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特斯岛(2 / 2)

事发时怀尔德先生的妻子不在家,上星期三,她上了一艘从丈夫的果园装载苹果驶往科莫克斯的船。原计划当天返回,因为船发动机故障,耽搁三天四夜才回到家中。星期天早上,她与提供搭便船的朋友一道返回,发现这一悲剧事故。

人们很担心怀尔德的幼子,房屋着火时他不在家。对其的搜索迅速展开,周日傍晚,在离家近一英里的树林里找到了孩子。他又湿又冷,已在矮树丛中蹲了数小时,不过毫发无损。他离家时似乎带了些食物,因为被发现时,身上尚有几片面包。

将在科特尼[6]展开调查,寻找毁掉怀尔德宅邸并夺走怀尔德生命的起火原因。

“你认识这些人吗?”我问。

翻下一页。

1923年8月4日。温哥华岛科特尼就今年4月在库特斯岛夺走安森·詹姆斯·怀尔德生命的大火原因展开调查,调查发现,怀疑是死者本人、别人或团体纵火的说法无法确证。火灾现场发现的空煤油罐不足为证。根据库特斯岛曼森斯卸货口的商店店主佩西·坎普尔先生的证词,怀尔德先生曾定期购买并使用煤油。

死者七岁的儿子无法提供任何关于火灾的证词。他在失事数小时后,由搜索队在离家不远处的树林里发现。对于人们的提问,他回答说父亲给了他一些面包和苹果,吩咐他步行到曼森斯卸货口去,但他中途迷了路。不过,数星期之后,他宣称已不记得此事,也不知自己为何迷路,这条路他之前曾多次走过。维多利亚的安东尼·黑尔维尔医生证明,他检查过这个男孩,相信他有可能一看到大火便逃跑了,并且还有时间带上一些食品,不过现在他已经悉数忘记。医生指出,也有可能男孩的说法是正确的,只是对于它的记忆几天之后遭到抑制。医生表示,没必要对男孩展开进一步质询,因为他在这件事上可能已无法区分事实和想象。

事发时怀尔德夫人不在家,她搭乘联合湾的詹姆斯·汤普森·格里的一艘船,去了温哥华岛。

怀尔德先生的去世被裁定为一场不幸事故,引起事故的大火起因不明。

好了,合上剪贴本吧。

把它收起来。把它们都收起来。

不对。不对。不是那样。按顺序收。按照年份。这还差不多。要保持原样。

她回来没?看看窗外。

好的。不过她可能很快就要回来了。

说说你吧。你有何感想?

我不在乎。我才不会在乎你怎么想。

你想过人们的生活可能会像那样,又会像那样结束吗?哼,会的。

我没对切斯提这事,尽管我通常会把一天中我认为他会觉得有趣或好玩的事都告诉他。他现在好像回避关于格里夫妇的任何话题。他对他们一言以蔽之:“怪物。”

公园里所有脏兮兮的小树都开花了。一种浅粉色的花,看起来像人工染色的爆米花。

而我开始了一份真正的工作。

一个星期六下午,锡蒂斯兰诺图书馆打来电话,让我去干上几个小时。于是我坐到了借书台的另一侧,在人们借的书上盖到期的日期戳。这些人中有的我认识,以前和我一样都是借书人。现在我代表图书馆,冲他们微笑。我说:“两星期后见。”

一些人会笑着回答:“呵呵,不会那么久。”他们和我一样都是书迷。

我发现这份工作我应付得来。不用收款机—要收罚款的话,你只需要从一个抽屉里摸出零钱。我已经熟悉书架上大多数书的位置。把卡片归档的时候,我知道字母表的顺序。

我得到了更多小时的工作时间。很快,这发展成一份临时的全职工作。之后,正式工作人员中的一位流产了,要离开两个月,两个月后她又怀孕了,医生建议她不要再上班。我便跻身正式工作人员之列,一直干到我自己的第一次怀孕也过了半程为止。我和那些早已面熟的女人成了同事。玛维斯和谢莉,卡尔森夫人和约斯特夫人。她们全都记得我跑到图书馆,一连几小时到处磨蹭的模样—按照她们的说法。真希望她们不曾这么注意我。真希望自己不曾来得这么频繁。

进入我的岗位,在借书台的这一面迎接人们,在前来求助的人面前显出一副能干、轻快、友好的模样儿,这是一种多么纯粹的快乐啊:被他们视为一位熟悉业务、在世上有一个明确定位的人。抛开我的躲藏、游荡和梦幻,变成一个在图书馆工作的女孩。

当然啦,现在我读书的时间少了,有时我坐在桌边工作,会把一本书在手里捏一会儿—我会捏着一本书,作为一个对象,而不是一个我不得不立即吸干的容器—我会有瞬间的恐慌,就像在梦中你突然发现自己位于一幢错误的大楼,或者忘了考试时间,心里知道这预示着某种不为人知的大灾或者某个终身大错将要来临。

不过恐慌转瞬即逝。

与我共事的女人们记得看到我在图书馆写东西。

我说,我是在写信。

“你在练习簿上写信?”

“是啊,”我回答,“它比较便宜嘛。”

最后一本笔记本变得冷冰冰的,藏在抽屉里,塞在乱糟糟的袜子和内衣下。它变得冷冰冰的,看到它,我心烦又羞愧。想扔掉,又下不了手。

格里夫人没有恭喜我得到这份工作。

“你没告诉我你还在找呀。”她说。

我解释道,我一直就在图书馆挂着名字,而且并没有瞒着她。

“那是在你开始为我工作之前呀,”她说,“现在格里先生怎么办呢?”

“很抱歉。”我说。

“那对他没啥好处,不是吗?”

她挑起粉红色眉毛,跟我说话的口气,与我听到她在电话上对送错货的屠夫或杂货商用的高傲口气如出一辙。

“我该怎么办呢?”她说。“你给我来了个突然袭击,不是吗?希望你以后对别人能更守点信用吧。”

当然啦,这些都是胡扯。我从没允诺过能待多久。不过,尽管谈不上什么真正的内疚,我还是有点不安。我没允诺过她什么,不过我不回答她的敲门,竭力悄悄溜进溜出大门,猫腰溜过她的厨房窗口的那些时刻算什么呢?在她给我端来那些—说实话吧—实实在在的东西的时候,我却报之以淡漠而甜腻的虚伪友谊,那又算什么呢?

“其实这样也好,真的,”她说,“我不想让任何靠不住的人照料格里先生。其实啊,我对你照顾他的方式谈不上很满意,我告诉你吧。”

很快她就找到另一个看护—一个矮小细瘦的女人,黑头发包着发网。我从没听到她开口。不过我能听到格里夫人对她说话。楼梯顶上的门特意开着,就为了让声音传到我耳中。

“她甚至从不帮他洗茶杯。半数时间她甚至从不帮他沏茶。我真不知道她有啥用处。就晓得坐着读报。”

现在我出门时,厨房窗子总会推开,她的声音一路冲到我头顶,尽管表面上她是在和格里先生说话。

“她走咯。出门咯。她现在甚至都不愿冲我们挥挥手了。我们在没人要她的时候给了她一份工作,可她现在手都不愿挥一下。哎哟,连个手都懒得挥一挥哟。”

我没挥手。我不得不走过格里先生坐着的窗口,但是我觉得,这会儿我如果挥手,或者哪怕只是看他一眼,都会让他备感羞辱。或者惹他发怒。任何举动都会像是在嘲弄他们。

走出半个街区,我就把他俩都抛到脑后。清晨光线总是那么明朗,我走路时心情愉快,不慌不忙。这种时候,我不再为之前的生活自怨自艾。在凹室帘子后头一待就是几个小时,在厨房桌边一坐就是几个钟头,徒劳无功地涂满一张又一张纸,还有一个小时一个小时地陪着一个老头在一间闷热的房间里耗时间。粗糙的小地毯,长毛绒沙发,他的衣服、躯体和那些干巴巴的剪贴本的气味,我不得不勉力应付的无穷无尽的报纸新闻。他保存着并让我读给他听的恐怖故事。(那会儿我丝毫没意识到,它要是放到书里,一准可以归到我素来倍加推崇的人类悲剧的范畴。)对所有这些的回忆,有点像想起儿时的病假,那时我心甘情愿地深陷于舒服的法兰绒被褥中,闻着它们的樟脑丸味儿,深陷于我的疲乏无力,还有从我楼上的窗户看到的迷迷糊糊、难以分辨的树影中。这种经历你只会自然而然地抛到脑后,不会怎么为之懊恼。看起来,似乎是我自身的一个部分—病恹恹的部分?—正被抛到脑后。你或许以为,婚姻可以促成这种变化,但是它没有,至少暂时没见效。我的旧自我一直在休眠和沉思着—它固执、缺乏女性意识、古怪地回避世界。而现在,我迈开步子,接受了正被转变为一个妻子和一个雇员的好运。只要费点心思,我就能变得好看、能干。不再古怪啦。我可以过关啦。

格里夫人拎着一个枕套跑到我门口。她露了露牙齿,做出一个不抱希望的、敌意的微笑,问我这会不会是我的。我毫不犹豫地说不是。我所有的两个枕套都在我们的床上呢。

她像殉难者一样宣布:“哦,它肯定不是我的。”

我说:“你怎么知道?”

慢慢地、恶毒地,她的微笑变得信心十足:“这不是我会摆到格里先生床上的那种布料。也不可能摆到我床上。”

为什么不呢?

“因为—它—不够—高级。”

我不得不回屋,从凹室床上的枕头上扒下两只枕套,拿给她看,这才发现它们不是一对,尽管我一直没注意。一只是用“高级”布料做的—是她的—她手中的一只才是我的。

“要是换成别人而不是你的话,”她说,“我才不会相信你没注意到呢。”

切斯打听到另一套公寓。一套真正的公寓,而不是什么“单室套”—它有一个像样的洗手间和两间卧室。原是他的一个同事朋友和老婆住的,他们买了幢房子,打算搬走。公寓位于第一大道和麦唐纳大街交会处的一幢大楼里。我仍旧可以步行上班,他也可以继续搭原先的公共汽车上班。现在靠着两份收入,我们住得起它。他的朋友夫妇打算把一些家具廉价出售。它们不合适搬进他们的新家,可在我们看来,它们够体面,够高级了。我们在这套三楼的亮堂房子里踱来踱去,对奶油色墙壁、橡木地面、宽绰的厨房碗橱和铺瓷砖的浴室啧啧惊叹。它甚至还有一个小小的阳台,正对着枝叶繁茂的麦唐纳公园。我们以一种全新的方式,再度陷入对彼此的热恋,陷入对我们的新地位,对我们从地下室升级进入的成人生活的热恋,现在看来,地下室只是我们生活中的一个临时站台罢了。未来许多年中,它在我们聊天时,都将是个打趣的话题,被形容成一场耐力测试。我们迈出的每一步—租赁的房子,我们拥有的第一幢房子,我们拥有的第二幢房子,第一幢在另一个城市买下的房子—都会带给我们这种欢欣的进步感,让我们变得更加亲密。这样一直到最后一幢房子,走进这幢最最辉煌、前所未有的房子时,我倒有了一种隐隐的灾难感,一种若有若无想要逃离的感觉。

我们通知雷伊要搬走,却没告诉格里夫人。因此她的敌意发展到前所未有的程度。事实上,她差点就气疯了。

“哼,她还以为自己有多聪明。她其实连两个房间都收拾不干净。她扫地的时候只知道把灰扫到角落。”

我买下我的第一把扫帚时,忘了买簸箕,因此有阵子我确实是这么干的。但是,除非她趁我不在,用她自己的钥匙进了我们的房间,否则她不可能知道这个。她显然这么干过。

“她鬼头鬼脑的,你知道。我第一眼看到她,就知道她是个鬼头鬼脑的家伙。还是个撒谎精。她头脑有问题。她坐在那里,说她在写信,其实就是在一遍遍写同样的东西—根本不是什么信,就是同样的东西翻来覆去地写。她头脑有问题哟。”

现在我知道了,她想必把我丢进垃圾筐的纸团又打开检查过。我经常试图用同样的词语开始叙述同一个故事。正如她说的,一遍遍地重复。

天气相当暖和了,我上班不再穿外套,而是把一件暖和的毛衣塞进裙子腰带,把皮带扣到最紧的一档。

她打开前门,冲着我的脚后跟嚷嚷。

“贱人。瞧那个贱人,像那样挺着胸脯,晃着屁股!你以为自己是玛丽莲·梦露吗?”

还有“我们的房子里不需要你。滚吧,越快越好!”

她给雷伊打电话,控诉我试图偷她床上的亚麻枕套。指责我在街头到处传播她的私事。她特地敞着门,为确保我能听到,还故意扯着嗓子对电话吼叫,不过这其实毫无必要,我们用的是同一根电话线,如果想偷听,我随时都可以听个一清二楚。不过我从没这么做过—我的本能是赶紧堵住耳朵—不过,一天晚上切斯正好在家,他抓起电话:

“别理她,雷伊,她就是个疯婆子。我知道她是你妈,但我不得不告诉你,她是个疯子。”

我问他雷伊怎么回答,是不是听了这话生气了。

“他只是回答:‘好的,没问题。’”

格里夫人挂掉电话,直接冲楼梯下面吼了起来。“我来告诉你们谁才是疯子。我来告诉你们谁才是个疯狂的撒谎精,到处散播我和我丈夫的谣言……”

切斯说:“我们不想听你说话。别惹我老婆。”后来他问我:“她说她和她丈夫是怎么回事?”

我说:“我不知道啊。”

“她就是受不了你,”他说,“因为你年轻漂亮,而她是个老巫婆。”

“忘掉这些吧。”他劝道,编了个勉强的笑话逗我开心。

“老女人们到底要干啥?”

我们搭出租车去新公寓,行李只有几只手提箱。我们在人行道上背对房子等车。我以为会听到一些最后的嘶叫,不过四下寂静无声。

“要是她拿杆枪,从背后干掉我怎么办?”我问。

“别和她一般见识。”切斯说。

“要是格里先生在的话,我倒是愿意冲他挥挥手。”

“最好别。”

我甚至没有最后看一眼那房子,我也没再走过那条街,再也没去过阿布特斯街那个面对公园和大海的街区。它的模样我都忘了,不过有几件东西倒是记忆犹新—凹室的帘子、瓷器柜、格里先生的绿躺椅—记得一清二楚。

我们逐渐认识了一些年轻夫妇,他们和我们一样,起初在别人的房子里租住廉价的一隅。我们听到关于老鼠、蟑螂、可怕的马桶、疯狂的女房东的故事。我们也会讲讲我们那个疯狂的女房东。妄想狂。

别的时候,我都不会想起格里夫人。

不过我有时会梦见格里先生。在梦中,我与他相识,似乎早在他认识她之前。他灵活强壮,但并不年轻,模样也不比我在前厅给他读报时好多少。他好像是可以说话的,不过他的发言仍仅限于我已经学会解读的那种噪音—生硬专横,只是不耐烦的几声哼哼,虽说对动作做着重要注解。而动作本身狂野无比,因为这些都是色欲之梦。身为一个年轻妻子,以及随后毫无耽搁地变成一个年轻母亲—忙碌、忠诚,几乎总是心满意足—的时候,我都时不时做梦,梦中的这种进攻、这种回应、这些可能性,在现实生活中根本无迹可寻。这些梦毫无浪漫可言。也没有丝毫体面。我们的床—格里先生和我的—总是砾石沙滩、粗糙的甲板或者戳人的一捆捆油腻绳索。梦里有一种你或许可以称为丑陋的情趣。他辛辣的气味,他凝冻般的眼睛,他猎狗一样的牙齿。我会从这些粗野的梦中惊醒,心头一片空白,连一丝惊讶和羞耻都没有,旋即又睡着,早上带着一种我习惯要否认的记忆醒来。年复一年,而且想必在他死后很久,格里先生都在我的夜间生活中如此运转。直到我把他利用殆尽,我估摸着就像我们把死者利用殆尽一样。不过,其实这事从来都不该这么理解—并不是说,我是个掌控者,我把他带到这里。这事是双方面的,似乎也是他把我带到了这里,这些不光是我的经历,也是他的经历。

而船和甲板和海滩上的砾石,戳向天空或蜷缩地俯向水面的树木,四周岛屿错杂的剪影,灰暗却分明的群山,似乎都具有一种天然的混乱,比我能梦到或想出的任何东西都要丰富和自然。它就像那种地方:你在,或者不在,它都自成一体,遗世而独立。

不过,掉在那位丈夫尸体上的焦黑房梁,我倒从不曾看到。那是很久前的事啦,如今周围早已换上一片郁郁葱葱。

[1] 瓦尔特·司各特的小说。

[2] 朱迪·图尔曼·科莱特(1873—1954)的小说。

[3] 伊丽莎白·波文的小说。

[4] 北欧古代传说中的人物。

[5] 10世纪末至11世纪初的丹麦、英国和瑞典等地的国王。

[6] 温哥华岛上的主要城市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