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想到要远涉重洋,我的心就狂跳不已。
——查尔斯·萨姆纳
<h3>一</h3>
他们当时是把去巴黎作为一生的梦想来谈论的,虽然许多人在此都遭遇了各种各样的艰难与挫折,但他们仍然把这段经历看作自己一生中最具价值的时光。
19世纪30年代,越来越多有抱负、有才华的美国人拥向巴黎,他们就是这拥向巴黎大潮中的第一浪。他们中没有人像早期的本杰明·富兰克林、约翰·亚当斯或者是托马斯·杰斐逊那样在外交或政治领域声名卓著,也没有人企图在实业或者商业方面取得成功。好像只有一个青年作家有点儿固定的工资收入,也不过就是为纽约的一家报社打打工赚点工资而已。但是,他们并不认为自己是难民,也不认为自己是背井离乡的流亡者。他们旅行的目的不是寻欢作乐,更不是想要在海外引起什么轰动。
他们的目标不同寻常,几乎每个人的目标都是那么具体,每个人的追求都是那么认真。他们志存高远、雄心勃勃,都希望在自己所热爱的事业上有所成就。他们把在巴黎的时光、在巴黎的经历看作实现梦想的必由之路——当然,就像詹姆斯·库柏在解释为什么他需要那段在巴黎的经历时所说的那样:其中不可避免地“有一点儿快乐隐藏在杯底”。
他们来自波士顿、纽约、费城、俄亥俄、北卡罗来纳、路易斯安那,当时构成美利坚合众国的24个州中,几乎每个州都有人来到巴黎。除个别人以外,他们中的大多数都受过良好的教育,本身生活富足,要不就是父母很富有。他们中多数人都是二十几岁的单身男子,身材相貌各不相同。以奥利弗·温德尔·霍姆斯为例,他身材不高、温文尔雅,是一个经常面带笑容的波士顿人,看上去比他25岁的年龄还要年轻一些。他诙谐地提到,他的身高是5.3英尺(约合1.62米),“这是穿着带跟的靴子量的结果”。而他的朋友查尔斯·萨姆纳则和他形成了鲜明的反差:查尔斯有着竹竿一样的身材,高6.2英尺(约合1.89米),说话声音洪亮,长着浓密的眉毛,看上去年龄好像在30开外,其实他比温德尔还小两岁。
有几个人,也就是六七个吧,他们比其他人大10岁左右,其中的三个已经小有名气了。像库柏,他已经凭借其作品,特别是《最后一个莫希干人》,成为美国最著名的小说家;塞缪尔·摩尔斯已经是一个成名的肖像画家;爱玛·薇拉德是爱玛·薇拉德特洛伊女校的创办者,是第一个公开支持美国妇女接受高等教育的女性。
同时还有一点很值得一提,那就是这三个人各自在1824年拉法耶特侯爵返回美国的事件中都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库柏参与组织了纽约市欢迎拉法耶特的盛大仪式;摩尔斯为纽约市绘制了拉法耶特的画像;而拉法耶特在哈德逊流域访问的一个亮点就是参观爱玛·薇拉德特洛伊女校。这三位都公开地表达了对老英雄的敬爱,他们各自做出漂洋过海、来到法兰西的决定中也包含了想再见这位老英雄一面的愿望。
库柏出发到法国的时间比别人要早很多,那是1826年,他时年37岁。当时,他带着妻子和五个2到13岁的孩子和一个16岁的侄子就上路了。在那个年代,全家一起闯北大西洋是一件非同小可的事情。后来据他们年龄最大的孩子作休回忆说:“我亲爱的母亲听到这个想法时简直惊呆了。”按照库柏的说法,他们去欧洲是为了他的健康——他的脾胃已经“完全紊乱”,同时也是为了让孩子们受到更好的教育。
当他们的船从纽约出发时,有一条小艇从旁边经过,艇上的人认出了库柏,于是朝他大声喊道:“你准备离开多久?”
“五年。”库柏回答道。
“你永远不会回来了。”那人喊道。
这几句对话让库柏终生难忘。
1829年年末,摩尔斯38岁,在经历了意外的丧妻之痛之后,他把三个未成年的孩子托付给了亲戚照看,自己独自踏上了旅程。
而爱玛·哈特·薇拉德已经是年近50的孀妇了。尽管人们普遍认为海上旅行的艰苦对于一个文雅的女士来说是太过分了,除非万不得已,还得有一个合适的旅伴,否则是不可行的。然而,在爱玛的概念里,没有那么多针对女性的条条框框,她的事业就是建立在冲破对女性偏见的基础上的。她的医生也曾建议她进行海上旅行,因为她之前有一段时间身体不好,而在当时的很长一段时间里,人们都认为海上的空气对各种疾病有治疗效果。不过她似乎是一个很有主见的人,别人的意见对她影响甚微。
薇拉德女士除了创办和管理她的学校外,还编写地理和历史课本。她出版的《美利坚共和国历史》一书就足以让她在经济上不依赖任何人。她是一个有着“古典美”的女人,长得棱角分明,罗马人的鼻子赋予了她特有的坚毅气质。作为校长,她总爱穿质地上等的黑色绸缎衣服,头戴白色无边帽。据她的一个学生回忆:“她是一个仪表非凡的女人,她年轻时完全符合我心目中女王的形象。”薇拉德女士总爱对学生们说:“发挥出你的最大才能,你的才能也会更加完善的。”
她把学校交由妹妹照管,在20岁的儿子约翰的陪伴下,登上了驶往法兰西的航船,准备勇敢地面对人生旅途中以后一切的未知。去看一看期盼已久的欧洲、拓展自己的视野是她“一生的期望”,她决心在有限的时间内尽可能地汲取能够学到的一切知识,不仅仅要让自己和学生受益,也要让自己祖国的妇女姐妹们受益。
奥利弗·温德尔·霍姆斯,人们常叫他温德尔,也是抱着强烈的求知欲望去巴黎的。他毕业于哈佛大学,是一个诗人,他的诗《老铁壁》已经为他赢得了名声,这是一首对美国“宪法号”军舰的颂歌,就是这首诗把这艘具有历史意义的战舰从废铁堆中拯救了出来。
啊,撕下她破烂的国旗!
它已高高飘扬了很久,
许多人都看到,
那面旗在天空飘扬,
旗下曾响过战斗的呼喊,
迸发过大炮的怒吼──
海洋上空的流星,
将不再扫过云层。
他写道:“我已经品尝过作品问世时那醉人的快意。”但他不满足于只把写作当作生活的全部。他曾上过一年的法学院,后来又转向医学。就在他的医学学习即将完成之时,他和几个波士顿的年轻人一起出发去了巴黎,因为巴黎当时被许多人认为是世界医学和医疗学习之都。
和他一起去巴黎的有小詹姆斯·杰克逊和乔纳森·梅森·沃伦,他们的父辈是波士顿著名的医师——詹姆斯·杰克逊和约翰·柯林斯·沃伦,是马萨诸塞总医院的创办者。对于这两个年轻人来说,去巴黎不仅仅是他们自己的愿望,同时也是其父辈的梦想。
温德尔·霍姆斯的情况则完全不同,他得说服强烈反对他的父亲。他的父亲是一个神父,温德尔去巴黎对他来说是一笔花费,同时他非常担心在巴黎那样一个臭名昭著的纵欲之地,他儿子的道德会堕落成什么样子。但是温德尔坚决要去,他说如果他在医学上想要有所成就,不仅仅满足于做一个“只会发放药剂的农村配药员”的话,他至少需要两年在巴黎医院的经验。另外,他渴望逃离生活的“单调”和家庭中浓重的加尔文教义的气氛。霍姆斯后来在回忆起他、姐姐和哥哥所受的家庭教育时写道:“我们被告知是一群堕落的小可怜虫,要面对上帝的愤怒,而引起上帝愤怒的原因是一些我们无能为力的事情。我想我们一点儿也不相信这一套……”
查尔斯·萨姆纳关掉了自己在波士顿刚建立的律师事务所,从朋友那里借了3000美元来实现自己海外求学的愿望。他上中小学时并没有表现出什么才华,上哈佛时虽然受到了大家的喜爱,但学业并不出众,单数学这门课就令他头痛不已。有一次,一位教授提问他时,他回答说自己对数学一无所知,教授吼道:“数学!数学!你看不出区别吗?我的问题不是关于数学,而是物理的。”不过萨姆纳热爱读书,在法学院时,情况就不一样了,据说他变成了“一个不知疲倦、无所不学的学生”,他的眼睛“由于熬夜读书总是红红的”,从此以后他再也没有懈怠过。他从小就渴望去看看欧洲,于是他决定学法语,以便尽可能多地听索邦神学院那些著名专家的课。
这种对学问的热爱也可能会给人带来实际生活中的好处。才几年前,萨姆纳的朋友亨利·瓦兹沃思·朗费罗旅居欧洲回来,由于他在法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和德语上都有相当的造诣,虽年仅28岁,哈佛大学也给他提供了一个现代语言教授的位置,这个机会改变了他的生活。
“一想到要远涉重洋,我的心就狂跳不已。”萨姆纳写道,“当我自己想着去欧洲的事情时,我觉得就像想着一个可爱姑娘的姣好面容一样,我爱上了欧罗巴。”
也有许多艺术家和作家怀揣梦想奔向巴黎,他们希望和自己志同道合的人们一起学习生活,聆听大师们的教诲,感受完全不同于美国的那种文化的震撼。
甚至像塞缪尔·摩尔斯那样已经成功的人士也认为巴黎经历是极其必要的。摩尔斯在耶鲁上大学时就一直绘画,28岁时被指定给詹姆斯·门罗总统画像;1822年,他决定开始画众议院议员开会的肖像,这是一个以前从未尝试的题材;1825年,当拉法耶特访问纽约时,他受命为纽约市画一幅拉法耶特将军的全身像,这使他的事业上了一个新台阶。摩尔斯跟随拉法耶特到了华盛顿,拉法耶特同意在华盛顿出席几次会议,摩尔斯因此非常兴奋。然而,在毫无征兆的情况下,摩尔斯的世界崩塌了:噩耗传来,他的妻子卢克利希亚在生下他们的第三个孩子三周后去世了。他悲恸欲绝,几近崩溃。此时,他更加感到时不我待,为了事业的发展,他必须去巴黎。
他坚持认为自己需要巴黎,“没有在巴黎的经历,作为一名画家,他所接受的教育就不是完善的”。他已经厌倦了画肖像画,决定跳出这个领域,继承美国绘画大师本杰明·韦斯特和约翰·杜木布尔的传统,成为一名历史画家。为了避免误解,他在自己护照上的职业一栏里填写了“历史画家”。
对于年轻得多、还在奋斗的无名艺术爱好者、来自波士顿的乔治·希利来说,巴黎更是希望之地。当摩尔斯希望跳出肖像画这一领域时,年轻的希利却全身心地投入到了其中。希利的父亲是天主教徒,母亲是新教徒,他是家里五个孩子中的老大。因为作为船长的父亲的收入不足以养家糊口,希利从小就成了母亲的“小帮手”,在各个方面帮着维持家庭的正常运转。值得一提的是,他父亲的画像是吉尔博特·斯图亚特画的,而他外祖母的水彩画画得“相当不错”。不过希利直到16岁才拿起画笔,一旦拿起画笔,他就再也放不下了。
他身材不高,用他自己的话来说,性格“相当腼腆”。在同龄人中他异常努力,身上有一种异于他人的气质,很讨人喜欢。作为一个没有经过正规训练的人来说,他绘画的才能显然是非凡的。
波士顿一家书店的老板对希利非常友好,他同意把希利的一幅早期习作陈列到书店的橱窗里。那是希利临摹17世纪意大利绘画大师圭多·雷尼的印刷版《戴荆冕的耶稣像》。一位天主教神父花了10美元买下了这幅画,要知道,10美元对于一个孩子来说已经是一笔不小的收入了。18岁时,希利第一次接受了来自一位成名艺术家认真的鼓励。这位艺术家是托马斯·萨利。他在看了希利的油画后说他应当把绘画当作专业。于是,人们眼中的“小希利”租下了一间工作室,开始画肖像画。他愿意为任何一位肯坐下来让他画像的人画。当然,他主要还是画自己的肖像,一遍又一遍地画。
最重要的是,希利鼓起勇气,爬上了灯塔山,说服了当时被公认为“波士顿社交界的女王”、参议员哈里森·格雷·奥提斯的夫人萨莉·佛斯特·奥提斯,同意让希利给她画肖像。
“我告诉她我是艺术家,我的愿望是为一位漂亮的女士画像,我请求她让我为她画像。”为奥提斯夫人画像的结果是让希利有了更多的机会,为波士顿一批属于奥提斯夫人“这一类型”的女士画像。一幅小小的、特别可爱的肖像画让希利的才华展露无疑。灯塔山上的一户显赫人家以及他们的后代一直珍藏着希利的一幅作品,那是弗朗西斯(范妮)·阿博顿年轻时的肖像,她当时就住在奥提斯夫人的隔壁。
不过希利清楚地知道,要达到自己所期冀的艺术水平,还有许多需要学习的地方,并且下定决心要到巴黎去。他后来解释说:“在当时,美国没有艺术学校,没有绘画学习班,没有练习绘画所需的高质量的石膏像,也没有举办过几次画展。”在一点一滴地积攒下了去欧洲所需的钱,以及母亲一两年的生活费后,希利开始把自己的计划付诸实施了。
我在法国举目无亲,对法语一窍不通,我不知道到了法国该怎么办;我还不到21岁,但无知者无畏,我有巨大的勇气,有时勇气是非常管用的,我还有要做得最好的愿望。
希利就像查尔斯·萨姆纳、塞缪尔·摩尔斯、温德尔·霍姆斯以及其他人一样,他不仅仅想去巴黎,而且决心要去,决心要“努力学习”。
作家中有纳撒尼尔·威利斯,他像摩尔斯一样,也是耶鲁大学的毕业生,25岁时他就以自己的诗和发表在杂志上的短文蜚声全国了。威利斯就是那个担任着类似于记者工作的作家,《纽约镜报》指派给他的任务是写系列的“来信”来描述其海外旅程。他是一个喜欢社交的人,相貌出众,甚至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有点儿漂亮,一头飘逸的淡黄色长发,有点儿像花花公子。温德尔·霍姆斯后来描述说他像“提前版的奥斯卡·王尔德”。此外,威利斯还才华横溢。
同样有才气的还有约翰·桑德逊,一名五十几岁的教师,他在家乡费城以文学才华而闻名。他去巴黎部分是由于健康方面的原因,同时也是要把他的所见所闻以系列书信的形式记录下来,希望将来“有一天能让它们以某种形式在公众面前抛头露面”。
除库柏和摩尔斯外,那些出发去法国的人对美国之外的生活几乎一无所知,对国外生活的不同之处几乎毫无概念。他们中几乎没有人走出过国门,这些波士顿人甚至都没有离家旅行超过500英里。除了库柏及其家人在出发前花了一年的时间学习法语,其他人没几个学过法语。即使像霍姆斯和萨姆纳那样学过一点儿法语的人,也从来没有尝试过去真正地说说这门语言。
他们在波士顿、纽约和费城读过的报纸偶尔会刊登一点最近的巴黎时尚、简短的法国政治以及犯罪方面的报道,同时会定期有一些关于新运来的法国葡萄酒、壁纸、刺绣或男式手套等货物的通告,他们对法国的认识也就仅此而已。他们想象中的巴黎大部分就是那些出现在旧书或廉价杂志等印刷品上的著名桥梁、宫殿等景观的复合体。
他们中的许多人从小就熟悉拉封丹寓言,或者读过伏尔泰、拉辛或莫里哀作品的英译本,不过这也就是他们法国文学的全部概念了。当然,没有人能够提前预知19世纪三四十年代的巴黎将见证维克多·雨果、巴尔扎克、乔治·桑以及波德莱尔伟大时代的开端,更谈不上有人能知道画家德拉克罗瓦,音乐家肖邦和李斯特了。
但是,他们应当知道法国陆军、海军以及法郎在美国独立战争中的作用;他们知道拉法耶特的重要地位,知道随着1826年杰斐逊和亚当斯的相继去世,拉法耶特成了为美国独立而战的英雄中仅存于世的元勋了;他们知道拿破仑,还有1789年的法国大革命,以及“恐怖时期”的可怕;最新的印象应当是最近的动荡,也就是1830年的“七月革命”,在这次仅持续了三天的动乱中就有约3000条性命丧生于新的“平民国王”路易·菲利普手中。
路易·菲利普出身于法国奥尔良有势力的贵族家族。这位新的统治者年轻时就支持1789年的大革命,在1793年逃离“恐怖”之前,一直在共和军中担任军官,作战勇敢。他在外流亡多年,不能返回法兰西。路易·菲利普被认为是一个温和的人,他成为国王主要是靠人气很旺的拉法耶特的支持。
当“七月革命”的消息传到美国时,人们举国欢庆,三色旗飘扬在美国的各个城市,剧场戏院到处响起《马赛曲》的旋律,纽约游行庆祝的队伍排出了2.5英里。美国人知道路易·菲利普离开法国流亡期间,在美国生活了3年,到过这个国家的大部分地方。他二十几岁,彬彬有礼,没有多少财产,走到哪里都给人留下了很好的印象。他曾在波士顿的一家牡蛎店当过服务员,还曾到过弗农山庄成为乔治·华盛顿的座上宾,所有这些,加上拉法耶特的拥护,都决定了美国人对巴黎的新政权作出的反应。
除了库柏和摩尔斯之外,19世纪30年代去巴黎的人当中没有几个人出过海,连一艘海船也没有乘过,不管前景多么诱人,一想到要海上航行就让人头疼。
摆在他们面前的有两条路:一是先航行到英国,然后再渡过海峡;另一条就是直接航行到勒阿弗尔港。第二条路是大家认可的路线。但不管走哪条路线,都意味着3000英里的航行,有从纽约到太平洋海岸那么远。如果受风向不定的干扰,航行距离甚至还要远,风的干扰是不可避免的,而且一路上没有可以停靠的地方。
当时汽艇已经频繁出现在美国的江河及沿海了,但是直到1838年,蒸汽动力的轮船才横渡了大西洋。当时帆船的海上航行时间并不比本杰明·富兰克林1776年去法国海上航行的平均时间短。人们希望能用3周的时间完成航行,如果条件理想的话,也许用的时间更短,但事实上很可能航行要历时一个到一个半月。
另外,船也不是正规的客轮,有人订的船票是邮轮,往好里说,也只能算是货船载客了。不过,即使是最好的舱位也跟豪华的概念相差甚远。也许连续几天甚至几周会遭遇风浪,可能会甲板倾斜,瓷器、家具横飞,更别说晕船和事故了。拥挤的船舱里根本没有隐私,难以下咽的饭菜,再加上无法忍受的单调都是可以预见的,而且随时都有可能掉到海底。人人都知道大洋的凶险。
1822年,“阿尔比恩”号邮轮载着28名乘客从纽约出发,在爱尔兰沿海遭遇了巨大风浪,船撞上了礁石,只有两名乘客获救,遇难的乘客中就有几个人是去巴黎的。1826年春天,就在詹姆斯·库柏及全家航行去巴黎的那个时候,一艘名字恰好是“危机”号的伦敦邮轮,在海上失踪了近三个月,事实上后来也音信全无。
所有那些航海去往法国的人都把自己的命运交到了别人手中。为了去法国,他们远离了朋友、家人和家乡,从自己熟悉的环境中完全地脱离了出来,数月甚至也可能在将来的数年间离开自己所热爱的一切。在许多外出的游子们都很熟悉的《札记集》一书中,华盛顿·欧文描述了他第一次横渡大西洋的情形。他说,在陆地上旅行总有“连续不断的风景”给人一种仍然和家乡连接在一起的感觉。
但是远距离的海上航行就把我们和家乡之间的联系一下子切断了,我们意识到自己被从稳定实在的生活状态中抛出,投入到了一个漂浮不定、没有安全感的世界里。我们和家乡之间凭空多出了一条鸿沟,这条鸿沟不是仅存在于想象中的,而是实实在在的。这条鸿沟里有暴风雨,有恐惧和不安,我们看到了显而易见的距离以及返回途中的重重危险。
航船的班次定期在报纸上列出,重要的是要挑一艘好船。当时,大部分的船都是双桅船:用来装运各种各样货物的两个桅杆的横帆船。最好的位置是靠近船中间的位置,因为那里最少颠簸。不过,到勒阿弗尔港的船票很贵,约140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