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1 / 2)

我急急忙忙地赶去,实现西亚·芬彻尔在圣乔市的秋千上所做的预言。虽然我被追打得这样狼狈不堪,决不是一桩小事,但我并不觉得这事有多么重要,或者是我继续战斗下去会对任何人有什么好处。要是我像格兰米克一样,感到事关良心道德问题,很可能在内战阵亡纪念日大屠杀那天,在共和钢厂门外参加示威游行了。那天,格兰米克头上挨了警棍,而我却跟西亚在一起。我们俩一旦碰在一起,我就没有力量再到别的任何地方去了。不,我既没有做工会工作和投身政界的冲动,也没有想凭自己这点热情来率领群众摆脱悲惨处境、昂首向前的愿望。我这样一点本领怎能走在前面带路呢?我没法强令自己成为那样一种人,他们身先士卒,能截接巨大的社会之光,像取火镜似的聚集起这些光芒,使之爆发出炫目强光和熊熊火焰。这决不是我想要做的事。

我跳下出租车,急忙跑向西亚的住所,迅速地连连按了三次门铃。我并没有特别留意打量一下这一地方。这是个装饰过分、显得艳俗的门厅,里面空无一人;当我正在寻找那扇精致的电梯门时,在一个门口突然出现一方灯光,西亚下来接我来了。门打开了,里面有一张铺着丝绒的长凳。电梯缓缓上升,我们一坐下来便紧紧拥抱在一起,热烈地亲吻。她一时没有觉察我那血迹凝硬的衬衣,双手从我的前胸抚摩到两肩。我解开她的家居便服,抚弄着她的乳房。当时我已如醉如痴,不能自制,几乎成了瞎子,什么都不加注意了。即使有人在旁,我们俩也不会觉察。我没法肯定地说,打开电梯门时是不是见过一张脸,也许是张少女的脸。我们俩走在过道里,进她的房间,靠在门边,躺在地毯上,始终搂在一起。

跟西亚在一起,和跟别的女人在一起时完全不同。别的女人可以说一次只许你解开或脱去一件衣服,让你欣赏一番,下一件先要防卫一通,最后一件则防卫最严。在这方面,西亚既不拖拖拉拉,好像也不急急忙忙。仿佛怀着一颗屈从的心进行深深的体验,连同用嘴唇、手指、头发、高耸的乳房和大腿,而不使用任何的力量。我们俩似乎发生了交融和变化,两人变成了一个以前从未存在过的人。我们的爱情是如此浓烈。因而最后,我进入一种完全相反的境界,就像跪在地上,双手合十在虔诚地祈祷,我觉得,这和我现在伸开十指抚摩她酥胸的感受毫无不同。我的皮开肉绽的脸和红肿的眼睛,深埋在她的两乳之间,她的双臂紧搂着我的脖子。

这时,阳光从门口射入,洒在我们躺着的地毯上,把我们照得热烘烘的。它像在诺桑伯兰德饭店的寝具室里一样,蒙着一层淡淡的白雾。我跳下电车时,照在闹市区那条人行道上的阳光,比这要混浊得多。在这房间里,它又变白变亮了。现在,我感到它太耀眼刺目,想去拉上窗帘。我一站起身来,她这才发现我的狼狈模样。

“是谁把你弄成这个样子的?”

我把整个事情从头到尾对她说了一遍。她老是插嘴问,“这就是你没来的原因吗?你一直就是在忙这个?”对她来说,时光的流失是最重要的。虽然一看到我身上的伤痕,就使她全身发抖,但她对我遭到毒打的原因,却并不感兴趣,甚至也不感到好奇。是的,她早已听说过工会的罢工运动,虽然我参与了,但这毫不相干。因为当时我并没有跟她在一起,尽管我很想跟她在一起。所以我当时在哪里也就无关紧要。其间发生的一切事情和纠葛,也都不是现实的了,而是属于——“遥远的过去”。卷纱工人和旅馆工人罢工,我对她妹妹的痴心单恋,我被误认为是伦林太太的小白脸,以及西亚本人在此期间所做的一切,全都属于“遥远的过去”。现实是现在,是在这里。打从圣乔市分别以来,她一直凭直觉紧紧地追随着它。正因如此,她深叹时光的流逝,同时使我感到她心中的恐惧,生怕再也不能从那“遥远的过去”中成功地找到自己的路,从而永远铸成大错。

当然,我并不是当时就认识到这一点,而是以后几天里才渐渐领悟到的。在那几天里,我们一直待在公寓里,睡了醒,醒了睡,并没有真正讨论过我的所作所为或她的事。床的周围放着大小皮箱和提包,可我一直没有问起这事。我足不出户也有好处,因为那伙流氓正在到处找我,以便惩一儆百,拿我当杀鸡儆猴的榜样。这是我出去打电话给格兰米克时他告诉我的。

我也结交过其他的女人——不过我爱西亚胜过爱她们,这我并不怪她们,只是通过她,我才多少明白自己所以有种种意见的原因。有些人因为疲惫、不快、艰难、悲哀或犯疑,生活节奏太慢;而另一些人则由于烦躁或绝望而生活节奏太快;可是在我看来,西亚的生活可说十全十美。所以任何不足为道的事,例如走到厨房去,或者从地上捡起一样东西,使我见到她的背脊,或者是她那酥胸的乳沟,她的头发,我就会神魂颠倒。我对她爱得如此之深,无论她偶尔做什么我都高兴,都觉得十分快乐。每当她在房间里来回走动,我四肢舒展地躺在她床上,几乎占据了她的大半张床,眼看着她的一举一动,我满脸笑容,感到自己简直像个国王,心里有说不出的幸福。

她的脸色要比我记忆中的苍白,不过,我以前并没有像现在这样看得仔细真切。当你仔细端详她时,当然你也会发现其中有着生活的悲伤,虽然现在她的眼神中并没有悲伤的神色。她长着一头乌发,前额的发根有点不齐,朝上翘着,显得更美。你必须仔细看,才能注意到这点古怪之处。她的眸子几近黑色。她时不时拿起放在床头柜上的唇膏抹一抹口红。仿佛觉得她至少应该有那么一点打扮。唇膏是肉红色的,于是红色的唇印留在了枕头上和我的身上。

我在南芝加哥给西亚打电话时,她曾对我说,她在芝加哥待不长,不久就要离开。我说了,开头几天,她缄口未提这件事,但最终因打开手提箱引起这个话题时,她告诉我说,她已经结了婚,从法律上说,眼下仍然如此,现在她正从长岛到墨西哥去办理离婚手续的途中。她唯恐让我伤心,开始只说她丈夫比我们俩的年龄都大得多,但很有钱。渐渐的,实情都泄露出来了。他拥有一架斯丁桑式飞机,还有个湖,但七月份湖水变暖时,他便把成吨成吨的冰倒进这个私人湖里。他还常去加拿大狩猎,他用的一对衬衣袖扣就价值一千五百美元。他还差人去俄勒冈买苹果,每只四角钱。他还因头秃得太快而痛哭流涕等等。她所以选择这些事讲出来,目的在于要证明她并不爱他。可是我并没有过分妒忌,我觉得他已经败下阵去了,没有理由再妒忌他。埃丝特也已结了婚,嫁给一个有钱的华盛顿律师。这些事情在我听来十分陌生,可她压根儿不放在眼里——什么飞机啦,狩猎啦,金山银山啦。西亚还带着各种旅行装备——马裤、皮靴、枪、摄影机等等;在厕所里,我偶然打开过一个冲洗胶卷用的红外线灯泡。浴缸里放着盛药水的盘子,还有我没见过的管子和小器械。

我们在窗前谈着这些事时,天已经黑了。我们坐在桌旁,刚吃过晚饭,饭菜是打电话叫来的,桌子上摊着西瓜皮、鸡骨头等等,杯盘狼藉。她对我讲她的丈夫,我则一味想着我自己的好运。此时,她的头倚着窗帘,双手背在身后,窗子敞开着,那蓝色的倩影穿过树梢,渐渐地变得模糊了。小院里铺着白石子,长着几棵树。一只大虫子从窗口飞了进来,在桌子上爬着,我不知道这是什么虫子,它浑身褐色,油光雪亮,形体复杂。在城市里,昆虫变得稀少,不过只要有一两片叶子的地方,它们就会出现。在我们楼下的一套房子里,洗刷盘碟的水正在哗哗地冲着;在靠近贫民区那边,矗立着一对钟楼,就像湖滩上常见的白眼鲛黑皮卵壳上的一对尖角形,从那儿传来了钟声。这罗马天主教堂黄昏时发出的撞钟声,由于楼下水龙头的哗哗声和瓷器盘碟的相碰声,听得不太真切。我身穿西亚的浴衣,躺坐在一张缎面的扶手椅上,两腿舒展地伸到桌下;身处这般舒心的佳境,我心里美滋滋的,我还打算怎么样呢,还要去妒忌她离弃的丈夫吗?

因为我差一点成了露西·麦格纳斯的丈夫,所以我理解西亚为什么要和她妹妹同时结婚,并且嫁给同一类型的人。虽然她现在讥讽嘲笑他们,可我后来发现,她有着她的弱点,她极想在社交场所大出风头,像在她丈夫史密狄的社交圈子里那样成功,或者至少要比来自波士顿或弗吉尼亚的闺秀们高出一等才高兴。对于这类争奇斗艳,我可是知之不多。

她认为我一定会跟她去墨西哥,而我也从未认真地想到要拒绝。我知道自己缺乏高傲的自尊心和强烈的责任感,没法要求她等我准备好时,或至少等我境况有所好转,体面地辞去工会职务,或者至少付得起自己的旅费时,再来约我同行。我说我没钱,她认真地回答说,“你需要多少,只管从冰箱里拿好了。”她习惯把送货人找回的钱和支票放在冰箱里。因此钱和烂生菜叶子混在一起,或者压在盛着她不愿倒掉的咸肉油的碟子下面。总之,那里面五块的、十块的票子都有,我外出需要用钱时,可以随便拿,就像一个人不假思索地从抽屉里拿手帕一样。

我跟格兰米克谈过,请他接手我在诺桑伯兰德饭店的工作。他已经尽了他最大的努力。那儿没有发生未经工会批准的自发式罢工。他说对方工会的那个家伙和他手下的人,真的想用枪收拾我,要我先避一避风头。当我告诉他,我准备辞职离开此地时,他颇为吃惊。不过,在我跟他讲了西亚的情况,以及表明我非跟她一起去不可后,他这才显得较为谅解。他说,陷进这种双重工会的境况,不管怎么说,味道实在不好受。我们的组织应该在旅馆业方面下点真功夫,要不就干脆别去碰它。

上路之前,西亚先给我准备行装。在这件事情上,不知怎的,让我想起了威灵顿公爵身穿索尔兹伯里狩猎装出门野游的情景,蓝上装,黑软帽,鹿皮马裤。也许这是因为西亚对我应该穿些什么很有主张的关系。我们开着旅行车去一家家商店试衣服。每当她认为有一件选得合适了,她便一边吻我一边欢叫,“啊,亲爱的,你真让我高兴!”全不理会售货员和其他顾客一本正经的态度。遇上我选中而她不喜欢的衣服时,她便会哈哈一笑说,“哎,你这个傻瓜!快把它脱下。这只有埃文斯顿的那位老太太会说穿上很帅。”西蒙给我的衣服她也不喜欢。她一心想把我打扮成一个运动员,在冯兰杰克·安东尼公司,她给我买了一件厚皮夹克,除非你去猎猛兽,要不这衣服根本用不上。这件衣服真棒,它有十多个不同形状的口袋和开口处,用来给你放子弹、无竿钓丝、猎刀、防潮火柴以及指南针等等,即使你被扔进休伦湖中,穿着它你也有希望活下来。为了买皮靴,我们穿过瓦巴希大街,来到卡森百货公司,自从那次偷书失手,我被吉米·克莱恩挡在旋转门里那倒霉的时辰起,我再没有来过这家公司。

在这些大小场合,开口的都是她,大多数情况下,我都一声不吭,只感到非常兴奋;我带着笑脸试穿这试穿那,走到三面镜当中,听凭她扳着我的肩膀转过来转过去,把我看个仔细。我很喜欢她的那点特点——她说话嗓门高,有时衬裙的扣环从那件显眼的翠绿上衣下露出,或者有几绺头发从梳子里滑出披在颈上,她全都毫不在意。她的衣服都很昂贵,但总有些地方由于过分激动而不平整,就像上次来我房间时,帽子戴得晃悠悠的那样。

在这整个过程中,不论在商店里接吻,还是给我购买用品和礼物,我的好运都没有使我变成一个战战兢兢的卑微小人,这是我要给自己说明白的。即使她像伊丽莎白女王[1]对待莱斯特[2]那样待我,给我封爵号,授特许状,我也不会尴尬不安;就是头戴羽翎皮帽,而不是她喜欢的斯泰森毡帽[3],我也不会发窘。所以这身打扮:格子呢、方格花呢、羚羊皮、绒面格的衣服,还有高统皮靴,使我走在瓦巴希大街上活像个高个子的游客或观光者,这不但没有使我窘迫不安,反而让我开怀大笑,甚至有点飘飘然,在自己的家乡城市里,打扮得像个外地人。

她对于廉价商店情有独钟,总爱在这类店里买化妆品、饰针和头梳什么的。我们把买来的昂贵物品锁进旅行车后,便来到麦克劳里和克瑞斯格商店,在里面待了个把小时。商店里挤满了熙熙攘攘的人群,大多数是妇女,广播中在播放着响亮的爱情歌曲。有些东西西亚喜欢买便宜的,这些东西也许最能使她认识到一分钱和五分钱之间最深刻的关系,以及表现出钱的真正价值。我对此一窍不通。但我并没有自命清高,不屑陪她在这种廉价商店逛来逛去。她说上哪儿,我就上哪儿,她要我干什么,我就干什么。仿佛我的整个身子都跟她拴在一起了。因此,任何小物品,只要她喜欢,对我也就立刻变得十分贵重:不管是什么东西,一把梳子,一枚发夹,一根绳子,一顶旅行戴的绿舌棒球帽,或者是她养在房间里的那只小猫——她无论去哪儿,身边非得有个动物不可。这只虎斑纹、穗子尾的小雄猫,在西亚那些从来不用、又暗又大的房间地板上来回跑着,犹如置身在大海之中。她租了一大套房子,但使用时却极其节省,把所有的东西都集中堆放在自己身边。房间里有的是壁橱衣柜,她却仍让东西放在提包、箱子和盒子里。你必须经过这些箱子、提包、盒子堆成的乱七八糟的包围圈,才能爬到位于中心的床上。她把床单当毛巾用,拿毛巾当擦鞋布,或者垫地,或者用来揩猫屎猫尿,因为那小猫拉屎拉尿习惯还没驯好。她把香水和丝袜送给女服务员,为了要她们清扫房间,洗刷盘碟和内衣以及做其他额外的杂活;或者也许是为了堵住她们的嘴,使得她们不会讲她杂乱邋遢。她自认为对待办事人员和佣人们态度一等。我这个前工会组织者,对此一句话也没有说。

这没什么大不了的,我在许多事情上都不加过问。在那些日子里,使我动心的一切完全占有了我,没使我动心的则如同死去一般。从前,我的心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倾倒过,也从来没有跟任何人相处得如此亲密无间过。我一切都听她的,惟她的意识为准则。由于我年岁还不够大,对于自己的意识受到约束还没有感到厌倦。在这方面,我的认识还远远不够。

当时,我确实不敢想像,我怎么会放弃原有的强大的自卫能力,使它们现在变得毫无意义。由于我妈或者由于我本人,我受到的告诫还少吗?不都是很严重的警告吗?当心!啊,你这容易受骗的没用的傻瓜,你只是那些无足轻重的芸芸众生中的一员,只不过是粒撒在磁场周围的铁屑,被磁力线吸引着,一切都已受法律所左右,吃饭睡觉,受雇解职,支来差去,全已俯首听命,惟命是从。那为什么还要寻求失去更多的自由呢?那股巨大的阻力威胁着要戳穿你的肋骨,擦破你的脸,折断你的牙齿,你为什么不逃之夭夭,反而要趋之若鹜呢?离开!要做个聪明人,独自努力地爬着,骑着,乘着,跑着,走着,朝着个人的目标,要自力更生,留心世上那些有权有势的可畏人物。啊,他们决不会轻易放过你,这班有权有势的人物!许多死去的人或垂死的人,都已倒在他们的脚下或者正在上下浮沉。

现在,西亚带着钱出现了,她打定主意要享受爱情和豪华的生活。她有汽车,有枪,有莱卡相机,有高统皮靴;她大谈墨西哥和她的种种想法。在这些想法中,最主要的一个是,一定存在着某种比人们说的现实更美好的东西。啊,很好。好得很,好极了!让我们享有这种更美好、更崇高的现实吧。不过,当一个人坚持这种主张,而且坚持很久,那么这种坚持己见,最后就会变成固执刚愎。它的美好之处会因在求证过程中蒙受磨难而受到伤害。对此我深有体会。

然而,西亚的主张中有一点是值得称道的。西亚是这样一种人,她对于自己的主张坚信不疑,而且不惜以生命去捍卫。要是到了血肉也受到威胁的地步,如同赤裸裸地受到警察检查的人们或殉难者,你很快就会知道哪些信念是强有力的,哪些是不堪一击的。所以你用不着夸夸其谈唱高调,因为你没有亲自经历过磨难的信念大都属于空想,或者如一道闪光、那撒布天空的彩色烟火和米色轮转烟火,最后都惨然地消散在地面。西亚则准备对自己的想法作最严格的检验。

她本人并不是总是按自己的最高标准行事的。可是我得接受她对一切事物的看法。这就是我前面所提到过的固执刚愎。她显然是任性惯了,一直是想要什么便有什么,包括我在内。她的举止有时荒唐可笑,有时粗鲁无理。有时打来长途电话,她就把我赶到门外,从那儿我可以听到她大声叫嚷,真让人吃惊不小,没想到她竟还有这样的大嗓门。我听不清她说些什么,只能猜测她叫嚷的原因。然后我会想到,如果我不是她的情人,我就会好好地批评她了。

她自认为对我的一切了如指掌,令人吃惊的是她对我确实了解不少。其余的则全凭她自以为很有把握,闭着眼睛瞎猜编造出来的。因而她难免会说出一些不中听的满含妒意的话。她偶尔也会流露出并非友好的眼神。她深知,主动追求我是自己的弱点——不过在她信心十足的时候,她反而把这看成是坚强的毅力,并且引以为豪。

“你喜欢那个希腊姑娘吗?”

“是的,当然喜欢。”

“跟她在一起和跟我在一起一样吗?”

“不一样。”

“我知道你在撒谎,奥吉。对你来说,当然是一样。”

“你没觉得跟我在一起有什么不同?我像你丈夫吗?”

“像他?绝不!”

“啊,你可以觉得不同,为什么我就不能有不同呢?你以为我是在逢场作戏、并不爱你?”

“哎,可是,是我来找你的,不是你来找我的。我有什么好神气的。”她似乎忘了,在圣乔市时我几乎不认识她,“那个收拾房间的希腊姑娘你正好玩腻了,这时凑巧我来了,这使你感到非常高兴,无法拒绝。你是喜欢得到这种恭维的。”说这番话时,她呼吸急促,她这是在折磨自己,“你要人家把爱倾注于你,你把它吸干吞尽。你永远没个够。当另一个女人追你时,你就会随她而去。当有人求你布施时,你会沾沾自喜,欣然从命。你经不起别人奉承!”

她说得也许没错。可是眼下我受不了的是这种火辣辣的目光,她心情激动,脸色苍白,自以为是,乱下断语。虽然她用粉红色口红涂了嘴唇,仍丝毫未能使她显得性感,也未能使她的容貌增加魅力。不过,只要她一激动,无论是由于什么,全都形于声色,占据她的整个心灵。不管她由于生气还是出于爱,总是胸脯贴着我,握住我的手,碰着我的脚。因此,即使她的妒忌毫无道理,但也不是假惺惺的做作表演。

“要是我够聪明的话,本该我去找你的,”我说,“我这人就是悟性不够,所以你来找我,我非常感激你。你不应该担心的。”

不,不,我干吗要争当高手,争强好胜呢?根本不需要这一套。听我这么一说,她那绷紧的脸上,微微的抽动渐渐消失了,她耸了耸肩,自己也不禁觉得好笑,脸色也慢慢地变得较为正常。

她不仅惯于争取独立,进行抗争,敢于跟别人的公开方向背道而驰,从而使她的批评过于严厉,而且她在许多方面都显得多疑。她的阅历、社会经验都比我丰富得多,所以她所猜疑的许多事,在当时我根本无法理解。想必她一定还记得,当我们俩邂逅相遇时,我似乎是一个老女人的跟班和食客,也许比这还要糟糕。她当然知道得更清楚,她现在对我的了解,真正的了解可真不少,都是从我平时的闲谈中得知的,是我无意中说出的。而她的这种泼辣多疑也是如此,是习惯性的,不由自主的,是一个阔小姐的泼辣多疑。现在一旦不容更改地打定了主意,怎能不提心吊胆,害怕铸成大错呢?就连信念坚定、信心十足的西亚,也免不了偶尔会产生疑虑。

“你怎么会这样来说我的呢,西亚?”她的那些话令我不安。当然,其中有的不无道理。我感到它像在我的衣服衬里里面的某个地方,仿佛有东西要从口袋里滑出来一样。

“难道说得不对吗?特别是关于你那么乐善好施?”

“嗯,有部分对。我从前更加如此。不过现在已经大不一样了。”我竭力想告诉她,我一生都在找适当的事情做,想有个够好的命运。我告诉她,我反对过那些想要按他们心意把我塑造的人,可是现在,我爱上了她,我已经明白多了,知道自己要的是什么。

可是,她还是不得不这样回答:“我所以要说这些话,是因为,我觉得你太在乎人家怎样看你了。你把这看得太重了。有些人会利用这一点。他们自己的东西已经一无所有,他们也不让你有自己的东西。他们想要把他们自己放进你的思想,你的灵魂中。这样你就会一心一意地记着他们。这是一种病态心理。可是他们并不是要你记着真正的他们。不,整个花招就在这里。你必须时刻对他们念念在心,但不是他们的真面目,而仅仅是他们喜欢让人看到的外表。他们的生活是摆给他们周围的人看的,而且他们要你也像这样生活。奥吉,亲爱的,别这样做。看到他们的真面目后,会使你感到痛苦的。其实,你对他们并不真正重要。只是在有人爱你时,你才至关重要。你对我来说就至关重要。否则,你就无关紧要,只是受人摆布而已。所以你不该在乎别人对你的看法如何。可是你很在乎,你太在乎了。”

她就这样一直讲着。有时真让人不好受,因为她的见解往往是跟我相反的。仿佛她已经预见到我会对不起她,因而对我提出警告一样。不过当时我也很想听她讲些什么,我明白她的意思,实在是太明白了。

我们动身去墨西哥后,这类话一路上就谈得更多了。

她几次想告诉我,到墨西哥后除了她办离婚手续外,我们还打算做些什么。她好像认为我凭直觉就能猜出她的计划似的。我一次次都让她给搞糊涂了。甚至弄不清她在那儿的阿卡特拉镇,到底是有一幢房子,还是租了一幢房子。而且根据她所描述的当地情况来看,我一点也不感到神往。她讲到那儿的崇山峻岭、打猎、疾病、抢劫以及凶险的居民,听起来倒像是个冒险的地方。我对她说的打猎,好久都没弄清楚,我原以为她打算捕猎兀鹰。我觉得这个主意倒挺新鲜,可我所想的还没有她真正要做的那么新奇。原来她是要用驯好的猎鹰来打猎,因为她以前养过鹰,她渴望仿效驯养过金鹰和美国鹰狩猎的一个英国军官和一对美国夫妇那样,用鹰来打猎。自从中世纪以来,这种打猎方式已经很少有人用了。她是看了曼尼克斯夫妇的文章,才有这个念头的。这对夫妇几年前曾带了一只驯好的秃鹰去塔克斯柯,用它来猎蜥蜴。

在特克萨卡纳附近有个出售小鹰的商人。他曾卖过一只给乔治·H。这个乔治·H是西亚父亲的老朋友,他有一个私人动物园。她父亲的这位老朋友,根据她说的听来,似乎有点神经病,就像巴伐利亚的那个疯国王路德维希[4]一样,他在印第安纳州为自己仿建了一座特里阿农[5],里面全是些关动物的笼子。他曾像哈根贝克[6]那样多次远涉重洋,亲自到世界各地去捕捉野兽,来关进自己的笼子。现在他已经退休,年岁大了,不能再外出旅行。他要求西亚——或者挑动她——给他捉几只大蜥蜴回来。这些巨大而凶猛的蜥蜴,是中生代留下来的,它们生长在墨西哥城南面的山区。得知这一情况后,我简直不知道该对此抱几分认真的态度,我觉得,这正像我和我的生活——每次坠入情网,总是要出点怪事。

我并不打算说,她超出了我原先的预料。因为必须讲明的是,我根本没有做过预料。我要说的是,她脾气有点古怪,难以度测;时而反复无常,时而坚定不移,时而胆怯懦弱,时而胆大包天,总是忽左忽右,自相矛盾。黑暗中,她在楼梯上滑了一跤,便惊恐地大喊大叫起来,但她却敢带着捕蛇工具,出入于荒山野岭之中。她让我看过一些照片,都是有关她加入的那个响尾蛇俱乐部的野外采集活动。在一张照片上,她正捏着一条菱脊响尾蛇的脖子,用一根胶皮管从它嘴里吸取毒汁。她还绘声绘色地向我讲述,她怎样跟着那条蛇爬进一个洞穴。我曾在伦林的商店里卖过各种体育用品,可是生平只在电影里看到过打猎,除了还看到过我哥哥西蒙用手枪在煤场里打老鼠之外。在我的记忆中,特别深刻的是,有只如同猪崽,但面目可憎的大老鼠,弓着背,撒开爪子飞快地朝篱笆那边窜去。尽管如此,我还是准备成为一名猎手。在我们离开芝加哥之前,西亚曾带我去乡下,在那儿练习打乌鸦。

这是我们在芝加哥多待几天中的事。当时,西亚一直在等她丈夫史密狄的律师来信。她利用这段时间,在靠近威斯康星州界的森林地带教我射击。我们每次回来,她便脱下马裤,穿着户外穿的衬衣,光着双腿坐在椅子上;她也许会拿起一只珠宝饰针,给它安上别针,静静地坐在那儿,宛如一个十岁的小姑娘,全神贯注,弯着脖子,蜷着双腿,手指有点笨拙。有时我们就到林肯公园的马道上去骑马,在那儿,她一点也不笨拙。打从埃文斯顿的那些日子以来,我并没有忘记怎样驾驭马,但功夫仅此而已,而这是骑马,不是驾驭马。我竭力跟上她的速度,满脸通红,使劲打着马鞍,用我的全身之力来驱策我的马。总算还骑在马上,可是我的骑术可把她给逗乐了。

我喘着气从马背上爬下来时,我自己也乐坏了,不过我心里暗暗自问,我还有多少新东西得努力学习呢。除了那些响尾蛇俱乐部的照片外,我还看到过许多别的照片。她有一只皮箱,里面装的全是照片。有些就是我们在圣乔市初次相遇那个夏天拍的,有她叔叔、婶婶的,也有她妹妹埃丝特的,有身穿白色短裤手持球拍打网球的,还有划独木舟的等等。当她把埃丝特的照片递给我看时,除了觉得她跟西亚有些相像之外,我的情绪上并没有感到有所触动。里面还有她的父母的照片。她的母亲酷爱印第安人的村落,所以有张照片上,她坐在一辆敞篷旅行车里,头戴帽子,身披皮衣,抬头眺望着住有印第安人的悬崖峭壁。还有一张照片引起我的特别注意,那是她坐在一辆人力车里的父亲。他穿着一身白色的卡其服,戴着一顶有顶的盔形遮阳帽,他的两眼也有点发白,由于阳光的照射,那一颗颗光斑,使得车轮看上去像是被茶水泡过的柠檬似的。他的目光掠过中国车夫的光头,朝前看着,那个腿肚子粗壮的车夫,站在两根车杠之间。

然而,还有更多的打猎照片。有几张是西亚戴着手套的手臂上停着不同的猎鹰。有几张是她的丈夫史密狄的。他穿着马裤,跟一只狗在逗乐。还有跟西亚在夜总会里的——闪光灯亮时,西亚正眯着眼睛哈哈大笑,史密狄用细长的手指捂住自己的秃顶,一个表演艺人则在桌子上方张开双臂。不少这样的照片使我感到不快。如她在夜总会里大笑的那一张,她的胸脯、肩膀、下巴,我都熟识亲切,可是那双样子可笑的手,还有那闪光灯下粗野的笑——不,这些我都感到陌生。在那张桌子的旁边,没有我的一席之地。无论在她那位乘人力车的父亲身旁,还有在她那位颈围裘皮端坐在旅行车中的母亲身旁,也都没有我的容身之处。而且一想到打猎,也使我忐忑不安。我不知道对这件事该认真到什么地步。打打乌鸦,不错,这还可以。可是当她给我买了一双防护手套,供我驯鹰之用时,我戴上后,心头便袭过一种奇特的感觉,觉得自己就像是魔鬼球戏中的守卫员,不得不东奔西跑,去抢接空中飞落的火热的石头。

所以我心里七上八下,犹豫不决。并不是在犹豫是否该跟她去,这由不得我来决定,因为我非去不可,但至于我指望得到什么,我得经历什么,以及我的分内得提供些什么,我们得去哪儿,我都一无所知。这事我无法对任何人讲个明白。我试过了。咪咪,她本该是我最意气相投的朋友了,可在这件事情上,她是我最难对之启齿的人。她一点也不喜欢我说的,说,“刚才你想对我说些什么呀?”她非常不情愿相信我说的我在恋爱中;她颦眉蹙额,扬起了两条本已上翘的眉毛。当我详细对她说明情况后,她便看着我的脸大笑起来。“什么,什么,什么!你要到阿肯色州去搞只老鹰?老鹰?你说的不是鹫鹰吧?”出于对西亚的忠心,我没有笑;虽然这次旅行有点怪,让我十分担心,但是咪咪没能劝服我。“你从哪儿找到这么个妞儿的呀?”

“咪咪,我爱她。”

这使她再次走近我,朝我仔细看了一眼,她看到我的态度是很认真的。咪咪对爱情十分认真,她不相信会有那么多人这样对待它。因而表情严肃地说,“当心别惹上麻烦。你为什么要辞去工作?格兰米克对我说,你做个工会组织者很有前途。”

“我不想再干了,阿瑟可以顶替我。”

她似乎认为我对阿瑟有点失敬,便说,“别说傻话了。他得完成那些翻译工作,他正在埋头苦干;那篇论诗人和死亡的文章也只写了一半。”接着,她又跟我讲起,为什么必须让诗人来操办丧事。阿瑟就安排住在我房间里,而且他已经在我床下的那只旧箱子里,发现了那套被火烧过的、艾略特博士编的古典名著丛书,并请求我准许他代为保管。书上既然盖有“W·艾洪”的印章,即使不愿意,我也很难开口拒绝。他当时正在治疗淋病,咪咪在精心看护着他,对于其他人则只能捎带着照顾一下而已。

给我妈解释我要远行,这很容易。当然,我没有必要告诉她很多情况,只说我跟一位年轻小姐订了婚,她得去墨西哥,所以我也跟她一起前往。

妈虽然不再在厨房里操劳,但手上的刀痕依然存在。也许那些一条条的黑线将永远留在手上。她的肤色还是那么柔和,但她的眼睛却越来越看不清了,而且她的下嘴唇也愈来愈不听使唤。我想,我说的是什么对她无关紧要,只要我说话的语气别引起她担忧就行。她所注意的就是这个。我正是春风得意,衣着华丽,精神焕发,这怎么会引起她担忧呢?如果说这种情感上的主要联系如死亡之索,最终是不牢固的,但至少现在我感到它是欢快的纽带;如果说这是一种幻觉,它决不会有这般真实和美妙。我否认这是幻觉,除非任何真切生动的东西都是不真实的。不,我决不承认这一点。

“他像西蒙的妻子一样,是个阔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