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话似乎并没吸引父亲的注意力。“你最好赶紧回去,贝蕾妮丝一直打电话找你。”
“我记得你答应说,我可以买件参加婚礼的礼服。还有长筒袜和鞋子。”
“到麦克杜格尔商店记账吧。”
“真想不通为什么总得上那里买东西,只因为它是本地的商店而已,”她嘟嘟囔囔地出了门,“我要去的地方商店多得是,个个比麦克杜格尔大一百倍。”
第一浸信会教堂的塔楼上,钟声敲响十二下,工厂的汽笛呜呜鸣叫。街上悄无人声,令人昏昏沉沉,就连那些面朝街心草坪斜着停靠在路旁的汽车,也都仿佛因疲劳过度而沉入睡眠。正午时分,街上稀稀拉拉走着几个人,都往遮阳篷下紧靠着阴凉的街边行走。烈日将天空照得褪了色彩,砖墙店铺仿佛被烤焦煳了似的。有幢建筑的顶部飞檐悬垂,远观好似砖瓦房在暴晒下正在融化。晌午的沉寂中,她又听见耍猴人的手风琴声。这声音永远吸引着她不由自主地前寻。这次她会找到他们,跟他们道个别。
弗·贾思敏沿着街道匆忙去寻找,脑海中浮现出猴子和耍猴人的模样——不知他们还能否想起她。老弗兰基一直很喜欢他们。他们两个很相像——脸上都挂着一副忧心忡忡的探问似的表情,好像时刻担心会犯什么错误。不过实际上,那猴子也确实总出岔子。和着手风琴的乐声跳完舞之后,它本该摘下可爱的小帽子,挨个儿伸向观众。但它似乎总是搞混淆,向耍猴人而不是观众鞠躬伸帽子。耍猴人先是恳求,最后就喋喋不休地发起脾气来。他刚准备扇那小猴子的耳光,它就吓得瑟缩成团,也跟着吱吱乱叫——他们你瞪着我,我瞪着你,都是一副恼羞成怒的生气表情,皱巴巴的脸看起来沮丧极了。老弗兰基对他们很着迷,一看就看起个没完,总跟在他们身后到处走,脸上表情也越来越像他们。此时,她迫切想见到他们。
手风琴喑哑的音乐声就在耳畔响起,但主街并没见着他们。再往前找找,或许他们就在下一个街区的拐角里。弗·贾思敏匆忙朝声音的方向赶去。快走到街口时,她突然听见了其他的声音,好奇心驱使下,她放慢步子侧耳倾听着。手风琴的乐声里夹杂着一个男人的吵闹声,还有耍猴人的激动叫骂声。那小猴子也在跟着尖叫。接着风琴声戛然而止,两个人争吵得越来越激烈。弗·贾思敏已走到了路口,这里是西尔斯-罗巴克商店的转角。她从商店门口慢慢拐过弯去,眼前出现了奇怪的一幕。
那是一条通往前街的狭窄坡道,在烈日下发出炫目的亮光。人行道上站着猴子和那耍猴人,一名士兵手里拿着一整叠钞票,看上去估计是一百块钱。士兵怒气冲冲,耍猴人脸色苍白,神情激动。从两个人的争吵中,弗·贾思敏推测,士兵想买走那只猴子。小猴自个儿则缩在一边,在西尔斯-罗巴克商店砖墙外的人行道上瑟瑟发抖。尽管酷暑难当,它仍穿着带银色纽扣的红色小外套,小脸惊恐绝望,一副要打喷嚏的模样。它颤抖个不停,可怜巴巴地到处乱鞠躬,乱伸帽子。它知道都因为自己才惹来争吵,觉得自己犯了大错。
弗·贾思敏一声不响地站在旁边往下听,想搞清楚究竟是什么个情况。忽然,那士兵一把抓起猴子的锁链。小猴嘶叫起来,不等她及时反应,就噌噌地踩着她的腿和身子攀爬而上,蹲伏在她肩头,小猴爪一把抱住她的头。事情发生得太突然,她几乎吓傻过去,一动也不敢动。争吵顿时止住,除了猴子还在尖声乱叫,整条街鸦雀无声。那士兵目瞪口呆,抓着钞票的手还停顿在那里。
耍猴人最先反应过来,他轻轻地对猴子说了些什么。一眨眼工夫,猴子已从她肩头跳下,落在了耍猴人身后的手风琴上。他俩离开了,飞快地拐过街角,拐弯那一瞬间同时回过头看,脸上浮现出一样的嗔怪狡黠的神情。弗·贾思敏斜靠着墙上,仿佛那猴子仍站在肩头,那股夹杂着土腥的酸馊味儿仍挥之不去。她浑身哆嗦。士兵骂骂咧咧,直到他们走远才肯罢休。弗·贾思敏这时方才发现,他一头红发,正是那名在蓝色月亮邂逅的士兵。他将钞票塞进口袋里。
“这只猴子确实挺可爱,”弗·贾思敏说,“不过,听凭它那样爬到身上,确实怪吓人。”
士兵好像这才发现是她。他的表情慢慢舒展开来,怒容不见了。他上下打量着她,从弗·贾思敏的头,合体的蝉翼纱连衣裙,一直看到脚上的黑色浅口轻便鞋。
“我猜你肯定非常想得到那只猴子,”她说,“我也一直想要只猴子。”
“是吗?”他应着,然后又说,“我们到哪去?跟我走还是跟你走?”声音十分低沉,仿佛嘴巴被毛毡或厚厚的吸油纸捂住了似的。
弗·贾思敏没想到会这样。这个士兵和她一道,就像两名游客在一个观光小镇相遇。刹那间,她突然想到自己曾经在哪儿听过这种话,或许是在电影里——而且都是些套话,也需要用套话来应付。她不懂应该怎么回答,于是小心翼翼地问:
“你要去哪儿?”
“挽住。”他说着,伸出了胳膊。
他们沿着小巷,踩着自己中午缩小的影子,往前走去。这个士兵是那天唯一先跟她打招呼并邀她同道的人。不过,当她开始谈到婚礼,却似乎缺了些什么。或许是因为她已把自己的打算告诉了镇上的太多人,目前可以满足现状了。抑或是因为她感觉到士兵并不是真的在听。他用眼角的余光盯着那粉色纱裙,脸上似笑非笑。尽管弗·贾思敏尽力了,却还是没法和他的步调相一致。由于他的腿仿佛松松垮垮地固定在身上,因此他的步伐煞是凌乱。
“冒昧地问一下,你来自哪个州?”她客客气气地问。
他刚要开口,那一刻已足够让她浮想翩翩,思绪从好莱坞跳到纽约,然后是缅因州。士兵答道:“阿肯色。”
联邦的四十八个州里,对她没有吸引力的州并不多,阿肯色却属其列——她没法继续想象下去,于是转移了话题,问:
“你打算去什么地方呢?”
“随处转转而已,”士兵说,“我放了三天假,来这放松放松。”
他没有听明白她的意思,其实她想说的是,作为士兵,上头会把他派到哪个国家去,但不容她进一步解释,他又发话了:
“那边拐角有家旅馆,我就住那儿。”说完,视线仍停留在她裙子的褶边领口,接着补充道,“我以前好像在哪见过你。你是不是去‘休闲时光’跳过舞?”
他们沿着前街走下去,现在,路上开始有几分周六午后的气氛了。鱼铺二楼的窗户边,一个女人正擦干她的黄头发,同时朝着下边两名过路的士兵打招呼。一位镇里知名的街头传教士正站在街角向一群在货栈打杂的黑人少年和邋里邋遢的孩子们布道。不过,弗·贾思敏无心留意周围那些事儿。士兵所说的跳舞和“休闲时光”犹如童话中的魔法棒,拨动了她的心弦。她头一回意识到,自己正与一名士兵结伴前行,他曾经和那些士兵一样漫步街头、高谈阔论,跟成年女孩一起散步。以前他们在“休闲时光”跳舞玩乐时,老弗兰基早已上床睡觉。除了伊芙林·欧文,她还从来没跟其他人跳过舞,也没进过“休闲时光”。
现在,弗·贾思敏和一名士兵走在一起,他心里已把她考虑在内,邀她共享她从未感受过的快乐。但她没有光顾着自豪,她的心里还隐隐有些不安和疑虑,具体是什么也说不上来。午后空气沉闷,如热糖浆般湿热,纺织厂染房里飘出令人窒息的难闻气味。主街隐隐约约传来手风琴师的演奏声。
士兵停下来。“就是这家旅馆。”他说。
他们站在蓝色月亮门前,弗·贾思敏有些吃惊,这里居然被称作旅馆,她一直以为它只是家咖啡馆。士兵替她拉开纱门时,她发现他身子有些摇晃。由于外面光线太强,她眼睛还没适应,眼前先是一团红光,再是一片黑暗,过了一会,双眼才适应屋内的蓝光。她跟着士兵在右手边的卡座里坐下了。
“来杯啤酒吧。”他说,那语气不像征求意见,倒像是觉得她理所当然会同意。
弗·贾思敏不喜欢啤酒的味道。有一两回,她从父亲的酒杯里偷偷尝过几口,有些酸。不过士兵没给她留选择的余地。“我很乐意,”她说,“谢谢。”
她从来没进过旅馆,虽然常常想象那里面的样子,剧本中也曾写到过。她父亲倒是住过几次。有一回去蒙哥马利,父亲从旅馆给她带回两块小香皂,她一直保存着。她满怀好奇地重新环顾了一圈蓝色月亮,顿时觉得是那么回事儿。坐进卡座时,她将裙子上的褶皱小心抚平,就像要参加派对或走进教堂。她端端正正地坐着,脸上摆出一副一本正经的模样。不过在她看来,蓝色月亮始终像咖啡馆,不像个真正的旅馆。那个沮丧苍白的葡萄牙人没有见着。一个镶着金牙的胖女人,笑眯眯地在柜台后面为士兵倒上啤酒。屋后的楼梯上边可能就是客房,蓝色霓虹灯将台阶照亮,上面铺着一条油毡地毯。收音机欢快地响着合唱的广告歌曲:“但丁口香糖!但丁口香糖!但丁!”空气中弥漫着啤酒味儿,那气味就好像墙角藏着死老鼠一样。士兵端着两杯啤酒回到卡座上。他舔舔淌到手上的泡沫,往裤子上擦擦手。待坐定后,弗·贾思敏开口说话了,那声音和以往完全不同——带着鼻音,优雅而尊贵。
“你不觉得这真是太令人激动了吗?此时此刻,我们坐在这里,但一个月之后你我身在何处,谁也说不准儿。或许明天你就被部队派去阿拉斯加,跟我哥哥一样。要不就是法国、非洲或者缅甸。我也不清楚自己会在哪儿。大家都去阿拉斯加过一阵子也不错,然后再到别的什么地方去。我听说巴黎已经解放了。我认为,下个月仗就打完了。”
士兵高举酒杯,仰着脖子将啤酒一饮而尽。弗·贾思敏也吞了几口,尽管味道实在不怎么样。今天,她不再觉得世界四分五裂,一小时旋转一千英里,战争与遥远他乡的画面也没有在她脑海里盘旋,令她眩晕。世界从来不曾离得如此之近。在蓝色月亮的卡座里与士兵相视而坐,眼前突然出现三个人——她自己、哥哥,还有新娘。他们沿着海滩,在阿拉斯加寒冷的天空下漫步。海浪凝成蓝绿的寒冰,层层堆叠在沙滩上。他们登上洒满阳光的冰川,满目清凉,晶莹剔透,一根绳子将三个人紧紧连接在一起,有人从另一座冰川用阿拉斯加方言喊他们“贾”打头的名字。她还看见,三个人去了非洲,和一群裹着长袍的阿拉伯人一起,骑着骆驼穿行在漫天黄沙中。缅甸则是丛林密布,她在《生活》杂志上见过照片。因为这桩婚礼,远方与整个世界仿佛变得触手可及:它们与冬山仅隔咫尺,而冬山与小镇离得又如此之近。实际上,近在眼前的现实,反而让弗·贾思敏觉得有些不真实。
“没错,真是太令人激动了。”她再次道。
士兵喝光了啤酒,用布满雀斑的手背擦擦唇边的啤酒沫。他的脸虽然不胖,但看起来有些浮肿,在霓虹灯的映照下显得油光发亮。脸上的雀斑数也数不清,唯一看着顺眼的就是那头有光泽的红色卷发。眼睛是蓝色的,两眼距离很近,眼白发红。他眼神古怪地盯着她,不像游客看游客的样子,倒像是有什么事和她心照不宣。沉默了片刻后,他终于开口了,但说的话莫名其妙,她不明其意。那士兵好像在说:
“这碟美味的小菜是谁啊?”
桌子上并没有菜。她感到有些不自在,觉得他话里有话,于是试图转移话题:
“我跟你说过,我哥哥也是部队里的军人。”
士兵好像充耳不闻。“我敢发誓以前在什么地方见过你。”
弗·贾思敏的疑虑加深了。她发现士兵可能误解了她的年龄,没把她当个孩子,不免有些欣喜,但同时也感到不安。她没话找话地说:
“虽然有些人不太喜欢红头发,不过这颜色我喜欢。”她想起哥哥和新娘,又补充说:“深棕色和黄色除外。我总觉得上帝把卷发留给男孩子实在是一种浪费,好多女孩顶着一头拨火棍似的直发走来走去。”
士兵伏在桌子上,眼睛仍盯着她,然后伸出手指学走路,食指和中指在桌面朝她的方向走过来。他指头很脏,指甲里面藏污纳垢。弗·贾思敏有种预感,怪事要发生。正在此时,门外突然闹哄哄的,三四名士兵你推我挤地走进旅馆,一时间店里嘈杂起来,纱门砰砰作响。士兵的手指在桌面停下来,瞥了一眼那些士兵,眼里的古怪神情消失不见了。
“那只小猴确实可爱。”她说。
“什么小猴?”
疑虑进一步加深,她总觉得哪里不对。“咦,几分钟前你不是还想买那只猴子呀。你怎么了?”
情况不太对劲,士兵伸出拳头撑住自己的脑袋。他身子一软,往椅背上靠去,仿佛虚脱了一样。“哦,那只猴子!”他含混不清地说着,“我啤酒喝多了,又在太阳底下走那么多路。折腾了一晚上,”他叹了口气,摊开双手放在桌上,“我可能太累了吧。”
弗·贾思敏头一回开始寻思,自己到底在这做什么,是不是该回家了。那几个士兵在楼梯口围着张桌子坐下来,金牙女人在柜台后面忙活着。弗·贾思敏将自己的啤酒喝完,酒杯内挂着一道泡沫边儿。旅馆里边闷热难闻,她突然有些不舒服。
“我得回去了,感谢你的招待。”
她从卡座站起身,但士兵的手伸过来,拽住她的裙角。“嘿!”他说,“可别就这么走了,咱把今天晚上安排一下,九点约个会,如何?”
“约会?”弗·贾思敏觉得脑袋一片空白,而且,在啤酒的作用下,腿也好似变了样,成了四条而不是两条。这要是换成其他时候,几乎不可能有人约她,更别提一个士兵。约会这个词本来就属于成年人,是那些年龄稍大的女孩子用的。不过她又有些开心不起来。要是让他知道自己还不到十三周岁,肯定不会约她,或者压根儿不会搭理她。弗·贾思敏心里乱乱的,微微有些不安。“我不知道——”
“一定的,”他怂恿着,“九点在这碰头,然后可以去‘休闲时光’之类的,这很合你的心意是吧?九点上这儿来。”
“好吧,”她最后说,“我很乐意。”
她再次踏上滚烫的人行道,灼灼烈日下,过往的行人显得黝黑皱缩。旅馆里这半小时的光景稍稍有些搅乱了心境,她花了好一会儿才找回奔赴婚礼的喜悦感,不过也没费太久工夫,一回到主街,那种感觉就回来了。路上遇到一个在学校比她低两级的小女孩,弗·贾思敏叫住她,还把婚礼的计划以及跟士兵约会的事一块儿告诉了她,语气中透着吹嘘之意。那女孩陪她去买赴宴的礼服,逛了一个小时,也就是说,她试了一打漂亮的裙子。
不过,之所以能找回婚礼的感觉,主要原因是回家路上发生了一段小插曲。眼前的画面和心里的想象交织在一起,使她产生了一种不可思议的错觉。她正往家赶,忽然浑身一震,仿佛飞刀颤抖着插入胸膛。她定定地停在那里,一只脚还没落下,一时间竟不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她左边眼角的余光好像看见了什么,在身子的侧后方。经过小巷的刹那间,她猛然瞥见一对黑影。因为没看清楚,只是在眼角余光中飞快闪过,她脑海中突然浮现出哥哥和新娘的画面,恍若电光一闪,十分刺眼,就像当时看见他们依偎着站在卧室的壁炉前,他的胳膊揽着她的肩膀。画面冲击力太强,弗·贾思敏突然感到哥哥和新娘就站在身后的巷子里,她乍一看还以为是他们——虽然心里清楚得很,两个人远在几乎百英里之外的冬山。
弗·贾思敏将那只刚伸出的脚落在地面,慢慢地回头看。刺眼的强光下,两家杂货铺之间横着一道阴暗的窄巷。她不敢直接往那东西张望,心里没有勇气,只是顺着砖墙缓缓地瞧过去,一对黑影再次映入眼帘。那里是什么?弗·贾思敏懵住了。原来,巷子里站着两个黑人少年,高个儿将手搭在矮个儿的肩头。不过是这样罢了——但从角度和站立的方式或姿势来看,确实让她联想起哥哥和新娘的样子,这使她大受触动。带着清晰而真切的幻觉,上午就这样过去,她回到家已到两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