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豆小矮人(2 / 2)

魔术师不声不响地吃着。突然他做了个鬼脸,推开盘子,说起话来。和平时一样,他说话时不直接看着她,而是目光略微抬高一点,看着她的头顶上方,声音温柔动听。他讲了今天的经历,说他在温莎堡拜见了国王。他去温莎堡,是应邀给那些穿着天鹅绒外衣、戴着花边硬领的小公爵们逗乐儿的。他绘声绘色地讲了一遍,模仿他见过的人,又是眨眼睛,又是轻轻地摇头。

“我从我的折叠礼帽中放出一大群白鸽。”他说。

小矮人的手当时又湿又冷,你二人现在讲和了,诺拉暗自思量。

“你要知道,这群鸽子绕着王后飞,王后打着嘘声赶它们飞开,不过出于礼貌一直面带微笑。”

肖克站了起来,身子摇晃一下,轻轻地靠在桌边上,仅用两根手指支撑着,像是给他的故事来个尾声一般说道:“我不舒服,诺拉。我刚才喝下的是毒药。你不该对我不忠。”

他的喉咙痉挛般地鼓起,他掏出一块手帕捂在嘴唇上,离开了餐室。诺拉霍地站起身,长项链上的琥珀珠子挂到了她碟子上的水果刀,将刀拂到地上。

这都是演戏,她恶狠狠地想。想吓唬我,折磨我。不,我的好丈夫,这没有用。我要你瞧瞧我的厉害!

肖克怎么就探出了她的秘密,这太叫人恼火了!不过她现在至少有了机会让他明白她的感受,她可以大喊她恨他,极其鄙视他,他不是人,而是橡皮做成的幽灵,她再也不能和他一块儿过下去了,还要说……

魔术师坐在床上,缩成一团,痛得直磨牙。但诺拉风暴一般冲进卧室时,他还是勉强挤出一个虚弱的笑容。

“你以为这样我就会相信你,”她气喘吁吁地说,“别装了,该收场了!你这骗人的手段,我也会。你这样子,真叫我恶心。噢,把戏没玩好,落下笑柄了吧——”

肖克仍然无可奈何地微笑着,试图从床上下来。他一只脚摸索着往地毯上踩。诺拉暂且停住嘴,想寻思寻思,还能嚷嚷些什么骂他的话。

“别说了,”肖克吃力地说,“过去我要是哪里……就请原谅……”

他额头暴起青筋,身子也缩得更厉害了。喉咙里吱吱直响,眉头上的一缕湿头发在抖动,捂在嘴上的手帕都让咳出来的胆汁和鲜血浸透了。

“别演戏了!”诺拉一跺脚,叫道。

他挣扎着直起腰,脸色惨白,把揉成一团的手帕扔到墙角。

“等等,诺拉……你不明白……这是我的最后一场魔术……今后再不演了……”

他可怕的脸白得发亮,又一阵痉挛,脸都抽得变了形。他摇晃一下,倒在床上,头摔到枕头上。

诺拉走到跟前,皱着眉头查看。只见肖克躺在那里,双目紧闭,牙关咬得吱吱响。她俯身再看,只见他的眼睫毛一抖,睁开眼恍恍惚惚地看她,认不出来人就是他的妻子。不过突然间他认出她来,两眼湿润,闪动着关切痛苦的泪光。

就在这个时刻,诺拉忽然明白过来,她爱他超过这世上的任何东西。恐怖和怜悯压倒了她。她旋风一般地满屋乱转,倒了杯水,把水杯放在盥洗池边上,回身又奔到丈夫身边。这时她丈夫已经抬起了身子,用被单的一角捂着嘴。他干呕得很厉害,边呕边浑身发抖,眼睛茫然地瞪着,死亡的面纱已经挂在脸上了。诺拉一见,慌忙一挥手,冲进隔壁房间。这个房间里有电话,她摇起电话,报了个错误号码,又重新打,折腾了好一阵,急得上气不接下气地哭,挥拳砰砰地砸电话桌。最后终于听见了医生的声音,诺拉哭着说她丈夫服了毒,眼看不行了,说着泪如雨下,打湿了电话听筒。她把听筒胡乱一放,跑回卧室。

魔术师精神焕发,满面春风,穿着白马甲和一条烫得笔挺的黑裤子,站在穿衣镜前,悬着两肘,小心翼翼地收拾他的领带。他从镜子里看到了诺拉,头也不回,从镜子里冲她心不在焉地挤挤眼,同时轻轻地吹起口哨来,继续用他透明的手指整理黑色丝制领结的两端。

<h3>七</h3>

德劳斯,这个英格兰北部的小镇,看上去果真如昏昏欲睡一般。(1) 它沉睡在那些薄雾缭绕、缓缓起伏的田野上,人进入其中,会疑惑是不是走错了地方。镇上有一家邮局,一间自行车商店,两三家烟草行挂着红底蓝字的招牌。还有一幢古老的灰色教堂,周围都是墓碑,一棵硕大无比的栗树静静地把树荫投在墓地上。主街两边是树篱、小花园,还有歪歪斜斜地爬满了常春藤的矮砖房。其中一幢租给了某个姓多布森的人,此人的情况,除了他的管家和当地的医生,没人知道,而医生也不是个爱讲闲话的人。多布森先生好像从不出门。那位管家是个高大严厉的女人,从前曾在一家疯人院工作过。邻居要是不经意地问点问题,她就回答说多布森先生年老瘫痪,只能关起门来平静度日。难怪他来到德劳斯镇的第一年镇上居民就把他忘记了:他变成了不受关注的人,大家自然而然地把他和那位无名的主教相提并论。主教大家都不认识,只知道他的石头雕像在教堂大门顶上的壁龛里放了很久很久了。这个神秘的老头想来有个孙子——一个文静的金发小男孩,黄昏时分常迈着怯生生的小步子从多布森的矮砖房里出来。不过这样的情形也是个别现象,没人说得准每次出来的是不是同一个小孩。再说,德劳斯的黄昏特别迷茫阴暗,各种东西的轮廓当然都是模模糊糊看不清楚的。就这样,既不好奇又懒懒散散的德劳斯镇人没看清这么一个事实:那个据说瘫痪了的老头所谓的孙子多少年过去了也不见长大,他的亚麻色头发乃是以假乱真的假发。原来土豆小矮人刚刚开始他的新生活,就开始谢顶,他的头很快变得又光又亮,就连他的管家安妮也常常想伸出手摸摸那个小圆球该有多好玩。除了谢顶外,他没有多大改变。他的肚子鼓了点,鼻子黑了点,上面肉更多了点,布满了青筋。他装扮成小孩子时,就在鼻子上扑粉。还有一点变化,那就是安妮和医生都知道小矮人的心脏病越来越厉害,发展下去没有好结果。

他住着三间房,日子过得平平静静,也不招人注意。他在一家流动图书馆订了书,每星期三四本,基本上都是小说,还养了一只黑毛黄眼的猫,因为他怕耗子怕得要死(耗子在衣橱后面闹腾,活像滚动的小木球)。他吃得很多,尤其爱吃甜食(有时候半夜跳下床来,轻轻地走过冰凉的地板,穿件长睡衣,小得出奇,抖抖索索地跑到餐具室,像个孩子那样找巧克力饼干)。对他那桩恋爱事件,还有初来德劳斯的可怕岁月,他回忆得越来越少了。

不过在他的书桌里,那些叠得整整齐齐、日久发脆了的节目单中间,他仍然保存着一张粉红色的信笺,带着龙形水印,上面写满了生硬潦草的字,很难辨认清楚。信是这样写的:

亲爱的多布森先生:

我收到了你的第一封信,也收到了第二封信,信中你叫我到德劳斯镇来。我觉得这恐怕是一场严重的误会。请忘了我,原谅我吧。明天我和我丈夫就要去美国,可能一时回不来。我真不知还能给你写些什么,我可怜的弗雷德。

就是收到这封信的时候,他头一次犯了心绞痛。从那时起他的眼睛里便留下了淡淡的惊讶神色。此后好多天里,他一个房间一个房间地转悠,强忍着泪水,忍不住了就伸出颤抖的小手从脸上抹去。

过了不久,往事慢慢在弗雷德心中褪色。他开始享受安逸,从前他可是一点不懂的。现在他喜欢壁炉中燃烧的煤发出的蓝色火苗,喜欢小圆架上落满灰尘的小花瓶,喜欢挂在两扇窗之间那幅复制的画:画上是一条圣伯纳德犬,脖子上挂着一小桶白兰地,正在营救一个困在荒凉绝壁上的登山人。他很少回忆以前的生活,只是有时在梦中看见星光灿烂的天空下有很多架秋千荡来荡去,天空也随之而动,他被啪的一声关进一只黑箱子中。透过箱壁清晰地传来肖克歌唱般的柔和声音,可他找不到设在舞台地板上供他遁身的暗道翻板门。他在发黏的暗箱中闷得喘不过气来,只听见魔术师的声音越来越伤心,越来越远,最后消失了。这时候弗雷德总会呻吟一声醒过来,发现自己还是躺在暖和昏暗的屋子里,躺在自己那张宽大的床上,屋里一股淡淡的薰衣草香味。这时他总会大口大口地喘息,把小孩子般的小拳头按在突突乱跳的胸口上,瞪大眼睛盯着白花花的百叶窗帘看上好久。

多少年过去了,他对女性爱情的渴望也成为越来越轻的内心叹息,仿佛那一度折磨他的似火激情已被诺拉消耗殆尽。说来也是,有些时候,比如在暮色苍茫的春日傍晚,小矮人害羞地穿上短裤,戴上棕色假发,出门走进昏暗的暮色中。他借着暮色悄悄沿一条田间小径走去,往往会突然停住脚步,痛苦地远望树篱附近满枝开花的黑莓丛中一对情侣紧紧相拥的模糊身影。后来这种情形也过去了,他干脆不再出门。只是有一段时间,那位满头白发、黑眼睛闪着犀利目光的医生常来和他下棋。隔着棋盘,医生满怀科学兴趣地观看那双柔软的小手,观看那张像斗牛犬一般的小脸,每当小矮人考虑棋步时,那脸上突出的眉头总会攒成一团。

<h3>八</h3>

八年过去了。那是一个星期天的早晨。一罐可可饮料,放在一个鹦鹉头形状的保温盖下,在餐桌上等着弗雷德来喝。阳光带着苹果树的翠绿洒进窗来。身板结实的安妮正在打扫自动小钢琴上的灰尘,小矮人偶尔在这架钢琴上弹奏曲目不定的华尔兹。橘子酱的罐子上停着几只苍蝇,还在一个劲地蹭着前脚。

弗雷德睡眼惺忪地走了进来,穿着毛毡拖鞋,上身是一件画着黄色青蛙的黑色小晨衣。他坐下来,张开眼睛,摸摸他的秃脑袋。安妮到教堂去了。弗雷德打开一份星期日报纸的带图插页,嘴唇一缩一噘地浏览起来,最后看到有小狗获奖,有个俄国芭蕾舞女演员跳天鹅湖,淋漓尽致地表现悲痛欲绝的天鹅,还有一个到处骗人的金融家,戴着高顶礼帽,端着啤酒杯……餐桌下卧着那只猫,弓着背,在他的光脚上蹭来蹭去。他吃完早餐,站起身,打了个哈欠:昨夜他没睡好,心脏从没有像昨晚这样折磨过他,今天他都懒得穿衣服,尽管两脚冰凉。他改坐到窗下的扶手椅上,身子缩成了一团。他什么也没想,就这么坐着,那只黑猫在他跟前伸懒腰,张开小小的红嘴巴打哈欠。

门铃叮咚一声响。

是奈特医生,弗雷德若无其事地想。他记得安妮去教堂了,便亲自过去开门。

阳光倾泻进来。一位高个头女士,一身黑衣,站在门口。弗雷德往后一退,一边咕哝着,一边摸了摸身上的晨衣。他连忙退到里屋,掉了一只拖鞋,也没管。他这时只关心一件事,那就是不管来人是谁,都不能看出他是个侏儒。他在客厅中央停住了,累得直喘气。唉,刚才为什么不顺手磕上外面的门!到底会是谁来看他?准是找错了门。

这时他清清楚楚地听到越来越近的脚步声。他又退进了卧室,想把自己锁在卧室里,却没带钥匙。第二只拖鞋也掉在客厅的地毯上了。

“这太可怕了。”弗雷德屏住呼吸,侧耳细听。

脚步声响进了客厅。小矮人轻轻发出一声哀叹,朝衣橱奔去,要在那里找个藏身之处。

一个他肯定熟悉的声音在叫他的名字,房间的门被推开了。

“弗雷德,你干吗怕见我?”

小矮人光着脚,穿着黑色晨衣,脑门上渗出了汗珠。他站在衣橱旁,手还搭在橱锁的拉环上。这时他极其清晰地记起了玻璃碗里的金鱼。

她老了,身体也差了。眼睛底下有两片黄褐色的阴影,上嘴唇上的黑色唇须比过去更明显。她头戴黑帽,身穿黑衣,衣服上的皱褶很深,一副打扮显得风尘仆仆、悲伤可怜。

“我压根没想到——”弗雷德警惕地望着她,缓缓说道。

诺拉抓住他的双肩,把他扳到亮处,一双悲哀的眼睛饱含热情,仔细地看遍他的全身。不知所措的小矮人眨巴着眼,痛恨自己没戴假发,也因诺拉这么激动大为惊讶。他多少年前早就不想她了,如今见面他除了伤心和惊讶外,再无任何感受。诺拉仍然抓着他,接着闭起眼睛,轻轻地推开他,转身对着窗子。

弗雷德清清嗓子,说:“我们完全断了音讯。告诉我,肖克还好吗?”

“他还在演他的把戏,”诺拉心不在焉地答道,“我们前不久才回的伦敦。”

她没有脱帽,在窗前坐了下来,仍然很奇怪地盯着他仔细看。

“这么说肖克他——”小矮人叫她看得不好意思起来,便匆匆接着说话。

“——和从前一样。”诺拉回答,闪闪发亮的眼睛仍然没有从小矮人身上移开。她迅速摘下白底黑面的光滑手套,揉成了一团。

莫非她又要——小矮人心里猛地一惊。这时冲进他脑海的是金鱼碗,是古龙水味,是她拖鞋上的绿绒球。

诺拉站起身来。手套揉成的两个黑团滚到了地板上。

“花园不大,却长着苹果树。”弗雷德说,心里却仍在嘀咕:从前我真的有过那一刻吗……?她的皮肤灰黄灰黄的,还长了唇须。她话为什么这么少?

“不过我如今很少出门。”他说,在座位中轻轻地前后摇动,抚摸着自己的膝盖。

“弗雷德,你知道我为什么来看你吗?”诺拉问道。

她站起来,近近地逼到他跟前。弗雷德怀着歉意咧嘴笑笑,想溜下椅子躲开。

就在这时候,她声音非常温柔地告诉他:“事实是,我为你生了个儿子。”

小矮人怔住了,盯着一扇小窗,眼神火一般映在一只深蓝色杯子的侧面。一丝惊讶羞怯的微笑在他的嘴角闪烁,接着笑容扩散开来,笑得两颊通红发亮。

“我的……儿子……”

霎时间他明白了一切,明白了生命的全部意义,明白了他多少年来的痛苦,明白了映在杯子上的那扇明亮的小窗。

他缓缓抬起眼睛。诺拉侧身坐在椅子上,哭得身子一抽一抽的。帽子饰针的玻璃头就像一滴闪闪的泪珠。那只猫咪咪轻叫,靠在她的双腿上蹭着。

他扑到她跟前,记起了前不久读过的一部小说。“你不必担心,”多布森先生说,“你无论如何都不必担心我会从你身边抢走他。我现在很知足!”

她抬起泪眼望着他,想作点解释,却欲言又止——她看见小矮人露出关切的神色,高兴得满脸放光——便什么也没说。

她匆匆捡起揉成一团的手套。

“好吧,现在你都知道了。不必多说了。我也得走了。”

一个突如其来的想法像刀子扎了弗雷德一下。他高兴得发抖,同时又深感羞愧。他捻着晨衣的穗边问:“还有……还有,他长得怎么样?他不是——”

“啊不,恰恰相反,”诺拉迅速回道,“高个头,和所有的男孩一个样。”说着又流起泪来。

弗雷德垂下了眼睛。

“我真想见见他。”

他又高高兴兴地改了口:“唉,我理解!不能让他知道我是这么个模样。不过,你也许可以安排一下……”

“好,一定,”诺拉匆匆说着,几乎着急起来,这时她已经走过了门厅。“好的,我们会做些安排。现在我必须走了。到火车站要步行二十分钟。”

走到门口,她又转过身来,最后一次把弗雷德上上下下打量了一遍,既热切,又伤心。阳光在他的秃头上抖动,他的耳朵呈半透明的粉红色。他又惊又喜,一点不明白出了什么事。她走后,弗雷德仍然久久地站在门廊里,仿佛害怕随便一动就会摔碎他那颗完整的心。他一个劲地想象他的儿子是个什么样子,可想来想去能想到的还是他自己的模样,一副学童打扮,还戴着金色小假发。就在把自己的面貌移到他儿子身上的过程中,他一点没觉得自己是个侏儒。

他仿佛看见自己进了一座房子,是家旅馆,或是餐馆,去会他的儿子。想象中,他摸着儿子的金色头发,心中充满为人父母的自豪感……随后他又看见他在儿子和诺拉(呆鹅一只,怕他抢走儿子!)的陪伴下,沿着一条街走下去,那边——

弗雷德一拍大腿。他忘了问诺拉在哪里能找到她,怎样才能找到她。

于是进入了一种疯狂、荒唐的状态。他冲进卧室,开始慌慌张张地穿衣服。他穿上了他最好的衣服:一件其实还很新的昂贵硬领衬衣,一条条纹裤子,一件在巴黎定做的西装外套——他一面忙着穿衣,一面咯咯直笑。橱柜抽屉太紧,打开时掰破了指甲,还不得不坐下来两次,好让憋胀狂跳的心脏歇息片刻。接着他跳起身来,又在屋里到处转,找那顶他已经多年没有戴过的圆顶礼帽。他终于准备往外走时,停在一面镜子旁照了照,只见镜子里闪现出一位穿着考究、仪表堂堂的老绅士。他跑下门外的台阶,脑子里嗡的一下又想起个主意来:和诺拉一起走——他当然有办法赶上她——当天晚上就能见到儿子了!

一条尘土飞扬的宽马路直接通向火车站。每到星期天,路上行人相对比较少——不料拐弯处出现了一个拿着板球拍的小男孩,他第一个发现了小矮人。他看见弗雷德远去的背影,又看见那双鼠灰色鞋罩在唰唰跑动,他又惊又喜地往头上一拍,一巴掌打在他的花帽顶上。

顷刻间又出现了一些男孩,天知道从哪里钻出来的,一个个大张着嘴,鬼鬼祟祟地跟在小矮人后面。小矮人越走越快,时不时看看表,激动得咯咯笑。阳光照得他有点摇摇晃晃走不稳。这时孩子们越聚越多,路上的行人觉得奇怪,也驻足观看。远处传来教堂的钟声:打瞌睡的小镇恢复了生机——顿时爆发出一阵憋了好久再也憋不住的笑声。

土豆小矮人激情难耐,小跑起来。跟在后面的男孩中有一个冲到他前面,回过头来看他的脸,另一个扯开嗓门嚷嚷。弗雷德被尘土呛得眯缝起眼,但还在跑,跑着跑着突然觉得尾随在他身后的这一群孩子都是他的儿子,一个个身强力壮,脸色红润,欢天喜地的——他一边跌跌撞撞地跑,一边迷迷惑惑地笑。他累得呼呼喘气,还想竭力忘了自己那燃烧的心脏,它这会儿眼看就要撞破胸膛飞出来了。

一个骑自行车的人蹬着亮闪闪的轮子与他并行,一只拳头搭在嘴上,像个扩音器一般,为这场赛跑的选手加油。女人们从家里出来站在门口,手搭凉棚放声大笑,指着跑过去的小矮人叫同伴看。镇上所有的狗都醒来了,在乏味的教堂里做礼拜的教众也忍不住听起狗叫来,还有吆喝狗的煽动声。跟在小矮人后面的人越聚越多,渐渐把他围了起来。大家都觉得这简直是一流的侏儒表演,不要钱的马戏,电影拍摄的现场。

弗雷德开始东倒西歪,耳朵里嗡嗡响,硬领正前方的扣子深深嵌进喉咙中,勒得他喘不过气。低沉的笑声、喊叫声,还有沉重的脚步声,震聋了他的耳朵。这时透过汗水的雾气,他终于看见她的黑长裙。她沐浴在阳光里,沿着一堵砖墙慢慢走。她回头一看,站住了。小矮人跑到她跟前,拉住了她的裙褶。

他带着幸福的微笑往上望着她,想说些什么,但还没开口,便意外地眉毛倒竖,缓缓瘫倒在人行道上。围观的人吵吵嚷嚷地挤过来。有个人看出来这不是在开玩笑,就朝小矮人俯下身,轻轻吹了声口哨,摘下帽子致哀。诺拉冷冷地看看弗雷德的矮小尸体,就像看着一只揉成一团的黑手套。她被大家推来搡去,一只手抓住了她的胳膊肘。

“放开我,”诺拉声调呆板地说,“我什么也不知道。我的儿子几天前就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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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该镇英文名Drowse,意为“打瞌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