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谷(1 / 2)

热爱生命 杰克·伦敦 7670 字 2024-02-18

这儿是峡谷的碧绿心脏,布局呆板的峭壁一到这里,豁然开朗,一改粗犷的格调,形成一个隐蔽的小天地,洋溢着甜蜜、丰满、柔和的情趣。这儿的一切都在安息,甚至狭窄的小溪也收住了汹涌的奔腾,渐渐变成了恬静的池塘。一头绛红的、角上丫杈很多的公鹿,低垂着头,半闭着眼睛,站在深及膝盖的水里,正在打盹儿。

池塘的一面,从水边开始,有一片小小的草地,阴凉柔韧的绿茵伸展到峭壁底下。水塘那面,有一片平缓的土坡,迎着对面的峭壁向上升去。坡上覆满嫩草,草和杂花相映,到处五彩缤纷:橘红的,绛紫的,金黄的。坡下,峡谷幽闭。眼界也给挡住了。两边的峭壁突然靠拢,峡谷尽头乱石错综,石上覆着青苔,被一片由藤葛、爬山虎和树枝织成的绿幕遮掩着。由峡谷上方望去,远山重叠,还有一大片一大片遥远的布满松树的山麓。再向远处望去,像天际白云一样,耸立着伊斯兰寺院尖塔一般的银峰,常年积雪,凛然地反射着太阳的光辉。

峡谷里没有灰尘。树叶同花朵,洁净无瑕。嫩草像天鹅绒。池塘上有三株白杨,一团团雪白的杨花在寂静的空气里飘飘落下。草坡上,带有酒味的石楠树的花朵使空气里充满春天的气息,它们的经验丰富的叶子,已经聪敏地开始竖卷起来,以防即将来到的夏天干旱。草坡上空旷的地方,在石楠树最远的阴影遮不到的那一带,蝴蝶百合花摆出一副姿态,好像许多突然停止飞行的彩蛾正在颤抖着,准备重新起飞。间或还可以看到树木中的丑角——

马德隆纳树,它们的树干正在众目睽睽之下由豆绿色变成茜红,它们的一大串一大串蜜蜡似的花铃散发着芬芳的气息。这些花铃色泽乳白,形似幽谷里的百合花,芬芳馥郁,发出春天的甜蜜芳香。

一丝风也没有。空气里浓香醉人。要是空气过分潮湿,这样的芬芳也许会显得太腻人的。可是空气十分清新、稀薄,仿佛星光融化在大气里,给阳光照得暖暖的,浸透了花香。

偶尔有一只蝴蝶在明暗相间的光带里飞来飞去。四周响起了山蜂令人欲睡的嗡嗡的低吟。这些贪图享受的浪子,在宴席上和和气气地推挤着,连粗鲁争吵的空闲也没有。小溪涓涓地穿过河谷,十分安静,只偶尔发出轻微的潺潺的水声。这种水声很像懒洋洋的细语,总是一打盹儿就不响了,一醒过来又提高了调子。

在这个峡谷的心脏里,一切东西的动作都是飘忽不定的。阳光和蝴蝶在树丛中飘进飘出。蜜蜂的歌声和小溪的细语时有时无,这种飘忽变幻的色彩和时有时无的声音,好像共同织成了一片微妙的、不可捉摸的轻纱,那就是这儿的精神。这是和平的精神,它不意味着死亡,只代表着搏动均匀的生命,安静而不沉寂,活泼而没有行动,这是充满生机的恬静的安息,而不是充满斗争和痛苦的激烈生活,这儿的精神是和平生活的精神,陶醉于繁荣中的安逸和满足,不受远方战争谣传的打扰。

那头绛红的、角上丫杈很多的公鹿,受着当地这种精神的支配,在没膝深的清爽阴凉池水里打盹儿。那儿好像没有苍蝇打扰它,它简直歇息得累了。有时,当小溪醒过来低声细语的时候,它也会抖动耳朵,可是只懒懒地抖动一下,因为它早就明白,这不过是小溪发现它睡着了在喃喃地责怪它罢了。

后来有一次,这头公鹿竖起了耳朵,紧张起来,迅速地搜索着声音的来源。它转过头对着下面的峡谷,灵敏的鼻子嗅来嗅去。它的眼睛看不透小溪穿过去的那张绿幕,可是它的耳朵听出了人的声音——

平稳单调的歌声。接着,它听到了金石相撞的刺耳声音。一听到这个响声,它突然一惊,喷着鼻子,立刻从水里四足腾空地跳到草地上,站立在天鹅绒似的嫩草里,竖起耳朵,又嗅嗅空气。于是,它悄悄地掠过这一小片草地,一再停下来,留神倾听,然后像精灵一样,迈开轻巧无声的步子,消失在峡谷外面。

现在,开始听得见钉着铁掌的鞋跟踏在石头上的声音了,那个人的声音也更响亮了。它变成了高声唱歌的声音,越近越清楚,因此连歌词也听得出了:

“回过头来,转过你的脸,

对着那天赐的美妙小山,

(罪恶的势力,你要蔑视!)

瞧瞧周围,再看看四方,

把罪恶的包袱扔到地上。

(你会一早就遇见上帝!)”

随着歌声传来了攀爬的响声,和平的气息也随着绛红的公鹿的足迹飞走了。绿幕突然裂开,一个人探出头来,瞧了瞧这儿的草地、池塘和倾斜的山坡。他是那种深思熟虑的人。他先向周围扫了一眼,然后仔细地瞧着一木一石来跟最初的笼统印象核对。这时候,直到这时候,他才张开嘴,庄重而生动地称赞道:

“生气勃勃,冥冥中的洞天福地!你瞧瞧吧!树木、流水、青草和山坡!探矿人的乐园,凯尤斯人[34]的天堂!眼睛疲倦了有凉爽的绿茵!这儿可没有给脸色苍白的病人的粉红药片。这是给探矿人安排的一块秘密草地,让累了的驴子歇歇的地方,他妈的!”

他是个沙黄皮肤的人,和蔼幽默似乎是他脸上最突出的特色。这是一张多变的脸,随着内心的思想情绪而急速变化着。他内心的思想从脸上看得出来。各种思想会像掠过湖面的一阵骤风似的在他脸上吹起涟漪。他的头发稀稀拉拉、乱蓬蓬的,发色跟肤色相仿,都淡得说不出是什么颜色。只有他的眼睛蓝得惊人,仿佛他身上所有的颜色都注入这双眼睛里了。同时,这也是一双含笑的、愉快的眼睛,还颇有几分儿童的天真和惊奇的神色,可是,其中又显示出一种说不出的、根据经验阅历而产生的沉着自信和意志坚强的魄力。

他先从藤葛和爬山虎构成的屏幕后扔出矿工用的一把锄头、一把铲子和一个淘金盘,然后他爬出来,跳到宽敞的地方。他身穿黑布衬衫和一条褪了色的工装裤,脚上穿一双钉着平头钉的大皮靴,头戴一顶不成样子的脏帽子,一看就知道它经过了无数次风吹雨打、日晒烟熏。他笔直地站着,睁大眼睛来瞧这神秘的景色,通过快活得扩张起来、颤动着的鼻孔,尽情享受地吸入这个峡谷花园里温暖芬芳的气息。他的眼睛笑得眯成了一条蓝线,满脸堆笑,连嘴角也翘起来露出笑意,他大声说:

“一跳一跳的蒲公英,快活的蜀葵,我闻着都是香喷喷的!随你们去替玫瑰香油和科隆香水的工厂吹牛吧!到了这儿,它们可算不了什么啦!”

他有个自言自语的习惯。尽管他那种变化很快的面部表情会透露他的一切思想和情绪,他的舌头还是不甘于落后,他好像鲍斯威尔[35]第二,总是不得不复述一遍。

这个人在池边躺下来,喝了好久的水。“味道挺好。”他喃喃地说,-面抬起头,盯着水池那面的山坡,一面用手背擦了擦嘴。这个山坡吸引着他的注意力。他仍然趴在那儿,仔细地把山的结构研究了很久。他用熟练的眼光,从山坡向上瞧到碎裂的谷壁,然后又从上向下瞧到水池旁边。他爬起来,把这个山坡重新打量了一遍。

“照我看,很好。”他下了结论,就拿起了他的锄头、铲子和淘金盘。

他走到池塘下首,轻巧地踩着一块一块的石头,跨过小溪。他在山坡靠水的地方掘了一铲泥,放到淘金盘里。他蹲下来,双手捧着盘子,把它一半浸在水里。然后,他很巧妙地旋转着盘子,让水流进泥沙,再流出去。比较大、比较轻的粒子于是浮到了水面,他很熟练地把盘子一歪,就把这些粒子漂出去了。有时候,为了做得快一点儿,他就把盘子放稳,用指头去拣出大石子和碎石。

盘子里的东西消失得很快,后来只剩了细泥和极小的沙砾。到了这一步,他就淘得非常从容和细心了。这是细淘,他越淘越细致,全凭着他观察敏锐,手法精细准确。最后,盘子里好像除了水,什么都没有了,可是,他敏捷地把盘子转了半圈,让水从盘子的浅边上流到小溪里,就发现盘底有一层黑砂。这层黑砂薄得像喷漆一样。他仔细地检查了一下,其中有小小一粒金砂。他让一点儿溪水从盘子边上漂进来。他迅速地摆动了一下盘子,让水冲刷盘底,一再翻动着黑砂。总算没有白费力气,他又发现了小小的一粒金砂。

这时候,淘洗已经变得很细致了,细致得完全超过了寻常淘金砂所需要的程度。他一点一点地把黑砂漂到盘子的浅边外面。每一点泥沙都要经过他精细的检查,因此,在漂出去之前,每一粒砂,他都亲眼看过。他非常谨慎地让这些黑砂一点一点地滑出去。这时候,盘子边上出现了一粒只有针尖大的金砂。他让水倒流,那粒金砂也回到了盘底。这样,他又发现了一粒,接着,又是一粒。他小心翼翼地保护着这些金砂,像牧羊人放牧羊群一样,不让其中有一粒流失。最后,原来的一盘泥沙全漂走了,只剩下了他那几粒金砂。他数了一数,然后,在费了这么大劳力之后,他把盘子里的水一转,一下子把它们全泼到小溪里去了。

可是,等到他站起来的时候,他的蓝眼睛却充满欲望,闪闪发光。“七粒。”他高声咕噜着,这就是他费尽心血淘出来,而又随随便便丢掉的金砂的数目。“七粒。”他又说了一遍,语气很重,好像他要竭力记住这个数目。

他安静地站了很久,观测着那个山坡。他眼睛里露出一种新生的、炽烈的、好奇的光芒。他好像很得意,他的神气就像一头猎狗闻到野兽的气味那样机警。

他向小溪下游走了几步,又弄了一盘泥沙。

于是,他又仔细地淘起来,谨慎地收集着金砂,然后在数完数之后,又随随便便地把它们从盘子里泼到小溪里去。

“五粒,”他咕噜了一声,然后又说,“五粒。”

他不禁又观测了一下小山的形势,才走到小溪下首,再盛一盘泥沙。他收集到的金砂越来越少了。“四粒,三粒,两粒,两粒,一粒。”他一面向小溪下首走,一面在脑子里列了一张表。等到只淘出一粒的时候,他就停下来,用干树枝升起一蓬火。他把淘金盘放在火里去烧,直到盘子烧成蓝黑的颜色。他拿起盘子,很挑剔地检查了一遍,才满意地点了点头。衬着这种颜色的背景,就是极小的黄点,也逃不过他的眼睛了。

他顺着小溪继续走下去,重新淘起来,只找到了一粒金砂。第三盘根本没有金砂。可是他不满意,又淘了三次,每隔一英尺,铲一铲土。结果表明每一盘都没有金砂。这个事实,非但没有使他泄气,反而使他觉得很满意。他越是淘不着,越是得意,直到他站起来,满心欢喜地喊道:

“这要不是一个真矿,我情愿让上帝用生苹果敲掉我的脑袋!”

他于是回到他开始淘过的地方,到小溪上游去淘。最初,他收集到的金砂增加得很快——

简直快得惊人。“十四粒,十八粒,二十一粒,二十六粒。”他在脑子里又列了一张表。就在池子上首,他淘到最多的一盘——一共三十五粒。

“简直可以留起来了。”当他让它们给水冲掉的时候,他很惋惜地说。

太阳已经升到天顶了。这个人仍然在干活儿。他逆流而下,一盘一盘地淘下去,收集到的粒数一直在减少。

“照矿脉消失的情形来看,真是太好啦。”他非常得意地说,这一次,他从一铲泥沙里,只找到了一粒金砂。

后来,他一连淘了几盘,一粒也没有,他就挺直腰,满怀信心地向山坡瞧了一眼。

“哈哈!矿穴先生!”他大声喊着,好像在对隐藏在上面山坡里的听众讲话,“哈哈!矿穴先生!我来啦!我来啦!我一定会抓住你的!你听见了没有,矿穴先生!我一定会抓住你的,错不了!”

他转过身,用观测的眼光,向晴朗无云的天空瞧了瞧当头的太阳,然后顺着先前淘金时挖出来的那些洞,向峡谷下面走去。走到池子下首,他跨过小溪,就钻到绿幕后面不见了。现在,这一带要恢复安静,已经不太可能了,这个人的爵士歌声,一直控制着这片峡谷。

过了一会儿,他鞋底上的铁钉蹬在石头上的声音更响了,他回来了。那道绿幕动荡得非常厉害,它好像在拼命挣扎似的前摇后摆,随着又起了一阵响亮的金属摩擦撞击的声音。这个人的嗓子忽然扬得更高了,带着一种严厉呵斥的口气。有一个很大的东西正在气喘吁吁地要冲出来,接着,在一阵折断劈裂的声音里,一匹马从纷纷的落叶中冲了出来。它驮着一个行李包,包袱后面拖着一条条断藤破蔓。这匹马看到自己落到了这么一个所在,非常吃惊地瞧了一会儿,就低下头,满意地吃起草来了。这时候,又冲出了一匹马,它在长满青苔的石头上滑了一下,当马蹄踩到松软的草地上时,才稳住了身体。它背上有一副带着鞍头的墨西哥式马鞍,因为用了很久,已经斑痕累累,褪了色,可是没有人骑。

最后,这个人才出来。他卸下行李和马鞍,看好了露宿的地方,就放开这两匹马,让它们去吃草。他解开粮袋,拿出一只锅子和一只咖啡壶,然后他拾来一抱干柴,用几块石头围成了一个生火的地方。

“嗨唷!”他说,“我的食欲可真旺盛呀!我简直连锉下来的铁末子和马蹄上的钉子都吞得下去,老板娘,要是你让我吃双份,我也会谢谢你的。”

他直起腰来,伸手到工装裤的口袋里去掏火柴,一面打量着池子那面的山坡。他已经抓到了那包火柴,可是指头一松,只出来了一只空手。他分明是在犹豫。他瞧了瞧他准备好的烹调食物,又瞧了瞧那个山坡。

“我要再试试。”他拿定主意,开始跨过那条小溪。

“我知道,这是毫无意义的事,”他道歉似的咕噜说,“照我看,晚一个钟头再吃东西也饿不坏人。”

他在第一次挖掘的那条线后面几英尺的地方,开辟了第二条路线。太阳不断地向西沉下去,影子一点一点地变长了,可是这个人继续干着。后来,他又开辟了第三条路线,顺着淘过去。他向山上爬过去的时候,在山坡上画了很多横线。在这些线的中点淘到金子最多,一到两头就什么也淘不出了。他越向上走,这些横线就越短,仿佛有规律一样。从它们不断减短的尺度来看,到了山坡上某一个地方,那条线一定会短得不得了,终于只剩了一个点。它们的排列组成了一个倒写的“Ⅴ”字。而这个“V”字向里收缩的两边,就代表着金砂分布的界限。

很清楚,他的目的是要找到这个“V”字的顶点。他常常顺着这两条斜边向山坡上望去,想确定它的顶点的位置,也就是含有金子的泥沙的终点。“矿穴先生”就住在这儿——

他总是这样亲热地称呼着坡上那个想象的点,他常常大声喊着:

“下来,矿穴先生!爽快一点,乖乖地下来吧!”

“好吧!”接着,他就会用坚决的口气这样说着,然后威胁道,“好吧,矿穴先生。看起来,你分明是要我亲自上去,把你的秃脑袋抓出来。我会抓住你的!我一定会抓住你的!”

他把每一盘泥沙都端到下面的水池旁边去淘洗。他越往上走,盘子里淘出来的金砂越多,后来他就开始把金砂收集起来,装在他原来随随便便塞在衣袋里的、一个装发酵粉的空铁罐里。他只顾辛苦地工作,没有注意到夜幕已在慢慢下降。直到他怎么也看不出盘底的金砂了,他才知道时间已经过了很久。他突然挺直身体,露出满脸惊恐的表情,懒洋洋地说:

“他妈的!我完全忘了要吃饭啦!”

他在黑夜里踉踉跄跄地跨过小溪,生起了他那堆耽搁已久的火。他的晚饭只有薄煎饼、咸肉和热过的熟豆子。接着,他就在闷着火的木炭旁边,抽了一斗烟,听着晚上的声音,望着泻到峡谷里的月光。抽完烟之后,他打开行李,脱下笨重的皮鞋,把毯子拉到了下巴底下。在月光下面,他的脸白得像死尸一样。不过这是一个会活转来的死尸,他突然用胳膊肘撑起身体,盯着对面的山坡。

“晚安,矿穴先生,”他昏昏欲睡地叫道,“晚安。”

他睡过了天色暗淡的早晨,直到阳光射在他那闭着的眼皮上,他才突然惊醒过来,瞧着周围,直到他记起了昨天的事情,省悟到今天的他就是过去活着的那个人。

至于穿衣服,他只要把鞋子穿上系好就够了。他瞧了瞧火堆,又瞧了瞧山坡,心里犹豫不定,后来终于战胜了诱惑,生起火来。

“别着急,比尔,别着急,”他劝告自己,“急有什么好处?急得一身大汗有什么用?矿穴先生会等着你的。他不会在你吃完早饭之前跑掉的。现在你需要的是,比尔,吃点儿新鲜东西。你应该亲自去找一找。”

他在水边砍下了一根短树枝,从口袋里掏出一段钓丝和一个原来很考究但是已经拖脏了的假蝇饵。

“天气这么早,它们也许会上钩的。”他在第一次抛下钓钩时,这样咕噜着。过了一会儿,他就欢天喜地地喊起来:“我说的没错吧,呃?我说的没错吧?”

他没有卷线的轮盘,他也不想浪费时间,他单凭气力,迅速地从水里拉出了一条光亮夺目、十英寸长的鳟鱼。接着,他又很快地一连钓起了三条,当作早饭。等到他踩着踏脚石,穿过小溪,向山坡走去的时候,他忽然想到一个念头,停了一会儿。

“最好先到小溪下游走一趟,”他说,“也许哪个家伙鬼头鬼脑地藏在附近,那可说不定。”

可是他仍旧踩着石头,跨过了小溪,他只说了一句“我真该去走一趟的”就忘掉小心谨慎,干起活儿来了。

傍晚的时候,他挺起身子。他的腰因为一直弯着干活儿,已经僵了,他把手伸到背后摸摸疼得难受的肌肉,说道:

“他妈的,你倒想想看,这是怎么回事?我又把午饭忘得干干净净了!要是再不注意,我准会变成一个一天只吃两顿的怪人。”

那天晚上,他在爬到毯子里的时候,自言自语地说:“照我看,矿穴这东西真是太要不得了,它简直能使人心神恍惚。”可是他仍旧没有忘了招呼那个山坡:“晚安,矿穴先生!晚安!”

太阳才出来,他就起身了,他匆匆吃过早饭,就早早地干起活儿来了。他好像得了一种越来越厉害的狂热病,淘到的金子虽然越来越多,却也没有缓和他的狂热。他的面颊泛出一片红色,不过这不是给太阳晒的。他既不知道疲倦,也不知道时间在流逝。每逢他装满了一盘泥沙,他就跑到山下去淘洗。尽管他气喘吁吁,走路一摇一晃,他仍旧禁不住要跑上山去,重新把盘子装满。

这时候,他离开水边大约有一百码,那个倒写的“Ⅴ”字正在按照一定的比例缩小。含金的泥沙的宽度不断缩短,他暗暗估计着这个“Ⅴ”字的两条边在山坡上的交点。他的目标正是这个“Ⅴ”字的顶点,为了确定它的位置,他淘了无数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