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人难寻》(1 / 2)

1953/弗兰纳里・奥康纳<sup>[55]</sup>

全家出游出了岔子。这是艾米最喜欢的一篇。(她表面上显得那么可爱,不是吗?)我跟艾米并非总是品位完全一致,但是这一篇呢,我喜欢。

她告诉我她很喜欢这一篇时,我想到之前没有猜到过的她的性格中那些奇怪而精彩的方面,一些隐秘的地方,我也许想去探究一下。

关于政治、上帝和爱,人们都讲些无聊的谎话。想要了解一个人,你只需问一个问题:&ldquo;你最喜欢哪本书?&rdquo;

&mdash;&mdash;A.J.F.

八月份的第二个星期,就在玛雅开始上幼儿园之前,她戴上了眼镜(红色圆框),还出了水痘(红色圆包),相映成趣,A.J.咒骂那位跟他说水痘疫苗可打可不打的妈妈,因为水痘成了他们家的灾难。玛雅很痛苦,A.J.因为玛雅痛苦而痛苦。她的脸上全是那种点点,空调又坏了,他们家里谁都没法睡。A.J.给她拿来冰冷的毛巾,剥橘子给她吃,把袜子套在她的手上,守护在她的床边。

第三天,凌晨四点钟,玛雅睡着了。A.J.筋疲力竭,却放松不下来。他之前让一位店员从地下室给他拿几本样书。不幸的是,那位店员是新来的,她从“待回收”那堆而不是从“待读”那堆拿书。A.J.不想离开玛雅的身边,于是他决定读一本以前没有进过货的样书。那堆书的最上面是一本青少年幻想小说,里面的主角死了。呃,A.J.想。这本书里有他最不喜欢的两样(已亡故的讲述者和青少年长篇小说)。他把那本被他判了死刑的书扔到一旁。那堆书中的第二本是一位八十岁老人写的回忆录,他单身了大半辈子,曾在好多家中西部报纸当过科学报道方面的记者,他七十八岁时结了婚。他的新娘在婚礼后两年去世,享年八十三岁。利昂・弗里德曼所著的《迟暮花开》。这本书A.J.觉得熟悉,但不知道是为什么。他打开那本样书,一张名片掉了出来:奈特利出版社,阿米莉娅・洛曼。对,他现在想起来了。

当然,从尴尬的首次见面以来,他跟阿米莉娅・洛曼这些年一直碰面。他们通过几封友好的电子邮件,她每年来三次,报告奈特利出版社最有希望大卖的图书。在跟她度过了差不多十个下午后,他最近得出结论她工作挺在行。她通晓自己的书目以及比较突出的文学潮流。她乐观积极,但又不会过分吹嘘自己公司的书。她对玛雅也很好——总记着给这个小姑娘带一本奈特利出版社的童书。最重要的是,阿米莉娅・洛曼很专业,那意味着她从未提起过他们刚认识时A.J.差劲的言行。天哪,他曾经对她很糟糕。为了将功补过,他决定给《迟暮花开》一个机会,尽管那仍然不是他所喜欢的类型。

“我八十一岁了,从统计学上说来,我应该四点七年前就死了。”那本书如是开篇。

早上五点,A.J.合上书,轻轻拍了它一下。

玛雅醒了,感觉好了些。“你为什么在哭?”

“我在看书。”A.J.说。

阿米莉娅不认识那个号码,但第一声铃响,她就接了电话。

“阿米莉娅,你好。我是小岛书店的A.J.费克里。我没想到你会接电话。”

“确实,”她笑着说,“我是全世界最后一个还接自己电话的人。”

“对,”他说,“你也许真是。”

“天主教会在考虑封我为圣人。”

“接电话的圣人阿米莉娅。”A.J.说。

A.J.之前从未给她打过电话,她认为这一定是原因。“我们是两周后见面,还是你得取消?”阿米莉娅问。

“哦,不,不是那码事。事实上,我只是想给你留个言。”

阿米莉娅用机械的声音说:“嗨,这是阿米莉娅・洛曼的语音信箱。哔。”

“嗯。”

“哔,”阿米莉娅又说了一遍,“说吧。请留言。”

“嗯,嗨,阿米莉娅,我是A.J.费克里。我刚读完了你向我推荐过的一本书——”

“哦,是吗,哪一本?”

“奇怪了,语音信箱好像在跟我说话呢。这一本是几年前的了。利昂・弗里德曼的《迟暮花开》。”

“别来伤我心了,A.J.。那本绝对是四年前那份冬季书目里我最喜欢的一本。没人想读这本书。我爱那本书,我现在还爱!不过我是一天到晚碰壁啊。”

“也许是因为封面。”A.J.没有说服力地说。

“糟糕的封面。老年人的脚,花,”阿米莉娅同意这一点,“好像谁愿意去想老人有皱纹的脚似的,更别说买一本封面上有这样的脚的书。平装本重新设计了封面,也根本无济于事——黑白风格,更多花。但封面就是图书出版业的出气筒,我们一出错就怪封面。”

“我不知道你是否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你就给了我《迟暮花开》。”

阿米莉娅顿了一下。“是吗?对,那就说得通了。那是我刚开始在奈特利做的时候。”

“嗯,你知道,事实上我并不喜欢读文学性的回忆录,但是这一本尽管格局不算大,却写得很精彩。睿智而且……”在谈到他很喜欢的什么时,他有种赤身裸体的感觉。

“继续啊。”

“每个词都用得恰到好处。基本上这是我所能给的最高赞美了。我遗憾的只是过了这么久我才来读它。”

“这真是我的人生故事。是什么让你最终拿起了这本书?”

“我的小姑娘病了,所以——”

“哦,可怜的玛雅!但愿她病得不重!”

“出水痘。我整夜没睡陪着她,而这本书当时离我手边最近。”

“我挺高兴你终于读了它,”阿米莉娅说,“我求过认识的每个人来读这本书,可没人听我的,除了我妈妈,就算是说服她也不容易。”

“有时书本也要到适当的时候才会引起我们共鸣。”

“对弗里德曼先生来说,这可没多大安慰啊。”阿米莉娅说。

“嗯,我要订一箱封面同样糟糕的平装本。另外,等夏天游客到来时,也许我们可以请弗里德曼先生过来做一次活动。”

“如果他能活那么久的话。”阿米莉娅说。

“他病了吗?”A.J.问。

“没有,不过他好像有九十岁了!”

A.J.哈哈大笑。“嗯,阿米莉娅,两周后再见,我想。”

“也许下次我跟你说什么是冬季书目上的最佳图书时,你就会听我的了!”阿米莉娅说。

“很可能不会。我老了,各方面定型了,秉性难移。”

“你还没那么老呢。”她说。

“跟弗里德曼先生相比还不老,我想。”A.J.清清喉咙,“你过来时,也许我们可以一起吃个晚饭什么的。”

销售代表和书店老板一起吃饭根本没有什么不寻常,但阿米莉娅察觉出A.J.说这话时带着某种语气,她接着澄清道:“我们可以过一遍最新的冬季书目。”

“对,那当然,”A.J.也回答得太快了,“你来一趟艾丽丝岛真是太远了,你会饿的。我以前从来没有提议过,是我失礼。”

“那我们晚一点吃个午饭吧,”阿米莉娅说,“我需要坐回海恩尼斯的最后一班渡轮。”

A.J.决定带阿米莉娅去裴廓德<sup>[56]餐厅,那是艾丽丝岛上第二好的海鲜餐厅。最好的科拉松<sup>[57]餐厅午市不开,就算开,对于一次不过是生意上的见面,科拉松也会显得太过浪漫。

A.J.先到,那让他有时间后悔自己的选择。在收养玛雅之前,他就不再去裴廓德餐厅了,里面的装修风格让他感到尴尬,还带着观光风味。里面有捕鲸用的鱼叉、鱼网,墙上挂着雨衣,门口有用一根原木雕刻出来的船长,他拿着一桶供人免费品尝的盐水太妃糖,有品位的白色亚麻桌布也没能让人转移多少注意力。一只玻璃纤维做的鲸鱼从天花板上吊下来,眼睛小小的,神情悲哀。A.J.感觉到那只鲸鱼的判断:应该去科拉松餐厅的,伙计。

阿米莉娅晚到了五分钟。“裴廓德,就像《白鲸》里的。”她说。她穿的衣服像是把钩针编织成的桌布重新利用了一下,罩在老式的粉红色衬裙外面。她的金色卷发上插着一朵假雏菊,穿着橡胶套鞋,尽管事实上那天阳光明媚。A.J.觉得橡胶套鞋让她看上去像个童子军,时刻准备应对灾难。

“你喜欢《白鲸》吗?”他问。

“我讨厌它,”她说,“很多东西我都不会说讨厌。老师布置读这本书时,父母们会高兴,因为他们的孩子在读‘有品质的’东西。不过强迫孩子们读那种书,就好像让他们觉得自己讨厌阅读。”

“你看到这家餐厅的名字没有取消约会,我倒是感到挺意外。”

“哦,我想过,”她声音里透着开心劲儿,“可是我又提醒自己这只是一家餐厅的名字,应该不太会影响食物的品质吧。另外,我在网上查了评论,据说这里的味道挺好。”

“你不相信我?”

“我只是喜欢在到这里之前,考虑考虑要吃什么。我喜欢——”她拖长了那个词——“有——所——期——待。”她翻开菜单,“我看到他们有几款以《白鲸》里的人物命名的鸡尾酒。”她翻过那页,“话说回来,如果我不想来这里吃饭,我很可能会编造说我对贝壳类食物过敏。”

“假装食物过敏,你可真狡猾。”A.J.说。

“现在我没法对你使那招了。”

侍者穿了件蓬松的白衬衫,那显然跟他的墨镜和鸡冠头格格不入。那种打扮是海盗中的时尚人士。“喂,旱鸭子<sup>[58],”那位侍者干巴巴地说,“试试主题鸡尾酒?”

“我一般点的是老式鸡尾酒,可是怎么能忍得住不点一种主题鸡尾酒呢?”她说。“请来一杯魁魁格<sup>[59]。”她抓住侍者的手,“等等。那酒好喝吗?”

“嗯,”那位侍者说,“游客们好像挺喜欢。”

“嗯,既然游客喜欢……”她说。

“嗯,先让我弄清楚,那意思是你想点还是不想点那种鸡尾酒?”

“我绝对想点,”阿米莉娅说,“不管怎么样,就上吧。”她朝那位侍者微笑。“难喝的话,我不会怪你的。”

A.J.点了一杯这家餐厅的自酿红葡萄酒。

“真可惜,”阿米莉娅说,“我敢说你这一辈子还一次都没有喝过魁魁格鸡尾酒,尽管事实上你住在这里,你卖书,而且你甚至很可能还喜欢《白鲸》。”

“你显然比我进化得更好。”A.J.说。

“对,这我看得出来。我喝了这杯鸡尾酒后,我的整个人生可能就要改变了。”

酒来了。“噢,看,”阿米莉娅说,“叉着一只虾的小捕鲸叉,真是意外惊喜。”她掏出手机拍了张照片,“我喜欢给我喝的酒拍照。”

“它们就像是家人。”A.J.说。

“它们比家人更好。”她举起酒杯跟A.J.的碰了一下。

“怎么样?”A.J.问。

“有咸味、水果味、鱼腥味,有点像是虾味鸡尾酒决定向‘血腥玛丽’<sup>[60]示爱。”

“我喜欢你的说法,‘示爱’。对了,这种酒听着挺恶心的。”

她又呷了一口,然后耸耸肩。“我开始喜欢上了。”

“你更喜欢去根据哪本小说而开的餐厅吃饭?”A.J.问她。

“哦,这可不好说。说来没道理,可是我在大学里读《古拉格群岛》<sup>[61]的时候,经常会感觉很饿,都是因为对苏联监狱里面包和汤的描述。”阿米莉娅说。

“你真怪。”A.J.说。

“谢谢。你会去哪儿?”阿米莉娅问。

“准确说不是一家餐厅,但是我一直想尝尝《纳尼亚传奇》<sup>[62]中提到的土耳其软糖。我小时候读《狮王、女巫与魔衣橱》时,经常想到如果土耳其软糖让爱德蒙背叛了自己的家人,那它肯定难以置信地好吃。”A.J.说,“我想我肯定是跟我妻子说了这件事,因为有一年,妮可送了一盒给我当作节日礼物。结果发现是种表面有粉末的黏黏的糖。我想我这辈子都没有那么失望过。”

“你的童年在那时正式结束了。”

“我再也回不到从前那样了。”A.J.说。

“也许白女巫的不一样,施了魔法的土耳其软糖味道更好。”

“要么也许刘易斯是想说明爱德蒙不需要怎么哄,就会背叛自己的家人。”

“这话说得很尖刻。”阿米莉娅说。

“你吃过土耳其软糖吗,阿米莉娅?”

“没有。”她说。

“我得给你弄点。”他说。

“我要是很喜欢该怎么办?”她问。

“我大概会看低你吧。”

“嗯,我不会为了让你喜欢而撒谎,A.J.。我最突出的优点之一,就是诚实。”

“你刚刚跟我说过你本来会装作对海鲜过敏,好免于在这里吃饭。”A.J.说。

“对,可那只是为了不伤害客户的感情。对于像土耳其软糖这等重要的事,我绝对不会撒谎。”

他们点了食物,然后阿米莉娅从她的大手提袋里取出冬季书目。“好了,奈特利。”她说。

“奈特利。”他也说了一遍。

她轻描淡写地过了一遍冬季书目,对他不会感兴趣的书无情地一带而过,强调出版社寄以厚望的图书,把最奇思妙想的形容词留给她最喜欢的那些。对某些客户,你得提一下这本书上是否有广告语,就是那些印于封底的来自成名作家的常常言过其实的赞誉之词。A.J.不是那种客户。他们第二次或者第三次见面时,他说过那些广告语是“出版业中的噬血钻石”。她现在对他多了点了解,不用说,这个过程就没那么让她感觉辛苦了。他更相信我了,她认为,要么也许只是当爸爸让他平和了。(把诸如此类的想法深藏心间是明智的做法。)A.J.答应读几本试读本。

“我希望,别用四年的时间。”阿米莉娅说。

“我会尽量在三年内把这几本读完。”他顿了一下,“我们点甜点吧,”他说,“他们肯定有‘鲸鱼圣代’什么的。”

阿米莉娅叹息了一声说:“这种文字游戏真的很差劲。”

“所以,如果你不介意,我想问一下为什么在那份书目上,你最喜欢《迟暮花开》?你是个年轻——”

“我没那么年轻了。我三十五岁了。”

“那还是年轻,”A.J.说,“我的意思是,你很可能没怎么经历过弗里德曼先生所描绘的人生。我看过这本书,现在我看着你,心里纳闷它怎么会让你产生共鸣。”

“天哪,费克里先生,那可是个很私人的问题。”她呷着她第二杯魁魁格鸡尾酒最后剩的一点,“我爱那本书,当然主要是因为它的文笔。”

“那当然,可是那还不够。”

“让我们这么说吧,当《迟暮花开》放到我的办公桌上时,我已经有过很多很多次失败的约会经历。我是个浪漫的人,但有时候那些失败在我眼里算不上浪漫。《迟暮花开》写的是不论在任何年龄,都有可能寻觅到伟大的爱情。这么说听着俗套,我知道。”

A.J.点点头。

“你呢?你为什么喜欢它?”阿米莉娅问。

“文字的水准,等等等等。”

“我还以为我们不可以那样说呢!”阿米莉娅说。

“你不想听我的伤心事,对吧?”

“我当然想听,”她说,“我喜欢听伤心事。”

他简要地跟她讲了妮可的死。“弗里德曼把失去一个人的那种独特感觉写出来了,写出了为什么那并非只是一件事。他写到你怎样失去,失去,再失去。”

“她是什么时候去世的?”阿米莉娅问。

“到现在有一段时间了。当时我只比你现在大一点点。”

“那肯定是很久以前了。”她说。

他没理会她这句玩笑话。“《迟暮花开》确实应该成为一本畅销书的。”

“我知道。我在考虑请人在我的婚礼上读一段。”

A.J.犹豫了一下。“你要结婚了,阿米莉娅,恭喜你。那个幸运的家伙是谁?”

她用那把捕鲸叉在带着西红柿汁颜色的魁魁格鸡尾酒里搅动,想扎到那只擅离职守的虾。“他叫布雷特・布鲁尔。我正准备放弃时,在网上认识了他。”

A.J.喝着第二杯葡萄酒里味涩的杯底酒。“跟我多讲讲吧。”

“他是军人,在海外部队服役,驻阿富汗。”

“不错哦,你要嫁给一位美国英雄了。”A.J.说。

“我想是这样。”

“我讨厌那些家伙,”他说,“他们让我彻底地自惭形秽。跟我说说他有什么差劲的地方吧,好让我感觉好一点。”

“嗯,他不怎么在家。”

“你肯定很想他。”

“我的确是。不过这样我就有时间大量阅读了。”

“挺好。他也读书吗?”

“事实上,他不读,他不怎么爱读书。可是那有点意思,对吧?我是说,这挺有意思的,嗯,和一个跟我的兴趣很不一样的人在一起。我不知道我干吗老是说‘兴趣’。关键是,他是个好人。”

“他对你好吗?”

她点点头。

“那点最重要。不管怎么样,人无完人,”A.J.说,“很可能在中学时有人逼他读过《白鲸》。”

阿米莉娅扎到她的虾。“逮到了,”她说,“你的妻子……她爱读书吗?”

“还写东西呢。不过我倒不担心那个,大家高看阅读了。看看电视里那么多好东西,比如《真爱如血》<sup>[63]。”

“你这是在取笑我。”

“哈!书是给书呆子们看的。”A.J.说。

“像我们这样的书呆子。”

账单拿来时,A.J.付了钱,尽管事实上按照惯例,这种情况下是销售代理埋单。“你确定要付这钱吗?”阿米莉娅问。

A.J.告诉她下次她可以埋单。

到了餐厅外面,阿米莉娅和A.J.握手,互相说了几句通常的职业性的客套话。她转身往渡口走去,重要的一秒钟之后,他也转身朝书店走去。

“嗨,A.J.,”她喊道,“开书店有几分英雄气概,收养一个孩子也有几分英雄气概。”

“我只是做了自己能做的。”他鞠了一躬。鞠到一半时,他意识到自己不太会鞠躬,便立刻又站直身体。“谢谢,阿米莉娅。”

“我的朋友们叫我艾米。”她说。

玛雅从没见过A.J.这么忙。“爸爸,”她问,“你为什么会有这么多家庭作业?”

“有些是课外的。”他说。

“‘课外的’是什么意思?”

“我要是你,就会去查一查。”

对于除了有一个爱讲话、上幼儿园的女儿,另外还要打理一份小生意的人来说,读完整整一个季度的书目——即使是像奈特利这样中等规模出版社的——需要花大量时间。他每读完一本奈特利出版社的书,都会给阿米莉娅发一封邮件讲讲他的看法。在邮件中,他没办法让自己用上“艾米”这个昵称,尽管已经得到允许。有时如果他确实感觉对什么很有共鸣,就打电话给她。要是他讨厌哪本书,他会给她发条短信:“不适合我。”对阿米莉娅而言,她从来没有被一位客户如此关注过。

“你难道没有别的出版社的书要读吗?”阿米莉娅给他发短信。

A.J.想了很久该怎样回复。第一稿写的是“我不像喜欢你那样喜欢别的销售代表”,但是他认为在一个有位美国英雄式的未婚夫的女孩眼里,这样说太放肆了。他重写:“我想是因为这份奈特利出版社的书目很引人入胜。”

A.J.订了太多奈特利出版社的图书,就连阿米莉娅的老板也注意到了。“我从没见过像小岛书店这样的小客户进这么多我们的书,”老板说,“新老板?”

“同一个老板。”阿米莉娅说,“可是他跟我刚认识他的时候不一样了。”

“嗯,你肯定在他身上下了大功夫。那个家伙不会进卖不动的图书,”老板说,“哈维在小岛书店那里从来没有得到过这么多订单。”

终于,A.J.读到了最后一本书。这是本好看的回忆录,关于当母亲、往剪贴簿里添东西和写作生活,作者是A.J.一直喜欢的一位加拿大诗人。那本书只有一百五十页,可是A.J.用了两个星期才读完。他好像没有一章不是读着读着就睡着了,或者是玛雅来打岔。读完后,他发现自己没法告诉阿米莉娅对此书的感想。那本书写得够好,他认为经常光顾书店的那些妇女读了会有共鸣。当然,问题是他一旦回复了阿米莉娅,奈特利出版社冬季书目上的书他就全读完了,在夏季书目出来前,他就没理由联系阿米莉娅了。他喜欢她,而且觉得她有可能也会喜欢他,尽管他们的初次邂逅糟糕透顶。但是……A.J.费克里不是那种认为撬走别人的未婚妻没什么大不了的人。他不相信有什么“命中唯一”,世界上有千千万万的人,没有谁那么特别。另外,他几乎不了解阿米莉娅・洛曼。比如说吧,要是他真的把她撬过来了,却发现他们在床上不和谐又当如何?

阿米莉娅给他发短信:“怎么了?你不喜欢吗?”

“不幸的是不适合我,”A.J.回复道,“期待看到奈特利出版社的夏季书目。A.J.”

这则回复让阿米莉娅感觉太过公事公办、敷衍了事,她考虑过要打个电话,但却没有。她还是回了短信:“趁你期待之际,你绝对应该看看《真爱如血》。”《真爱如血》是阿米莉娅最喜欢的电视节目。这已经成为他们之间的一种玩笑话——只要A.J.肯看《真爱如血》,他就会喜欢吸血鬼。阿米莉娅想象自己是苏琪・斯塔克豪斯<sup>[64]那种人。

“我才不看,艾米,”A.J.写道,“三月见。”

离三月还有四个半月。A.J.感觉到那时,他这场小小的爱恋肯定将烟消云散,要么至少进入休眠状态,那会让他好受一点。

还有四个半月才到三月。

玛雅问他怎么了,他跟她说自己不开心,是因为有一阵子见不着他的朋友了。

“阿米莉娅?”玛雅问。

“你怎么知道是她?”

玛雅翻翻眼珠子,A.J.不知道她什么时候从哪里学会了那个动作。

那天晚上,兰比亚斯在书店主持了他的“警长精选读书会”(所选书为《洛城机密》<sup>[65]),之后他跟A.J.分享了一瓶葡萄酒,这是他们的老习惯了。

“我想我遇到了一个人。”A.J.说,一杯酒下肚后,他心情愉快。

“好消息。”兰比亚斯说。

“问题是,她跟别人订了婚。”

“时机不当啊。”兰比亚斯表示,“我到现在已经当了二十年的警察了,我告诉你,生活中每一桩糟糕事,几乎都是时机不当的结果,每件好事,都是时机恰到好处的结果。”

“这话好像把事情彻底简单化了。”

“好好想想吧。要是《帖木儿》没有被偷,你不会把门留着不锁,玛丽安・华莱士就不会把孩子留在书店里。这就是时机恰到好处。”

“没错。可我是四年前认识阿米莉娅的,”A.J.争辩道,“我只是懒得去注意她,直到几个月前。”

“还是时机不妥。当时你的妻子刚去世,然后你有了玛雅。”

“这话可不怎么安慰人心啊。”A.J.说。

“可是听着,知道你的心还管用,这就挺好,对吧?想让我帮你跟谁撮合一下吗?”

A.J.摇摇头。

“试试吧,”兰比亚斯不肯放弃,“镇上的人我全认识。”

“不幸的是,这个镇很小。”

作为热身,兰比亚斯安排A.J.跟他的表妹约会。那位表妹一头金发,发根是黑色的,眉毛修得太过了,心形脸,说话声音像迈克尔・杰克逊那么尖。她穿着低领口上衣和聚拢型文胸,托起一个不起眼的小平台,她所戴的有她名字的项链就歇在上面。她名叫玛丽亚。在吃莫泽雷勒干酪

<sup>[66]条时,他们就无话可谈了。

“你最喜欢哪本书?”A.J.想方设法让她开口。

她嚼着莫泽雷勒干酪条,像抓着一串念珠般抓着有她名字的项链。“这是某种测试,对吧?”

“不,怎样回答都不会错,”A.J.说,“我是好奇。”

她喝了一口葡萄酒。

“要么你可以说哪本书对你的人生影响最大。我是想对你多了解一点。”

她又呷了一口酒。

“或者说说你最近读了什么?”

“我最近读的……”她皱起眉头,“我最近读的是这份菜单。”

“那么我最近读的就是你的项链,”他说,“玛丽亚。”

此后这顿饭吃得融洽无比。他永远不会知晓玛丽亚读了什么。

接下来,书店里的玛吉妮安排他跟她的邻居约会,那是一位活泼的女消防员,名叫罗西。罗西一头黑发,有一道挑染成蓝色,胳膊上的肌肉特别发达,笑起来声音特别洪亮,她把她短短的指甲涂成红色,上面还有橙色的火苗。罗西读大学时曾获得跨栏跑冠军,她喜欢读体育史,特别是运动员的回忆录。

他们第三次约会,当她正在描述何塞・坎塞科<sup>[67]的《棒球如何做大》中的精彩片断时,A.J.打断了她。“你知道那些书全都是有人代笔的吗?”

罗西说她知道,她无所谓。“这些表现突出的人们一直在忙着训练,他们哪有时间去学习写书呢?”

“可这些书……我的看法是,从根本上说来,它们都是谎言。”

罗西的头朝A.J.探过去,用艳红的指甲敲打着桌子。“你是个势利鬼,知道吗?那让你错过很多东西。”

“以前有人这样跟我说过。”

“人这一生就是一部运动员回忆录,”她说,“你努力训练,取得成功,但是到最后你的身体不行了,一切就结束了。”

“听着像是菲利普・罗斯<sup>[68]晚期的一本小说。”他说。

罗西架起胳膊。“你说那种话,就是为了显得聪明,对吧?”她说,“可是说真的,你只是在让别人感觉自己蠢。”

那天夜里在床上做完爱后(做得就像在摔跤),罗西从他身上翻下来说:“我不确定还想不想再见你。”

“如果我之前伤害了你的感情,对不起,”他一边说一边穿回裤子,“回忆录那档子事。”

她摆摆手,“别担心,你就是那种人。”

他怀疑她说得对,他的确是个势利鬼,不适合跟人谈恋爱。他会抚养自己的女儿,管好自己的书店,读自己的书,他想好了,那样的生活就已经足够了。

在伊斯梅的坚持下,确定了玛雅要去学舞蹈。“你不想对她有什么亏欠,对吧?”伊斯梅说。

“当然不想。”A.J.说。

“那好,”伊斯梅说,“跳舞很重要,不仅是对身形,在社会交往中也很重要。你总不想让她最后发育迟缓吧。”

“我不知道。让一个小女孩报名去学跳舞这种事,那种观念是不是有点老式,还有点性别歧视的倾向?”

A.J.拿不准玛雅是否适合跳舞。即使才六岁,她更喜欢用脑——书不离手,在家里或者在书店她都惬意。“她没有发育迟缓,”他说,“她现在读有章节的书了。”

“智力上显然没有,”伊斯梅坚持说,“可是她似乎只要你的陪伴,别的人都不要,甚至同龄的小伙伴也不要。这或许不太健康。”

“为什么不健康?”这时,A.J.的脊骨有种不舒服的刺痛感。

“她到头来会跟你一模一样。”伊斯梅说。

“那又有什么问题?”

伊斯梅摆出一副这个问题的答案显而易见的表情。“你看,A.J.,你们自己的小小世界里只有你们两个人。你从来不跟人约会——”

“我约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