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2>一</h2>
一个该死的危机过去了接着又他妈的来了一个。没必要把这句话印出来。不过,会印出来的。这是英语,这是份日报。
我经过我大地母亲的子宫来到这个世界,正因为如此我才能像其他每个人一样说话写作,难道不是吗?
因为这部分会引起你的兴趣,老婆。这是一九四年的夏天,我无所事事,躺在格肖姆大街家中卧室里睡大觉,想游泳就去游泳;星期六晚上,与G. J. 、洛西、斯科奇奥和其他男生一起在穆迪街上游荡,悠闲地阅读杰克·伦敦的生平故事,把记不住的长词语用图钉钉出来,用大字母把它们写在一张张字条上,钉在我卧室四周的墙上,那样,早晨我一醒过来,这些纸条就会盯着我看,墙壁上一连串词汇:“无所不在”,“鬼鬼祟祟”,“生意”,“尿”。只是开个玩笑。洛厄尔凉爽的夏夜里,我只在半夜打开台灯,阅读托马斯·哈代。在乔纳森·米勒的影响下,开始撰写我自己“海明威式”的严肃故事,后来……后来,格肖姆街上有人召唤我,也许你知道,波塔基特维尔社交俱乐部就在这条街上,我父亲过去在这家俱乐部经营保龄球馆和台球房。老爸依然在那里打保龄球玩台球,但他不再是经理。不过,在老乔·福蒂埃的陪伴下,他隔着有回声效应的街区大声叫嚷,而老乔也扯开嗓子咒骂,梅里马克河里的岩石都留下了他们的叫骂声。一颗颗胖乎乎的大星星饱含忧愁,低头凝视着我,这使人们想起梭罗说过,当你手持放大镜近距离观察时,就会看见上等秋梨上出现的疱:他说秋梨疱“它们低声细语,议论幸福的星星”,而冬季粗皮红富士苹果只会呼喊太阳和它的红色。我四处闲荡,有人在屋外格肖姆大街上高喊:“杰——克——克——克!”我走出房间,朝楼下沿街门廊的十五个长长的台阶看去,那里站着一个长着黑色鬈发的男生,有种奇怪的熟悉感。“你是不是那个在我十二岁时在萨拉大街上高声喊我的家伙?”
“是的,沙比·塞亚基斯。”
“我在河滩认识你的?”
“是的。”
“你想干什么?”
“就想见见你,跟你谈谈。以前就一直想这么做了。”
“你想见我到底是为了什么?”
“没什么特别的理由。一直在注意观察你。”
“噢,现在我想起你了。希腊孩子,过去常常跟,嗯,楚塔库斯或者萨普廷一起玩,在河滩上,你是从罗斯芒特来的。”
“一九三六年洪水泛滥后,我们搬到史蒂文斯街去了。”
“噢,对,”我说起话来像威·克·菲尔茨 [1] ,在心里思索,“那……又怎样呢?”
他说:“他们叫我沙比,而实际上我的名字叫沙巴斯……事实上,我的名字叫克里特王子沙巴斯。”
“克里特王子?”
“是的,我认识你,你是巴伦·让·路易斯·杜洛兹。”
“这是谁告诉你的?”
“噢,我去过,嗯,菲比大街,跟古西·里戈洛波洛斯和你的其他一些朋友交谈过,开个玩笑,我只想跟你说说话,一直都想。”我们坐在门前的台阶上。“你读萨洛扬 [2] 吗?”他说,“托马斯·沃尔夫?”
“没有,他们是谁?”
他说:“我想写剧本,当监制人,当导演,在这些戏剧里当演员;我想穿一件白色的俄国短袖束腰外衣,在外衣我心脏部位缝一个血红的心脏。今年夏天,我打算去波士顿戏剧学校学习。你能写剧本。”
“谁告诉你我写剧本?”
“古西告诉我,你在一次嘉年华上写了一首关于一位姑娘的美丽歌曲,哦,他还说了,我的意思是,他说你的信像诗歌一样。他说你说他的信也写得很好。”
“是的,我把这些信都保存着。”
“如果你愿意,我们出去吃点圣代,或者喝点啤酒,随便谈谈?知道吗,我过去也上巴特利特学校,我也认识韦克菲尔德小姐。其实,如果你愿意,我们可以去看看韦克菲尔德小姐,你认识龙尼·赖安和阿奇·麦克杜格尔吗?他们也都想见你,你和我最好的朋友约翰尼·卡扎拉基斯一起参加田径训练的,他也对我谈起过你,说你比赛结束后如何在波士顿四处散步,在高架铁道附近的希腊下等酒吧吃汉堡包,无所事事……你读书吗?读什么书?”
“嗯,我在读哈代、梭罗、艾米莉·狄金森、惠特曼……”
沙比·“这么说来,还相当扎实。”
我暗自说:“好吧,我就迎合一下这个古怪的希腊人,去看看他是个怎样的人。”我对他高声说:“等我穿上衣服,我们一起去闹市区走走,看看周围有没有quiff [3] 。”
“Quiff?那是什么?”
我很想说:“女人呀,你这个笨蛋!”但是,我啥也没说,因为毕竟甚至到今天,谁知道“quiff”是什么玩意,甚至在洛厄尔、劳伦斯、黑弗里尔、康科德、曼彻斯特、拉科尼斯、弗兰科尼亚、圣约翰斯伯里、圣梅戈格或者哈得孙湾,或者南面西面任何一个方向,或者我要不要大胆说,东面?
<h2>二</h2>
不管怎么说,老婆,我就是这样终于与你的兄弟开始交谈,他说他是克里特王子,也许他曾经是克里特王子,不过只是最近才是斯巴达或马尼阿蒂的后裔。
高大的个子,鬈鬈的头发,他认为自己是个诗人,我们成了好朋友之后,他开始教我对文学产生兴趣(在墨西哥,他们说interesa)的技巧和仁慈的艺术。我(说我主要)把他放在有关哥伦比亚大学的这一章里叙述,因为他确实属于那个时期:预备学校青春期之后,严肃认真的学习开始了。
在上帝给我的礼物之中,有着与沙比·塞亚基斯的友谊。
我用简明的诗体文告诉你其中的缘由:不论我们在过桥,还是在酒吧,还是坐在我家门前的台阶上或者下高地他父亲家门前的台阶上,他都大声给我歌唱《重新再来》 [4] 。他会对我高声朗诵拜伦的诗句:“那我们就不再游荡,夜已经这样深了……”这倒不是因为他战死疆场,在安齐奥 [5] 登陆场受伤,在北非阿尔及尔一家医院里死于坏疽,或者也许伤心而死,因为许多其他朋友也死于第二次世界大战,包括我在本书已经提及过的一些人(卡扎拉基斯、戈尔德、汉普希尔,其他人我甚至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而是因为我所编织的值得纪念的回忆只在我夜间的思绪中编织骑士的形象。这是质朴的英语诗篇?因为,好吧,他是一个伟大的青年,骑士一般,也就是,崇高的,一位诗人,英俊,狂热,可爱,忧伤,具备人们希望结交的那种朋友的一切优点。
<h2>三</h2>
事实上,那年夏天我见到沙巴斯的时间并不多,我主要跟一帮志趣相同的老朋友在一起,经常在松树小溪里游泳,我们步行两英里半去我们自己特别的“光屁股河滩”,十一岁那年,曾经有一次,我在那里与一帮朋友赤身裸体舒适地沐浴在阳光底下,这时,我在圣马利亚天主教会的教友来了,他在圣约瑟夫教会学校教我五年级,一身黑色罩袍,在树林的荆豆丛中艰难行走,好像是来教训我的,但他却一下子脱去长袍,一边奔跑一边叫喊,穿着短裤跳入溪流之中。姑娘们不得不绕过这片河滩行走。九月初当我进哥伦比亚大学开始橄榄球训练时,我的皮肤晒得像穆罕默德·梅伊一样黑。
事实上,也是在那年夏天,在一个特别炎热的夜晚,老爸意想不到地与我和其他男生一起步行两英里半,一下脱掉衣服,穿着短裤,尖声叫喊着奔跑,然后先以双脚跃入溪水之中;可是,他体重二百五十磅,而整个八月一直干旱无雨,他站立着落在三英尺深的水中,差点折断了他的脚脖子。这真使我伤心欲绝,看着他那么兴高采烈,尖叫着跃入水中,最后却在那个小臭水潭里倒下。
嬉戏松树小溪的最佳时刻总是在黎明,这时溪水凉快宜人,尤其是在六月和七月,我们常常在这时比赛潜泳,贴着水下白色的石子击水潜泳相当远的距离。有时我可以潜泳一百多英尺,这是在我们全都开始抽烟以前。吉恩·普卢费常常在一棵树三十米高处的枝丫上做双翻跳水动作。洛西常常轻快地一下潜到六英尺水下,然后浮起,好像轻轻掠过水面一样。当我也试这一招(从三十英尺树杈跳入水中)时,我双手总是碰触到沙土河床。我们常常在草地上游荡,然后突然说:“嗨,天哪,太热了,”随即就跳入水中。我们也经常在德雷克特猛虎球场打棒球,是非正规球赛,你拿起球棒,打它十个来回;如果你连续一垒打或者本垒打,就能一直打下去,直至十次出局,要么球飞了,要么一开始就被传杀出局,尽管我们谁也不愿意将其他人杀出局。随后,你进入右外场,慢慢往回打。盛大啤酒狂欢前的夜晚,我们就是这样度过的。第一天夜晚,天气闷热,我们全都喝醉了,在穆迪街上胡闹,兴奋到在大街上逢人便抓,告诉他们他们是上帝、老人、其他人、每个人,甚至相互之间。最后,我们在星光下边吐边在呜咽的河边比赛摔跤,一群群回家的醉鬼们在一旁边观看边说:“瞧那些发疯的孩子,第一次喝醉,你们见过这样的烂货吗?”就是从这时开始人们称我“扎格”,“扎格”是波塔基特维尔镇一个醉鬼的名字,他像休·赫伯特 [6] 那样不断高举双手,嘴中念念有词:“呜,呜!”我正在暮色中比赛棒球,出场击球,投手嘴里嚼着口香糖,观察着接手的暗示,我挥动着球棒,光着膀子,胸前被湖景区积聚了一天炎热的雾气熏得像龙虾一样红,突然,投球手挥动手臂准备投球,我“蜷起身子”准备击球,疯狂的G. J. 高声叫喊:“我们就是这样称呼他的……扎格!”我眼睁睁地看着一个好球从我的胸前飞过。
以后有更多关于沙比·塞亚基斯的故事。第二年夏天,也就是一九四一年,我们更加经常东奔西跑四处游荡,并且开始学习诗歌和戏剧,也一起沿途免费搭便车旅行,我们的友谊更加牢固。
<h2>四</h2>
这时,一些老朋友,拉多兄弟,提议开车送我去纽约上学,因为他们正打算去观看在“弗拉兴草地”举行的世贸会,可以顺便把我带上,我能分担一些汽油费,而且不用乘公共汽车了。那个谁也来了,坐在一九三五年生产的双门厢式小轿车的折叠加座上,头发随风飘拂,嘴里唱着:“啊,我们来到纽约啦!”他不是别人,正是我的老爸埃米尔。折叠加座里老爸和行李加起来有三百五十磅重,再加上我,一路上,汽车晃晃悠悠转东转西,我猜这可能是因为车子后面的重量放置不当,一路前往曼哈顿一百一十六街哥伦比亚校园,我和老爸提着我的行李,走进了我的宿舍,哈特利楼。
当想到要上大学了,你会怎样浮想联翩!可是,来到大学校园,我们站在这种令人生厌的俯瞰着阿姆斯特丹大街的房间里,一张木质书桌、一张床、几把椅子,四壁空空毫无装饰,突然一只大蟑螂急匆匆逃走。更令人感到沮丧的是,散步时遇见头戴蓝色无檐帽、鼻架一副近视眼镜的小个子男生宣称,这一学年他将是我的室友,而且是“Wi Delta Woowoo兄弟会 [7] ”立誓入会的会员,他戴蓝色无檐帽原因就在于此。“当他们拼命争取你时,你也会被迫戴一顶的。”不过,我已经在想办法换房间了,理由是那只蟑螂,还有我以后看见的其他蟑螂,更大的蟑螂。
随后,老爸和我外出去了城里,也去了世贸会、餐馆,和通常要去的那些地方,离开时,他像往常一样说:“现在好好学习,好好打球,注意教练和教授们对你的教诲,看看你是否能为你老爸争光,说不定你会成为一名全美最佳球员。”这是个绝好的机会,战争还有一年爆发,英格兰已经受到闪电战的威胁。
我选择了橄榄球,而且似乎已经达到橄榄球顶峰的边缘,可那个时候,橄榄球对任何人都将无关紧要。
每当老爸跟我说再见时,他的眼中总是含着泪水,在后来的年月中他也仍是如此,他就如我妈常说的那样,“Un vrai Duluoz,ils font ainque braillez pi’s lamentez(真正的杜洛兹,他们所做的就是哭泣和悲痛)”。还有狂怒,上帝可以作证,正如之后当我老爸终于见到哥伦比亚大学的陆·利贝尔教练时,你会看到的那样。
因为从一开始我就发现那同样的老一套鬼把戏在作弄我,就像在洛厄尔高中时那样。在新生守卫队员中,有个名叫汉弗莱·惠勒的阻截队员很优秀,但动作缓慢,一个名叫朗斯特德特的进攻后卫,行动笨重缓慢,问题就出在这里。完全没有任何真正有能力的队员,根本比不上霍勒斯·曼队那帮运动员。事实上,有个男生个子瘦小,动作缓慢,没有一点点特长。然而,他们让他而不是我先上场,后来我与他一交谈,才发现他是斯克兰顿 [8] 警察局局长的儿子。我一生中从来没有见过这种游手好闲的球队。一年级球队的教练是罗尔夫·菲尼,他在哥伦比亚的球队历史上留下了印记,是一位非常优秀的后卫,一九三四年前后,他曾经在与海军球队比赛时,带球进攻,赢了那场球赛,创造了轰动新闻。他是个好人,我喜欢罗尔夫,不过他似乎一直在提醒我什么;每当大教练,著名的陆·利贝尔,身着他一百套做工讲究的套装中的一套从身边走过时,他甚至从来不看我一眼。
这件事的实质是,陆·利贝尔非常著名,因为在哥伦比亚当教练的第一年,他就用他自己在母校乔治敦大学设计的那一套训练方法,在“玫瑰杯”比赛中与斯坦福大学血战获胜。这场比赛绝对轰动,整个美国橄榄球界都为之一惊,没有人会忘却它,不过那是一九三四年,而现在是一九四年,自从那场球赛以后,他的球队没有取得过任何值得一提的成绩,直到一九五年仍无进一步建树。我认为是他在一九三四年选用的那帮球员使他保持了今日的地位·克利夫·蒙哥马利、阿尔·巴拉巴斯等,他那种疯狂的KT79打法让众人目瞪口呆,得花一年时间才能理解。这简直是……咳,反正我得记叙这件事,当我们说这件事时,你会理解的。
我此时与哥伦比亚新生球队一起出场,我发现自己将不会一开赛就上场。我得承认一件事:我得不到鼓励,就像在霍勒斯·曼队得不到乌姆普·梅休教练的鼓励那样,从心理上讲,这使我感到没精打采,比如,我踢悬空球的命中率下降了。我再也踢不出好球,他们不相信快速踢悬空球。我猜他们也不相信持球触地得分。我们在贝克体育场后面一个场地里训练。黄昏时刻,你可以看见哈莱姆河对岸纽约的灯火,在纽约市中心这确实有种特别的滋味,哈莱姆河上拖船来来往往,飞越哈莱姆河的一座桥上挤满了各种汽车,我不明白究竟为什么这么堵车。
我做了个大动作,把我的寝室从哈特利楼换到利文斯顿楼,那里没有蟑螂,感谢上帝,我有了一间完全属于我自己的寝室,在二楼,从那里可以看见校园里美丽的树木和步道,最令我高兴的是,除范安四方院外,还可以俯瞰图书馆,新图书馆,新馆四周石头壁缘上全都永久性地雕刻着这些名字:“歌德……伏尔泰……莎士比亚……莫里哀……但丁。”更让我感到舒心的是,晚上八点,我点燃喷香的烟斗,打开家庭作业本,将收音机调到WQXR [9] ,持续播放古典音乐,我坐在那里,在台灯金色的光线下,身着羊毛套衫,叹了口气说:“好啦,现在我终于成了一名大学生!”
<h2>五</h2>
唯一的麻烦是,上学第一周,我开始在食堂自助餐厅厨房洗涤槽边当一名洗碟工:打工换取我一日三餐。打完工之后去上课。接着完成家庭作业:也就是,三天读完荷马的《伊利亚特》,随后再用三天时间读完《奥德赛》。最后,下午四点去练橄榄球,八点回房间,在约翰·杰伊楼楼上受训运动员专用餐厅里狼吞虎咽吃晚饭。(牛奶、肉、烤吐司,管你吃饱,这很好。)
可是,天哪,哪个精神正常的人会认为一个人能在一周内干这么多事情?而且还能睡上一会儿觉?让饱受蹂躏的肌肉得到片刻休息?“哎呀,”他们会说,“这是常春藤的宠儿,这不同于其他任何一所大学或大学联盟,你可以仅仅因为打橄榄球而得到一辆凯迪拉克牌轿车和一些钱,记住,你拿着哥伦比亚大学俱乐部的奖学金,你必须学习成绩优秀。他们不会让你白吃饭的,那违反常春藤盟校的规定,对运动员不能偏袒。”不过,事实上,整个哥伦比亚橄榄球队队员的平均成绩为B,大学代表队和新生队都这样。这是千真万确的。我们得像特洛伊人那样拼命学习接受教育,白发苍苍的年迈训练员常常说:“一切都是为了荣耀,我的孩子们,一切为了荣耀。”
自助餐厅的工作让我感到烦恼:因为星期天餐厅关门,没有一个工作人员能吃到东西。我想,这样的话,我们只能到纽约或新泽西的朋友家里去吃饭,或者向家里要饭钱。有些人靠奖学金。
的确有人邀请我去吃晚饭,哥伦比亚学院的院长,老院长霍克斯用一张大的正式请柬正式邀请我,他家位于莫宁赛德大道或者在那附近,紧靠哥伦比亚大学校长尼古拉斯·默里·巴特勒的寓所。我打扮得绝对潇洒,身着妈妈在洛厄尔的麦奎德精心挑选的运动外衣,里面配上白衬衣和领带,宽松长裤烫得笔挺(干洗店就在对面的阿姆斯特丹大街上),入座后,我文雅地举起碟子,注意与身子保持距离,用勺子舀汤也与身子保持距离,面带客气的笑容,头发梳得溜光,别人说笑话就表现出讨好的兴趣,院长严肃时,我也表情敬畏。主菜是肉,不过我文雅地将它切开。在那些日子里,我就餐时的举止绝对高雅,因为早在洛厄尔家里时,我姐蒂宁培养了我好几年;她是艾米莉·波斯特 [10] 迷。晚餐后,院长起身给我(和其他三名独特的小伙子)看他珍贵的恐龙蛋,我流露出发自内心的惊讶;谁能想到我会在著名老院长的府上看见十亿年前的恐龙蛋?我说府上,因为那是一个奢华的套房。院长随即给我妈写了一封短信,说:“你的儿子约翰·路·杜洛兹,请允许我自豪地说,杜洛兹太太,有着绝对最高雅优美的餐桌礼仪,在我的餐桌上看到这种举止真令我感到高兴。”(原文大致如此。)妈妈永远忘不了那封信。她告诉了爸爸,爸爸说:“好孩子,”尽管在洛厄尔时,爸爸和我常常一起吃夜宵,这次吃鸡蛋,下次吃黄油,谁管他呢,放开肚皮,吃!
不过,我喜欢霍克斯院长,每个人都喜欢他,他身材矮小,戴着眼镜,眼睛里闪烁着欢乐的光芒,他是个老派守旧的人。他和他的恐龙蛋……
<h2>六</h2>
赛季第一场球赛,新生队旅行赴新泽西州的新布朗斯维克,与罗格斯大学的新生队比赛。那是一九四年十月十二日,星期六,我们的校队之前二十比六击败了达特茅斯校队,我们南下新泽西,我坐冷板凳,我们以七比十八败北。学院小型日报报道:新生队出师不利,七比十八败给罗格斯一年级新生 。报纸没有提及我只在下半场有机会参赛,就像在洛厄尔高中一样,文章在结尾说:“当杰克·杜洛兹表现出色时,莫宁赛德们 [11] 有几次较好的持球跑动进攻……守卫队员中表现出色的新生是马斯登(警察局局长的儿子)、朗斯特德特以及杜洛兹,杜洛兹也许是赛场上的最佳后卫。”
于是,在第二场与圣本笃预备学校比赛时,好了,他们一开始就让我上场。
不过,你应该记得,我之前炫耀过我们是如何打败圣约翰队,队里是如何少不了我这个老圣约翰的。我得了一枚奖牌,这你知道,挂在我家后院的门上。是圣本笃奖牌。有个爱尔兰姑娘曾对我说过:“依照你古盖尔人的血统,每次搬进新房,你必须做两件事情:买一把新扫帚,在厨房门上别一个圣本笃奖牌。”这倒不是我获得那枚奖牌的原因,不过实际情况是这样的:
与罗格斯比赛结束之后,利贝尔教练听说了有关我带球进攻的情况,此时,他的守卫教练克利夫·巴特尔斯 [12] 对我产生了兴趣,大家都跑到贝克体育场来观看新来的怪才持球跑动进攻。克利夫·巴特尔斯是有史以来最伟大的橄榄球运动员之一,与雷德·格兰奇和其他人同属一个档次,不管怎么说,是最优秀的带球进攻球员之一。记得小时候,我九岁时,有个星期天老爸突然说:“走,安吉,蒂宁,蒂让,都上车吧,我们开车去波士顿看‘波士顿红皮人队’进行职业橄榄球比赛,了不起的克利夫·巴特尔斯今天将带球进攻!”因为交通堵塞,我们没能如愿以偿,又或是因为半路上我们在切尔姆斯福德、邓斯特布尔或者某个地方吃冰淇淋和苹果耽搁了,结果去新罕布什尔州探望了祖母琼。在那些岁月里,我一直保存着所有精美的体育消息剪报,小心翼翼把它们与我自己的体育文章一起贴在我的笔记本里,因此我非常熟悉克利夫·巴特尔斯。在与圣本笃队比赛的前夜,我们新生正在训练的时候,突然克利夫·巴特尔斯来了,他走到我跟前说:“这么说你就是那个伟大的杜洛兹?在与罗格斯比赛时带球跑动那么棒?我们来看看你能跑多快。”
“您是什么意思?”
“我与你比赛跑到淋浴房;训练结束了!”他站在那里,六英尺三的个子,笑容满面,身着教练裤、防滑鞋和运动衫。
“好吧,”我说完就像小鸟一样开跑了。上帝知道,当我们朝球场尽头的边线冲去时,我领先他五码,但是他长着羚羊一样的长腿,尾随我而来,就在球门柱下超过了我,领先我五码,在淋浴房门口站住,双手叉着腰说:
“怎么,你跑不动啦?”
“嘿,见鬼,您腿比我长!”
“你会很出色的,孩子!”他轻轻拍了拍我说,随后哈哈笑着离开,“明天见!”他回头道别。
这是迄今为止我在哥伦比亚遇到的最令我开心的事情,因为我当然也高兴不起来:我还没有阅读《伊利亚特》和《奥德赛》、约翰·穆勒 [13] 、埃斯库罗斯 [14] 、柏拉图、贺拉斯 [15] 以及其他一切老师布置我们阅读的不为人们所熟悉的书籍。
<h2>七</h2>
与“圣本笃”队的比赛来临了,一大帮装腔作势的家伙,从来没有见过!他们让我想起一年前在高中我们对阵过的可怕的布莱尔队,还有那个莫尔登队,球员个子高大,模样凶恶,眼睛下方抹了油脂,防止太阳的强光;他们穿着难看的棕红色的统一运动服,与我们有点傻乎乎的(如果你要问我的话)印着深蓝色号码的淡蓝色服装形成鲜明的对比。(“Sans Souci”是哥伦比亚校歌的名字,意思是“无忧无虑”,哼!)(还有橄榄球战歌名为“吼叫吧,雄狮,吼叫” [16] 。听上去更像那么回事。)我们进了赛场,在球场里排成一行,我看见边线上站着陆·利贝尔教练,他终于在那里认真看了我一眼。他一定已经听说了有关与罗格斯队的比赛情况,他得考虑明年的守卫队员。我想,他已经知道我来自马萨诸塞州,是个有点疯狂的法国孩子,不太懂橄榄球,不像他特别钟爱的那些来自曼哈顿的了不起的意大利孩子,这些人此时已经是校队的明星了(陆·利贝尔的真名叫吉多·皮斯托拉,他来自马萨诸塞州)。
圣本笃队开球。他们摆好阵容,我按照指令深入到球门线附近的中卫位置,我自言自语:“妈的,我要让这些孬种看看,来自洛厄尔的法国男生是如何带球进攻的,让克利夫·巴特尔斯和整个球队瞧瞧,站在克利夫·巴特尔斯身边的那个老家伙是谁?嗨,朗斯特德特,克利夫·巴特尔斯身边那个穿外套的家伙是谁?靠近水罐的那个?”
“他们告诉我那是来自军队的教练,厄尔·布莱克 [17] ,他只是在消磨下午的时间。”
哨声响了,圣本笃队开球。球摇摇晃晃从空中飞入我的怀抱。我抓稳橄榄球,朝着箭头指引的方向,沿着赛场直愣愣冲了过去,不躲闪,不顾盼,也不低头,而是对准每个人直接冲了过去。他们都聚集在中场那里,扎堆凶猛阻截和推挡,因此他们能够这样或那样突破防线。一些穿红色球衣的本笃队员突破防线,从三个有利角度直接向我冲来,但是角度非常窄小,因为在我像箭一样直冲中场核心时,已经确保达到这种效果。所以当我到达中场时,十一个大个子在那儿等着狠揍我一顿,再把我压得喘不过气;不过,我完全不看他们一眼,依然径直朝他们冲去:他们手臂靠拢,想窒息我:这是心理上的。他们做梦也没想到,我头脑里盘算的是突然(我就是这样做的)飞奔,或者溜掉,一忽溜转向右边,把他们全撂在那里傻乎乎地喝西北风。我竭尽全力飞奔,尽管我穿着沉重的橄榄球运动衣,我还是能疾驰如飞,我已经说过,因为我的腿很粗,又有径赛运动员的速度,眨眼间我已经独自一人抵达边线,赛场上其他二十一名运动员都站在中场懵了,于是转身随我而来。我听见边线上响起阵阵欢呼声。我冲啊冲,铆足全力一直到达三十码线、二十码线和十码线,我听见身后愤怒的喘息声,回头一看,有个同样腿长的老边锋赶了上来,像克利夫·巴特尔斯一样,像去年那个家伙一样,像纳舒厄球赛里那个家伙一样,当我到达五码线时,他的大手抓住了我的颈背,将我按倒在地。我持球跑动进攻九十码!
我看见陆·利贝尔和克利夫·巴特尔斯,还有我们的教练罗尔夫·菲尼高兴得直搓手,在边线上像小希特勒一样跳起了舞。看来圣约翰队没有机会对阵圣本笃队了,因为此时此刻,很自然,我不管怎么说已经上气不接下气,那个愚笨的四分卫想让我独自持球触地得分。我实在是力不从心。我想质疑他的指令,可我不能那样做。于是,我气喘吁吁地冲进对方的防线,结果被压倒在五码线处。然后,朗斯特德特尝试持球进攻,结果圣本笃队的强大防线把他压倒在地;紧接着,我们也失去了最后一次持球进攻触地得分的机会,在三码线处,所以不得不后退让圣本笃队踢悬空球。
到了此时,我已经恢复了体力,做好了再奔跑一次的准备。但是那个飞向我的悬空球是那么的高,旋转着,非常棒,我看这个球要花一个小时才能落在我的手中,我真应该举起手臂,争取合法接球,然后将球触地,让我们球队从那里开始进攻。但是,我没那样做,爱虚荣的杰克,尽管我听见身后两个前场运动员几乎在说:“来,一起上!”我感到他们的四只大手像老虎钳一样夹住我的踝关节,每边各有两只手,我高傲地喘着粗气,狠命地扭动整个身子,试图摆脱他们的钳夹,然后继续往前奔跑。可是,圣本笃他们的钳夹已经将我死死锁定在那里,我仿佛像一棵树,或者像一根铁柱插在地里。我全力做了个翻转身体的动作,只听见噼啪一下响亮的声音,我的腿断了。他们让我仰面躺倒,将我轻轻放在草地上;他们看着我,观点达成一致:“对付他 ,只能这样,不能错过 这个机会(大意如此)。”
我在别人的帮助下一瘸一拐地离开赛场。
我进入淋浴房,脱了衣服,训练员帮我按摩右腿肚,说:“噢,只是扭了扭,不碍事,下周与普林斯顿比赛,我们会让他们再次尝尝完好如初的数一数二的小伙子杰克的厉害!”
<h2>八</h2>
可是,老婆,是一条腿断了,胫骨裂了,就像爆裂了一根铅笔大小的骨头,但那根骨头因为毛线裂纹仍旧粘连在一起,也就是说,如果你愿意,你只要用两个手指轻轻一扭,铅笔就会裂成两半。但是,没人知道这种情况。那整整一个星期,他们一直说我太孱弱娇气,要我打起精神,四处奔跑,别再一瘸一拐的。他们有搽剂,各种各样的,我试着跑起来,我奔跑,训练,奔跑,但一瘸一拐越来越严重。最后他们把我送进哥伦比亚医学中心,拍了X光片,发现我右腿的胫骨已经断裂,我拖着断了骨头的腿奔跑了一个礼拜!
对这事我并不怨恨,老婆,只是陆·利贝尔教练一直说我装腔作势,让新生教练们别信我“喊痛”,逼我“把痛感跑掉”。你是没法把断腿跑好的!就在那时,我发现陆出于某种我永远没法理解的原因,对我耿耿于怀。他总暗示我是个没用的人,我长着两条粗腿,他应当把我安排在对阵开球线上,把我培养成为一个“充满魅力的后卫球员”。
然而(我想现在我知道是何缘故了),就在那年夏天,我忘了提一下,弗朗西斯·费伊请我到波士顿学院的体育场把我彻彻底底测试了一番。他说:“你真的一定要到BC [18] 来,我们这里有一种体系,圣母大学体系,我们起用像你这样的后卫,在赛场上用优秀对阵开球队员为他开辟自由的活动空间。在哥伦比亚那边,陆·利贝尔让你从侧翼绕圈子进攻,你得猛跑二十码,然后卷入一场混战,他那一套KT79逆向打法多么的愚蠢!你最多也许能设法躲开对方的边锋,但是对方第二防线队员马上就会朝你压来。而在我们队,则是‘呼’的一下直接穿过阻截队员、后卫,或者穿过右边锋或左边锋,大获全胜。”随后,费伊让我穿上运动服,叫来了他的守卫教练麦克卢汉,说:“看看他实力如何!”我独自与麦克留在赛场上,面对着他。麦克手持橄榄球说:
“好吧,杰克,我将用中锋投球的方式将这个球投给你;你得球后,像前卫那样用任何你想使用的方法逃离。如果我用手碰到你,你就出局,这是打个比喻,你他妈的当然知道我会触摸到你,因为我曾经是东部地区最快的守卫球员之一。”
“呸,你是吗?”我心里想,嘴上却说,“好吧,投球吧。”他站在球场中间,面对着我,直接将球掷给我,我拔脚就跑,一会儿就无影无踪,他不得不扭头眼看着我从他的左侧跑过,这可不是“哈佛的谎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