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1 / 2)

在由墨西哥返回芝加哥的途中,我便顺路,或者说从东圣路易斯去平克尼维尔,看望了多年没见的弟弟乔治。他已经长大成人,个子高大可是脚步不稳。他眼睛下面白皙皮肤上那褐色的阴影表明,他也同样按自己的方式进行了那种我们要想生存而作的斗争。仿佛时间一到,我们便撇开我们的伙伴关系,各自跟自己选定的对手,在他的密室里摔上几跤,就像在山里或大地窖里一样。乔治的情况也是如此。

他曾是个漂亮的孩子,现在他依然是个仪表堂堂的男子汉。他仍像从前一样,他的衬衣不成体统地在背后鼓起一团,他的头发依然如故,长得像栗壳刺,棕里透黄,硬如钢毛。他对自己的命运态度尊严,令我引以为傲。他们把他训练成了一个鞋匠。他不会操作你在修鞋店见到的那种在防护板下砰砰捶击,并带有尖叫着的圆盘和圆毛刷的机器,也不会用手工制鞋,可是他在上鞋底、钉后跟方面还是不错的。阳台下面的地下室,便是他干活的地方。阳台很大,因为这儿已是州的最南部,简直可以称作南方了。房子是木结构的,很大,刷成白色。藤蔓把他那满是灰尘的窗口下部遮成了绿色。我看到他在低头干活,从嘴里取下衔着的钉子,把它们钉到皮里。

“乔治!”我望着这长大成人的汉子,喊道。他立刻认出是我,高兴地站起身来,完全跟从前一样,用浓重的鼻音说道,“嗨,奥吉!嗨,奥吉!”如果再继续叫下去,声调拖长,重复叫这两个字,往往就会变成嚎叫了。由于他没有朝我走过来,我便朝他走上前去。“嗨,你好吗,老弟?”我对他说。我伸出一只手把他拉到身边,把头枕在他的肩上。他穿一件蓝色工作服,高大,白净,只是两只手脏了点。他那没长大的脸上的眼睛、鼻子和小嘴,仍像从前一样纯朴。他不知道他本可大大埋怨我没有照顾他,反而一见到我就这么高兴,这使我大为感动。

已经有三四年没人来看他了,所以院方特许我跟他待一整天。

“乔治,你还记得什么?”我问他。“老奶奶,还有妈妈、西蒙、温尼?”他微笑着跟着我说出了这些名字,就像他小时候跟那条狗一起沿着铁丝篱笆摇摇晃晃来回跑时,经常唱的那支人人爱妈咪的歌中一样。他润湿的嘴里牙齿洁白整齐,尽管两个犬牙长得很尖。我挽着他的手在院子里走着,他的手现在比我的还大了。

这时已是五月初,栎树的树叶已经长得郁郁葱葱,乌油油地很茁壮;大大的蒲公英叶子也生意盎然;树下土地的温馨围绕着我们。我们沿着围墙走着。开始,我觉得这只不过是堵围墙而已,可是我心里一震,忽然,想到乔治是个被囚禁的人,他从未走出过这堵围墙。可怜的乔治。于是,未经请求允许,我便领他走出了院门。他两眼望着自己那走在陌生路上的双脚,看着它们往哪儿去,因为他害怕了。在十字路口的商店里,我给他买了一盒巧克力软糖饼干。他接了过去,但不肯吃,而是把它放进了自己的口袋。这时,他的眼睛很不自在地朝四周打量着,于是我说,“好吧,乔治,咱们马上回去。”这才使他安定下来。

一听到吃饭铃响——那声音就像是儿童动物园中老鼠城里那教堂的钟声——他已经被训练成立刻作出反应。他撇下我顾自朝爬满藤蔓的绿色食堂走去。我跟着他。他取了自己的饭盘,我们便坐了下来,跟那些脑子有问题的人一同吃饭。他们把白铁饭盘刮得喀喀响,边吃边摇晃着自己那虚弱的脑袋,既没有交谈,也没有东张西望。

制定照管这班人的计划肯定很简单,就像设计蓝白色条纹的枕套图案一样,只要给他们吃饭,穿衣,安排他们住宿就行了。也许连这个计划也没有。

离开那儿后,在余下的旅途中,我一直在想应该为乔治做点什么,不能让他就这样度过一生。同时,我也想到,一旦碰到要实实在在地来处理像囚犯、孤儿、残疾人、白痴和老年人等一类人的问题时,我们的托词是找得多么快啊!我决定在探望过我妈之后,便去找西蒙商量乔治的事。对此我拿不出任何具体建议,但我心里对自己说,西蒙有钱,因此他应该知道钱能做些什么。不管怎么说,当我快要回到芝加哥时,我想到了西蒙。我要去见他。

我从一个福利院来到了芝加哥的另一个福利院。这两个地方截然不同。妈已不再住在厨房隔壁,而是被安顿在简直像公寓的房间里,地板上铺着巴基斯坦的古利斯坦地毯,窗子上挂着窗帘。我事先已给她打过电话,告诉她我要来看她。她已在前门倚在白手杖上等着我。还隔着一段距离时,我就叫她,免得她受惊。她转动着头寻找我的位置,既伤心又高兴地呼唤着我的名字。在那红润的长脸上,眉毛从黑眼镜边上扬起,仿佛也在用眼睛看着我。她吻了我,对我轻声低语。她抚摸着我的面颊说,“你瘦了。奥吉,怎么会这样瘦啊?”接着她领我从后门来到她的房间。她那修长的身材几乎跟我一般高。一股烧鱼的香味一直冲到楼上,涌进我归乡的情怀,使我想起从前跟妈一起坐在厨房里的温暖。

梳妆台上摆着我从墨西哥寄来的全部明信片,还有西蒙和夏洛特的照片,是摆给可以看见东西的人看的。可是,除了忌恨西蒙的管理员夫妇外,还有谁来过呢?只有安娜·考布林偶尔来上一次,要不就是西蒙本人。他常来看看她,见她已被安置在她那中产阶级的居室里,心里颇感满意。她也知道她受到了令人满意的待遇,她腕上戴着银手镯,脚穿高跟鞋,还有一台安有一个络网罩的收音机。事实上,当劳希奶奶穿着那件最好的敖德萨黑衫,躺在纳尔逊老人院里,她无望地奢求的,也不过是妈今天享受的生活而已。这就是为什么劳希兄弟会让老奶奶如此失望,他们既不重视她的正当要求,也缺乏规范意识。然而,要尽力不辜负西蒙和夏洛特为她做的这一切,对妈来说并不是一项轻松的任务。据我推测,西蒙比夏洛特更难伺候。他非常爱挑剔。他打开她的衣柜,检查她所有的衣服,看看是不是都干净,衣架上少没少衣服。我知道,当西蒙为你做好事、谋福利时,他会使你感到很不自在。

不过,也许是那令人怀旧、香气扑鼻的鱼汁味儿,使得我过于批评现在的状况,夸大了妈的难处,把古利斯坦地毯和窗帘想像成用来暖和身居囚笼的气氛。一个日益衰老的盲妇人,她只能在一个房间里苦度余生,因此,她为什么不能住一个舒适一点的房间呢?把乔治和妈两人都看成是囚犯,也许是我的过错;我自己自由自在地浪迹天涯,他们却陷于囚禁之中,我心里感到非常难过。

“奥吉,去看看他,”妈说,“别生西蒙的气了。我跟他说过,他不该那样。”

“我会去的,妈。我一找到房子安顿下来,就去。”

“你打算做什么?”她问。

“嗯——做点事。我希望做点有兴趣的事。”

“什么?你现在能过活吗,奥吉?”

“呃,我不是在这儿吗?妈,你说这是什么意思?我现在活得好好的。”

“那你为什么这样瘦呀?不过这衣服还不错——我摸出是什么料子。”

它们应该是不错的,是西亚花大价钱买的。

“奥吉,别拖得太久,早点给西蒙打个电话。他要你去见他。他让我告诉你,他一直在念叨着你。”

西蒙确实想见我。他在电话里一听到我的声音,便说,“奥吉!你在哪儿?待着别走开。我这就去接你。”

我是在我新住处附近一个公用电话亭里打的电话,这儿离我的老住处不远,也在南区。他就住在附近。没过几分钟,他就开着他的黑色凯迪拉克来了。这个漂亮的搪瓷壳轻稳地在路边停了下来,里面则像是珠宝。他招呼我上了车。“我还得马上回去,”他说,“我没穿衬衣,只穿上外衣戴上帽子就来了。好,让我瞧瞧你。”

他嘴里虽这么说,可实际上并没怎么多看我,而是想急急忙忙赶回家去。当然,他正在开着车,可是那只消用他修过指甲的双手轻轻按在宝石似的方向盘——像是玉石做的东西——上就行了。这玩意儿几乎自己就跑得挺好。我想,他是为我俩那次因露西和咪咪的事吵架感到内疚了。我已不再为这件事生气了,而是朝前看。西蒙比以前更发福了。身上那件有栗色扣子的薄大衣敞开着,裸露出那结实的肚子。他的脸也更宽大了,显得更粗鲁、更专横。不过他的这张胖脸并不像有的人那样油光雪亮。吉米的母亲克莱恩太太的脸就很胖,几乎像张东方人的脸,油光雪亮。不过,我觉得我们俩分别了这么久之后才见面,我不能对西蒙多作批评。不管他过去干过什么,眼下在干些什么,我一见到他便又爱他了。真是情不自禁,不由自主。我希望兄弟俩重归于好。要不是他也想这样,他为什么还要急急忙忙赶来接我呢?

不过,现在他想知道我所经历的坎坷,可我不想告诉他。我去墨西哥干什么?

“我爱上了一个姑娘。”

“哦,是吗?别的呢?”

我对驯鹰的事以及我的种种失败和教训,只字未提。也许我应该说出来。反正他心里总是责备我吊儿郎当、感情脆弱,把真相告诉他又有什么损失呢?不过,某种高傲自负让我闭上了嘴。刚刚激起的手足之情竟是如此短暂。他这是在审查我——那又怎么样?随他好了。难道我不是穷困潦倒、破衣烂衫、头破血流、牙齿跌落、悲观失望,如此等等过吗?我怎么能说“哦,很好,西蒙,我挺好”呢?不能,我对他说的是,我去墨西哥是为了干一件重要的事。

后来,他开始讲起自己的情况。他把自己的买卖搞好后,把它卖给了人家,赚了很大一笔钱。由于不愿再跟麦格纳斯家的人多打交道,他就转搞其他行业,而且非常走运。他说,“我确实有点石成金的本领。我毕竟是在经济大萧条时起家的,当时大家以为一切都完了。”接着,他讲述了如何在拍卖中买到一幢旧医院大楼,他把它改装成一座公寓楼。不出六个月,他就从这座大楼赚了五万块钱。接着他又组建了一个物业管理公司,为新业主管理这座大楼。现在他在西班牙一座钴矿占有很大股份。他们把钴矿砂卖给土耳其或中东某个地区。他还在几个火车站有特许出售炸薯片的摊点。事实上,就连艾洪做梦也没有想到要做这些买卖,更别说想从中收到高利了。

“你猜我现在有多少家财?”

“十万?”

他笑了。“气派不妨大一点,”他说,“如果我不是很快就成为百万富翁,那一定是我的算术有问题了。”

这令我肃然起敬,谁能不起敬呢?这他自然不会不知道。可是他那专断的蓝眼睛还是目光一暗,瞧着我,问道,“奥吉,你不会认为因为你没有钱就比我强吧?”

这问题问得我哈哈大笑,也许都笑得有点过分了。我说,“这问题问得真怪。我怎么会呀?而且即使我有这种看法,你又何必在乎呢?”我接着又说,“我看的确不假,人们总是想方设法要高人一等,超过他们周围的人。可不是,我自己也想有钱。”

我没有说我得有个够好的命运,而这是首要的。

我的答复使他颇为满意。“你正在白白浪费许多时间。”

“我知道。”

“你不该再拖延了。你又不是个孩子。连乔治都有个事干了,他是个鞋匠。”

你知道,我的确羡慕乔治那样,欣然接受自己的命运。但愿我也有个更为明确的命运,那样我就可以停止目前的四处寻求了。我并没有感到自己比西蒙强,一点也不。如果我真的轻松愉快,悠闲自得,他也许会羡慕我的。可就我这般光景,还有什么值得羡慕的呢?

他神气不可一世,他时髦的尖头皮鞋踩在油门的橡胶踏板上,风驰电掣般驶过一条条街道。这辆耀武扬威的车身佩纹章,一副帝王气派,我的哥哥不正像个势力强大、性格阴暗的底特律王子么?不过,在机械王国里称雄的人又有什么不好呢?这还不够好吗?你宁愿怎么样?相信我,我并没有为自己,为坚持要有一个“高级的”、独立的命运而自豪。我根本不是什么奇才,也不是什么声名远扬的杰出人物,既没有渲染成敢于跟身披可怕鳞甲,长着一双熊脚的亚玻伦[1]搏斗,也没有被斥责得像卢梭[2]去万森途中那样去洗刷自己的一切耻行,心里十分激动,凡使热情、冲动、爱人类的我所遭受的一切,全应归咎于罪恶的社会。我没有那种第一流的事迹来自炫一番。我又算得了什么,拿不定主意却又固执倔强。我所能说明的一点就是,尽管我渴望独立自主的命运,然而这并不仅仅为了我自己。

啊,何必太认真呢?认真只是为少数人所有,虽然人人都有几分,但只有少数得天独厚的人才能说得清楚,说得恰如其分。

“那么你要在什么时候开始干你打算要干的事呢?”

“但愿我知道。不过这好像是那种急不得的事。”

“哦,要是不知道你是干什么的,人们就不会信任你,这你就不能怪罪他们了。”

他在自己的公寓门前停下了车,他不顾停车规则把自己的凯迪拉克随便停在街上,让看门人去费心。电梯无声地迅速往上升去,我们来到他家的象牙白色门前。他一打开门,便立即吆喝着吩咐女仆做火腿鸡蛋。他俨然像个国王,像弗兰西斯狩猎归来。他趾高气扬,大喊大叫,把东西重新挪动一番,这不仅是让我看看那些大房间,倒是显示一下他那统治一切的典型态度。啊,有很大的地毯,还有大台灯,尺寸像真人大小的玩偶和女神像,墙面全是红木的,抽屉里放满内衣和衬衫,移门一推开就是一架架的鞋子,一排排的衣服,一双双的手套和袜子,一瓶瓶的科隆香水和一个个小首饰盒,房间的四角都装着电灯,淋浴间里有交叉喷水的装置。西蒙去淋浴,我独自步入客厅;那儿有个很大的中国瓷花瓶,我悄悄地登上一张椅子,掀开瓶盖往里一瞧,看到里面有浮塑的龙与凤。糖果盘里装满了糖果——西蒙去淋浴时,我吃了几颗椰子球和杏汁软糖,一边四处走了走。后来,我们坐下来在一张精美的大理石圆餐桌上吃饭。餐椅是红皮的。嵌大理石桌面的金属圆框上,雕了一圈孔雀和娃娃脸。女仆从雪白耀眼的厨房里端来火腿蛋和咖啡。西蒙伸出戴着戒指的手,试了试杯子的热度。他的一举一动就像是某位意大利王爷,对一切都极其讲究苛求。

我知道我们是坐电梯上来的,但没有注意到的是第几层。这会儿,吃过早饭,我无意间走进了一间铺着地毯的大房间,暗得像一节停在火车站上、拉下窗帘的普尔曼式卧车。我拉开窗帘,看出我们至少是在二十层楼。打从回来之后,我还没有好好看过芝加哥的市容哩。现在,从窗口朝西望去,这座灰蒙蒙的城市,到处是一条条的黑色轨道,天空弥漫着庞大工业冒出的烟雾,升降兴毁的建筑物就像一座平顶山。在它们的上面,有着形形色色的大亨和超级大亨,他们如同狮身人面像一样踞伏着,虎视眈眈。可怕的沉寂笼罩在城市的上空,就像一场永远找不到言词的审判。

西蒙走来找我。他叫了起来,“嘿,我的天,你在黑咕隆咚的房间里干什么呀?来,今天你跟我一起去转转。”

他是想让我了解了解他的生活。也许他认为我说不定会碰上我感兴趣的事,这也是为了我的前途。“等一下,”他突然说,“你穿的是套什么小丑服啊?你可不能穿着这身衣服去见人。”

“听我说,这是我一个朋友给我挑选的。不管怎么说,你只要摸摸这料子。这衣服没什么不好的。”

可是,他脸上露出了不耐烦的神色,一面扒掉我的上衣,一面说,“脱掉!”他给我穿上一件双排扣的法兰绒外套,颜色灰柔,料子上等,好在款式较老。他又要我换上漂亮的内衣、丝袜、新皮鞋,并且吩咐把我的那套旧衣服拿去洗烫,洗好再送还给我——我那套衣服肘处已磨得发亮。至于换下的其他东西,他吩咐统统扔进炉子。于是全都被炉火吞没了。我用现在已属于我的绣名手帕擦了擦脸,我的脚趾在狭窄的新鞋中活动了一下,试了试以便能够习惯。最后,他又给了我五十块钱,我想要极力推却,可是我的舌头不听话。“走!别咕哝了,”他说,“穿上这套行头,你口袋里总得有点钱。”他有个很大的镀金钱夹,里面全是新钞票。“现在走吧!我办公室里有些事要办,夏洛特又要我五点钟去接她。她在会计师那儿查几本账。”他打电话吩咐楼下把他的凯迪拉克准备好。我们上了车,坐在这个显赫的硬壳中,几乎一路也未停地飞驰而去,车子里开着收音机。

在自己的办公室里,西蒙的架势就像一位国会议员,打电话的时候,他的鳄鱼皮皮鞋竟碰下了写字台上的东西。他谈了从巴西买进通心粉,再卖到芬兰赫尔辛基去的买卖。接着又对加拿大安大略省萨德伯里的某种矿山机械发生了兴趣,因为有个印度支那公司需要这种机械。又有一位内阁成员的侄子来访,洽谈了一笔防水材料的生意。他走了之后,一个精明干练的家伙来兜售印第安纳州芒西产的廉价的按码出售布料。他买了下来。接着,他便把这批布料卖给一个皮夹克制造商做里子用。所有这一切他全是通过电话进行的,又是咒骂,又是威胁,不过这只是一种风度,并不是真的动气,因为他常常大笑。

后来,我们驱车去他的俱乐部吃中饭,到那里时时间已晚,餐厅已停止服务。西蒙走进厨房,大声叱喝着把侍者领班叫了出来。他看到一只盘子里盛着一些炖肉,掰了一块面包往里蘸肉汁吃,弄得肉上沾满了面包屑。侍者领班急得直叫,西蒙也跟他对嚷,不过笑容满面,“那你干吗不侍候客人,你这笨蛋!”

他们终于让我们填饱了肚子,而后西蒙似乎感到下午的时光冗长乏味。

我们走进了纸牌室,他硬挤进一桌牌戏。我看出别人都讨厌他,但没有一个人敢起来对付他。他对一个秃顶的人说,“让开点,鬈毛!”随着便坐了下来。“这是我弟弟,”他那口气仿佛是命令他们看看我这个穿着法兰绒上衣和领尖钉有纽扣的衬衫的人。我只是懒洋洋地坐在他身后的一张皮椅上。

他不时回过头来,假装压低声音向我介绍各种人物。“奥吉,你看到那个穿蓝衣服、叼着雪茄的家伙没有?他是个律师,可是并不干他的本行,他只是保留了一个事务所,这样他就可以说他是个律师了。他靠打牌赌博为生。要是没人跟他打牌,他下个星期就得靠救济金过活了。他的老婆也一样。他在各个大饭店里打牌。在那边的另外那个叫古尼,他是哈佛大学学生,他父亲开了一家香肠厂。我要是有他这么个儿子,我宁愿把香槟倒在我那玩意儿上也不会送他上大学。这狗娘养的。我会叫他去灌香肠。他是个光棍,这辈子也不会有自己的儿子,可是他挺喜欢小男孩,去年他在州湖夜总会想勾引一个水手,结果被那小伙子一拳打黑了眼圈。那边那个是鲁比·拉斯金——是个好样的。他每月至少去乔利埃特监狱探望他老爸一次。那老头在一次纵火案中独自一人承担了他俩的罪责。”

那些打牌的人,既没有怒目而视,也没有咧嘴讪笑,看上去似乎都屏着呼吸,我心想,这回西蒙一定会挨一顿揍。这时西蒙却接着说,“听着,你们这伙笨蛋,我要你们好好看看我弟弟。他是个激进分子,刚从墨西哥回来。奥吉,告诉他们革命就要来了,到那时候,他们个个脖子上都会被捆上大石头,给扔到排水沟里。”

他赢了一大笔钱——他一定会赢,因为其他的人都给搅得心烦意乱,没心思打好牌——神气活现地离开了牌桌。

“他们每人舀一勺水就够淹死你的,”我说,“你为什么要惹得他们这样恨你呢?”

“因为我恨他们。我要让他们知道这一点。那班笨蛋恨我,我才不在乎哩。哼,他们全是寄生虫!我瞧不起他们!”

“那你干吗还参加他们的俱乐部呢?”

“为什么不可以?我喜欢做俱乐部的会员。”

他在酒吧绿呢台面上掷二十六点[3],赌香烟,摇了皮骰子杯,结果又赢了。他往我的胸袋里放了几支哈瓦那雪茄,说,“咱们去理发馆吧,你是需要,我是喜欢。天啊,我真的爱理发馆!”我们去了巴尔玛理发馆,那儿有高大的主教椅。等到我们剪了发,修了面,擦了脸,烫了发,已经五点钟了。我们急急忙忙钻进车里,穿过禁止通行的小巷,抄近路出了闹市区。夏洛特已在街边等着,她穿着毛领外衣,身材高大端庄,一副严肃神情。因为要她等候,她极为生气,劈头就说,“西蒙,你上哪儿去了?你知道不知道晚来了多少时间?”

“住嘴,”西蒙说,“我弟弟来了。你已有两年没见到他了,见面连个招呼也没打就瞎嚷嚷。”

“你好吗,奥吉?”她把藏在毛皮领子里的头转向后座,口气不怎么好地说,“你喜欢墨西哥吗?”

“哦,非常喜欢。”

她的衣着打扮非常时髦,而且要不是脸部肌肉上明显地流露出强忍的表情,她那细直的眉毛和嘴唇本来似乎还有几分动人之处。她掩饰不耐烦的本领实在太不高明了。她当然已经看到我身上穿着西蒙的衣服。并不是她反对这种事,只不过这逃不出她的眼睛。总爱打岔子,下命令,而且声色俱厉,俨然像个严厉的法官,而你则是个被告。你得谨言慎语,斟词酌句。可是不管怎样,她还是要作出她要做的裁判。她穿着毛领外套,身材高大,仪表端庄,虽然抹着口红,画了眉毛,可仍然像个威严正确的法官。而我,却像个狡诈的海盗,只是我并不真正是个大胆的狡辩者。

有一点使她不安的是,我虽身无分文,看来却怡然自得地享受着有钱人的许多享受,既无责任,又无烦恼。这当然不是实情,只是另一种表现而已。可是令她特别不放心的是,我看来一点都不着急。

吃晚饭时,我想跟西蒙谈谈乔治的事,可是他说,“别搞什么新名堂啦,别没事找事啦。他过得很好,你还想怎么样?”

“你自己都没拿定主意你这辈子该怎么办,干吗倒为你弟弟乔治操起心来了?”夏洛特说,“变成一个无业游民是很容易的。”

西蒙说,“住嘴!做个无业游民也比做你堂妹露西的丈夫和你叔叔的女婿强。你别管奥吉的事。无业游民正是他不想做的。即使他要多花点时间才能安顿下来,那又怎么了?”

“你掉了一两颗牙,是吗?”夏洛特说,“怎么搞的?你的样子好难看……”她本来也许还要说下去,可是门铃响了,女仆引了一个人经过过道,走进客厅。夏洛特不吭声了。过后,我朝里面一看,看到一个身材高大的女人坐在暗处。我走过去看看这位勃罗伯丁内格国[4]的女人究竟是谁。原来是夏洛特的母亲,麦格纳斯太太,她坐在那只中国大瓷瓶的旁边,尽管那只花瓶很大,但它丝毫没能使她显得小一点。甚至在黑暗中,麦格纳斯太太那美丽、健康的肤色,还有她那编成辫子的头发,镇定安详的马鞍形鼻子和她的身材,仍然让我动情。

“你为什么坐在暗处呀,麦格纳斯太太?”我问道。

“我只好这样。”她简明地回答说。

“可你为什么只好这样呢?”

“因为我的女婿不想见到我。”

“这是怎么回事?”我问夏洛特和西蒙。

夏洛特说,“西蒙嫌她穿的衣服是便宜货,就把她给骂出去了。”

“因为,”西蒙气哼哼地说,“她穿着十九世纪五十年代的衣服到这儿来。一个拥有五十万家财的女人!她打扮得就像一匹收破烂的人的老马。”

碍着我的面子,夏洛特带母亲在餐桌旁坐了下来。我们吃着樱桃,喝着咖啡。夏洛特不再数落我了,可是西蒙对穿褐色衣服的麦格纳斯太太火气十足,他只顾自己看报,不愿去理她——打从她进来,他没说过一句话——但他最后终于开口了,现在我看到了他那凶神恶煞似的面目,“哎,你这个讨厌的老守财奴,我看你还是向看门人的老婆买衣服穿吧。”

“别为难她了。”夏洛特厉声说。

可是,西蒙突然冲过桌子,把樱桃撒得满地,打翻了咖啡杯子。他抓住他岳母的上衣领口,使劲朝下一扯,扯到了腰间,她尖叫了起来,突然敞露出她那对用粉红布带裹住的柔软的大乳房,冷不防看到了那对肉球,使人惊愕万分。她气喘吁吁,急忙用手捂住赤裸的胸部,转过身去。不过她的惊呼只不过是欢叫。她多么爱西蒙啊!这他也知道。

“快躲!快躲啊!”他边说边放声大笑。

“你这疯子,”夏洛特喊道。她穿着高跟鞋急忙跑到房间给她母亲取了一件上衣,回来时她也格格地直笑。我心里想,他们真是太自得了。

西蒙开了张支票,然后递给麦格纳斯太太。“拿着,”他说,“去买几件衣服穿。别穿得像女帮工似的到这儿来。”他走上前去吻了吻她的辫子,她抱住他的头,十分高兴地连吻了两次。

我去看了艾洪。他面色苍白憔悴,情况不大好。我不在时,他曾住院做前列腺手术。尽管如此,他仍然风采依旧,就像这儿到处贴满的保险广告、剪报和照片一样,其中还挂着局长的照片——一副男人气概!那颗大脑袋有多神气——下面是那篇著名的讣告!蒂莉带着孙子度假去了,米尔德丽德跟艾洪的感情比以前更深了,现在由她掌管一切。她脚上穿一双厚厚的矫形鞋,站在办公室的栅栏前面,它把通向老办公室的过道截断了。她那眼睛里的神色会惹得你跟她吵上一架。谢天谢地,我可没有。她的头发已开始花白,艾洪则更是满头皓发,这一来使他的眼睛变得更黑了,他看到我身上西蒙给我的双排扣上装,便说,“你肯定混得不错,奥吉。”屋子里有股臭味,书架上的书东倒西歪的,一尊尊伟人半身像多得快堆到天花板。黑皮轮椅保养得还好,但日益陈旧。

艾洪对咪咪·维拉斯大发牢骚,说她在毁了他的儿子。

而咪咪说起他和他对儿子阿瑟的所作所为时,嘴里更没好话。“我要对你说说那个老东西,”她说,“他死要自吹自擂,连上趟厕所都想发表一篇文章吹嘘一通。我知道人人都爱虚荣,就是这把这世界闹得天旋地转。这说不定不单单是虚荣,也许就像是你脑子里有颗子弹,可你还一个劲地惦记着你那顶漂亮帽子,想到星期六有个邀你出席的宴会,等等。可是总得有个限度,要是你克制不住,至少应该知道这不是件好事。那老东西惟一关心的就是,阿瑟应该给他增光,为他带来荣誉。可说到帮阿瑟,一点也没有,他连个子儿都不肯给。做父母的有钱,要是一点也不给子女,就应该把他们的钱全都没收,应该让他们去讨饭。我会让那老东西拿个铁皮杯子站在街口去。这就是我要做的。你知道,阿瑟的爷爷把财产全都留给了阿瑟,他知道自己的儿子是不可信的。阿瑟一直在埋头写一本书,那是本了不起的书。我深信不疑。你知道,他在写书的时候当然就没法去工作了。”

尽管咪咪夸大了艾洪的财富,但他确实有些钱。不过我没有跟他争论。我自己对艾洪也已没有多大好感。我从布法罗回来发现家已不复存在时,他力劝我不要饶了西蒙,打那时起,我便失去了我昔日对他的那种好感。而且,如果你想要知道的话,也因为他和蒂莉从前曾经告诫过我,别指望得到点什么,再三说一切都将归阿瑟所有。我不能不感到,在他们眼里,世界上没有一个好人,而现在,他们自己也互相反目了。现在也许是我撇开他们的时候了。

“当然,”咪咪带着几分往日的辛酸说,“现在我有了一份很好的工作,可去年冬天,我患了流感,不能工作。不仅如此,由于付不起房租,还被欧文斯赶了出去。我们在多尔切斯特的一个朋友收留了我。可是阿瑟和我能睡觉的只有一张沙发。我们俩挤在一张沙发上,而我又正在患流感。第二天早上,他疲乏极了。我的朋友一去上班,他便睡到她的床上。所以,”她带着那喜剧化的笑脸说,“我终于说他得设法去找份工作。他说他去试试看。一天早上,他八点起床出门,十点钟就回来了。他说他在威波特公司的玩具部找到了一份工作。第二天可以知道工作详情。第二天早上,他九点钟出的门,十一点就回来了。他们给他交代了一下工作,可他想在开始上班之前,先把有关克尔恺郭尔[5]的重要一章整理出来——我拿他有什么办法?”

“于是,第二天他八点半出门,可中午就回来了,他被解雇了。因为楼面巡视员要他捡起地上的一张废纸,他就回答说,‘你自己捡吧,小子,你的脊梁骨又没有断。’”

“后来阿瑟也得了流感,我只好起来把沙发让给他。然而,”她说,“我爱他。跟他在一起,从来不会感到乏味无聊。我们的生活越是艰苦,我觉得爱情就越是珍贵。你情况怎么样?”说着,她朝我仔细端详起来。我的皮肤在墨西哥已经晒得黝黑,艰难的生活和磨炼使我显得老多了,最后,为了西亚,又被比兹科乔那匹老马摔到岩石上,吃了石渣和泥灰。哎,我回来时的模样,一定跟当年十字军在东方沙漠上那场惨败中丢盔弃甲逃回的幸存者不相上下。

是啊,当初人们都纷纷告诫过我。例如佩迪拉就曾说过,“我的天,奥吉,你干吗非跟那么个女人和那只鹰去那儿不可呀!一个捕蛇的,天知道还会搞出什么花样!你指望得到什么呢?怪不得你这副模样。我最讨厌唠叨别人不愿谈的事,不过在我看来,你这是在自讨苦吃。”

“曼尼,那叫我怎么办呀?我看我爱上她了。”

“难道你就让爱情毁掉你吗?依我看,你不该为了爱情把自己的一生全搭进去——那又有什么好处呢?”

“很对,可我并没有像应该做的那样去爱她。你要知道,我没有坚持到底。我本应该纯真,坚持始终如一。是我有些地方不对头。”

“老伙计,我来给你讲讲吧,”佩迪拉说,“你过多责怪自己了,真正的原因并没有这么动听。这是因为你抱负过高,胃口太大,所以一旦失败,你便拼命责怪自己。但这不过是一场梦。如今最需要研究的是,人能坏到什么程度,而不是能好到什么程度。你没有跟上时代潮流,你这是在和历史背道而驰。或者,你至少应该承认事情有多糟糕,可你又不这样做。你不该再这样四处游荡了,应该回大学念书去。”

“我想我也许会这样做。不过我现在还在考虑重新振作精神的时候。”

“留着在晚上考虑吧。你就不能两件事同时做吗?”

克莱姆·丹波也对我讲了几乎同样的话。他不久便要得到学位,现在他留着浓浓的小胡子,叼着雪茄烟,看上去已经很成熟。他打扮得像个穷苦人的宣传员,身上的衣服散发着洗涤剂和男人的气味。“嘿,大小伙子,我看你还是离开时的样子,”他说。现在,克莱姆跟我非常要好,他是个好人,心地善良,品质高尚,同情和体谅平民百姓的疾苦。不过在他看来,我仍是个靠有钱女人吃饭的小白脸,要是我受了罪,那是我咎由自取。这是他话里的含意,因为事实上我的样子跟离开时完全不一样了。

“奥吉,你那场追求有意义的命运的战斗进行得怎么样了?”克莱姆问道,你瞧,他很了解我的情况。哎呀,他干吗要这样挖苦我呢!我只是想做正当的事,而我却碰得头破血流,牙齿掉了,心灵受到创伤,十足是个糟糕透顶的战士。天啊,好一个美好事物的追求者,爱情的奴隶,计划的执行者,信奉崇高理想和一味寻欢作乐的人!啊,对任何一个能识别是非的人来说,我在竭力拒绝过令人失望的生活,这是一件要紧的事,并不是儿戏。不过这会让人流下同情之泪的事,像克莱姆的看法那样,往往也是会让人哈哈大笑的笑话。因此我忧伤凄凉,克莱姆却大笑不止。我不能生他的气。

你知道,我为什么会让人觉得滑稽可笑吗?我想这是因为劳动分工的缘故。专业化把像我这样的人丢到了后边。我不会焊接,又不懂交通管理,也不会做切除盲肠以及诸如此类的事。我跟克莱姆讨论过这个问题,他的看法也是如此。克莱姆并不是个无能之辈,他说他现在在心理学方面大有进展,有许多以前感到迷惑不解的东西,现在都一清二楚了。哦,他仍爱找自己的岔子。他说,“我的一切好见解,都是在一场火灾后的大拍卖中得来的。”可是他对自己的观点越来越有信心。他把我的归来当作一件大事,说我们俩是少有的真正朋友。这一点不假。我对他怀有最真挚的感情。这不,他来找我,说我们一定得去东方剧院,然后一起吃晚饭。克莱姆一定会花到一个子儿也不剩的,而且他也不在乎你是否还请他一点什么。他喜欢注意外表,尽管他常常满脸怒气,牙缝里塞着食物碎屑而张嘴大笑。他的脑袋很大,他穿的那套衣服质地好,做工精细,是中年银行家的服装。然而他的小腿细长,鞋子破旧,袜子是老式的有多色菱形花纹的毛袜,上身里面穿的是高领毛衣,散发着一股雪茄烟味。

于是我们去了东方剧院。星星在蓝色的夜空中闪烁,就像是阿拉伯之夜。我们听了米尔顿·伯利[6]演唱的《河啊,别流近我家门》,然后是柔软舞蹈演员穿着丝绒衣服扮成玩偶的柔软舞蹈,接着是一些乘坐汽车的小狗汪汪叫着越过舞台,而后是一群姑娘吹奏风笛。先奏了《安妮·劳里》,接着吹奏古典名曲。她们吹奏了《爱情忠贞曲》和《华尔兹舞曲》。然后是压轴戏,无聊透顶,我们索性退场,去了饭馆。

在嘈杂的楼座上哈哈大笑一阵之后,克莱姆又恢复了庄重的精神,点了一大堆中国菜——糖醋肉、竹笋、菠萝鸡丝炒面、芙蓉蛋,还有茶、米饭、冰冻果汁、杏仁饼。我们一面谈天,一面把这些吃得一干二净。

“现在假如,”他说,“我们乘船沿尼罗河而上,到达第一座大瀑布。在绿色的田野里,孩子们朝遍野的小鸟投掷石头,水花飞溅,我们吃着放有春药的枣子,漂亮的科普特姑娘,伴着三角帆的猎猎声驾船而来……再去卡纳克抄录碑文。你看这怎么样?”

“啊,我可是刚从异国他乡回来呀。”

“没错,可那是你抢跑了。你还没准备好就跑了。你没有按部就班地来。这就是为什么你的旅行没有成功。如果你是个埃及学专家,你就可以走沿尼罗河而上的这条旅行路线。”

“好,这么说我得做个埃及学专家了。我所需要的是得有十年左右时间的准备。”

“瞧你,吃了晚饭,你就这么开心愉快、精神焕发了。你就喜笑颜开,嗨,仿佛这幢楼都是你的了。哈,哈!啊,老弟,你真了不起!”

“只是有一点我不明白,”我带着受捧的得意心情微笑说,“为什么挑选尼罗河呢?”

“对你来说吗?那是因为它不平凡,”克莱姆说,“我一想到你,就得从不平凡方面考虑。就达到的水平而论。”他用上了大学里的词汇。他喜欢用的另一词是“增强”,意思是指给解了一道题的耗子吃东西,以示鼓励。他那又红又大的嘴唇,威胁似的笑声,加上版图似的脸庞和有两条通道似的大鼻子,使他俨然像个君王。“你是向划到船边来的科普特人欢呼的庸俗的人群中的一员吗?你不是。你是个杰出人物。你是个性情中人。在这个凡人的化装舞会上,你像个天使来到我们这班可怜虫之间。”

我连声咄咄,说他信口开河,可是他说,“哦,你先沉住气,我还没说完哪。我下面的话也许会觉得很不中听哩。”

“我们不是处在同一论域。这还不是圣托马斯[7]所说的我的第一内涵水平。我并不是说你就是个天使;只是说我们这些做事按部就班的芸芸众生,生来命途多舛的凡夫俗子,看到你光临舞会时,春风满面,神采奕奕。你有雄心壮志,不过你的志向太笼统。你不够切实具体。你必须切实具体。要知道,拿破仑是这样,歌德也是如此。就拿那位塞斯教授来说吧,他就切身实地对尼罗河作过考察,他对几近一千英里沿河两岸的一切都一清二楚。不论是名称、地址,还是日期,他全都清楚。生命的整个奥秘,全在这些详尽具体的资料之中。”

“是什么使得你突然对埃及兴趣这么大?”我说,“而且我知道自己毛病很多。你不必担心。”

“嗯,当然喽。就连你春风满面的时候,你都焦虑重重。我怎能不知道!我看得出来,你老是自讨苦吃。你需要来点弗洛伊德博士的药。这会对你大有好处。”

“事实上,”我说,现在我心里有点不安,“最近以来,我尽做怪梦。听我说,昨天晚上我就梦见我在自己的房间里,在某个地方——我有了自己的一幢房子,这就够让人惊讶的,更不用说是怎么一个梦了。我梦见我站在那漂亮的前厅里招待一位客人。你猜怎么着?我竟有两架钢琴。两架像是为音乐会准备的大钢琴。然后我那位温文尔雅的客人——我自己也一样,符合社会规范——他说,‘一个人拥有三架钢琴,太不寻常了吧?’三架!我回头一看,我的天!哪儿来的又一架呀!我一直在想,我家里怎么会有两架钢琴的呢,因为我对钢琴一窍不通,就跟公牛不会缝坐垫一样。这好像是个不祥之兆。不过,这尽管使我心惊肉跳,我还是竭力不动声色。我对那人说,‘没错,是有三架!’仿佛怎么能少过三架呢?因此,我觉得自己像个大骗子。”

“啊,一个多精彩的病例!你会是科学头脑的恒温室。你也可能是个躺在诊察台上的未知事物集大成者。以我猜测,你也许患有高贵综合症,你不肯调整自己以适应现实情况。我看出你处处都表露出这些症状。你要做一个真正的男子汉,做一个顶天立地的大丈夫。我们俩从小就在一起,我了解你和你的心思。还记得你每天总要到议会大厦去吗?我知道你想做什么?啊,体力智力双全的人!啊,大卫王[8]!啊,普卢塔克和塞内加[9]!啊,威武的骑士!啊,苏仁方丈[10]!啊,斯特拉斯宫!啊,魏玛[11]!啊,唐·乔凡尼[12]!啊,满足了欲望的脸!啊,神一般的人!告诉我,老朋友,我激昂起来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