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有什么,亲爱的,”科弗利说,“你可以再烤一次。”
“不是没事,”贝特西说,“不是没事。没有一件事是对劲的。我恨塔利弗。我恨死这地方了。我恨你。我恨潮湿的马桶座。我住在这儿唯一的理由是我在这世界上没有什么地方可去。我太懒了,不想找一份活儿。我相貌太平常了,不可能再找一个男人。”
“你想出去旅游吗,亲爱的,你想让生活发生变化吗?”
“我全国都跑遍了,到处都一样。”
“啊,回来吧,亲爱的,回来吧,”他充满着极大的爱,同时又显得极度困顿地说,“我感觉我好像是走在大街上,在你的后面叫喊着你,请你回来,你却从不转过头来。我知道这大街是什么样子,我见得太多了。那是夜晚。在街角上有一个地方,在那儿你可以买到烟卷和报纸。还有文具。我可以看见你走上这条大街,我跟在你后面,喊着叫你回来吧,回来吧,但你决不转过头来。”贝特西继续哭泣着,科弗利以为他的话对她有所触动,一只手伸去搂住她的肩膀,她却猛然一扭,从他的拥抱中挣脱出来,嘶号道:“滚开。”这吼叫就像那刺耳而可怕的刹车声一样,听上去已经全然不符合常理了。
“但是,亲爱的。”
“你揍我,”她嘶号道,“你把你的皮带抽出来揍我,你揍我,你揍我。”
“我从来没有揍过你,亲爱的。我从来不会打任何人,除了墨菲先生,他那晚偷了我们家的垃圾桶。”
“你揍了我,你揍了我,你揍了我。”她号叫道。
“我什么时候揍你了,亲爱的,什么时候?”
“星期二,星期三,星期四,星期五,我不可能记得那么清楚。”她走进自己的卧室,把门砰然关上。他惊呆了(或者说,如果这样的事果真发生了,他会惊呆的),他犹豫了一两分钟,终于认识到(或者说,会认识到)宾克西害怕得哭了起来。他一把抓住这小孩,仿佛他就是理智、爱和动物性温情的化身似的。他将他夹在胳肢窝里,将他带到厨房里去。这似乎并不是思考问题或者做出决定的时候。他给自己做了几个汉堡包,晚餐后,对小孩讲了一个傻乎乎的太空漫游的故事,就像他每晚都要做的那样。这些故事并不比他小时候听到的会讲话的兔子的故事糟糕多少,只是那些会讲话的兔子天真得可爱。他关上灯,和小孩吻别,道了晚安,在卧室门前停了下来,问贝特西是否想吃晚饭。“离我远一点。”她说。他喝了一杯啤酒,阅读了一会儿一本过期的《生活》杂志,走到窗前,眺望大街上的华灯。
在这里(或者说,如果他正视事实的话,会在这里)存在一个没有先例的、被遗弃的痛苦悖论。小偷和谋杀者还享有他们的侠义交情,还信仰他们的先知,而他什么也没有。精神病治疗,精神病治疗,当他将一只脚放在另一只脚前面时,他想到了这个词,但是,如果他去找医生,那他通过安全审查的地位和职业都会泡汤。一个人如果和心理状态不稳定挂上钩,那塔利弗绝不会雇用他。他坚信生活摧毁性的打击终究会带来一些积极的结果,坚持这一信念的唯一方法就是相信这些特别的打击还没有来到。他一边这么想着,一边给自己在沙发上收拾了一个床铺,上床睡觉。
第二天早晨,当科弗利去拿一件衬衫穿时,他发现贝特西将他的衬衫纽扣全部剪掉了。这时,那古怪的思路—发生过的事压根没有发生过,正在发生的事也没在发生—又回到了他的心头。剪掉衬衫纽扣的事是不能明白说出来的。他用领带箍住了衬衫领口,将衬衫下摆塞进裤子里去,便去上班了。在上午中间时分,他去了厕所,给贝特西写了一张便条:
“亲爱的贝特西,”他写道,“我要离家出走了。我太绝望了,我对绝望的生活毫无兴趣,特别是那种悄无声息的绝望生活。我没有地址,我想这并没有什么关系,因为在我们生活在一起的这些年中,你从来没有给我寄过一张明信片,我也不会指望你会开始给我写一大摞、一大摞的信。我曾经想过带着宾克西,但这是违反法律的。我爱他,甚于我爱世界上的任何人,请好好照顾他。你也许想知道我为什么要离家出走,为什么我会绝望,虽然我简直不能想象你会询问自己关于我离家的任何问题。你家的人,除了卡罗琳,我谁也不认识,有时候,我真想更好地认识他们,因为我有时候在想,你把我跟你早年生活中让你痛苦的一个人搞混了。我知道我的性格很难让人接受,我家的人总说科弗利是一个非常古怪的男孩,我也许比我所能了解的更应该受到谴责。我并不喜欢怨怼,我也不喜欢心怀不满、怀恨在心,然而,我却总是这样。在我们一起生活的清晨,当闹钟把我叫醒,我想做的第一件事便是将你拥进我的怀中。然而,我知道如果我这样做,你定会从我的怀抱中猛然挣脱出去。一天就是这么开始,一般也是这么结束。我也不想再说别的事了。正如我在便条的开头说的,我对绝望的生活毫无兴趣,特别是那种悄无声息的绝望生活,所以我离家出走了。”
科弗利将这封信寄走了,买了几件衬衫,请了年假,那晚便前往丹佛,在丹佛住进一家四等旅馆。浴室的地板上扔满了烟蒂,不知因为什么可疑的理由,床脚边放着一面穿衣镜。他喝了点儿酒,去看了一场电影。他半夜回来时,开电梯的问他需不需要找个姑娘,或者找个男孩,要不要瞧一些淫秽的图片,或者露骨的滑稽漫画。他说不,谢谢,便上床睡觉。第二天上午,他去参观一家博物馆,又看了一场电影,在薄暮时分,在一家酒吧喝酒,他感觉他的灵魂在那穿着破旧的印第安鹿皮靴、挂着一串念珠的形象面前屈膝、俯身、弯腰、下跪膜拜,贝特西总是挂着那念珠在屋子里走来走去。他又喝了一杯酒,又看了一场电影。当他回来时,开电梯的又问他需不需要找个姑娘,或者找个男孩,要不要来上一次猥亵的按摩,瞧一些淫秽的图片,或者露骨的滑稽漫画。他需要的是贝特西。
婚姻的秘密被十分小心翼翼地守护着。科弗利有可能毫无拘束地谈论他的不忠,他要掩饰的是他对于忠诚的激情。她错误地责怪了他,将他的衬衫纽扣剪去,这没有什么关系。如果她在他的内裤上烧几个洞眼,或者给他吃砒霜,也没有什么关系。如果她把房门锁上不让他进去,他可以从窗户爬进去。如果她将卧室的门锁上,他可以把锁砸了。如果她一见他就号啕大哭,就抡起一把斧头,或者一把砍肉的大刀,那没有什么关系。她是他的磨石,他的带有重铁球的脚镣,他的天使,他的命运,她的手中掌握着他最辉煌的梦幻。他当时就给她打了电话,说他要回家来了。“好吧,”贝特西说,“好吧。”
在回家的路上,换车时,他遇到了些麻烦,第二天夜里十点钟才到家。贝特西已经上床了,正在锉指甲。“嗨,亲爱的。”他说道,坐到床上,喉咙里发出一声呻吟。“啊,好极了。”贝特西说道,将指甲锉刀随手扔到桌上,仍然保持她的矜持。她走进浴室,关上门,科弗利听见流水不同的响声,犹如蒂沃利的喷泉一样多样而欢乐。但她没有回来。发生什么事了?她在什么地方磕碰了?难道她爬出窗户了吗?他撞开浴室的门,发现她赤裸裸坐在澡盆的边沿上,在阅读一本过期的《新闻周刊》。“怎么回事,亲爱的?”他问道。
“没事儿,”贝特西说,“我只是在读杂志而已。”
“但那是一本过期的杂志,”科弗利说,“那是一年以前的杂志了。”
“啊,它太有意思了,”贝特西说,“我发现它太有意思了。”
“但是你并不关心时事,”科弗利说,“我是说你甚至连副总统的名字都不知道,是吗?”
“那不关你的事。”贝特西说。
“你知道副总统的名字吗?”
“那压根不关你的事。”贝特西说。
“哦,亲爱的。”科弗利呻吟道,他的心中充溢着爱意,他双手将她抱了起来。然后便是交媾的快意,生气勃勃,犹如最葳蕤的树丛绿叶,充满了房间。流水淙淙的声响。金丝雀在田野上飞翔。轻轻地,轻轻地,他们毫不费劲地从石壁、烟囱、水槽、长长的通廊往上升腾,升腾,在每一个转弯的地方,他们互相扶持、帮助,一直到达最高处的屋脊,从那儿极目远望广阔的世界全景。科弗利身在其中,是最幸福的人了。然而根据他的思路,这一切并没有发生。怎么可能发生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