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7年6月
1
并非每个人最终都能如愿以偿。许多改写人生轨迹的瞬间,都闪着幸运的光芒,比如与陌生人在船上的一席谈话。这世上是没有人会无缘无故给你一封信件或一份信任的。她是这么告诉我的:运气降临前,你要做好准备,你要全力以赴。
那一天到来时,天气酷热,我穿着鞋店的员工衬衫,胳肢窝的地方被汗水浸湿成两团深色。“我不在乎尺码。”那个女人一边说,一边用方巾擦着汗。我的两肩酸痛,指尖正在发炎。我注视着她,汗水正将她前额的银发凝结成一只湿漉漉的小老鼠。伦敦之暑热,无处可逃。我没听懂她的意思,不过她将是我在这间鞋店服务的最后一位顾客了。
“您说什么?”
“我说,”女人叹了口气,“什么尺码都行。”
临近打烊,又到了不得不清理地毯上的脚皮屑的时候,我们管这个叫“足垢阻塞”。辛兹常说,把这些皮屑放进模子里,足够做成一只兀自起舞的大脚怪了。她很喜欢多尔西斯鞋店的这份工作,还替我也找了一份同样的工作——但在我们交班的这一个小时里,我满脑子都是自己那清凉的小屋,以及在狭窄床头静静等着我的廉价记事本和钢笔。“姑娘,打起精神来,”要是辛兹在,一定会跟我咬耳朵,“又不是在隔壁的殡仪馆工作。”
我转身退向储藏间,我小小的庇护所,我早已习惯那儿浓郁的橡胶味。我想我可能会走进去,然后对着一墙的鞋盒无声地号叫。
“等等!喂,等等。”女人在身后叫我。看到我停下脚步,她迅速弯下身子脱掉了脚上磨坏的鞋,露出了没有脚趾的脚掌。一个脚趾也没有。光溜溜的脚掌,那团肉无辜地横在褪色的地毯上。
“看,”她一面低声道,一面脱去了另一只鞋子,露出相同的脚掌,“我就……用纸填在前面,所以你拿什么尺码都无所谓。”
这一幕,我无法忘记,这个英国女人给我看她那没有脚趾的脚。那一刻,我应该是崩溃的。都说年轻人不懂得面对丑恶,也不会掩饰惊讶。我其实没那么年轻,我都二十六岁了。那时候我已经记不清自己的反应了。从克拉彭广场走回合租公寓的路上,我对辛兹讲了这件事,她对无趾脚发出了夸张的惊呼声:“残疾人麦吉!”她喊道,“她‘走进来’买鞋,黛莉!”接着又带着乐观实用主义的口吻道,“至少她可以随心所欲地穿鞋。”
那个女人也许是位女巫,专程前来预告我的世界即将发生剧变。而我不愿相信,但她的出现似乎给我那个阶段的人生画上了一个可怕的句号。我和她是不是同病相怜?我和她是不是只能用纸张填补空缺,才能在这个世界占有一席之地?我无法确定,或者,她真的只是想买双新鞋而已。但我还是常常将她视作神话故事里的一个人物,毕竟,从那天开始,一切都改变了。
我从特多西班牙港乘船来到英国,过去的五年里,我一直在申请别的工作,始终音信全无。火车自南安普顿缓缓驶入伦敦滑铁卢站时,辛兹错把立着烟囱的民居当成了工厂,以为这里遍地都是工作。这确实是个难以实现的理想。我一直幻想着自己能够离开多尔西斯,有一次我甚至写信给国营报纸应征做茶点女孩。换作在家乡,我的学历和自尊都不可能让我屈膝给任何人端茶递水,但辛兹说:“就算是一份独眼跛足耳聋的青蛙都能做的工作,他们也不会给你做的,奥黛尔。”
辛兹跟我念同一所学校,而后又一同旅居英国,她痴迷于鞋子和她的未婚夫塞缪尔。她是在克拉彭大街附近的地方教堂遇到他的。(塞缪尔可算是那地方的特等奖,毕竟那里通常只有一群絮叨光辉往事的糟老头儿。)也因为同塞缪尔相遇,辛兹不像我那样急于摆脱当下,这多少成为我们之间关系紧张的原因。我总是高呼没法再忍受这一切了,而且我没办法像她一样。然后辛兹总是回答说:“哦,是因为我傻里傻气而你聪明绝顶吗?”
按照招聘广告上的号码,我给那些不要求工作经验的机构打过无数通电话,对方总是很客气,我感觉好运就要来了。这时候,奇迹发生了,真的是奇迹!每份工作都找到了合适的人。说我愚蠢也好,天性执拗也好,总之,我继续投递简历。最近,我应征的一份工作——也是我最理想的工作——是斯凯尔顿艺术学院的打字员职位,斯凯尔顿可是个由廊柱和门廊构筑的地方。我曾在一个周六的月休日专程前去参观。我花了一整天游荡在那些房间里,从庚斯博罗开始,途经威廉·布莱克的蚀刻版画,再到夏加尔。在回克拉彭的列车上,一个小女孩像盯着一幅画那样紧盯着我。然后,她伸出小小的手指一边扯我的耳垂,一边问她的妈妈:“它会掉下来吗?”她的妈妈并没有制止她:看上去她很希望耳垂能自己给出答案。
在西印度大学读书的时候,我和男孩们抢破头,才荣获英语文学一等学位,还在车厢内白白忍受小女孩的掐痛,这一切可不能白费。回到家,英国领事馆寄来了奖品,我的诗歌《加勒比海的蜘蛛莉莉》荣获了首个英联邦学生奖。抱歉,辛兹,但我不想把这辈子浪费在为汗津津的灰姑娘们穿鞋上。我哭过,当然,大部分泪水都被凹陷的枕头吸干了。壮志难酬的压力在我心中郁结。我感到羞愧,但它又使我清醒。我想做点儿更有意义的事情,为此,我已经等了五年。与此同时,我写了很多关于英国天气的报复诗作,还跟妈妈撒谎说,伦敦真是个天堂。
我和辛兹到家的时候,那封信正躺在门垫上。我脱了鞋,然后一动不动地站在门廊处。邮戳上写着伦敦W.1,世界的中心。脚下是冷冰冰的维多利亚时代的瓷砖,棕色与蓝色的花纹上蜷曲着我的脚趾。我用一根手指滑动到信封下面,把它当作一片破损的树叶般小心地举起来。信头印着斯凯尔顿学院的字样。
“那是?”辛兹说。
我没有回答,吃惊地读完了信,一个手指甲已经掐进了房东的浮雕花纹墙纸中。
斯凯尔顿学院
斯凯尔顿广场
伦敦 W.1
1967年6月16日
亲爱的巴斯琴小姐:
感谢您寄来的求职信和简历。
无论生命赋予人何种环境,每个人都期待成长。您显然是一位有能力、有准备的年轻女士。因此,我在此荣幸地邀请您担任打字员,试用期一周。
这份工作无疑有很多需要学习的地方,其中最重要的肯定是学习独处。如果对此没有异议,请回信告知您是否愿意接受此项安排,方便我们开展日后的工作。您的起薪是每周10英镑。
致以温暖的祝福
玛乔丽·奎克
每周10英镑。在多尔西斯工作一个星期只有6英镑,多4英镑,生活会大不一样,何况那根本不是钱的问题。而是我又朝文化、历史、艺术——这些我自小被教导为重要议题的事情更近了。粗黑的签名墨迹里,夸张的字母M和Q透着意大利式的恢宏气派。信纸散发着一股奇特的幽香,边角微微卷起,仿佛这位玛乔丽·奎克女士将它在手袋里放了一阵,才下定决心寄出来。
再见了,鞋店;再见了,我的苦差事。“我被录用了。”我对好友轻声道,“他们要我去上班。我终于被录用了。”
辛兹尖叫着伸出双臂拥抱我:“太好了!”
我哽咽了一声。“你做到了!你做到了!”她继续道,她脖颈后的空气闻起来好似雷雨后的西班牙港。她接过信看,然后说道:“玛乔丽·奎克,好奇怪的名字!”
我早已高兴得说不出话来。让指甲尽情地掐进墙纸深处吧,奥黛尔·巴斯琴;把墙纸上的花朵摘下来吧。但,如果早知道此后会遇到的麻烦事,你还会选择这份工作吗?你还会在1967年7月3日的星期一早晨,理理你的新帽子,整整你的多尔西斯皮鞋,在早上八点二十五分的斯凯尔顿出现,为这个叫玛乔丽·奎克的女人工作吗?
会的,我想。因为我就是奥黛尔,而奎克就是奎克。只有傻瓜才会相信这世上真的有后悔药。
2
想象中,我应该是在一个宽敞的中庭里工作,身边是其他打字员此起彼伏的啪啪嗒嗒声,然而这里只有我一个人。我猜其他同事都去法国那种充满异国风情的地方休年假去了。斯凯尔顿的门框上装饰着金色的拉丁语“艺术征服一切”,我每天沿着石阶而上,手指掠过“征服”和“一切”,然后推开大门。门里面的世界闻起来有着旧皮革和木头打蜡的味道,进门右边是前台那张长长的桌子,背后竖立着一面墙的文件柜,里面早已塞满了晨间邮件。
从我工作的办公室望出去,视野糟糕透顶——一面被煤灰熏黑的砖墙,探头出去可以看到这道熏黑的污迹一直延伸到底下。楼下是一条小巷,隔壁楼的门房和秘书们成排站着抽烟。他们的对话我从来听不清楚,只能看到一串肢体语言构成的仪式:拍拍口袋,掏出香烟,点燃打火机,情人接吻般交头接耳,一条腿风情万种地抵着墙壁。好个隐蔽的地方。
斯凯尔顿广场紧邻着皮卡迪利广场靠河的一段。自乔治三世时就伫立在那儿了,又从伦敦大轰炸中幸存下来。巴士引擎、汽车喇叭、男孩们刺耳的牛奶叫卖声,皮卡迪利广场的嘈杂声越过屋顶飘进来。这样一个地方竟然位于伦敦西区中心地带,一种不真实的安全感油然而生。
第一个礼拜的大部分时间里,我只跟一个叫帕梅拉·拉奇的女孩说过话。帕梅拉是接待员,在楼里的大人物们出现之前,她总是在柜台前吹着泡泡糖,手支着桌面读她的《每日快报》。她会像对待一片精巧的蕾丝一样把报纸折起来,带着一丝痛苦,仿佛被什么了不起的事情打断了,然后才抬头看着我。“早上好,奥黛尔。”她会说。她今年二十一岁,顶着纹丝不动的蜂窝头和媲美五位法老的粗黑眼线,俨然是伦敦东区家族的后起之秀。
拉奇时髦过人,性感有余。我羡慕她的薄荷绿迷你裙和焦糖橘蝴蝶结衬衫,但我不敢那么穿。我只敢把我的时髦锁在想象里。她的口红和腮红我也想要,但我的脸一碰英国散粉就会变得很鬼畜。在阿丁霍布斯百货公司的化妆品区,我只找到了“酪乳裸”“玉米金”“杏花红”“柳叶百合”诸如此类的粗劣脸妆诗句。
我断定帕梅拉就是那种会在莱斯特广场埋头大啖腊肠欢度良宵的人。她很可能把所有的工资都花在了发蜡和根本就读不懂的低俗小说上。也许这些想法已经不自觉地流露出来了——因为帕梅拉每次看到我,都会双眼圆睁露出惊讶的表情,好像在奇怪我怎么还好意思每天回来上班,或者干脆百无聊赖地看着我的脸。有时候我抬起她右边的柜台木板进门,再小心翼翼地放下来,她甚至看都不看我一眼。
辛兹有一次说我的侧面看起来比较美,我说听起来好像我是枚硬币。但现在我想到了自己的两副面孔,我给帕梅拉的傲慢印象,以及还不为人所知的另一面。实际上,我在拉奇这样的女孩面前会变得很拘谨。
第一周的星期四,她告诉我她一个黑人也不认识,我说来这里上班以前我也不认识姓“布莱克”的人,她似乎完全没明白我的笑点。
但除了同帕梅拉之间迂回的社交舞步外,我对这份工作满意极了。斯凯尔顿对我来说就是伊甸园,是圣地麦加,是我的彭勃利庄园,是我成真的美梦。一间屋子、一张桌子、一个打字员,还有清晨从查令十字街走到帕尔街的路,一条金光闪闪的街道。
我的工作之一是为学者们誊写调研笔记,我同他们素昧平生,唯一的交集就是那些关于青铜雕塑或油毡浮雕版画的缭乱字迹。我很喜欢这些工作,但我主要的职责是打完桌上满满一托盘信件然后交给楼下的帕梅拉。这些信大部分都很无聊,但偶尔也有例外,比如一封写给已步入人生最后一程的阔绰老翁或老妪的请求信。“亲爱的彼得爵士,1957年我们有幸在您的阁楼中鉴定了那幅伦勃朗的杰作,不知您是否考虑将其他绝世收藏也委托给斯凯尔顿编目?”诸如此类。还有一些寄给金融巨头或影业大亨的信,通知他们这里有一幅马蒂斯的画正在待价而沽,或者询问他们想不想在斯凯尔顿拥有一间以自己的名字命名的新房间,只要他们愿意将自己的收藏陈列其中。
这些信基本上都出自斯凯尔顿的院长埃德蒙·里德之手。帕梅拉告诉我里德今年六十岁出头,脾气很暴躁,第一次世界大战时他负责找回那些被纳粹没收的艺术品。此外,她就对他一无所知了。对我而言,埃德蒙·里德这个名字就意味着一位令人生畏的典型英国佬,白厅俱乐部里西装革履的精英们,吃牛排、猎狐狸的上层社会。身着挺括的三件套,精致的油头,手戴亨利叔伯们馈赠的金表。我有时会在走廊上碰到他,每一回他都看起来很吃惊,好像我正一丝不挂地在街上闲逛似的。在学校的时候我们研究过这样的男性——养尊处优的绅士、家境优渥的绅士、白人绅士,他们书写世界,供其他人阅读欣赏。
斯凯尔顿有点像那个世界,那个我一直被教导去跻身的世界——誊打信件已令我觉得离它更近了一步,仿佛我在这里的工作举足轻重,而选中我也是事出有因。最棒的一点在于,我手脚麻利。一旦完成了他们的信件,我就时不时地利用空闲时间创作我自己的作品——一遍又一遍地起头,把纸揉成一团团,确保它们全部丢进了我的手包,而不是成为留在废纸篓里的罪证。有些时候,跟我回家的手提包里尽是纸团。
我告诉辛兹,我已经忘了多尔西斯鞋店储物间的味道了。“这里的一个星期好像能抵消那里的五年。”我说,带着对这次转行的义无反顾和欣喜若狂。我跟她说了帕梅拉,调侃了她死板的蜂窝头。辛兹停下来皱了皱眉,她正在我们狭小的公寓里帮我煎鸡蛋,我们的灶台有点不稳。“真替你高兴,黛莉,”她道,“很高兴一切都很顺利。”
第一周的星期五,里德的信件都打完了,我跟一首酝酿中的诗歌静静地共度了半个小时。辛兹说她的结婚礼物只想要“一段文字——也只有你能送给我了”。我受宠若惊但随即又焦虑起来,我盯着斯凯尔顿的打字机,想着塞缪尔和辛兹是多么和谐的一对。我也想到了自己的空白,双脚自然是有的,但水晶鞋还无处可寻。我还意识到自己已经跟写作斗争了好几个月了。我讨厌我写出来的每个字,我没法让它们鲜活起来。
句子的灵感刚到嘴边,一个女人走了进来。“哈啰,巴斯琴小姐,”她说,灵感随即消逝,“还顺利吗?自我介绍一下,我是玛乔丽·奎克。”
我站起来,匆忙间撞到了打字机,她笑了:“你知道,这里不是部队,坐吧。”我飞快瞟了一眼打字机上的诗,想到她可能会走过来看到,我的肠胃已经翻腾起来。
玛乔丽·奎克朝我走过来,伸出手臂,眼睛扫视着打字机。我接住她的双手,请她在桌子对面坐下。她照做了,我注意到她身上的烟味,混合着一股麝香调的男用香水味,她寄来的录用信闻起来就是这个味道。后来我才知道这个香水的名字是“旷野”。
玛乔丽·奎克身材娇小,身子笔挺,较之她的穿着,帕梅拉的种种努力顿时黯然失色。她穿着宽大的黑裤子,走路的时候看起来像个英气逼人的海员。淡粉色的真丝衬衫搭配灰色的缎子领结,泛着银色的短发,还有她那宛如蜜色木雕般的脸颊,似乎她刚从好莱坞过来。我猜她应该有五十岁出头,但又不像我见过的任何一个五十多岁的人。她的下颌锋利,整个人光芒四射。
“你好。”我说。我忍不住盯着她看。
“有空吗?”奎克似乎也一样,用她深邃的眼眸望着我,等我回答。我看到她的双颊泛红,额头渗出一颗汗珠。
“有空?”我重复了一遍。
“好的,现在几点了?”钟就在她的背后,但她没有回头。
“快到中午十二点半了。”
“一起吃午饭吧。”
3
她门口的金属板上刻着她的名字。在1967年的伦敦,我不知道有多少职场女性可以拥有自己的办公室。工人阶级的妇女都做着卑微的工作,不是在国家医疗服务体系里做护士,就是在工厂商店里打工,或者像我一样做个打字员,几十年来始终如此。但也有例外,尽管在那些工薪妇女和拥有专属名牌的工作之间,有一条几乎无法逾越的鸿沟。也许玛乔丽·奎克是斯凯尔顿家族的后裔吧,在这儿得到个挂名职位。
她打开门带我进去,阳光自窗而入,照得那枚铭牌闪闪发光。她的房间洁白明快,透过巨大的窗玻璃可以将广场上的风景一览无余。墙上没有挂画,让我觉得有点奇怪,这在此地并不多见。书架占据了三面墙,据我观察主要是十九世纪和二十世纪早期的小说,其中意外夹杂着几本霍普金斯和庞德的诗文以及一些罗马史书。书都是精装本,因此无从判断书脊有没有压弯。
奎克从她的大办公桌上取了一盒烟。我看着她抽出一支,犹豫了一下,然后优雅地递入嘴唇。我不久就适应了她这种在疾速中忽然缓慢下来的习惯,仿佛她是在自我检查。她名如其人,但我不确定这种习惯到底是出自她天性里的慵懒还是急躁。
“你抽一支吗?”她问。
“不了,谢谢。”
“那我就不客气了。”
她的打火机是那种有质地的可以反复充填的打火机,比起随意放在口袋里,这一枚显然更适合安放在桌上。它像是那种乡村庄园里的标配,介于手榴弹和佳士得拍品之间的某种存在。斯凯尔顿有很多钱吧,我猜,奎克就是佐证。不言而喻,无处不在,她那粉色丝绸衬衫的剪裁,她前卫的裤子,她的烟具,她本身就说明了一切。我很好奇她在这里究竟是做什么的。
“喝点杜松子酒吗?”她道。
我犹豫着。我很少痛饮,也不爱烈酒。那股味道总是让我想起西班牙港俱乐部里的男人——他们的血液里总是沸腾着朗姆酒,镇上的任何一条路上都能听到他们或痛苦或癫狂的肮脏的号叫。但奎克从角落里的桌上取来了杜松子酒,旋开盖子倒了两杯。她把钳子伸进冰桶里,放了两块冰块到我的酒杯里,洒上汤力水,加了一片柠檬,然后递给我。
她沉入椅背,仿佛一个站了二十天的人,奎克边喝着她的杜松子酒,边拿起电话听筒拨了一串号码。她点燃了打火机,冒出一团橘色的火焰。烟的尾端发出咝咝声,烟叶蜷曲着,化作一缕缕蓝色的烟雾。
“你好,哈里斯吗?没错,今天的午市套餐,但是要两份。再要一瓶桑塞尔葡萄酒,两个杯子。要多久?好的。”我分辨着她的语调,嗓音清晰而沙哑,似乎不是十分地道的英语,虽然听得出她读过冷冰冰的寄宿制学校。
她把听筒放回去,把烟灰抖在了一只巨大的大理石烟灰缸里。“隔壁的餐厅,”她说,“我从来没在里面找到过空位。”
我捧着酒杯坐在她对面,想到辛兹给我准备的三明治,被我微微发烫的办公桌抽屉烘得面包边已经有点卷了。
“那么,”她说,“一份新工作。”
“是的,女士。”
奎克把酒杯放回桌上。“首先,巴斯琴小姐,不要叫我‘女士’或者‘小姐’,叫我奎克。”她笑着,带着一丝惆怅,“你的名字是法文名?”
“嗯,应该是。”
“你讲法语?”
“不。”
“我总是搞不清法语的动词。我以为特多人是说法语的。”
我犹豫了一下。“只有一些帮佣的祖辈会说法国话。”我说。
她睁大了眼睛——是觉得有趣还是气恼?我不知道。我担心我讲了太多无聊的历史,也担心我的试用期会告吹。“自然,”她说,“真有趣。”她又喝了一口杜松子酒,“这里目前没有多少事情可做,”她继续道,“但我相信里德先生那些没完没了的信件往来也够你忙的了。我担心你会觉得无聊。”
“噢,我很确定我不会无聊。”我想到了多尔西斯,辛兹和我总是被压榨,男人们总是趁老婆试鞋的时候打量我们的臀部。“来这儿工作我真是太高兴了。”
“在多尔西斯鞋店一天里见识到的生活百态,应该比在这里一个星期见的还要多吧?你喜欢那份工作吗?”她问,“可以摸那么多女人的脚?”
这个问题有点吓人,犀利的性暗示在我一个处女听来相当刺耳。但我不会就此吓到。“坦白说,”我答道,“一天试三十双鞋很反胃。”
她仰头大笑:“就跟法国奶酪一个味道。”
她的笑声很有感染力,我也跟着笑了。说来奇怪,但我确实不那么紧张了。“有些人不在乎。”我说着,想到了辛兹,我竟只能贬低她来回话,完成这个我连规则都不清楚的诡异游戏。“那需要点技巧。”
“可不是,那么多莫名的脚指头。”她颤抖了一下,“斯凯尔顿有所有美丽的画像,但这里其实只有些蠢笨的手臂,咕噜响的肠子和热热的肝脏罢了。”她严肃地看着我,又吸了一口烟,“我是个过来人,巴斯琴小姐。我的经验是,脚趾啊,胳膊啊,只要没坏就是万幸了,珍惜这种日子吧。”
“我会试试看。”我说,再次感到一阵不安。她似乎很焦虑,似乎在为我进行一场表演,而原因无从得知。
敲门声响起。奎克请他们进来,一位矮小年迈的门房推着我们的午餐车进来。一篮面包卷,两条比目鱼,一份看起来很有活力的沙拉,一瓶冰在冰桶里的葡萄酒,还有一盘盖着不锈钢圆罩的食物。
门房瞥了我一眼,像只受惊的兔子。他浑浊的眼睛又回望奎克。
“没事了,哈里斯,谢谢你。”奎克说。
“我们一个星期都没见到您,小姐。”他答道。
“啊——我休年假了。”
“去了什么好玩的地方?”
“没有。”奎克看起来有点心不在焉,“在家休息。”
门房把注意力转向我。“跟上一位不太一样,”他转过头说,“里德先生知道你招了个外国佬吗?”
“你可以出去了,哈里斯。”奎克道,声音犀利。他给她一个不快的眼神,留下了餐车,然后一边盯着我一边退出了房间。
“哈里斯,”奎克在他走后说道,好像他的名字可以解释一切似的,“他在帕森达勒战役里失去了一条胳膊。他坚决不想退休,我们也不忍心劝退他。”门房刚才的话仍旧飘浮在空中。奎克站起身来递给我餐车上的盘子。
“如果你不介意的话,就在办公桌上吃吧。”她说着,拿了一个盘子放在她面前的办公桌上。她的背部娇小玲珑,肩胛骨像一双鱼鳍从衬衫里微微探出来。葡萄酒瓶的软木塞已经取出,她为我俩各倒了一杯。
“这酒很不错。比我们给参观者提供的好多了。”咕嘟咕嘟的酒声清亮、醇厚、悠远,仿佛她在光天化日给我倒了一杯琼浆玉露。“干杯,”奎克轻快地说,举起了酒杯,“希望你爱吃檬鲽。”
“爱吃。”我答道。这是我第一次吃。
“那么,你告诉父母在这儿工作的时候他们说了什么吗?”
“我父母?”
“他们为你骄傲吗?”
我伸了伸鞋里的脚趾:“我爸爸去世了。”
“噢。”
“我妈妈还在西班牙港。我是独生女,她应该还没收到我的信。”
“啊,你们想必不太好过。”
我想到了妈妈——她对英国的向往,但她有生之年应该不会有机会来这里了;我又想到了爸爸,他加入了英国皇家空军,在德国上空的一团火光中坠机了。我十五岁的时候,特多首相宣布这个国家孩子的前途取决于他们的书包。我妈妈怕我遭遇她和爸爸相同的命运,因此极力督促我上进——但又有什么用,独立后的国土都卖给了外国公司,他们拿走了所有利润回去建设自己的国家。而我们这些年轻人又能做些什么?等我们打开书包的时候,发现那里除了被课本压出的裂缝以外空无一物。我们只能离开。
“你还好吗,巴斯琴小姐?”奎克问。
“我是跟朋友一起来这儿的,她叫辛兹。”我说,不想再继续西班牙港的话题,那儿的死亡公告牌上刻着爸爸的名字,拉彼鲁兹墓地里有他空无一物的坟墓,妈妈没有往里面放任何东西,还有在我悲伤的童年里被天主教修女所教导的那些事。“辛兹订婚了,”我说,“她很快要完婚了。”
“啊。”奎克拿着刀正叉起一小片鱼肉,我有一种说了很多话,但一无是处的诡异感。“什么时候?”
“两星期后,我是伴娘。”
“然后呢?”
“然后什么?”
“然后,就你一个人了,不是吗?她会跟丈夫一起住。”
奎克对自己的事情总是闭口不谈,别人的事却瞒不过她分毫。关于斯凯尔顿她只字未提,只是专心探究我这个人,并迅速直击我内心深处的恐惧。事实上,辛兹即将搬离我们的小公寓这件事,就像一个无声的问号一样横在我和我的老朋友之间,我有种不祥的沉重感。我们都很清楚她会离开去跟塞缪尔一起住,而我无法想象独居的日子,对此,我们二人心照不宣。我吹嘘着我的新工作而她操心着婚礼嘉宾,并帮我做我并不喜欢吃的三明治。唯一庆幸的是,我在斯凯尔顿的薪水足以弥补她那部分房租。
“我喜欢独处,”我说着,用力咽下口水,“有点私人空间很好啊。”
奎克想再取一支烟,但好像又打消了念头。假如只有她一个人的话,我思忖着,她大概早已抽了不下三支烟了。她的视线在我脸上短暂停留,同时掀起餐车上的不锈钢圆罩,里面是一个柠檬馅饼。“吃一点儿吧,巴斯琴小姐,”她说,“这么多食物。”
我吃了一个柠檬馅饼,她却一口没碰。她仿佛生来就习惯这一切:抽烟、电话订餐、离题的观察。我想象着她二十岁出头的模样,在吵嚷的伦敦闪亮登场,如猫般矫捷地避过了伦敦大轰炸。我用作家南希·米德福德和伊夫林·沃笔下的人物拼凑出她的样子,再加上新近阅读的缪丽尔·斯帕克。或许是学校灌输给我的虚荣心作祟——我所接受的教育跟那些教授拉丁文和希腊语,充斥着板球男孩的英国学校并无二致——我渴望遇见离经叛道而理直气壮的人为生活增色。这些只会在小说里出现的人,我觉得自己遇之无愧。奎克直来直去,我甘之如饴。过去的生活是如此暗淡,我开始为自己调配一杯当下的梦幻之酒。
“我对你的求职信很有兴趣。”她说,“你写得很好,非常好。你在大学里似乎也是尖子生,我认为你当秘书太浪费了。”
恐惧掠过心头。我是不是没有通过试用期?这是不是要我走的意思?“我很高兴在这里工作,”我说,“这里是个很棒的地方。”
她对我的奉承话做了个鬼脸,我猜不透她的心思。我拿了一个面包卷放在手心,它的大小和重量跟一个有袋动物差不多,令人想轻轻地抚摸一番。我察觉到了奎克的目光,转而把手指戳入了面包皮。
“你打算写点什么?”
我想起了我办公间打字机里的纸张:“主要是诗,我希望有一天可以写小说。我还在等一个好故事。”
她笑了。“别等太久。”她的反应让我松了一口气,通常我告诉别人我想写作,他们都会把自己的故事毛遂自荐为一个完美题材。“我是认真的,”奎克说,“千万不要耽搁。因为你永远无法预知未来,什么事会突然发生。”
“我不会的。”我说,很高兴她这么坚持。
她靠回椅背:“你让我想到一个以前认识的人。”
“是吗?”我有点受宠若惊,等着她说下去。但她脸色一变,熄灭了烟灰缸边上的那支烟。
“你觉得伦敦怎么样?”她问,“你是1962年来的。你喜欢住在这儿吗?”
我愣了一下。她探过身来。“巴斯琴小姐,这不是一个测验,只是我的好奇。不管你说什么,我都不会对别人说,我发誓。”
我从来没有告诉过任何人。也许是酒精作祟,也许是她直率的脸,或者是因为她没有嘲笑我的写作梦。仗着年轻,又或是想起了刚才的那位门房哈里斯,总之我脱口而出。“我从来没见过那么多煤烟。”我说。
她笑了:“这里脏透了。”
“在特多,大人总是告诉我们伦敦是片神奇的土地。”
“我也是。”
“您不是本地人?”
她耸耸肩:“我来这儿太久了,以前的事都记不得了。”
“你会觉得伦敦是个秩序井然的地方,富足、真诚,有大片绿地。让你觉得距离被缩短了。”
“什么距离,巴斯琴小姐?”
“我是说,女王管辖着伦敦也管辖着你的国度,所以感觉伦敦也是你的一部分。”
“明白了。”
我不认为奎克能真的明白,于是继续说下去:“你觉得这儿的人能理解你,因为他们也读狄更斯、勃朗特和莎士比亚。但我还没遇到过一个可以说出三部莎翁剧作的人。在学校里,他们给我们看那些讲英国生活的电影——白墙上投映着圆顶礼帽和巴士——但户外传来的只有树蛙的声音。为什么会有人给我们看这些?”我的音量越来越高,“我觉得英国的每个人都是贵族——”我住了口,担心说得太多。
“继续说下去。”她道。
“我以为伦敦就是繁华和温暖。一个文艺复兴式的地方,充满光荣与成就。我以为到伦敦来就跟走出家门去街上那么简单,只是这条街更冷些,我以为一个有头脑的非洲人就可以跟伊丽莎白女王做邻居。”
奎克微笑:“看来你一直在思考这件事。”
“有时候你简直没法考虑其他的事情。寒冷、潮湿、房租、贫瘠。但——我真的在努力生活。”
我觉得我不该再说下去,也不敢相信自己竟然说了这么多。膝盖上的面包卷已被我撕成一片片,奎克看上去则是一脸轻松。她靠回椅背,眼神明亮。“奥黛尔,”她说,“不用担心,你会过得很好的。”
4
辛兹和塞缪尔在旺兹沃思登记处结婚了,小小的房间里有深绿色的壁纸和扶手椅,充满了官僚气息与廉价香水味。鞋店的两个女孩——雪莉和海伦盛装而来。伴郎是塞缪尔在巴士公司的同事帕特里克·米纳莫尔,他带来了女朋友芭芭拉——一个口若悬河的新人演员。
登记官打量着我们这群人,男人们个个西装革履,帕特里克的领带尤其显眼——较之周围单调的环境,每个人都看起来聪明伶俐。辛兹很美——我是说,她无论如何都很美,就算没有周身遍布爱情的光泽。但此刻她穿着白色迷你裙,戴着一顶白色圆礼帽,还穿着一双鞋店经理考妮送的白皮鞋,十分明媚动人。她戴着一条蓝色陶瓷花卉项链,耳边一对小巧的珍珠,看起来是如此完美、如此圆润,仿佛这是牡蛎们特地为她定制的。
帕特里克还是一位很热心的摄影师,负责给我们所有人照相。我还保留着那些照片。喷泉般的米粒撒到半空的时刻,站在台阶上的塞缪尔和辛兹笑着,手牵手置身于白色的谷物瀑布雨之中。至少在结婚这件事上,辛兹是个赢家。对我们来说,找到出路绝非易事。否则那么优秀的辛兹现在早就该坐拥自己的鞋业王国了。作为一个特多女孩,想要在1967年的克拉彭大街上卖鞋可不容易。相比之下,为特多的花朵们写首诗然后寄给英国领事馆拿个奖可能还容易些。但至少她有了塞缪尔,他们简直是天生一对——他严肃而害羞,她聪明而果敢——他在登记处签下自己的名字时,是多么为她痴狂。
我们搭黑色计程车回塞缪尔和帕特里克的公寓,告诉司机们我们的朋友刚刚结婚。司机们摇下车窗,放起同一个电台的布鲁斯音乐会,震耳的音乐一度让我们担心会因扰乱秩序被逮捕。回到公寓后,我们开心地掀开三明治上的茶巾,找到了开瓶器和拔塞器,放上一张唱片,然后看着二人切开那只辛兹加了朗姆酒制作的白色圆球形蛋糕。
过了两个小时,其他人陆续出现了——朋友的朋友们。芭芭拉召集了一伙嬉皮士模样的人,女孩们一律长发短裙,男孩们则穿着开领衫,一副很久没有刮过胡子的邋遢相。我只瞥了他们一眼,知道自己和这些人根本不会扯上什么关系。背上的汗水湿答答的,天花板似乎比一小时前更低矮了。芭芭拉的一对朋友躺倒在桌上,一盏红色的流苏台灯倒落在地。虽然没抽过大麻,但我在这里能闻出那个味道。
房间逐渐人满为患,气氛热烈,辛兹已经喝多了,三杯杜本内酒加柠檬汁下肚,她抬起唱片机的指针宣布道:“我的朋友黛莉是一个诗人,她写了一首关于爱的诗歌。”掌声响起,“她现在就要为我们朗读了。”
“辛兹·莫尔莉,不。”我厉声道,“你不能当了新娘就随便指挥我。”
“怎么啦,黛莉?”塞缪尔道,“干吗一副神秘莫测的样子?”
“来吧,黛莉,为了我。”辛兹道。我惊恐地看着她从手袋里拿出那首诗,偏偏闷热的房间里此时又响起一阵稀疏的掌声。一周前我把诗拿给她的时候,感觉自己就像个小学生一样走过长长的走廊才到达班主任的桌子前。她静静地读完,然后紧紧地拥抱我,耳语道:“天啊,黛莉,你真是个天才。”
“诗真的很棒,黛莉,”她把诗塞到我手里说,“来吧,让大家见识见识。”
我只好念了。杜本内酒让我有点摇摇晃晃,我看了一眼大家的脸庞,宛如小小的月亮般在为我驻留。我对着纸念了诗,虽然诗的内容早已牢记在心。我的声音让人群安静下来。当我念完时,房间更加安静了,我等着辛兹开口,但她也没能说出话来。
念诗的时候我没注意到他的脸,也没有感受到他的目光,虽然他后来告诉我他几乎没法从我身上移开视线。我不觉得房间有什么改变,只有我的声音孤独地回荡着。直到掌声响起,我觉得有点滥情,也有点得意。
他来找我是在半小时后,我正在狭小杂乱的厨房里把空铝箔盘叠整齐,努力在塞缪尔和帕特里克的单身公寓里理出一点儿头绪。“你好,”他说,“所以你就是那位诗人了。我叫劳里·斯考特。”
我的第一个念头是检查手指上有没有残余的鸡蛋三明治碎屑。“我不是诗人,我只是写诗。”我看着自己的双手说。
“有区别吗?”
“我觉得有。”
他斜靠着橱柜,笔直的长腿,双手交叉,像个侦探。“你的真名就叫黛莉吗?”他问。
“我叫奥黛尔。”感谢神女洗碗液和百洁布,说话的时候我不至于无事可做。
“奥黛尔。”他的视线穿过没有门板的拱门,回头注视着客厅,失控的派对已坠入一片烟蒂、尖叫声、易拉罐拉环、丢弃的耳环中,地上还有一团皱巴巴的西装外套。塞缪尔和辛兹很快就要离开这里——去我们的公寓,我答应了夜里把屋子腾给他们。今晚,我只能窝在这里了。这个劳里看起来有点神志不清,也许有点大麻上头了,我看到他的眼睛下面有疲惫的紫色眼圈。
“你跟这对快乐的新人是怎么认识的?”我问。
“我不认识。我是芭芭拉的朋友,她说这里有个派对,我并不知道是个新婚派对。我觉得有点不好意思,但你知道事情已经这样了。”我并不知道,所以什么都没说。“你呢?”他追问。
“我是辛兹的同学。她——之前——是我的室友。”
“认识很久了吗?”
“很久了。”
“你的诗真的很棒。”他道。
“谢谢你。”
“我无法想象结婚是什么样子。”
“我不觉得会有很大的区别。”我答道,戴上一副黄色橡胶手套。
他转向我:“你真的这么认为吗?所以你才写了一首关于爱而不是关于婚姻的诗吗?”
我没有关水龙头,水槽里的泡沫小山正在逐渐升高。他好像是真的有兴趣,我有点开心。“是的,”我说,“但是别告诉辛兹。”
他笑了,我喜欢他的笑声。“我妈妈说过婚姻会历久弥新,”他说,“但是她试过两回了。”
“我的天啊!”我笑了。我的异议大概听起来十分明显。离婚在当年还是带着些放荡的意思。
“她两个星期前去世了。”他说。
我愣住了,手中的百洁布停在水槽上方,我看着他想确认一下有没有听错。“我的继父说我应该出来走走,”劳里盯着地板继续道,“他觉得我在家碍手碍脚的。可我去哪儿不好,偏偏来了一个婚礼派对。”
他又笑了,接着又静下来,他穿着一件时髦的皮夹克,双手紧抱胸前。我从未在英国跟陌生人有过如此私密的谈话。我不能给他什么建议,他看起来也不太需要。他好像也不打算哭出来。我觉得他穿那件外套应该很热,但他好像也不准备脱下来。他应该不打算在此久留。我感到自己对这件事有点在意。
“我有五年没有见过妈妈了。”我边说,边把一个脏蛋糕盘浸到热水里。
“她还没去世吧。”
“没有,没有,她没有去世。”
“我一直想再见她一面,总觉得我回家的时候她肯定会在。但我只见到了该死的格里。”
“格里是你的继父吗?”
他的脸色一沉。“是的,不好意思。而且我妈妈把所有东西都留给了他。”
我试着推测劳里的年纪。他应该是三十岁左右,但看他急于倾诉的模样,也许还不到三十岁。“有点残忍,”我说,“她为什么那么做?”
“说来话长。其实她给我留了一样东西,格里一直很讨厌它,他根本就是一个笨蛋。”
“你能得到它很好啊。是什么东西?”
劳里再次叹气,双臂松开,自然垂在两侧。“一幅画,它唯一的作用就是让我想起她。”他泛起悔恨的苦笑,半边嘴角上扬到脸颊。“爱是盲目,爱是束缚。我也可以作诗。”他把头转向冰箱问,“有牛奶吗?”
“应该有。你知道吗?与其试图遗忘,不如好好怀念。我爸爸去世了,他的东西我一件也没有。只有我的姓氏。”
劳里愣住了,他的手搭在冰箱门上:“啊,我很抱歉。看我都说了什么,然后呢?”
“没什么。没事,真的。”现在我有点尴尬了,盼着他拿到牛奶赶快出去。我很少说起父母,但眼下又只得继续说下去。“他在战争中死了。他的飞机被击落了。”
劳里看着有些兴奋。“我爸爸也死在了战场上,但不是飞机里。”他顿了一下,他好像要说什么,又咽了回去,“我根本不认识他。”他补充道。
我们之间的巧合令我有点尴尬,好像是我故意制造出来的。“我那时候两岁,”我匆匆道,“我不记得他的事情了。大家都叫他奥德,没有‘尔’。他死的时候,我妈妈给我改了名字。”
“你说她什么?那你之前叫什么?”
“我也不知道。”
这事听起来荒诞又好笑——至少那一刻是这样的——也许是四周弥漫的大麻烟雾所致——我们都笑了。事实上,我们足足笑了有一分钟,笑到胃都痛了——一个人被妈妈改了名字,另一个人的妈妈忽然死了,而我还戴着黄色橡胶手套站在大英博物馆附近的一间厨房里。
劳里拿着牛奶瓶,整个人转向我。冷静下来以后,我看着它,担心他拿得太歪,牛奶会从盖子里漏出来。
“听我说,”他说,“黛莉。”
“奥黛尔。”
“你想不想出去?”
“从哪里出去?”
“就从这里,你这个疯女孩。”
“谁疯了?”
“我们可以去苏荷区。我有个朋友可以带我们进火烈鸟俱乐部,但你得脱掉这些橡胶手套。它不是那种俱乐部。”
这时我还不知道该怎么看待劳里。我觉得他悲伤受挫,但他心里的悲痛没有真正发泄出来。也许他还在震惊之中——毕竟事情才过去两个星期。他还在生某人的气,带着一点儿失落,对自己既确定又逃避——这大概就是劳里。他语调清晰,以一种厌世的老练口吻说起格里,说起家里,还有他那去世的离异妈妈,我分不清楚他是想逃离她,还是思念她。
“我……我有点累了,”我说,“我不能离开这里。”我拔掉水池的塞子。伴随着嘈杂的水声,我有点好奇他的妈妈是怎么去世的。
“火烈鸟俱乐部哦,奥黛尔。”
我从来没有听说过这个地方,但我不打算跟他承认这一点。“我不能离开辛兹。”
他抬起了一边的眉毛:“我不觉得她今晚会需要你。”我红了脸,盯着水池里消失的泡沫。“你看,”他说,“我的车就在外面。我们把画一起放到我朋友的公寓,然后一起去跳舞怎么样?不一定要去火烈鸟。你喜欢跳舞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