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等总是把小铃铛挂在月票夹上,随身携带,形影不离。
那个小铃铛是还未与他相恋的时候,我极其无意间送给他的,却伴随他直到生命的尽头。
他和我并不在同一个班级,我们的相识源于高二时的一次修学旅行。那时,我们俩都是旅行委员。我们每个班都沿完全不同的路线去旅游,只有出发时的新干线是同一段。下了车,我们俩在站台上嬉笑着握手告别。那时,我突然想起校服口袋里放着一只铃铛,是从家里猫脖子上掉下来的,就说,这个给你饯行,说着把铃铛递给他。这是什么?他笑着问,并没有漫不经心地随手接过,而是小心翼翼地放在手心,然后用手绢包好。这样的动作,由他这个年纪的男孩子做来,实在太异常了,我不禁大为诧异。
这就是爱情吧。
就算因为是我送的而加以特别对待,或者因为他家教好,不慢待别人的赠品,可他那一刹那的举止还是让我大生好感。
就这样,铃铛连接起我们的心。旅行期间虽不能相见,但彼此相互牵挂着铃铛。每当铃声响起,他就情不自禁地想起我,还有旅行前和我共同度过的日子,而我同样思念着远方叮铃叮铃的小铃铛,还有和铃铛在一起的那个人。旅行回来,我们开始了一场轰轰烈烈的恋情。
那之后的大约四年间,那个铃铛伴随我们度过了所有的昼夜,经历了所有的事件——初吻,大吵,阴晴雨雪,初夜,所有的欢笑与泪水,喜欢的音乐还有电视——总之与我们共有着我们二人世界的全部时间。阿等把那个月票夹当钱包用,每次掏出来,手中总会响起叮铃铃叮铃铃一串微弱却清脆的铃声。那时刻萦绕耳边、我所挚爱的、挚爱的铃声。
这或许只是事后可供尽情嘲笑的少女的感伤,但我还是要说,它是我真实的感受。
总是满心觉得不可思议,有时无论怎样目不转睛地盯着阿等看,总觉得他不在那里;睡着了,我也会鬼使神差般一次次忍不住把耳朵贴在他的心脏上倾听;每次他脸上绽放出无比灿烂的笑容,都会使我情不自禁地久久凝望他;他的氛围和表情总带着某种透明感。所以,我才一直感觉如此虚无缥缈、如此不安吧。假如这就是冥冥之中的预感,真叫人情何以堪!
失去恋人的这种痛苦,在我的漫漫人生旅途中(其实也不过二十来年),还是第一次品尝,这种痛苦让我觉得自己的生命也随之戛然而止。从他去世的那个夜晚开始,我的心就已飘移到另一个空间,再也无法返回。我再也无法用过去的眼光来看这个世界。心绪在不安中浮浮沉沉,狂躁难安,神情恍恍惚惚,整天苦闷至极。有种事,有的人一生中也难逢一次(比如流产、卖淫、重病),而我却不得不置身其中,这只有哀叹自己命运不济了。
或许我们两个人都还很年轻,这也未必是我人生最后一次恋爱。然而,我毕竟目睹了有生以来两人之间第一次产生的一幕幕短剧。人与人在加深交往的过程中,诸多事情都会显现出它沉重的一面,我们一一体味着这种沉重,以此构筑成了四年的时光。
哪怕事后,我也敢大声质问苍天——
可恶的上帝!我是如此深爱着阿等,哪怕为他去死!
阿等死后的两个月里,每天早晨我都倚在那条河的桥栏杆上喝热茶。因为失眠,我开始在清早跑步,而那里正好是折返点。
晚上的睡眠是我所最恐惧的,而其实,最让我承受不起的是醒来时的打击。当猛然睁开眼睛,明白自己身在何处时,眼前出现的沉沉黑暗就让我惊恐不安。我总是做有关阿等的梦,在焦躁不安、动辄惊醒的睡梦中,不管是否与他相遇,我都清晰地意识到这是梦境,而现实中的我再也没有可能见到他了。因此,尽管在睡梦中,我还是努力不让自己醒来,然后辗转反侧,冒着冷汗,在令人憋闷的忧郁中恍惚睁开双眼——我就这样迎来了多少个寒冷的黎明。窗帘的那边渐渐亮起来,天空泛起鱼肚白,只可闻苍白静寂的喘息声,而我,被抛弃在这孤寂寒冷的时间里。与其如此,还不如置身梦中啊。又是这样一个难以入眠、苦苦纠缠于梦的余韵的、独自一人的清晨来临了。我总是在这时候醒来。无法安睡导致的疲倦,以及在对清早第一缕曙光的漫漫等待中近乎狂乱的孤独,使我开始体会到恐惧,于是我决定开始晨跑。
我购置了两套昂贵的运动装,买了鞋,甚至还买了一个装饮料用的铝制小水壶。还没开始就忙着准备东西,多少有些难为情,不过想想,态度毕竟是积极的。
一进入春假,我立即实施了跑步计划。跑到桥头,再折返回家,把毛巾和衣物洗干净放进烘干机里,然后帮妈妈做早饭。之后,再小睡一会儿。每天都重复着这样的生活。晚上,不是去找朋友玩,就是看看录像,没事找事,拼命不给自己留下空闲时间。然而,这努力却徒劳无功。没有一件事是我真正想做的。我只要见到阿等。可是我觉得无论如何都必须坚持活动活动手脚、身体、大脑,希望自己相信:这种努力坚持到底,会在不知什么时候发现一个突破口。虽然没有任何保证,但在我的信念中,还是想坚持到那一刻。小狗死的时候,还有小鸟死的时候,我都是这样挺过来的。只是这次尤甚。日子就这样无望地、如在灼热煎熬中枯萎般地流逝。我每天都在祈祷:
不要紧,不要紧,这样的日子总会有尽头。
折返点是一条大河,把城市大体上一分为二。一座白色的桥横跨河上,跑到那里大概需要二十分钟。我喜欢那里。阿等就住在河的对岸,我们总是约定在那里见面,即便在他死后,我也还是喜欢那里。
桥上没有人影,在流水声的包围中,我慢慢喝着水壶里的热茶,休息着。白色的堤坝延伸到远方的天际,街市的景物笼罩在黎明时分青色的雾霭中,迷迷蒙蒙。伫立在这澄澈、刺骨的空气中,“死亡”仿佛就在自己近旁。而实际上,也只有在这凛冽、透明、凄清之极的光景中,现在的我才可以顺畅地呼吸。自虐?不是。因为不知为何,如果没有这样的时刻,我会对顺利度过接下来的一整天完全没有自信。对于现在的我,那种光景是相当迫切而必要的。
这天早晨,我又从某个噩梦中陡然惊醒。五点半,天气看上去似乎不错。我像往常一样,换好衣服,跑了出去。天还没亮,路上没有一个行人。空气寂静而清冷,街市白茫茫的。天空中浓浓的群青色朝着东方天际晕染出一条渐变的红带。
我尽力使自己跑得轻松。偶尔喘不动气的时候,脑海里就会浮现出这样的念头:不好好睡觉,这么跑法,只是在折磨自己的身体啊。可是混沌的头脑中又想,回去之后就可以好好睡一觉了,于是打消放弃的念头。跑在万籁俱寂的街道上,要保持意识的清醒是件难事。
水声渐近,天空瞬息万变,转眼已是一片清透的碧蓝,晴朗美好的一天来临了。
跑到桥头,我像往常一样,倚在栏杆上呆呆地眺望着蓝色空气底下沉潜着的薄雾轻罩的街市。哗哗流水发出震耳轰鸣,翻腾着白色的泡沫,把一切都席卷而去。汗水很快褪去,寒冷的河风扑面而来。还是春寒料峭的三月时节,半个月亮挂在空中,射出清冷的光辉。呼出的气息是白的。我眼望着水面,把茶水倒在水壶盖子上正打算喝,就在这时,“什么茶?我也想喝。”突然有一个声音在身后响起,把我吓了一大跳,吓得我竟然把壶身掉进河里去了,手边只剩下一杯盛在盖子里的冒着热气的茶水。
我满怀疑惑地转过身,一看,只见一个女人笑眯眯地站在那里。她应该比我年长,可不知为什么,看不出实际年龄。非要猜猜看的话,大概有二十五岁的样子……一头短发,一双明澈的大眼睛,薄衫外面披了一件白色外套,似乎没有丝毫寒意,一派轻松自在。真不知她是什么时候出现在我身边的。
她又笑嘻嘻地说:“刚才跟那个什么狗的故事很像呢。是格林童话,还是伊索寓言来着?”她的嗓音甜美,略带鼻音。
“那个故事,”我淡淡地说,“是说看见倒映在水里的自己的影子,扔了骨头吧。故事里可没有坏人呢。”
她微微一笑,说:“下次我买个水壶给你。”
“谢谢。”
我咧嘴朝她笑笑。她的语调那么平静,让我生不起气来,甚至连我自己也以为这并没有什么大不了的。而且,她同那些精神不太正常的家伙,或是清晨摇摇晃晃回家的醉鬼感觉完全不同,她目光炯炯有神,充满理性,神情也极为深沉,仿佛饱尝过人世间的悲喜炎凉。也正因此,她伴有一种庄严肃穆的氛围。
我举起盖子,喝了一口润润喉咙,“喏,剩下的给你,普洱茶。”说着递给她。
“啊,那是我最喜欢喝的了。”她伸出纤细的手接过盖子,“我刚到这里,是从很远的地方来的。”熠熠生辉的双眸中透出游人所特有的兴奋,说完,她凝望着河面。
“来观光?”她到这种一无所有的地方来干什么?想到这里,我不禁问她。
“嗯。你知道吗,这里很快就会出现稀奇事儿呢,百年一见的。”
“稀奇事儿?”
“是啊,条件具备的话。”
“什么事啊?”
“还是秘密,不过我一定会告诉你的,因为你给我茶喝。”
她说着笑了,竟使我无法追问下去。世界的每个角落都在宣告着黎明将至,晨光溶入天空的灰蓝,微熹染白了大气层。
我想我该回去了,于是说:“再见了。”她瞪着一双明亮的眼睛直盯着我说:“我叫浦罗,你呢?”
“早月。”我也自我介绍说。
“过几天再见。”——浦罗——她说着,挥了挥手。
我也朝她摆摆手,转身离开了大桥。她真是奇怪。我一点听不懂她在说些什么,可总觉得她不像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平凡人。每跑一步,疑问便加深一层。莫名感到不安,转回头,只见她还在桥上,侧对着我注视着河水,那神情与刚才在我面前时判若两人。我大为震动,那么沉重的神色我之前从未在其他人脸上见到过。
发现我站住,她又微笑着朝我招手。我慌忙也摆摆手,跑走了。
——她,究竟是怎样的一个人呢?我思索了许久。倦意终于袭来,在这个睡意蒙眬的清晨,只有那个叫做浦罗的谜一般的女子的身影,在阳光中闪烁着耀眼的光芒,镌刻在我心中。
阿等有一个极为古怪的弟弟,无论思维方式,还是待人接物,都稍有些与众不同。他就像是一个生长在异度空间、记事后“扑通”一声被抛到这里的人。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他就给我这样的感觉。他的名字叫阿柊,是已故的阿等的亲弟弟,这个月就十八岁了。
我们的见面地点约在了百货大楼四层的咖啡厅里。他刚放学,穿着水兵服就来了。
我其实觉得很不好意思,可看他若无其事地走进店里,只好故作平静。他在我对面坐下,喘了口气,问我,“等很久了?”见我摇摇头,他又爽朗地笑起来。叫咖啡的时候,女服务生一直在上上下下不停打量着他,神色怪异。
他们俩长相并不太相似,可是阿柊的手指呀,还有偶尔神情的一些细微变化,常常会令我心脏停止跳动。
“嗯。”这种时候,我会故意弄出声来。
“怎么了?”阿柊一只手端着杯子,看着我问。
“很像。”
我说。然后他总是一边说着“这就是阿等”,一边模仿起来,接着我们两个人就笑起来。除了这样相互拿心灵上的创伤打趣之外,我们又能做什么呢?
我失去了恋人,而他则是哥哥和恋人同时都失去了。
他的女友名叫由美子,和他同岁,是个身材娇小的美人,网球打得很棒。那时候,因为四个人年纪都差不多,所以很要好,经常一起出去玩。数不清有多少次,我去阿等家玩,碰到由美子在阿柊那里,于是四个人一起通宵达旦地玩游戏。
那天晚上,阿等出门的时候,正好由美子要走,所以就顺便开车把她送到车站。途中,发生了事故。过错并不在他。
可是,两人都是当场猝死。
“你在晨跑?”阿柊问。
“嗯。”
“可是,长胖了呢。”
“无所事事啊,白天。”我不由得笑了。实际上,谁都能明显看出来,我正一点点消瘦下去。
“并不是只要锻炼,身体就会健康的。对了,附近突然开了一家炸什锦盖浇饭店,味道棒极了,热量也很足,去吃吧。现在,马上就去。”他说。
阿等和阿柊虽说性格截然不同,可身上都自然流露出一种亲切,这并不是想炫耀或是别有企图,而是良好的家教所致,就像用手帕轻轻包起铃铛的那份亲切一样。
“嗯,好啊。”我说。
阿柊现在穿的这身水兵服,是由美子的遗物。
自从她死后,尽管学校里不要求穿校服,可他还是穿着这套水兵服上学。由美子喜欢校服。双方父母都哭着劝他——这个裙装打扮的男孩子,说,即使这样做,由美子也不会高兴的。阿柊却是一笑置之。那时候,我问他穿这个是因为伤感吗?他回答说,不是的,人死不会复生,东西也只不过是东西而已,不过,穿上去觉得很有精神。
“阿柊,那个你要穿到什么时候?”我问他。
“不知道。”他的脸色阴郁下来。
“没有人说闲话?学校里没有什么不好的议论吗?”
“没有。我啊,”他说,过去他就一直使用女性的“我”来称呼自己,“得了好多同情票,可受女孩子欢迎呢。可能是穿了裙子,感觉上懂得女孩子们的心理吧。”
“那不错啊。”
我笑起来。玻璃窗外的楼层里是熙来攘往购物的人群,每个人都神采飞扬。明亮的灯光照射在一排排春装上,傍晚的百货商店里洋溢着一派幸福的模样。
我现在完全可以理解,水兵服之于他,就如同晨跑之于我,两者作用是完全相同的。我想只是因为我并不像他那样古怪,所以对我而言,晨跑就已经足够了;而对于他,则是完全缺乏效力,不足以支撑他自己的,所以作为变异,他选择了水兵服。然而无论哪一种方式,都不过是一种手段而已,用来使枯萎的心灵重新拥有活力,排遣忧闷,赢得时间罢了。
无论我还是阿柊,在这两个月里,都换上了一副前所未有的面孔,一副努力与失去挚爱的伤痛奋战的面孔。回忆会在不经意间突然冒出来,把人推进孤独包围中的黑暗里,久了,不知不觉间表情就成了这副样子。
“在外面吃晚饭的话,我要给家里打个电话。阿柊你呢?不用回家吃吗?”
我正准备站起身,阿柊说:“啊,对了,今天爸爸出差。”
“你妈妈一个人呢。那还是回家陪她吧。”
“不用,只要让店里送一份外卖过去就行了。这么早,她肯定什么也没做。付上钱,今天晚饭就让儿子来请次客吧,给她个惊喜。”
“这个主意很可爱啊。”
“好像有劲儿了。”
他嘻嘻笑了起来。这个时候,平常少年老成的他才流露出与年龄相称的神情。
记得一个冬日,阿等对我说:“我有个弟弟,叫阿柊。”
那是第一次听他说起他的弟弟。那天眼看要下雪,天阴沉沉的。在灰暗的天空下,我们两个顺着学校后面长长的石阶路向下走。他手插在大衣口袋里,呼着白气说:“比我都显老成呢。”
“老成?”我笑了。
“怎么说呢,是胆子壮吧。不过挺奇怪的,一轮到家里人的事了,就变得孩子气十足。昨天,我爸爸手被玻璃划了一下,他真的给吓坏了呢。那样子好可怕,给人感觉天翻地覆了似的。我觉得特别意外,所以刚才想起来了。”
“他多大?”
“唔……十五吧。”
“像你吗?好想见见他。”
“不过,他人很古怪啊,感觉我们俩根本不像兄弟。你见了他,没准会连我都讨厌的。嗯,那家伙很怪呢。”他笑容里充满了兄长的爱怜。
“难道,要等到我们的爱不至于因为你弟弟古怪而发生动摇的时候,才能让我见他?”
“没有啦,开玩笑的。没关系的,你们一定会成为朋友的。你有些地方也古里古怪的,再说,阿柊他对善人很敏感。”
“善人?”
“是啊。”他侧面对着我笑了。这种时候他总是会害羞。
石阶很陡,我们不由快步冲下去。白色校舍的玻璃窗上透明地映出暮色降临中的寒冬的天空。依然记得一级一级踩着石阶而下的黑皮鞋和齐膝袜,还有自己校服翻飞的裙摆。
店外,充满春的气息的夜已悄然降临。
看阿柊穿上大衣盖住了水兵服,我这才稍稍松了口气。商店橱窗里的灯光照亮了人行道,也映亮了川流不息的行人的脸庞。风中有甜香飘过,春色渐浓。但依然很冷,我从口袋里掏出了手套。
“那家天麸罗店就在我家旁边,要走一会儿。”
“要过桥吧。”
说完,我沉默了片刻,因为想起了桥上遇到的那个叫浦罗的人。那之后我也依旧每天早晨都去,却再没有见过她……正想得出神,突然又听阿柊大声说:“啊,我当然会送你回去。”他像是把我的沉默误以为嫌路远。
“没关系,还早着呢。”
我急忙说,心想“像、很像他”,不过这次并没有说出口。根本不需要特意来模仿,刚才的他就是像极了阿等。明知决不会因此击碎与他人已然建立的关系,亲切的话语却仍旧条件反射地脱口而出——这份冷静与率直,总能令我的心变得澄静、透明。那是我纯真的感激。现在,我情难自禁,又鲜明地回忆起了这种感觉,撩人情思,让人酸楚。
“前几天早晨跑步的时候,在桥上遇到个怪人,我只是想起那件事儿了。”我边走边解释。
“怪人?男的吗?”他笑着说,“晨跑很危险呢。”
“不是,不是的,是个女的,不知怎的,怎么也忘不了。”
“是吗……能再见到就好了。”
“嗯。”
是的,不知为什么,我非常渴望与浦罗再次相见,虽然与她只有一面之缘。她的神情——那时的神情,让我的心脏差点停止跳动。片刻之前还在甜美地微笑,独自一人的时候,却换成了那副面孔,就像是“变身为人类的恶魔突然觉醒,告诫自己再不能对任何事物掉以轻心”。那神情令人难忘,它使我感到我的这份痛苦与悲哀根本无法与之相比,让我觉得或许还有许多事是我可以去做的。
穿过街道,来到一个大的十字路口,我和阿柊都有些不自在。这里,是阿等和由美子的事故现场,而现在依旧车水马龙。红灯亮了,我和阿柊并排站住。
“不知有没有地缚灵?”他笑着说,可目光中并没有丝毫笑意。
“猜你会这么说的。”我朝他咧嘴笑笑。
光影交织,蜿蜒汇成一条光河。夜晚的信号灯格外醒目。在这里,阿等死去了。肃穆的气氛悄然降临。在挚爱的人死去的地方,时间是永久凝滞的。人们祈求能够站在相同的位置去感受那份痛楚。去某些名胜古迹观光的时候,经常听到有人说:多少年前,这里有谁谁谁曾经走过,这是亲身感受到的历史——每每听到这种话,总觉得不以为然,但现在感受不同了,我似乎体会到了。
眼前的这十字路口、这林立的高楼大厦和店铺衬托下的绚丽的夜色,便是阿等眼中最后的景象。而那个时间距离现在并不遥远。
那是一种怎样可怕的感受?可曾有片刻闪现过我的身影?……那时是否也像现在一样,明月高悬夜空?
“绿灯了。”
我怔怔地对着月亮发呆,直到阿柊推推我的肩膀才惊醒过来。好美的月色!就像珍珠一样清冽地散发出纤细的白光。
“好吃死了!”
我说。那家新开的店店面不大,散发着木材的清香。我们坐在吧台边吃着炸什锦盖浇饭,那味道棒极了,诱人食欲。
“没错吧?”阿柊说。
“嗯,好吃。让我觉得活着真好。”
我说。真是好吃,连吧台里面的店员听到我这么赞不绝口,都不好意思起来。
“可不是嘛。我知道你一定会这么说的。你口味不错。我真的很开心你能喜欢。”他一口气说完,笑了起来,然后又去订捎给母亲的外卖了。
对着炸什锦盖浇饭,我在想,我脾气执拗,所以没办法,不得不在这份黯淡心境中裹足不前地生活下去,可我却希望眼前的这个男孩能早一天脱下水兵服,露出刚才那样的笑容。
正晌午,突然来了一个电话。
因为感冒,我取消了晨跑,正迷迷糊糊地躺在床上。铃声一遍遍响起,钻进我发着低烧的脑袋,我有气无力地爬起来。家里人像是都不在,没办法,我只好到走廊里去接电话。
“你好。”
“喂喂,早月小姐在吗?”找我的,是个女人的声音。那声音我并不熟悉。
“我就是。您?”我疑惑地问。
“啊,是我,”那个人在电话那端说,“我是浦罗。”
我吓一跳。这个人总是带给我震惊。她没有道理打电话给我的。
“冒昧打扰了,不过现在有空吗?能不能出来一下?”
“唔……可以。不过,怎么,你是怎么知道我的电话的?”
我声音颤抖着问她。那边像是在街上,可以听见车声;她在呵呵地笑。
“我想着好想知道你的电话啊,这样自然就知道了。”
她像是在说着咒语,语气听起来那么理所当然,使我相信“这倒也是”。
“那么,就在车站前百货商店五楼水壶柜台见。”说完,她挂断了电话。
要是平常,身体这么不舒服,我绝对会躺着休息,不出门的。挂上电话之后,我想,糟了,我连路都走不稳,体温也似乎在往上升。尽管如此,在想见她这一好奇心的驱使下,我还是开始做起出门的准备,没有丝毫犹豫,简直就像在心底深处,一种本能的光芒在闪闪发光地驱使我去。
之后想来,命运那时就像是一架一节也不能抽去的长梯,无论抽掉其中哪一节,都无法登上顶端。而那一节一节是那么容易抽离。即便如此还在促使我前进的,大概是濒死的心中的那团微光吧。它在一片黑暗中闪烁,我当时却认为没有它反而更能安然入睡。
我全身厚厚包裹好,骑车出了门。正晌午时分,和煦的阳光洒满大地,向人们传递着春天真要来了的信息。暖风轻起,拂过面颊,令人心旷神怡。行道树也依稀抽出了幼嫩的绿叶。淡蓝色的天幕氤氤氲氲,延展至远方街市的另一端。
眼前的鲜活越发使我深深感到自己内里的干涸。我的心怎么也难以融入这春天的美景中,就像肥皂泡,一切只是辉映在表层。擦肩而过的行人走在阳光里,脸上写满幸福。一切都生机盎然,在和煦的阳光的守护下,日益光辉璀璨。在这到处洋溢着生命力的美景中,我的心却思恋着那冬季萧索的街头,还有黎明的河滩。就让它这样毁灭掉吧。
浦罗背对着一排排水壶站在那里,她身穿一件粉红的毛衣,站得笔直。从人群当中看起来,她跟我差不多年纪。
“你好。”我向她走过去。
“哎呀,你感冒了?”她瞪大眼睛,“对不起,把你叫出来,我不知道。”
“脸在发烧吧?”我笑了。
“是啊,脸通红。那就快点儿挑吧,挑个你喜欢的。”她转过身,面朝货架说,“哪个好呢?保温瓶怎么样?还是选个适合携带的、轻便些的?这个,和上次掉的那个一样。啊,要是只看样式的话,去中国货柜台买中国产的吧。”
看她这么热心地介绍,我很开心,脸真的红起来,连自己都能清楚地感觉到。
“要那个白色的吧。”我指着一个亮闪闪的白色小保温杯说。
“好。客人您真有眼光。”说完,她买下那只杯子送给了我。
我们来到靠近商店顶层的一家小店。喝着红茶,她说:“我带了这个来。”说着,从大衣口袋里掏出一个小包,接着又是一个小包,就这样拿出好多包来,看得我目瞪口呆。
“我从开茶叶店的人那里要了一些,药茶几种,红茶几种,还有中国茶几种。名字写在包装上了,可以放在水杯里喝的。”
“……谢谢。”
“不用啊。让你心爱的水杯掉下河的可是我啊。”她笑了起来。
这是一个晴空万里的午后。阳光普照,灿烂得使人悲伤。白云投影在阳光下的街市上,缓缓地飘过。多么平静的下午!除了鼻子不通,不知道在喝什么之外,日子宁静得似乎没有任何不如意之处。
“不过,”我问,“你到底是怎么知道我的号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