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ter 1 “古董衣部落”开张了(1 / 2)

早晨从家里出门的时候,我想着9月至少是一个重新开始的好时机。我总是觉得,9月之初比新年伊始能给人带来更多新生的感觉。走过宁静谷的时候我想着,或许是因为经历了8月的阴湿,9月给人感觉是那么的秋高气爽。当我经过布莱克西斯书店,看到窗户上贴着“新学期促销”字样时,我忖度着,或许这仅仅是因为新学年的关系。

当我上山朝西斯公园方向走去的时候,新漆好的“古董衣部落”招牌进入我的眼帘,我放任自己享受这短暂的乐观,然后打开门,从门垫上捡起信件,为正式开业做准备。

我马不停蹄地工作到下午4点,从楼上的储藏室挑选出一些衣服,把它们一一挂在横杆上。当我把一件20世纪20年代的茶会礼裙搭在胳膊上的时候,不禁伸手去抚摸它厚重的丝缎,手指触碰着那些繁复的串珠和完美的手工针脚。我告诉自己,这就是我热爱古董衣的地方。我爱它们漂亮的衣料和精美的做工。我喜欢了解凝聚在其中的高超工艺。

我看了一下表。还有两个小时,派对就要开始了。我想起自己忘了去冰镇香槟。我一边急急忙忙冲进小厨房,打开冰箱,一边估算着待会儿会有多少人过来。我邀请了100人左右,所以至少需要准备好70个杯子。我把香槟塞进冰箱里,把功能调到“霜冻”,然后顺手给自己泡了一杯茶。我一边喝着伯爵红茶,一边四下打量着这家店,让自己暂且享受这美梦就要成真的过程。

店内的装修看起来很现代化,光线也明亮。原先的木质地板被拆除后,重新刷浆了,墙壁刷成略带紫红的浅灰色,上面挂着几面大大的银框镜子。铬合金的架子上搁着绿油油的盆栽植物,白色的天花板上安着闪亮的投射灯,试衣间旁边放着一张巨大的米黄色软垫高背扶手沙发。透过窗户可以看到布莱克西斯的风景在眼前延伸,令人目眩的高远苍穹上点缀着片片白云。教堂外,两只黄色的风筝正在微风中翩翩起舞。远处,金丝雀码头中的栋栋玻璃大厦正在午后的余晖中闪闪发光。

我突然意识到要来采访我的记者已经迟到一个多小时了。我甚至不知道他是哪家报社的。从昨天和他的简短电话交谈中我只得知他名叫丹,他还说今天下午3点半过来。我心里的怒火又变成了惊慌,他或许不会来了——我需要宣传报道。想到巨额的贷款,我的心里就一阵发紧。我一边给一只刺绣的晚宴包系上价格标签,一边回忆我是如何努力让银行相信,他们的钱是不会打水漂的。

“所以你本来在苏富比拍卖行工作?”贷款经理一边浏览着我的商业计划书,一边问道。我们所在的那间小小的办公室,每一寸地方,包括天花板,甚至是门后,似乎都蒙着厚厚的一层灰色毛毡。

“是的,我在服装部门工作,”我解释道,“替古董衣估价和负责拍卖。”

“所以对这个行业你很了解。”

“是的。”

她快速地在表格上记着东西,笔尖在光滑的纸张上发出沙沙的声音。“但是你没有零售业工作的经历,是吗?”

“对,”我说道,心里一沉,“是这样。不过我已经在一处环境宜人的繁华地带找到一些不错的店面,那儿还没有一家古董服饰店。”我把介绍蒙彼利埃谷的房地产中介的手册递给她。

“地点不错。”她看了看说道。我的精神振奋了一点儿。“而且位于街角,非常醒目。”我脑海中映出那些精美绝伦的裙子在橱窗里熠熠生辉的样子。“但是租金很贵,”那个女人把册子放到灰色的桌面上,严肃地看着我,“你凭什么相信你能有足够的销售量来支付所有日常开支,暂且不论盈利?”

“因为……”我压抑住沮丧的叹息,“我知道那里有市场需求。古董服饰现在非常流行,几乎是主流的时尚。最近你甚至可以去伦敦的高街[1],在Miss Selfridge(塞尔弗里奇小姐) [2] 和Top Shop(第一商店)[3]这样的店里都能买到古董衣。”

当她又匆匆写东西的时候,我们之间有短暂的沉默。“我知道,你能行。”她又抬起头,但是这一次她是在微笑。“前两天我在伊瑟服装店买了一件非常棒的Biba(芘芭)人造革外套——它完美如新,甚至扣子都是原装的。”她把表格推到我面前,又把笔递给我。“你能在下面签个名吗?”

此刻,我正整理挂在正装衣架上的一排晚礼服,摆放包包、腰带和鞋子。我把手套搁进手套篮,配饰放在天鹅绒托盘上,然后在角落的架子上,高高的地方,小心地摆上30岁生日时艾玛送给我的帽子。

我退后几步,凝视着这顶金褐色的草帽。它造型十分奇特,帽顶似乎无限向上延伸。

“我想你,艾玛,”我嗫嚅道,“不管你现在身在哪里……”我的心里感到一阵熟悉的刺痛,好像那儿埋了一根针。

身后突然传来轻轻的叩门声。玻璃门外站着一个和我年龄相仿,或许还要年轻一些的男子。他身材高大健美,有着一双大大的灰眸和一头蓬松的暗金色卷发。他让我想起了某个名人,但是一时之间想不起是谁。

“我是丹·鲁滨逊,”我让他进来的时候,他露出大大的笑容说道,“抱歉来晚了一点儿。”我把要告诉他“你迟到很久了”的念头压制住。他从一个破旧不堪的包里拿出一个笔记本。“我前一场访问超时了,然后又碰上塞车,不过我们今天的访问应该只需要20分钟左右。”他把手伸进皱巴巴的亚麻外套的口袋里,掏出一支铅笔。“我只需要了解一下这个行业的基本情况和你的一些背景。”他瞥了一眼散在柜台上的乱糟糟的一团丝巾和衣服只穿了一半的人体模型。“但是,显然你也很忙,如果你没有时间的话,我可以……”

“哦,我有时间,”我打断了他的话,“真的——只要你不介意我们聊天的时候我还一边工作。”我把一条海绿色的雪纺鸡尾酒会礼裙挂到天鹅绒的衣架上。“你说你是哪家报社的?”我用眼角的余光确定了一个事实,他的淡紫色条纹衬衫和丝光黄斜纹棉布裤并不相配。

“我们是家新创立的一周发行两次的免费报纸,叫作‘黑与绿’——全称是《布莱克西斯和格林尼治快报》。报纸刚刚创办几个月,所以我们也在扩大我们的发行量。”

“很感激你们的报道。”我一边说着,一边把这件礼裙放到日装横杆的最前面。

“报道应该能在星期五出来。”丹环顾了一下店面。“内部装修得很好,很明亮。人们不会联想到,这儿卖的是些旧东西——我的意思是,古董衣。”他纠正了自己的用词。

“谢谢。”我冷着脸说道,尽管我很感激他对店面的观察。

当我利落地把一些白色百子莲上的玻璃纸剪掉的时候,丹看着窗外。“位置不错。”

我点点头。“我喜欢在这儿能够眺望到西斯公园,而且这家店从街上看上去也很显眼,所以我希望除了一些古董衣爱好者,也能有些过路客。”

“我就是这样发现你的,”当我把花插进一只高高的玻璃花瓶的时候,丹说道,“昨天我从门口经过,看到这里即将开业,我想这应该能成为星期五报纸的好专题,”当他坐在沙发上后,我注意到他穿着奇怪的袜子——一只绿色,一只褐色。“尽管我对时尚不是很感兴趣。”他从裤子口袋里掏出一个卷笔刀。

“是吗?”我礼貌地说道。看到他用力地转了几下卷笔刀,我不禁问道:“你不使用录音机?”

他检视着刚刚削尖的笔头,然后对它吹了几口气。“我喜欢快速写作。那么,”他把卷笔刀放进口袋里,“让我们开始吧。所以……”他用铅笔在下唇上敲了敲。“我应该先问你什么呢……”我试着不让自己对他的准备不足显示出失望。“我知道了,”他说,“你是本地人?”

“是的。”我折叠着一件淡蓝色羊绒开衫。“我在靠近格林尼治的艾略特山长大,但是过去的5年里,我一直住在布莱克西斯的中心,车站附近。”我想起了前面有着小花园的铁路职工的小屋。

“车站,”丹缓缓地重复了一遍,“下一个问题……”这次采访看来要花很长时间了——我现在最缺的就是时间。“你有时尚业的背景吗?”他问道,“读者们应该想知道吧?”

“哦……也许吧。”我告诉了他我在圣马丁艺术学院的时尚史学位和在苏富比拍卖行的职业生涯。

“那你在苏富比工作了多久?”

“12年。”我把一条Yves St. Laurent(伊夫·圣洛朗)丝巾叠好,放进托盘里。“其实我最近刚被提升为服装部的部门主管。但后来……我决定离开。”

丹抬起头:“即使你刚刚升职?”

“是的……”我心里一阵思量,我说得太多了。“从毕业那天起,我几乎就一直待在那儿,你也明白,我需要……”我看了一眼窗外,试图平息翻涌的情绪,“我觉得我需要……”

“一段休息时间?”

“一个……改变。所以我在3月初休了一阵子的假。”我把一串香奈儿的人造珍珠挂到一尊银色人体模型的脖子上。“他们说可以为我把职位留到6月,但是5月初我看到这里的店面要出租,所以决定冒险一试,自己来卖古董衣。这个想法我已经酝酿有一段时间了。”我补充道。

“一段……时间。”丹轻声复述道。这根本就不是“速记”。我偷瞥了一眼他怪异的潦草字迹和缩写。“接下来的问题……”他咬着笔头。这个男人真没用。“我知道了:你是从哪里找到的货源?”他看着我,“还是,这是商业机密?”

“不算是。”我把Georges Rech(乔治·雷什)的一件牛奶咖啡色丝绸衬衫挂上钩子。“我从伦敦外面的一些较小的拍卖行进一些货,同时也从专业的交易商以及我在苏富比认识的一些私人卖家那里购买商品。我还在古董展览会、易趣网上找货,还去了两三趟法国。”

“为什么去法国?”

“在那儿的乡下市场你可以找到美丽的古董衣——好比这些刺绣睡衣。”我拿起了一件。“这是在阿维尼翁买到的。它们不会太贵,因为法国女人不像我们英国人这么热衷于古董。”

“古董衣在我们这儿相当受欢迎,是吗?”

“非常受欢迎。”我快速地把几本20世纪50年代的《Vogue》杂志在沙发旁的玻璃桌上摆成扇形。“女士们想要个性,而不是批量生产,古董衣正迎合了她们的需要。身着古董衣可以显示你的创造性和鉴赏力。我的意思是,一个女人可以在高街花两百英镑买一件晚礼服,”我接着往下说,开始对这个采访来了兴致,“隔天就一文不值。但是同样的钱,可以买到一件料子上乘独一无二的衣服,如果她保养得好,实际上还会增值。就像这件——”我抽出一件Hardy Amies(赫迪·雅曼)1957年的墨蓝色的塔夫绸晚礼服。

“真漂亮,”看着它的绕颈系带、紧身上衣和下面的拼片裙,丹说道,“你会以为这是全新的。”

“我卖的每一样东西都是保存完好的状态。”

“状态……”他念念有词地再次龙飞凤舞。

“每件衣服都是水洗或干洗过的。”我把这件衣服放回横杆上时,接着往下说,“我有一位非常棒的裁缝师,负责大范围的衣服修补和改动。小修小补我可以在这儿完成。后面有一间小‘密室’,那儿有一台缝纫机。”

“这些东西售价多少?”

“售价不一,从15英镑的手卷丝巾到75英镑的棉质日常衣衫,两三百英镑的晚礼服到1 500英镑的高级时装都有。”我抽出一件Pierre Balmain(皮埃尔·巴尔曼)20世纪60年代初期的缀珠金色棱纹绸晚礼服,上面缝着管珠和银色亮片。我掀开它的防尘罩。“这是一件很重要的礼服,是由一位大设计师在其事业巅峰期所做。或者还有这件……”我拿出一条有着果子露般粉色和绿色迷幻图案的丝绒阔脚裤。“这套衣服是Emilio Pucci(埃米利奥·璞琪)设计的。买这套衣服几乎可以算是投资而不是用来穿的,因为Pucci就和Ossie Clark(奥西·克拉克)、Biba和Jean Muir(琼·缪尔)一样,非常具有收藏价值。”

“玛丽莲·梦露很喜欢Pucci,”丹说道,“她是穿着最爱的Pucci绿色丝质长裙下葬的。”我点点头,不想表现出其实我并不知道这件事。“那些很有趣。”丹点头示意我身后墙上挂着的油画般的四件无肩带的芭蕾舞裙长度的晚礼裙——一件柠檬黄、一件糖果粉、一件蓝绿色、一件橘绿色——上身是丝缎的紧身胸衣,下身是蓬松的层层叠叠的网状衬裙,上面缀满了闪闪发亮的水晶。

“我把这些挂在那儿是因为我很喜欢它们。”我解释道,“它们是20世纪50年代的舞会裙,但我都叫它们‘蛋糕’裙,因为它们是那么的闪耀迷人和轻薄蓬松。只是看着它们,就能让我觉得开心。”或者尽我所能地开心,我惨淡地想着。

丹站了起来。“你放在那儿的是什么?”

“这是Vivienne Westwood(薇薇恩·韦斯特伍德)的垫臀裙。”我拿起来给他看。“还有这条……”我抽出一件砖红色的丝质土耳其长袍,“这是Thea Porter(西娅·波特)设计的,还有这是Mary Quant(玛丽·奎恩特)的小麂皮直筒连衣裙。”

“那这件呢?”丹抽出一件淡粉色的缎料晚礼服,它有垂坠的领口,两侧有精美的褶裥,还有一个曳地的鱼尾下摆。“这件好美,就像凯瑟琳·赫本或是葛丽泰·嘉宝会穿的衣服,也像是维罗妮卡·莱克,”他思索一番,“在电影《玻璃钥匙》中穿的。”

“噢,我不知道那部电影。”

“评价不高——它是达希尔·哈米特在1942年的作品,后来霍华德· 霍克斯的《夜长梦多》也借鉴了它。”

“是吗?”

“但是你知道吗……”他把这条裙子在我身上比了比,吓了我一大跳,“它很适合你,”他赞赏地看着我,“你有那种黑色电影中倦怠冷漠的感觉。”

“是吗?”他的话让我再次吓了一跳。“事实上……这条裙子原本是我的。”

“真的?你不想要了吗?”丹几乎有点儿义愤填膺地问道,“它相当漂亮啊!”

“是的,但……我只是……不再喜欢了。”我把它放回横杆上。我没有必要告诉他真相。这条裙子是盖伊将近一年前送给我的。那时我们刚交往一个月,一个周末他带我去了巴斯,我在一个商店的橱窗里看到了这件衣服,然后走进去瞧了瞧,主要还是出于专业的兴趣,没想过买下来,因为它售价500英镑。但是后来,趁我在旅馆看书的时候,盖伊溜了出去,把这条裙子用粉红色的薄纱包装成礼物带了回来。现在我决定把它卖掉,因为它属于我竭力想忘掉的那段人生。我会把卖得的钱捐出去。

“对你来说,古董衣最吸引你的地方是什么?”当我把靠着左手墙壁打着灯光的玻璃柜里的鞋子重新排列的时候,我听到丹问道。“是因为那些衣服和当今的衣服比起来质量更上乘吗?”

“这是很大的一部分原因。”我一边回答,一边把一双20世纪60年代的绿色麂皮无带低帮鞋摆成优雅的角度。“穿着古董衣是对现在大批量生产的一种反抗。但我最爱古董衣的是……”我看着他,“请不要笑啊!”

“当然不会……”

我抚摸着一件20世纪50年代女式雪纺薄纱浴袍。“我真正热爱它们的原因在于……它们包含着某个人的生活经历。”我用手背轻抚它的鹳毛装饰。“我发现自己不由自主会去想穿过这些衣服的女人。”

“真的?”

“我会猜想她们的生活。我看着一件衣服——比如这件……”我走近日装那一栏,抽出一套20世纪40年代的深蓝色粗呢套装,包括外套和裙子。“忍不住会想谁拥有过这件衣服。她那时多大?在工作吗?结婚了吗?过得开心吗?”丹耸耸肩。“这套衣服上面有40年代早期的英国标签,”我接着说道,“所以我就会想,战争期间这个女人经历了什么?她的丈夫活下来了吗?她活下来了吗?”

我走到鞋区,拿出一双20世纪30年代的绣着黄玫瑰的织锦缎拖鞋。“看着这些精致的鞋子,我就想象着它们的女主人穿着它们起床,散步,跳舞或亲吻某个人。”我又走到衣帽架上的一顶粉红色天鹅绒小圆帽前。“看着像这样的小圆帽,”我把面纱撩起来,“我就会想象,面纱下是怎样的脸庞?因为当你买了一件古董衣的时候,你不仅仅是在买面料和做工——你买的还是某个人的过去。”

丹点点头:“你把过去嫁接到了现在。”

“正是如此——我给了这些衣服一段新的生命。我为能够修复它们而自豪,”我接着往下说,“然而生活中有如此多的东西是不能够修复的。”我感到胃上骤然裂开一个熟悉的深洞。

“我之前从来没有这样想过古董衣,”过了一会儿,丹说道,“我喜欢你对这份事业的热情。”他仔细看了一下笔记本:“你给我提供了一些很棒的内容。”

“那很好啊,”我轻声回答道,“和你交谈很愉快。”但开头很平淡,我极想加上这一句。

丹笑了笑。“嗯……我最好还是让你继续你的工作——我也应该走了,把这个写出来,但是……”他盯着角落里的架子,“多么奇妙的一顶帽子啊!它是哪个时期的?”

“它是当代的。四年前做的。”

“非常有独创性。”

“是的——独一无二。”

“多少钱?”

“这个是非卖品。它是设计师本人赠给我的——我的一位密友。我想把它摆在这儿只是因为……”我觉得喉咙发紧。

“因为它很漂亮?”丹说道。我点点头。他啪地合上笔记本:“她会来参加开业仪式吗?”

我摇摇头:“不会。”

“最后一件事,”他一边说一边从包里拿出一个相机,“编辑要求我给你照张相,和文章一起登。”

我看了看表:“只要不费太长时间。我还需要把气球系到门前,我还得换……我还没有把香槟倒出来,这个很费时间。客人20分钟后就到了。”

“我帮你,”我听到他说,“弥补我迟到的过失。”他把铅笔别到耳后。“杯子在哪里?”

“哦,柜台后面有3箱杯子,小厨房的冰箱里有12瓶香槟。谢谢你。”我说道,其实有些焦虑,不知他是否会把香槟洒得到处都是。但是他熟练地往细长的香槟杯里注入凯歌香槟——当然也是有年份的,必须如此——我梳洗一番,换上我的行头,一件20世纪30年代鸽灰色绸缎鸡尾酒会礼裙,配上银色的Ferragamo(菲拉格慕)后绑带女鞋;然后化上淡妆,梳理一下头发。最后,我把飘拂在椅背后的一串浅金色气球解下来,三三两两地系到门前,任它们在逐渐猛烈的风中急剧摇摆。当教堂钟敲过6下的时候,我站在门口,手里端着一杯香槟,丹在拍照。

一分钟后,他放下相机,面带困惑地看着我。

“抱歉,菲比——你能笑一笑吗?”当丹离开的时候,母亲正好到了。

“那是谁?”她一边问着,一边径直朝试衣间走了过去。

“一个叫丹的记者,”我回答道,“他刚刚在为当地的一家报纸采访我。他这人做事不太有条理。”

“他看起来不错,”当她站在镜子面前,仔细审视自己的容颜时说道,“穿得很难看,但是我喜欢男人卷发。与众不同。”她镜子中的面孔带着焦虑的失望看着我。“我希望你能再找到一个人,菲比——我讨厌你独自一个人。独自一个人没什么好玩的,因为我可以证明。”她苦涩地补充道。

“我还是很享受的。我打算很长时间都一个人待着,也许是永远。”

母亲啪的一声打开包。“亲爱的,那很有可能是我的命运,但是我不希望是你的命运。”她拿出一支价格不菲的新口红,看起来像一颗银色的子弹。“我知道你这一年过得很艰难,亲爱的。”

“是呢。”我嗫嚅道。

“而且我也知道,”她瞄了一眼艾玛的帽子,“你一直……很痛苦。”即使是母亲,也不会了解我有多痛苦。“但是,”她说道,把口红旋了出来,“我还是不明白。你为什么要和盖伊分手。我知道我只见过他三次,但是我觉得他很有魅力,英俊潇洒,人也不错。”

“他的确如此,”我赞同道,“他很可爱。事实上,他完美无缺。”

镜子中,母亲的视线碰上我的视线。“那你们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

“没什么,”我撒谎了,“只是我的感觉……变了。我之前和你说过。”

“是的。但是你从来没说过为什么。”母亲在上唇抹上一层口红——一种稍稍有些艳丽的珊瑚红色。“整件事看起来不合常理,如果你不介意我这么说的话。当然,那段时间你很不快乐,”她放低了声音,“但是接下来艾玛出事……”我合上眼睛,尽力想把那些一直缠绕我的影像关闭在外。“哦……真是可怕,”她叹了口气。“我不知道她怎么会……一想起她……够了。”

“够了。”我苦涩地回应道。

母亲用纸巾擦了擦下唇。“但是我不明白的是,为什么接下来,尽管你很难过,你还是要结束和一个好男人的这段看起来很快乐的关系。我觉得你是有些精神崩溃,”她继续说道,“这不奇怪……”她咂了咂嘴,“我觉得你当时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

“我知道得一清二楚,”我平静地反驳道,“但是你知道吗,妈妈,我不想谈……”

“你是怎么认识他的?”她突然问道,“你之前没告诉过我。”

我感到脸上一阵发热:“通过艾玛。”

“真的?”她看着我。“她多么贴心,”她说着,然后又转回去看着镜子,“把你介绍给那样一个好男人。”

“嗯。”我心绪不安地说道……

“我遇见了一个人,”一年前,艾玛在电话里兴奋地讲道,“让我为之眩晕,菲比。他……很好。”我的心沉了下去,不仅仅因为艾玛老是说她遇见了某个“好人”,更多的是这些男人通常什么也不是。艾玛会对他们产生一时的激情,一个月以后,开始躲着他们,声称他们“太可怕了”。“我是在一个慈善活动现场遇到他的,”她解释道,“他运营着一家投资基金——但是好的一面是,”她以一贯可爱的天真烂漫补充道,“这是一家有道德的基金。”

“听起来很有趣。那么他肯定很聪明。”

“他以第一名的成绩从伦敦政经学院毕业。不是他告诉我的,”她快速补充道,“我从谷歌上查到的。我们已经约会了几次,一切很顺利,所以我想让你看看他。”

“艾玛,”我叹了口气,“你已经33岁了。事业成功,现在英国的一些名媛都要戴你设计的帽子。你为什么还需要我的批准呢?”

“嗯……因为旧习难改啊。我总是问你对男人的意见,不是吗?”她沉思道,“从我们还是少年时起就这样。”

“话虽如此——但是我们现在不是小孩子了。你得对自己的判断有信心。”

“我明白你的意思。但我还是想让你认识盖伊。下周我会举行一个小宴会,让你坐在他旁边,好吗?”

“好吧。”我叹了口气……

下个周四的晚上,我在艾玛租来的位于马利波恩的房子里,在厨房里忙活的时候,我真希望自己并没有掺和进来。从客厅传来很多人大笑和说话的声音。艾玛对于一个“小”晚宴的概念竟然是给12个人准备5道菜。当我取盘子的时候,我一直在回想艾玛过去几年里“疯狂爱上”的男人:阿尼是一位时尚摄影师,后来因为一个手模劈腿了;菲尼安,一个园林设计师,每个周末都会去陪他6岁的女儿——和她的妈妈。然后就到朱利安了,一个戴眼镜的股票经纪人,对哲学感兴趣,对其他却毫不在意。艾玛最后一段牵绊是和皮特,他是伦敦爱乐乐团的一名小提琴家。这段感情看起来似乎很有未来——他为人很好,她可以和他谈论音乐;但后来他跟随乐团世界巡演3个月,回来时已和第二长笛手订婚。

也许盖伊这个家伙将是一个更好的选择,我一边在抽屉里翻找着餐巾纸一边想着。

“盖伊是完美的,”她边说边打开烤箱,一股蒸汽和爆烤羊肉的香味飘了出来,“他就是我要找的那个人,菲比。”她快乐地说。

“你总是这么说。”我开始叠餐巾纸。

“嗯,这次是真的。如果这次不成功的话,我就杀了我自己。”她欢快地补充道。

我停了下来:“别犯傻了,你好像还没有认识他很久。”

“是这样——但是我知道我的感觉。不过,他迟到了,”她哀叹着把羊肉端出来晾着。她把一盘克勒塞生肉砰的一声放到桌子上,脸上满是焦虑的神情。“你觉得他会来吗?”

“当然会,”我说道,“现在才8点45分——他很可能是工作耽搁了。”

艾玛踢出一脚,把烤箱门关上:“那他为什么不打电话呢?”

“也许他正堵在地铁上。别担心……”

她开始给预备烤的肉抹上油脂。“我忍不住。我愿意像你那样冷静和镇定,但是我永远学不会你的泰然自若。”她站直身。“我看起来怎么样?”

“漂亮。”

她松了一口气,露出一个微笑:“谢谢——不过我不相信你,你总是那么说。”

“因为事实总是如此。”我坚定地说道。

艾玛穿着她典型的混搭风格,一袭Betsey Johnson(贝奇·约翰逊)的印花真丝长裙,搭配淡黄色的渔网袜和黑色的短靴,波浪般的茶褐色头发用一根银色发带束向脑后。

“这条裙子真的适合我吗?”她问道。

“真的。我喜欢它的鸡心领,身体线条也设计得很讨喜。”我补充道,说完立即就后悔了。

“你是在说我胖吗?”艾玛的脸沉了下来,“请不要这样说,菲比——尤其不要今天。我知道我能减掉几磅,但是——”

“不,不——我不是那个意思。你当然不胖,艾[4],你很可爱,我的意思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