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爱我吗?你都没有跟我说过你爱我。”
“我爱你。这也是我八年以来第一次跟女孩这样说。你相信吗?”
“有可能。八年?你是说1917年战争之后?”
“是的。”
“发生了什么事?”
“她结婚了。”
“你现在还和她见面吗?”
“都两年多没见了。她现在住在费城,丈夫在部队里,他们有三个小孩。一切都结束了。”
“如果我不是处女你还会娶我吗?”
“我不知道,真的不知道。我也不是为这个才问你是不是处女的,只是因为——你想知道原因吗?”
“当然。”
“我是想如果你不是的话,也许今天可以陪我一晚。”
“如果是那样你可能不会娶我?”
“可能吧,我也不知道。但是我真的希望你能够嫁给我。你愿意吗?去了法国千万别被法国人迷住了。”
“我不会的。我甚至都不想去了,或许我不去更好一些。”卡罗琳的声音低沉而温柔。
“为什么这样说呢?”
“显而易见,乔,我一直对自己说,如果我很爱一个男人并且愿意和他结婚的话,我会在订婚前和他发生关系,然后举行一个简单的订婚仪式,然后马上结婚。”“哦,这么说你之前还没有恋爱过?”
“不,不是这个意思,只是我做了这个决定后就没有谈过恋爱。做了这样一个决定后,我才对性有所了解。天啊,那个表准吗?”
“有点快。”
“快多少?”
“我不知道。”
“不管它是快半个小时还是多少,我们还是回去吧,虽然我不想,但是……”
“好吧。”
车开到半路的时候,卡罗琳想起一些事情,让她有了哭的欲望,想消失,想一死了之。最糟糕的是,她不得不告诉乔。
“乔,亲爱的。”
“怎么了?”
“我想起了一些很糟糕的事情。哦,天哪,我真希望人们……”
“什么事?”
“我明天晚上不能来见你了。”
“为什么?你抽不开身吗?”
“不,我应该早就告诉你的,可是我没有想到我们今晚会这样。明天会有人来吉布斯维尔为我送行。”
“谁呀?那人是谁?”
“嗯,不只一个人,有个男的……”
“谁啊?我认识吗?”
“朱利安·英格里斯,不知道你认不认识,还有一些奥格登家的人,你应该认识吧?”
“伏罗杰吗?当然,我见过英格里斯几次,他还是个大学生吧?”
“没有,已经毕业了。”
“你不会爱上他了吧?我希望你没有,他没什么好的,打牌的时候老作弊,还吸毒。”
“不可能,他怎么会做这样的事情,就是老喝醉罢了。”
“亲爱的,我在开玩笑。我对他一无所知,我甚至都不知道还能不能认出他来。应该还能认出来。但是你没有爱上他吧?”
“我爱上你了,对,我爱你。不过这样的话,事情就糟糕了。我希望你明天也能来为我饯行。但我不知道这样好不好。”
“哦,不,不,英格里斯先生会不高兴的。”
“不是这样的,我又不是在说他。珍妮和伏罗杰明天会从吉布斯维尔赶来为我送行,我们准备去纽约痛快地喝酒。虽然我不太想这样,但是也没有办法。”
“不,你做的是对的。你是个很特别的女孩。”
“你会经常给我写信吗?”
“会的,每天都写,地址是文多姆街14号,对吧?”
“你怎么知道?”
“哦,你和其他的女孩不一样。我不能天天见你,但会每天给你写信,每个周末给你打电话。你会给我什么呢?光寄明信片的话我怎么好意思拿给我母亲看?会给我寄‘利波特’的围巾吗?还是‘丹伊尔’打火机?”
他们在一家商店停下来买了把梳子,然后回到康姆多旅馆,她和另外两个同学,利巴·麦克里利及伊兹·斯坦纳德住在那里,她们打算一起出国。车子停了,风也停了,重新回到酷暑中让卡罗琳感觉有点不舒服,她想快点回到宿舍,然后可以躺在水里面。他们匆忙地告别。老天像发火了一样,她一刻都无法容忍这炎热的鬼天气。
乔在给卡罗琳的第一封信里说,他不得不在纽约的酷暑中挣扎,而她却可以在船上享受海风的凉爽。他的信热情洋溢,充满爱意,看完之后让人全身舒爽。一路同行的还有其他女孩。她经常问自己:“我爱他吗?爱他吗?爱他吗?”都可以编成顺口溜了。
“谁啊?乔·维登勒吗?”叫伊丝的女孩问。
“是个叫乔的,但不是他。”
“那个送你到船上的乔·英格里斯?”
“他叫朱利安。”
“到底是谁啊?”
“说了你也不知道。”
“啊,我知道了,就是非常热的那天送你回旅馆的那个人。”
“就是他。”
但每次收到他的信后她的心情都不是很好,十分暴躁。虽然他们相恋的时间很短,她还是不能说服自己,因为那些信看上去更像是便笺,而不像情人之间的信。在信中,她也只能谈一下纽约和雷丁的炎热,对他表示同情等等。她十分想念他,想和他分享自己第一次欧洲之行的趣事和异域的新奇。后来她收到他一封信,完全搞砸了卡罗琳的这次旅行,或者说成为了这次旅行的分水岭。他的信很长,归根结底在说一件事,卡罗琳几天后才意识到这点。乔在信中说:“亲爱的,事实是这样的,命运让我们走到了一起,然而你出发的那个晚上,命运又将我们分开,那些人是来把我们分开的。如果那天他们不曾到来,很有可能就会兑现那天我们游泳时说的话。但是,他们还是来了。你还没有兑现自己的诺言就离开了。之后我遇到了另外一个女孩,所以我想,我们还是分手吧。我感觉很抱歉……”
她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她想给他打电话,告诉他别的女孩是不一样的。她爱他,她甚至和他一样后悔在纽约的最后一个晚上没有陪在他身边。她当时要是能告诉他这些该有多好啊,可是不行,写信或者打电话都无济于事。那个下午,她提笔给他写了一封信,告诉他收到这样的信她是多么的震撼(虽然这封信并没有让她不开心),他给了她心灵的震撼,因为他是第一个跟她这样坦白的人。卡罗琳理智地这样做了,然后生平第一次她有了醉酒的欲望。那天晚上,她和一个年轻帅气的哈佛犹太学生一起大醉,然后发生了关系。他带着她在巴黎到处逛,在看了一场马戏表演后分手了。直到第二天下午,她才记起发生了什么,不敢相信自己做出了这样的事情。冲动之下,卡罗琳想马上收拾行李回家,伊丝·斯坦纳德制止了她。伊丝过来坐到卡罗琳的床上,问:“昨晚哈里带你去哪儿了?”
“天啊,我怎么知道。”
“你喝得酩酊大醉吗?”
“是的。”
“你一点都不记得了吗?”
“不记得。”
“他……你们有没有到一个地方,那里的男女——你知道的。”
“好像是。好像去了。”
“他也带我去过。我后悔得要死。我不了解他,我当时还没有像你喝得那么醉,我记得每一个细节。但是我真的不了解哈里。他没有碰我,他只是一直那样看着我。他不看别人,只看着我,我猜他肯定觉得看我那样子很有趣。我再也不愿意看见跟他在一起的那些人了。他又让我去,并且让你也去。”
“天啊,我快疯了。你说他对我做了什么吗?”
“不,他肯定不会。他只是喜欢盯着我们看罢了。就有这样的人。你没做什么出格的事情吧?”
“没有。”
“我也没有。哈里应该知道我们不是那样的人,我相信。”
“那他为什么——哦,我要回家了。”
“别担心。你看他没有邀请过莉芭。我一直觉得莉芭不太正经,可能不止一次地和男人那样过。所以我们没有必要这样,只是不要告诉莉芭。如果哈里死纠烂打的话,我们就离开巴黎。要不要吃点阿司匹林或别的药?”
这件事情过去后,卡罗琳再也没有喝醉过。在剩下的旅途中,她以娴熟的舞技吸引了那些讲英语的小伙子们,他们对她颇有好感;与哈里的那件事,以及和蒙哥马利那段不怎么光彩的恋爱,透露了她欣赏的男人的风格:清爽、最好是金发、富有魅力和吸引力。
回到家后,卡罗琳在吉布斯维尔无所事事,每天下午就去桥牌俱乐部打牌,晚上去乡村俱乐部,那里男女都有;她在吉布斯维尔商学院学学速记和打字,不知道该如何打发在纽约的这个冬天;她参加周四女子高尔夫俱乐部的联赛和会餐;为各式各样的比赛募捐;为母亲做司机——母亲还不会用引擎发动机;她混迹于各个聚会中。她一直保持在115磅以下,把头发削短,酒量大增,逐渐狂野不羁。她开始意识到自己是兰特尼格大街上最有吸引力的女孩。学校的女孩奔走于各个舞会,她却一点也不急,但照样受欢迎;上至40岁的男人下到读书的男孩子们都争着和她跳舞,甚至还有一些40岁以上的男人。她宁可坐在桌前喝姜汁威士忌,也不愿意去跳舞。她认识的女孩们也都喜欢她,但还没放心到让自己的丈夫或未婚夫和她自由来往的地步。她们由衷地相信她,却不相信自己的男人。
1926年夏初,拿她的话来说,过得有点辛苦。她常常看到朱利安·英格里斯、哈里·莱利、卡特·戴维斯和一个从斯克林顿来的叫罗斯·坎贝尔的家伙。朱利安·英格里斯是旧识了,听说他有一个十分漂亮的波兰女友,不过谁也没见过,她也从不抱怨什么,可能就因为这样,朱利安才一直和她见面。哈里·莱利慷慨而体贴,疯狂地爱着她,将所有的尊严都抛之脑后。卡特·戴维斯太容易让人看透了,她甚至预料到卡特喝完酒后,会找一个爱尔兰姑娘共度教会周日的夜晚,然后安定下来,找一个兰特尼格大街上的女孩成家。
“但那绝对不会是我,”她喃喃自语,“这真是难以想像,与一个沉醉于桥牌的男人过一生。他热爱体育,被人称为‘费城健美先生’,同时还是康奈尔足球队的队长。天啊!”而罗斯·坎贝尔确实是最好的结婚对象,年龄适中,是吉布斯维尔缺少的那种人。哈佛男人,高大、瘦削、时髦,而且非常清新,永远像刚刚换了衬衫——那件领子上有扣的白衬衫——感觉上他至少两年没穿过新衣服了。他现在生活拮据,但曾经显赫一时。他有一口结实的牙齿,他的身高及哈佛口音使他显得有些笨拙,但却造就了独特的魅力。
卡罗琳遇到他时,他刚加入了兰特尼格乡村俱乐部,成为非常驻会员。从那时起,卡罗琳发现他有点自命不凡。他说他想加入俱乐部,“我想请维特·霍夫曼帮助。如果能请他帮忙,那就再好不过了。我不认识其他人。”他当然认识其他人,但是像维特·霍夫曼这样富有、完美的年轻人,绝对是他请求帮助的不二人选。于是罗斯就这样做了。入会费50美元,年费25美元。慢慢地,她发现他有点吝啬。他常常在签单时核对数目,抽自己卷的雪茄,或许是偏爱那个口味,但总让人觉得很小气。有一次,他在俱乐部玩桥牌时赢了一把,便一边把钱塞进口袋,一边说:“这可以付我这次旅行的汽油费了。真不赖。”这种话实在不符合他这样一个男人的身份。卡罗琳开始认为他没成为煤矿区的有钱人非常合理。她喜欢他身上的某些特质——比如他的礼貌、他的举止、他参加任何聚会时挂着的令人舒心的微笑,同时对她说:“你有什么要给我吗?”他从来没有试图亲吻她,她喜欢这个简单的事实。她喜欢这样,也不想追问原因。
不追问这一原因,也不追问任何事情的原因。她让自己做点别的,她对他失去了兴趣。这一天终于到来了,当她自然而然地不再去分析他的不同之处时,她变得只喜欢他的不同之处。她没有摊牌,因为她让他看到了发生的一切:即使他从没来过吉布斯维尔,她也无所谓。她不能原谅自己的行为。她知道她的朋友们,包括异性朋友,都开始敬畏她,对她刮目相看——因为罗斯·坎贝尔是这么明显地喜欢她。她觉得自己愧对朋友们,他们已经开始向往纽约和波士顿;同时,她也对自己感到愧疚,虽然这种愧疚不那么真诚。毕竟,她曾经那么喜欢他,有六七次,某一瞬间,她突然很想靠近他,搂住他。但她从来没行动过,这样的感觉稍纵即逝。没多久,他便成了一件乏味的可随意丢弃的衬衫。
同时,她开始担心和埋怨自己。她和自己喜欢的那些男人们的关系总是不太协调,从未完整过。人物不对,时机不对;吉罗姆·沃克过于体面,而她太年轻;乔·蒙哥马利是她一生中最爱的人,可与别人订婚了,在她出发前的晚上也没见到过他;罗斯·坎贝尔,不是个好情人,但会是个好丈夫,可在她眼里,也是一文不值。没其他的男人了,从朱利安·英格里斯算起,她拥抱亲吻过的男人不在少数,她不喜欢他们,只是激情作祟罢了。她鄙视这些男人,虽然也有温馨的刹那,在汽车上、快艇上、火车上、轮船上、家庭聚会的长沙发上,有几次是在床上、在乡村俱乐部的走廊上、在她自己家里。她有些愤愤不平,她不在乎那些男人的种族,虽然那些人也不怎么了解她。到现在为止,她仍然激情荡漾——并且永不会消失。她想清楚了一件事:如果30岁之前她还没嫁出去,她就随便挑一个男人,告诉他:“我想要一个孩子,”之后去法国或者别的什么地方。可她明白这件事永远不会发生,只是幻想而已。
1926年春天,她与朱利安·英格里斯终于坠入爱河,她这才明白自己从没爱过别人。一切显得很奇妙。他出现在她面前,带她出去,亲吻她,然后置之不理,忽而很殷勤,忽而很冷漠,一起去舞蹈学校、幼儿园、霍尔顿小姐的学校。她仿佛已经认识他一辈子了,把他的自行车藏在树后面,在他的生日聚会上弄湿了自己的裤子,和他在同一个盆里洗澡,当时给他们洗澡的两个大一点的女孩现在都有孩子了。他带她去过集会,她第一次参加的集会,她被黄蜂蜇了一下,他把黏土糊在伤口上,他把她鼻子弄流血了,等等等等。只有他有这个资格,别的男孩子都不行。她担心他仍然有点喜欢那个波兰女孩,不过可以确定的是,她是他的最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