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现在有一阵子了。”
“可她是谁?从哪儿来的?”
他含笑对我说,“就在我们初次见面的那个晚上,她就离开她的丈夫了。那是在底特律的一家夜总会里。我有事去那儿待了两天。我跟她一起跳了舞,她说她决不再跟那个家伙多待一天了。我说,‘那就跟我走吧,’于是,打那以后她就跟我在一起了。”
“在这儿,在芝加哥?”
“当然在这儿——你以为在哪儿!奥吉,我想要你认识认识她。这该是你们互相认识的时候了。她很多时候只是一个人,因为——你能理解为什么。她对你知道得一清二楚。不过别担心,我只对她讲了你的好话。样样都好!”他说道,挺直身子俯视我,凭着他高我一二英寸。他红光满面,像是搽了油,或者是厚颜无耻的颜色。他在回答我有关夏洛特的想法时说,“我想你不难理解这是怎么回事。”
“是啊,这不太难。”
“这跟夏洛特没有什么关系。我不用对夏洛特说该怎么做。让她也去做同样的事好了。”
“她肯吗?她会吗?”
“要是她不会,那是她自己的问题了。我的问题——我的问题是这个丽妮。还有我自己。”在说出“我自己”那一刹那,他的面色一凛,不知怎的,在思想上随着他的灵魂一溜下去,经过许多危险。我看不出这样的危险会是什么。我当时还不明白。不过,我被他,被他们俩给迷住了。“丽妮,这是奥吉,”他说,接着和我一起下了石级。同她相识之后,我感到十分费解,她对他来说,怎么会如此重要。
她虽然身材纤细,但确实婀娜多姿。你可以看到,在她的衣服下面,她的乳房是多么丰满——在花都里,人们把这称之为“楼台胜景”——她的天赋之美从那儿一直往下,透过丝袜也能看出。她十分年轻,她的脸上抹了厚厚的金色脂膏,浓浓的口红把嘴唇抹得向前撅出;她的眉毛和睫毛仿佛洒揉过金粉;她的头发好像也加过金粉,就像凡尔赛人似的;她的发梳是金子的,她的眼镜是金边的,佩戴的也是金首饰。我刚想说她看上去还不够成熟,但继而一想,也许这表明她对披戴着这么多的黄金,还缺乏十足的信心。也许只有某个大女人对此才能胜任。不一定是身材高大的女人,而是一个真正能经得起打扮的女人。例如一个古老的姐妹会会员,她们的那些来自亚述或克里特岛[25]的胸针和发夹,梳子和小化妆品瓶子,连同烫发钳、有了污迹的金器和出了绿锈的铜器等,全都仔细地摆在博物馆的展览橱窗里——那些圣洁的姑娘,由神父们放置到床上,等待着阿提斯[26]或别的什么人的秘密夜访,还有参加一年一度激烈的花园斗赛的少女们,情歌手们,叙利亚人,亚摩利人[27],摩押人[28]等等。这条线延续下去的有放荡浪女,宫廷情侣,阿奎丹美女,西班牙公主,法国王后,高等妓女,风流贵妇,直到现在夜总会或者豪华客轮头等舱里,那些厨师们为她们特制出最大蛋奶酥、鱼形馅饼等惊人糕点的魅力四射的女客。丽妮就属于这类女人,但是依我看来,她还不完全是。你也许认为,对这类事只要凭本能就能知道。好像这是十分容易的事!可即便如此,你又怎么知道哪种本能会占上风呢?
我觉得,丽妮好像是个非常多疑的姑娘,沿着她的鼻子,有一道像光一样狐疑不定的神情。
西蒙有事得离车几分钟。他一下车,丽妮的第一句话便是:“我爱你哥哥。我对他一见钟情,而且我要爱他一辈子。”她伸出戴着手套的手,让我握了握。“相信我,奥吉。”
这也许是真的,可是她偏要为此多下工夫,从而反而让人产生怀疑。游戏,游戏,游戏中的游戏。尽管人生如做戏,可是有些事情还是应该当真的。
“我希望我们能相互了解,”她接着说,“也许你还没有意识到,西蒙可一直在关心着你哩。你就是他的一切。你真该听听他是怎么谈论你的!他说一旦你真正定下心来做事,你一定能成为一个了不起的人。而我只要你把我看作一个爱西蒙的人,别对我太苛刻就行了。”
“我为什么要那么做呢?因为我的嫂子吗?”
我一提到夏洛特,她听了立刻就板起了脸。不过,接着她就看出我并不是出于恶意。
可西蒙却不断提到夏洛特,这让我很吃惊。他对自己的女友说,“我不要你因为她给我添麻烦。我尊重她。在任何情况下我都决不会离开她。她以她自己的方式对我,是跟我最亲密的人。”他对夏洛特也罗曼蒂克了一番。对此,丽妮不得不加以忍受,她知道她永远无权独占他。我不由得想到,我也曾以自己的方式跟西亚和斯泰拉搞过同样的一套。用以一个来牵制另一个的办法来保护自己,这样我就不会受她们中任何一个的摆布,她们俩也就谁也不会伤害我。嘿,我懂得这一手。不信我可以打赌,这我懂。根本不是像西蒙说的那样。甚至也不是通常意义上说的,因为他跟夏洛特共同拥有财产。我曾极力向他说明这一点以警告他,可我只是使他感到惊讶。不过,我是在情况了解清楚后才这么做的。
他和丽妮的活动情况如下:几乎每天早上他都到她的住处接她;她或者在屋外,或者在附近的一家餐室里等着。接着由她开车送他去办公室,尽管他的大多数雇员都认识她,但她从不进去。然后她独自离开去商店买东西或者替他办事;要不她就看看杂志,一直等到他有空。一整天,她不是跟他在一起,就在离他不远的地方。到了傍晚,她开车几乎把他送到了家门口,然后再坐出租车回自己的寓所。在我们见面的那一天,几乎每小时都有风波,两人互相大喊大叫——她的两眼瞪得老大,拱起肩膀,挺直脖子,而他则气昏了头,眉头紧锁,咬牙切齿,有时真想掴她几个耳光。他一直没有镶补他那颗折断的门牙。通过这,我又在他身上看到了这个像德国人的白肤金发、满面红光的商人和投资者,这个劳希奶奶打发他到度假胜地旅馆去侍候客人的学生。他和丽妮争吵,通常是为了像衣服、手套、一瓶香奈尔[29]香水、或者是用人之类的事。他说她用不着雇用人,因为她整天不在家,而且自己可以收拾床铺,要个女佣闲坐在那儿干什么?可是丽妮坚持夏洛特有的她也得有。她对夏洛特的情况摸得很清楚,比亲姐妹还要清楚。她们常在同一家夜总会露面,或者持有同一场音乐会的门票。因此她知道夏洛特长得怎么样,穿什么衣服,她仔细研究过她。她要求至少要跟夏洛特有同样待遇,而且只要是像手提包、衣服、蜥蜴皮皮鞋、太阳眼镜、朗森打火机之类的东西,她都会如愿以偿。可是当她提出要有一辆夏洛特那样的车时,发生了一场最激烈的争吵。
“哼,你这个要饭的!”他说,“夏洛特自己有钱,你懂吗?”
“可是没有你想要的,而我有这个。”
他吼道,“并不是只有你有!别骗你自己了。很多女人都有。”这次是他很不愿意让我看到的少数几次吵架中的一次。通常他似乎并不在乎。至于她呢,自从说了希望我们之间多多了解之后,便以为这就足够了,几乎没有再跟我说什么话。“你瞧瞧你哥哥是个什么样子!”她叫喊道。
不,我看不出他是个什么样子。我所看到的他,差不多总是在发怒,公开的,或者是隐蔽的。
他会突然发作起来,大声怒斥道,“你昨天为什么不去看医生?你打算把咳嗽拖多久?你怎么知道你胸腔里是不是长了什么?”(我不由朝那胸脯瞥去,大概——像任何活着的动物一样,它在毛皮底下,丝绸底下,乳罩底下,乳房底下,就在那儿。)“不,小姐,你没去。我查过了。我往那儿打过电话,你是在骗人!我敢说,你以为我会觉得事关重大,不肯给医生打电话问你的病,或者是怕让这件事传到夏洛特的耳朵里。”(她去看的是夏洛特的医生;他是个顶呱呱的医生。)“告诉你,我真的打了电话。你根本没去过那儿。你没说实话。你从来不说实话!我怀疑,就连在床上你也不说实话。甚至在你嘴上说爱我的时候,心里却在打着鬼主意。”
瞧,这就是他以关心的方式发怒的一个例子。
我不能等到疝气完全痊愈才去参战了。让我去吧!我心里想。可是我的身体还不够条件。我在一家商业机械公司找到了一份临时工作。这是一份十分诱人的很好的工作,我所以能得到这份工作全因战时人手不足。要是我在那公司待下去的话,我也许能成为一个推销大王,每月两次乘特等客车去圣保罗,每次途中抽七支高级雪茄,到站时神气活现地下车,哈着冬天的热气,手里提着公文包。但是,不,我非得去入伍不可。
“嗨,你这个傻瓜!”西蒙说,“我本盼望你至少能活到中年,可现在看来你蠢得连这个年岁也挨不到,直想去找死。要是你非要去不可,定要去挨枪子儿,打上石膏绷带,大口大口咯血,躺在泥浆里,啃土豆皮,那就去吧!要是你上了阵亡名单,这对我的生意倒是件好事。妈怎么会这样倒霉,只有一个正常的儿子!还有我?在这世界上留下孤零零一个人。赚钱的念头倒是我聪明的伴侣,可我弟弟不是。”
但我还是去了。只是陆军和空军仍不肯要我,于是我便报名加入了商船队,按规定计划先去羊头湾受训。
后来一次我见到西蒙是在伦道夫街。他表现得一反常态。“来,进去吃点,”他说。因为我们正好在亨丽西餐馆门口,他们在橱窗里摆了一盆时令已过的草莓。餐馆里的侍者都认识他,可是他们跟他打招呼时,他几乎未作回答,但也不像平常那样趾高气扬。我们坐定后,他摘下帽子,那苍白的脸色使我吃了一惊。
我问道,“怎么了——出什么事啦?”
“昨天晚上丽妮企图自杀,”他说,“她吞了些安眠药。我赶到时她已昏迷不醒,我摇她,打她耳光,拥着她走动,把她扔进放了冷水的浴缸,一直到医生赶到——她总算活过来了。她会好的。”
“是真的想自杀?她是当真的?”
“医生说她不是真的有危险。也许她不知道该吃多少药片。”
“我看这不大可能。”
“我也这样想。她肯定是装假骗人。她是个骗人老手。搞这种冒险把戏已不是第一次。”我瞥见了这场也许永远毫无意义的争斗。这使我心里不快。
“然而到头来,人们会弄假成真的。”他继续说,“他们真是发昏了。”他还说,“要是你花大价钱买了快活,那倒也罢了。可要是花了钱没有买到快活呢。只不过是千方百计想得到它。想要快活。你是为想要的东西,而并不总是为得到的东西付出代价。代价的意义就在这里。要不代价的意义在哪儿呢?弄到后来你可能会付不出钱来的。”
“我真希望自己知道能帮你做点什么。”
“你可以在火车驶来时把我推倒在它前面。”他说。
他开始把这场风波的一切全告诉我。夏洛特发现了丽妮的事。“我想这事她早就知道,”他说,“我猜她是在等待机会。”夏洛特要是不知道,那才怪哩。有关西蒙的情况和想法,无时无刻不在她脑子里流淌。在闹市区人人都认识他。侍者端上来用锡盘盛着的草莓,说:“马奇先生,请用草莓。”丽妮整天跟西蒙泡在一起,他们一直冒着被发现的风险。她干吗要开车几乎把他送到家门口呢?有一天她离开后,我在车里拾到了一把金梳子,他说,“真该死,她太大意了,”然后把它放进自己的口袋。因此,在两年的时间里,夏洛特不可能不发现任何蛛丝马迹——金发、手帕、放在仪表板贮物盒里她从未去过的美容院里拿来的火柴等等;她也不可能不在西蒙头戴礼帽、手持晚报那丈夫式的归来时,在亲吻她的香腮或拍拍她臀部开个夫妻间的玩笑中,嗅出仅仅在五分钟——也就是停车和上电梯的时间——之前,他还跟另一个女人在一起鬼混。她肯定已经嗅出。我猜测,一时间她会对自己说,“只要不是亲眼所见,心里就不难受,”这并不完全是有意装瞎子,而是工于心计的人精于自我控制的表现。有的人一面为保住小命跟一只大灰熊搏斗,前额抵在那家伙的灰毛皮里,一面心里还盘算着下个星期天怎么过,请什么人吃饭,餐桌怎么布置。
夏洛特这人你可怎么也摸不透。她也许懂得,如果她为这跟西蒙大吵大闹,那样会逼得他为了情场上的面子而采取鲁莽行动。因此她得对他谨慎行事。
有一次她曾对我解释说,“你哥哥需要钱,需要大量的钱。要是他没有他所需要的那么多钱花,他就活不成了。”我听了之后大为震惊——那是在一个很热的早上,在摩天大楼一个充满阳光、铺着华丽俗气地毯的起居室里,室内有几只大花瓶,热风吹拂着瓶里的花草。夏洛特高大的躯体上穿着一件白缎子的外套,抹了口红的嘴里噙着一个烟嘴,可看上去跟麦格纳斯家的任何人,包括他的叔伯和堂兄弟,一样威严。她等于告诉我说,她是在挽救西蒙的性命。
不过西蒙确实需要钱,丽妮过着跟夏洛特一样的奢侈生活。他觉得那样是对的,他自己也一样,认为不应该去做那些不值钱的事。他和夏洛特去佛罗里达,过上一两天,丽妮就尾随而至,住进同样豪华的旅馆。他倒并不怎么为花费伤脑筋,这时毒害他生活的是他不得不经常费心思作安排。他毅然无视自己的妻子,很快发现自己已是重婚了。
可怜的西蒙!我真可怜他。我可怜我的哥哥。
他一直对我说,这事决不可能持久。是吗?可多久算是暂时呢?他最后想出的主意是,丽妮应该嫁给某个阔佬。有一次,他们讨论这事时我也在场。
“俱乐部里那个叫卡尔汉姆的家伙,”他说,“我们碰到他时,他问起过你。他想约你出去。”
“我不干。”她说。
“你会干的。别做傻瓜了,我们得帮你找个好主儿。他很有钱,是个单身汉,干的是筑路行业。”
“我才不管他是干什么的。他是个丑老头,满口假牙。你把我当成什么人了!去你的!”她生气地抱起双臂,抱着她那小小的二头肌——当时正是炎热的夏天,她穿着一件无袖连衣裙;她并起双膝,两眼朝挡风玻璃外面凝望着。要知道,这类谈话大多发生在汽车里。
过后我对西蒙说,“她是想嫁给你。”
“不,她只是想跟我待在一起。这样很合她的意。这比做妻子更好。”
“这是你的怪念头,西蒙。你的意思是说,她想不出比成天跟着你转悠,你打电话时她翻翻杂志更好的事了吗?”
不过,这会儿他在亨丽西餐馆告诉我的事是几个星期前发生的。夏洛特终于发话了,说这事已经走得够远,现在该收场了。于是战斗爆发了。倒不是因为他不同意夏洛特的意见。他知道自己应该收场了,并且告诉了丽妮。跟丽妮的事弄得更糟。她又是喊又是叫的,威吓说要去告他,还当场昏了过去。接着西蒙的律师也登场了。他要他们三个都到他的事务所里去会谈,以解决一切。开始丽妮被告知说夏洛特不会来,可是夏洛特竟出现了。丽妮骂了她,夏洛特打了她耳光,西蒙也打了丽妮耳光。然后三人都大嚎大叫,这样做似乎都有很多理由似的。
“你干吗要打她耳光呢?”
“你真该听听她说了些什么,你听了也会揍她的,”他说,“我气得实在忍不住了。”
最后,丽妮答应去加利福尼亚,条件是付给她钱。而且她的确去了。不过现在她又回来了,并且来电话说她怀孕了。“我才不管哩,”西蒙对她说,“你是个骗子,你拿了钱去加利福尼亚时,就知道自己要回来的。”沉默了一会儿,她挂断了电话。这时他想到她可能会自杀。果然如此,等他到了旅馆时,她已经吞下安眠药。
她已经怀孕四个月。
“这叫我怎么办?”他说。
“有什么要办的?什么也没有。会有个孩子。谁不知道你、我,还有乔治也是这样碰巧来到这个世界上的呀?”
我尽自己所能安慰他。
————————————————————
[1] 意大利的一种蒜味香肠。
[2] 设于行李箱部位,用时打开行李箱盖作靠背。
[3] 后四行诗原文为法文。
[4] 此句出自英国诗人雪莱(1792—1822)的十四行诗《奥西曼狄斯》,前面的一句是:“我是奥西曼狄斯,王中之王”。
[5] 奥西曼狄斯:即公元前13世纪古埃及新王国时期的法老拉美西斯二世,在尼罗河西有他的陵墓,原有高达数十米的巨型石像,现已毁,只剩两条石腿。
[6] 散居于新墨西哥州、亚利桑那州和犹他州的北美印第安人。
[7] 一种帽边卷起,帽顶有纵向凹形的软毡帽,因首产地为德国城镇霍姆堡而得此名。
[8] 西方人对里海以东广大中亚地区的称呼。
[9] 拉布吕耶尔(1645—1696),法国写讽刺作品的道德学家,他的代表作《品格论》为法国文学史上的散文名著。
[10] 古埃及神话中的自然界生产力之神,丰饶之神,也是冥神和鬼判。相传,为万物苏生繁茂,奥西里斯每年死而复生,生命力则常驻其体内。
[11] 亚瑟为中世纪传奇故事中的不列颠国王,圆桌骑士团的首领。亚瑟王传奇以亚瑟王为中心讲述了圆桌骑士们的历险故事。
[12] 即《圣经·新约》中的《马太福音》、《马可福音》、《路加福音》和《约翰福音》。
[13] 莎士比亚剧作《暴风雨》中被篡了位的米兰大公,和女儿米兰达同被流放到一荒岛上,后用魔法取胜而复位。
[14] 品达(公元前518?—前438),古希腊诗人,希腊语为品达罗斯,著有合唱琴歌、竞技胜利者颂等,完整保存至今的有竞技胜利者颂四十五首,品达体颂歌即由此得名。
[15] 希腊神话中居住在比北风更北的极乐地区的人,那儿阳光普照、北风不到、四季长春。居民都寿长千年,如有人不想活这么久,就戴上花环,从岩石上跳入大海。
[16] 此三人都是美国二三十年代时的匪帮头目。
[17] 指珍珠港事件。
[18] 古罗马神话中的农神,司掌播种和种子,通常与古希腊神话中的克罗诺斯相混同。相传克罗诺斯曾将自己的孩子吞入腹中,故萨图恩也有吞食自己的孩子之说。
[19] 据《圣经》记载,摩西是公元前13世纪以色列人的政治及宗教领袖,犹太民族的伟大先知和立法者,他带领以色列人离开埃及,以摆脱埃及人的奴役。详见《圣经·旧约·出埃及记》。
[20] 宗教节日,指复活节前为期四十天的戒斋和忏悔。
[21] 四旬节前持续半周或一周的狂欢节。
[22] 隐士彼得(约1050—1115),生于法国,苦行僧,修道院的缔造者。1095年罗马教皇乌尔班二世在克莱蒙宗教会议上宣布组织十字军时,他开始布道活动,最后到达耶路撒冷,在橄榄山上布道。
[23] 巴别:《圣经》中城市名,挪亚的后代拟在此建通天塔,上帝怒其狂妄,使建塔人突操不同语言,结果塔未能建成。详见《圣经·旧约·创世记》第11章1—9节。
[24] 出自《圣经》,原文有“祸哉!这流人血的城,我也必大堆火柴,添上木柴,使火着旺,将肉煮烂,把汤熬浓,使骨头烤焦。把锅倒空坐在炭火上,使铜烧红,熔化其中的污秽,除尽其上的锈……”等语。详见《圣经·旧约·以西结书》第24章。
[25] 位于希腊南部,为希腊最大岛屿,是古代米纳斯文化的中心,以石雕、金器制品、珠宝等著称。
[26] 古希腊神话传说中的人物,众神之母赛比利钟爱的青年。对此神的崇拜源出于古代小亚西亚的弗里吉亚地区,后传到希腊罗马。他死而复活,象征草木冬死春生,每年庆祝春回大地的活动,即为崇拜此神及众神之母的仪式之一。
[27] 即公元前两千年左右的古闪族人。
[28] 西闪米特之一支,公元前9世纪兴旺发达,居住于巴勒斯坦地区外约旦高原。
[29] 香奈尔(1883—1971),法国时装设计师,她设计的紧身衣、喇叭裤、超短裙曾长期流行,并创办香水厂,生产有名的香奈尔5号香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