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ter 7 约会(1 / 2)

周四晚上约了和迈尔斯一起吃饭。在赴约的路上,我的思绪又开始漫天飞舞起来。现在有那么多人声称自己擅长打理生活,对他们来说,将郁闷的情绪收进大脑的抽屉里,等到适宜的时候再取出来,好像也是可能的。这确实是个不错的想法,但我却不信这一套。我的经历告诉我,悲伤和遗憾总是在你毫不知晓的情形下悄悄潜入你的意识,然后再突然跳出来狠狠地给你一棍。唯一能够击退它们的也就只有时间了,尽管人生最美好的阶段总是一晃而过,贝尔夫人的故事就说明了一切。当然,工作也是驱赶郁闷的一剂良药,能很好地分散注意力。对我而言,去见迈尔斯也是很好的排解忧伤的方式。

为了赴约,我小小地打扮了一番,特地挑选了一件淡粉色丝绸质地的鸡尾酒礼裙,搭配了一条金黄色古风披肩。

“阿坎特先生来了有一会儿了。”牛津塔酒店的领班一边告诉我,一边领着我进去。走了一会儿,我就看到迈尔斯坐在一个靠窗的桌子旁,正在研究菜单。他的头发有些灰白,戴着一副半月形的老花镜。看到这些,我的心顿时一沉。这时他抬起头看到了我,脸上立刻浮现出一丝欣喜而又焦急的笑容,这一笑就驱散了我刚才的失落。他立刻站起身,把那副老花镜放进了最上方的口袋。为了不让那黄色丝质领带左右晃动,他干脆用手一把抓住了它。这样一位高雅的男士竟然做出如此笨拙的动作,还真讨人喜欢。

“菲比。”他亲了亲我的脸颊,把手放在我的肩膀上,似乎想把我拉近一些。这时我才发现迈尔斯先生竟是如此富有魅力,我突然萌生了对他的兴趣。这着实让我大吃一惊。

“你要来一杯香槟吗?”他问我。

“那再好不过了。”

“来点儿最佳年份的香槟怎么样?”

“如果没有更好选择的话。”我开了个玩笑。

“我已经问过了,他们的库克陈年香槟酒卖完了。”我笑了,这才发现迈尔斯并没有开玩笑的意思。

我们一边聊天,一边欣赏窗外的美景,视野从波光粼粼的河面一直延伸到牛津塔和圣保罗大教堂。迈尔斯跟我在一起看起来特别开心,他一直在努力赢得我的好感,这让我深受感动。我问了问他工作的事,他告诉我他跟别人合伙成立了一家律师事务所,现在他在那里当顾问,每周只需要工作三天。

“我快要退休了,”他抿了一口香槟,“但我总不舍得放手,总会尽力满足客户需求,新的业务也就发展起来了。现在跟我讲讲你的服装店吧,菲比。你怎么会突然想到要开这样一个店?”我跟他简短地说了我在苏富比的那段日子。听完我的故事,他瞪大了眼睛:“这么说当时我是遇见了一个行家啊!”

“是的,”等他将手中的酒水单递给了侍者,我接着说道,“但是我看起来像个十足的门外汉,是吗?看到那件衣服,我难以抑制心中的激动之情。”

“我不得不说,你当时确实很激动。到底那个设计师,不好意思,她叫什么来着?有什么令人称奇之处啊?”

“格蕾丝夫人,”我耐心地告诉他,“她是世界上最伟大的女装设计师。她随手拿过一大块布料,打上灵动的褶皱,然后直接在模特儿身上调整固定,就成了一件美妙绝伦的礼裙。穿上这件礼裙的女人都会变得如雕塑一般美丽。可以说格蕾丝夫人是个‘布料’雕塑家。此外,她还十分勇敢。”

迈尔斯合拢双臂:“这话怎么说?”

“在1942年,她开办自己的服装店的时候,在窗户外面挂了一面法国国旗,以示对德国侵占法国的反抗。每次德国人发现了,就会把国旗撕扯下来,而她又会挂上一面新的。德国人知道她是犹太人,但也由着她去,主要是他们希望她能帮军官夫人们做衣服。她却拒绝了德国人的要求,服装店也被迫关闭。她死的时候默默无闻,贫困潦倒。但她是个伟大的天才。”

“那你打算怎么处理你拍得的那件衣服呢?”

我耸了耸肩:“我也不知道。”

他笑了:“你可以留到婚礼时穿。”

“也有人这么建议过我,但我也不知道会不会有这么一天。”

“你结过婚吗?”我摇了摇头。“曾经快要结婚?”我点头。“你订过婚?”我又点了下头。

“可以问你订婚的事吗?”

“不好意思,我不太想谈这个。”把盖伊从脑海里赶走后,我开始问他:“你呢?”这时,侍者端上了第一道菜。“你这10年以来一直独自一人,为什么不……”

“再婚吗?”迈尔斯耸了耸肩。“我是交过几个女朋友,”他拿起了汤勺,“她们都很好,但……我就是没有再婚的欲望。”于是我们自然而然地聊到了他的妻子。“艾伦是那么惹人怜爱,我深爱着她,”他继续说,“她是个美国人——一个成功的肖像画家,爱画儿童肖像。在10年前的6月,她永远离开了我。”他深吸了一口气,然后屏住呼吸,像在思考什么艰难的问题似的。“仅仅一个下午的时间,她就倒下了。”

“怎么会这样?”

他放低了汤勺。“是脑出血。那天她一直头疼得厉害,她一直就有偏头痛的毛病,也就没太在意,以为是老毛病又犯了。”迈尔斯摇了摇头,“你能想象当时我有多震惊吗……”

“我能。”我轻声说道。

“但至少我可以安慰自己这不是任何人的错。”一阵强烈的嫉妒感袭上我的心头。“她的死只是人生中那些可怕的、不可避免的事情之一,是上帝的旨意。”

“罗克珊多么可怜啊。”

他点了点头:“那时她只有6岁,我抱着她坐在我的腿上,试着跟她解释妈妈……”他的声音哽咽了,“我永远忘不了当时她脸上的表情,她又怎么能理解她小小宇宙的一半已经……已经坍塌了。”迈尔斯叹了口气,“我知道罗克珊一直有阴影,只是没有表现出来。她一直有种强烈的,一种,一种……”

“缺失感?”我轻声提示他。

迈尔斯看了看我。“缺失感,对,就是这个词。”

突然他的黑莓手机响了,他从最上方的口袋里拿出眼镜,架在鼻子上,盯着手机屏幕看了一会儿。“是罗克珊找我。亲爱的菲比,请允许我出去接一下电话。”接着他取下了眼镜,走出酒店,靠着阳台的一个角落,领带在空中随风飘扬,他好像在跟罗克珊很严肃地讨论些什么。然后我就看到他把手机放进了口袋。

“我很抱歉,”他边走回餐桌,边对我说道,“我这种行为肯定很不礼貌,但是如果是你的小孩……”

“我能理解。”我说。

“她在为古代史的论文犯愁。”他向我解释道,“明天就要交这篇论文了,但她还没开始动笔。对于自己的功课,她有时候会有些计划不周。”他无可奈何地叹了口气。

我拿起了叉子:“她喜欢现在的学校吗?”

迈尔斯眯起了眼睛:“看起来似乎是这样,不过她在这个学校待的时间还不长,也就两周。”

“那她以前在哪儿上学?”

“在多金的圣玛丽女子学校。但是……”我看着他。“效果不太好。”

“她不喜欢寄宿吗?”

“她并不介意,但是发生了……”迈尔斯迟疑了一下,“一点儿小误会——就在她考普通中等教育证书的几周前。”

“现在都……已经解决了,”他继续说道,“但自那件事以后,我觉得她需要一个新的开始,于是就让她转学来贝灵厄姆了。看起来她挺喜欢这儿的,但愿她科科都能优秀。”他抿了抿酒。

“然后上大学?”

迈尔斯摇了摇头。“罗克珊觉得那是浪费时间。”

“她真这么想?”我放下叉子。“其实……并不是这样。你是不是说过她想进入时尚行业工作?”

“是的,不过我并不知道她到底想做什么。她只是说过想去时装杂志社工作,比如《Vogue》之类的。”

“这是个竞争极其激烈的行业——如果她真的想从事这行,最好还是拿个学位。”

“我也这么跟她说过了,”迈尔斯疲惫地说道,“但她太固执。”

侍者走过来帮我们换餐碟,我趁这个时候开始转换话题。“你的姓很特别,”我说,“我见过一位名叫塞巴斯蒂安·阿坎特的人,芬利城堡就是他的。我曾去过那里鉴定一批18世纪的纺织品。”我记得那批古董衣当中有18世纪80年代的天鹅绒燕尾服和马裤,上面绣着银莲花和勿忘我,极其精美漂亮。“那批古董衣大部分都被送进博物馆了。”

“塞比[1]是我的第二个堂弟,”迈尔斯解释着,他似乎有些疲倦了,“你别告诉我他试图在葡萄藤后占你便宜。”

“倒不是葡萄园,”我转了转眼睛,“因为工作量很大,附近又没有什么宾馆,我只得在城堡住了三晚。”想想那时发生的事情我还有些后怕。“他想闯进我的房间,我不得不用一个大树干抵着门——当时的情况真有点儿恐怖。”

“塞比就是那样一个人,我恐怕——也不能责怪他的意图。”迈尔斯跟我的眼神相接,他注视了我好一会儿。“你是这样的可人,菲比。”听到他这么直白的称赞,我屏住了呼吸,内心泛起了涟漪。“我跟法国那边的亲戚走得更近一些。”我听迈尔斯说道。“他们酿造葡萄酒。”

“在哪里?”

“在教皇新堡,往南几公里就是——”

“阿维尼翁。”我插了一句。

他盯着我:“你对那儿很了解?”

“我时不时会去阿维尼翁进货。其实我下周就会去那儿。”

迈尔斯放下手中的红酒:“你会住在哪儿?”

“住在欧洲酒店。”

他摇晃着脑袋,显得非常开心。“那么,斯威夫特小姐,你愿意跟我第二次约会吗?很凑巧,我也即将去那边,到时我想邀你一起外出晚餐。”

“你也去?”

迈尔斯开心地点了点头。

“有事?”

“我的另外一个堂弟,帕斯卡,在那儿有个葡萄园。我们一直关系很好,每年9月大丰收的时候我都会去帮忙。现在葡萄采摘还刚开始,这个月的最后三天,我就会去那里。你大概什么时候到?”我告诉了他日期。“那我们刚好可以碰上。”他一阵欣喜,同时牵动了我的心弦。“你知道吗?”这时,侍者端上了咖啡。他又接着说,“我有种强烈的感觉,这肯定是命运的安排。”他突然停了下来,然后去拿手机。“电话又来了——不好意思,菲比。”他戴上眼镜,看了看手机屏幕,皱起了眉头。“罗克珊还在纠结她的论文。她说她快要抓狂了,都用上了咆哮体。”他叹了口气,“我得回去了。你能原谅我吗?”

“当然。”天色也不早了,看到他这么关心孩子,我竟然有些感动。

迈尔斯示意侍者埋单,然后看着我说:“今晚我过得很愉快。”

“我也是。”我真诚地说道。

迈尔斯对我笑了:“那就好。”

他结完账后我们坐电梯下楼。走到人行道的时候,我本打算跟他说再见然后步行去伦敦桥地铁站,这时一辆出租车停在我们身旁。

司机摇下车窗:“是阿坎特先生吗?”

迈尔斯点了点头,然后转向我:“我叫了这辆车送我去坎伯韦尔,然后再送你回布莱克西斯。”

“啊,我还打算坐地铁呢。”

“我可不想听到你这么说!”

我看了看表。“现在还不到10点15分,”我争执道,“我一个人没关系的。”

“但如果有幸载你一程的话,我就可以和你多待一会儿了。”

“如果那样的话……”我对他笑了,“谢谢。”

车子开过伦敦南部的时候,迈尔斯和我在回忆有关布狄卡(Boudica)的故事,这是罗克珊的论文内容。我们只记得她是铁器时代的王后,曾奋起反抗罗马人的统治。我想起来我爸爸应该很了解布狄卡的故事,但现在打电话问他太晚了,他还得半夜起床去喂路易斯。

“她是不是彻底摧毁了伊普斯威奇?”在车子驶到沃尔沃思路的时候,我说了一句。

迈尔斯正用他的黑莓手机上网查找。“是科尔切斯特。”他透过半月形眼镜看着屏幕,更正我的说法。“在大英百科网站上有她详细的介绍。回家后,我可以从中挑出重要的几点,然后扩展一下,就可以写篇文章了。”我不禁在心中感叹,罗克珊已经16岁了,这些都应该她自己独立完成的。

车子穿过坎伯韦尔格林,驶进丛林里,走到半路的时候靠左停下。这里就是迈尔斯的家。我看到离马路不远,一幢乔治王朝时代的房子优雅地立在那里,楼下的窗帘拉开了,露出罗克珊苍白的脸。

迈尔斯转向我。“今天很高兴见到你,菲比。”他倾身上前,吻了吻我,他的脸贴着我的脸,久久不舍得离开。“那么……我们法国见咯。”他脸上露出焦急的神色,这是在告诉我,他在征询我的意见。

“我们法国见。”我回应道。

伦敦广播电台邀请我参加他们的节目,讨论古董衣的话题,我很高兴。当我意识到电台的录音室是位于马利波恩大街时,心里就有些不是滋味了。周一早上,我做了很久的思想准备才走向了马利波恩大街。当我经过那个艾玛经常去买帽子饰物的丝带店时,想到艾玛的家离这儿只有几条街,现在也肯定有了其他住户了。我想象着她的物品打包放进她父母的行李箱的场景。然后我还想起了艾玛每天都会写的那些日记,悲伤之情一度向我涌来。那些日记,艾玛的母亲想必也在不久前读过了。

快要走到我跟艾玛以前常去的位于马利波恩高街的阿米奇咖啡店时,我多么希望可以再见她一次啊,她可以坐在窗边,用一种受伤而又困惑的眼神看着我。可惜,那不可能是艾玛,只是跟她长得有点儿像罢了。

推开伦敦广播电台的玻璃大门后,门卫给了我一张名牌,让我稍等一会儿。我坐在前台听到广播里传出来的声音。“下面是路况消息……南环线……在海布里角附近发生一起交通事故……94.9兆赫……伦敦的天气……最高温度22摄氏度……在我身边的是吉妮·琼斯……几分钟之后,菲比·斯威夫特将加入我们,一起谈论古董帽——不,应该是古董衣。”听完这段话,我开始忐忑不安起来。这时,主持人迈克拿着写字夹板走了过来。

“只是一场5分钟的轻松谈话。”他边领着我走进明亮的通道,边跟我解释。他用肩膀推了一下播音室厚重的大门,门嗖的一声就打开了。“我们现在是预先录制,所以可以说话。”在我们走进播音室的时候,他跟我说道。“吉妮,来跟菲比打声招呼。”

“您好,菲比。”吉妮在我坐下的时候跟我打招呼。她向我点头示意让我戴上摆在面前的耳机。我打开耳机,预先录制快要结束了。里面传来体育记者打趣的声音,好像在谈论伦敦奥运会。“现在开始了,”吉妮对我笑了笑,“菲比·斯威夫特白手起家,如今在布莱克西斯开了一家古董衣店——古董衣部落——现在她就坐在我身边。菲比,伦敦时装周刚刚结束,今年复古成了一种流行风尚吧?”

“是的,有几家品牌的时装展上都融入了复古元素。”

“为什么如今复古路线大行其道呢?”

“时尚界的风向标如凯特·摩丝等大走复古风,我认为正是她们带动了复古的潮流。”

“有次她穿了一件20世纪30年代的金色缎质礼裙,后来礼裙不幸撕开了好几个口子,是不是有这么回事?”

“是的,一件名贵的衣服转眼就伤痕累累,据说那衣服价值2 000英镑呢!许多好莱坞明星都爱穿古董衣走红地毯,例如茱莉亚·罗伯茨在奥斯卡颁奖典礼上就是其中一个,还有瓦伦蒂诺。芮妮·齐薇格也穿过一件20世纪50年代的让·德赛(Jean Desses)浅黄色礼裙。明星效应彻底改变了人们对古董衣的看法,以前人们认为穿古董衣这一行为怪诞而难以接受,现在却变成了一种高雅时尚的选择。”

吉妮在讲稿上飞快地写下了几行文字:“那么穿上古董衣会带来什么样的感觉呢?”

“当你知道自己穿上的是一件极富个性而又做工精致的衣服时,就会变得更加自信。此外,你意识到身上这件衣服历史悠久,它是一种文化遗产,这就是它的精髓所在。现代的任何衣服都不会给你带来这样的感觉。”

“那么对于挑选古董衣,你有什么好的建议呢?”

“在挑选古董衣的时候一定得有耐心,要清楚地知道什么样的衣服才适合你。如果你曲线优美,那么千万不要选择20世纪20年代或60年代的四四方方的衣服,它们不能衬托你完美的曲线,正确的选择是四五十年代的修身剪裁式设计。如果你喜欢20世纪30年代的风格,那么一定得清楚:这个时代设计的服装如果穿在过度丰满的女性身上就会让人大跌眼镜了。另外,我还要说的一点是买古董衣的时候要切合实际。大家千万不要走进一家古董衣店,然后要求店员把你变成《蒂凡尼的早餐》里的奥黛丽·赫本,因为那种风格很有可能不适合你,你也有可能因此错过其他更好看的衣服。”

“菲比,你可以跟我们分享一下今天的着装吗?”

我看了看身上的裙子:“我今天挑了一件20世纪30年代的印花雪纺茶会礼服,我偏爱这个年代的衣服,然后外面搭配了一件复古开司米披肩。”

“搭配得很不错,有一种很帅气的感觉。”我笑了。“那你是经常穿戴古董服饰吗?”

“是的,如果不是穿一整套古董衣的话,我也会搭配一些古董配件。我不走复古风的时候是少之又少的。”

“但是,”吉妮做了一个鬼脸,“我总觉得穿上别人的旧衣服有些不太习惯。”

“是有一些人会这么想,”我想到了妈妈,“但是我们这些粉丝对古董衣的痴迷是与生俱来,而不是后天养成的。因此我们一点儿也不讨厌穿上旧衣服的感觉。相反,我们会觉得,为拥有一件独一无二甚至还可能引领潮流的衣服付出一些小小的代价也是值得的,所以即使衣服上有一点儿污迹,我们也不会介意。”

吉妮拿起了笔:“那么古董衣的主要问题在哪里呢?是价格吗?”

“不,古董衣一般做工精细、历史悠久,因此高价位也是合理的。主要是它的大小问题:古董衣一般会偏小一些。20世纪从40年代到60年代一直流行杨柳细腰,因此裙装和夹克都流行紧身设计,那时的女性都要穿上紧身胸衣系上腰带才能把自己塞进衣服里。现在的女性比以前丰满多了,要穿上古董衣就更具挑战性了。我的建议是在买古董衣的时候不要管它的尺寸大小,先试试再说。”

“古董衣应该如何保养呢?”吉妮问我,“你能跟我们分享一下怎样才能让古董衣看起来不像古董吗?”

我笑了:“还是有一些保养秘诀的。针织衣服一定要用婴儿沐浴露手洗,不能浸泡,因为浸泡会让衣服变形。晾干的时候一定要翻转铺平。”

“那可以放樟脑丸吗?”吉妮边问边捏了捏鼻子。

“樟脑丸有一股难闻的味道,可是换成其他香型的驱虫剂又不太管用。最好的办法就是将容易被虫蛀的衣服收进聚乙烯塑料袋里,再在衣橱里喷上一点儿香水就能起到神奇的效果,像芬迪这类香味浓郁的香水就可以起到很好的驱虫效果。”

“也会‘赶走’我。”吉妮大笑。

“如果是丝质衣服,”我继续说道,“那么就应该用衬垫衣架悬挂储存,避免日光直射,因为丝绸极易褪色。如果是缎质衣服,千万不要近水,缎子是很容易起皱的。还有,不要买太过轻薄、表面已经磨损的缎子,会很不耐穿。”

“这点相信凯特·摩丝最有经验了。”

“是的。我还建议听众朋友们如果看到那种亟须清洗的古董衣,就千万不要购买了,有些衣服是根本不能洗涤的。比方说一些胶质珠片如果采用现代洗涤工艺清洗就容易融化。胶木或玻璃珠子也极易破碎。”

“你刚提到了一个古董词——‘胶木’,”吉妮打趣地说道,“购买古董衣有哪些好去处呢?当然,除了古董衣商店,比如说你开的店。”

“拍卖会上,”我回答,“还有古董衣集市,一般每年在大城市会举办几次。最后就是易趣网,不过在网上购买的时候一定要向卖家询问清楚衣服的尺寸。”

“慈善商店呢?”

“在那儿也可以找到古董衣,但价格相对较高一些,因为那些慈善团体更加清楚古董衣的价值。”

“我推测应该有一大群人要把衣服卖给你,或者请你去查看他们的衣橱或阁楼吧?”

“是的——我特别喜欢这点,因为你想不到将发现什么。如果看到特别喜欢的,我就会有一种奇妙的感觉——在这里,”我把手放在胸口,“就像……就像恋爱了一样。”

“这就是古董衣情缘啊。”

我笑了笑:“也可以这么说。”

“还有其他的建议吗?”

“嗯。在出售古董衣的时候,一定记得检查口袋。”

“口袋里会藏着什么东西吗?”

我点头:“各种各样的,有钥匙、钢笔、铅笔等。”

“你发现过现金吗?”

“可惜没有,不过我找到过一张价值两先令六便士的邮票。”

“所以听众朋友们,一定记得检查好口袋哦,”吉妮说道,“也要记得光顾菲比·斯威夫特位于布莱克西斯的古董衣部落,如果你想了解……”她向麦克风靠了靠,“当下流行的穿衣风格的话。”吉妮给了我一个热情的微笑。“菲比·斯威夫特,非常感谢。”

在我出门走向地铁站时,接到了妈妈的电话。她在工作的时候听到了我的电台节目。“你太棒了,”她显得很激动,“我都被你迷住了。你是怎么得到这个机会的?”

“多亏了登在报纸上的那个访谈,就是丹在宴会那天的采访。你还记得他吗?你那天刚到的时候他正要离开。”

“我记得,就是那个穿得很糟糕、一头卷发的男人吧。我喜欢卷发男人,”妈妈补充道,“因为那样显得很特别。”

“是的,妈妈。伦敦广播电台的制作人碰巧读到了这篇访谈,他刚好打算做一个有关伦敦时装周复古潮流的节目,所以就打电话给我了。”

我突然发现,最近的所有好运几乎都是丹的那篇文章带给我的:安妮来到了我的店,我认识了贝尔夫人,这次上电台的节目,更不用说那些因为读了报纸而光顾古董衣部落的顾客了。这一切的一切都多亏了丹的那个访谈。一股感激之情顿时涌上我的心头。

“我不打算做飞梭激光了。”我听到妈妈说。

“谢天谢地!”

“我打算改做电波拉皮。”

“那又是什么东西?”

“就是用激光加热皮肤里层,使皮肤细胞收缩,达到除皱的效果。通俗一点儿说来,就是‘烘烤脸蛋’。我的一个牌友贝蒂就做了这个,她兴奋极了。不过手术的过程很难熬,她说就像有人在她的脸颊上碾灭烟蒂一样,足足痛苦了一个半小时。”

“那多折磨人啊。那贝蒂现在看起来怎么样呢?”

“老实告诉你吧,其实跟以前没多大区别,但是她坚定地认为自己变年轻了,这个手术没有白做。”我实在想不明白其中的逻辑。“噢,我得走了,菲比,约翰在朝我挥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