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1 / 2)

就在伦林太太在我周围布的网接近竣工时,我便抽身走人了。促成这一结果的主要原因是她提议要收我为养子。她要我把姓名改成奥吉·伦林,跟他们一起生活,继承他们的全部财产。要看清这背后究竟是出于什么原因,也许需要比我更锐利的眼光。不过最重要的一点恐怕是我本人具有某种可以让人收养的东西。毫无疑问,这与我们小时候多少有点像由劳希奶奶收养有关。为了讨好她和报答她,我得像个养子般听她的话,以示感激她。如果说我并没有真的那么驯良温顺,这是因为我身上潜藏着会让人吃惊的反抗力。为什么艾洪夫妇为了保护他们的儿子阿瑟,不得不再三强调他们不打算把我变成他们家的人呢?因为我身上有什么东西让人想到收养。而且,有些人是特别喜欢收养子女的,也有的人也许是希望完成他们在尘世间的功德。伦林太太精力充沛,但又无所事事,她的善意是想把感情上的压抑转变成热切的目的。她也有自己在尘世的使命。

有一件事你很难从伦林太太那儿探究出来。由于她脾气古怪,言谈机敏,我怎么也搞不清她最强烈的愿望是什么。也许她想试着做个母亲。不过当时我一直在摆脱她在我身上打的一切主意。我为什么要成为这些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是谁的人中的一员呢?说句老实话,这对我来说并不是一个好命运。因为当我变成他们的儿子,和他们成为一家人时,这个问题也就显露出来了。除此之外,我对他们并没有什么可指摘的,相反,在许多方面我都非常感激他们。可是尽管如此,我还是不想置身于伦林太太的世界,让她得以完成她所认定的大业。这不仅是她一个人,而是整个阶级都如此,他们深信他们是完全正确的,他们的思想就像在上面建了罗马城的七座小山[1]那么坚实可靠,他们还要扩大自己的势力,建造起一座永恒之城,待到那一天,当别的建设者由于想法不现实,在松软的沼泽上建筑的城市成为破砖残木而败落时,他们就得以证实自己的正确。这儿说的并不是单单一座需要共谋众策的巴别通天塔[2],而是分散地遍布美国各地的千千万万个创建项目。奋发有为的人含辛茹苦、积极创业,懦弱无能者只希望他们一事无成。伦林太太简直可以说身强力壮,可是从没见她干过任何得以强身的活儿,她的那身发达的肌肉,一定是暗地里练就的。

伦林先生也很乐意收养我,还说若能做我的父亲,他会十分高兴。我知道,他对别人是决不会这么说的。在他看来,我是穷女人养的孩子,把我从疲于奔命的生活中拯救出来,并用慈爱来抚护我,这是我天大的福气。上帝能拯救一切,可是人能救助的只有少数人而已。当我告诉伦林太太西蒙正打算结婚,他的女友塞西是个破产的纺织品商的女儿时,她便开始设想出他婚后的情景,对我上起社会学课来。她绘声绘色地给我描绘出那狭小的公寓房,厨房里挂着的一排排尿布,赊购的家具衣物分期付款时的烦恼,我哥哥由于忧心焦虑,三十岁便变得像个老头,心甘情愿地做了妻子儿女的俘虏。“而你呢,奥吉,你到三十岁时才开始考虑结婚的事。到那时,你有钱,又有文化,女人任你挑,就连西亚·芬彻尔那样的姑娘也行。一个既受过教育又有事业的人,是天之骄子。伦林人很聪明,事业上取得很大成就,可要是再有科学、文学和历史方面的修养,他就成了一个真正的天之骄子了,不会只是一个普通的有钱的……”

她提到芬彻尔家,确实点到了我心头的痛处。这使我怦然心动,不过只是有点心动而已,算不上什么。我不相信埃丝特·芬彻尔对我有过意思,现在尽管我依然迷恋她,但对她的态度跟以前已经有所不同。我愈来愈相信她姐姐说的话。后来,当我对自己完全说实话时,我不得不承认,在这门亲事上,我是毫无希望的。不管怎么说,伦林太太依旧对我施加温柔的压力。她叫我“儿子”,把我介绍给别人时把我称为“我们的孩子”,然后摸摸我的头,以及做出诸如此类的动作。我已是个强壮的小伙子,已有自己的性欲。我的意思是说,这可不是在摸一个满头光滑新发的八岁儿童。不能想当然地把我看成是个孩子。

她从来没有想到我会不愿让人收养。她想当然地认为,似乎这是符合常理,而又心照不宣的事,跟所有人一样,我也是个追逐私利的人。因此即使我心存异议,那也微不足道,而且我会放在心里不说出来的。或者,即使我想到要照顾我的兄弟和我妈,这种念头也会先隐藏起来,留待以后再说。她从来没有见过我妈,也不想见她。在圣乔时,当我告诉她西蒙要来时,她也没说要见他。我和她,多少有点像摩西和法老女儿[3]的味道。不过不管从哪种意义上说,我都不是藏在蒲草箱中的婴儿。我有足以配我的家庭,也有足以信赖的历史,决不像一个因家庭子女过多而被丢掉的弃儿。

所以我决定抽身后退,同时拒绝掉一切暗示。而当暗示变成公开提议时,我便婉言作了谢绝。我对伦林先生说,“我非常感谢你们的一片好意。你们两位是世上少有的好人,我一辈子都会感激你们。可是我自己还有亲人。而且我觉得……”

“你这个傻瓜!”伦林太太叫了起来,“什么亲人?什么亲人?”

“哦,我妈,我兄弟呀。”

“他们跟这事有什么相干?胡扯!你父亲在哪儿──告诉我!”

我说不出来。

“你就连他是谁都不知道。得了,奥吉,别犯傻了。一个真正的家庭总得有人给你提供点什么。伦林和我就能做你的父母,因为我们会给你提供一切,其余的全是空话。”

“好了,这事就让他先想想吧。”伦林先生说。

我想,那天伦林一定心情不好。他的后脑勺上有一撮头发翘着,背带的环扣从背心里露出。这表明他有心事,有他自己的烦恼,与我无关,因为在正常情况下,他总是衣冠楚楚,很注重外表的。

“嘿!这有什么可想的!”伦林太太嚷着,“你瞧他是怎么想的!要是他情愿当傻瓜,一辈子给别人卖苦力,那他就得先学会怎么想才成。要是我由着他去干,他早就跟隔壁那个女招待、那个塌鼻子的印第安人结了婚,现在就等着抱娃娃了。因此不出两年,他准会开煤气自杀。给他金子他不要,宁可选要大粪!”

她一个劲地用这样的口气说着,不断地对我进行着恐吓,弄得伦林先生都有点儿心神不安起来。他倒并不是非常不安,那神态犹如一只夜鸟,它知道白昼的一切,到迫不得已时,它会展开那有着褐色条纹的粗大形体穿过白昼——可是只有在迫不得已时——然后飞向森林深处,回到黑暗世界。

而我——女人们总说我对人生缺乏更深一层的认识。我既不懂得它对人的损害和折磨,也不懂得它给人的狂喜和荣耀。我身体不弱,心中也无忧无惧,但看起来总不够坚强,不能成为一个与生活较量的高手。旁人都向我展示他们的成就,所有权和专利权,天堂的欢乐和地狱的痛苦,他们勘探所得的标本——往往是一起涌在他们的脸上——同时他们,尤其是女人,总说我太无知。此刻,伦林太太正在威吓我,嚷嚷说我是傻瓜的儿子,她坚信我一出大门就会被踩得粉碎,在生存斗争中会被碾成肉酱。听她说来,我天生就是个过舒适生活的,早上从一张松软的床上起来,然后就去享用丰盛的早餐,蘸着蛋黄吃面包,抽着雪茄喝咖啡,舒舒坦坦沐浴在阳光中,既无忧虑也无污点。世界上有这样一班好心人要我,要是我拒绝了这样的好机会,等待我的必将是默默无闻的一生,我一定会落到坏人的手中。我尽量不去否定这番话中的真理。我一向尊重女人的威力,知道该怎么办。

不过,对这件事我要求给点时间让我考虑一下,我也应该可以考虑得很周到,因为天气十分宜人,利于思考——这是个晴朗的初秋日子,是打橄榄球的好天气,淡黄的翠菊在清新的空气中吐艳,传来赛马下注的喧闹声,还有马道上清晰可闻的马蹄声。

我请了一下午假,去请教艾洪。

艾洪又开始时来运转,他开设了一个新办事处,把他的大本营从弹子房搬到对街的一套房间,从那儿他可以继续密切注意弹子房的一切动静。这一变迁使他显得有点自私自利;还有一件事是有个女人爱上了他,这使他精神大振。他已恢复出版为困居者编印的那份油印报纸。他的一位读者,一个叫米尔德丽德·斯塔克的残疾姑娘爱上了他。她不是青春少女,已有三十岁左右,体态粗笨。她的头脑由于生活煎熬有所削弱,但依然生气勃勃,头发、眉毛粗浓乌黑。她写诗和艾洪那些激励人的诗章相互应和,最后还要自己的妹妹送她来艾洪的办公室,当众大吵大闹,直到艾洪答应让她为他工作,才肯离去。她不要任何工资,只求他把她从闷得无聊的家居生活中解救出来。米尔德丽德双脚残疾,穿着矫形鞋,这使得她行走非常不便。我后来才知道,米尔德丽德这样的人,感情极易冲动,而且非常强烈,而当这种感情碰了壁反弹回来,由于淤积在心头,脸都会憋得黑黝黝的。至于她的外貌,我已说过,她体态粗笨,眼珠黑色,皮肤暗无光泽。囚身家庭,囿于居室,从一个残疾女孩长成一个残疾妇女,经过这样的腐朽,这样的折磨,也就不能不使人变得心情忧郁,沉默寡言,一肚子坐久产生的怨愤。从未在窗口露出过一张称心如意、并非不满足的脸。

可是米尔德丽德不甘心一辈子躺着,慢慢死去,尽管她一直没能消除那人近中年、阴沉愁苦的容貌,那像是一个被迫静坐、失去孩子或者被男人欺骗的女人的脸色。虽然由于她对艾洪的爱(艾洪也由着她爱)使这种脸色有所抑制,但要想消除是不可能的。开始时,她一星期来两三次,替他打打信件,后来成了他的专职秘书,还有别的角色——他的佣人和知心女友。真像《圣经》上说的那种“您的女仆”。为他推轮椅时,由于自己一拐一拐地只能拖着脚走,她也得靠轮椅的支撑。艾洪坐在轮椅上,觉得伺候周到,十分满意。他看上去脸色严肃,甚至有点不耐烦,其实恰恰相反。我发现他的神情犹如一只雄鸡,我指的是那种雄性的锐气和阳刚,坚硬结实的肌肉,充血的鸡冠,痉挛地抽动,扬扬得意,目空一切,容光焕发,垂下的翅膀淫猥地拍动着。

啊,作了这番比喻之后,还有别的一些情况也必须加以正视。虽然有些糟糕,但情况确实如此。人类毕竟没有那么简单,并不是用一根棍子在地上画的一条直线,而是一具有无数圆盘耙片的大耙。他有股锐劲,可也不能不提一提他那瘦弱的容颜,衰老枯干,色如死灰,再加上那新居的简陋。有的时候晦暗,有的日子冷冰冰,既阴暗又破旧——还有那条街道,冷清、昏暗、毫无生气,真是糟透了。有的只是生意上的幻想美梦,企望的畸形生长,可怕,险恶,既有添油加醋的传说,也有破绽百出的新闻,星星点点,到处遍布,充满谎言,既有事实依据,也有信口开河。

据大伙所知,对蒂莉·艾洪来说,米尔德丽德是可以接受的。艾洪的威力对蒂莉是如此之大,要她认为艾洪错了是绝对不可能的事。此外,你还得考虑人们的这样一种境况,它对人的强压就像把鞋撑塞进鞋子一样。对蒂莉来说,鞋撑就是艾洪作为残疾人的特殊需要。她已经习惯于忍气吞声。

总之,在我登门向艾洪请教时,他的情况就是如此。我发现他太忙,顾不上关心我的事。我给他讲述事情的经过时,他不断地朝街上张望,接着要我推他上厕所,我照办了。像往常一样,轮椅的轮子还是吱嘎直响,需要加油。他的全部答话只是:“哦,这是很少有的事。这提议很好。你天生是个幸运儿。”他对我的事连一半心思也没用上,以为我只是来告诉他伦林夫妇要收养我的消息,而不是我正在考虑回绝。当然,他的心思是在他自己的事情上。要是我想找个例子来说明,一个人怎样渐渐粘住别人,然后被吸收进一个家庭,只消看看米尔德丽德·斯塔克就行了。

我在闹市区游荡完那个下午,当我在埃夫曼餐馆一面吃着肝馅三明治,一面闲望着迪波恩街角那些在卖艺的失业乐师时,发现一个叫克拉伦斯·鲁勃的家伙从窗前走过,我忙用戒指敲敲玻璃橱窗,他这才注意到我,进店叙谈起来。我认识这位克莱恩学院的鲁勃,他曾在那儿的艾纳克酒吧主办过一个棒球普尔[4]。他话虽不多,但尽讲脏话,面容光净,臀部肥大,额上留着缓慢滑动、油光雪亮的亚述人式刘海,穿着软胸式外套,丝绸衬衫,系着黄色丝绸领带,衣服是灰色法兰绒的。他朝我上下打量了一番后,看出我混得还不错,不像那班大萧条期间的乐师和其他食客,我们便相互询问起对方的情况来。他和一个手头有点钱的堂寡嫂合伙在南岸开了一家小铺子,专卖台灯、画、花瓶、钢琴盖布、烟灰缸之类的小摆设。因为在经济大萧条前,他的堂兄和这位堂嫂一直为几家大饭店搞内部装饰,两口子的生意做得很不错。“这生意很赚钱,是一种容易发财的行当。人们为了装饰得与众不同,很肯花钱。这是宗让人眼花缭乱的买卖。因为,要是他们懂行,可以在廉价商店里买到大批这种便宜货,可是他们不相信自己的眼光。这是桩赚女人钱的买卖。”他说,“你得懂得怎样吊她们的胃口。”我问他混在这班乐师堆里干什么。“乐师,我的傻瓜,”他说。他刚才是去本汉姆大楼看一个人,此人发明了一种专供浴室用的橡胶漆,这种防水产品,再加上他堂寡嫂和饭店的关系,可以使他发财。这种漆可以使墙壁不受腐蚀,水浸损不了泥灰。发明人刚开始投入生产。鲁勃正准备亲自外出兜售,因为这买卖有大钱可赚,因此他说,他们需要有个人在铺子里顶他的位子。既然我在接待阔绰时髦的顾客方面有经验,顶他的位子再适当不过了。“我再也不想让那班混蛋亲戚在我身边了,他们尽惹我生气。如果你有兴趣,就提出来研究一下如何安排。要是你乐意,咱们就谈谈条件。”

看来,除非我答应做养子,否则我是没法再在伦林家待下去了。现在我已经知道,做他们的养子会把我闷死,而回绝他们后便不可能有别的安排了。于是我当即和鲁勃达成协议。我编了一套谎话,告诉伦林夫妇说,我遇到了一个一生难逢的极好发财机会,跟一个中学时的同窗好友合伙做生意。随后便在一片冷冰冰的气氛中离开了埃文斯顿。伦林太太脸色铁青,对我怒气冲冲,伦林先生本人则冷淡地祝我有好运。不过他还是说,不管怎么样,要是遇到我需要帮助时,尽管来找他。

我在南区黑石大街的一幢房子里租了一间房,要爬四道楼梯,三道铺有一狭条廉价的红地毯,一道是满是裂纹的裸露木板,楼梯上全是灰尘垃圾,我的隔壁就是厕所。这儿离纳尔逊老人院不远,因为我是星期天上午搬的家,安顿好之后还有空闲时间,于是便去探望劳希奶奶。据我看来,她现在已和院里别的老人差不多了,已经失去她原来卓尔不群的独立气概,变得衰弱,脸色近乎深灰,和我见面打招呼时,需要左顾右盼寻找她旧日的神采,仿佛她已把它搁在一旁,记不起放在哪了。她好像也不再记得以前对我有过的怨恨,我们一起在客厅里的一张长凳上坐下来,中间隔着几个默不作声的老人,她向我问道:“那个……那个小的,那个白痴,好吗?”她竟忘掉了乔治的名字,这使我感到震惊。是的,这使我大为惊讶,直到我想起,她和我们一起度过的那段岁月跟她的一生相比,只不过是小小的一段时间,在一条蜿蜒曲折的古老航道两岸,有着多少沼泽和死水啊。也因有一股不愿别人讲起自己真实情况的倔强精神,还因已到一个无论事实或真情都已无济于事的时候——对一个生命垂危的老妇又有什么意义呢?——这看来似乎只是昏花的眼睛见到旧日的神情而已。人离死亡已如此之近,这种情形又能有什么好处呢?这只不过对目睹者有益罢了。因为我们人类有许多理由相信,任何事物对某个人总有利益和好处,甚至是肮脏的泥土、废料和有毒的副产品。化学药品和化学工业的魅力,就在于能使煤灰、炉渣、骨头和粪便都有无穷妙用。可实际上我们远远不能使一切东西都对我们有好处。是的,而且就连真理也会由于与世隔绝和单独囚禁而变得冷漠,它在巴士底狱外面不会存在很久。如果去解救的拥护共和的群众掌握生死大权的话,那它根本就不能存在。劳希奶奶现在的情况就是如此。她只剩下几个月可活了。她那件敖德萨黑色礼服满是油污,已洗得泛白。她像老猫似的呆呆地望着我,也许已不太弄得清我是谁。她把原先在她心目中最重要的事,都弄成一团糊涂了,就像斜着眼睛看上一眼似的,虚弱无力,甚至带着婴孩和疯子的神色。这便是我们一直认为那么坚强有力、无法撼动的她!这实在令我大为吃惊。不过我还是认为她的确记得我是谁,她原来的意识并没有失去,只是她那唱盘已处于转得太慢的阶段。我甚至还觉得她很感激我去看她,而且说我现在是她的邻居,得再去看她。可是我没能再去,那年冬天她死于肺炎。

我的新工作打一开始便走下坡路。鲁勃的堂寡嫂是个爱挑剔的女人。她对我很不信任。这位太太——她在店里穿着件斗篷式毛皮大衣,她戴的那顶同样兽皮的帽子,就像是一顶荆冠。一张自知难看因而愁眉苦脸的脸,皮肤很差,嘴唇没有血色——她有胃病,强压住自己的坏脾气。她千方百计不让我施展我的作风,而我这作风是从接待我认为较为上流的顾客中学来的,可她根本不让我接近重要的顾客。在店堂里,她把大小抽屉都上了锁;她不想让我知道货品的成本。她想把我圈在店堂后面,干干打包、包装、衬垫、装框,以及在灯罩上蒙玻璃纸一类的活儿。就这样,我不是在店堂后面干杂活,就是被派到瓦巴希大街一带那些设在统楼面里的小工厂或陶器作坊办琐事。我很快明白,她这是在把我往店门外推。橡胶漆一开始投产,我便成了它的推销员,我想鲁勃也一直有这样的打算。他说店里实际上用不上我,因为我似乎只满足于当个跑腿的,对做生意没有多大兴趣。“我原以为你有点主意,不是个只拿薪水的人,但看来不是那么回事。”他对我说。

“啊,”我说,“鲁勃太太对我有成见。”

“没错,”鲁勃说,“我看出她一直想不让你捞到好处。可问题是你为什么由着她摆布呢?”

现在他减去了我的薪水,只给我佣金。我看我无可奈何,只好接受,随身带着一罐漆乘电车和高架火车四处奔走,到饭店、医院等单位兜售,千方百计想弄到订单。结果销售活动毫无起色,我一点油水也没捞到。银根这么紧,而且我是在跟一班特殊人物打交道。我根据鲁勃太太的引荐去了一些饭店,其实她和他们并不像她自己吹嘘的那么熟识(或者是那些经理在弄清我的来意前不承认认识她)。而且,要想在那些侍者林立、装潢豪华、陈设如王宫的乳白色上等大理石的湖畔饭店后楼梯和工作间里抓住他们,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况且许多饭店都有自己的油漆承包商,或者是受贿于某人。那些原来的业主由于已经破产,企业就由法院指定的破产产业管理人一手把持,这些管理人本身就参与保险、水电、包办宴席、装饰、酒吧、租地营业,以及其他有关连锁系统中的行业。经理打发你去见油漆承包商,就是要你跑得团团转。他们对我的橡胶漆甚至连看也不看一眼。我在外部办公室等他们简直等够了,这类会见我无法说是好主意,我很快就看清了这一点。

当时正是隆冬季节,肆虐的天气阴冷刺骨。坐在线路像蜘蛛网似的公交车上,连续数小时在市区各地奔走,由于车内拥挤,密不透气,闷得你昏昏沉沉,傻得像一只火炉边的猫。人恍恍惚惚的,像是堆成一堆的相同的东西,就像是小零件,报纸专栏的字符,建筑物的砖块。坐在车里滚滚向前,你会感到,有一种变成绕不完线的线轴和卷不完布的卷筒的危险。总之,要是乘车没有什么目的,就会有这样的感觉。如果有几缕从车窗上抹去灰尘的水迹处透进的阳光,对大脑来说,这甚至有可能比那些难以清除、令人不快的乌黑霉斑还要让人难受。没有城市就没有文明,可是没有文明的城市会怎么样呢?让这么多人聚集在一起,互相之间不发生关系,这是一种非人状况。不过,这是不可能的。沉闷能产生自己的火焰,因此这种情况从来没有发生过。

我到底还是做成了几笔生意。艾洪的姻亲,哈罗威公司的老板卡拉斯给了我一个面子,买了几加仑橡胶漆,在范布伦街靠火车站附近的一家寝具全是灰色的小旅馆中试用,这简直是个流浪汉、叫花子的窝。他说他决不会把这种漆用在他较好的企业里,因为在湿热的浴室里,这种漆散发出浓烈难闻的橡胶味。还有一位湖滨区医院的医生,鲁勃的好友,专门替人堕胎的,要重新装修他那套房间,我从他那儿搞到一张订单。可是鲁勃想赖掉佣金,说这笔生意用不着我来做。当时要不是我对《论坛报》上的求职栏了如指掌,本会当场就辞职不干了。我赚的钱虽然不再够赡养我妈,不过至少还能打发自己的开销,不必依靠西蒙的资助。由于我离开了伦林家,他当然大为不满。如果要靠他一个人来赡养妈,那他还怎么结婚?我说,“你和塞西可以搬去跟妈一起住。”这话使他大为恼火,我当下明白,是塞西不愿住我们那老房子,也不想照顾妈。“得了,西蒙,你知道我不想粘住你不放,”我说,“我一定会尽力而为的。”当时我们俩在拉克里奥斯的店里喝咖啡,桌上放着我的那罐漆,我的手套搁在漆罐上,手套的一些接缝处已裂开,这表明我已经多么落魄。我已变得愈来愈邋遢,而对于一个推销员来说,其仪表有一套规矩,用以保证人格具有一定的稳定可靠性。我已经达不到那些标准,花不起钱来洗刷打扮,也顾不上为这多花精力了。

我的日子过得越来越简陋,在学着过一种擅自占屋者的生活,暖气不足,上不到我的房间,我只好彻夜穿着外套和袜子睡觉。早上起来,下楼去小店喝杯咖啡暖过身子,便按当天的路线出发。我把剃刀放在口袋里,利用闹市区公厕里的免费热水、液体皂和纸巾刮了脸,然后在基督教青年会的自助餐厅或廉价小饭馆里吃饭,而且尽可能瞅机会溜掉不付账。早晨九点时我精神抖擞,可是到了中午便筋疲力尽了,接下来的一件苦事是没有休息的地方。我可以设法在艾洪的新办公室里泡一个下午,他对坐在栅栏外长凳上无所事事的人已经习以为常。可是我曾为他当过差,总得为他做点事,他便经常差我替他跑腿。既然我已坐上电车,也就不妨为自己干点活。而且我已向西蒙保证过,决不闲荡混日子,尽管漫无目的地四处奔走本身也没有什么好处。停着不动不仅对我是不允许的,而且大家都在动,人们都从旮旯角落里被驱赶到大庭广众之中,那些地方对他们来说毫无价值也不宜居住。例如上帝之子耶稣,竟无容身之地,或者他是属于全世界的。可是人们对此没有悟解,也没人去过问这地球上到底怎么啦。我随身带着我那罐漆,也不比别的人强。我一上路,电车就不够大,就连芝加哥也容不下我。

那是积雪渐消、残冬将尽的一天,我一从高架火车站出来,就碰见了乔·戈曼,打从那次偷女式手袋的事后我就没见过他。他穿一件上好的紧腰身蓝色外套,戴一顶新近用帽模撑过的软呢帽,那帽的样子就像一只用手指按出窝来的软面包。他正在买挂在报摊旁边墙上的杂志。他的鼻子向上翘着,由于美味的早餐和清晨的寒冷,他看上去红光满面——说他刚打完一通宵扑克出来,也许更符合他的生活习惯。他朝我和我带的那罐样品漆打量了一下,一眼就看出我很潦倒。我有饱受生活打击的面容。

“你这是搞的什么行当?”他问我。听了我的解释之后,他说,并没有得意的神情,“傻瓜!”他说得当然对,我就没怎么多花力气为自己辩护。“这样可以结识一些人,”我回答说,“说不准哪一天会有个出头之日。”

“是啊,”他说,“一个无底洞。就算你真的遇上什么人──你以为自己是个漂亮小伙子就会有人帮你吗?给你一个大好运?这年月人们首先照顾的是自己的亲戚。你在亲戚方面有什么指望吗?”

我的亲戚不多。五产仍在开他的送奶车。可是我不想求他找工作。在破产风中,考布林除了那条送报路线外,已经失去一切。总之,打从局长的葬礼以后,我一直没怎么见到他俩。

“走,去吃点奶酪和馅饼,算我的。”他说道,我们便进了一家餐馆。

“你混得怎么样?”我问道,我不想问得太明显,那样不太礼貌,“见到过水手布尔巴吗?”

“没见过那笨蛋,他对我没多大好处。他现在加入了一个组织,替一个工会当打手。他只有那么点能耐。而且我眼下干的这种行当,用不着像他那样的人。不过要是你想捞点来得容易的钱,我倒可以给你点事做。”

“危险吗?”

“不会像上次那样让你心惊肉跳。那行当我自己也不再干了。我现在干的,虽然不合法,但容易得多,也保险得多。你想想,哪一行能来钱这么快?”

“好吧,是干的什么?”

“从加拿大偷运移民入境,从罗斯岬附近运到纽约的马西纳泉。”

“不,”我说,我没有忘记和艾洪的谈话,“我不能干那个。”

“不会出事的。”

“要是被逮住呢?”

“要是被逮住呢?要是没被逮住呢?”他以粗俗的幽默取笑我说,“你要我东奔西走到处去兜售油漆吗?那我宁愿坐着不动,像煤气炉里常燃的小火苗。我可不能到处乱蹲,那样我会发疯的。”

“这可是犯法的。”

“用不着你来告诉我这是什么。我只是问问你,因为你看来好像想碰碰运气。我一个月跑两三趟,一个人驾车跑全程,我都有点腻了。所以邀你一起去。要是你愿意,路上替换我一下,只要开到马西纳泉,我就给你五十块钱以及负担全部开支。要是你决定一路到底,我就付你一百块。这事路上还有时间可以仔细盘算。我们三天就回来。”

听他这么一说,我便同意了,还认为这是个走运的机会。净得五十块钱,这对缓解我和西蒙的关系,会大有帮助。我对四处奔走兜售橡胶漆已经厌透了。我盘算着,要是有点钱暂时让我渡过难关,那我就可以花上一两个星期的时间去找别的工作,说不定还能设法重返学院学习哩,因为我对那还没完全放弃。这是我外在的想法,至于我的内心,我想要换换空气,离开这个城市。有关对移民的看法,我的想法是管他呢。如果他们乐意,为什么不可以来这儿和我们待在一起呢?这儿一切都够大家分享的,包括倒霉在内。

我把那罐漆给了艾洪太太,让她去刷浴室。第二天一大早,戈曼就开了一辆黑色别克来接我。那辆车是加大了马力的,我一看它那种根本不给你时间考虑的快劲儿就知道。我把带的用报纸包着的换洗衬衣放在后座,外套摊平压在屁股下。人还没坐定,车就开进南区好远,经过卡耐基钢厂,接着是一堆堆像硫磺似的沙丘,转了两个弯便驶出加里驶上赴托莱多的公路。从这儿开始汽车加速,发动机张开大口像要吃人,它不是气吁吁的,而是像获得解放,可以大大发挥本身的威力。

又高又瘦的戈曼,紧把着方向盘,他的长鼻子像断了鼻梁,血色迅速跑上脸膛,在前额划了个十字。他神态完全像个对车子倾注着自己感情的司机。你可以看出,他找到需要以什么来掩饰自己紧张心情时有多得意。出了托莱多,改由我开车。不时可以瞥见他那狭脸侧过来时有一种讥讽的神情,由于疲劳或者心神不安脸色灰暗混浊,他朝我投过来阴沉的目光,重又对我打量了一下说——仿佛对我第一次开口说话,其实不是——“开快点!”

我连忙道歉说我对这辆车还不熟,同时按他说的加快了速度。可是他不喜欢我开车的样子,特别是我不大敢在坡道上超车。我们在克利夫兰没走多远,他就从我手中要回了方向盘。

当时是四月初,下午的日子很短,快到拉卡瓦纳时,天就渐渐黑下来了。又往前赶了一段路后,我们停下来加油。戈曼给了我一张钞票,叫我到隔壁的店里去买几只汉堡包。我先去上厕所,进去后从窗子里看到有个州警察正站在油泵旁边检查我们那辆车,却不见戈曼的影子。我悄悄溜进肮脏的侧堂,朝厨房里扫了一眼,有个老黑人正在洗盘子。接着我就没让他发觉偷偷从他身后经过,跨过门廊里的一只一蒲式耳[5]容器,走进一个内院,或者是一块空地。我猛地瞧见戈曼正沿着停车房的墙跑着,朝田野那边的树林和灌木丛飞奔。我也连忙撒腿跟着跑去,一口气跑出十来码,在树丛后面和他相遇。在没有认出我之前,险些酿成大祸,因为他手中握着一支手枪——艾洪曾警告过我说他随身带着枪。我飞快伸手抓住枪筒,把它推向一边。

“你拿出这东西来干什么?”

“快撒手,要不我就用它崩了你。”

“你怎么啦?干吗要逃避警察?只不过超速行车呀!”

“那辆车是偷的。去你的超速行车!”

“我还以为是你自己的车。”

“不,是偷的。”

我们又撒腿飞奔起来,一听到摩托车开进空地,就一头扑倒在耕犁过的田里。那是一片开阔地,不过暮色已浓。那个州警察走到树林边查看了一会,但没有进树林。幸亏他没有发现我们,因为戈曼已经把手枪支在一块草皮上,瞄准他的胸膛,那神气俨然是个准备射击的牛仔,吓得我嗓子眼里一阵恶心。可是那州警拐了个弯,他的前灯的光束掠过了树林。我们窜过耕地,来到一条离公路很远的乡间土路上。这真是个鬼地方,阴森一片,地面凹凸不平,一股油味,机器在我们背后不远的茫茫夜色中响个不停,浓烟从拉卡瓦纳林立的烟囱冒出,直冲天际。

“你并不打算开枪,是吧?”我问道。他抬起肩膀,一只手伸到袖子里,活像个女人拉文胸带。他在把枪藏好。我觉得,我们俩心里都在各打各的主意,都认为彼此已经不能再做搭档——我由于这场突然的历险有点飘飘然,他却讥笑我是个窝囊废,给弹子房丢尽了脸。

“你干吗要跑?”他说。

“因为我看到你跑了。”

“因为你害怕了吧。”

“确实这样。”

“停车房里的那个家伙注意我们俩了吗?”

“他一定注意到了。如果他没有,汉堡包铺子里一定有人会奇怪我去哪儿了。”

“那咱们最好还是分头行动。这儿离布法罗市已经不远,明天早上九点我开车到邮政总局门前接你。”

“开车接我?”

“开车接你,到那时我一定能弄到一辆车。你拿着我给你买吃食的那张十元票子——它会照顾你的。这儿一定有进城的公共汽车,你去大路上乘车,我再往前走一段,让它开过去几辆再上,这样我们就不会乘上同一辆车。”

他的个子瘦高,双肩尖削,帽子、脸庞也都轮廓分明。当他看着我抬腿朝大路走去时,那神情似乎像个熟知城市的人到了陌生的城市之间地带。接着他迅速转过身子,曲着双腿,踢碰着石头,快步走下坡去。

我深一脚浅一脚地走了相当长一段路,才见到第一条岔路,想沿它折回到公路上。一辆汽车渐渐驶近拐弯处,前车灯照在一座谷仓上,我急忙趴到地上。那是一辆警车。要不是为了逮我们,它开到这条小路上来干什么?大概戈曼嫌麻烦,偷到那辆车后连牌照也没换。我立即离开小路窜进田里,打定主意抄最近的路回拉卡瓦纳,不到布法罗和戈曼会合。我觉得他做事太随心所欲,他那套无法无天的作风不合我的胃口。所以我凭什么要在泥地里连滚带爬地活受罪,等着他发疯似的作案,害得我也成为同谋犯被判重刑呢?在我离开他上路的时候,我就已经开始想到这点,实际上就踏上回芝加哥的归途了。

我开始在田野上飞奔,因为我对择路而行已经厌烦了,不久我穿过田野来到了市镇附近的公路上,这儿已靠近伊利湖畔。我看到前面黑压压的有一大群人,他们正在爬上一辆辆老旧汽车,车上插着旗帜和标语牌,阻塞了交通要道。我想这是个失业者的组织,里面有许多戴着军帽的退伍军人。我被黑夜中那肆虐的寒风刮得头昏眼花,一时搞不清这究竟是怎么回事。看来他们正在集合队伍,准备向奥尔巴尼或华盛顿进军,要求提高救济金,这是出发去和布法罗的队伍会合。我慢慢走上前去,看到四周有更多的州警,他们正忙着设法使道路畅通,还有一些镇警。我推测,混在这些人群中间要比独自进城安全。借着灯光,我看清自己身上沾满了泥,可由于太湿无法擦去。四周人声鼎沸,旧发动机轰隆隆地响个不停,汽车在排成一列。我走到一辆老爷车的后门,帮一个人用厚木板架成长凳,又在车顶蒙上防雨布,趁着朦胧的暮色,我把自己伪装成他们当中的一员。现在,虽然离拉卡瓦纳根本不远,可是不管怎样我都要去布法罗了。要不我就得返回荒野绕道进城,可是我心里暗想,瞧我现在这副模样,那样有可能会被逮住的。

我正忙着在驾驶室后面扎防雨布,突然看到人群被迫步步后退,从那来回反复照在人们身上的红黄光束看来,我知道有辆警车正在竭力从人群中挤出一条路来。接着就看到了那在车顶上骨碌碌地转着的警灯。我站在汽车的踏脚板上扭身一看,正像我所担心害怕的那样,乔·戈曼坐在警车后排的两名州警之间,下巴上留着一条条血迹,这表明他大概还想对州警抗拒一番,所以他们让他的嘴唇开了花,以尽他们的职责。这便是他远路而来所求所得的结果。他看上去并没有昏迷,而是非常清醒——也许只是外表如此而已,就像红色的血看起来已经发黑。看到他这副模样,我心里难过极了。

警车过去了,我们的卡车也悠悠晃晃地动了起来。在低沉地吼叫着的引擎后面,小腿贴小腿地挤坐着二十来个人。天气异常恶劣,先是暴雨,后是寒风,人体散发出的气味,如同清洗牛奶场时蒸发出的热气。我们的车吱吱嘎嘎、摇摇晃晃地在高低不平的路上走着,我心里惦念着乔·戈曼被捕时所吃的苦头,他是否有机会拔枪,他们一定是猛地抓住了他。由于有防雨布挡着,我没能看到那加油站,不知我们抛下的车子是否还在那儿,以及其他的情况。在卡车进城以前,我什么也没看见。

到了市中心,我从后门下了车,找了家小旅馆,连价钱也没问就住下了。不过我当时更关心的是不让旅馆的接待员看到我身上的泥浆,我把外衣搭在了手臂上。除此之外,当时我为乔·戈曼的被捕心里弄得七上八下的,别的根本没有多想。第二天早上,他们敲竹杠要我付了两块钱,几乎等于这种廉价小旅馆原价的两倍。付了不能不吃的一顿丰盛早餐的钱,所剩的钱已经不够买回芝加哥的汽车票。我给西蒙拍了个电报,要他汇点钱来,然后就去逛了大街,又去尼亚加拉大瀑布游览。那天似乎没有多少人有闲情逸致,只有稀稀落落的几个人站在那轰然作响的瀑布旁,如同巴黎圣母院开门之前飞到教堂广场上的几只早来的燕子。然而,在这严酷悲凉的雾霭中,你知道,这道带硫磺味的寒潮从来都不曾降服一切,这有那大教堂般的巨岩为证。

于是,我就沿围绕着滴水的黑色巉岩的栏杆溜达着,直到天又下起蒙蒙细雨,才回来看看西蒙是否已来了回电。我一直问到近傍晚,最后弄得营业柜台内的姑娘看到我好像就烦了。这时我已明白,我要么在布法罗再住一夜,要么立即上路。我已被自己陷入的困境搞得迷迷糊糊,开快车和逃跑,戈曼坐在从人群中排开一条路的警车中,然后是尼亚加拉瀑布吓人的奔泄,还有去布法罗车上的一路颠簸,吃了花生和硬面包后肠胃里像有根橡胶螺杆在打转,那城市既不友好又潮湿——因为要不是我这样迷迷糊糊,我早就会明白西蒙是不会寄钱给我的。他可能根本拿不出钱来,本月的第一天刚过,房租还等着他付呢。

一想到这一点,我便告诉电报局的那位小姐,别再管那回电的事了,我这就要离开这个城市。

为了避免在纽约北部的公路上被逮住,我在“灰狗”车车站买了张去伊利的车票,当天晚上便到了这个宾夕法尼亚州的一角。在伊利下车后,我一点没有到达异地的感觉。这是个独立自在的地方,但是它依靠位于别的城市之间,等待别的城市给予它生命,它的存在还那么微不足道,只是刚刚出现,正在等待。

我找到的投宿之地是一家有着高高护墙板的小旅馆,这仿佛只是个房子的骨架,板条多于泥灰,毯子烧得满是焦孔,床垫上的床单露出条条裂缝,上面污渍斑斑。可是我已不在乎住在什么地方,多在乎只会增加烦恼。我脱掉鞋子爬上床。那天晚上听上去湖上好像有大风。

不过第二天早上,当我走在路上跷起拇指要求搭车时,天气暖和而晴朗,我不是孤单一人,有不少人在公路上走着,有时成双结伴,但通常多为只身一人,因为单身搭车比较容易。远处,地方资源养护队的人正忙着在沼泽地里排水植树,而公路上却走着这班流浪汉。在他们的心目中,没有耶路撒冷或基辅之类的神圣目的地,没有圣徒遗物要亲吻,也不想赎除自己的罪孽,只希望到下个城镇运气也许会好一点。在这样的竞争中,要想搭上车非常困难。我的一身装束也对我不利,伦林家的这套服装虽然时髦,可是肮脏邋遢。由于急于要离开戈曼落网那段离拉卡瓦纳不远的公路,我没有耐心久站挥手拦车,只得继续徒步前进。

汽车一闪而过,或者颤抖着驶过身旁,当我走到俄亥俄州的阿什塔比拉附近时,经过这儿的镀镍铁路线[6]紧靠着公路。我看到有列货车正朝克利夫兰方向驶去,棚车车厢顶上、平板车上和敞篷车厢的四角,都坐着一些人,另外还有八九个人跟着火车紧追不舍,朝火车的踏梯直扑上去。我也撒腿跑了起来,跑下倒霉的公路,跑上碎石斜坡——我感到自己的鞋底太薄了——使劲抓住一级踏梯。由于我动作太不灵巧,一直被火车拖着跑,没能窜离地面,幸亏有人从后面托了我一把。我根本没看见是谁助了我一臂之力——一定是追车的人中有人不忍心看到我的双臂从骨臼里拔下来,或者是折断腿骨。

就这样,我爬到了车顶上。这是一节加高的运牲口车厢,顶上有宽阔的红色木板。车头的慢行钟左右摇摆着。跟我在一起的人很多,这是铁路线上一群蓬头污面、不买票乘白车的旅客。我感到牲口在碰撞厢板,而且还饱闻了它们散发出的气味。直到克利夫兰带着大调度场、建房过密的小丘、滚滚的黑烟、草屑和沙砾朝你扑面飞来。

消息传来,有一列去托莱多的直达快车正在调车场中编组,一两个小时内即可发车。趁这当儿,我赶忙到市区去买了点吃的回到调车场,我爬下一条陡峭的小路,它一直在工厂的地基之下,陡得像毗斯迦[7]的峭壁,待我露出头来时,看到的是舍温·威廉斯油漆厂附近生锈的铁轨——那一大片地方尽是铁轨和崎岖不平的荒地,四周杂草丛生,我们就在那儿等车,有的在打瞌睡,有的看旧报纸,有的在缝补衣服。

这是个既沉闷又紧张的下午,天刚黑不久,雨就随之而来,我们仍蹲在草丛中等待着,既难受又紧张。因此,当我看到沿着渐渐模糊的铁路线缓缓驶来的列车时,立刻冲了过去。就在朝空地和铁路突然冲去的一刹那,仿佛有几百人一跃而起,最前面的人已经逼近火车。火车头像野牛似的缓缓开来,锅炉的铁乌黑。

火车头咣当一声撞在车厢上,接着往后倒退了一下。它已挂上了最后几节车厢。就在这时我钻到了一节运煤的敞篷车上,爬进了斜面一头和车轮之间的一个角落里。列车前进时,车轮嘎吱作响,像磨石一样发出火花,车钩动作自如,把车厢钩得紧紧的。你的注意力和思绪不得不被吸引进这场机械运动。身后是成吨的煤,你挤在这又小又黑的过道里,两边黑乎乎的雨朝你扫来,你得意识到落入了谁的天下。占据着这块地盘的一共有我们四个人。一个瘦削、像狼一样的人,他伸开双腿径直伸过轮子踩在横杆上,我们其余三个人都把腿蜷起。在他点燃一个烟蒂时,我看到了他的脸,他龇牙咧嘴的,有点病态,两眼下面有着链环似的青斑。他把手放在大腿之间。他旁边是个小伙子。第四个人,直到我们在洛雷恩被赶下车时我才看清,是个黑人。我们逃跑时,我所看到他的一切只有他的黄雨衣,可是等我跑到铁轨旁的小木屋时,他正斜靠在木板墙上,一对大眼睛紧闭着,人长得又矮又胖,艰难地喘着粗气,嘴周围的胡子亮晶晶的,不知是汗珠还是雨珠。

列车在洛雷恩停了下来,它根本不是直达快车。也许是要它停下是因为它载的免费乘客太多了。人们乱七八糟地站成一列,就像列车经过时,在夜色中闪到火车灯光两旁的铁路道班,不过人数要多得多。手电筒光柱晃来晃去,警察逐个车厢清人。清除掉免费乘客的火车继续开动,朝信号灯和油亮发蓝的铁轨驶去。

那个粗壮的小伙子——他叫斯托尼——主动跟着我,我们俩一起进了城。从泥泞的大街就可以看到港口和那些人力堆起的沙丘和煤山。在挖泥机、起重机和电缆上挂的电灯光中,雨看似消失不见,毫无作用。我掏出点钱买了面包、花生酱和两瓶牛奶,我们吃了晚饭。

十点钟已过,雨仍下个不停。我可不打算当晚再去赶另一列货车,我实在太累了。我说,“咱们找个地方过夜吧。”他也同意。

在铁路的岔道上,我们发现了一些淘汰多年不用的旧棚车,腐烂鼓胀,里面尽是旧报纸和干草,一只破烂的旧铁桶臭气熏天,里面的废弃物只能招引老鼠,车壁上蒙着一层白乎乎的东西,不知是泥灰还是霉菌。我们就在垃圾中间躺了下来。我扣上衣服纽扣,一是为了安全,同时也为了御寒,然后舒展四肢。开始时车厢里很空,可是人不断进来,直到深夜,还有人推开车门,在我们身上跨来跨去,商量着哪儿还能睡人。我听到他们沿着一排排的车厢走过来,发出沙沙的脚步声,直到我们的车厢挤得满满的,新来的人朝里一看便继续往前走去。现在不是保持清醒或半醒的时候,可是呻吟声,患病的咳嗽声,吃了坏食物后肚子的咕噜声,放屁声,像因不满而叹气似的纸张和干草的窸窣声汇成一片。后来我总算睡着了,可是没能睡上多久,因为睡在我旁边的那家伙朝我身上压来。我原以为这只是他夜间无意识的习惯,习惯有个床伴,于是便把身子缩开,可是他也跟着凑过身来。他一定早就摆弄很久悄悄解开了自己的裤子,先是仿佛无意间碰上了我的手,接着便拉着我的手要听他使唤。我费了很大的劲才挣脱,因为他最后居然用双手死死抓住我的手腕。我抓住他的脑袋往车厢壁上猛撞了几下。这肯定不会把他撞得有多疼,因为车厢的木板已经烂得几乎软绵绵了。他放开了我的手,几乎带着笑声说,“这用不着大惊小怪的。”说完翻过身去,和我空开了一点。我坐起身来,心想如果我不换个地方,他也许会以为我不是不欢迎他。事实上他正在等着哩。他开始用颤抖的声音讲起女人的肮脏来,语气既冷峭又满怀希望。我一听到这些,便起身走开,后背贴着车厢壁,跨过一个个倒卧的人体,来到我先前看到斯托尼躺下的地方。真是个倒霉的夜晚——雨点先是敲打着车厢的一边,后来又敲打着另一边,就像有人在钉一只箱子或鸟笼。我发出一个有思维能力动物的感慨,心潮翻涌,悲凉心酸,难以自慰。我的心像一个球似的堵满我的胸膛,它大得我胸中再也无法容纳,倒不是出于厌恶,我得说我一点没有感到厌恶,我所感到的是人们普遍的痛苦和悲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