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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尔斯已经逛过莱姆镇上当时堪称最著名的商店——玛丽·安宁创办的古化石商店。创办者是个非同凡响的女人,虽未受过正式教育,但颇具发现优秀标本的天才,其中有许多在当时还是尚未分类的。鱼龙化石就是她首先发现的。虽然当时有许多科学家得益于她的发现而成名,但是当地的模式标本却没有任何一种以她的名字命名,这可以说是英国古生物学界一个微不足道的耻辱。查尔斯对这一当地名店表示了自己的崇敬之意,同时还花了钱,买下各种菊石①和另一种化石,他对这些宝贝心仪已久,早就渴望把它们放入他的伦敦书房的收藏柜里。然而,此行也有失望之处,因为他当时正专门研究的分支,古化石商店几无标本出售。

这就是棘皮动物的化石,或者叫石化海胆,有时又被称为介壳(源自拉丁文,原意为瓦片、土罐),美国人则称之为沙钱。介壳形状各异,但总是十分对称,而且都有不整齐的精细条纹。它们除了具有科学价值以外(十九世纪六十年代初期在比奇岬获取的一系列介壳化石是进化论最早的实物证据之一),还是十分美丽的小物件。因为这种东西总是很难找到,所以也就更加迷人。你可能搜索数日但一无所获。如果你在一个上午能捡到两三枚,那可是个值得纪念的日子。查尔斯是个悠闲之人,且生性爱好业余收藏,可能正是因为难找之故,他才会在不知不觉中入了迷。当然,他还能讲出科学上的理由来。与同好诸君在一起的时候,他会愤愤不平地说,棘皮动物的化石“未受重视,真是耻辱”,这是他为在一个过于狭小的领域花费过多时间经常使用的一个借口。但是不管他的动机如何,他已经把全部心思都用在了介壳上。

介壳并非夹杂在蓝色里阿斯岩石里,而是在叠置燧石层中。化石店老板给他出过主意,到小镇西面去找可能收获最大,不一定要去海岸边。查尔斯拜访特兰特姨妈大约半小时后,再次来到科布堤上。

那一天,防波大堤上相当热闹。渔民们在忙着漆船补网,不很熟练地修补捕蟹和虾用的篓子。还有一些较有身份的人、早来的游客、当地的居民,正在海边漫步,当时虽仍在涨潮,但海面已经平静下来。查尔斯注意到,前天在这里遥望大海的女人已不见踪影,但他对她——或对科布堤——并不多加思索,便沿着韦尔克利夫斯下面的沙滩,朝自己的目标走去。他一反通常在镇上懒洋洋闲逛的姿态,步履快捷且富弹性。

看见他为执行任务全身上下装备齐全的样子,你可能会发笑。他穿着结实的靴子,靴底还钉了钉的,帆布绑腿把厚法兰绒诺福克马裤的裤脚也绑了进去。与之配套的有长得可笑的紧身上衣,一顶帆布做的可以算是棕色的低顶宽边帽,一根在半道上买的木手杖,一只大帆布背包,你从里面也许能抖落出各种锤子、包装材料、笔记本、药片盒、扁斧等一大堆东西来,天晓得还会有什么。最令人难以理解的是维多利亚时代人那种办事有条不紊的刻板程序,这种情况在贝德克尔②旅游指南的早期版本中对旅游者提出的详尽建议中表现得最为充分,同时也最为荒唐可笑。这种做法不禁让人怀疑,如此旅游究竟还会有多少乐趣。拿查尔斯的情况来说,他怎么想不到轻装会更舒服些呢?想不到帽子根本不必要?想不到在到处是鹅卵石的沙滩上行走,穿着靴底钉钉的结实靴子,就跟穿上溜冰鞋一样不合适?

我们尽可以笑他呆,但是在这种最舒适与最循规蹈矩两者互相背离之中,还是有值得赞美的成分。这里我们再次遇到了两个世纪之间的争论焦点:我们是否应该为责任③所驱使?如果我们把这种刻板地坚持按自己的角色着装的原则,这种坚持为每一种可能出现的情况都做好充分准备的做法,都看成是纯粹的愚蠢,是对来自经验的东西视而不见,我认为,我们就对我们的祖先犯了一个严重的——或者是十分轻率的——错误,因为为我们今天的一切科学奠定基础的,正是像查尔斯那样的人,是像他在那一天一样,严格按照户外作业的要求着装并配置设备但却被他人视为过分小心谨慎的人。他们在这一方面的愚笨只不过是他们在一个更为重要的方面严肃的表现。他们感觉到,现在对世界的解释尚不充分;他们观察现实的窗口已经被习俗、宗教、社会停滞等抹上了黑。简而言之,他们知道自己还有很多东西要去发现,而发现对于人类的未来是头等重要的事情。我们则认为(除开那些生活在实验室里的人)没有什么可发现的了,对我们最为重要的事情只与人类的现在有关。这种想法对我们会更有好处吗?可能是这样,但是,进行最后评判的不应该是我们自己。

因此,那一天,查尔斯用地质锤东敲敲西敲敲,弯着腰沿着海岸仔细观察,就在他第十次要从一块卵石跳到另一块距离太远的卵石上的时候,脚下一滑,狼狈地跌了个四脚朝天,我是不应该感到好笑的。查尔斯对跌倒不是很在意,因为那天天气很好,早侏罗纪时期的里阿斯岩石很多,他很快就发现自己已经独自远离了人群。

海面浮光耀金,鹬鸟欢快地鸣叫。一群蛎鹬,羽毛中有黑有白有珊瑚红,在他的前头飞翔,好像是他的开路先锋。眼前突然出现了诱人的岩石区潮水潭,离经叛道的可怕想法立即在这可怜的家伙脑海中闪现——从事海洋生物学研究难道不是更有趣吗?不,不,是更具科学价值。或许应当放弃伦敦,住到莱姆镇来……可是欧内斯蒂娜决不会答应。我很高兴为大家记录到一个很能表现人的本性的时刻:查尔斯小心谨慎地环顾四周,肯定四下里绝无他人之后,小心翼翼地脱下笨重的靴子、绑腿和长袜。那是一个充满童真的时刻,他正想回忆荷马的一行诗,让那一时刻更具古典情趣的时候,注意力突然被转移了——一只小螃蟹正在匆匆奔逃,查尔斯的身体落在水中的巨大阴影恰好遮住了它警觉的柄眼,他觉得有必要抓住它。

正如你鄙视查尔斯携带过多装备一样,你也可以鄙视他的研究不够专门化。但是你应该记住,研究自然史在当时并不像今天这样被人们以贬义来看待,被认为是逃避现实,并往往被认为带有感情色彩。此外,查尔斯还是个很称职的鸟类学家和植物学家。如果他除了化石海胆之外什么都不考虑,或者专心致志地研究海藻的分布,如果我们讨论的是科学进步问题,结果也许会更好。但是我们也应该回过头来想想达尔文,想想他的《比格尔号旅行期间的动物志》。《物种起源》是概括普遍原理的胜利,不是专门化研究的胜利。即使你能向我证明,后一条路对并非天才科学家的查尔斯更合适,我仍然坚持认为,前一条路对作为普通人的查尔斯更合适。这并不是说业余爱好者会有那么多时间去进行广泛涉猎,而是他们应该广泛涉猎,才能挫败那些自命不凡的科学家,那些科学家企图把人们禁锢在某一狭窄的深坑里。

查尔斯自称达尔文主义者,但是他并不真正理解达尔文。可是在当时,达尔文对自己也没有真正理解。这位伟大的天才推翻的是林奈的《自然系统》,该系统的主旨是世界上不可能出现新的物种,这一主旨对该系统的重要性相当于基督的神性对于神学的重要性。这一原则可以解释林奈为什么对自己的分类法和命名法入了迷,对把现存的动植物进行僵化的分类入了迷。现在我们看得很清楚,他想把实际上是不断变化的东西稳定下来并使之固定不变的尝试是注定要失败的。林奈本人最后发疯似乎也是顺理成章的事。他自知身陷迷宫,但是他不知道迷宫的围墙和通道是永远在变化着的。甚至连达尔文也始终未能完全摆脱这个瑞典人的枷锁。查尔斯抬头细察峭壁上的里阿斯岩石层时,脑子里产生那样的想法,确实是无可指责的。

他知道,世界上不可能出现新物种的见解完全是胡说八道,不过他在岩层中看出,世间万物确确实实是有条有理的。他也许从这些灰蓝色岩脊的断裂方式中看出了当时社会的象征意义,但是他真正看到的却是一种时间的无限延续性,在这一过程中,无情法则(因此也是有益的神圣法则,因为谁也不会说秩序不是人类的最高利益)的确立,总是有利于适者优者生存,例如查尔斯·史密森在这个晴朗的春日里独自一人,迫切求知、理解、接受、记录,心怀感激之情。当然,他所没有想到的,是自然系统瓦解之后的必然结果:如果新物种能够产生,老物种必定要经常为它们让路。每一个个体都是要死亡的,这一点查尔斯心里明白——维多利亚时代的人谁也不能免此一死。但是,他的头脑中在那一天没有一丝总体灭绝的概念,就像他头顶的天空中没有一丝云彩一样。尽管如此,当他最终重新穿上长袜、靴子,打好绑腿之后,手上很快就有了一个总体灭绝的具体例证。

那是一块精致的里阿斯岩石,上面有菊石的印记,十分清晰,简直就像宏观世界的微观缩影,十英寸的石块上表现的是急速旋转的星系的运行轨迹。他照常写好了发现日期和地点的标签,又一次跳出了科学的圈子,这一次是跳到爱情里面去了。他决定回去之后把它送给欧内斯蒂娜。这玩意儿很漂亮,她一定会喜欢的。况且,它很快就会和她一起回到他的身边来。更令人愉快的是,背上增加的重量不但是一项劳动成果,而且还是一份礼物。跟上时代潮流的责任在他内心涌起。

他也意识到,自己一路悠闲漫步,行进的速度比原计划慢了。他解开上衣扣子,取出银质怀表。两点了!他猛然回头,看见一英里外海浪已经在拍打着山脚。他倒是没有被海水围困而回不去的危险,因为他看到前方有一条小径,虽然陡峭,但还是安全的。顺此小径可以直上崖顶,进入茂密的树林。但是他已经不能沿着海岸回去了。其实,这条小路本来就是他的目的地,原先打算很快到达,然后再爬上有燧石地层的高度上。作为对自己延误时间的惩罚,他以超常的速度往上赶,穿着厚厚的法兰绒衣服的身上已是大汗淋漓,只好坐下来休息。他听见附近有小溪的潺潺声,于是便走过去饮水止渴,把手帕浸湿,轻轻地擦他的脸。接着,他开始环顾四周。

①菊石是已灭绝头足动物菊石的化石介壳。

②贝德克尔是19世纪德国出版商。

③为了提醒大家注意,维多利亚时代(与现代不同)的不可知论和无神论与神学教条之间有着极为紧密的联系,我在这里最好引用乔治 · 埃利奥特的著名警句:“上帝是不可思议的,永生是不可相信的,但是责任是不容置辩的,是绝对的。”如今面对如此可怕的双重信心丧失,我们更应该强调责任的不容置辩性。—原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