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水下(1 / 2)

我的肝炎终于治愈,医生建议我离城休养几天,到山区、海边或乡下,任何一处能让我静养,呼吸点新鲜空气的地方。我打电话通知庞斯夫人,告诉她五月二十日合同才能办妥。汤普森却对我说:

“不过,马特利,你干吗要答应她在那个特定的日期回来呢?这份合同可以交给我……”

“你还不清楚?这位庞斯太太……”

“她就是那群非君莫属的名媛老太太里的一位吧?”

汤普森一马特利公证处的客户当中,有几位老妇人只信任我一个人。

“我会在二十号回来的。这期间,我再看看休养的情况怎么样。”

“要是你不怕孤独,可以到霁涟湖我的别墅去。那地方很美。你绝不会挨饿,因为别墅管家弗雷德里希太太在烹饪方面是把好手。真遗憾,我不能陪你去。”

“南方的一座湖!”我惊叹道,“肯定妙极了!但是,对不起啊,我得问个疯狂的问题:那儿能钓鱼吗?”

“湖里有几种鲑鱼、鳟鱼,还有银汉鱼呢……”

这天傍晚时分,日落稍早之前,我到达了霁涟湖。我感到疲惫,略有些虚弱,周身寒冷。安第斯山、湖水、树林,加上极繁茂的绿色植被,将我引入一种愉悦的冥想状态;不过,尽管已经套上了所有的衣物,寒凉的空气依旧让人颤抖,因此我匆匆敲响了一间屋舍的门(目力所及只有这一栋)。屋舍由圆木构筑,看上去宛如浸入湖水一般。一位女士开门探身出来,她的头发从中间梳开,胸脯鼓胀。她口气温和地问道:

“阿尔多·马特利公证人,对吗?我正等您呢。”

我们走入一间宽敞的居室,房间壁炉里生着火。我忙不迭地朝炉火走去,伸出手掌。我情愿就这样继续端详着木材燃烧,可那位女士对我说:

“要帮您把行李搬到房间去吗?”

我说无需烦劳她,而后提起行李,跟随她走进里间。当看到我的卧室中,有一方美洲狮皮缝制的厚毯铺在床侧,还有一张写字台,一扇朝向湖面的窗,我便对自己说:“我就要好起来了。”我俯向窗前,瞥一眼外面的景致,仿佛又感到些许凉意,于是折回客厅。稍后,那位太太为我准备了精美的一餐,使我神采焕然。我还记得当时的对谈。我对她说:

“从我房间的窗子望出去,湖对岸,挺远的地方,还有一间木屋,跟这栋房子很像,不过有两层。那儿住着人,至少我看见烟从烟囱里冒出来。什么人住在那儿?”

“鲑鱼博士,”她回答,“一位医生。”

“绝妙的消息!身边有个大夫,总是叫人舒心的事。一位乡村医生那就更好,因为他们不会安排你去做X光和各种化验,但是真能给人治病。”

“这位先生名气大得很,”说到此处,那位太太顿了顿,“但要说实践,这位大夫可不给人看病。”

“这周围也没什么住户。”

“不是这个问题。对这位医生来说,人,他不在乎,他只在乎鲑鱼。”

我连忙应道:

“我也这么想。这里可以钓鱼吗?”

“当然可以,我们还有一艘摩托艇。”

不久,我上床就寝,因为我已经困得眼睛都睁不开了。我躺在床上,开始琢磨是否有足够的毯子。我想应该够用,不必麻烦那位太太给我多添几条被子。我等待着身体缓缓热起来。确实暖和一些了,但不像我期待的那么强烈。我心里盘算着,稍稍缺点暖意,该不会叫我着凉感冒吧?我还问自己:“久病初愈之后,跑到远离文明的地方,会不会是个严重的错误?像这种地方,是给年轻人预备的,要有铁一样的体魄才行。”当然,弗雷德里希太太绝算不上年轻,可是对新来者是一回事,对于久居于此的居民又是另外一回事了。“死于霁涟湖,多么致命的错误啊。”

愁思让我全无睡意;说句实话,我还在琢磨究竟是由于思绪纷繁所以我才醒着,还是因为寒冷故此我才不能停止思考——略有寒意,这倒不假,但终究还是冷——这叫我无法入睡。

第二天我醒来时,身上还没暖和起来:依旧觉得疲惫,但奇异的是,我并没感到不适。为了不得病,我一整天都蜷在壁炉旁。

晚上,躺在床上,我对自己说:“坦白承认吧,这个绝妙的地方不是给我预备的。好容易熬过了肝炎带来的无休止的孤独,走了那么长的路,到这里还要孤身独处。也没个投缘的人可以交谈,我真是太过关注自己了,总是想着搜寻预警的症候,估计自己要得病了,最后也就得了病。我肯定属于那类人:假如不是身边被众人包围着,就会衰朽、死去。”

我还想到,为了晚上可以睡好,白天我应该让自己劳累一些。如果我沿着湖边那条路散步,可以把鳟鱼博士的房子当成目的地。刚开始,那儿肯定是个无法抵达的目标,不过一旦恢复了体力,我就可以走到那么远。走在路上,右侧是湖水铺陈开来的美景,左手边是树林,这本身就是坚持散步的动力。

从第二天清晨开始,我信念笃定地开始了每日的散步计划。四下里,除了看见两三个原住民捧出南瓜或斗篷来交换烟叶、马黛茶和糖,还有几个穿着罩衫的孩子急匆匆地往学校走,我就再没遇上过别的什么人;直到午后,我才留意到一个女人出现在医生家门前的码头前,坐在探向湖水的台阶上。等走近些,我发现那女人的头发是红色的;她穿着宽松的白色运动衣,双手交叠放在膝上;她很美。

我没费多大气力,便走到了医生的木屋前。那姑娘原本看上去正对着湖水沉思,突然间她却站起身来,疾步跨上台阶。我不敢喊一声把她留住,只能注视她走进房子,消失了。为什么她走得这样急?我不能肯定她是否瞥见我了。但无论如何,她没朝我这个方向望过一眼,一刻也没有。

为了摆脱疑虑,特别是为了能见一见那个女人,我本想敲门。但我旋即缓过神来:如果她有任何原因不愿见我,那么贸然在她面前介绍自己,将是个错误。没人喜欢勉强。我最好还是走吧;倘若碰上点好运,说不定我还能激起她的好奇心。

整个下午,我都在想那个陌生女子。我对自己说,我的行为就像个蠢笨的小男孩,兴许是肝炎把我带回了少年时代,或者更有可能,给我带来了第二次童年。我为什么如此心旌摇荡?就像遇到一位女神似的!“据我所知,”我自语道,“这地区唯一特别的东西是蛇颈龙化石。”

所幸我努力把自己稳住了。假如我记得不错,那天夜色降临时我在翻看旧杂志,品尝了一顿令人欣悦的晚餐,不久我就睡着了。但我不能否认,次日清晨醒来后,我第一个冲动就是跑到窗前,眺望医生的木屋。手边没有望远镜叫我十分懊丧。

吃过早餐,我出门散步,思绪全集中在那姑娘身上。我玩着在头脑中不断呼唤她的把戏,虽然自己并不相信这一套。不久,我就看到远处的景致有些非同寻常:那个陌生女人走出木屋,踏上小径,那条路将把她引到我面前。

稍顷,我们相遇时,她莞尔一笑。在她神态间,似乎有些东西让我感到我们之间已达成了某种默契。她告诉我,她名叫弗洛拉·吉韦特;仿佛需要做出解说似的,她又补充道,她是吉韦特教授的侄女。我说:

“我是阿尔多·马特利,是个公证人,眼下住在我朋友汤普森的房子里。”我当时心里想,要遵从理智的劝告,把拖延谈话以便将她留住的欲念掩藏起来,可同时我注意到,她也有类似的想法,而且不加掩饰。我很想邀请她到我的住处共进午餐,但我忍住了,因为男人一旦莽撞行事就会把女人惹恼。弗洛拉问我:

“明天咱们要不要见面?”

“明天见面吧。”我说。

“九点左右,就在这儿怎么样?”

“就在这儿。”

接下来的一整天,我心情愉悦,但也有些焦躁。第二天清早,我很后悔没把约会的时间定得再晚一些,因为时间刚好只够洗澡、吃早餐,这感觉实在坏极了。走出房间时,我问弗雷德里希夫人,是否介意我邀请吉韦特教授的侄女过来吃午餐。

“怎么会介意呢?”她反问,“我亲眼瞧着她母亲把她生下来的。她叫弗洛拉。”

我对弗雷德里希太太一时倍感亲切,甚至有股冲动想因为她念出了我那位新朋友的名字而谢谢她。

为了能继续谈论弗洛拉,我说:

“她是个讨人喜欢的姑娘。”

但我接下来听到的话,就不怎么让人高兴了。

“多好的一位姑娘,举止多么得体啊!不过,你信我的话吧,她可说不上幸运。这么跟你讲:她曾经和一个比自己大二十多岁的男人谈恋爱。一个没拿到大学文凭的流浪汉!”

几秒钟之内,弗雷德里希女士讲话的时候,我担心她已经觉察到了——别问我她是怎么办到的——弗洛拉和我如何会面,还有那可疑的流浪汉其实就是我。不过说到大学文凭,倒让我约略感到宽慰。而说到年龄因素,我对自己说,按照弗洛拉看上去的年纪,我至多比她大十到十五岁。

我出门上路,心里揣着一股迷信般的恐惧。虽然确信我们肯定要碰面,但或许这个下午我见不到她,甚至再也见不到了。我正竭力要把这个不详的预感从头脑中赶走,我觉得我望见她了,前方有一片浓密的小树丛,而她就在几棵树后面。我没弄错:弗洛拉就在那儿,藏在交缠的枝条间,坐在地上,斜倚着一棵树,比我记忆中的还要美。她向我伸出一只手,摇着指头唤我过去。我说:

“要是我径直走过去了,那该多可怕啊。”

因为心绪不佳,我想那声感叹听起来像责备。

“可我瞧见你了。”她回答。

在那一刻,我坚信所有的一切——那姑娘的美,那清幽的所在与静思的树林——全都交叠在一起,激励我即刻把她搂在怀里。当然,我不知道该如何入手。而就在此时,弗洛拉先是难以觉察地将身体从树干上缓缓移开,而后仰面躺下来,朝我张开双臂。我全然处于目眩神迷的状态,思忖着我要抑制自己的渴求,没有什么比一个难以自持的男人的贸然进犯更叫人扫兴了,但我很快意识到,弗洛拉也有拥抱我的强烈欲望。

之后,我邀请她共进午餐。我告诉她,可以肯定,现下弗雷德里希夫人一定在厨房里烹制美食呢,因为弗雷德里希太太爱她,很想见她。

“我也爱她,”她回答,“咱们出发吧,不过先回我家,因为我要告诉我叔叔,不跟他一块儿吃饭了。”

“那咱们快些走,”我说,“弗雷德里希夫人不喜欢别人上她的餐桌还迟到。”

我们走进吉韦特医生的木屋。弗洛拉领我走进一间摆满书籍的小房间,指给我一把椅子,说道:

“我马上就来。”

对面墙上挂着一幅画。我毫无兴致地端详了一阵。画布上有一道很宽的红色条纹,垂直向上,像字母Y似的分成略窄些的两道斜条纹,上面点缀着红白两色的血管。我琢磨着:“就算是我,只要肯动笔,也能画成这个样子。”

从弗洛拉离去的那道门外,片刻之后,走进一个穿着白色罩衫的男人。他看上去相当苍老,但脸色红润,眼睛是蓝色的,双手不住颤动。他问道:

“马特利,我猜得对吗?”

“您是吉韦特大夫?”

“小弗洛拉跟我提起过您。喜欢这地方吗?肯定不像我这么强烈!”

“我非常喜欢。”

“您会待一段时间?”

“小住几天。我是来疗养……”

“不会吧,您病了?”

“前一段时间我生过病。”

“在这儿您会健康满溢!出了什么毛病?”

“肝炎。”

“那不算什么。没留下后遗症吧?我敢打赌,您跟以前大不一样了。”

恼怒之余,我答道:

“我健康极了。”因看见他双手颤抖,我为了图个痛快又加上一句,“而且没有患上帕金森综合征,这可不是人人都敢夸口的。”

“您怎么跑到霁涟湖来了?”

“汤普森是我朋友,他把房子借给我了。我想呼吸些新鲜空气,不愿操心工作的事。”

“还不如说,为了操心别的事……您不知道么,不管跑到哪儿总会遇上烦心事。”

我想,以他的年龄和智慧,大可不必用那种高人一等的口气跟我讲话。为了回敬他,我指着墙上的画,问道:

“您从哪儿找到这么漂亮的一幅画?”

他露出一丝微笑,答道:

“我对绘画也是一窍不通。那是一只凤凰,兰达佐画的。”

“谁画的?”

“维利·兰达佐的作品。一位相当出名的画家,而且是小弗洛拉的朋友。正巧,她来了。”

弗洛拉对他说:

“我要跟马特利一起吃午饭。”

吉韦特将一只手按在我肩上,说道:

“您要把我的侄女带走啦。好好照顾她。她是个美妙的姑娘。”

最后一句评语我深为赞同,他的请求也令我动容。我心想:“我可要多加小心。我太喜欢这女孩儿了。”我们离开木屋时,弗洛拉牵住我的手,拉着我小跑起来。她说:

“咱们走树丛后面的路吧。那条小路跟湖边的一样美。”

“但要耽搁更长的时间。”我自语道。

我们并没有迟到。弗雷德里希太太迎接弗洛拉时表现出极大的欢快和亲切,但时间不长,因为她真正的心思还放在不要让饭菜烧过了火候。弗雷德里希夫人烹制的每一餐都是独一无二的,配得上溢美之词,总让人精神倍增。

她离开房间后,我和弗洛拉依偎在壁炉边接吻。我拉起女友的手,将她带到卧室。就像在树丛中一样,我热烈地拥抱她,甚至我自己都在想:“要克制自己。我看起来一定像个疯子。”但很快我就发觉弗洛拉也怀着强烈的渴求拥抱我,她的热情如此极端,以致让我想到是否该谨慎些,因为从长久看,任何事情做得过头了都有损健康。

大约下午四点钟,弗洛拉说她必须回去了。我们在起居室碰上了弗雷德里希太太,弗洛拉跟她攀谈起来。我有意送她回家,还想到外面很冷,最好在脖子上裹条围巾。我回到房间里取围巾,瞥见我的外套挂在衣架上。转念又冒出了个谨慎的念头,我把外衣也穿上了,而就在此时,无意间,我隐约听到了两个女人的谈话。

“兰达佐还是老样子?”那位太太问。

弗洛拉回答:

“老样子?已经不是了。”

“不过,还在继续?”

“我不知道,我什么都不清楚。我完全糊涂了。”

“可怜的姑娘。”

我非常嫉妒。毫不夸张:我的血液都凝住了。我能听见心脏怦怦地跳动。我担心她会觉察到我的诧异神情,便倚在门后,离开房间前,默数到一百。

弗雷德里希太太陪我们穿过花园,帮我们打开栅栏门。还没走出三四步,就听到弗洛拉大声说:

“现在我知道我有多爱你了,”而后她马上以高亢、胜利的口吻对我说,“你拉着我在湖边走。”

“好啊。”我应道,说话时的嗓音在我听来都像是不大愉快。

她牢牢地挽住我的腰,领着我在她身旁奔跑起来。

“你不要以为我急着赶回去。我想跑起来,是因为我高兴。”

“天晚了。”我提醒她。

弗洛拉不听,也不在意。她说:“多美妙的一天啊。在树林里,我很爱你,午餐后我更爱你。”

弗洛拉还有另外一个男人,这个想法在我心头搅动,而且她那么漂亮,这让我更加落寞。我肯定是太敏感,又过于坦率了。我告诫自己,如果急着想把事情弄明白,那么最迅捷的方法莫过于直接要求她给个解释。当然,我要担风险,那样可能会叫她发脾气,或者迫使她对我撒谎。倘若我要知道真相,就不该给她任何警示。

“有什么不对吗?”她问。

“我觉得不太舒服。”我答道。

又一次,那个不愉快的、虚伪的嗓音冒出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