节捕捉,热衷于苦中作乐,哪怕是阴冷惨案,他也总能从中找到粗看突兀、细思合理的戏谑暖色调。投身电影领域,三谷幸喜延续了这种略带神经质的喜剧风格,《笑之大学》、《魔幻时刻》、《伟大的亡灵》和《清须会议》都是具有典型个人风格的代表作。没有看过这部电影也没关系,想象一下,如果周星驰来执导《十二怒汉》会是什么样,大概就能感受到三谷幸喜版本的风格。

由于中国没有陪审团制度,2015年上映的中国版《十二公民》被改编成政法大学学生家长们的一次模拟讨论,并加入了地域歧视、仇富等本土化情节。公允地说,除了8号陪审员的检察官身份是一处败笔,整个影片剧情紧凑,完成度很高,何冰、韩童生等“老戏骨”的表演十分精彩,也再次引起中国观众对1957年版《十二怒汉》的回忆和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