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大熊(1 / 2)

戈林纳的村民不太情愿多谈老虎及其妻子,但他们会毫不犹豫地把这个故事的一段插曲讲给你听,关于一个半路杀出的次要人物。

只要你提到大熊达里萨的名字,戈林纳人都会从一段子虚乌有的传奇说起:达里萨是一群熊养大的孩子─要不然就是他只吃熊肉。在某些版本里,他用了二十年追捕一头黑熊,它躲开了无数精良猎手的追杀,就连曾猎杀克罗万克地区传说中的恶狼的伟大猎人武克·西维奇也痛失良机。最后,笃信这个版本的人们坚称,黑熊被达里萨追得走投无路,精疲力竭,终于有一夜主动走进他的帐篷,躺倒,死在他面前,达里萨对着在雪地里奄奄一息的黑熊说了很多话,一直聊到天光放亮的那个瞬间,它的灵魂转入他的体内。我个人最青睐的版本是这样说的:达里萨身为猎人的显赫战绩其实源于他的变身奇技,他真的可以变形为熊,他的猎杀不是身为人类的猎杀,不用枪不用毒饵不用短刀,而是用牙齿和利爪生生撕扯猎物的血肉,熊牙封喉,凄厉的声音堪比山崩地裂。

且不管有多少种离奇说法,有一点是真的:达里萨是老王国里最伟大的猎熊人。至少,这是铁打的事实。在老虎的妻子事件发生之前,有过一些达里萨的照片:他有浅色瞳仁,面如坚石,站在一堆熊皮上,身边总少不了一些细麻杆身材的贵族成员,他们笑得那么欢乐,不过是要掩饰猎捕后的腿软手抖。在这些照片里,达里萨显得很敦厚,不苟言笑,不比一堆黑煤更有魅力,很难理解他竟能引起戈林纳乡民矢志不渝的关注。这些照片里的熊也仿佛诉说了另一种实情─那么多熊被打死了─那时候,没人会多看它们一眼,更别说看出熊皮背后的真相了。

达里萨一年来一次戈林纳,总是在圣诞大餐的时节,尽享村民的盛情款待,之后是更寒苦的严冬,正好让他来卖兽皮。他的出现在意料之中,却又总是很突然:人们从没见到他进村,一觉醒来就高高兴兴地发现他已经在村里了,他的马拴好了,牛从车里放出来了,各色货品散放在褪了色的蓝地毯上。达里萨个头不高,留着胡子,要是不经意走过他身边,搞不好会当他是乞丐;他很低调,也愿意纵容孩子们那些变态的好奇心,所以,他好像带来了一个更狂野、更值得钦佩的大世界。他带来新闻和温暖,偶尔还有传奇故事,人们都爱听些野外风光和动物的趣闻,所以,戈林纳人把他的到来等同于好运和四季流转。

在那个特别的冬天之前,外公一直热切期待大熊达里萨一年一度的光临,就和村里其他人一样;但是这次不同,老虎和老虎的妻子占据了外公的心,他完全忘了达里萨会来。然而村里人都记得;在他们的集体意识里,达里萨的到来是雷打不动的,而且越来越迫近,所以他们宁可避而不谈,生怕张扬他们的信念反而会阻止他到来。所以,一月底的一天早上,他们陆续走出家门、看到他风尘仆仆地出现在村子里,好像承诺再次被应允,他们的心情立刻高涨起来。

要是以前,外公肯定冲在最前头,在褪色的蓝地毯边走来走去,盯着咧开大嘴的熊头、眼镜、宝石和所有七零八碎的宝贝看;但那一年,他透过玻璃窗看到达里萨时,恍然惊觉即将发生什么事,并为此恐慌。广场另一头,老虎的妻子大概也在眺望达里萨,但她不理解村里为什么会如此喧闹。她绝对猜不到牧师张开双臂迎向达里萨并不只是为了打招呼,他会说:“感谢上帝让你安全到达此地─你必须帮我们铲除那个穿火红睡袍的大魔鬼。”但外公猜到了。

外公一直在祈等奇迹出现,但也预料到了灾祸。他九岁,自从在熏肉屋和老虎擦肩而过,他已经知道自己和老虎、和老虎的妻子联手出现在一场必输的战局里。他不理解反对他们的人;他也不想去懂。薇拉奶奶的援助出乎意料,在他眼里不啻为一星希望的火苗,但他不知道希望指向何方。现在,猎人到来,外公立刻意识到局面对老虎极其不利。一直以来,大熊达里萨意味着某种值得钦佩、无可动摇的意象,但此刻,他已然成了叛徒,谋杀犯,老虎杀手,他将瞄准神圣之物,挥舞长刀,布下天罗地网,置其于死地,外公毫不怀疑,假以时日,达里萨必将得逞。

大熊达里萨和大多数猎人不一样,他的生活不是为了死亡的瞬间,而是意在其后。他欣然接受人们封授的头衔,为的是挣来与之匹配的快乐:他的捕猎是为了得到兽皮。对达里萨来说,剥皮、刮肉、煮油的气味,等同于在自己家里重塑狂野,并以此锁定捕猎的回忆。关于达里萨的真相是:他打骨子里是个动物标本剥制师。

为了理解这一点,你必须回溯到他的童年,那是村里没人知道的往事,发生在本城某高档住宅区:街灯通明的大街上有一栋红砖房子,能俯瞰精心修剪的国王公园,达里萨的父亲是个大名鼎鼎的奥地利工程师,两度结婚,两度丧妻,最好的年华都在国外度过,达里萨的姐姐玛格达莱娜一辈子都病怏怏的,这让他们姐弟俩无法跟随父亲离家出游。父亲一走就是好几年,监管在埃及的博物馆和宫殿工程,姐弟俩只能相依作伴,凭借父亲的家信遥想异国风光。

玛格达莱娜得的是癫痫症,行动范围很有限,快乐也就很微少。她不能去上学,只能尽可能跟着家教多学一点,并自学绘画。达里萨比她小七岁,但很爱这个姐姐,爱她所爱,近乎宠溺,从小到大,他一直视姐姐的福祉为己任。达里萨会站在他们家的过道里,看着脚夫把父亲的旅行箱搬上在外等候的马车,扯着工程师的大衣不肯放手,父亲则说:“你是个很小很小的男孩,但我打算让你成为绅士。你知道小男孩如何变成绅士吗?”

“怎么变?”达里萨嘴上这么说,恐怕心里早已知道答案了。

“身负重责。”他的父亲说,“负责别人的事。我可以交给你一项任务吗?”

“可以。”

“帮我想出一个人选来。你认为,我不在家的时候谁最需要照料?假如家里只有你一个绅士?”

“玛格达莱娜需要照料。”

“那么,你愿意帮我照看她吗?”

其后的几个月里他忙得不可开交,为了她,他制定了一套小规模程序,但处处做到极致。他们有管家负责三餐和清扫,然而,是达里萨把早餐盘端进姐姐房间,帮她拆开头发里的缎带,也是他为她拿来连衣裙和袜子,并守在门外等她穿戴好,万一她头晕、叫他帮忙就能立刻进屋。达里萨帮她系鞋带,帮她跑腿寄信,帮她拎包袋,一起到公园散步时拉着她的手;她上钢琴课的时候有他坐陪,怒目而视,一旦老师太过严厉他就叫停;她要画静物,他就去准备水果篮、葡萄酒和三角奶酪块;到了夜里,他把她床头柜上的书搬来搬去,只为了能和她一起读睡前故事。反过来,玛格达莱娜也很宠他。他帮了她大忙,她也很快意识到,他照料她的同时也学会了照料自己。他的努力没有白费,玛格达莱娜在信中的第一句话就是:最亲爱的爸爸,您真该看看我们的小达里萨是如何照顾我的。

他八岁那年第一次看到她发病。他悄悄走进她的房间,想把自己刚刚做的噩梦告诉她,却发现她的身体在被子里扭曲起来,因痉挛而绷紧,脖子和肩膀汗淋淋的,还有一些又白又黏的东西。看着她这样,他突然感到后背发凉,透不过气来,似乎在他开门的时候,还有别的东西跟在他身后偷偷进来,埋伏起来,随时都可以出击。他把她留在床上,独自奔出家门,没有披外套,没有穿鞋子,一身睡衣跑到大街上,光脚在湿漉漉的人行道上跑得砰砰响,就那样一路跑过半座城,跑到医生家。一路上,他感到一种巨大的空白,像一艘轮船那样庞然而沉重。每个人都不在身边,街上没有行人,父亲不在家,等他回家后玛格达莱娜是不是还活着?就连这一点他也不确定。他只哭了几声,之后,坐在医生的马车里却是一丁点也没哭。

“我们不要告诉爸爸这事,好吗?”两天后,玛格达莱娜这么说,那时候他依然寸步不离她的床榻。“你真是个勇敢的小绅士,我最勇敢、最勇敢的小绅士啊─但是不要告诉他,不要让爸爸担忧。”

那之后,达里萨开始害怕黑夜,不仅是因为黑暗本身很吓人,也不是因为他害怕被某种丑恶的超自然之物掳走,只因他突然领悟到自己是何等无助无奈。死神,那寂然而飞速的死亡,已跟定他落户在这个家里。死神,盘桓在人与物之间,在他的床和台灯之间,在他的卧室和玛格达莱娜的卧室之间,永远都在;死神在不同的房间里飘移,特别是他走神或睡着的时候。他决定了,在和死亡的对峙里,他必须先发制人。他练出一套怪癖:睡两个小时就醒,灯也不开就在家里游荡,踮着脚尖走进玛格达莱娜的卧室,屏住呼吸,把他的手搁在她的肚腹上,等待她胸腔的起伏,好像她只是个婴孩。有时候,他会坐在她的房间里陪她一整夜,但大多数夜里他会让她的房门敞开,自己从她身边离开,走遍家里的每一个角落,一间屋连着一间屋,他是在寻找死神,指望把他从隐蔽的藏身地揪出来。他会察看门厅里的壁橱、瓷器柜和堆着纸箱和旧报纸的大衣橱。父亲的房间一直没人住,但他也会打开收着父亲以前的军装的衣橱看看,再去察看床底下、洗手间的门背后。他来来回回地在家里走,带着毫无用处的决心把窗户的插销拔起又拉下,时时刻刻都在期待,期待探向烤炉的时候发现死神蹲坐在里面─男人,只是一个男人,带着耐心十足的表情、贼一般无动于衷的眼神、背后有双翼的男人。

达里萨打算这样说:“我找到你了,现在你给我出来。”倘若死神拒绝出来,他还没想出来该采取什么行动。

当艾敏帕夏[1]的冬宫敞开大门时,达里萨已经这样巡夜几个月了。多年以来,帕夏冬宫何去何从始终是本城官邸里的热议话题。纵是奥斯曼帝国在本城的遗址之一,冬宫却已禁用多年。维也纳的地方官既不能将其占为己用,也不想拱手让给本城官府,便在那一年将其改称为博物馆,让艺术品赞助者们尽享皇家器物,那些人一向是国家歌剧院、皇家图书馆和国王花园里的常客。

达里萨居住的街区里,每根街灯杆上都贴着红金色的海报,上面写着:高贵奇观─野蛮世界惊炫一览。

冬宫楼上有一个绅士雪茄吧,包含棋牌室、酒吧和图书室,还有一个骑士博物馆,摆满了帕夏骑兵队里的精鞍良马:有戴着镀金马笼头的战马,有叮当作响的帝王仪仗马队用具,还有漆色闪亮、嘎吱嘎吱的大轮马车,以及一排排绣绘着新月和星星帝国标志的锦旗。楼下的中庭花园里有茉莉花苑和棕榈树,拱廊下面铺了坐垫,供人在户外阅读,还有一方小池,据说曾有刺客为了掩饰死者的身份,故意把头颅藏在池中睡莲叶下,据说现在有只罕见的白青蛙以那头骨为家。挂满肖像画的过道奢华瑰丽,布幔低垂,黄铜灯盏照耀着宫廷挂毯上逼真再现的盛宴和战争,还附带一间小图书室,专供淑女们静心阅读,茶屋里陈列着帕夏的瓷器、烹饪书籍和咖啡器具。

玛格达莱娜抓紧时机,立刻带她的弟弟去了博物馆。她十六岁了,对自己的病况一清二楚,深知自己哪儿也去不了,达里萨也因此画地为牢(他毫无怨尤)、无休无止地夜游(他决不放弃),这让她越来越痛苦。她在报纸上读到冬宫里面有一样新鲜物事叫作“帕夏镜厅”,便带达里萨一起去,因为她想让他明白,在他们家的四壁之外、他们常去的公园和大街之外还有一番广博天地。

要进入帕夏镜厅,你必须走过花园,下一段逼仄的楼梯,到达一个看似墓穴入口的平台。门楣上有腾龙雕刻,门口的小箱子上坐着一个吉卜赛人和一只幼狮,要是你不肯付钱请导游,他们就威胁要诅咒你。这当然是唬小孩用的,吉卜赛人和幼狮都在博物馆开支名单上。你可以把一枚硬币投进吉卜赛人的帽子里,她会说一句“多加小心”,然后引你入内,关上大门。考虑到玛格达莱娜的身体状况,家庭医生嘱咐她不要进去,所以只有达里萨一个人走了进去。

迷宫里的第一段路还挺单纯的,只有一排哈哈镜在逗你玩儿,一会儿把你吹上天,一会儿把你拦腰切断,让你的脑袋变得又扁又肥,好像齐柏林飞艇,但是,走过这面镜子后你会突然发现自己脚朝上、头朝下,前胸变成了后背。天花板和地板都铺着金砖,雕着棕榈叶王冠花纹,于是,你每走一步,都仿佛有九个、十个、两百个你和你一起走向幽深尽头。你会缓慢地一寸一寸挪步子,地砖的形状和花纹不断变化,各种角度的镜子将现实尽力倾斜、折叠、扭曲,当你伸手触摸,总是碰到镜面、镜面、更多镜面,终于在你完全没想到的地方出现了真正的空间。在隐形角落里绕来绕去时,你会偶尔撞见一幅绿洲画,或是一动不动的假孔雀,它看似应该在很远的前方,其实却在你的身后。接着,冒出木偶人、印度耍蛇人,木质的眼镜蛇慢悠悠钻出竹篮。达里萨走在迷宫里,觉得心脏随时都可能停止跳动,他觉得,不管走到哪里都看到他自己,反而已不清楚哪个才是真实的他。又迟疑又害怕,担心自己迷路,再也走不出这团迷景,这让他举步维艰,可叹玛格达莱娜用心良苦,他却开始感到虚无,和他在家里的黑夜中体验到的空白感一模一样。走上几步,他的脸就会撞到镜子,在镜面上留下一些模糊的痕迹。走到帕夏的绿洲时他都哭了,所谓绿洲就是用布幔围起天井,六七只真孔雀在绿喷泉旁走来走去,它们后头的那扇门通向战利品展厅。

战利品展厅布置在一条贴着蓝色墙纸的长走道里。一块带流苏的土耳其地毯完全展开,铺满了整个地面,南墙上装饰着闪亮的兽头,有羚羊和野山羊的头骨,还有宽大的水牛角和麋鹿角;玻璃标本盒里钉着甲虫和蝴蝶;老鹰和猫头鹰栖在木雕枝头上,用它们的死眼睛一动不动俯视下来;一对象牙交叉叠放,和交叠在玻璃柜旁的两把军刀相映成辉,那只玻璃柜里放着螺旋状的角鲸的独角;大天鹅静止不动,张开的双翼固定在一根细绳上;走廊尽头,是一只雌雄同体的山羊标本,还有很多照片记录了它生前在帕夏的私人动物园里的存活姿态,足以证明它真实存在过,而非死后捏造拼凑的赝品。

另一面墙被灯光照得通明,巨大的玻璃柜自下而上地排布,来自世界各地的野生动物在颤抖的静默中摆出固定的姿态。每只柜子代表地球上的一片区域,也是帕夏和他的儿子们远征猎捕过的每一个地方。有一只柜子的背景上画着黄色野草、平顶大树阶梯状的树冠,里面装着一只雄狮和小狮子,一只鸵鸟,一只紫色的疣猪,还有一只在荆棘中畏首畏尾的小瞪羚。还有一幅画着黑暗的森林、白色的瀑布,山洞口,一头熊僵硬地站立着,熊爪收起,眼睛向上,耳朵探向前方;熊的后面是一只红眼睛的小白兔,墙上还钉着一只展翅欲飞的野雉。河是彩色粉笔画出来的,斑马和非洲羚羊俯身喝水,低垂的前额挤挤挨挨,羊角斜斜上举,耳朵向四面八方支楞着,仿佛在聆听静寂。也搭出了夜景:竹林摇曳出盛夏的绿色,一只老虎仿佛沐浴在火光中,它站在灌木丛里,仰起脸庞,龇牙咆哮,直勾勾的眼神仿佛能射穿玻璃柜。

小男孩们都对动物着迷,但是对达里萨来说,这个歇斯底里的梦境般的金色迷宫、连同战利品展厅里那些死寂的圣堂,全都意味着一个更简明的结论:空白,孤零,更最彻底地说─千姿百态的死神坦荡而清晰地矗立在那个展厅里─死亡有尺寸、色彩和形态,也有质地和风度。这一点是确凿无误的。在那间屋子里,死神来过又走了,转瞬即逝,只留下生命的幻景;他明白了,这是可能的,你可以在死亡中找到生命。

达里萨不一定要弄懂笼罩心头的那种感受。他只知道:长久以来他害怕他人的缺席,然而现在,在这里,一切都在场。他也意识到了,这似乎关乎保存灵魂:要将你最爱的、或最怕的、或最景仰的对象保存下来。后来他常常去镜厅,独自一人,在战利品展厅里来回踱步,细细欣赏封蜡的兽鼻、固定的姿势、筋腱和肌肉的灵活、牡鹿和公羊面部的血管。

玛格达莱娜病亡之前,达里萨已师从波格丹·丹科夫先生多年了,此人正是“丹科夫和斯洛克奇”工作室里的一位大师。达里萨拜他为师,是因为在冬宫的一次偶遇,当时,这位上了年纪的大师来修复一座狐狸标本上的短毛。波格丹先生制作了城里最受崇敬的几座头骨标本,在十二岁的达里萨眼里,他就是技艺超群的艺术家。公爵和将军都是波格丹先生的主顾,也不乏住在达里萨父亲信中时常提到的那些地方的捕猎人。达里萨越来越频繁地出现在波格丹先生位于城南的工坊里,他在清晨等待送货人,王公贵族的家仆们会送来毛皮、兽角和兽头。当然,这事儿不总是让人愉快的,南非绵羊皮送来时会有一股荒唐的、淡淡的怪味,兽皮总是堆叠在一起,毛发常常纠结成团。不过,这种打杂是值得的,他得到的奖赏就是观看波格丹先生绘制模型草图,隔个几周,搭好木质框架,雕刻石膏和石蜡,要把肌肉的感觉刻划出来,比如肤下肌肉束的线条,再择选眼珠,把兽皮抻展匀整,围在支架上缝好,标本就初具形态了,最后布置膝盖、耳朵、尾巴和其他细节,直到兽体重归完整形貌。接下来是绘画,画出粗犷的斑点,鼻翼的光泽,让鹿角光滑可鉴。

自己也要多练手,达里萨便在父亲的地窖里建起了自己的小型工坊。对于他无法睡觉的问题,这无异于一劳永逸且不受苛责的好办法,后来他的睡眠也一直很稀少。他依然是家宅里的警卫兵,他会一边看书一边等待玛格达莱娜和管家都睡着,然后下楼走到自己的工坊,从冰盒里取出兽皮,开始复原兽体的工作。从某种层面上看,他势必推断出一个结论:如果死神已经在这栋屋里了,必将被他所做的事吸引,对复原生命的魔法大感兴趣,或许,眼看着支离破碎的兽皮重新围拢成崭新的肩头、崭新的侧腹、崭新的颈项,死神也会有困惑。如果他能把死神留在这里,占据它的注意力,让它寸步难离,和他分享这个地窖并思索复活的问题,那么,死神就不会在这个家里游荡了。起初,他从垃圾堆里捡出害兽害鸟,把惨死在车轮下的野猫捡回来,接着是他在后花园里用简陋的盒子装诱饵捕到的松鼠。玛格达莱娜的翠鸟死掉后,他把自己做的标本拿给波格丹先生看,终于赢得大师的首肯,他可以带些狐狸、獾、松貂之类的小活儿回家做。他从没承认完工的成品带给他怎样的满足感,没有对自己说,也没有对那个安静而空荡荡的房间说过。

就这样,他做了很多年的标本,甚至在病魔夺去玛格达莱娜的生命后也没有停。那次发病是在意料之中的,发生在一个灿烂的三月午后,公园里,他刚刚松开她的手去系自己的鞋带,她就抽搐起来,跌倒的时候撞到了头,之后在医院里躺了很久,悄无声息地死去了,没有醒来片刻,没有再和他说过一句话。从那以后,他的世界逐片崩塌─先是帝国瓦解,连绵不断的争战让他的父亲破产,在许多横跨尼罗河上的桥梁里,他的父亲挑中一座桥上吊,死在了埃及。达里萨孑然一身,身无分文,再无重任可负,他搬到波格丹先生的地下室,继续当学徒,钻研死亡的生意。他对自己说:这好歹是我熟悉的事情,我知道该怎么做。镜厅,他去得更勤了,只求精进自己的手艺,到最后,他终于得到允许,润色帕夏藏品中的大野猪,再后来,这座野猪标本被安置在将军的办公室里,尽管达里萨本人对此一无所知。他制定了目标:要么自立门户,要么等大师退休后接管波格丹先生的生意。谁料想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了,一连数年面临贫困,不管他的手艺如何,富人们或是逃、或是死、或是倾家荡产,还有人改名换姓、投奔他国,可能有的生意也随着他们的金库和钱包消失了。

二十岁那年,达里萨安葬了波格丹先生,忠诚可嘉地将老先生的遗产分送给法定继承人和私生子女,几乎什么钱都没留下,他只求他们把地下室留给他。达里萨开始到处乞讨工作。他发现自己竟然可以为一直憎恶的酒馆老板打杂,那家伙脸色蜡黄,长得疙疙瘩瘩的,是个名叫卡兰的老吉卜赛人,死活要用旧货币付他工钱。小酒馆不过是一间简陋的小屋,坐都坐不了几个人,老主顾们会自动坐到广场上去吃喝,卡兰用纸箱和可以拖动的板条箱划出地界,把黄油搅拌器、破泡菜桶翻过来用,不管什么破烂儿他都能凑合着用作餐桌。

小酒馆的生意好,尤其让孩子们欢喜,完全归功于洛拉─这头跳舞的狗熊是卡兰的挚爱。洛拉是一头老母熊,鼻子和嘴巴软乎乎的,雌鹿般的眼眸,跟着主人巡游世界不知有多少年头了,它曾在街头表演,进过马戏团,上过剧院里的大舞台,在皇宫盛会上表演过,还曾为现已过世的大公本人表演过─卡兰有一幅配框的照片,骄傲地挂在烤肉架上方供人瞻仰,无疑就是此事最好的证明。它已经很老了,连锁链都不用绑了,垂暮之年能在酒馆外的橡树荫下被孩子们围绕,它已然很满足,住在附近的孩子们都喜欢爬到它身上,往它的鼻孔里瞅。在极其特殊的时候,它还会起身跳舞,笨重的身躯毫不费力地旋转摇摆,昔日风韵依旧。

达里萨以前从没见过活的熊,不用刷碗、也不用宰割早晨送来的鲜肉时,他总在外面陪着洛拉。岁月抹退了洛拉的视力和嗅觉,它唯一能做到的只是经常直立起来,从一片树荫挪到另一片树荫,只有表情的变化仍能透出骨子里的野性。当然,当它想得到不该得到的东西时─比如一块好肉,或偶尔有人宠它会给它一杯拉奇加─它会像小狗那样斜睨着暗示渴望;听到卡兰的声音时,它会露出心满意足的表情,很像是笑;但若听到远方的狗叫,它的面部肌肉也会突然上提;到了喂食时间,它也会显现出阴沉而专注的神态。

那年冬天洛拉死了,卡兰没了伴儿,悲痛欲绝。他把酒馆的门一关,用餐厅里的一条大毛毯把它包起来,整整四天闭门谢客,好不容易才肯让达里萨带走它。达里萨回到波格丹先生的地下室,用十万分的谨慎开工,每天只做一点儿,并且专注地去幻想洛拉身在金色迷宫里的样子,就这样,他让双手慢慢找回使用刀和针时的流畅感觉。约莫一个月后,他把洛拉带回去给卡兰看,那个吉卜赛人目瞪口呆。达里萨让它定格于直立姿态,身子略微扭转,耳朵是警觉的,似乎在跳舞,又似乎想好好眺望某个猎物;熊爪完全铺开,洁净的毛皮梳得光溜溜的,双眼圆睁,凝望远方。达里萨塑造出洛拉驯服温顺的一面,也恰到好处地展示出它遗失已久的野性的尊严;卡兰当即给他涨了薪水,再把洛拉搁在它生前最喜欢的树荫下的小土坡上,厚大的后脚掌抓着那条银色流苏舞熊头罩。

洛拉站在酒馆门外整整几个月,然后,在大山里完成春季捕猎的猎户们来了,他们对栩栩如生的洛拉赞不绝口,还要求见见鬼斧神工的剥制师。猎人们五官粗陋,不仅长相丑陋,举止言谈各方面都很粗鲁,但他们的酒喝得越多,人也好像越经看了。那天晚上,他们喝了很多,为达里萨买了一回又一回的醉。他们告诉他,本城的剥制业已经没钱好赚了,但是世上的森林无边无际,除了王公贵族的领地,还有太多山林没有归属,生活着许多熊、狼和猞猁,它们的毛皮现在可值钱了,城里人都巴不得用这些东西彰显自己的身份,要是搁在以前,凭他们的出身根本不可能这样显摆。猎人们告诉达里萨,在这个世界上,无所事事的贵族已经潦倒了,贵族颐指气使的时代过去了,谁也不能再指望从他们那儿捞到工作。他应当走出城镇,自己去找野兽,用自己的功夫和本事去诱捕野兽。如果有哪个富裕的白痴想随行,那就再好不过了;但有钱的白痴越来越难碰到了,哪怕他们声称自己很有兴趣捕猎也不足信,谁也不能为了等他们动身而耗上一辈子。

那年春夏两季,达里萨依然天天拖地板,但秋天一到,他就跟着猎人们进山了。他已说服自己,相信打猎是通向死亡事业的另一条阳关道,不管怎样,那将指出自力更生的途径,让他回到心仪的事业中去。他会亲手把兽皮带回家,重振波格丹先生的工坊;他要亲手杀死野熊,熊皮会让医生和政客们光顾他摆在集市里的货摊,谁也没见过的屠熊情节会让退役将军家的炉边故事更加精彩。

第一年,达里萨跟过一个又一个猎人,很快成长为一个独立猎户。老猎人们都说,他好像天生就是干这个的,一学就会;也许这是因为他又找到了目标,这让他充满干劲地投入新生活,心意已决,就有使不完的劲儿。他学会了布陷阱、修武器;机关一旦设好,他就一动不动坐守几小时;也学会了在夜里和雨里追踪猎物的行踪。他知道,牢记鹿群在山里的移动规律就能预料野熊会在哪里捕杀掉队的鹿。他学会如何在深秋捕猎,此时野熊长了膘,步态变得缓慢,但在冬眠前的一两个月里会变得最凶狠。不管别的猎人可以教他什么,他都如饥似渴地去学;他们教不了的事,他就自己摸索。他的武器是陷阱和猎枪,罗网和毒饵,并渐渐习惯野熊死去时的嘈杂和臭气,熟稔用正确的刀法和手感剥下熊皮,那沉重的、鲜血淋淋的兽皮会像裙子那样顺从地被剥离。他爱上了独处,没有干扰,除了偶尔遇到别的猎人,偶尔也会走进一些偏僻的农场─那里的男人总是不在家,女人们总是很乐于招待他,热情得让他始料未及。他明白了,七个月的捕猎能换来三个月在波格丹先生地下室里的美妙工作,将整个世界关在门外,把自己背回来的兽皮重塑成兽。

他还学到了忍耐和理解有钱的白痴,因为,有必要带领他们打猎,总有一些年轻人想继承父辈祖辈的贵族风范。在他捕猎的第三个年头,贵族遗少会跟着他走穿灌木林,像幼鹿那样笨拙而胆怯,他们会紧张地大叫、乱跑、让你捉摸不定。这类遗少的装备总是太多,心理准备却十分欠缺,到了关键时刻会牙齿打战,手臂僵硬。也经常会有某位遗少出人意料,在最恰当的时机、以最精确的角度成功出击;这样的大男孩少之又少,却也不能摆脱人生首次杀戮带来的那种震惊,他们的脸上会呈现出恍惚、麻木和别的意味,那种表情会持续好几个星期,并将永远保存在捕猎留念照片里。

世道越来越艰难,达里萨发觉自己越来越多地专注于捕捉一些特殊的、惹麻烦的熊。他的英雄事迹越传越广,信使们踏遍丛林只为了找到他,告诉他:有头黑熊掳走了兹拉提卡村的一个小男孩;没人亲眼见到过的魔鬼恶熊下山来到德列万诺村的一户农场人家,咬死了田里的几匹马;体形堪比一间屋的红母猪被叶赛尼卡的公熊叼走了幼崽,因为小猪全死在了玉米田里,愤恨的母猪在丰收时节伏击田里的农夫;还有一只灰色老野猪在佩莱力乌一处谷仓里给自己做了个窝,准备在那里冬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