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坐车去了伊里斯。他猜到了那个军官还有什么没说出口的话。他知道这人不可能只是过来告诉他死讯的。毕竟,他们还在打仗。军官亲自过来意味着伊里斯附近什么地方还有一个炸弹,也许是同样装置的炸弹,这是找出问题根源唯一的机会。
他想自己一个人去。布莱克勒中尉留在伦敦。他们是小组剩下的最后两个成员,让两人同时冒险是不明智的。萨福克勋爵失手,这意味着又出现什么新花样了。无论如何,他想自己一个人去。两个人一起工作,就得有一个逻辑基点。不管做什么决定都得商量和妥协。
在车上的这一路上,他压抑住一切情感,把所有的思绪硬推倒脑后。为了让自己保持清醒,他想象所有这些人都还活着。莫顿小姐先喝了一大杯烈性威士忌,然后再喝雪利酒。这样她可以喝得更慢一些,整个傍晚她可以看上去更像一个淑女。“你不喝酒,辛格先生,但是如果你喝的话,你会跟我一样。先来一大杯威士忌,然后你就可以像个好好先生一样慢斟慢饮。”接着她就发出懒洋洋的、沙哑的笑声。她是他这辈子遇到的唯一一个随身带两个银制小酒壶的女人。就这样,莫顿小姐还在喝着酒,萨福克勋爵还在吃他的吉卜林蛋糕。
另一个炸弹掉在半英里之外。也是一个二百五十公斤的“撒旦”。看上去像是他熟悉的那一种。他们拆除过几百个这样的炸弹,大多数都是用老一套办法。战争就是这样继续的。大约每过六个月,敌人就会出点儿花样。你掌握他们的把戏、心血来潮、噱头,然后教给小组里的其他成员。现在他们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他没有带任何人。每一步都得牢牢记住。给他开车的中士名叫哈代,他得待在吉普车里。他们建议他等到天亮再干,但是他知道他们最希望他立即动手。二百五十公斤的“撒旦”太多了。如果有什么变化,他们必须马上知道。他打电话给他们,要求灯光。他不在乎打疲劳战,但是他需要充足的光线,两辆吉普车的车灯是不够的。
他到达伊里斯的时候,炸弹区已经被灯光围起来了。如果是白天,就是一个牧场。有围栏,或者水塘隔开。夜晚,这就是一个竞技场。很冷,他借了哈代的毛衣,套在身上。灯光也能让他暖和。当他走向炸弹的时候,对他而言,他们都还活着。这是考试。
灯光很亮,金属表面的小孔都一清二楚。他忘了一切,只剩下怀疑。萨福克勋爵说过一个出色的象棋手可以是十七岁,甚至十三岁,就有可能打败一个象棋大师。但是在那个年龄,绝对不可能出一个出色的桥牌手。桥牌得看性格。你的性格,以及你对手的性格。你必须考虑你对手的性格。拆炸弹也一样。这是一局双人桥牌。你有一个敌人。你没有搭档。有时候,我给人考试,就是让他们打桥牌。人们以为炸弹是一种机械装置,一个机械敌人。但是你得考虑到,炸弹是人做出来的。
炸弹的表层在落地的时候已经撕开了,辛格能看到其中的炸药。他感觉有人在看他,他不想知道那是萨福克勋爵,还是这个机械装置的发明者。人工照明的强光又让他有了活力。他围着炸弹走了一圈,从各个角度观察它。要拆除引信,他必须打开炸弹主身,绕过炸药。他解开背包,拿出一把万能钥匙,小心翼翼地拆下炸弹壳背部的底板。他朝里面看,发现引信盒已经脱落,跟主身分开了。是好运气——还是坏运气,他还说不准。问题是他不知道整个装置是不是活的,是否早就已经被启动了。他双膝跪地,弯着腰,他很高兴只有自己一个人,又回到了只需要简单选择的世界。左转还是右转。剪这根还是那根。但是他很累,他的心里还有怒气。
他不知道自己有多少时间。等得越久,就越危险。他的靴子紧紧踩住炸弹筒的头部,然后把手伸进去,一把扯下引信盒,把它从炸弹筒里拎了出来。这个动作一完成,他就开始浑身发抖。他取出来了。炸弹已经不会爆炸了。他把引信和一堆乱七八糟的线放在草地上;那些东西在灯光下一清二楚,闪闪发亮。
他把炸弹往卡车拖去,五十码之外,到那里可以把里面的炸药清除掉。他正拖着往前,第三个炸弹在大约十五英里之外爆炸,天空一片火光,映衬得弧光灯都显得温柔而有人性了。
一个军官递给他一杯麦乳精,里面有点儿酒精,他一个人又走回到引信盒边上。他吸入麦乳精的香味儿。
已经没有什么大的危险了。如果他出什么差错,小爆炸可能会炸掉他的手。不过只要不是贴着心脏,爆炸的威力不会要他的命。眼下问题不是那么严重了。引信。炸弹里的新“玩笑”。
他必须把这一团导线归位到最初的设计。他走到军官身边,要求把保暖瓶里剩下的热饮料都给他。然后他走回来,在引信盒边上坐下。大概是凌晨一点半。他猜,他没有戴表。大约有半个小时的时间,他就用放大镜看着这团线,放大镜类似单片眼镜,挂在他的衣服扣眼上。他弯下腰,仔细盯着黄铜片,寻找拉扯时可能留下的刮痕。什么都没有。
后来,他工作的时候总是需要分散注意力的东西。他的脑子里充满各种事件,各种时刻,他需要类似白色噪音的东西把这些思绪全部焚毁或者埋葬,好让他专注于眼前的问题。收音机,半导体,震耳欲聋的乐队音乐,这些都是后来才有的,仿佛一顶油布大伞,为他遮蔽现实的大雨。
而此刻,他感觉到的是远方的某些东西,仿佛云彩上反射出的闪电。哈兹,莫顿,萨福克,全都死了,一转眼,这些人成了一堆名字。他专注的目光回到引信盒上。
他在大脑里把引信的方向上下颠倒,考虑符合逻辑的各种可能性。然后又把它横过来。他拧开传爆药盒,弯下腰,耳朵靠近,贴着黄铜片。没有滴答声。传爆药盒无声地打开。他轻轻地把发条装置从引信上卸下来,放在一边。他捡起引信盒,再次往里看。什么也没有。他刚想把它放下,犹豫了一下,又举起来,对着光源。如果不是感觉重量不对劲,他根本不可能发现问题。如果他脑子里没想着有没有什么噱头,他也就根本不会在意重量。他们全部的工作,通常不是听就是看。他小心翼翼地把引信管斜过来,重量滑向开口的地方。那是第二个传爆药盒——一个完全独立的装置——为了挫败一切拆除引信的企图。
他把装置慢慢倒出来,拧开传爆药盒。装置发出一道白绿火光,伴随嗖的一声响。第二根雷管灭了。他把雷管抽出来,跟草地上其他的部件放在一起。他回到吉普车边上。
“还有一个传爆药盒,”他喃喃道,“我运气好,能把那些导线都拉出来。给总部打个电话,看看还有没有别的炸弹。”
他把吉普车边上的士兵支开,拖过来一条摇摇晃晃的长凳,然后叫人把弧光灯打在板凳上。他弯腰捡起那三个部件,一一放在临时当做桌子的板凳上,互相间隔一英寸。他感到冷,呼出一口暖暖的白气。他抬起头。远处几个战士还在清理主炸药。他飞快地做了记录,把新炸弹的处理方法递给一个军官。当然,他自己也不是完全明白,但是这样就把信息给他们了。
如果阳光照进一个有火的房间,火就会熄灭。他喜欢萨福克勋爵和他的那些奇闻逸事。但是他不在了,这意味着现在一切都靠辛格了,意味着辛格所发现的会被用在整个伦敦所有属于这种类型的炸弹上。他的手里突然多了一张责任的地图,他意识到这是萨福克勋爵性格中一直都带着的东西。后来他拆炸弹的时候,有一种把一切抛诸脑后的需要,这种需要正是产生于责任的意识。他属于对权力游戏从来不感兴趣的人。翻来覆去的计划、决策会让他感觉不舒服。他一旦接受了萨福克勋爵已死这一事实,便结束了自己的工作,重新做回一个默默无闻的士兵。他在一艘名为“麦克唐纳”的战船上,这艘船载了一百个扫雷兵去参加意大利的战役。他们派用场的地方不仅是炸弹,还有建桥,清理战场废墟,给装甲车铺轨道。直到战争结束,他一直都在那里。很少有人记得那个曾经是萨福克小组一员的锡克人。一年之后,整个小组撤销番号,被彻底遗忘。布莱克勒中尉是唯一一个靠他的拆弹技术升了军衔的人。
但是,那天晚上,当坐车经过刘易舍姆和布莱克希思,朝伊里斯而去的时候,辛格知道自己身体里装着萨福克勋爵,比任何一个扫雷兵装得都要多得多。他是萨福克勋爵的希望。
他还站在卡车边上的时候,听到口哨声,这表示他们要关掉弧光灯了。大约三十秒之后,金属光被卡车尾灯的黄光所代替。又一次空袭。在听到飞机声的时候可以熄灭车尾灯。他坐在一个空的汽油桶上,眼前是那三个从二百五十公斤的“撒旦”炸弹上卸下来的部件。弧光灯灭了之后,周围变安静了,能清楚地听到火焰燃烧的嘶嘶声。
他坐着,看着眼前的部件,侧耳倾听,等着它们发出咔哒一声。其他人都默默无语,站在五十码之外。他知道这会儿他就是老大,一个傀儡君主,他可以随便发号施令,一篮子沙,一个水果派,这些平常在酒吧里不会跟他多说一句话的人,现在他让他们做什么都可以。他有种奇怪的感觉。就好像有人递给他一件大号衣服,他可以披在身上,袖子长长地拖在身后。但是他知道自己不喜欢这衣服。他习惯于做一个隐形人。在英国的部队里,从来没有人在意他的存在,他已经习以为常。后来汉娜在他身上看到的那种自给自足和寡言少语并不仅仅因为他是意大利战场中的一个扫雷兵。这也是因为他是一个无名的异族人,属于一个隐形的世界。他的性格中形成了自我保护的栅栏,只信任那些把他当朋友的人。但是那天晚上,在伊里斯,他知道他可以把导线接到自己身上,这些导线影响着身边所有那些人,只有他一个人拥有这份特殊的天赋。
几个月后,他逃到意大利,把他老师的身影装进一只背包,就像那个穿绿衣服的小男孩在圣诞之夜第一次离开马戏团,他就是那样打包的。萨福克勋爵和莫顿小姐有一次提出带他去看一场英国话剧。他选了《彼得·潘》,他们没说什么,默许之后跟他一起去了剧场,到处是尖叫的孩子。他跟汉娜躺在他的帐篷里,一个意大利的小山城,他脑子里浮现的便是记忆中的那些身影。
讲述他的过去,或者他性格的特点,这样难免有些张扬。就像他永远不会转头问她,他们俩这段感情背后最深层的动机到底是什么。他搂着她,怀揣的爱意同他对那三个古怪的英国人的爱是一样的。他跟他们在一个桌子上吃饭,一起看《彼得·潘》,他是那样开心,放声大笑;绿色的小男孩举起双臂飞了起来,消失在舞台高处的黑暗中,他看得目瞪口呆;然后彼得·潘又回来了,教地上的小女孩怎么跟他一起飞。从头到尾,那三个人就静静地看着他。
伊里斯的上空还闪着火光。一有飞机的声音,他就会停下来,硫黄色的火团一个接一个被一桶桶的沙子扑灭。他坐在单调的黑夜里,挪了挪位置,以便弯下身体把耳朵贴近仍在发出滴答声的引信装置,他还在计算时间,他得非常用力地听,头顶的德国轰炸机轰鸣不断。
终于,被他等到了。整整一个小时后,定时器到点,雷管爆炸。拿掉主要的传爆药盒,露出一个之前没看到的撞针,就是这个撞针启动了第二个隐蔽的传爆药盒。一个小时后再次爆炸——正常情况下,扫雷兵早就以为炸弹已经被安全拆除了。
这个新装置将改变盟军部队拆弹行动的整体方向。从现在起,所有未爆炸炸弹都有携带着第二个传爆药盒的威胁。从现在起,扫雷兵要清除一个炸弹,光拆引信是不行了。必须让炸弹在引信原封不动的情况下失灵。之前在弧光灯的包围下,他几乎是怒气冲冲地把被剪断的第二根引信从饵雷里拔了出来。后来空袭期间,在硫黄色的夜色里,他目睹了有他手掌大小的一团白绿色火光。他没死纯粹是运气。他走到军官身边,说:“我还要一根引信,还需要确定。”
弧光灯再次开启。他身边的黑夜再次被点亮。那天晚上他又用新引信继续测试了两个小时。结果证明定时时间确实是六十分钟。
那天晚上他大部分时间是在伊里斯度过的。第二天早晨他醒来,发现自己已经在伦敦。他不记得他是怎么坐车回来的。他起来,走到桌子边,开始画炸弹图纸,传爆药,雷管,ZUS-40的全部问题,从引信到锁环。然后他把所有拆除引信的方法一一画在图纸上。每一个箭头都准确无误,按照他所学的知识把注释写得一清二楚。
前一天晚上他的领悟是对的。他能活着纯粹是运气。原地给这样一个炸弹拆引信是不可能的,肯定会爆炸。他在蓝图纸上把他所知道的一切都画了下来,写了下来。最后一行他这样写道:承萨福克勋爵之意而作,学生基帕尔·辛格绘制,一九四一年五月十日。
萨福克死了之后,他埋头工作,疯了一般。炸弹更新换代很快,新的技术,新的装置。他和布莱克勒中尉以及另外三个专家一起驻扎在伦敦摄政公园,研究拆弹技术,每出现一种新的炸弹立即绘制图纸。
他们在科学研究部工作十二天之后,找到了答案。完全忽略引信。忽略第一原则,即“拆除炸弹引信”。太棒了。他们又是笑,又是鼓掌,一群军官互相拥抱。他们完全不知道接下来该用什么方法取代第一原则,但是他们知道理论上他们是对的。拥抱问题不代表能解决问题。这是布莱克勒中尉的思路。“如果一个房间里只有你和你的问题,别去理它。”只是随口这么一说。辛格走到他身边,换一个角度来表达:“那么我们干脆别去碰引信。”
这个想法一出炉,一个星期后他们就找到了解决的办法。蒸汽注射器。在炸弹筒上开一个口,注入蒸汽,主体炸药就能被蒸汽乳化,然后渐渐耗尽。这个方法暂时解决了问题。不过那时候他已经上了去意大利的轮船。
“炸弹上总是有黄色粉笔写的字。你注意到没有?就像我们在拉合尔的大院里排队,身上都用黄色粉笔写着字。”
“一长队的人,慢慢往前移动,从大街上排到医院里,再进大院,应征入伍。我们在登记签名。医生用各种设备检查我们的身体,合格,不合格,用手摸我们的脖子。镊子沾一下消毒剂,掀开我们的皮肤。”
“大院里站满了体检合格的人。我们的皮肤上有黄粉笔写的编码符号。然后是排队,简短的面试,每人脖子上挂一块石板,一个印度军官用粉笔在板上涂了更多的黄色。我们的体重,年龄,原籍,教育程度,牙齿情况,最适合什么部队。”
“我并没有感觉受了侮辱。我哥哥肯定会,他会愤怒地走到水井边,打一桶水,然后把粉笔灰印冲掉。我和他不一样。尽管我爱他。我崇拜他。我性格中有一部分能看到所有事情背后的合理性。上学的时候,我总是很认真,很严肃,我哥会模仿我,嘲笑我。当然,你知道的,我远远不如他严肃,我只是不喜欢跟人起冲突。我想做的事情我还是会去做,还是用我想用的方法。我很早就发现有一块被人们忽视的空间,对我们这些安静的人来说,这个空间是开放的。一个警察对我说,你不能在这座桥上骑车,或者这个城堡的哪一扇门不能过,我不会跟他吵——我就站着不动,直到他看不见我,然后我就可以过去了。像只蟋蟀。像一杯藏起来的水。你懂吗?我哥哥在大街上跟人打架,而我学会了这些。”
“但是对我来说,我哥哥一直是家里的英雄。我总是跟在他身后,他是个狂热分子。他亢奋地回击一次侮辱,一条律法,每次抗争之后,我会目睹他的筋疲力尽。他打破我们家里的传统,尽管他是长子,但是他拒绝入伍。只要是英国人做主的事情,他全都反对。所以他们把他扔进了大牢。在拉合尔的中心监狱。后来是加特纳格尔监狱。晚上他躺在板床上,手臂上打着石膏,被他的几个朋友打断的,他要越狱,他的朋友那么做是为了保护他。在监狱里他变得平静,变得狡猾。更像我了。他听说我不做医生,已经代替他应征入伍,他也没有往心里去,只是笑了笑,让父亲捎了口信给我,叫我自己多当心。他不会参加对方的军队来跟我打仗的,或者反对我做的事情。他确信我有本事活下来,因为我知道怎样躲在沉默里。”
他坐在厨房的桌子旁跟汉娜说着话。卡拉瓦乔一阵风似的穿过厨房,肩上扛着大粗绳子,如果有人问他那是干吗用的,他就会说不关你的事。他扛着绳子,一面走出门,一面说:“那个英国病人要见你,小子。”
“知道了,小子。”扫雷兵从桌旁一跃而下,带着他的印度口音模仿卡拉瓦乔的威尔士英语。
“我父亲有一只鸟,我想是雨燕,他总是带在身边,缺了就会不自在,就像他的眼镜,或者吃饭时要喝的水。在家里的时候,即便是进卧室,他也会带着那只鸟。他上班去的时候,鸟笼就挂在自行车的车把上。”
“你父亲还活着吗?”
“哦,是的。我想是的。我有一段日子没收到信了。我哥哥有可能还在牢里。”
他总是想起那一幕。他踩在那匹大白马像中间。石灰山上很热,白色的尘土在他身边飞扬。他在拆一个炸弹,很简单的装置,但这是他第一次独立操作。莫顿小姐坐在离他二十码的地方,在斜坡上面,正在记录他工作的情况。他知道山下,山谷对面,萨福克勋爵正拿着望远镜在看他。
他干得很慢。石灰飞起来,落下,他的手上,炸弹上,到处都是,他得不停地把引信帽和导线上的灰尘吹掉,这样才看得清楚。长外套让他很热。他一次次把手伸到身后,把手腕上的汗水抹在衣服上。拆下来的零件把他胸前的一只只口袋都装满了。他很累,重复检查各个部件。他听见莫顿小姐的声音。“基普?”“是。”“把手里的活停一会儿,我要下来了。”“你最好别下来,莫顿小姐。”“我就要下来。”他把衣服口袋的扣子一只只扣上,又在炸弹上盖了块布;她笨拙地爬下来,也站在大白马身上,然后在他旁边坐下,打开她的书包。她把一小瓶香水倒在一块镶边手帕上,然后把手帕递给他。“擦擦你的脸。萨福克勋爵用这个给自己提神。”他有些犹豫地接过手帕,按她说的轻轻拍额头、脖子和手腕。她打开保温瓶,给两人各倒了一杯茶。又打开油纸包,拿出几块吉卜林蛋糕。
看上去她一时半会儿没有回山坡上的意思。如果提醒她应该回安全地带,又好像有点儿不礼貌。她在说天有多热,不过至少在镇上订的旅馆房间都带澡盆,他们可以盼望一下洗澡这件事。她不经意地讲起她是怎么认识萨福克勋爵的。一字不提他们身边的炸弹。他心里慢慢静下来,就像一个半睡半醒的人,一遍又一遍地读着同一段文字,想在句子和句子之间找到某种联系。她把他从问题的漩涡中拉了出来。她仔细地整理好书包,一只手放在他的右肩膀上,然后回到铺在韦斯特伯里大白马上的毯子位置。她留给他一副太阳眼镜,但是戴上眼镜他就看不清楚了,所以他把眼镜放在一边,接着干活。香水的味道。他记得他小时候闻到过一次。他发高烧,有人把香水涂在他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