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1 / 2)

事情要从那个满眼青翠的疯狂夏季说起。那年夏天,弗兰基十二岁,已经孤独很久了。她不属于任何群体,也不属于这个世界。弗兰基变得不合群,游离于世界之外。她终日惶惶不安。六月,树木生长得郁郁葱葱,耀眼夺目。随后,树叶颜色渐渐加深,小镇日渐黯淡,在灼灼烈日下渐渐枯败。刚开始,弗兰基还到处转悠,找些事干。镇上的人行道在早晚显得灰蒙蒙的,而到了正午,太阳好似着了火,将水泥马路灼烧得像玻璃一样刺眼。最终,人行道变得滚烫滚烫,难以下脚。况且,她这人老捅娄子,私底下可捅了不少,所以还是闭门不出为妙。家里除了贝蕾妮丝·莎蒂和约翰·亨利·韦斯特,再也没有其他人。他们三个坐在厨房的餐桌旁,天天一遍又一遍说着那些重复的话,以至于到了八月,那些陈词滥调都变成了一支旋律,听起来甭提有多奇怪。每天下午,世界仿佛陷入死寂之中,一切都静止下来。这个夏天终究恍若一个碧绿而病态的梦,一座沉寂中透着疯狂的丛林温室。而到了八月的最后一个星期五,一切都变了。乏味的午后,弗兰基被突如其来的变化搞晕了头,怎么也想不明白。

“真不可思议,”她喃喃道,“事情就这样发生了。”

“什么发生了?发生了什么?”贝蕾妮丝问。

约翰·亨利倾听着,一言不发地看着她们。

“头一回这么想不通。”

“什么事想不通?”

“整件事。”弗兰基说。

贝蕾妮丝说道:“我觉得你脑子怕是被太阳给烤坏了。”

“我也这么认为。”约翰·亨利轻声附和。

弗兰基自己也差不多要承认了。下午四点,方方正正的厨房里阴暗沉闷,一点儿声响都没有。弗兰基坐在桌子旁,半睁着眼睛,心里寻思着一桩婚礼,眼前是一座肃穆的教堂,奇妙的雪花沿着彩绘玻璃斜斜滑落。婚礼中的新郎是她的哥哥,他的脸看不清楚,取而代之的是一抹光亮。新娘身穿一袭白色拖地婚纱,同样也看不清她的脸。这桩婚礼使弗兰基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

“看着我,”贝蕾妮丝说,“你在嫉妒?”

“嫉妒?”

“你哥结婚让你嫉妒了?”

“不是,”弗兰基答道,“我只是从来没见过谁像他们这个样子。他们今天进屋的时候,感觉怪怪的。”

“你的确在嫉妒,”贝蕾妮丝说,“去镜子面前照照自己。瞧你眼睛的颜色,一看就知道。”

厨房水槽的上方悬挂着一块雾蒙蒙的镜子。弗兰基照了照,那双灰色的眼睛和往常没有什么两样。今年夏天她的个子猛地窜了上来,几乎长成一个大怪物。她的肩膀很窄,腿又长得太长,穿着一条蓝色短裤,一件B.V.D.背心,赤着个脚,头发很短,像个男孩子,刚剪不久的头发甚至还没朝两边分开。镜子里的人歪歪扭扭,不过弗兰基知道自己长什么样。她耸起左肩,头转向一侧。

“哦,”她说,“我从来没见过比他们还漂亮的人儿了。我只是不明白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什么怎么回事,傻瓜?”贝蕾妮丝道,“你哥哥带着准备迎娶的女孩回家,今天跟你和你爸爸一起吃个饭。这个礼拜天他们打算在女孩的家乡冬山举办婚礼。你和你爸爸要去参加这个婚礼。事情就是这么简单,你有什么想不通的?”

“我也说不清楚,”弗兰基答道,“我敢说他们肯定每一分每一秒都开心得不得了。”

“那我们也玩开心点。”约翰·亨利插话道。

“我们玩开心点?”弗兰基反问,“我们?”

三个人重新回到桌子旁边坐下,打三人桥牌,贝蕾妮丝负责发牌。自打弗兰基记事起,贝蕾妮丝就是厨娘了。她皮肤特别黑,肩膀宽阔,个头很矮。她老说自己三十五岁,这话至少说了不下三个年头了。头发中分,编成辫子,抹了头油,紧贴着头皮,面孔扁平温和。贝蕾妮丝只有一个地方显得比较别扭,那就是她的左眼。那只眼睛是一颗宝蓝色的玻璃球,从温和的黑脸庞向外直直地瞪着。天知道她为什么要选一只蓝眼珠。她的右眼是黑色的,看起来很忧郁。贝蕾妮丝发牌时动作很慢,碰到扑克牌被汗黏在一起就舔舔拇指。她发每张牌时约翰·亨利都要过目。他光着膀子,白白的胸脯全是汗,脖子上挂着一块细线串起来的小铅驴。亨利是弗兰基的亲戚,是她的亲表弟。整个夏天他们朝夕相处,一块吃饭,一块玩耍打发时间,她没法把他撵回去。他年纪很小,才六岁,但膝盖骨长得很大,反正弗兰基还没见过比这更大的。他老摔跤擦破膝盖,总有一边结着疤或缠着纱布。约翰·亨利的小脸白白净净,喜欢皱缩着眉头,脸上戴着一副小小的金边眼镜。他刚输牌,已经欠了贝蕾妮丝“五百多万”,所以格外小心地盯着每张牌。

“我叫红心1。”贝蕾妮丝说。

“黑桃1。”弗兰基道。

“我要叫黑桃,”约翰·亨利说,“本来我要叫的。”

“嗯,算你倒霉,我先叫的。”

“啊,你这笨蛋!”他叫道,“这不公平!”

“别吵闹了,”贝蕾妮丝表示,“说实话,你们就是瞎叫,谁也拿不出好牌来。我叫红心2。”

“我又没说什么,”弗兰基解释道,“无所谓了。”

事实也是如此。下午弗兰基玩桥牌时,见到什么就出什么,亨利也是这个样子。他们坐在厨房里,房间阴沉沉的,令人难受。约翰·亨利在墙上到处涂鸦,手够得着的地方都留下了他稀奇古怪的杰作。这使厨房看起来无比荒唐,就像疯人院里的病房。现在,这间破旧的厨房让弗兰基觉得很不自在。究竟是什么原因,她也说不上来,但能感觉到自己的心挤作一团,正反复拍打着桌子的边缘。

“这世界真小。”她说。

“为什么这么说?”

“我是说太快,”弗兰基答,“这世界变得太快了。”

“哦,不知道,”贝蕾妮丝说,“有时快,有时慢。”

弗兰基双眼微微闭着,说:“对我来说,太快。”对她而言,自己的声音听起来是那么悠远而又刺耳。

昨天以前,弗兰基还从未对一桩婚礼这么上过心。她明白,唯一的哥哥贾维斯将要结婚了。他去阿拉斯加之前,在冬山同一个女孩订了婚。贾维斯在部队里是一名下士,在阿拉斯加待了差不多两年时间。弗兰基已经很长一阵子没见到哥哥了,他的脸变得模糊不清、变幻无穷,仿佛水中之月。但是阿拉斯加!弗兰基梦里千百回见到它,尤其在这个夏天,它变得格外真实。她看见皑皑白雪、茫茫冰海和冰川,还有爱斯基摩人的冰屋、北极熊和美丽的北极光。贾维斯刚去阿拉斯加时,她寄给他一盒精心包装的自制奶油软糖,每颗都被单独包上蜡纸。想到那些糖在阿拉斯加被吃掉,她心里就万分激动,还想象着哥哥把糖分发给全身裹着皮毛的爱斯基摩人的情景。三个月后,贾维斯寄来一封信,对她表示感谢,信里还夹着一张五元的钞票。有段时间,她几乎每个星期都寄糖给哥哥,有时不是奶油软糖,而是奶油蛋白软糖,但贾维斯除了圣诞节之外,再也没给她寄过钱。有时写给父亲的短笺让她有些心神不宁。例如,今年夏天他有一次在信里提到自己游泳,还说蚊子特别凶。那封信搅乱了弗兰基的梦境,困惑了几天后,冰天雪地的海洋又重新回到她的梦境中去。贾维斯从阿拉斯加回来后,直接去了冬山。新娘叫贾妮思·埃文斯,婚礼是这样安排的:哥哥在电报里说,他和新娘这个星期五回来待一天,接着星期天举办婚礼。弗兰基和父亲要跋涉近百英里去冬山参加这个婚礼,行李已经收拾好了。她翘首盼望着哥哥和新娘到来的日子,但并没想象他们的样子,也没去思量婚礼这事。所以,他们回来的头一天,她只是向贝蕾妮丝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我想这事儿挺巧的,有些不同寻常。贾维斯去的是阿拉斯加,而他准备娶的新娘偏偏来自一个叫冬山的地方。冬山,”她缓缓地重复着这个词,闭上眼睛,冬山、阿拉斯加、寒冷的雪地,这一切交织在一起,融入梦境里。“我真希望明天就是星期天,而不是星期五。要是我已经离开小镇就好了。”

“星期天会来的。”贝蕾妮丝说。

“可没准儿,”弗兰基说,“我早就准备离开这个小镇了。真希望参加完婚礼就一走了之。我想去别的什么地方,永远离开。真希望自己有一百美元,然后远走高飞,再也不回这个小镇。”

“看起来你的愿望还真不少呢。”贝蕾妮丝评论。

“我想变成别人,只要不是弗兰基就成。”

事情发生前的那个下午,一切和八月其他的午后没有区别。弗兰基在厨房里无所事事,待到傍晚才走进院子里。暮色中,屋后的斯卡珀农葡萄架紫里透着黑。她慢慢地踱着步子。约翰·亨利·韦斯特交叉着腿坐在八月葡萄架下的藤椅上,两手插在口袋里。

“你在做什么?”她问。

“思考问题。”

“什么问题?”

他没回答。

今年夏天,弗兰基长得太高了,已经没法再跟往常一样钻葡萄架。那些十二岁的孩子还能在底下四处穿梭,嬉戏打闹,玩得不亦乐乎。甚至一些小个头的成年女人也能在底下走动。她个头太大,不得不跟大人一样,在架子外面转悠,采摘长在边上的葡萄。她凝视着那些互相缠绕的暗沉的藤蔓,空气中弥漫着烂葡萄和泥土的气息。站在棚架边,夜幕降临,弗兰基心里涌出一丝惶惑感。她不知道自己在怕什么,但确实感到害怕。

“我跟你说,”她说,“晚上一起吃饭,在我家过夜。”

约翰·亨利掏出一块廉价手表,就好像得看看时间再决定行不行。不过葡萄架底下光线太暗,看不清上面的数字。

“回家告诉派特姑妈一声。厨房里见。”

“行。”

她感到害怕。傍晚的天空灰暗空洞,灯光从厨房的窗户照射出来,在夜色渐浓的庭院投下方形的橘色光影。印象中,从小她就相信煤库里住着三个幽灵,其中一个戴着一只银戒指。

弗兰基登上屋后的台阶,说道:“我刚刚叫约翰·亨利来吃晚饭,在这过夜。”

贝蕾妮丝正揉着一块做烤饼用的生面团,将它丢在撒了面粉的桌子上。“我还以为你嫌他烦呢。”

“我是嫌他烦,”弗兰基声明,“不过他看起来好像有点不安。”

“为什么不安?”

弗兰基摇摇头。“或许可以说是因为孤独。”她最后说。

“好,我会给他留一小块面团。”

从黑漆漆的庭院回来,厨房显得很闷热,明晃晃的,令人不舒服。墙壁更是让她抓狂,上面乱七八糟画着圣诞树、飞机、奇形怪状的士兵和花朵。六月的某个冗长的午后,约翰·亨利第一次往墙上涂鸦,既然墙面已经弄脏,索性继续随心所欲想画就画。有时弗兰基也会凑热闹画上几笔。刚开始父亲看到墙气得火冒三丈,后来就听之任之,说想怎么画就怎么画,反正秋天他要把墙重新粉刷一遍。不过夏天太漫长,没完没了,那些墙看着确实心烦。晚上,厨房显得有些怪诞,她心里怕怕的。

弗兰基站在门口,说:“我只是认为还是叫他来的好。”

天黑时,约翰·亨利从后门进来了,手里拎着一个小小的周末旅行袋。他身穿白色演出服,鞋袜整整齐齐,腰带上扣着一把短剑。他见过雪,尽管只有六岁,但是去年冬天去了趟伯明翰,在那见到了下雪。弗兰基还从来没见过雪呢。

“旅行袋给我吧,”她说,“你先做个小人饼。”

“行。”

约翰·亨利没有弄面团玩,而是开始制作饼人,就像在做什么很严肃的事情。他时不时停下来,用手扶一扶镜框,仔细瞧着手里的杰作,那样子颇像个小小的钟表匠。他搬来一把椅子,跪在上面,这样正好够得着。贝蕾妮丝拿了些葡萄干来。这要是其他孩子,一准给粘得到处都是。亨利只用两颗做眼睛,不过很快就发现,葡萄干有些太大,于是一丝不苟地将一颗掰做几块,大的做眼睛,小的做鼻子,还将一小块弄成弯弯的,当作咧开的嘴。全部做完后,他把手伸到背后用裤子擦了擦。眼前的这个小人饼头上戴着帽子,手指根根分明,手里甚至还拿着个小手杖。亨利做得太投入,面团都让他给捏得又湿又脏。不过小人饼像模像样,事实上,它让弗兰基觉得,亨利也很像样。

“咱还是先吃饭吧。”她说。

父亲刚来电话,说在珠宝店加班,晚些回来,所以他们就和贝蕾妮丝一起在厨房里吃晚饭。贝蕾妮丝从烤箱里拿出烤饼人,亨利的作品变得和其他孩子的完全没什么两样。烘烤后的饼人胀大了很多,整个儿全走了样,手指连在一起,手杖像根尾巴。不过亨利只是隔着眼镜看看,用餐巾揩了揩,然后开始往饼人的左脚抹上黄油。

时值八月,夜里很热,外面很黑。餐厅的收音机里,几个电台混杂在一起:战争消息夹杂着含混不清的广告,隐约还能听见轻音乐乐队俗不可耐的曲子。收音机开了一整个夏天,他们早就不把它当回事儿了。有时声音实在太大,吵得耳朵受不了,弗兰基就会把它关小点。若非如此,不管它放的是音乐还是其他什么,他们都充耳不闻,当没听见。

“你想干什么?”弗兰基问,“我读点汉斯·布林克的故事给你听?还是干点别的事情?”

“干点别的事情吧。”他答。

“什么事?”

“我们出去玩会儿吧。”

“我不想去。”弗兰基说。

“今晚外面好多人呢。”

“你没听见吗?”弗兰基道,“我都跟你说了。”

约翰·亨利绷着粗大的膝盖,站了一会儿才说:“我看我还是回去吧。”

“哎呀,你还没过夜呢!你总不能吃了晚饭就这么回去吧。”

“我知道。”他轻声说。收音机响起,夹杂着黑夜中孩子们在外面玩耍的声音。“咱们也出去吧,弗兰基。听起来他们玩得可真够开心的。”

“才不,他们才不呢,”她说,“不过是一群丑不拉几的疯小孩。跑来跑去,叫个不停,有什么好玩的。走,我们上楼,给你收拾行李去。”

弗兰基的房间其实是一个加高的凉台,建在房子的外面,从厨房有楼梯可以上去。房间里陈设简单,只有一张铁床、一个衣柜和一张桌子。弗兰基还有个小马达,开关是好的,能磨刀,如果指甲够长,拿它来锉指甲也没问题。墙边放着为这次冬山之行打包好的行李箱。桌子上摆着一部非常陈旧的打字机,弗兰基在它前面坐下来,开始寻思可以给谁写信,却发现没人可寄。每封能回的信她都已经回复过了,有的甚至还回复了几次。于是,她将打字机用雨衣盖起来,把它推到了一边。

“老实说,”约翰·亨利再次提出,“你不认为我还是回家比较好吗?”

“不,”她看也没看他,答道,“你坐角落里玩那个马达吧。”

弗兰基的面前放着两样东西:一只浅紫色的贝壳和一个玻璃球,球里面有雪花,轻轻一摇就能暴雪纷飞。她拿起贝壳放到耳边,听见温暖的海浪拍打着墨西哥湾的声音,想象着遥远海岛上碧绿的棕榈树。她把玻璃球举到面前,半眯着眼睛,只见白雪飞旋飘舞,直到苍茫一片。她想象着在阿拉斯加,自己登上一座寒冷的雪山,眺望着脚下白雪皑皑的荒原。她看见冰面在阳光下异彩纷呈,听见如梦似幻的声音,看见如梦似幻的景象。到处是雪花,冰清玉洁,凉气袭人。

“瞧,”约翰·亨利凝视着窗外,“我想那些大点的女孩子正在俱乐部举行派对呢。”

“闭嘴!”弗兰基突然尖叫着,“别跟我提那些坏妞。”

附近有个俱乐部,会员都是些十三四岁的女孩子,甚至还有十五岁的,所以弗兰基不在其列。她们星期六晚上跟男孩子一起开派对。俱乐部的人她全认识,入夏前,她还跟她们一样,都属于低龄群体。但是现在,她们搞了这个俱乐部,却没让她加入。她们说她年龄太小,又不招人喜欢。一到周六晚上,她就只能在远处看着俱乐部的灯光,听她们放着令人抓狂的音乐。有时,她绕进俱乐部后面的小巷子里,站在爬满忍冬花的篱笆前面。她站在巷子里眼巴巴地看着,听着。时间可真够长,那些派对。

“说不定她们会改变想法,邀请你参加。”约翰·亨利说。

“那些婊子养的。”

弗兰基不屑地说着,用肘窝揩了揩鼻子。她坐在床边上,耷拉着肩膀,胳膊肘子放在膝盖上。“她们肯定在镇里到处传,说我很臭。”她说,“我当时生疖子,涂了刺鼻难闻的黑药膏,老海伦·弗莱彻还问我那是什么气味。啊,真想一人一枪崩了她们。”

她听见亨利走到床边,然后感到他的小手轻轻拍了拍她的脖子。“我没觉得你很臭呀,”他说,“你挺好闻的。”

“那些婊子养的,”她又骂了一句,“还有别的。她们拿那些结了婚的人说事,尽说些鬼话。想想派特姑妈和尤斯塔斯姑父。还有我爸爸!全是些难听的鬼话!她们还以为我傻到什么地步呢。”

“你一走进房间我就能闻到你,连看都不用看。像一百朵花一样香。”

“无所谓,”她说道,“我就是无所谓。”

“像一千朵花。”约翰·亨利补充着,汗津津的小手又拍了拍她耷拉的脖颈。

弗兰基坐直了身子,舔去挂在唇边的眼泪,用衬衣下摆把脸擦干净。她坐在那里,一声不吭,缩着鼻子闻闻自己。然后,她起身去拿行李箱,从里头摸出一瓶“甜蜜的小夜曲”,在头顶搽了搽,又往衣领里面倒了些。

“你要不要也来点?”

约翰·亨利在敞开着的箱子旁边蹲下来,她往他身上喷了些香水,他轻轻哆嗦了一下。亨利想翻翻弗兰基的行李箱,仔细瞧瞧里面的每一样东西。不过她只许他看个大概,没让细看,不想让他知道自己有啥没啥。然后,她扣上箱子,把它重新推回墙边摆放好。

“啊!”她嚷道,“我敢说,我比镇里任何人用的香水都要多。”

屋子里静悄悄的,只有楼下餐厅里的收音机还在低沉地嗡嗡作响。父亲已回来很久,贝蕾妮丝也关上后门走了。窗外,夏夜里孩子们玩耍的声音也平静下来。

“我觉得咱还是好好玩会吧。”弗兰基提议。

但根本无事可干。约翰·亨利绷着膝盖站在屋子中间,两手放在背后。窗户上,浅绿色和黄色的飞蛾拍打着翅膀,沿着纱窗飞过来飞过去。

“那些美丽的蝴蝶,”他说,“它们也想到屋子里来。”

弗兰基看着纤弱的飞蛾扑棱着翅膀往纱窗上冲去。每天晚上书桌上的灯打开后,飞蛾都会如约而来。它们飞过八月的夜空,振翅紧贴着窗户边上。

“我看这便是命运的讽刺,”她开口了,“它们来这里。那些飞蛾可以飞到任何地方去,但它们却偏偏围着这屋子的窗户不愿离去。”

约翰·亨利伸手将金边眼镜在鼻梁上扶正,弗兰基打量着他那张长着雀斑的小平脸。

“把眼镜摘下来。”她突然说。

亨利摘下眼镜,对着上面吹了吹。透过玻璃镜片,她看见房间变得模糊而扭曲。弗兰基把椅子向后推,然后凝视着亨利。他的眼睛周围留下两圈白色的痕迹,湿乎乎的。

“我敢说你用不着眼镜。”她说完,手放在打字机上,问:“这是什么?”

“打字机。”他回答。

弗兰基拿起贝壳。“这个呢?”

“海湾捡来的贝壳。”

“在地板上爬动的那个小东西是什么?”

“哪儿?”他四处看了看。

“在你脚旁边爬的那个小东西。”

“哦,”他蹲下身子,“哎呀,原来是一只蚂蚁。我很纳闷,它怎么爬这儿来的。”

弗兰基坐在椅子上往后靠了靠,两只没穿鞋的脚交叉着搭在桌子上。“我要是你,就把这眼镜给扔了,”她说,“你的视力不比任何人差。”

约翰·亨利没有吭声。

“你这副眼镜不好看。”

她把眼镜折好,重新还给亨利。他掏出一块粉色的法兰绒眼镜布擦了擦,重新戴了上去,什么话也没说。

“好吧,”她说,“随便你。我这么说也是为了你好。”

后来,他们就上床睡觉。两个人背靠背脱掉衣服,弗兰基关上马达,熄了灯。约翰·亨利跪下来进行晚祷,安安静静地祷告了很长时间。然后,他在她身边躺下了。

“晚安。”她说。

“晚安。”

弗兰基抬头凝望着黑暗。“要知道,我还是没办法相信,地球一个小时大约转一千英里。”

“我知道。”他答。

“搞不懂为什么你往上跳到半空中后,落下来不在费尔维尤或塞尔玛,或者五十英里之外的什么地方。”

约翰·亨利转了个身,听起来已经沉沉入睡。

“或者落在冬山,”她补充,“真希望现在就出发到冬山去。”

约翰·亨利已睡着。黑暗中,她听见他的呼吸声。这个夏天,她期盼了多少个夜晚,此时,终于有人在旁边陪她一起睡了。她躺在黑暗中,聆听着他的呼吸。一会儿过后,她用胳膊肘支撑着身子。月光下,他脸上的雀斑依稀可见,光着小小的身子,白白的,一只脚耷拉到了床边上。她小心翼翼地把手放在他的肚子上,往前凑近了一些。他的身子里就好像有个小小的时钟在嘀嗒嘀嗒走着,身上的汗味和“甜蜜的小夜曲”掺杂在一起,闻起来像一朵小酸玫瑰。弗兰基俯身舔了舔他的耳后,然后深深地吸了口气,下巴挨着他出着汗的瘦弱的肩膀躺下来,闭上了眼睛。此时此刻,漫漫黑夜里有人陪她睡觉,她不再感到害怕了。

第二天天一亮,他们早早地醒来。八月的阳光十分明媚。弗兰基不能直接把亨利打发回去。他看见贝蕾妮丝在做火腿,这顿特殊的早饭看起来会不错。弗兰基的父亲在客厅里看报纸,一会要去镇里他的珠宝店给那些手表上发条。

“如果哥哥不从阿拉斯加带点礼物回来,我肯定会让他给气疯的。”弗兰基开口了。

“我也会的。”约翰·亨利表示同意。

哥哥和新娘回来的那个八月的早晨,他们在干些什么呢?两个人坐在葡萄架底下乘凉,谈论关于圣诞节的话题。阳光火辣辣的,十分刺眼,晒饱太阳的冠蓝鸦相互鸣啭呢喃。他们聊来聊去都是那些重复的话,声音也越来越低沉,就这样,在棚架下的阴凉处昏昏沉沉地消磨着时光。弗兰基当时还从来没有寻思婚礼的事。哥哥和新娘刚进门的那个早上就是这么度过的。

“哦,老天!”弗兰基喊道。桌上的牌油乎乎的,太阳斜斜地照进院子里。“这世界变得太快了。”

“喂,别废话了,”贝蕾妮丝说,“你心思可没在牌上啊。”

不过,弗兰基玩牌还是费了点心思的。她打出黑桃Q,主牌是Q,约翰·亨利抛出一张方块2。她看着他,他直盯着她的手背看,恨不得视线能拐弯,看见别人手中的牌。

“你手里有黑桃。”弗兰基说。

约翰·亨利将小铅驴放进嘴里,眼睛瞅向了别处。

“骗子。”

“赶紧的,打出黑桃。”贝蕾妮丝叫着。

他连忙辩解:“黑桃被别的牌给挡住了。”

“骗子。”

但他还是不出,垂头丧气地坐在那里,牌局陷入僵局。

“赶紧的。”贝蕾妮丝催着。

“不行,”他终于坦白,“这张是J,我只有这种黑桃J了。我不想拿它来对弗兰基的Q。就是不出。”

弗兰基一把将手里的牌扔到桌子上。“你看!”她对贝蕾妮丝说,“就连最基本的打牌规则他都不遵守!他还是个小孩!真是没希望了!没希望了!没希望了!”

“可能吧。”贝蕾妮丝应着。

“哦,”弗兰基喊着,“简直烦得要死。”

她坐在那,赤着脚踩在椅子的横档上,眼睛闭着,胸口靠着桌子边缘。红色的扑克牌油乎乎的,散乱地摊在桌面上,她一看就觉得恶心。每天下午一吃完饭他们就打牌,要是你去尝尝这些破旧的扑克牌,一准会觉得整个八月吃的饭加起来就这个味儿,还掺杂着手上难闻的汗味。弗兰基将桌上的牌扫过来。那婚礼像雪花一样明亮而美好,击碎了她的心。她从桌子旁边站起来。

“灰眼睛的人嫉妒心强,这是众所周知的。”

“跟你说过我不是嫉妒,”弗兰基飞快地绕着屋子走来走去,“他俩谁我都没嫉妒,因为我根本就不嫉妒他们。我把他们当作整体来看的。”

“嗯,义兄娶老婆时我就嫉妒来着,”贝蕾妮丝回忆道,“我承认,约翰和克劳丽娜结婚时我还写了封信威胁说要扯掉她的耳朵。但你看,我并没这么做。克劳丽娜的耳朵还好端端的,和任何人没什么两样。我现在也挺喜欢她的。”

“J和A,”弗兰基说,“贾妮思和贾维斯。这件事难道不奇怪吗?”

“什么事?”

“J和A,”她答,“他俩名字开头的字母都是J和A。”

“然后呢?那又如何?”

弗兰基绕着厨房餐桌转来转去。“要是我的名字叫简该多好,”她说,“简或者贾思敏都行。”

“不明白你什么意思。”贝蕾妮丝不解地说。

“贾维斯、贾妮思和贾思敏。懂了吗?”

“不懂,”贝蕾妮丝没听明白,“顺便说下,今天早上听广播说,法国人正把德国人从巴黎赶出去。”

“巴黎,”弗兰基心不在焉地重复,“不知道改名犯不犯法。或者加个名字也成。”

“当然了。犯法。”

“好吧,无所谓,”她说,“弗兰基·贾思敏·亚当斯。”

通往弗兰基房间的楼梯上有个洋娃娃。约翰·亨利把它拿到桌旁坐下,抱进怀里摇晃着。“你送我时可不是闹着玩的。”他说着,掀开洋娃娃的连衣裙,摆弄里面的仿真短裤和背心。“我给她取名叫贝尔。”

弗兰基盯着洋娃娃看了一分钟。“真不知道贾维斯脑子里是怎么想的,竟然给我带个洋娃娃回来。你想想,竟然送我洋娃娃!贾妮思还解释说,她以为我是个小丫头呢。我还指着贾维斯能从阿拉斯加带点什么回来给我。”

“你拆开礼物的包装盒时那表情可真够难懂。”贝蕾妮丝说。

这是一个很大的洋娃娃,红红的头发,黄黄的眼睫毛,一双瓷眼睛能张能合。约翰·亨利把它平放着,这样眼睛就能闭上,这会又拨弄着眼睫毛,想把它眼睛弄开。

“可别这么做!看着心烦。你最好拿走,别让我再看见她。”

约翰·亨利把它放在门廊的后面,这样回家好顺便带走。

“她叫莉莉·贝尔。”他说。

壁炉架子上,时钟嘀嗒嘀嗒慢悠悠地走着,还差一刻到六点钟。窗外仍然骄阳似火,炙热难当。后院的棚架底下,浓浓的树影密不透风。一切陷入停滞中。远处不知从什么地方传来口哨声,啾啾然恍若一首唱不完的八月之歌,哀怨绵绵。每一分钟都过得很漫长。

弗兰基再次回到厨房的镜子面前,盯着自己的那张脸看。“我犯了个大错,不该把头发剪成板寸。我应该留着长长的淡黄色头发去参加婚礼。你认为呢?”

她站在镜子面前,内心惶然不安。对弗兰基来说,这个夏天充斥着不安。有一种不安能够坐在桌子上用笔和纸计算出来。八月里,她已经十二岁零十个月,身高长到了1.66米,穿38码鞋。去年她长了十厘米,至少她自己是这么估计的。那些讨厌的小孩子已经朝着她喊:“上头冷不冷啊?”而大人的闲言碎语更是让她不寒而栗。如果长到十八岁,还有五年零两个月等着她。照这样算下去,除非能让自己不再长个儿,否则她能长到2.7米。一个身高2.7米的女孩子会是什么样子?会是一个怪物。

每年初秋,查特胡奇庙会都在镇上举行。十月里,庙会在露天市场会持续整整一个星期,有摩天轮、旋转飞人、镜殿,还有怪人屋。怪人屋由一顶长长的大帐篷搭建而成,里面一个个小隔间并排而立。只要花上两角五分,就能进帐篷参观普通小隔间的怪物。帐篷后面还有特别的私人展品,每个要花一角钱才能参观。弗兰基去年十月把怪人屋里的所有东西都看了一遍。

巨人

胖妇人

小矮人

黑野人

钉头人

鳄鱼孩子

阴阳人

巨人高达2.4米,垂着下颔,晃荡着巨大的手掌。胖妇人坐在椅子上,浑身的肥肉活像扑了粉的生面团,她自己还用手不停地拍打逗弄。隔壁间是小矮人,穿着花里胡哨的迷你晚装踩着碎步走来走去。黑野人来自原始岛屿,他蹲在小隔间里,周围是一堆落满灰尘的骨头和棕榈叶子。野人生吃活老鼠。谁要是带了不大不小的老鼠,就能免费看他表演,所以孩子们将老鼠装进结实的麻布袋或鞋盒子里带过来。黑野人用下蹲的膝盖对着老鼠的头用力一磕,撕开鼠皮,然后塞进嘴里,嘎吱嘎吱地狼吞虎咽起来,眼里还闪着贪婪的光芒。有人说他并不是真正的黑野人,只是个来自塞尔玛的黑人疯子。无论如何,弗兰基不想多看他。她挤进人群,去看钉头人,约翰·亨利在这待了一整个下午。小钉头人又蹦又跳,咯咯地傻笑,冲着围观的人群说粗话,干瘪的脑袋比橙子还小,剃得光溜溜的,只有头顶留了一撮头发,用粉色的蝴蝶结绑了起来。最后一间总是热闹非凡,因为里面展示的是一个半男半女的阴阳人,也是个科学奇观。这个怪物完全由两半拼凑起来——左边是男人,右边是女人。左半边身子穿着豹纹装,右半边身子戴着胸罩,穿着亮闪闪的裙子。左脸胡子拉碴,右脸涂脂抹粉。两只眼睛都显得很怪异。弗兰基在帐篷里逛了一圈,每个隔间都看了个遍。所有怪物她都怕,因为她觉得他们仿佛在偷偷看她,试图和她进行眼神交流,就好像在说:我们认得你。他们那长长的怪物眼睛令她害怕。那样子她一整年都忘不掉,到现在都是。

“我在想,他们有没有结过婚或参加过婚礼,”她说,“那些怪物。”

“你在说什么怪物?”贝蕾妮丝问。

“庙会上,”弗兰基答,“我们去年十月看到的那些怪物。”

“啊,那些家伙。”

“我想知道他们是不是收入很高。”她说。

贝蕾妮丝应道:“我怎么会知道?”

约翰·亨利假装伸手撩起裙子,一只手指点着大脑袋的顶部,模仿着钉头人的样子围着厨房餐桌又蹦又跳。

接着他说:“她是我见过最可爱的姑娘了,我这辈子还没见过这么可爱的家伙。你觉得呢,弗兰基?”

“不,”她说,“没觉得她可爱。”

“我也没觉得。”贝蕾妮丝附和道。

“嘘!”亨利反驳,“她就是很可爱。”

“如果你真想听实话,”贝蕾妮丝说,“那次展览会上所有的家伙我看了都起鸡皮疙瘩,个个都是。”

弗兰基透过镜子望着贝蕾妮丝,好半天才慢悠悠地问道:“我有没有让你起鸡皮疙瘩?”

“你?”贝蕾妮丝反问。

“你认为我会不会长成一个怪物?”弗兰基轻声问。

“你?”贝蕾妮丝又重复一遍,“怎么可能,当然不会,相信上帝。”

弗兰基心里宽慰不少。她歪过脸打量着镜子里的自己。时钟缓缓地响了六下,接着她说:“嗯,你觉得我会变漂亮吗?”

“或许吧。如果你把茧子锉掉一两英寸还差不多。”

弗兰基左脚站立着,慢吞吞地把右脚掌往地板上蹭,脚板一阵钻心的疼。“说真的。”

“我觉得你再长长肉就好看了。你得听话。”

“不过星期天之前,”弗兰基说,“我想赶在参加婚礼之前把自己收拾得漂亮一点。”

“想变漂亮得先讲卫生。胳膊好好搓搓,打扮打扮。你会大不一样的。”

弗兰基最后往镜子里看了一眼,然后转过身来。她寻思着哥哥和新娘,不觉心头一紧,有些难受。

“不知道该怎么办,真想死了算了。”

“好,那就去死!”贝蕾妮丝顺着话说。

“去死。”约翰·亨利也低声附和。

一阵缄默。

“你滚回去。”弗兰基对亨利嚷道。

他直直地站着,脏兮兮的小手扶着白色的桌子边,一动不动。

“听好了。”弗兰基说完,凶巴巴地看着他,一手操起挂在炉子上方的平底锅,绕着桌子追了他三圈,然后跑过前厅,一直追着出了大门。她锁上前门,又吼道:“你滚回去!”

“你怎么成这德行了?”贝蕾妮丝问,“你简直坏透了,还不如去死。”

弗兰基打开通往她房间的楼梯门,往底下的台阶坐了下来。厨房里静悄悄的,气氛古怪阴郁。

“我知道,”她说,“我想一个人安安静静地坐一会,把事情好好想一遍。”

就是在这年夏天,弗兰基烦透了自己。她恨自己变成了一个闲人,成天围着厨房转悠的无用之人。她又邋遢又贪婪,自私自利,不可救药。除了坏透顶、不配活着,她还是个罪犯。要是让警察知道,她肯定会被送上法庭,关进监狱。在这之前她没干过坏事,也不是个大废物。她十二年来一直和其他人没什么不同,直到今年四月才变了样。她曾经有自己的小圈子,上七年级。星期六上午帮父亲打杂,下午就去看看电影。她不是那种胆小怕事的人。晚上,她和父亲一起睡,倒不是因为怕黑。

这年春天过得很漫长,有些反常。事情开始发生变化,令弗兰基无法理解。平淡灰暗的冬天过去了,三月里,风砰砰地拍打着窗玻璃。蓝蓝的天空飘着丝丝缕缕的云彩。四月悄然而至,树木生长得郁郁葱葱,淡淡的紫藤花开遍整个小镇,随后花瓣便悄无声息地飘落凋零。四月的绿树红花有些令她黯然神伤,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忧伤,但正是因为这莫可名状的愁思,她开始意识到,自己得离开小镇。她留意战争消息,对外面的世界很感兴趣,并收拾好行装,准备出发。但她不知道要去什么地方。

这一年,弗兰基开始对世界感兴趣。在她心里,世界不再只是地球仪上的那个样子,五颜六色,国与国之间界限分明。她所想象的世界非常大,四分五裂,一小时旋转一千英里。学校的地理教材已经过时,世界格局在进行重组。弗兰基在报纸上读到战争的消息,但外国地名不计其数,战争不断发生,有时她不明所以。这年夏天,巴顿将军将德国人逐出法国,战线拉到了俄国和塞班岛。战场和士兵仿佛近在咫尺,而战争数不胜数,她无法同时想象出成千上万的士兵是什么样子。她看见一名皮肤黝黑的俄国大兵困在俄国的雪地里,手上拿着一杆冻结的枪支,身子也快要冻僵。丛林岛屿上,一名斜眼的日本兵在青色藤蔓间悄悄蹑行。在欧洲,人们被吊在树上,战舰在蓝色的海面巡航。四引擎战机,熊熊燃烧的城市,头戴钢铁战盔的士兵在大笑。有时,这些关于战争与世界的画面在她脑海里盘旋,令她眩晕。很久前,她曾经预言,还有两个月战争就能大获全胜,但现在不敢肯定了。她想变成男孩,当一名海军陆战队士兵,奔赴沙场。她想象自己驾驶着飞机,因为英勇善战而获得金质勋章的场景。但她没法参军作战,有时想到这里她就觉得焦躁不安,心情低落。她决定去红十字会献血,想一星期献一夸脱,她的血液就能流淌在澳大利亚人、战斗中的法国人和中国人身上,流遍全世界,这样她就仿佛成了所有这些人的至亲。她听见军医说,弗兰基·亚当斯的血液最红,最强大,他们前所未闻。她还想象在未来战争结束后,与那些接受她血液捐献的士兵相见,他们感谢她的救命之恩,不叫她弗兰基,而是管她叫亚当斯。然而,为战争献血的计划落空了,她年龄太小,红十字会不接受。弗兰基气得发疯,觉得自己被世界抛弃了。战争和世界变幻莫测,浩渺无边,让人捉摸不透。她费了很长时间去思考世界,这令她发慌。她怕的不是德国人、日本人或连绵炮火,她害怕是因为她被战争拒之门外,因为她和世界似乎脱离了关系。

因此她明白,自己必须离开小镇,去某个遥远的地方。慵懒的暮春甜得发腻,花儿竞相开放,午后漫漫无边,没完没了,新鲜的花香熏得她阵阵恶心。弗兰基开始讨厌小镇了。无论悲伤还是遭遇不幸,她从来不曾哭泣。但这个季节里,许多事让她突然有想哭的冲动。有时一大早她就出去,在院子里一站就是很长时间,看着太阳在天空升起。仿佛有一个困扰着她心头的问题,天空无法做出回答。傍晚倾泻街头的灯光,小巷传来的陌生声音,这些从不曾留意的事物竟开始让她难过。她凝望着那些灯火,聆听着那些声音,心头有些发紧,升腾起某种期待。但灯光会熄灭,声音也会消失,尽管她继续等待,但一切都会烟消云散。她害怕这样,这会使她突然不知道自己是谁,将会变成什么样子,为什么孤单一人站在那里屏息凝神,或静心聆听,或抬头望天。她害怕,胸口莫名发紧。

四月,有天晚上,她准备和父亲到床上去睡觉,这时他突然看着她说:“这个十二岁了还成天黏着老爸一起睡的长腿笨蛋是谁啊。”她已经长大,确实不能再和父亲睡了,不得不单独睡在楼上的房间里。她开始怨恨自己的父亲,两个人互相总是横眉冷对。她不喜欢在家待着。

弗兰基在小镇里四处转悠,所见所闻似乎总是零零碎碎,没有下文,郁结在心头的憋闷总也化解不了。她急急火火地找事儿干,却总是出岔子。她的好朋友伊芙琳·欧文有一套足球服和一条西班牙披肩,她叫上欧文,两人一个穿着足球服,一个披上披肩,一起去镇上的廉价商店。这么做自然不妥,也不是弗兰基所希望的。春日薄暮冥冥,空气中弥漫着泥土的气息和芬芳而苦涩的花香,家家窗户被夜灯点亮,开饭的吆喝声悠长绵远,烟囱雨燕在小镇上空聚集盘旋,飞往它们的巢穴,徒留下一片空旷的天空。黄昏太过冗长,弗兰基将小镇的人行道逛了个遍,她心里闹腾开来,莫名哀愁,憋闷得慌,心几乎要停止跳动。

因为无法化解心头的憋闷,她总急于去做点什么。她跑回家,像疯人戴帽子似地把煤桶顶头上,绕着厨房餐桌走来走去。她随心所欲,想到什么干什么,但总是出错,而她本意完全不是这个样子。等到干完蠢事后,她就空落落地傻站在厨房的门口,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