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三一年四月,一个奇妙的清晨,天气好极了,空气潮湿,但却又充满了阳光。它像一块软糖那样,好吃得很,香甜、凉爽,湿润和光亮,过滤了的春天,纯净的臭氧。在斯特拉斯堡林荫大道的中心,人们惊喜地呼吸着从草原和大海飘来的芬芳。一阵暴雨,那种任性的四月阵雨创造出了这种喜人的奇迹,春天经常是与它们一道以一种极为顽皮的方式宣告它的来临。
我们的火车在半路上朝着昏暗的地平线驶去,它从天空黑乎乎地直切入旷野;直到摩乌附近——这时城郊的房屋像积木般地散落在四周,涂着令人郁闷的绿色广告不断地跃入眼帘,就在这时,坐在我对面的那位上了年纪的英国女人开始整理她的有十四件之多的提包、瓶子和旅行用具——那种海绵般的,翻滚着的乌云终于爆发了,从埃佩纳起,那铅色的和凶暴的彩云就与我们的火车头在进行一场竞赛。一道小而苍白的闪电是一个信号,随即暴雨好斗般地带着擂鼓似的声音倾泻而下,用潮湿的机枪的火花扫向我们正在行驶的列车。受到沉重的攻击,在嘎嘎作响的声中,窗户上的玻璃在哭泣,火车头屈服了,它那灰色的烟旗垂向了地面。除了扑向钢铁和玻璃的噼里啪啦敲打,再也听不到什么,再也看不到什么,列车就像一只受折磨的野兽逃避暴风疾雨,在光亮的路轨上行驶。顺利地到了车站,我们站在有顶篷的站台上,等候行李搬运工,这时在灰白的雨棚后面,林荫大道的景色又突然变得明亮起来;一束尖利的阳光用它的三叉戟刺破了正在消逝的彩云,随即照亮了千家万户的房顶,像涂上一层黄铜一般,天空在海洋的蔚蓝色中闪闪发亮。像阿芙洛迪特从波浪中闪着光泽裸身而出一样,这座城市从雨的罩袍中现身出来。一幅神圣的景象。随即,人们从前后左右躲雨和藏身之地拥向街头,抖落掉身上的雨滴,欢笑着各奔前程。堵塞的交通缓解了,各式各样的老式交通工具都活跃起来,车轮在滚动,嘎嘎声、隆隆声、嘟嘟声,都混成一片;万物都在呼吸着和享受着重现的阳光。就连林荫大道上深深被桎梏在坚硬的柏油路上发蔫的树木,经过这场大雨的滋养和湿润,在清新和碧蓝的天空中绽开了细小尖尖的蓓蕾,并试着散发出少许的芬芳,确也是真的做到了。奇迹上的奇迹:有几分钟人们明显地感觉到了在巴黎心脏中,在斯特拉斯堡林荫大道上,栗子树开花的微弱而畏葸的呼吸。
值得赞美的四月里这一天中的第二件赏心乐事:我一到了巴黎,直到下午都没有约会。在这座拥有四百五十万人口的巴黎,没有一个人知道我,没有一个人在等待我。这就是说,我完完全全的自由,想做任何我想做的事。我能随心所欲,去散步,去闲逛,或者坐在一家咖啡馆读读报纸,或者去就餐,或者去参观博物馆,或者去浏览橱窗,或者去翻阅沿河岸旧书摊上的图书。我可以给朋友打电话,或者我就呆呆地凝视那温煦甜蜜的空气。但幸运的是,我出于博识的本能做了最理性的事:我什么也不做。我没有做任何安排,给自己自由。摆脱掉任何接触的愿望和目的,把我的路放到随意滚动的轮子上,任它滑动到任何地方,这就是说,我随人摆布,随路驱使,我在五光十色岸边的商店徜徉,我疾步地穿过步行道上人的洪流。到最后人群的波浪把我掷到宽大的林荫道(1)上;我惬意而疲惫地坐在位于豪斯曼林荫路和德洛斯大街一角一家咖啡馆外的座位上。
我舒适地倚在松软的靠背椅上,点上了一支香烟,我在想,我又来到了这里,这就是你啊,巴黎!有整整两年之久了,我没有见到我的这位老朋友了,现在我要仔细地看看你,巴黎,开始吧,展示一下从那以后你学到了什么,前进,开始吧,让你的那部出色的有声电影“巴黎的林荫大道”,在我眼前映出吧,这是一部光和颜色的活动,连同成千上万难以数计和不计报酬的道具演员的杰作;还有那不可仿效的,叮叮当当、轰轰隆隆、尖厉呼啸的马路音乐!不要吝惜你的速度,展示出来,你的所能,展现出来,你是何人;奏起你那巨型的奥开斯特里翁琴(2),与无调性的,泛调性马路音乐一道。让你的汽车开动起来,让你的摊贩吆喝起来,让那些广告喊叫起来,让你的喇叭轰鸣起来,让你的商店闪闪发光,让你的人跑动起来——而我则坐在这里,睁大了眼睛,有时间也有乐趣,去凝视你,去倾听你,直到我眼花缭乱,直到我的心嘭嘭跳动。继续下去,继续下去,你不要吝啬,你不要停下来,再来,一直这样,狂放,永远狂放下去,变出花样,越来越多,越来越有新的喊叫新的呼唤,新的喇叭声和扩散开来的声音,它们不使我疲惫,因为我所有的器官都向你敞开。前进,前进,你把一切都献给了我,正如我已准备把一切都献给你一样,你这座无法仿效的,永远新奇和迷人的城市!
随后呢,这个非凡清晨的第三件赏心乐事,因为我业已感觉到神经受到了一种刺激,我又一次产生了好奇心,如通常在一次旅行之后或在一次通宵不眠的夜里那样。在这样一类的好奇心盛的日子里,我就像似乎多了另一个我,甚至是多了多个的我;我不满我被桎梏的生活,它令我感到压力,从内心感到某种张力,有些像蝴蝶要从蛹中挣脱出来那样。每一个毛孔都伸张开来,每一束神经都弯曲成一个精致的、灼热的小钩,令我变得神奇般的耳聪目明;这种耳聪目明在主宰我,这几乎是一种不祥的清醒,它使我的瞳仁和鼓膜变得格外的锐敏,凡是我目光能及的一切,对我而言都充满了神秘。我能够整小时地观察一个马路工人,看他如何用风镐掘起沥青,仅从这样的观察我就能强烈地感受到他的劳动。他那颤动的双肩所做出的每一个动作都不由自主传到我的身上。我可以无休止地站在一扇陌生的窗户前面,在设想那个我不认识的人的命运,他也许住在里面,我能整小时地注视某一个行人,并出于毫无意义而又吸引人的好奇心跟在他身后,这同时我完全清楚,在别人看来,我的这种举止完全无法理解,愚蠢之极。而他不过是我偶尔看到的一个人罢了。可这种幻想和乐趣比任何一部上演的戏剧或一本书的惊险篇章都更令我心醉神迷。很可能,这种超等的刺激,这种神经质般的目明耳聪当然是与突然的环境变化有关,只是气压的改变和因此引起的血液的化学变化的一个后果而已——我从来不想去解释清楚这种十分神秘的亢奋从何而来,但每当我感觉到,我往常的生活就像一抹苍白的晚霞,所有平庸无奇的日子百无聊赖空洞乏味时,只有在这样的时刻我才能完全感受到我的存在和生活的多姿多彩。
也就在值得赞美的四月里的这一天,我坐在扶手椅上,那样精神贯注地、那样兴趣盎然和焦急不耐地望着河岸边的人的洪流,我在等待着,可我不知道,我在等待什么。我怀着垂钓者那种轻微的,透着寒意的颤抖,等待着鱼漂的抖动;我本能地知道,我一定会遇到某种事情,我一定会碰上某一个人,因为我是那样渴求和神往,去交换一下位置,使自己好奇的乐趣变成一种游戏。但是马路没有向我提供任何东西,我身边熙来攘往的人群半个小时之后就使我的双眼变得疲惫不堪,没有任何一样东西我能看得清楚了,在林荫道上摩肩接踵的人群,我开始看不见他们的面孔了,他们成了戴着黄色的、褐色的、黑色的和灰色的礼帽、风帽、鸭舌帽的一般混混沌沌的洪流;那些未施粉黛和浓妆艳抹的蛋形面孔,一股令人恶心的发亮污水,在蠕动,它的颜色变得单调和灰白。
我的目光疲倦了,有如看一部模糊不清,抖动不止的拷贝已坏的影片一样。我想站起来,继续走动。就在这时,我终于,我终于发现了他。
这个陌生人首先引起我的注意,很简单,就是因为他一再出现在我的视野。在这半个小时里,数以千计的人在我的面前熙来攘往,匆匆而过,就像被看不见的绳索拽走,他们只是匆忙地显露侧面,阴影,轮廓,随后就被洪流裹挟而去。可这个人却一再地,总是在同一个地点出现,因此我就注意上他了。犹如激浪以一种不可理喻的执拗把一片脏兮兮的海藻推向岸边并随即用湿乎乎的舌头又把它舔了回去一样,而这是为了再一次掷去和再一次拽回,这个人就是如此一再地在这个湍流中游来游去。而且每次都在几乎是有规律的时间间隔里和总是在同一个地点出现,并且总是同样地把他的目光垂向地面和遮掩起来。除此之外,出现的这个人没有什么值得注意的了;一个饿得干瘦的身体,裹在一件草黄色的夏季大衣里,显然不合身,因为衣袖过长,双手完全露不出来,它过于宽松,尺寸太大,这件草黄色的小大衣式样早已过时。一张消瘦的尖尖的老鼠般脸上,两片几乎是惨白的嘴唇,上面的一撮黄色小胡子像受了惊吓似的在发抖。在这个可怜虫身上一切都不得体,邋里遢遢,肩膀倾斜,瘦长的小丑般的双腿,哭丧的脸。他时左时右从人的漩涡中浮现出来,随之像似不知所措地停下脚步,像只小兔子畏怯地从燕麦地爬了出来窥伺、嗅闻,躬起身来,又在人群中消失不见了。除此——这是第二件引起我注意的事情——,这个衣衫褴褛的人使我想起了果戈理小说中的那位小吏,高度的近视或者出奇的拙笨。我一而再,再而三地注意到,他这个马路上的小可怜虫被那些行色匆忙的人群推来搡去,几乎被撞翻。但他对此毫不在意,他会卑躬地退让,飞快地躲避到一旁,随后钻了出来,他并且一而再,再而三出现在这儿,或在这仅仅半小时就有十次或十二次之多。是啊,这使我感兴趣,或者更应当说,我先是感到恼火,当然这首先是对自己,我今天在这儿虽然好奇心盛,却不能立刻猜出这个人在这儿要干什么。越是白费力气,我的好奇心就越是恼火。活见鬼了,你这个家伙究竟在寻找什么?你是在这儿等人?你是个乞丐?你并不像,乞丐并不傻里傻气地待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他们可没有工夫从口袋掏钱给你。你也不是一个工人,因为他在上午十一点时没有机会在这儿懒散地逛来逛去。你更不会是在等一个姑娘,我亲爱的,哪怕是一个老掉牙的婆娘,一个毫无姿色的女人也不会看上一个穷酸相的可怜虫。说到底,你在这儿要找什么呢?也许你是那些黑色导游中的一个,悄悄地从侧面出现,从衣袖里掏出一些淫秽的色情图片,答应外省来的游人,花上一笔费用就能得到索多姆和葛莫拉(3)中各式各样的快乐?不,这也不对,因为你不和任何一个人交谈,正相反,你面带低垂的目光畏葸地规避每一个人。真是见鬼了,你这个胆小鬼,究竟是什么人?你在我的这块地段里在搞什么?我把他盯得紧紧的,紧紧的,在五分钟之内,这已变成了我的激情,我的乐趣,想探究出这个身穿草黄色大衣的人在林荫道上要干什么。突然间我知道了,他是一个侦探。
一个侦探,一个穿着平民衣服的侦探,我本能地在一个完全微不足道的人身上就认出来了;那种对每一个从身边而过的人疾速扫上一眼斜视的目光,那种一望就看出来的审视眼神,这是警察在受训的头一年就必须立刻学会的呀。这种目光不是简单的,因为第一它必须像一把刀子那样划开一条缝迅急地从下到上从头到脚扫视一番,一方面用这灼亮的眼睛之火捕捉住此人的音容笑貌,另一方面在内心里要与寻常的罪犯表征进行比对。第二点,这也许还是最重要的:这种观察要完全装做是漫不经心的,因为跟踪者不能被他人猜到他是密探。
看吧,我的这个人他学的这门课程可说是出色极了。他像一个梦游者那样恍恍惚惚漫不经心地在人的洪流中穿行,被推来推去。但在这期间他总是陡然间张开迟钝的目光,像投出一支标枪,有如按动了一部相机的快门一样。周围好像没有一个人观察到这个在履行公务的人。若是这个值得祝福的四月天不是幸运地成为我好奇心盛地,并且我长时间和恼火地进行窥视的话,那我本人也什么都观察不到的。但不管怎么说,这个秘密警察一定是他的行业里的一位别具一格的高手,因为他懂得极为精致的化装技术;举止、走路、衣着,一身道地的街头流浪汉的破衣烂衫,这些方面都模仿得酷似逼真,这对他的跟踪追捕可是不可缺少的啊。通常对于那些身着平民服装的警察,人们从一百步远的距离就能毫不费力地认了出来,因为这些先生无论装扮成什么样,都无法掩盖他们职业尊严露出的一些破绽;他们永远不能惟妙惟肖地装出那种胆怯和惶恐的卑贱猥琐。人在举止上的这种猥琐卑贱那完全是一种本性,是多年来贫穷造成的。但是这个人令人敬佩的是,他这种穷酸相,却是味道十足,神似乱真,活灵活现,对街头流浪汉的面具研究得透透的。那件草黄色的大衣,少许倾斜的那顶帽子,保持某种高贵所做的最大努力,破旧的裤子,磨损的上衣。这一切都显示出他穷困潦倒。作为一位受到训练的捕人的猎手,他必然是观察到了,贫穷——贪食的老鼠一样——它首先是啮咬每一件衣服的衣边的。这样一类的寒酸衣着也十分出色的、形象的与饥饿的外貌相一致:稀疏的小胡子(可能是贴上去的),刮得乱七八糟,有意弄得凌乱不堪的头发,这使任何一个没有偏见的人都会发誓赌咒说,这个可怜的家伙昨天夜里一定是在公园的凳子上或在警察局的拘留所里度过的。除此还有他那病态性的,用手捂着嘴的咳嗽,冷得龟缩在夏季大衣里的身体,拖着脚步,蹒跚而行,四肢像是灌了铅似的;天神作证:这是一位化妆师艺术家创造出的一幅晚期肺痨的完美肖像画。
我毫不羞愧地承认:我为自己有这样一个出色的机会,在这儿观察一官方的警探感到高兴;尽管在我情感的另一个层面上,我同时感到自己的卑劣。在这么一个值得祝福的蔚蓝色的日子,置身在四月的和煦阳光中间,我却在这儿观察一个化装的,有指望得到退休金的国家官吏在窥伺某一个可怜的家伙,以便把他从灿烂的春天阳光中拽入某一个牢房里;虽说如此,我还是激动地去注视他,越来越紧张地观察他的一举一动,并对发现的每一个细节欣喜之极。但蓦然间我发现的乐趣就像冰块在阳光中融化了。因为有些事情不太符合我的判断,我觉得不太对头。我又变得没有把握了。他真的是一个密探?我越锐利地去观察这个奇怪的闲逛的人,我的怀疑就越是厉害。他那做给别人看的穷酸相只是为了化装成一个警探,这太过于惟妙惟肖了,太过于较真了。而首先我第一个怀疑的是他的衬衣领子。不对,这件从垃圾堆拣出来的脏兮兮的东西决不会用光秃秃的手指把它围到自己的脖子上的。只有在真正穷困潦倒走投无路时人才会这样做的。第二个怀疑的是他的鞋,只有在万不得已时,才会把这类肮脏的,已经完全裂口的皮制破烂叫做是鞋。右脚上的那只鞋用的不是黑鞋带,而是用粗糙的绳子结上去的;而左脚的那只开了口,每走一步就翕动起来,就像青蛙嘴那样,不对,人们不会用这样一双鞋来做化妆用的道具。完全可以肯定,不再有任何怀疑了,这个衣衫褴褛,蹑手蹑脚的家伙决不是一个警察,我的判断是一个错误。但是,如果他不是一个警察,那他是什么呢?那他老是走来走去,反反复复,是为了什么?这种从下到上,迅急窥视,四下探望的目光是为了什么?我感到一种愤怒,我无法看透这个人,我最好是抓住他的肩膀:你这个家伙,你要干什么?你这个家伙,你在这儿要搞什么名堂?
可突然间,犹如一把火沿着神经燃烧起来一样,我颤抖起来,它径直准确地击中我的内心深处,我突然间什么都知道了,完全肯定,而且是最终的,不可反驳的。不,他不是侦探,我怎么竟然会那么愚蠢呢?他是,如果可以这样说的话,他是一个警察的对立面:是一个掏包的扒手,一个真正的、名副其实的、训练有素的、职业的、地地道道的小偷。他在这儿的林荫道上要猎取皮夹、手表、女人的手提包以及其他的物件。当我观察到他恰恰是哪儿人群拥挤他就往那儿去时,我开始准确地断定,他干的是这种营生。现在我也明白了,他故意装作的跌跌撞撞,他向陌生人的身上碰来碰去,是为什么了。我越来越清楚,越来越了解他的用心了。他偏偏在咖啡馆门前,完全靠近交叉路口找了个落脚之处,这不是没有原因的。一个聪明的店主为他的橱窗独出心裁想出了花样;铺子里的商品,如椰子、土耳其糖果、各式各样五颜六色的奶糖,由于缺少吸引力一直不大畅销。店主于是想出了一个精彩的主意:橱窗不仅仅只用假的棕榈树和热带的景物进行富有东方情调的布置,而且在这种南方的景色中放进了三只可爱的小猴子。这真是杰出的主意。这三只猴子在玻璃窗后面肆意打闹,翻筋斗,龇牙咧嘴,相互间捉跳蚤,做鬼脸,出洋相,按着猴子的习性,无拘无束,任性而为。这家精明的老板得其所哉,因为过路人无不拥到窗前驻足观看。特别是那些女人对这种表演高兴得直喊直叫。每当那些好奇的行人密密麻麻麇聚橱窗前时,我的这位朋友便不声不响快速出现在那里。他以温和而又过分谦卑的方式在密集的人群中挤来挤去。
迄今为止我一直对这种街头盗窃艺术所知甚少,我也从来没有对它有什么研究。可我知道,熙熙攘攘的人群是小偷下手的极好时机,这就如青鱼要产卵那样理所当然,因为只有在相互拥挤相互碰撞时被偷者才觉察不到那只危险的手,那只窃走钱包和怀表的手。但除此之外……我现在才第一次意识到——,很显然,为了能顺利得手,需要某种物件来分散注意力,来短时间麻痹每个人保护自己财物的那种下意识的警觉性。在这种情况下,这三只猴子做出种种怪相和确也令人开心的表情,以绝妙的方式分散了人们的注意力。说真的,这几只丑态百出,怪模怪样和赤身裸体的家伙,在不知不觉中就成了我的这位新朋友,这个扒手得力的同谋犯和帮凶。
请原谅我,我恰恰迷恋我的这种发现,因为在我一生中还从来没有见过一个小偷呢。或者更坦率地说,在伦敦求学时,为了学好我的英语,我经常去旁听法庭审判,有一次我正遇上两个警察把一个脸上长着疙瘩的红头发的小伙子押到法官面前。在桌子上放着一个钱袋,这是物证,一两个证人发过誓,然后作证,随后法官嘟嘟囔囔了几句含糊不清的英语,红头发小伙子就消失了。如果我听得不错的话,他被判了六个月。这个我见过的第一个小偷,但不同的是,我当时根本无法证明这个小伙子真的就是小偷。因为只是证人证实他有罪,我也只是旁听了法庭对罪行的重述,而不是目睹罪行本身。我仅是看到一个被告和一个被判有罪的人,没有看到真的盗贼。因为一个盗贼只有在他进行偷盗的时刻才是一个盗贼,而不是在两个月之后,因为他为他的罪行站在法官面前,这就像诗人只有在他创作时才能真的称得上是诗人,而不是在一两年后他在扩音机前朗诵他的诗作时;作案者唯有在他在作案时是作案者,这才是真实的,可靠的。现在我有难得一遇的机会,去窥视一个小偷的最富有特征的时刻,去窥视表现他本性中最最内在的真实,那种稍纵即逝的瞬间,这样的机遇太稀有了,犹如去观察女人的受孕和分娩一样。而就是想到了这种可能性我才激动起来。
我毫不犹豫地决定,不去错过这样一次如此精彩的机遇。不放过他进行准备的细节和作案本身。我立刻放弃我咖啡店前的扶手椅,因为我觉得这儿我的视野太受到限制了。现在我需要一个一览无余的,一个所谓可以活动的位置,从那能不受妨碍地进行窥探;几经试验,我选中了一个商亭,上面贴满了巴黎各家剧院五颜六色的广告。在那儿我能装做细心看广告的样子,不会被人注意,在此期间我却能在圆形的柱子保护下不无巨细地注视他的一举一动。我就带有一种我自己都无法理解的执拗去观察这个可怜虫所干的困难而又危险的营生;我关注他,就我所能记起,这比我在剧院或在一部电影中关注一位艺术家还要紧张呢。因为现实在其最丰富多彩的时刻超越和高出任何一种艺术形式。现实万岁!
在巴黎的林荫大道上,从上午十一点到十二点的整整一个钟头的时间对我而言真的就是短暂的一瞬,因为它充满了持续的紧张感,无数的微小的激动人心的决断和偶发事件;我可以一连几个小时来描述这一个小时,它充满了神经的能量,它借助其赌博的危险性而引人入胜。直到今天我还从来没有,即使在相似的情况下,也没有想到过,这样一种非常困难和几乎难以学到的技艺,不,在宽大的马路上,在光天化日之下,去掏包偷钱是怎样一种可怕的,紧张得使人恐怖的艺术。直到今天,在我的想象中,小偷只不过是一种胆大妄为和技艺娴熟的一种模糊不清的概念罢了,我认为这门手艺实际上仅是手指的工夫而已,与玩杂耍或变小魔术没有什么两样。狄更斯在《奥里弗·特威斯特》曾描写过一个小偷师傅教一些小孩子怎样能把一条手帕从上衣里不被察觉地掏出来。在上衣的口袋上挂着一个小铃铛,当这些新手把手帕从口袋里偷出小铃铛响了起来时,那这次扒窃就是失败,是太笨拙了。但是我现在才觉察到,狄更斯注意的只是这种营生的粗糙的技术层面,只是指法的艺术。或许他从来就没有观察过一个实地作案的小偷,或许他从来就没有机会(如现在我通过一种运气偶然得到的)发现,一个在光天化日下进行作案的小偷,不只是需要一只灵活的手,而且也要有一种深思熟虑的精神力量,要有自我控制的能力,一种训练有素的、同时是冷静的和像闪电般迅速的心理素质,尤为重要的是一种异乎寻常的、疯狂般的胆量。在经过六十分钟的实地学习,现在我明白了,一个小偷必须具有一个外科医生在进行心脏缝合手术时的那种决断敏捷,任何一秒钟的迟疑不决都会是致命的;但在进行这样一种手术时,病人躺在那儿至少是要进行氯仿麻醉,他无法活动,不能反抗;而这儿的情况呢,这种轻微而突然的触动必须是在一个人完全清醒的身体上进行,而人身上放钱包的部位恰恰格外的敏感。当小偷在进行作案时,当他把他的手闪电般伸出时,恰恰是在作案最最紧张最最激动的瞬间,他必须同时要完全控制他脸上的全部肌肉全部神经,他必须表现得淡定,几乎近似漠然。他不可以流露出他的不安,不可以像凶手、杀人犯在他用刀子作案的同时,瞳孔里映射出他捅刀子时的残暴表情。一个小偷把他的手伸向猎物时,他必须面带清澈和善的目光,在相互接触的当儿,要谦恭的用漫不经心的语调说声“对不起,先生”。在作案的瞬间仅有聪明、清醒和机敏还是不够的;之前他要明白,他必须有知识渊博和识人的能力,他必须要以一个心理学家和生理学家对他的猎物进行考察。因为只有漫不经心和轻信不疑的人才在考虑之内,而在这样一些人之中仅有那些上衣没有结上纽扣的人,那些步履缓慢的人,那些他可以不被察觉就能靠近的人,才是真正的对象。我的这段时间数过,马路上有成千上万人,在他们中间也不过一两个人是真正的猎物,不会更多。只有在极少的对象身上,一个明智的小偷才敢于作案;而在这类人身上动手少有失败,即使是有,那还是由于数不清的偶然性影响造成的,且多在最后几分钟才放弃作罢。丰富的人生阅历,警觉性和自我控制对这门营生是十分必要的(我能证明这点),因为也要考虑到,小偷在他用紧张的感官必须选择和靠近的猎物的期间,同时必须用他那些强力症挛起来感官中的另一个感官去关注,他在作案的同时不被他人看到。不管是在街角上窥视的一个警察或是一个侦探,或者是那些总是在大街游来逛去的好奇心盛的路人之一;他必须经常是眼观六路,看是否他的手在匆忙中会因橱窗的映射而露出马脚,是否有人从一个店铺或在一扇窗户里在监视他的行动。他付出的努力是巨大,可这与危险相比几乎不成比例;因为一次错误,一次失手,那就得有三年或四年的时间再见不到巴黎的林荫大道了;手指的轻轻一次颤抖,匆忙中神经质般的一次触动,那就要付出自由的代价。光天化日下,在一条林荫路上行窃,我现在才知道,这是一种最最勇敢的壮举。从此以后,每当报纸把这一类盗窃行为当做无足轻重的小事,给罪犯很小的版面和寥寥三行文字时,我觉得这是不公平的。因为在我们这个世界上,在所有被允许从事的和不被允许从事的技艺中,它是最最危险、最最困难的技艺之一:就它的最高的成就而言,几乎有权称自己是艺术。我可以这样说出来,我能够证明这一点,因为在四月里的这一天,我曾经亲自经历过,我亲自感受过。
感同身受,这决不是夸张,当我这样说时,那是因为一开始,在最初几秒钟我对这个人在干的这种营生仅是冷静地纯事物性观察而已;但每一次心怀狂热的观察都会不由自主地激发起情感,一再地与情感联结起来,就这样我开始逐渐与这个小偷合而为一了;在某种程度上我已进入他的肌肤,进入他的双手,我从一个旁观者变成他灵魂上的一个同伙,为什么会这样,连我自己也不知道,也不想这样做。这种转变的过程一开始,是我在一刻钟的观察之后,令我惊异的是,我已在衡量那些路人中间有谁是适合下手,有谁是不适合下手的猎物。他们上衣是扣上的还是敞开的,他们的目光是漫不经心的还是警觉的,他们贴身的钱包是否能轻易到手。一句话:他们是否是我这位新朋友的目标。不久我甚至不得不承认,在这场开始进行的斗争中我早不再是中立的了,而是从内心上就已经无条件地渴求他的作案最终能够得手。是呀,我甚至不得不费力去遏制那种帮他作案的急迫愿望。正如赌客身边一个喜欢饶舌的旁观者总是热心地用胳膊轻轻地去触碰赌客,警告他注意出牌一样,我现在恰恰就是这样的猴急。当我的朋友错失一个极好的机会时,我便递眼色给他:别放过那边的那个人!就是那儿的那个胖子,他抱着一大束鲜花。或者,当我的朋友又一次在拥挤的人群中出现时,意想不到在街拐角出现了一个警察,我觉得我有义务去警告他,因为这时惊恐已深入我的双膝。好像我已经被抓住了一样,我感觉到警察的沉重手掌已拍到他的肩膀,已拍到我的肩膀。但是,不用担心了!这个消瘦的汉子又重新堂而皇之和若无其事地从人群中走了出来,且从危险的岗亭旁走了过去。这一切够紧张的了,而这还不够刺激呢,因为我越是深切地与这个人感同身受,越是从他二十次失败的作案尝试中开始理解他的这门技艺,我就越是变得焦急万分。他为什么还总是不动手,而总只是在考察在尝试。我开始对他愚蠢的迟疑不决和一再的规避退缩真的恼火起来,活见鬼了,你倒是动手呀,胆小鬼!鼓起勇气!就是那边的那个人,那边的那个人!你终归是要出手呀!
幸运的是我的朋友并不知道也没有想到,我对他怀有的这种不受欢迎的关切,不会因我的焦急而惶乱失措。因为这就是真正的久经考验的艺术家与新手、半吊子和门外汉之间的区别,艺术家出于无数的阅历和每一次真正的成功之前遭受到的那些必然的败,知道他在等待和耐心之中才会获得决定性的良机。完全像诗人在创作时那样,他毫不在意地放弃成千上万个表面看来是诱人和完美的念头(只有那些半吊子作家才会立刻就用鲁莽的手抓住不放),以便倾其全力用在最后的一击上。这个瘦小虚弱的人让数以百计的机会随意溜走,而我在这门营生中是半吊子,门外汉,却把它们看做是难遇的良机。他在考察,他在尝试,他在盘算,他靠近人群。他的手肯定不下百次地触动陌生人的口袋和大衣。但他却一次也没有动手,他毫不疲倦地耐着性子,装做是漫不经心的模样,在离橱窗几步的距离转来转去,目光警觉,斜视周围,审视各种可能,衡量在我这个新手根本就看不到的危险。这种平静的,匪夷所思的坚持虽令我焦躁,却又兴致盎然,使我有把握感到他最后必然成功。因为恰恰是他的那种韧劲表明,在他没有得手之前,他是不会放弃的。正因此我下定决心,看不到他的胜利,我是不会先一步离开的,哪怕是直等到深夜。
已经是中午时分,是人的潮水来临的时刻,突然间从所有的大街小巷,楼梯和庭院,一股股人的溪流涌向林荫大道宽广的河床。工人、缝衣女工、售货员以及无数被关在三楼、四楼、五楼作坊的人都一下子从工作室、工厂、办公室、学校和事务所里冲了出来。他们像一股昏黑的浮动的蒸气一样冒出,随之在马路上分散开来。穿白色衣衫和工作服的工人,三五成群的女店员,连衣裙上别着紫罗兰花朵,她们叽叽喳喳说个不休,身着鲜亮礼服的小官吏,腋下挟着皮包,行李搬运夫,穿蓝色军装的士兵,以及大城市里的形形色色人等。这些人长时间,太长时间坐在令人窒息的房间里,现在他们要活动一下手脚,摩肩接踵,熙来攘往,贪婪地呼吸空气,吸香烟,喷云吐雾,在一个钟头的时间里,马路上由于他们同时的出现,而像是喷射出充满欢乐生机的火光。因为也只有一个钟头,随后他们又得回到关闭的窗户里,开动车床或者缝衣机,坐在打字机前敲动键盘,计算一行行数字,或者印刷或者剪裁或者制鞋。他们身上的肌腱知道这一点,于是他们才如此纵情欢乐;他们的灵魂知道这一点,于是他们才如此恣意享受。这时刻是短暂的啊。他们贪婪地攫取和捕捉光明和快乐,凡是一种真正的乐趣和一种快意的玩笑,他们都趋之若鹜。毫不奇怪,首先展出猴子的橱窗就有力地满足了这种免费娱乐的愿望。人们饶有兴趣地围拢在玻璃窗前面,靠前的是那些女店员,她们的吵吵嚷嚷,就像从一个嘈杂的鸟笼里发出的尖厉和叽叽喳喳声。与她们挤在一起的是那些工人和游手好闲的混混,他们口吐脏话,动手动脚;围观的人越多越拥挤,形成紧紧的一团。这时我的朋友身穿草黄色的外衣,像一条小金鱼一样,活跃而迅疾地在人群中游来游去。现在我不能长时间停留在我这个不利的观察点上了,当务之急我要从近处清晰地去关注他的手指,以便去熟悉这门营生中令人兴奋的动作。但这可是要付出极为艰巨的努力,因为这条训练有素的猎犬有一种特殊的技能,变得滑不溜肌的,像条鳗鱼一样,能从拥挤人群中的极小缝隙中穿过去。刚才他还安静地候在我身旁,可现在他突然间消失不见了,而就在这同一瞬间他已经挤到玻璃窗前,居然一下子就穿过了三四排人。
我当然要随在他身后挤了过去,因为我怕在我到达橱窗前时他又以他惯有的出没无常时左时右的方式消失不见。但不,他在那儿非常安静,安静得出奇地在那儿等待。要注意啦!他一定在转念头,我立刻在告诉自己,要留心观察他身边的邻人。站在他身旁的是一个胖胖的妇女,看来是一个穷人。她右手亲切地挽着一个十岁模样的面色苍白的女孩,左手拿着一个敞口的廉价皮制购物袋,两根长长的白色面包棍,随意地竖放着,露出一端。很显然,购物袋里的食品是她丈夫的午餐。这个老实的普通女人,没戴帽子,围着一条刺眼的头巾,身穿一件自己缝制的方格印花布连衣裙。她为猴子的嬉闹高兴得难以形容,她的宽大得几乎显得肿胀的身体由于大笑而颤抖起来,这使购物袋中的两根面包上下跳动不已。像被挠痒一样,她咯咯的大笑,笑得前仰后合,很快她就同那些猴子一样,给了人们同样的快乐。在生活中很少享受到这种难得一见的欢乐场景的人,他们都心怀本性中那种质朴的乐趣,心怀极大的感激:啊,只有穷苦的人才会有这样真正的感激;只有他们,当他们不花费一个铜板,就像上天所赐那样,这对他们而言,这才是享受中的最高享受。这个善良的女人俯下身来问孩子,他是不是看得清楚,别错过猴子的滑稽场面。“好好看,玛格莱塔”带着浓重的南方口音一再地鼓励面容苍白的女孩,显然在陌生的人群中孩子羞于大声的欢笑。端详这样一个女人,一位母亲真是令人高兴,她是大地女神盖娅的女儿,法兰西民族健康快乐的丰硕果实。这位杰出的女性,为了她那开怀的、欢快的、无忧无虑的欢乐,能拥抱她该是多好。但突然间我有了点不祥之感。因为我注意到,那个身穿木黄色外衣扒手的衣袖在越来越靠近那个无忧无虑女人敞开来的购物袋(只有穷人才是无忧无虑的)。
上帝啊!你不是要偷这个穷苦诚实的,这个无比善良和快乐的女人购物袋里的钱包吧?突然间我心头涌起了愤懑。迄今为止我一直心怀快乐地在观察这个偷包贼,出之我的肉体,出之我的灵魂;我在想,在感受,在希望,甚至祈愿,在他投入巨大的勇气,付出努力,冒着风险,最终能取得一次小小的成功。但是现在我开始不仅在注视他偷窃的企图,而且也注视那个被偷的人,这是一个朴实得令人感动,无忧无虑得令人愉悦的女人。她也许花上几个小时的打扫房间和搽洗楼梯才能赚到几个铜板。我感到愤怒了!你这个家伙,滚开!我真想对他大喊一声,不要碰这个女人,去找别的人!于是我竭力地挤到前面,靠在这个女人的身边,保护那个面临危险的购物袋。但恰恰在我往前挤的当儿,这个家伙却转过身去,从我身边一滑而过。在他擦身而过时,告罪地说道:“请原谅,先生。”声音非常细微而谦卑(这是我第一次听到他说话),随之那身木黄色外衣就从人群中溜走了。我不知道这是为什么,我有这样的感觉:他已经得手了。现在我可不能让他从我的眼里溜掉!我身后的一位先生骂了我一句:“野蛮人”,因为我狠狠地踩了他的脚。我从熙熙攘攘的人群中挤了出来,正好来得及看到那件木黄色大衣从林荫道的拐角飘动进入旁侧的一个巷子。我现在跟在他的后面,跟住他!紧紧盯住他的脚跟!但是我得加快我的脚步,我开始几乎不相信我的眼睛,因为这个人,我有一个小时在观察他的这个人,陡然间变成另一个样子。先前显得畏葸不安,几乎是昏昏沉沉,甚至是跌跌撞撞,而现在却轻快得像一只黄鼠狼,沿着墙边匆忙有如一个消瘦的公务员误了汽车迫切想及时赶到办公室一样,步调显得惶惶不安。我不再怀疑了,这正是行窃得手后的脚步,是想尽快和不惹人注意离开作案地点的第二种脚步。不,毫不怀疑了;这个流氓从购物篮子里偷走了这个穷苦女人的钱包。
在我一开始发火时,我几乎想发出警告:抓小偷啊!但我缺乏勇气。因为不管怎么说,我并没有看到他进行盗窃的事实,我不能事先认定他犯有罪过。抓住一个人并以上帝的名义扮演法律的角色,这是需要一种勇气呀,可我从来缺少这样的勇气,去指控去告发一个人。我知道得很清楚,在我们这个混乱不堪的世界,所有的正义都是有缺欠的,从一种存疑的单一事件中去把握真相,那是怎样的傲慢专横。但正当我还在思考该怎么办时,令我为之惊愕的事情发生了:这个奇怪的人在不到两条马路远的地方蓦地迈着第三种脚步出现了。他一下子停下快速的奔跑,不再佝偻身子,而是突然变得十分平静,泰然自若,像是信步而行的样子。显然他知道他已跨过了危险地带,没有人跟踪他了,这就是说没有人能抓他了。我明白了,在高度的紧张之后他要轻松地呼吸,他是一个退了休的小偷,是他的这项职业的一个享受养老金的人,是巴黎成千上万人中的一个,可以嘴叼起一支燃起的香烟平静泰然地漫步在巴黎的碎石路上;这个瘦弱的人毫无罪疚之意,踱着悠然、舒适和懒散的步子朝着德安丁大街走去。我第一次有了这样的感觉:他甚至对过路的女人和姑娘的娇美进行仔细地观赏,和寻找接近的机会。
这个老是有出人意料之举的人现在要到哪儿去?看见了吧:他到了三一教堂前那个一片新绿,鲜花盛开的小广场,为什么?啊,我懂了!你要在一条长凳上好好休息几分钟,为什么不呢?这种不断来回奔波一定是够累的了。可不是这样,这个令人不断惊奇的人并不是去坐到一只凳子上,而是看准了目标直奔向——我现在请求原谅——一个专供公众解手用的小房子,进去后他谨慎地关上了那扇大门。
在最初的一瞬间我忍俊不禁大笑起来:这样一种艺术竟然会终结在一个如此平庸的地方?或者恐惧竟然直沁入你的五脏六腑?但是我又看到了,永远喜欢恶作剧的现实总是能找到令人愉悦的花样,因为现实比那些善于虚构的作家更为勇敢。现实敢于毫无顾忌地把异乎寻常与卑微可笑并列在一起;心怀叵测地把普通的人性与令人惊奇的人性并列在一起。就在我坐在一个长凳上——除此我能做什么呢——等待他从这间灰色小房里再度现身时,我明白了,此种营生中的这位行家里手,当他独自处在四面墙内时,在里面只能是合乎逻辑地干他这门行业中该干的事情,清点他的收获;因为这对一个职业扒手而言,他必须及时地考虑到,把他所有的证据要完全清除干净。这是我们这些外行人根本就没有考虑到的难题(这一点此前我从来没有想到)。在一座永远警觉的、有千万双眼睛在窥视着的城市,很难找到这样一个地方,躲在四堵墙里。如果有人难得地读到法庭审讯记录时,那他每一次都会惊奇,在一次最微不足道的事件中都有许多证人出场作证,他们有魔鬼般的精确的记忆力。当你在马路上撕碎一封信,把它扔到路旁泥坑里时,那会有十几个人在盯着你,而你却浑然不觉;五分钟之后,还会有某一个无所事事的年轻人或者是出于开玩笑,就把这些碎片拼在一起。如果你在楼道里检查了一下你的钱包,那明天这个城市的某一个你根本就没有看到过的女人就会跑到警察局声称自己失盗,对你进行了一番细致入微的描述,像是巴尔扎克一样。当你进入一家餐馆时,你根本就未加理睬的侍者就会注意到你的服装,你的鞋,你的帽子,你的头发颜色和你的指甲的形状是圆的还是平的。在每一扇窗户后面,在每一面橱窗的玻璃后面,在每一个更衣间后面,在每一个花盆后面,都有几双眼睛在盯着你;当你天真地以为,你是独自一人在马路上信步而行无人对你注意时,那到处都有非专业的证人在场。这是由好奇心织成的疏而不漏,每日更新的一张网,它罩住了我们的整个存在。你这个娴熟的艺术家,花费了五个铜板(4)。在这四面不透亮的墙里待上几分钟,这是多么精彩的主意。当你从偷来的钱袋中把钱掏出并把物证毁掉时,没有人能看得见,甚至是我,另一个你,一个在这儿等候的同路人,他既为你感到高兴也同时为你感到失望,他无法计算你偷了多少啊。
至少我是这样想的,但事情的发展却是另一个样子。因为当他用细长的手指一打开那扇铁门时,我就知道他这次失败了;有如我与他一道清点过钱包一样,这次所获太微不足道了!他沉重地移动脚步,一个疲惫不堪,精疲力竭的人,目光低垂无力,眼皮耷拉下来,我一看这个样子马上就知道了:倒霉蛋,你这整个一上午算是白费劲了。毫无疑问在你偷来的钱包里没有什么可称道的(我若是事先告诉你就好了),顶多不过有二三张揉得皱巴巴的十法郎票子罢了,你在这次行动中所投入的巨大精力和所谓被打断脖子的风险与你的所获相比太微乎其微了;只是那个不幸的女人,却是痛心疾首呀。她现在也许在伯来维尔区(5)不断地向女邻居哭诉她的不幸遭遇,咒骂那个该死的小偷,一再地用颤抖的双手抖搂她那购物袋。他这个可怜的小偷同样如此,我的眼睛就看出来了,这次行窃是一次失败,几分钟之后我的推测就已得到证实。这个可怜虫现在是神形俱疲,在一家小鞋店前面他停下了脚步,长时间渴望地打量橱窗里那些廉价的鞋子。一双鞋,一双新鞋,他真的需要一双新鞋换掉脚上那双破鞋。他比成千上万的人更迫切地需要,那些人今天都穿着漂亮的、全皮底鞋或轻松胶底鞋,在巴黎大街上游来逛去。而他极迫需要恰恰是为了他的这种并不光彩的营生。但他那种既渴求而又绝望的目光暴露出了,橱窗里标价五十四个法郎崭新锃亮的鞋,他的这次所获是买不起的。他垂下铅灰色的双肩,躬身离开明亮的玻璃橱窗,继续前行。
继续,往哪?再去干那种会被扭断脖子的勾当?再一次为这样一种可怜的、寥寥无几的所得而去冒失去自由的危险?不,你这个可怜人,至少要休息一会儿嘛。真的,当我正被自己的希望所吸引时,他现在踅入一个巷子,在一家廉价的小饭馆前停下了脚步。我当然要跟在他的后面了。因为我要知道这个人的一切,到现在已经有两个钟头了,一直是血管贲张,神经绷紧,与他同呼吸共命运啊。为了小心起见,我还迅即为自己买了一份报纸,以便好用它遮住自己,我特意地把帽子压到额头,进入饭馆,坐在他后面的一张饭桌旁边。但是我的这种小心没有必要了,这个可怜人再没有力气心怀好奇地左顾右盼。他用一种呆滞的目光,渴求和疲惫地凝视着白色桌布,直到侍者送上面包时,他那瘦骨嶙峋的双手活了,贪婪地扑向面包。他开始咀嚼起来,其速度之快使我惊愕地认识到了:这个可怜人饿了,一种真正的、名副其实的饥饿,从清晨,也许是从昨天就一直饥肠辘辘。当侍者给他送来他订的饮料,一瓶牛奶时,骤然间我对他产生的怜悯之情变得炽热起来。一个小偷,一个喝牛奶的小偷!总是一些个别细微屑事会像一支燃起的火柴一样,一束火光就能照亮一个灵魂的深处;在这一瞬间,当我看到他,这个偷包贼,在喝所有饮料中这种最最朴素的、最最单纯的饮料时,当我看到他喝柔和的牛奶时,我就知道了,对我而言,他立即就不是一个小偷了。他只不过是这个扭曲世界里无数的穷苦人、被追逐的人、患疾病人和不幸的人中的一个而已。我突然间感到除了那好奇心之外,我与他在一种更深的层次上联在了一起。在共同的世间所有形式中,在赤裸身体时,在严寒酷暑中,在睡眠中,在筋疲力尽时,在肉体遭受磨难时,把人区分开来的东西就消失了,把人类分为有德者和不义者,分为圣贤和罪犯的人为范畴就不存在了;剩下的就是可怜的野兽,永远是野兽,尘世上的生物,会饥渴,需要睡眠,知道疲倦,像你和我,像所有人一样。在他小心翼翼地,却又是贪婪地饮用浓牛奶并最后还将面包屑吃得精光的当儿,我像着魔似的看着他,这同时我为自己的这种观望感到羞愧,到现在我已经有两个钟点就为了我的好奇心,像关注一匹赛马一样任凭这个不幸地被追逐的人沿着他那条黑暗的路跑下去,而我没有设法去阻止他或者去帮助他。一种难以衡量的渴望攫住我,想走到他的面前,与他交谈,给予他点什么。可怎么开始呢?怎么与他交谈呢?我在斟酌,我在寻思如何开口,找一个借口,可毫无结果,这使我痛苦之极。我们这类人就是这个样子。在需要做出一种决断时,想的倒是大胆,可做起来却瞻前顾后,畏畏缩缩,连把隔开人与人之间那层薄薄空气的勇气都没有,甚至是当你知道他处于悲惨境地时也是如此。但是每一个人都知道,去帮助一个并没有要求帮助的人是最困难的了,因为这个没有要求帮助的人,最后他还占有他的最后财富:他的自尊。这是人们不可以去大加伤害的。只有乞丐会使你在施舍时感到轻松,为此你应当去感激他们,因为他们不会对你表示拒绝。可这个人却是一个傲慢型的人,他宁愿冒失去个人自由的危险而不去乞讨,宁愿去偷而不去领救济。如果我找某一个借口,愚蠢地走到他眼前,那不会是对他的一种灵魂上的谋杀吗?他那样困顿劳累地坐在那里,任何一种干扰都是一种粗暴之举。他把座椅推到墙壁,使身体紧靠在椅背,头倚在墙上,垂下铅灰色的眼睑,一会儿便闭上了眼睛。我明白了,我感觉到,他现在最想的是睡一觉,十分钟,哪怕只有五分钟。恰恰此时我感受到了他的疲惫不堪,他的精疲力竭。难道他脸上的苍白不就是一间灰白的囚室的白色阴影吗?衣袖每次活动都会露出的窟窿不就是表明他没有得过一个女人的关怀和良好的际遇吗?我试图想象他是怎样生活的:在某一栋带有阁楼的楼房里,一间没有取暖设备的房子,里面有一张肮脏的铁床,一个有裂纹的脸盆,一个小箱子,这是他的全部财产;在这样一个狭小的房间里还得时时心怀恐惧,唯恐听到警察踏上嘎嘎作响楼梯发出的沉重脚步声。在这两三分钟里,我看到了这一切,他憔悴困乏地把瘦骨嶙峋的身体和已泛灰白的脑袋倚靠在墙上。这时侍者已经在引人注意地拾掇用过的刀叉,他并不喜欢这一类晚来和乏味的客人。我第一个站了起来付账,快速地走了出来,避免与他的目光相遇。几分钟后,当他出现在马路上时,我跟了上来;我要不惜代价,不再让这个可怜人沉沦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