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1 / 2)

我们出发时的情绪多么高昂!我们高兴极了。我们情意绵绵,爱星高照,也许是因为发觉彼此之间都有陌生之处,因而欢情倍增。在某些方面,我虽然对达那厄[1]和罗马花神弗洛拉[2]并不感到陌生,然而只有上帝知道,西亚把我看成是个出生在野蛮的芝加哥的什么怪物。不过我认为,这种差别减轻了宝贵的个性力量,以及往往由于过分亲昵而形成的精神负担。

有关我们出发的情况,以及途中的所作所为和所见所闻,我吃些什么,在什么树下脱光衣服,怎样从脸吻到腿,再从腿吻到胸脯,哪些见解我们相同,哪些见解我们相左,以及一路上我们见到什么动物,看到什么人等等,这一切直到现在,只要有需要,我都记忆犹新,历历在目。对于有些事情,我用不着太多了解它们的历史,便能看出真相。几乎就像鸟或狗一样,它们虽然跟人情况不同,但一直跟人生活在同一时代,无论是在查理曼[3]的脚下,在密苏里河的驳船上,还是在芝加哥的废品旧货栈里,全都一样。因而常常会使我想起,那些树木、水流、道路和草丛是如何翠绿、洁白、蔚蓝,以及如何陡峭挺拔、斑痕累累、碧波荡漾、纹理分明、气息芬芳;以致我能清晰地回想起树皮裂缝中的一只蚂蚁,一块肉上的肥肉,和一件罩衫领口上的一丝彩线。或者是细致入微到这样的程度,对一丛玫瑰花,由于你与之相通,它在光热下香色浓淡的变化,你都能感觉到,会使你五脏六腑的各个部分引起收缩,就连那枯萎凋零的玫瑰,也会使你产生反应而动情。这就是说,周身循环、暖人心房的人类热情,当遇到障碍因而郁积和爆裂时,就会在体内燃烧,或者以特有的余火和疮疖形式向外泄出,造成发烧上火的现象,与此同时还两眼发黑,一阵阵发冷。因而有如火燃烧的玫瑰,有一直缠身的疮疖,也有线路烧断造成的短路。在我们中间,难得发现不存在这些裂痕和冲突的人。

西亚和我也有我们的苦恼,她使我摸不准她,我也使她摸不准我。由于多年养成的老习惯,我看起来总是漫不经心,无牵无挂,这对我来说已很难改变。从她那方来说,她没能向我许下任何诺言。她就是不肯。我心里清楚,史密狄是决不会仅仅因为她跟一个海军学员鬼混,就跟她闹离婚的。我猜测,在那些上流社会圈子里,偶尔风流一下是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当我跟她提起这事时,她坦然承认。“当然,”她说,“偶尔会这么做。这要怪史密狄。不过——也怪我自己。不过这事我们不必去想它。因为我这一辈子从未遇见过像你这样的人。所以,对于遥远的将来,我怎么能知道呢?我以前从来没有这样过。你呢?”

“也没有。”

“哟,”她说得非常对,“这让你妒忌了!嗨,奥吉,别人都妒忌你哩!他们应该如此。以前那些全是逢场作戏。你知道,这也许是世界上最无所谓的事情了。如果干得好,干吗要嫉恨别人?如果干得不好,那只能自己感到懊丧。要是我干过,你能责怪我吗?你难道不要我对你讲实话?”

“啊,不,我要的。不,我不知道。也许不要。”

“假如我没有看——我能知道什么?要是我不能对你说实话,那你也不能对我说……”

是的,是的,我知道实话总得在一个适当的场合讲,可这是适当的场合吗?

她想要说出一切,也想要知道一切。她的脸色本来已够苍白,到了想说实话和想知道一切的时候,脸色就更苍白了,她的认真往往几近惊恐的边缘。因为她当然也很妒忌。是的,她也爱妒忌。每当我意识到这一点时,总禁不住满心高兴。她极力想了解到实情,可是到了真要这样做时,她又动摇了,害怕了。

有时候我想,一开始就是因为妒忌她妹妹,她才对我发生兴趣的。尽管这想法让人不安。不过,开始时出于错误的原由而想起一样东西,确实也是人们常有的事。不过,接下来内心有一种更为深切的欲望,会使你摆脱掉这种原由。要不,除了苦恼和妒忌,人们就永远不会有任何内在动机,而只有更完美、更成熟的假象。其实世界的历史所表明的那些一般的理由,并不是真正主要的理由。要不,为什么不幸的人总是执著地求索着最理想、而且仅仅是最理想的事物呢?就以那个可怜的卢梭来说吧,在他留下的那幅自画像中,他一脸的胡碴儿,性格懦弱,戴着一头假发,在观看宫廷内为君王演出他编的剧本时,他居然哭了,他被那些伤心的贵妇们的眼泪深深感动,以致情愿去把她们脸上挂的泪花一颗颗吞下——这个让—雅克家的十足的笨蛋,与任何人都相处不好,于是便独自出走,隐居于蒙莫朗西森林中,思考求索,并且著书立说,论述了最理想的国家政体和最理想的教育制度。马克思也一样,穷困潦倒,子女死去,他所想的却是历史天使试图徒然地逆风飞出去。我还可以举出许多没有他们伟大的人,可是不论他们遭到多大的折磨,蒙受怎样的摧残,或者受到恶意歪曲,仍然要出人头地,致力于伟大目标,相信至少有一点是好的。这就是在明显的欲望之下隐藏着更深切的欲望。

啊,妒忌,这确凿无疑。可仍然还有许多其他的不足之处和自卑心理。有时,我也并不那么小看自己。我身穿上好的裤子、鹿皮的上装、脚登皮靴、腰佩猎刀、帽上插着花,驾驶着旅行汽车,就像是格林威治宫廷的大人物,刚刚袭击西班牙归来,正行进在泰晤士河畔。我就这样踌躇满志、得意洋洋地欣赏着自己。我得请大家稍为原谅,因为我心情激荡,我就是这么个快乐的傻瓜。她也是一个怪人。她常常自吹自擂,得意忘形,跟别的女人争风斗艳;或者是转弯抹角地引我恭维她,或者是逼我称赞她的头发和皮肤。其实不用逼我也会称赞的。我还发现她往奶罩里塞卫生纸。卫生纸!她的念头多怪——她竟会一点不知道自己的胸部有多丰满!她干吗要把乳房弄得不一样呢?我时常会从她短衫上面朝里看上一眼,我觉得她的双峰已是完美无比,因此我对她的这一举动一直困惑不解。

我还可以举出更多让人烦心的事,像伤心、烦恼、肚子痛、令人着急的鼻出血、呕吐、害怕怀孕的惊恐等等。她还时常因自己的出身而自命不凡,还会吹嘘自己的音乐天才。实际上我只听她弹过一次钢琴,是一天下午在一个小旅馆里。她走上音乐台,那架钢琴也许已被爵士乐手用得音调失常。钢琴在她的纵情弹奏下发出爆裂声,和音又太过分,层次也不分明。她蓦然停住,闷声不响地走回桌边,鼻尖上挂着汗珠。她说,“今天下午好像事情不太顺利。”老实说,她会不会弹钢琴我根本不在乎,可对她来说,好像很重要似的。

不过,这些缺点,不管是她身上的还是我身上的,都是可以纠正改变的。至于不是本质上的问题,我认为完全可以不理它。就像我们在路上的露营用具一样,碍事的我们就该丢掉。我们忘记把它们理到一旁——我想起了特别有那么一天的情景。毯子上摆着一些铝杯、绳索和皮带。那是在下午。我们正在奥扎克山脚下,离开公路很远,在靠近牧场的林子里。从我们扎营的地方看去,在我们的上面有一片小松树林,松林的上面树木较大。往下是一片平川。因为我们带的水平淡无味,便往里掺了点黑麦威士忌。天气炎热,空气发亮,片片白云沉沉下垂,千姿百态,光泽如丝,旷野被阳光照得耀眼炫目,烤得又硬又干。麦子看上去像一片金黄色的玻璃,牛群都站在水中。开始是因为炎热,后来是由于黑麦酒,我们脱掉了衣服、衬衫,接着又脱掉裤子,最后是脱得一丝不挂。我惊奇地看到她那粉红色的奶头,竟然那么坚挺,尽管我已抚弄过多次,可开始时我仍为这感到腼腆心怯。我放下手中的锡盘,开始吻她,我们俩都跪着,她的一只手抚摸着我的腹毛;她那柔吻的落处,有时真出乎我的意料之外,不知道下个惊喜和欢快会突然从何处而来。开始,她只给我半边脸,而当她把双唇献给我时,她好一阵子不让我的嘴松开,直到用双臂把我的头紧紧搂在怀中。当我被她那火热的肉体遮盖住时,我感到我们俩已经合二为一,就连最纤细的汗毛都贴在一起了,我惬意地承负着她的躯体。她没有闭上眼睛,但也不是为了睁大眼看我和别的什么,两眼水汪汪地定着神,似乎什么都不想看,只是把外景收入眼帘并映现出来。很快我也什么都不注意了,只觉得我已脱离自己的形骸,摆脱一切限制,不顾种种努力和目标,不再观察外界的一切,她所不要的我也都不要了,只觉得自己已经跟她完全一样。我们俩就这样亲热了好长一段时间,接着舒舒服服地枕在对方的胳臂上躺着。然后又紧贴在一起,彼此互吻着对方的脖子、胸膛、脸颊和头发。

这时,云朵、飞鸟、水中的牛群以及其他东西,各居其位,用不着把它们赶在一起,清点它们,或者抓住它们的头,只要置身在它们中间就足够了,轻松自在地躺在草地上,像它们那样在小溪里,在空中。我有时曾说我能像鸟兽那样来观察世界,就有这个意思。我提到芝加哥的废品旧货栈和查理曼的庄园,我自然有我的道理。因为我朝空中极目望去,便会回想起高架铁路支柱林立、凉热不同的街道,那儿垃圾成堆,到处是苍蝇蚊子——比如像湖滨街,那儿到处都堆着废品杂物和空瓶子——就像是一座疯子设想出来的可怕教堂,那儿有无数的收货站,礼拜者们拉着一车车的破布和骨头,像爬行似的缓缓而来。有时候,我心里感到十分难受,觉得自己也是这种地方的产物。为什么人类要忍受以前历史的欺骗,唯有鸟兽才可以用自己天生的眼睛来看世界呢?

我们开始驯鹰时,也曾有过几个这样的下午。到头来,爱情毕竟还是奥林匹斯山上和特洛伊城中那些神话人物的专职,像帕里斯、海伦[4],或者是帕莱蒙和爱米丽丝[5],而我们则不得不自己动手挣钱糊口。因而,除了西亚选择的用一只鸟去捕捉另一只动物外,没有其他的方法。所以,旅行中美妙欢乐的情调部分,在特克萨卡纳便告终了。

一看到笼子里那只凶禽,我顿时感到两眼发黑,接着两条腿上像有东西在流淌,就像尿了裤子似的。这倒不是尿了裤子,而是和我的血管有关。当我看到我们要对付的是什么东西时,我真的感到我的神经全都迷乱了,眼前一片漆黑。这只凶禽看上去跟每天都要去啄普罗米修斯的那只真是太像了。我原来盼望这会是一只幼鹰,它若从小由我们一手养大,定能培养起一点感情。可是,不——真让我失望——它跟芝加哥动物园里的那只几乎一般大,腿上的羽毛同样像穿着土耳其裤或伞兵裤似的,下面裸露着凶残无比的利爪。

西亚非常激动,十分起劲。“啊,它真漂亮!它多大了?它不是幼鹰,看来已经完全长大,至少有十二磅重了。”

“三十磅。”我说。

“啊,亲爱的,没那么重。”

在这方面她当然比我懂。

“你不是把它从窝里逮来的吧?”她问鹰主人说。

这老头开着一个路边动物园,养着美洲狮、犰狳,还有几条响尾蛇;他是个旧日的探矿人,或者是个沙漠老鼠似的家伙;他那对不正派的眼睛,要你相信他那贼溜溜的神色完全是生来如此,或者是光线不好的缘故。然而,我在艾洪的弹子房里不是白做的,老奶奶的教导也没有白费。我一眼就看出他是个老奸巨猾的江湖骗子,一下刺中他的心脏。

“不,我没有爬上树去捉它,有个小伙子把它带来时,它只有一点点大。它们都长得很快。”

“我看它还要大一点,我猜它已到了壮年了。”

西亚说,“我得搞清楚它是不是成年后被捉住的——已经自己猎过食。”

“实际上它自从孵出壳后,从来都没有出过那只笼子。你知道,小姐,我给你叔叔供应野兽已经快二十年了。”他以为那个乔治·H什么的是她的叔叔。

“噢,我们当然打算买下它,”西亚说,“它神气极了。你可以把笼子打开。”

我怕她的眼睛被鹰所伤,急忙走上前去。在东部那些人工种植的草地上,跟那班仕女、绅士们一起玩玩那些小鹞鹰是毫无问题的,可现在我们是在得克萨斯州的边缘地带,空气里有沙漠和高山的气息。虽然她以前侍弄过较小的鹰隼,也有胆量捕捉毒蛇,可从来没有触摸过这么一只大雕。不过,每当跟动物打交道,她总显得异常镇定,一点也不害怕。戴好防护手套后,她拿了一块肉把手伸进笼子。老鹰一下就啄掉她手中的肉,把它叼在嘴里。她又喂了一块肉,老鹰展翅一跃,几乎毫无声息地停落在她的手臂上。那展开的翅膀看了就让人害怕,那高耸的肩膀具有勇往直前的力量,扇形的羽翼下掩蔽着铁锈色、死神似的腋窝和深深的凹穴。它在把肉撕碎时,它的爪子紧抓住她的手臂。然而当她想把它捉出笼子时,它却用它的喙子连连啄她。我连忙伸手进去捉它,它就猛啄我防护手套的上部,在我的胳臂上啄破了几道口子。我早就料到会有这么一步,甚至预料会比这更严重。这事发生得这么快,反而使我解除了顾虑,变得不怎么怕它了。至于西亚,她乐得简直像着了魔似的,她那绿檐帽子下的脸,变得更加苍白了;她动作迅速,昂首挺胸,表露出要把它驯服的坚强决心。刚才我胳臂上流出的那点血,根本算不了什么,就像我们的皮靴下嘎嘎响的碎石子一般。每当她在活动中遇上意外时——不管是在马背上或者摩托车上摔下,还是被刀割伤或者打猎时碰伤——她的态度都是如此。

最后,我们终于把这只凶禽弄到旅行车的尾部。西亚高兴极了。而我,则有好几件事要做,如包扎我受伤的胳臂,重新摆放好箱子、盒子,以便给鹰腾出更大的空间。做着这些事,使我可以掩饰住内心的沮丧。当西亚跟他讲自己的计划时,那老家伙怎么也没能遮盖住连鬓胡子中的微笑。西亚则跟许多对某件事很起劲的人一样,难得找到一个假装认真聆听的对象。这老头子因为已经把鹰高价脱手,或者如我所感到的,已为他的这只凶禽找到了去处,所以他非常高兴,而且也居心叵测。我们就这样驾车离去,载着车尾的这位监督者。我发觉西亚那么得意,那么自信,同时我也注意到后面的那枝猎枪。

我记得劳希奶奶有个表亲,她能用俄语背诵莱蒙托夫的诗《两只鹰》;我不懂俄语,可听得出朗诵非常出色,富有浪漫情调。她皮肤黝黑,长着一对黑眼睛,嗓音虽然热情奔放,双手却软弱无力。她比劳希奶奶要年轻得多,她的丈夫是个皮货商。我只是想把城市人对鹰的知识收集起来,可是看来很怪:钱币上的鹰,在孟买空中翱翔的鹰,全国复兴总署那在齿轮和闪电中的鹰,以及其他各种各样的鹰,主神朱庇特的、代表民族的、代表国家的、恺撒的、古罗马军团的、卜占的、哈莱姆区朱利安上校的黑鹰;还有挪亚和以利亚的黑乌鸦[6]可能也是鹰;孤鹰,则是动物界的霸主,但也是强盗和食腐肉者。

好了,只要有时间,我们多少都能赶上那些传说中的人物。

在我看来,这只鹰是在壮年时期,那老头说的大致上没错,尽管他大概少说了八个月之多。美洲鹰在完全发育成熟之前羽毛都呈黑色,它们要经过多次换毛后才能长出白色羽毛来。我们这只鹰还没有白羽毛,等到羽毛变白时,头就很难看了,现在它还只是个黑太子,不是王。不过它矫健威武,昂首向前,全身黑色中掺有丝丝淡黄和白色羽毛,两眼炯炯发光,如同闪亮的宝石,那丝丝的眼缝只能表明它的凶残,这一切有它自己的需要;因为它本身就是这一特性的化身。起初,我对它恨透了。每天晚上我们都得为它起来,这干扰了我们的爱情生活。要是我们在户外露宿,待我醒来时她往往不在身边,我会在它旁边找到她。要不就是她把我摇醒打发我去检查她的宝贝是否一切安好——足带是否还系在脚上,转环是否还穿过足带的孔,皮带是否还拴在转环上,等等。要是我们住旅馆,它也就待在我们的房间里。我不时会听到它的脚步声,还有它的拍翼抖翅声,那嘶嘶声仿佛在抖掉身上的积雪。自从买下它以后,它就成了她全神贯注、专心致志的对象,简直像她的亲生儿子,提心吊胆得都喘不过气来了。我们驱车行进时,她时时从座位上转过头去看它,我们吃饭时,她也如此。我怀疑在其他时间她是否也只是想着它。

它当然必须加以驯服,免得使这只凶禽成为我们的后顾之忧,让敌对情绪在囚徒和主人之间不断增长。我出于无奈,只好尽量跟它和睦相处。可是它并不要求我爱它,它所看重的是与此不同的另一点。只有肉才能使你同它达成协议。西亚倒是真的懂得怎样驯服它,当然,她有实践经验,同时她也就不得不比我多用心思。没过多久,它便开始飞到我们的手上来啄牛肉。你得习惯这一点。虽然戴着手套,在它的利爪下,你的皮肤也会起鸡皮疙瘩,它曾多次把我们的手抓伤。我还得使自己习惯它用喙子贪婪地啄肉的模样。不过,后来待我看到兀鹫争食兽尸的情景,才感到我们的鹰确实宝贵,它的啄食模样要尊严得多。

我们就这样穿越得克萨斯州,天气炎热。我们每天要停车数次来驯鹰,待我们到达靠近沙漠的拉雷多时,它已肯从旅行车顶上飞到我的手上或她的手上了。它展翅飞来像一片阴影——埃特纳火山般的羽毛,利喙大张——那股气势真让人胆战心惊。可是它不像你看到的别的动物那样有准备动作,往往在升空飞回车顶之前,就直接排出一大摊粪便。西亚对它的进步欣喜若狂。我对它也爱得发疯,这有许多原因,其中主要的是,我对她的驯鹰成就深为钦佩。

狩猎的鹰必须戴头罩,西亚已经把它准备好。这是一只用拉绳抽束的有簇饰的罩子,在放开老鹰让它在空中盘旋搜寻猎物之前,你可以拆下或拉松绳索。可是只有把鹰完全驯服,它才能戴上头罩。我让鹰停在我的胳臂上,一连四十来小时不合眼。它就是不肯睡,西亚就只好让我一直醒着。这是在新拉雷多,刚过了边境线。我们落脚在一家到处是苍蝇的小旅馆里,这是间褐色的房间,屋外粗大的仙人掌几乎爬上了窗口。开始,我在房间里踱了一会儿步,随后休息了一下,最后就在黑暗中把胳臂搁在桌子上,直到被鹰的体重压得再也抬不起来。过了几个小时后,我的整个半身都麻木了,连肩骨里都如此。苍蝇不住地叮我,因为我只有一只手空着,而且又无论如何不能惊动鹰。西亚要一个小孩给我们送来了咖啡,她在房门口就从他手中接过杯子。我看到那孩子一直朝我们打量,想弄清楚我们是干什么的,因为他知道我们带着一只鹰,也许他甚至已经看到立在我那受罪的胳臂上鹰的身影,或者是它那警觉的目光。

我们驱车来到旅店门前,一打开旅行车的后门,立即就拥上来一大群看热闹的人。不出几分钟,便聚集了五十多个成人和孩子。鹰飞到我手上来吃肉,孩子们都尖声大叫起来:“啊!快看,快看——鹰,鹰!”[7]我看我们的模样够怪的,因为我本来个子就很高,又戴了顶增加高度的帽子。下穿马裤呢的马裤,特别是我也学了西亚的样,装出一副华贵优雅、趾高气扬的样子。总之,鹰在墨西哥自古以来便受到尊敬,这是因为古老宗教的影响,以及在过去的日子里,有多少骑士手执黑曜石刀相互厮杀,卡斯蒂略曾亲眼目睹这一切。孩子们尖声狂叫“阿古依拉[8]!阿古依拉!”,鹰在我的拳头上摇晃了一下。因为这是我第一次听到西班牙语,心里联想起另一个名字:罗马暴君卡利古拉[9]。我想这名字真是再适当不过了。卡利古拉!

“瞧,阿古依拉!”

“对,卡利古拉!”我说。这名字是我从它身上得到的第一桩称心事。

现在,它像施酷刑般把我的手臂钉在了桌子上。我的嘴里和胸中都直想呻吟,但又不能吐露。无论我去哪儿都得带着它,就连上厕所也是这样。不管我坐着还是站着,我都要使它目不转睛地盯着我,研究它的表现,探索它的意愿。每当我站起来走动时,它便不再郁郁不快,而变得活跃起来,缩陷在羽毛中的头猛然昂起,脖子开始来回晃动,双眼炯炯有神,它的爪子也抓得更紧了。我头一回带它去厕所时,不瞒你说心里怕得要命。我尽量把它举得离开远些,它则不住地伸展翅膀,变换那两条粗腿的姿势。

啊,互相监视!以我看来,我们正在跟它进行着搏斗。我已经说过,我和西亚谈论过有关在别人的目光下生活的问题。什么时候盯着看竟会造成这么大的伤害?什么时候眼睛竟有这么可怕的专制力量?啊,该隐[10]受到诅咒,所以他一直知道自己在别人心目中的形象。警察押送被告和嫌疑犯上厕所,监狱里的看守可以任意透过铁栅和窥孔监视犯人。就连公众的领袖或暴君,也都摆脱不了不自在的感觉。虚荣心从骨子里说也是这么一回事,遇到任何形式的压抑,你都会受到影响,无法忘掉自己;当别人看着你时,你不得不留神。在生活的最隐私的行为中,你心里会想到另一个生命的存在和力量,它会一直在你的脑子里。死后立有纪念碑,人们才记住那班大人物,也是这么一回事。因此我不得不经受卡利古拉的盯视,而且我承受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