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老虎的妻子,现在我所知的一切中,只有这些是有据可查的事实:1941年晚春,在没有声明或预警的情况下,德军轰炸了这座城,一连三天没有停过。
老虎不知道那些东西是炸弹。轰炸机在高空尖啸而过,炸弹滚滚落下,熊在地堡另一头咆哮,小鸟突然沉寂,它只知道这些。还有烟雾和难忍的剧热,灰蒙蒙的太阳升起又落下,短短的露面好像不过几分钟,老虎惊惶不安,口干舌燥,在锈蚀的铁栏圈里走来走去,像牛一样低吼。它寂寞又饥饿,伴随着雷鸣般的轰炸声,那饥饿令它焦灼,并感知到了自己的死亡─与生俱来,迫近眼前─它无法无视,又不愿屈服。它不知道该怎样面对死亡。水见底了,它在自己的石头水槽里滚来滚去,在虎笼角落里那些还没吃的骨头里滚来滚去,那只老虎发出悠长的悲伤之音。
困笼踱步整整两天后,它四肢无力,沦落到在自己的排泄物里四肢颤抖。它没法走动,没法发声,没法做出任何反应。一颗流弹击爆城堡南墙,它的心脏本该在那时停止跳动的,爆炸震起呛人的浓烟、粉尘和碎石,落进它的脑袋和肚腹的绒毛里,甚至过了几个星期,当它侧卧或抵在树干上蹭身子时,微小的颗粒依然会噬咬它的皮肤,最终令它习惯了那种碎小的微痛感。在色彩变幻的空气里、热气里,它感到自己毛发倒卷,之后数小时蹲伏在虎栏角落里,眼看着城堡围墙开裂坍塌。这一切,本该让它死的。然而,有某种动力─血液中摇摆不定的什么东西─强迫它站起来,一步步走出城墙的缺口。动力。(它不是唯一的:多年后他们会在报道里写到在街道上奔突的狼群、站在河里的北极熊。他们将描述,人们目睹一群鹦鹉如何在城市上空盘桓数周,一位知名的工程师和全家人如何靠一匹斑马的尸体存活了一整个月。)
那一夜,老虎穿越城市,那条路将它带向北方,前往城堡后方的海滨,炸裂的河堤碎石遍布昔日的商用码头和犹太人区,多瑙河水也漫上岸地。河着火了,水上的火被水冲回堤岸,也就是老虎所站立的地方。它考虑了一下能不能游泳过河,走运的话,确实有这种可能性,但尸体的气味随波浮动,这让老虎回心转意,扭头翻过城堡山,走进废墟之城。
城民肯定看到它了,但在轰炸过后,它在他们眼里无非只是老虎:一个玩笑,一次疯狂,一种宗教幻觉。它四处游荡,巨大而沉默,沿着老城万巷走下去,走过门面粉碎的咖啡店和面包房,走过被气浪掀进商店橱窗的汽车。它沿着有轨电车的轨道走,沿途迈过或绕过倾倒的手推车,头顶是穿行全城的电线,但现在已断损垂下,如同黑色的森林攀缘植物。
等它到达肯兹佩楚瓦时,抢东西的人已聚在林荫大道上。男人们走过它身边,超过它,并排走,他们抱着毛皮大衣和一袋袋面粉、糖;提着天花板装饰、水龙头;抱着桌子、椅子腿和家具装饰,全都是从在空袭中倒塌的土耳其老房子的古墙里拽出来的。它视若无睹。
日出前几小时,老虎发现自己站在荒弃无人的卡里尼亚集市里,距离我外祖父母十五年后购买的第一套公寓只隔两个街区。这儿,死亡的气息萦绕在北风里,贯穿鹅卵石集市广场的脏水塘也是臭气熏天的。它低头走,嗅着各种它分辨不出的味道─碎溅的西红柿,嵌在路面沟槽里的菠菜、碎鸡蛋、鱼块,凝结在屠夫的肉摊周围的脂肪,熏染了奶酪摊板的浓重奶味。它渴得发狂,凑到滴水的喷泉旁卷起舌头舔水喝,那本是卖花的女人给花瓶汲水的地方;然后,它把鼻子探向一张沉睡的孩子的脸孔,他已经死了,裹在毯子里,留在薄饼摊位下。
最后,老虎听着第二条河流的水声,穿过了警醒的下城区,沿着小径走进国王的森林。我愿意去假想它走过了我们那古老的马车道。我愿意去想,在我出生前多年,它就在我儿时走过的碎石小路上留下大猫的足迹,走得精疲力竭,肩骨僵硬;但事实上,它走灌木丛会更快些,被城市碎砖石磨烂的爪垫在苔藓上会更轻松。一步一步爬上山时,俯拢向它的树木带来冷静的气息,就这样,它攀到山顶,把烈焰燃烧的城市远远地抛在身后。
那一夜,它在墓园逗留了一会儿,在破晓时分离开了这座城。并不是没有人注意到它。先是一个掘墓人发现了它,那人都快瞎了,根本不相信自己的双眼看到了一只老虎,它正用后肢站起,在教堂墓园里的垃圾堆里翻寻,在晨光里嚼着蓟草。接着,一个小女孩看到了它,她坐在自己家的拉货马车里,看到它在树木间隐现,以为它是一个梦。它还被本城的坦克车指挥官看到了,他三天后饮弹自尽,在给未婚妻的最后一封信里写道─我从没见过这么古怪的场景:一只老虎在麦田里;哪怕,今天,我在玛丽亚修道院池子里捞起一个女人黑色的双乳和肚子。最后见到老虎的人是个农夫,在城南两英里的一小块地里,他正在花园里埋葬亲儿子,他看到老虎走近时,朝它丢了好些石头。
老虎漫无目的,只是依从发自心底的自卫本能,某种含糊的、天生的直觉告诉它要找什么、要往前走。许多个日夜,许多个星期,它所见的只是宽广却干涸的田野、板结了死尸的沼泽地。街边堆积着尸体,还有一些像爆开的豆荚一样悬在树枝上,日渐干枯。老虎守在下面,等它们掉下来再去吃腐肉,吃得它感染了疥癣、磕掉了两颗牙,这才继续跋涉。它循着逆流而上,走过被四月雨水淹没的山麓,当苍白的太阳在河面的蓝雾里越来越黯淡,它就在空无一人的船里睡觉。它绕开人类聚居地,避开小农场,尽管牲口的叫声吸引着它走出蕨草丛,但一望无垠的天空、人类的喧哗都让它害怕,所以它不会久留。
在河流转弯的一个地方,它看到一间废弃的教堂,疯长的常春藤吞噬了半边钟楼,里面挤满了叽叽咕咕拍着翅膀的鸽子。这间教堂帮它挡风遮雨足有几星期,但没有食物,教堂墓地里的所有尸骸都已腐朽,没什么可吃的,只有几窝水鸟蛋,偶尔有几条冲上岸的鲶鱼,最后它不得不走。进入早秋时,它已在沼泽地里过了四个月,啃噬腐烂的浮尸,在溪流边捉捉青蛙和蝾螈。它已变成水蛭的宿主,几十条水蛭聚在他的四肢和侧腹,就像突兀的眼睛。
一天清晨,趁着薄雾,它发现了一只野猪。棕色的肥猪聚精会神地吃着橡果。这只老虎有生以来第一次捕猎,极其笨拙,完全失算。它仰起头,发出雾笛般的吼叫,而那只猪头也没回就消失在秋日的灌木丛里,看都没看一眼谁在追捕自己。
老虎的捕猎没有成功,但很了不起,至少是一次创举。它生在吉卜赛马戏团里一只铺了干草的盒子里,平生只吃过丢进城堡虎笼里的肥白肉脊骨。生来头一回,曾让它舒展沉睡的虎爪、把肉骨拖到角落里独自享用的冲动变味了,也不只是挫败感。生存需要迫使它慢慢摆脱娇生惯养的愚钝。是需要,强化着它的天性,磨锐了它的懒散做派,灵活了猫科动物的身手;被长久遗忘在骨子里的西伯利亚本能敦促它向北,向寒冷的北方去。
外公从小在戈林纳长大,在地图上找不到这个村子。外公从没带我去过那里,很少谈及,也从未表现出怀念或好奇,或是重返故乡的渴望。关于戈林纳,母亲说不出什么;外婆从来没去过。当我终于找到戈林纳时,布莱加维纳的接种早已结束,外公的葬礼也过去多时,我独自一人,没有告诉任何人我去了哪里。
要去戈林纳,你必须天一亮就离开本城,向北而行,沿着高速公路,穿过满是企业老板建造的夏日小屋的近郊区。那些不带院子的高砖房好像永远也造不完,越过大门,能看到门窗框架里黑洞洞的;细腿儿的野猫从堆满尘土的独轮小推车里伸出大半身子。各处都显示着这个国家正在自愈的过程中:新刷好的商店海报、五金店的绿色宣传单页钉在树干上、卫浴产品的招贴广告、木匠工坊的横幅宣传画、家具仓库和电工服务所的广告。某个采石场里,悬崖从正面被开凿,无人驾驶的推土机等待新一天的开工;一张巨大的海报上印着烤全羊的彩照,羊肉在热气中滋滋冒油,为全世界最好的烧烤店吆喝。
相比我和佐拉开车去布莱加维纳的那一程,这一路完全不同,尽管路上也有葡萄园,向着东方闪耀着晶莹的绿黄光芒。这一路上,老人们赶着新剪过毛的羊群,从你的车前横穿马路,他们慢吞吞的,会停下脚步招呼一只肥羊过去,或是脱下鞋子倒出小石头,说不定他们的脚丫子已经痛了好几个钟头了。你在赶路,但他们或它们丝毫不感兴趣;在他们眼里,如果你着急赶路,说明你已经搞砸了这次旅行。
高速公路越来越窄,变成单行道,并开始爬坡─起初坡度很小,周围是一片森林围绕的牧场地,当你开始盘山,说不定转一个弯就会看到明爽的绿野豁然铺开。下山的车辆朝你面对面地开来,看起来小小的,车里满登登坐着一家人,慢慢挤入你的车道。你的收音机里已能收到国境另一边的新闻广播,但信号很弱,声音时不时被干扰。
看不到阳光了,突然间,你行驶在一片低沉的云下,阴云铺展,横跨你眼前的长路,笼罩高高在上的松林、山岩和山下广阔的牧草地,破烂的旧宅、失门的旅店、遥远的无名小溪零星散布。你意识到自己已在几英里内没有看到别的车了。你有一张地图,但没多大用。你路过的教堂灰蒙蒙、静悄悄的,停车场是空的。到了加油站,没人问你要去哪里,他们已好几周没有得到汽油补给了。
空荡荡的公路无尽延伸,只有一块路标会告诉你,你的方向正确无疑。那块木头标志牌很容易被忽略,上面用白粉笔潦草写上了“圣丹尼罗”四个字,还画了一只歪歪扭扭的箭头,指着通往山谷下面的石子路。这块标牌不会告诉你的是:一旦你转进那条小路,你将不可避免地耗上一整个晚上;你的车可能没法轻易掉头;你将蜷缩一团、背靠车门熬过八小时,手电筒一点儿用没有,因为在车里没必要用,下车才有用,但你决不会下车的。
这条小路陡峭下行,在围了篱笆的麦田、黑莓地、牧草地里穿插而过,森林再次出现,牧场的绿草地里有一片片白色小花。每走一点距离,你就会经过一只体型巨大、无人陪伴的猪,呆呆地站在路边的沟渠里。猪会抬头看看你,一脸的无动于衷。
二十分钟过后,小路拐弯,你转过这一弯就该等待从对面森林里射出的强烈光束,那里的松树密集高耸、静默无声;那道光是圣丹尼罗修道院仅存的玻璃窗反射出来的太阳光,那是修道院矗立原址的唯一证据,人们相信那是个神迹,因为,只要太阳升起来,无论晨昏午后什么钟点,你都可以在那个位置看到那道反光。
之后不久,房屋便会接二连三地出现:先见到铁皮屋顶的农舍,阁楼窗户敞开着,正对小路。没人住在那里,一株黑葡萄藤从花园里蔓延出来,吞没果园的上半部。接着,到了拐角,冷不丁出现的第二栋房子会让你吓一跳。那儿,会有一个白发老人坐在门廊里,一看到你的车就会起身,令人惊讶地快步进屋;你肯定明白,他已经坐听了五分钟,听到你的车轮碾过石子路,并希望你看到他用力地关上门。他的名字是马尔科·帕罗维奇─以后你会和他打交道的。
驶过几条潺潺细流,你就到了村子的中心,十栋、顶多十二栋灰红相间的房屋聚拢在圣丹尼罗的独臂黄铜雕塑和村井周围。村民们都在小酒馆里,坐在露天门廊的长凳上;每个人都看到你了,但谁也不会看你一眼。
外公小时候住在一栋石材造的小屋里,几乎被茂盛的常春藤和亮丽的紫花所覆盖。那栋屋已经不在了─它空立了二十年,然后,村民们一砖一瓦地将它掰走,拿去修补自家的畜舍、阁楼屋顶的洞,或是加固自家大门。
外公的母亲在分娩时死去,他的父亲也很早亡故,外公对他几乎没有印象。外公跟着自己的祖母过活,她是村里的接生婆,养大了六个孩子,其中三个孩子都是村里的亲朋好友留下的。村里人都很爱戴她,称她为薇拉奶奶。如今只剩下一张她的照片。照片上的薇拉奶奶是个严峻的中年女人,身后显然是石屋的一角,身前是硕果累累的果园,园子在缓坡上,一直延伸到画面外。她的双手交叉在胸前,那是一双劳动者的手;看她的表情,好像摄影师欠了她钱。
在那个年代,一栋屋里只有三间房。外公睡在木栏儿童床的干草床垫上,挨着壁炉。干净的厨房里有铁壶和煎锅,房梁上吊着一串串大蒜,整洁的食品柜里摆放着许多罐子,储藏着腌菜、阿维尔[1]、洋葱和野玫瑰酱、家制核桃拉奇加。冬季里,薇拉奶奶点起一炉火,从早到晚都不让火灭;夏季里,一对白鹳在烟囱顶熏黑的石块上筑巢安家,一折腾就是几个钟头。从花园里望出去,小村上方的绿山清影尽收眼底,一条明亮宽阔的山溪流过这片山谷,河面只在蜿蜒处收细,依傍着红尖顶教堂。石屋旁有一条土路,通向河边的椴树林和杏园。薇拉奶奶在花园里种了土豆、生菜、胡萝卜和一小丛玫瑰,尤其对玫瑰精心呵护。
他们说,在中世纪,这个小镇围绕着圣丹尼罗修道院而兴起。设计修道院的建筑师纵有高超的绘图技巧和艺术设计手法,却不曾料想修士们的隐世生活将被攻占东山、杀入河谷的军队屡次打乱。其结果便是,修道院的土地被越来越多的农夫家庭、牲口群和山民渐渐蚕食。那些山民忍得了和野熊、雪季、先祖和巫婆巴巴洛嘉[2]的拉锯战,却难挡土耳其部落的攻击,他们继而发现,与其躲在东山坡上的这个隔世之所,不如就近而居,一看到土耳其人来就能躲进修道院的围墙。最终,驻居此地的二十多户人家创建了一套自己的经济模式,各行各业都有,手艺是祖祖辈辈传下来的,离群索居的态度也世世代代留传下来,修道院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就坍塌了,但他们依然齐心协力地保护这个村落不受外人干扰,甚至容不下一个翻山越岭嫁到这里的新娘子,只有偶尔一次的游贩夏季集市算是例外。
薇拉奶奶家一直都是牧羊人,她独自一人,为了这个行当倾注了一辈子心血,也自然而然地指引了外公的前程。他从小和羊群一起长大,听着咩咩叫、哼哼声,闻着浓重的膻味,看着泪涟涟的羊眼睛、羊在春季剪过羊毛后昏昏欲睡的呆样子。同样,羊的死亡也伴随着他的成长,他目睹过它们在春季被宰杀、出售。薇拉奶奶操刀时,手起刀落决不含糊,不管是做饭,还是给我外公打毛衣,她干每一样事情都是如此利落。生活的自然韵律深深烙印在薇拉奶奶的天性里,她希望外公也能继承这笔财富:天有四时,人有生死,流转不息,无需多余的感伤。
像所有母系家族的当家人一样,薇拉奶奶坚信我外公将是循规蹈矩的,因此也对他的能力有十足的把握─或许有点过分自信了,因为,他六岁那年,她塞给他一根削好的小牧杖,吩咐他去田里照看一群老羊,她以为老羊不会给小孩捣乱的。那是一次练习,外公发现自己担负了新职责,欢欣雀跃。但他实在太小了,后来只能想起些许片段:清晨的田野一片宁静,羊身两侧新长出来的绒毛,他突然跌入一个深洞,整整一夜,他只能抬头看着那些迷茫的羊,又过了好几个钟头,薇拉奶奶忧心忡忡的脸庞被晨光照亮,终于出现在洞口。
外公只讲过几段儿时往事,这就是其中之一。另一个更有外公的特色,算得上医事趣闻。他有一个童年玩伴叫米里察,两家人只隔几栋房子远,当他俩渐渐长大,不再迷恋互扯头发、互起绰号这样的小把戏,就开始扮家家─这显然更文明一点了。一天下午,我外公扮演伐木工,自言自语走在街上,怀抱一把玩具斧头;米里察扮演伐木工的妻子,通过耳濡目染,她已知道称职的妻子该做什么,便为他准备了一顿饭─井水泡夹竹桃叶,还在一截木桩上摆放好碗碟。扮家家游戏的精髓不在于提问,而在于实践:外公二话不说,把夹竹桃叶汤喝个净光,旋即呕吐不止,一阵又一阵地暴吐。
一小时后,村里的药师赶来,又催他狂吐了一番,还按了按外公的肚子,现在你会觉得这是很野蛮的做法,其实在当时也算不上是文明疗法。我听认识这个药师的村里人描述过:他有一双巨人般的大手,令人震惊的大眼,还戴着一盏矿工用的头顶灯;我猜想,外公在很小的时候受到了这种诱惑,从而对医疗专业顶礼膜拜。
之后数年,药师来得越来越勤。他来施吐根药、接断骨、拔破损的臼齿─因为外公偷偷向云游四方的吉卜赛小贩买了硬糖,哪怕家里人不允许他和他们有来往。有一次,孩子们一起玩“大战奥斯曼”,外公挥斧─游戏用的简陋小斧─太过激动,没了轻重,斧头钩起了一只边沿锋利的锡罐,刚巧甩到邻家男孩杜尚的额头上,割出见骨的伤口,药师就在杜尚的发际线下缝了几针。当然,外公从未提及某年冬季的大病灾,高烧席卷了整个村子,尽管药师倾尽一切努力,除了我外公之外,村里十二岁以下的孩子们都没能幸免,做夹竹桃叶汤的米里察也死了,一共六个孩子,外公的同龄人,全被埋在白雪下。
我想,童年回忆中必有些什么是永不磨灭的。外公终其一生都难忘那种感觉─站在药师温暖的店铺里,目不转睛地往药师的鸟笼里瞅,笼里的朱鹭安静而严肃。药铺蕴涵了某种意义重大的秩序性,就算你赶羊回家时一只羊也没少,也不会有那等赏心悦目的匀称感。站在柜台下,一只袜子高,一只袜子低,外公仰视一架又一架的罐子、凹底玻璃瓶子,因它们有节制地许诺康健而痴迷。金色小天平,各种粉末,草药和香料,让人宾至如归的药房气味,这些细节全都标志着另一个现实层面。药师,同时也是拔牙师傅、解梦人、药品测量师、珍稀朱鹭照看人,他就是值得信赖的魔法师,外公平生赞许的唯一一种魔法师。从某种角度说,这就是他的故事由他开始、由他终结的原因。
放羊对学者很有裨益,这或许让人惊讶,但确实可能促进了外公的自学。他独自一人放羊,有大把时间不受干扰。戈林纳山头的野草地绿油油、静悄悄,是蚂蚱和蝴蝶的家园、马鹿嬉耍的牧场。一个小男孩照看六十只羊,所有大树的荫庇都可以属于他。在野草地度过的第一个夏天,他教会了自己识字。
他读通字母书,就是我们最早接触到的那种初级儿童读物、第一本哲学书、最简单的语言文字教材,每个字母的读音都匹配它的图形。接着,他开始读《丛林之书》─药师给他的礼物。那几个星期里,外公坐在茎杆长扬的草丛里,凝视褐色书封里的柔软纸页。他读到了黑豹巴希拉、大熊巴卢、老狼阿克拉[3]。书的内封上有一个男孩的画像,瘦削的身子站得笔直,将火把扔向一只方头方脸的庞然大猫。
我听说,老虎第一次被人发现是在十二月底暴风雪起时,它在小镇之上的戈林纳山崖上。谁也不知道它已经在那儿待了多久,藏身于颓倒的树木形成的空洞里;但是,那一天,牧人弗拉迪沙的一只小牛犊在暴风雪里走失了,他爬上山去找牛,却在小树丛里撞见了老虎,黄色的眼睛亮闪闪的,像是一轮血月,那只牛犊已经死了,被它叼在嘴里,悬在它的下巴上。一只老虎。这对弗拉迪沙这样的人来说意味着什么?我知道老虎,是因为外公每个礼拜都带我去城堡,把老虎指给我看;因为我们时常在宁静的午后去动物标本博物馆,标签上写着老虎;因为老虎的身姿化作复杂曼妙的中国字,布满外公涂抹膝盖的药膏罐盖。老虎意味着印度,橙黄色的慵懒午后,在吉卜林的故事里,睁大眼睛的黑鹿折断了脖子,扭曲地倒在红树林里,丛林里的匍匐植物俯弯枝叶,指出杀鹿者的踪迹。但在外公童年的村落里,在那个年代,一只老虎该如何解释?一头熊,一匹狼,可以理解。可是,老虎?于是,恐惧降临。
人们不相信可怜的弗拉迪沙,他们看着他跑下山坡,脸色煞白活像鬼魂,双臂挥舞,没有牛犊,就算人们看到这些也不信他的话。他跑到村里的广场,瘫软倒地,连跑带吓的上气不接下气,磕磕巴巴地说,他们完蛋了,魔鬼已经来到戈林纳,快去叫神父。就算这样,村民也不相信他。不相信,是因为他们不知道该信什么─这橘色的庞然大物的肩和背是被火烧过了吗?要是他说他遇到了森林里的绿面巫婆巴巴洛嘉,他们大概会当即领悟并开始防范,最好说得再详细点:她的小屋由骷髅和头骨盖成,靠一根鸡腿骨支撑,正追着他从山坡上跳下来。
弗拉迪沙的大呼小叫把村民们召集到广场上,外公和薇拉奶奶也在其中。老虎的妻子肯定也在,但他们当时不知道。外公一溜烟儿地跑出家门,连外套都没穿,薇拉奶奶抓着他的外套跟在后头,轻轻拍了一下他的后脑勺,逼着他把手臂塞进袖子。当铁匠、卖鱼的和卖扣子的小贩一起把弗拉迪沙从雪地里扶起来、给他水喝的时候,他俩就站在广场上。
弗拉迪沙在说:“魔鬼啊!你们听我说!魔鬼冲着我们来了!”
对外公而言,魔鬼意味着许多东西。魔鬼是小精怪雷士,你会在牧场碰到他,他会问你讨硬币─要是你不给他,他会让森林转向,上下颠倒,你就会永远迷失。魔鬼也是召唤黑暗的长角神,泽诺暴格[4]。你不听话,长辈就会把你送给魔鬼;你也可以把别人送给魔鬼,但你的岁数必须比别人大很多很多。巴巴洛嘉的次子,黑夜,也是魔鬼,他会骑着黑马穿过树林。有时候,魔鬼就是死神,站在十字路口或一些大人反复警告你不可以打开的门背后等着你。但是,当外公聆听弗拉迪沙哭诉魔鬼橘色毛皮上的条纹时,他的心里越来越清楚,森林里的那个异物不是魔鬼,不是任何一种魔鬼,而是别的什么,他多少知道一点,于是,他眼睛发亮,脱口而出:“可那是谢尔汗呀。”
外公是个瘦小孩,金发,大眼─我见过他小时候的黑白照片,边角都卷起来了,照片里的他严肃地面对镜头,上学穿的长袜拉到最高处,两只手塞在口袋里。他那冷静平缓的语调一定很奇特,鱼贩、铁匠和其他跑来的村民都瞅着他,糊涂了。
但是,药师也在。“你大概说对了。”他说,“我给你的那本书呢?”外公跑回家拿书,一边疯狂地翻页,一边奔出家门,等他回到蜷成一团的弗拉迪沙身边时,已经找到了他最喜欢的那页插图:画着男孩莫格利、老虎谢尔汗。他把书递给吓傻了的牧牛人。弗拉迪沙瞥了一眼就昏过去了。这个小山村就这样知道了老虎的事。
假如,那只老虎从小就是猎食的那种老虎,它大概早就下山,闯进山村里去了。它走出城市,漫长的旅程把它带到山崖,但是,它自己也无法确定为什么选择在此驻足。现在我敢说,暴风和深雪已不再是它前进的阻碍,它可以挺住每一个寒冬,抵达另一个山村,那里有别的教堂,那里的人或许不这么迷信,会有些真正的农夫射杀它,把它空如包袋的毛皮吊在壁炉墙上。但是这片山崖将它困住了─连同凹陷的小树林、交错倒下的大树干和陡峭山壁的石洞,连同需要机警甚而鲁莽捕食的饥馑冬季;一边是刚刚在野地里拓展的新鲜感官,一边是山下村庄似曾相识的人间气味,它身在其间,左右为难。
它整日沿着山崖徘徊,任凭那气息浮上来,飘向它,那不是从未闻到过的味道,这反而让它困惑。它还没有忘记在城堡里的生涯,但记忆模糊了,因为这场跋涉太艰辛了,肉掌里扎进了木头、石头、铜铁的毛屑和玻璃渣,肿胀的尸体发出浓烈的腐臭味道。在城里的最后几天,以及出城后的经历仿佛把过去的一切抹杀了。现在,它只有一种依稀的印象,仿佛在非现实的意识里,在很久、很久以前,有人每天两次把鲜肉扔给它,天热难耐时还用水管给它浇身子。山下传来的气味,似乎和那种久远的印象有些许关联,也让它在林子里走动、看到兔子或松鼠便发自本能地快跑时感到焦躁不安。那气息遥远,令它愉悦,和另一些气味截然不同─绵羊和山羊群散发出浓重膻味;纸和铁的味道;不同人的体味;还有菜炖猪肉和牛肉的浓香,烘烤糕点的油香。那气味总是在提醒它,自己很饿,身为捕食者却没有业绩,从上一次大餐到现在已隔了太久─那场凄苦的暴风雪里,一只小牛犊愣头愣脑撞上它,之后,它看到那个男人转身就跑。小牛的味道很熟悉;那个人的样子也似乎很熟悉。
那天晚上它下山了,到了半山腰。它停在围拢冰冻的瀑布水池的树木后面,再往前就是悬崖了,它看了又看山谷里那些透出灯光的窗户、覆了雪的屋顶。
过了几夜,出现了新的气味。以前它也时不时地闻到过─带着盐味的木炭烟火气稍纵即逝,却有浓郁的血味。这气味钻进了它的胃袋,令它格外渴望牛犊,迫使它躺倒翻滚,把脑袋埋进雪里,闷声嚎叫,直到鸟儿纷纷飞出巢。这气味几乎每天都来诱惑它,在黑黢黢的夜里,它站在刚刚落下的新雪里轻轻呼吸,树枝低垂在它身边。有天夜里,距离它栖宿地半英里处,它看着一只孤独的牡鹿挨不住饥饿、年老和严寒,四肢发软瘫倒下来;几天前它就意识到这只鹿即将死去,此刻终于等到了,它看着老鹿跪下、倾身伏倒,仅剩的一只鹿角折断了。之后,它撕开鹿腹,就连内脏散发出的温暖余温都无法抹去村里飘来的气味。
一天晚上,它下山走进山谷,站在牧草场的围栏边。草场的另一边是寂静的村落,在谷仓和空猪圈、门廊积雪的农舍后头便是熏肉屋。闻得到那气味,已经够近了。老虎在围栏柱上蹭着下巴。之后两天没有来,再来时,它找到了肉。有人趁它不在时来过了。那人拔起一根围栏的木桩,在下面放了一块肉,熏干的、结实的肉,那美妙的气味几乎让它幸福得晕眩。它把肉干挖出来,叼回了森林,慢慢啃了很久。
又过了两晚,它必须冒险走得更近才能找到下一块肉;它藏在牧场里废弃的破木桶下等着它,距离熏肉屋门只有几码。又过了好几个晚上,它小心翼翼地回来,在同一个地点找到了更大的一块肉。接着是两块,三块,到最后,竟是一整块肩胛肉,就搁在熏肉屋的门槛上。
之后的那一夜,老虎走在熏肉屋外的斜坡上,探身进了门廊,那扇大门第一次敞开着。它听得到绵羊在不远处的羊圈里咩咩叫,被它的出现惊吓到了;还有几条关在狗栏里的狗凶猛地狂叫起来。老虎嗅了嗅空气:有肉味,还有里面的人,人的味道同样浓烈汹涌,之前它就在肉上、肉的周围闻到过那人的气味,现在它看到了,她坐在熏肉屋里,双手捧着一块肉。
与此同时,戈林纳村里紧张地忙碌起来。猛烈的暴风雪标志着年末迫近,齐膝深的雪像沙子一样被人们带进门廊内外。还有一种安静得近乎凝冻的气氛,来自人们恐慌的神经。大雪掩盖了山路,也阻断了所有战况消息。就在近旁的戈林纳山崖上,茂密的松树林里,橙红色的未知庞然大物正伺机上下走动。村民们发现过一次它的踪迹─有个伐木工不情不愿地在山脚下开路时,突然看到一只牡鹿的头,毛皮纠结着,眼珠变白了,灰色的脊骨像是用小骨头编的绳结,森森然散落在地上─这个,加上弗拉迪沙的遭遇,足以说服他们弃村逃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