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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拉·史东清楚地知道如何下地狱。

她可以在参加系里的鸡尾酒派对时,在餐巾纸上画出地狱的地形图;她能够在心里默诵地狱所有的通道,以及河流和山脉的起伏;她对那里头罪人的名字非常熟悉。身为国内研究但丁的顶尖学者之一,她被门罗大学授予终身教职,每年都教这门课。她的课程编号是364,但在课程手册里还有其他名字:“燃烧吧!宝贝”或“地狱到底是什么鬼东西?”。即使但丁的史诗《神曲》一点也不有趣,它依然是学校第二学期最受欢迎的课程之一。就像丈夫丹尼尔的作品,既不只是画也不只是文字,《神曲·地狱篇》涵盖了各种流行文化元素:浪漫、恐怖、神秘、犯罪。就像所有最棒的故事一样,它的核心人物是一个普通人,然后不知怎的就成了英雄。

她看着一排排安静的学生挤满讲堂。“不要动,”她说,“连肌肉抽一下都不行。”她旁边的讲台上,一个蛋型定时器正在计时一分钟。她注视着这些大学生,他们被她这么一说都突然特别想打喷嚏、抓头或扭动,她忍住没笑。

但丁的名作分三篇,劳拉最喜欢教《地狱篇》——还有谁能比青年人更适合思考行动的本质和结果?故事很简单:一共三天——从耶稣受难日(星期五)到复活节(星期天),但丁艰苦地跋涉九层地狱,每一层都充满了比上一层更恶劣的罪人,直到他终于走了出去。长诗中充满了怒吼、哭泣和恶魔,有情人打架,还有叛徒吃受害者的大脑——换句话说,非常生动,足以吸引现在的大学生的注意力,也能分散她对她真实人生的注意力。

蛋型定时器发出时间到的鸣声,全班同时舒了一口气。“怎么样?”劳拉问,“感觉如何?”

“度日如年。”一个学生叫道。

“有人想猜猜看刚才计时了多久吗?”

有人臆测两分钟,有人说五分钟。

“六十秒。”劳拉说,“现在想象你腰部以下都在冰湖里。如果稍微动一下,你脸上的泪水和你周围的水就会结冰。但丁说,上帝最在意行动力和精力,所以对路西法最终极的惩罚是不能动。在最底层的地狱里没有火,没有硫磺,只有绝对的不能动。”她的目光扫过所有学生的脸,“但丁是对的吗?毕竟,这是地狱的最底层,这里的恶魔比前面的都凶残。夺走你任何时候做任何事的权利,是你能想象的最可怕的惩罚吗?”

简而言之,这就是劳拉喜欢但丁的《地狱篇》的原因。的确,它是关于救赎的叙事诗,还可以被看成宗教或政治研究,可是把它剖开来,它讲述了这样的故事:一个处于中年危机的家伙,痛苦挣扎着重新评估他的人生一路走来所做过的选择。

这与劳拉自己没什么不一样。

丹尼尔·史东坐在车内等待,前面有一长排要在高中校门口停下的车子。他瞄了眼坐在他旁边的人,试着回想她还是他乖女儿时的情景。

“今天马路堵得很严重。”他对翠克西说话,只为填满他们之间的空间。

翠克西没有反应。她乱转收音机的选台钮,从优柔的交响乐转到刺激的歌曲,然后用力地把收音机关掉。她的红头发像是肩膀上的一道伤口;她的双手藏在乐斯菲斯牌高档运动夹克的袖子里。她转头凝视窗外,沉浸在她的千千万万个想法里,而丹尼尔连其中的一个也猜不到。

这些日子他们之间说话,仿佛只是为了勾勒出沉默。丹尼尔比任何人都明白,一眨眼,你就可能已经重新改变了自己。昨天的那个你,可能已和明天的你完全不同。但这次,他想要把握住已经拥有的,不再放手。

“爸。”她叫出声,眼睛往前眨了眨,提醒他前面的车已经向前开了。

说来像是陈词滥调,但丹尼尔以前觉得,大家说的青少年和父母之间的代沟,对他和翠克西来说不是问题。毕竟,他们的关系比大部分父女更亲密。理由很简单,他是她每天回家都会看到的人。他频繁检查她浴室的药品柜,桌子抽屉和床垫下面——没有毒品,没有用过的安全套。翠克西只是渐渐与他疏远,不知为何这样感觉更糟。

这几年她每天回家就飘进屋里通往她那一层楼的一侧,不再跟他说,比如,班上孵化的一只蝴蝶的一根触须如何被一个粗鲁的男孩扯下来;今天学校的午餐是比萨,而不是之前说的鸡丝炒面,早知如此,她就不会自己带饭而在学校买午餐;“我”这个字的草写跟爸爸说的不一样。他们以前的交谈很轻松,丹尼尔不时点头,因为他经常走神,所以总心怀愧疚。当时他不知道这些琐事都应该保存起来,像把海玻璃片藏在冬天外套的口袋里,提醒他曾经去过海边的夏天。

这个九月——这又是一个陈词滥调——翠克西交了一个男朋友。丹尼尔当然有过这种想象:当男友上门来接她去参加她的第一次舞会时,他若无其事地擦着手枪;在网上买贞操带……不过,在所有的这些想象里,他从未想过当自己看到一个男孩用他的手环绕着女儿腰际的画面,会让他想要狂奔到肺炸开。当那个男孩来到他家门口,他看到翠克西的脸充满光彩,用曾经看着自己的神情那样看他。一夜之间,在家庭录像带里即兴伴奏的小女孩不费吹灰之力就狐媚起来。一夜之间,女儿的行为和习惯不再可爱,开始变得有点可怕。

他的太太提醒他,他把翠克西拴得越紧,她就会越反抗这令她窒息的束缚。劳拉说,正是因为喜欢与规则抗衡,她才开始和杰森约会。所以当翠克西和杰森出去看电影时,丹尼尔强迫自己祝她玩得愉快;她溜进房间跟男朋友私下讲电话,他没有到她的门口徘徊。他给她呼吸的空间,但不知怎的,这空间却变成了无边无际的隔阂。

“嘿?!”翠克西叫道,打断了丹尼尔的沉思。他们前面的车子开走了,十字路口的交警猛烈地做着手势,指挥丹尼尔快将车子往前开。

“喔,”他说,“终于不堵了。”

翠克西握着车门把手:“可以让我下车了吗?”

丹尼尔乱摸着电动门锁:“三点见。”

“你不用来接我了。”

丹尼尔试着露出明显的笑容:“杰森会开车送你回家?”

翠克西拿起背包和外套。“对,”她说,“杰森会送我。”她用力关上卡车门,混进一大堆走向高中大门的青少年里。

“翠克西!”丹尼尔探出车窗喊道,惹得其他同学也转过头。翠克西的手在胸口握成拳头,好像紧握着一个秘密。她看着他,等着。

翠克西还小的时候,他们常常玩一个游戏。他在工作室里画画,她在旁边看他收藏着用来研究的一些漫画书。她会考考他:最牛的交通工具?丹尼尔会说蝙蝠车。翠克西答,差远了,神奇女侠的隐形飞机。

最酷的装扮?金刚狼,丹尼尔说。可翠克西投给了黑凤凰。

现在他向她倾身。“最炫的超能力?”他问。

他们一致同意的唯一的答案是:会飞。可这次翠克西看着他,仿佛觉得他一定是疯了才会提起一千年前的愚蠢游戏。“我要迟到了。”翠克西说完迈步走开。

后面的车按喇叭了,但丹尼尔没有发动卡车。他闭上眼睛,试着回想他在她这个年纪时是什么模样。十四岁的丹尼尔在一个和她完全不同的世界里,他打架、说谎、欺骗、偷窃,闹腾着想要逃离。十四岁的他,是翠克西从来没有见过的样子。丹尼尔永远不会让她见到。

“爸爸。”

丹尼尔转头看到翠克西站在卡车旁边。她用手抓着打开的车窗下边,粉红色的指甲油在阳光下闪闪发亮。“能隐形。”她说。然后融进了后面的人潮中。

翠克西·史东已经做了十四天七个小时三十六分钟的隐形人,虽然她也没有刻意去计算时间。她像往常一样在学校里走动、微笑;假装听代数老师讲交换律;甚至和其他九年级的学生一起坐在学校的自助餐厅里。可是当他们嘲笑打菜阿姨的发型(或者没有发型可言)时,翠克西正望着自己的手。不知别人是否曾注意到,如果阳光从某个角度照射手掌,就可以透过皮肤,看见血管里头有东西在忙碌地到处活动。血球。她把这个词滑进嘴巴,像吮吸糖一样抵着脸颊内侧的高处,所以如果现在刚好有人问她问题,她就可以摇摇头,因为她无法讲话。

知情的学生(谁会不知道?消息像大火燎原那样流传开)都等着看她失去她小心维持的镇定。翠克西甚至无意中听到一个女孩打赌她何时会在公开场合崩溃。高中生是食人族,他们会当着你的面吞食你破碎的心,然后耸耸肩,给你一个该死的、歉意的微笑。

“优能牌”眼药水可以消除眼中的血丝,再把一种痔疮药擦在眼睛下面可以消肿,那种感觉有多恶心可想而知。翠克西早上五点半就起床,谨慎地选双层长袖运动衫和棉绒裤穿,把头发绑成一个凌乱的马尾。花一个小时让她看起来好像刚刚起床,好像一点都没因为最近发生的事失眠。这些日子,她的整个人生都在想让别人相信她还是老样子,但其实她早已不是以前的那个她。

翠克西在一片嘈杂声中抵达走廊的尽头。储物柜像牙齿一样一开一合发出碰撞的声音;几个家伙对着学弟学妹吼着下午的计划;有人从口袋里掏出零钱扔进自动贩卖机。她进了教室,要自己坚强地挺过接下来的四十八分钟。心理学是她唯一和高三的杰森同班的课。这是节选修课,就好像在说:是你自己选的。

他已经到了。她从她身体周围的电场中判断出来。他穿着她曾借了穿过一次的褪色牛仔布衬衫,那天他们一起看书,他还不慎把可乐洒在了上面。他的黑发乱七八糟的。你应该分头路,她曾跟他说。他大笑着说,我这样更好看。

她可以闻到他的味道,洗发水、薄荷口香糖,还有——信不信由你——冰块上面一层白霜的清凉味道。这和她藏在睡衣抽屉最底下的那件运动衫的味道一样。他不知道她拿走了那件运动衫,不知道她每天睡觉前会把它拿出来包住她的枕头。它会在她的梦里加入细节:杰森手腕边缘,被冰球手套磨出来的老茧;当她打电话叫他起床,他被法兰绒毛毯闷住的声音;他紧张或者太努力地想事情的时候,绕着五个手指头转笔的样子。

他跟她分手的时候,就在做那个动作。

她做了个深呼吸向前走,经过懒洋洋的杰森,他正看着课桌上多年来无聊的学生留下的脏话。她可以感觉他因努力避免直视她而发烫的脸颊。直接走过他感觉有些不自然,以往他会拉她的背包带,直到他引起了她的全部注意力。他会说:“你是来做练习的,对吧?”好像没有别的问题可以问了一样。

托克尔森老师指定座位,翠克西被安排坐在第一排。这一学年的前三个月她痛恨坐在那里,但现在她非常感激,因为这意味着她可以盯着黑板,不用瞄到杰森或其他人。她滑进椅子,打开书,避免去看原本写着杰森的名字,如今被修正液涂成蜈蚣状的地方。

当她感觉到一只手按在她肩膀上——一只宽大的、温暖的、男生的手,她顿时无法呼吸。杰森要向她道歉了。他明白他犯了错误,要问她是否愿意原谅他。她转头,像吹笛子那样噘起嘴巴,就要吐出“愿意”二字,可眼前不是杰森,是杰森最好的朋友,摩斯·明顿。

“嗨。”他往后瞄了眼在他桌前弓着背的杰森,“你还好吗?”

翠克西抚了下作业本的边缘:“我怎么会不好?”

“我只是想让你知道,我们都觉得他是个白痴。”

“我们”可能是指获全州冠军的冰球队,摩斯和杰森在里面担任副队长,“我们”也可能指高三的所有同学;也可能是指除了她以外的任何人。要搞清楚谁是“我们”,几乎和与杰森划清界线一样困难:她得成功越过他们的共同朋友的地雷区,然后再看谁还站在她那边。

“我想她只是他叛逆的时候搭上的东西。”摩斯说,他的话像一块石头丢下悬崖,没有回声。

翠克西的字开始在面前的本子上游动。“请你走开,”她强烈地祈祷,想用念力来分散注意力,“就这么一次让我人生的一些事情顺利点吧。”托克尔森先生走进来,关上门,走到前面:“各位同学,”他说,“我们为什么会做梦?”

一个坐在后排喝醉了的学生回答:“因为安吉丽娜·朱莉不来贝瑟尔高中。”

老师笑道:“那是个理由。弗洛伊德甚至可能会同意你的话。他把梦称之为通往潜意识的捷径,是由所有你被禁止的和没有实现的愿望组成的。”

翠克西想,梦就像肥皂泡。隔着点距离看它们,它们是可爱的。但如果太靠近它们,眼睛会被破掉的肥皂泡刺痛。她想知道杰森是否跟她做着同样的梦,那种一旦醒来,就感到呼吸停止,心被压得像一角硬币一样平的梦。

“史东小姐?”老师又叫了一次。

翠克西羞红了脸。她不知道托克尔森问了什么。她可以感到杰森的目光正往上移,像一条鞭子打在她的后颈上。

“老师,我知道。”摩斯从她后方叫道,“我梦见我参加冰球区域赛的时候,有人传球给我,可是我的球棍突然间变得像意大利面那么细……”

“这显然符合弗洛伊德的理论。不过,摩斯,我真的想听翠克西怎么说。”

就像她爸爸画笔下的超级英雄,翠克西的精神集中了些。她可以听到班上坐在后面的女孩越过走道传秘密的纸条给她朋友,她看到托克尔森先生的双手握在了一起。最糟糕的是,她感觉到杰森闭上了眼睛中断了他们之间的感应。她用笔在她的大拇指指甲上乱画:“我不记得任何一个梦。”

“你人生的六分之一都在做梦,史东小姐。以你为例,你大约已经花了两年半的时间用来做梦。你不可能完全忘记你两年半的人生吧?”

她摇摇头,抬头看着老师,张开了嘴。“我……我快要吐了。”翠克西终于说出了这句话。全班同学都看着她,她抓起书逃了出去。

她冲到洗手间,把背包丢在像巨人牙齿一样的白色方形洗手台下,然后蹲到一个马桶前。她敢打赌她的胃里没什么东西,但她还是吐了。她坐到地上,把热烘烘的脸颊贴在隔间的金属墙上。

不是因为杰森在他们交往三个月的纪念日那天跟她分手;不是因为高一的翠克西失去了灰姑娘的身份,因为她似乎中了大奖,由于交往的对象而由一个小人物提升到王后级的地位。而是因为她真的相信可以在十四岁的时候了解到,爱能改变血液在身体里流动的速度,爱能让梦变得像万花筒般美妙;而是因为翠克西知道,杰森也是爱她的,否则她不可能陷得这么深。

翠克西走出厕所的小隔间,在洗手台前打开水龙头。她捧起水泼在脸上,用棕色毛巾擦干。她不想回教室,再也不想回去了。她拿出眼线笔、睫毛膏、唇蜜和粉饼。她遗传了妈妈浓密的红铜色头发和爸爸的深色皮肤。她的耳朵太尖,下巴太圆。她想她的嘴唇长得还可以。有一次上艺术课的时候,老师说她的嘴唇有古典美,要同学们画她的唇。她的眼睛吓到她了。它们以前是深青苔色,但现在像罩了一层霜,淡得几乎没有颜色。翠克西怀疑,人是否可以把色素哭掉。

她“啪”的一下合上粉饼盖,然后转念一想,又把它打开来,放在地板上。她用力踩了三次,才把里面的镜子踩碎。翠克西把塑料粉饼盒和其他东西丢掉,只留下一块玻璃碎片。它像一滴泪,一端是圆的,另一端尖锐得像匕首。

她靠着厕所的瓷砖墙往下滑到了洗手台下的地上。然后她拿起那碎片在手臂内侧的白色皮肤上割了下去。瞬间她就后悔了。看青少年小说、走路像僵尸一样的疯狂女孩才会做这种事。

可是。

肌肤裂开,翠克西感到刺痛,鲜血涌出。

好痛,不过还是不如其他的一切痛。

“你必须做些很可怕的事才会被发落到地狱的最底层去。”劳拉环视全班学生,夸张地说,“路西法曾是上帝的得力助手。他犯了什么错?”

劳拉想,就和普通人与朋友决裂一样,一开始都是从简单的意见不合开始的。“有一天上帝对他的哥们儿路西法说,他在考虑要给那些他创造的挺酷的小玩具——换句话说就是人类——自由意志,让他们有选择要做什么事情的权利。路西法认为那种权利只属于天使。他发动政变,结果惨败。”

劳拉开始在课桌间的走道走动——大学让学生免费上网的负面效应是,如果教授不看着点的话,有的学生会利用上课时间网购或下载色情片。“《地狱篇》能如此精彩,就是因为它在罪与罚之间找到了平衡。但丁认为,罪人们应该为他们在世时做过的坏事付出相应的代价。路西法不想让人类有选择,背叛了上帝,他最后在冰里瘫痪;算命师的脸转到背后走路;通奸者永远结合在一起,却得不到满足。”劳拉摇头甩掉在她脑中浮现的最后一个画面。“显然,”她开玩笑道,“伟哥的临床试验是在地狱里完成的。”

学生们笑了,劳拉走回讲台。“14世纪10年代,在意大利人经历电影《星球大战:西斯的复仇》或《魔戒》之前,《神曲》代表了善与恶的最终对决。”她说,“我喜欢邪恶(evil)这个词。把它的字母颠倒顺序,你会得到卑鄙(vile)和活着(live)。而善良(Good),只是去做事(go do)的命令。”

四名研究生助教都坐在前排,他们中的三个把笔记本电脑平放在膝盖上。阿尔法自诩“复古女权主义者”,就劳拉了解,阿尔法经常演讲,提倡现代女性应该回归家庭,否则她们会因为与家庭疏离而困扰。坐在她旁边的艾妮,正在自己雪白的手臂上写字,可能在写诗。打字速度比劳拉的呼吸还快的纳拉扬,目光越过手提电脑看着劳拉,犹如乌鸦看着面包屑。希斯懒散地斜坐在椅子上,闭着眼睛,长发散落在脸上——他在打鼾吗?

劳拉感到后颈发烫。她转过身,不再看希斯·杜玛史顿,瞄向讲堂后面的钟。“今天就上到这里。请课后读完第五首诗。”劳拉说,“下周三,我们会谈诗的正义和神学上的报应。大家周末愉快。”

学生们收起背包和笔记本电脑,聊起了等下要表演的乐团,BΘΠ兄弟会准备载来一卡车真正的沙子,狂欢“加勒比海之夜”。他们脖子上的围巾像鲜艳的绷带。他们排着队离开了讲堂,早已将劳拉的课全抛到脑后。

劳拉下堂课都不用备课,她就活在《地狱篇》里。说话要小心,她想,说不定就一语成谶。

六个月前她觉得自己没有错,红杏出墙自然发生了,阻止它比让它蓬勃发展更罪孽深重。当他的手在她身上游移,她变了:她不再是理智的史东教授,而变成了一个感觉走在思考前面的女人。现在,劳拉明白她做了什么,她想要归咎于脑子坏了、一时糊涂或者任何其他借口,但她不承认自己自私。现在她只想控制事态发展:分手,在家人发现之前,溜回家庭里。

讲堂没什么人了,劳拉关掉了天花板上的灯,手伸进口袋找办公室钥匙。该死,她把钥匙落在手提电脑包里了吗?

“面纱(veil)。”

劳拉听出了是希斯·杜玛史顿那柔软的南方口音。他站起来,瞌睡后舒展着修长的身体。“邪恶(evil)还有另一个变换字母的组合。”他说,“我们要藏在面纱后面。”

她冷冷地看着他:“你在我讲课的时候睡着了。”

“我昨天睡得太晚了。”

“怪谁呢?”劳拉问。

希斯用劳拉常常看他的方式凝视着她,然后向前弯身,嘴唇轻刷过她的唇。“你说呢?”他耳语。

翠克西走过转角看到了他们。杰森正把杰西卡·雷吉利靠在视听教室门上吻她。她有着长长的金发和光洁的皮肤,就像是皮肤科医师的女儿一样。

翠克西瞬时像石头般不能动了。走来的学生都纷纷绕过她。杰森的手滑进了杰西卡的牛仔裤后口袋。她看到他嘴巴左边露出了酒窝,那酒窝只会在他甜言蜜语时凹下去。

他在告诉杰西卡,他最喜欢的声音是洗衣机脱水时发出的“砰砰”声吗?他在告诉她,有时他走过电话旁,心想她就要打电话来了,结果铃声真的响起了吗?他在告诉她,他十岁的时候,有一次打破一个糖果贩卖机,是因为想知道那些铜板被塞进机器后去了哪里吗?

杰西卡到底在听吗?

突然,翠克西感觉有人抓着她的手臂,拖着她在走廊上走,出了一道门,走到楼外。她闻到点燃火柴的刺鼻气味,然后一根香烟塞进她的嘴巴里。“抽烟。”丽芙儿命令道。

丽芙儿·盛托瑞利-温斯坦是翠克西从小到大的朋友。她有一双像小鹿一样的眼睛和橄榄色的皮肤,她还有这个星球上最酷的妈妈。她妈妈给她的卧室买熏香,带她去穿脐环,仿佛那是青春期的仪式。她也有爸爸,但爸爸和他的新家庭住在加州。翠克西知道最好别提起那个话题。“你等下什么课?”

“法语。”

“莱特太太老糊涂了。我们逃课吧。”

贝瑟尔高中的校园是开放的,不是因为学校热情地提倡给青少年自由,而是因为附近实在没什么地方可去。翠克西和丽芙儿在校园里走着,风很大,她们低着头,双手插在乐斯菲斯牌的运动外套里。一个小时前她在手臂上画的十字形图案就已经不再流血了,可冷风刺痛了她的伤口。从北面,雇用了贝瑟尔大部分成年人的造纸工厂那里传来臭鸡蛋的气味,翠克西不自觉地开始用嘴巴呼吸。“我听说你在心理学课上出了什么事。”丽芙儿说。

“太好了,”翠克西咕哝,“现在全世界都觉得我是个废物加怪胎。”

丽芙儿拿走翠克西手里的香烟,抽剩下的:“干吗在乎别人怎么想?”

“不是别人。”翠克西感觉泪水涌了上来,她用连指手套擦了擦眼泪,“我要杀了杰西卡·雷吉利。”

“如果我是你的话,我会想杀杰森。”丽芙儿说,“你怎么会那样想?”

翠克西摇头:“跟杰森在一起的人应该是我,丽芙儿。我就是知道。”

她们经过停私人轿车转搭大众运输工具的地方,走到安德罗斯柯金河转弯的地方,这时节它已经快结冰了,蹲伏在河床底的岩石周围形成了涡流冰雕。河上有座桥。再走个四百米,就到镇上了,那里基本上只有中国餐厅、杂货卖场、银行和玩具店,此外便乏善可陈。

丽芙儿看着翠克西哭了几分钟,她靠着桥的栏杆说:“你要听好消息还是坏消息?”

翠克西拿出口袋里的旧餐巾纸擤了擤鼻涕:“坏消息。”

“真是烈士。”丽芙儿笑着说,“坏消息是我最好的朋友两周的失恋哀悼期已经过了,从现在开始要受罚了。”

翠克西微笑了:“好消息是什么?”

“我和摩斯·明顿算在约会了。”

翠克西觉得胸口又被刺了一刀。她最好的朋友和杰森最好的朋友在约会?“真的吗?”

“嗯,或许我们不能算真的在约会。今天上完英语课后他等我,问我‘你还好吗’……我想,他可以去问任何人,但他问了我,对吗?”

翠克西擦擦鼻子:“太好了。我很高兴我的失恋对你的爱情生活有了奇妙的帮助。”

“你这样对你自己的爱情生活一点帮助都没有。你不能再为杰森流眼泪了。他知道你陷进去了。”丽芙儿摇摇头,“男生不要很难搞的女人,翠克西。他们要……杰西卡·雷吉利那种。”

“他该死地看上她哪里了?”

丽芙儿耸耸肩:“谁知道。胸大无脑?”她把斜挎包拉到面前,找出一包M&M巧克力。包边上挂着二十个串在一起的粉红色回形针。

翠克西知道女孩们会写日记,或者把别针别在运动鞋的鞋舌上,来记录她们有过多少性交对象。对丽芙儿来说是用回形针。“你如果不让他伤害你,他就没法伤害到你。”丽芙儿用手指拂过那些回形针,它们跳跃了起来。

现在,有固定的男女朋友已经不流行了,大部分青年人随意换男女朋友。想到自己对杰森而言可能只是这种意义,翠克西感到一阵反胃。“我做不到。”

丽芙儿撕开巧克力袋子,递给翠克西:“男生要的是可以上床的朋友,翠克西。”

“那女生要的东西怎么办?”

丽芙儿耸耸肩:“哈,我的代数烂透了,我五音不全,我是最后一个被挑进体操队的……但说到钓男人,我显然相当有天赋。”

翠克西转过身,大笑:“男人这么说的?”

“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没有负担你就会得到所有的乐趣。第二天你就像什么也没发生过。”

翠克西拉了拉回形针链:“如果你像什么都没发生过,那你为什么还要记录呢?”

“达到一百个,我可以拿它们换免费的解码环。”丽芙儿耸肩,“我不知道。我想我只是想记得我的第一次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翠克西摊开手掌,看着M&M巧克力。它外层的糖衣已经融化了,流了开来。“广告上为什么说‘只融你口,不融你手’,它明明会在手里融化?”

“因为大家都说谎。”丽芙儿回答。

所有的青少年都知道这个事实。成长就是一直吃闭门羹,直到找到那扇向你敞开的门。多年来,翠克西的父母告诉她,她可以自由发展,拥有任何东西,做任何事。所以她如此急于长大——直到青春期,撞上一道现实世界的巨大的墙。她发现她无法拥有任何她想要的东西。不可能只因为想要,就能得到美貌、聪明、人缘。人非但不能控制自己的命运,还得疲于奔命,忙着适应环境。就在现在,她站在那里的这一瞬间,就有百万对父母害得他们的孩子失望心碎。

丽芙儿望向栏杆外:“这是我这个星期第三次翘掉英语课。”

翠克西错过了一次法语课对“假设语气”的测验。动词显然也有脾气:如果它们要在从句里表达想要、怀疑、希望、判断,它们必须以完全不同的方式做词形变化。昨天晚上她背了重点句式:……令人怀疑。……不够清楚。……似乎如此。或许是……。即使……。不论如何……。没有……。

她不需要上堂愚蠢的课来教她某些她早就已经知道的事:就算要否定或者有不确定性,也有规则要遵守。

如果有得选,丹尼尔每次都会画一个反派角色。

画英雄人物实在变不出多少花样来。他们有一套统一的标准:四方的脸、完美的牙齿、过于发达的四肢。他们比一般人高十五厘米。他们是解剖学上的奇迹,总是展现令人难以理解的肌肉组织。他们穿着荒谬可笑的及膝长靴,除了那些女超人,没人会穿成这样。

另一方面,通常坏蛋的脸就长得像洋葱、铁砧、煎饼。眼睛可能凸出或凹陷进皱纹里。可能脑满肠肥或瘦骨嶙峋,可能毛发浓密或者像涂了橡胶一样没一根体毛,或者有蜥蜴鳞甲般的皮肤。他可以说话会闪电,会扔火球或吞下一座山。反派人物能让你的创造力挣脱桎梏。

问题是,不能只有好人或者坏人。有好人来设立标准,才会有坏人。除非有坏人表现得离谱得偏离正道,否则凸显不出好人。

今天,丹尼尔躬身坐在画桌前,画不出来。他转着自动铅笔,手掌里捏着橡皮,苦思着想把主角画成雄鹰。他画好了展翅的鹰翼,但似乎没法把拥有锐眼和尖嘴的鹰脸画得像个人。

丹尼尔是漫画书铅笔画家。劳拉拿了文凭,得到了门罗大学的终身教职时,他在家里为DC漫画公司画插画,一边照顾翠克西。他的画风引起了漫威漫画公司的注意,他们问了他好多次,想请他到纽约工作,加入《终极X战警》的漫画团队,可丹尼尔把家庭放在比事业更重要的位置。他做平面设计来偿还贷款,画一些商标和商务报纸的插图。直到去年,就在他过四十岁生日前,漫威漫画公司与他签约,让他可以既在家工作,又能画自己创作的漫画书。

他在工作间摆了一张翠克西的照片,这不只是因为他爱她,也因为这本特别的漫画书——《第十层地狱》。她是他的灵感。呃,应该说翠克西和劳拉都是。劳拉对但丁的着迷,提供了这个故事最基本的背景。翠克西推动情节发展。丹尼尔则负责塑造主角“野爪”,他是一个新型英雄。

从历史上来看,漫画比较适合青少年看。丹尼尔竭力向漫威漫画公司推销一个不同的概念:他的角色设定都是为这类成年人设计的:他们曾因为缺钱戒掉漫画书,但现在他们有了消费能力;他们会穿由迈克尔·乔丹代言的运动鞋,爱看像MV一样的新闻,坐商务舱,在飞机上用任天堂的掌上游戏机玩俄罗斯方块。他们会立马代入“野爪”的另一面,邓肯:一个四十几岁的父亲,知道变老很可怕,想维护家人的安全。他的超能力控制着他,而不是他能控制超能力。

这个故事讲述了邓肯,一个平凡的父亲寻找被恶魔绑架到但丁的地狱的女儿的故事。当受到刺激,愤怒或害怕的时候,邓肯就会变形成“野爪”,一个野兽。问题在于,超能力总会让邓肯丧失几分人性。如果邓肯变成了一只鹰、一头熊或者狼,来对付某个危险的生物,他变回人后,一部分兽性还会留着。他最害怕的是,当他真的找到了失踪的女儿,她可能已经认不出他为了救她而变成的模样了。

丹尼尔看着目前画的,叹了一口气。难的不在于画老鹰——他睡觉的时候也画得出来——难的是要让读者看到老鹰背后的人性。英雄变成动物不是新鲜的题材,不过丹尼尔亲眼见过。他在阿拉斯加的一个原住民村长大,全村只有他一个白人男孩,他妈妈是村里的老师,爸爸早就不见了。住在阿基亚克村的尤皮克族爱斯基摩人,对人与兽的界线分得没有那么清楚。他们轻松地说起孩子跟海豹,男人和黑熊住在一起的故事。有个女人嫁给了一条狗,她生下小狗,只为了剥下皮看看,毛皮下面是不是真正的孩子。动物只是不是人,但同样有意识,人性在它们的毛皮下滋生。你可以从它们围在一起吃饭,陷入爱情或悲伤时看出来。这也是双向的:有时候,在一个人身上,你也可以看到些许兽性。

丹尼尔在村里最好的也是唯一的朋友,是个叫肯恩的尤皮克族男孩。他爷爷教丹尼尔打猎捕鱼,还有每一件应该由爸爸教他的事。他教他,杀死一只野兔后必须安静,不要阻挠动物的灵魂过来;在捕鱼的营地,应该把鲑鱼的骨头放回河里,低声说:Ataam taikina,再回来。

丹尼尔童年的大部分时光都在等待离开。他是个kass'aq——白人小孩,光是这个理由就足以使他被戏弄、欺负或挨打。到了翠克西这个年纪,他喝酒、搞破坏,要让那个世界里的每个人都知道,他绝对不是好惹的。他没有在干那些事的时候,他就画画——画里的角色,尽管遇到重重困难,总是奋战到胜利。他在教科书空白的地方画,在他手掌上画。他计划着逃走,终于在十七岁那年,做到了。

一旦离开,丹尼尔就不再回头。他学会不再用拳头解决问题,学会将怒气发泄到纸上。渐渐地,他在漫画界有了一席之地,但他几乎从来不谈他在阿拉斯加的生活,翠克西和劳拉都知道最好别问。他成了一个循规蹈矩的模范爸爸,做小区的义务足球教练、烤牛肉饼、修剪草坪……你永远都想不到,他曾因劣迹斑斑被指控。那种过去太糟糕了,他想逃。

丹尼尔捏着橡皮,把老鹰草图擦了。或许他应该从邓肯这个人开始画,而不是先画“野爪”这个野兽?他拿起自动铅笔,开始画椭圆的脸,再画其他,不像英雄的主角成形了。没有紧身衣,没有长靴,没有遮一半脸的面具。邓肯的日常装束是一件旧夹克、一条牛仔裤,成天说着风凉话。和丹尼尔一样,邓肯有一头蓬乱的深色头发,皮肤也是深色的。邓肯也有个青春期的女儿。事实上,邓肯做的每一件事都和丹尼尔不愿提起的过往相关。

深究下去,丹尼尔其实是在悄悄地画自己。

杰森的车是他奶奶过世前开的老沃尔沃。椅面被换成粉红色,她最喜欢的颜色。那是他爷爷送给她的八十五岁生日礼物。杰森对翠克西说过,他曾考虑把椅面换回原本的肉色,可是怎么可以糟蹋那种爱情呢?

冰球校队的训练十五分钟前结束了。翠克西在寒风中等着,她把手缩进外套袖子里,直到杰森从溜冰场里出来。他笑着走在摩斯旁边,大冰球袋搭在肩膀上。

希望是青春期的一部分问题所在,就像粉刺和荷尔蒙激增。你可能愤世嫉俗,但其实这只是出于自我保护机制,就像用化妆品掩饰青春痘一样。因为承认不管吃了多少亏,还是不肯完全放弃希望这件事,实在太尴尬了。

杰森注意到了翠克西,翠克西试着假装她没有看到他脸上的表情——后悔、顺从。她把注意力放在他正独自走向她这件事上。“嘿,”她平稳地说,“你可以载我回家吗?”

他犹豫的时间久得让她的内心又死了一次。他点点头,打开车门。杰森把包放进车里,发动引擎,打开暖气,她趁机溜进副驾驶座。翠克西想问一千个问题——冰球练习得怎样了?你觉得还会再下雪吗?你想我吗?可她无法开口。她快受不了了,她坐在粉红色的座椅上,离杰森只有三十厘米,就像以前她坐在他旁边无数次那样。

他把车开出停车位,清了清嗓子:“你觉得好点了吗?”

什么好点?她想。

“你今天早上心理学课上离开了教室。”杰森提醒她。

那堂课似乎已经是上辈子的事了。翠克西把头发塞到耳后。“好多了。”她垂下目光说。翠克西想,她以前经常抓着换挡杆,所以当杰森要换挡时,他自然会握住她的手。她把手掌压到大腿下,抓着座椅,那样她才不会做什么傻事。

“你到底要做什么?”杰森说。

“我想问你,”翠克西做了个深呼吸,鼓起勇气,“你是怎么做到的?”

“做到什么?”

“所有的事。你知道的,去上课、练球、度过一天,表现得好像……好像你一点都不在乎。”

杰森低声骂了句脏话,把车开到路边。他倾身越过驾驶座,用拇指轻轻拂过她的脸颊。她才知道自己在哭。“翠克西,”他叹了口气,“我在乎。”

她的泪奔涌了出来。“可是我爱你。”翠克西说。没有开关可以让她简单地拨一下就止住感情。记忆像胃里的一池胃酸无法排掉,她的心已经不知道该拿它们怎么办了。她不怪杰森,她也不喜欢自己这样。可是她无法回去了,回到那个还没认识他时候的女孩。那个女孩消失了。她把她抛在哪里了?

她看得出杰森在犹豫。他伸手过来,把她拉进了怀里,安慰她。她把头埋在他的颈窝,嘟起唇贴在他咸咸的皮肤上。谢谢,她呢喃,感谢上帝,感谢杰森,感谢他们。

他说话吐出来的气息吹动了她耳旁的头发:“翠克西,不要再这样了。我们的关系已经结束了。”

这句话,这个审判,是那么的清楚明白,像一把铡刀,斩断了他们之间的关系。翠克西从他怀抱里挣脱出来,用她外套肥大的袖管擦着眼泪。“如果是我们的关系,”她低语,“为什么由你一个人决定?”

他没回答,他无法回答。她转头看着挡风玻璃,发现他们还在停车场里。他们根本没有任何进展。

在开车回家的路上,劳拉想着怎么跟希斯说分手。一个二十几岁的男人被她这个三十几岁的女人所吸引,她固然深感荣幸,但终究是错的:劳拉是他的老师,她结婚了,还有个女儿。她的现实世界是参加教师会议、发表论文、参加在人类学系主任家举办的智库论坛,更别提出席翠克西学校的家长会,担心自己的新陈代谢趋缓,考虑如果换一家手机运营商是否可以省钱。她告诉自己其实有些事情并不重要,比如希斯让她觉得自己年轻得像夏天即将从树上掉下来的新鲜葡萄,她想不起来过去十年间和丹尼尔在一起的时候有过这种感觉。

做坏事其实能让人肾上腺素激增。希斯肤色黝黑,喜怒无常,难以预测——喔,天哪,光是想到他,就害得她把车开得飞驰起来。但另一方面,丈夫丹尼尔却是全缅因州最稳重可靠、态度温和的男人。他从来不会忘记把垃圾桶放出去;他会在前一晚设定咖啡机定时自动冲泡,因为当她早上喝不到咖啡时,她会变成一头暴躁的熊;他从来没抱怨过,因为他守在家里做家长而花了十多年才在漫画界扬名。荒谬的是,有时候他越完美,劳拉就越生气,好像他的无私无悔只是为了凸显她的自私。然而,她只能怪自己——不是她对他下了最后通牒,说他必须痛改前非吗?

问题是(如果她能诚实地面对自己的话),当她要求他改变时,她只注意到她要什么,而忘了列出她会因此失去什么。她最喜欢和希斯在一起的地方就是尝禁果的刺激感。照理像她这样的女人不会和希斯那样的男人发生关系,但那正是当年她迷恋丹尼尔的原因。

她没认真考虑过要把婚外情告诉丹尼尔,那么做除了伤害他之外还有什么好处?相反,她希望能对他过度补偿。她会对他好到令他受不了。她会做个最好的太太,最棒的妈妈,最体贴的情人。她要把婚姻还给他,希望他永远不要察觉他曾失去过。

连但丁也说,如果你走过地狱,你就会去往天堂。

劳拉从后视镜看到了闪烁的警车灯。“该死。”她咕哝。警察的巡逻车利落地停在了她的丰田车的后方,她将车停到路边。

警车的前灯照出警察的轮廓,一个高大的警察走向她:“小姐,你好,你知道你超速了吗?”

显然不知道,劳拉想。

“给我看下你的驾照……史东教授?是你吗?”

劳拉抬眼仔细看警察的脸。她认不出来,不过他看上去很年轻,她可能教过他。她摆出最谦卑的表情。当年上课的时候,她给他的分数高到可以让她免收罚单吗?

“我叫伯尼·艾雷斯伍思。”他低头对劳拉微笑,“我大四的时候,就是2001年,上过你的但丁课。大三时都报不上你的课。”

她知道她是个受欢迎的老师——她的但丁课甚至比杰布·韦瑟比老师用大炮发射猴子来解释斜抛运动的物理课得到的评价更高。门罗大学的非官方简介里说,劳拉是学生最想邀请一起喝啤酒的教授。她突然想,希斯读过那个调查吗?

“这次我只给你一个警告处罚。”伯尼说。劳拉想,六个月前她真的需要警告的时候,他在哪里。他递给她一张脆脆的纸,微笑道:“你急着要去哪里?”

她想,不是去,而是回。“回家,”她告诉他,“我要回家。”她等他回到警车里,给他打了个信号车灯以表歉意——不管是不是真心的——然后上了小弯道。她规矩地不超速,眼睛直视前方,就像知道有人在看着的时候那样小心谨慎。

“我等下要出去。”劳拉一走进门就说。丹尼尔从灶台前抬起头,他正在剁花菜准备晚餐。炉子上炖着蒜香鸡。

“你才刚到家。”他说。

“我知道。”劳拉掀开锅盖,深吸一口气,“好香。真希望我能留下来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