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啊。我的怀旧感简直登峰造极,竟开始怀念一架我的屁股从来没有真正碰过的秋千了。”
“怀旧是癌症的副作用。”我对他说。
“不,怀旧是死亡的副作用。”他回答。我们头顶上有风吹过,树枝的阴影在我们的皮肤上晃动,纠结缠绕。格斯用力握了握我的手。“这一生很不错,海蓁·格蕾丝。”
他需要用药时,我们进了屋,药物是和营养液一道通过胃管输送的,那是一条塑料管,末端消失在他的腹部。他安静了一会儿,失去了意识。他妈妈本想让他小睡一会儿,但她一说,他就拼命摇头不愿意,于是我们就让他坐在椅子上,半睡半醒地待了一阵子。
他的父母看了一段很久以前的录像,是格斯和他两个姐姐——录像里她们大概跟我现在一样大,格斯大概五岁。他们在车道上玩篮球,不是现在这栋房子。尽管格斯才一点点小,运球的动作却像个天生的篮球运动员。他围着两个姐姐转圈跑,把她们逗得大笑。这是我第一次看他打篮球。“他打得真好。”我说。
“你真该看看他高中时候,”他爸爸说,“高一就进学校代表队了。”
格斯喃喃道:“我能到楼下去吗?”
他妈妈和爸爸推着他坐的轮椅下楼去,一路颠簸得厉害,简直有可能发生危险——如果此刻谈危险还有意义的话。然后,他们留下我俩独处。格斯上了床,我们一起躺在被子里,我侧躺着,他仰面朝天,我的头靠着他瘦骨支离的肩膀,他身体的热度透过POLO衫辐射进我的皮肤里,我的双脚和他的单脚缠在一起,一只手放在他脸颊上。
当我离他的脸近到鼻子都快碰上时,我的眼里只能看到他的眼睛,这时我看不出来他是个病人。我们亲吻了一会儿,然后一起躺着听“潮热”乐队的同名专辑,最终我们就那样睡着了:一堆管子和身体组成的量子纠缠。
后来我们睡醒了,垒起一列长枕头,舒舒服服地坐在床边上玩《以暴制暴2:黎明的代价》。当然,我玩得很烂,但这样对格斯倒很有用。他更容易死得漂漂亮亮,要么跳起来挡住一颗狙击手的子弹,为了我牺牲自己,或者干掉一个正要对我开枪的岗哨。他是多么陶醉于救我的命啊。他嚷道:“你今天别想要我女朋友的命,国籍不明的国际恐怖分子!”
我突然灵机一动,想假装出个状况,窒息或者什么的,给他一个用海姆立克急救法对我施救的机会。也许这样他就能摆脱那种恐惧——觉得他不管活着还是死去都没有为大众福祉做出过贡献。可是随后我想象了一下,他的体力可能不足以实施海姆立克急救法,于是我不得不露馅,表明其实这是一场骗局,最后我们只能双双落得一番羞辱。
若初升的太阳在你黯淡的眼中太过明亮,这时还想维持尊严难如登天——这就是我们在一座并不存在的城市的废墟中猎杀坏人时,我脑子里在想的事。
最后,格斯爸爸下楼来把他拖回楼上,在进门的通道处,一块谆谆教导我“友情亘古长存”的“精神鼓舞”下面,我跪下来跟他吻别,互道晚安。我回家和爸妈一起吃晚饭,留下格斯自己在家吃(然后吐)晚饭。
看一会儿电视之后,我去睡觉。
然后醒来。
中午时分,我再去他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