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就是待在这房子里的,他心里想,派拉特就是在这里因为樱桃酱而大哭了一场。他站在那里一动不动地待了一会儿。这栋大房子当年该是十分漂亮的,在他们兄妹眼里恐怕像座宫殿了,但他们过去对此只字未提,只是一再讲述他们那种身陷囹圄的感觉,他们从屋内朝外看天的种种困难,地毯和帷幕如何使他们与世隔绝。尽管他们当时并不知道杀害他们父亲的凶手,但他们本能地痛恨这杀人者的住宅。而这座房子看着确实像是杀人者的魔窟,阴暗,破败,邪恶。自从儿时跪在窗前一心向往能够飞行以来,他还从来没有像此时这样感到孤独。他看到一个孩子的一双眼睛从未被常春藤遮住的二层楼的一扇窗台上盯着他看。他暗自笑了。想到自己曾经如何透过窗户看着天空,他觉得他看到的该是他自己。也许是光线想穿透树木。四根优雅的柱子撑起门廊,两扇巨门上嵌着沉重的铜环。他举起门环,又放手听其落下,声音清冽,似雨点滴入棉田。接着又是一片沉寂。他回头朝小径上看去,但见一摊摊绿色水洼,那是他走过来时踏出的,水洼断续,连成一条暗绿色的通道,目力所及,不见尽头。
人们都说那农庄就在巴特拉家宅的背后,可是一想到他们谈到距离时概念上的差异,他想最好还是迈步动身为佳。万一能找到他要找的东西,他就在夜间重返这里,当然要带上工具,不过现在就要熟悉一下周围的地势。一阵冲动,使他伸出手去握住了门把。他试着转了一下,但一点没有拧动。刚刚转身要走开——确切地说,是他又转了个念头——他把门一推,吱一声,门给推开了。他擦着门侧身进去。一股气味迎面扑来,呛得他如入暗室,一时什么也看不见了。那是一股发自毛茸茸的小动物身上的气味,一涌而至,陈腐窒人。他咳嗽起来,觉得那气味堵在嘴里,裹住了牙齿和喉咙,于是想找个地方吐几口唾沫。他从后裤兜内掏出一条手绢,掩住鼻子,从敞开的大门口退到一边。他刚要把吃的那点早点呕出来,那股气味却消散了,而且相当突然,代之而来的是一阵甜蜜的芳香。就像姜根一样,清新醉人。他既吃惊又着迷,便迈开脚步朝里走去。不过一两秒钟,他就能够看到一座大厅中的手工镶嵌和打磨的木质地板,在地板尽头,是一座宽大的楼梯,盘旋而上,直入黑暗之中。他的目光一直追踪到那楼梯之上。
他小时候曾经做过梦,那是差不多每个孩子都会做的梦,他总是梦见女巫追着他沿着一条阴暗的小路跑下去,两边是树木和草地,最后总是跑进一个房间,再也无处可逃了。有的女巫身穿黑色衣裙,内套红色衬裤;有的长着粉色的眼睛和绿色的嘴唇;有小个子的,有长身子的,有拧眉攒目的,有笑容满面的,有厉声高叫的,也有放声大笑的;有的飞,有的跑,有的只是在地面上滑。所以,当他看到楼梯顶上的女人时,已经无路可退,只好迎着她张开的双手走上楼梯,她的手指为他大大分开着,她的嘴对他大张着,她的眼睛在吞噬着他。在一个梦境中,他爬上了楼梯。她抓住了他,抓住了他的双肩,把他拉向她自己,然后紧紧地把他搂在怀里。她的头靠在他胸前,他感到她的头发就在他下巴底下,她瘦骨嶙峋的双手像钢簧似的摩擦着他的脊背,她松软的嘴唇往他的背心里呼哧呼哧地吐着气,弄得他头晕目眩;不过他心里清楚,总是就在这向他一扑或令人厌恶的拥抱的刹那间,他一定会随着一声尖叫、一挺身子就惊醒过来的。这会儿,他只是一挺身子。
奶娃闭上眼睛,在梦境未完时无能为力地脱开身子。使他从梦中浮起的是他膝头周围一阵哼哼唧唧的叫声。他低下头看去,只见有一群狗围着他,眼睛都是金色的,就像他从窗口望见的那个聪明孩子的眼睛一样。猛然间那妇女放开了两手,他也低头看了看她。在狗的平静、健全和窥探的眼睛的对比之下,她的眼睛看着是发疯的。在狗梳理得光溜溜的炮筒色皮毛的对比之下,她的毛发是蓬乱肮脏的。
她对狗开口说道:“躲开。海尔玛特,走开。霍斯特,挪一挪。”她挥了挥手,狗就顺从地走开了。
“来,来吧,”她对奶娃说,“进来吧。”她用双手拉着他的一只手,他让她拽着——他的一只手让她握着,那只胳膊朝前伸着——就像一个小孩子不情愿地给拉到床上。他们俩摇摇晃晃地在腿边的狗的簇拥下朝前走去。她把他领到一间屋子,让他坐到一个灰色丝绒的沙发上,除去两条狗卧在她脚旁外,其余的都让她赶出去了。
“记得魏玛兰纳一家吗?”她问道,把椅子朝他挪了挪,坐好了。
她年纪很大了。老得已经看不出颜色了,脸上也只能看到眼睛和嘴。额头、颧骨、鼻子、下巴、脖子,全都隐没在岁月变迁所留下的一道道皱纹和褶子中间了。
奶娃竭力想澄清一下思绪,他实在难以摆脱梦境的感觉:也许这个老太太是瑟丝。可是瑟丝已经死了。可这个老太太还活着。他只能想到这么远,因为尽管这女人在和他谈话,她只能是死人。不光是皱纹,还有那张脸,这么老不可能是活人的,而且,从那没牙的嘴里吐出的有力而流畅的声音,完全是一个二十岁的年轻姑娘的。
“我知道有一天你会回来的。不过,这话也不全对。有些日子我有点怀疑,而有些日子我根本就没想到这回事。不过你看,我还是没弄错。你真的来了。”
听着那张嘴里吐出这样的声音,真让人毛骨悚然。也许他的耳朵出了毛病。他想听听自己的声音,于是就决定抓住机会,自然地说上两句。
“对不起。我是他的儿子。我是麦肯·戴德的儿子。不是您认识的那个人。”
她脸上的笑容消失了。
“我的名字也叫麦肯·戴德,不过我只有三十二岁。您认识我父亲,也认识我父亲的父亲。”到此为止,还算不错。他的声音一点没变。这下他只消弄清他对当前的局面是否判断正确。她没回答他。“您是瑟丝,对吗?”
“是的,瑟丝,”她说,不过似乎已经对他失去了所有的兴趣,“我的名字是瑟丝。”
“我就是来拜访您的,”他说,“我和库柏牧师还有他太太在一起盘桓了几天。是他们让我到这儿来的。”
“我把你误认为是他了。我还以为是他回来看我呢。他在哪儿?我的麦肯?”
“在家。他还活着。他跟我说起过您……”
“还有派拉特。她在哪儿?”
“也在那儿。她挺好。”
“嗯,你长得挺像他。真的挺像。”不过,她的口气听着并不那么信心十足。
“他现在七十二岁了。”奶娃说。他想这样也许会把事情澄清,让她相信他不可能是她认识的那个麦肯,她上次看到他时,他才十六岁。可是,她的全部反应只是“唔”了一声,似乎不管七十二还是三十二,多大岁数对她都毫无意义。奶娃弄不明白她到底有多大岁数了。
“你饿了吗?”她问道。
“不饿。谢谢您。我吃过早点了。”
“就是说你一直和库柏家的小男孩在一起喽?”
“是的,夫人。”
“一个发育不全的小矮个儿。我告诉他不要抽烟,可是孩子们总是不听话。”
“要是我抽烟,您不介意吧?”奶娃有点放松了,他希望抽上支烟会进一步放松。
她耸耸肩头,“你高兴做什么就做什么吧。眼下,大家反正都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奶娃点燃一支香烟,听到火柴声,狗哼唧了几声,眼睛冲着火焰闪着光。
“嘘!”瑟丝轻声说。
“真漂亮。”奶娃说。
“什么真漂亮?”
“这些狗。”
“它们不漂亮,只是很奇怪,不过它们能看家。我为照顾它们完全累垮了。它们原来是巴特拉小姐的。她喂它们,给它们配种杂交。多年来一心想把它们弄到美国养狗俱乐部去。可他们不准。”
“您管它们叫什么?”
“魏玛兰纳。德国名字。”
“您养它们干吗呢?”
“哦,我养几只。卖几只。直到我们都在这地方一起死掉。”她面带笑容地说。
和她那身破旧肮脏衣着相配的,是她考究的习惯,正像她那干瘪的面孔与她那强有力的、年轻的、有教养的嗓音配在一起一模一样。她触摸着那满头银丝——也许编过辫子,也许没有——就像要把一缕桀骜不驯的头发梳拢成优美的发式。而她的笑容——皮肉的那种绽开就像赛璐珞在一滴酸液中溶解一样——还要伴上手指按在下巴上的姿势。正是她这种轻巧的举止和优雅的谈吐给麦肯造成了误会,错把她看成不过是个傻瓜。
“您应该偶尔出去走一走。”
她看着他。
“这所房子现在是您的了吧?是不是他们留给您的?是不是就为了这个您才不得不待在这儿的?”
她抿了抿嘴唇,“我一个人留在这儿的唯一原因是她死了。她杀死了自己。全部钱财都耗光了,她就自杀了。她就站在一分钟前你立脚的那处楼梯拐角,越过楼梯栏杆跳了下去。可是,她并没有马上死掉;她还在床上躺了一两个星期,当时就只有我们俩。这几条狗那时候还在阴沟里。是我给她接生到这个世界上来的,在她之前,她母亲和祖母也是我接的生。我给这个县里的所有人都接过生。没有死过一个人,除去你母亲,我是说你祖母,除去她之外,没有死过一个人。现在我给狗接生。”
“库柏牧师的一个朋友说,我祖母样子像白人。是吗?”
“不。是混血。主要是印第安血统。她是个长得挺不错的女人,不过在我看来,对一个年轻女人来讲,有点太暴躁了。对丈夫也太着迷了,过分着迷了。你懂我的意思吗?有些女人的爱情太过分了。她就像一只野母鸡那样盯着他看。神经质。神经质的爱情。”
奶娃想起了这位混血女人的曾外孙女哈格尔,就开口应道:“是的。我懂得您的意思。”
“她可是个好女人。看着她死去我哭得就像个孩子。就像个孩子。可怜的兴。”
“什么?”他不知道是不是她口齿不清。
“我哭得像个孩子,在我——”
“不是这句话。我是问刚才您叫她什么来着?”
“兴。她的名字叫兴。”
“兴?兴·戴德(“兴”的原文是Sing,即“唱”,兴· 戴德(Sing Dead)就成了“歌唱死亡(或死者)”。)。她从哪儿得到这么一个名字?”
“你们家从哪儿得来这么一个姓?白人给黑人起名字就像给马群起名字一样。”
“我想是这么回事。爹对我讲过他们怎么有了这么一个姓。”
“他跟你怎么说的?”
奶娃对她讲了那个醉醺醺的北方佬的故事。
“是啊,他本来用不着还姓那个姓。是她的主意。是她让他姓那个姓的。”他讲完那故事以后,瑟丝说。
“她?”
“兴。他的妻子。他俩在一辆朝北走的大车上遇上的。她跟我说,一路上都吃的是山核桃。满满一车都是先前的奴隶,去投奔充满前途的乐土。”
“她原来也是奴隶吗?”
“不。真的不是。她总自豪地说她从来不是奴隶。她家的人也从来没做过奴隶。”
“那她在那辆大车上干什么呢?”
“我没法回答你,因为我不知道。我也从来没想过去问她。”
“他们俩是从什么地方来的呢?是从佐治亚吗?”
“不是。是从弗吉尼亚。他们俩,她家的人和他家的人都住在弗吉尼亚。在库尔佩珀附近什么地方。查理玛奈之类。”
“我认为那就是派拉特曾经待过一段的地方。在她来到我们那儿之前,在全国各地都住过。”
“她跟那个小伙子结婚了吗?”
“哪个小伙子?”
“跟她生了一个孩子的那个小伙子。”
“没有。她没跟他结婚。”
“我也没想过她会跟他结婚。她太害羞了。”
“害羞什么?”
“她的肚皮。”
“哦,是这么回事。”
“她是自己生出来的。我没帮上什么忙。我还以为她们母女俩都死了。她突然爬出来时,我简直吓晕过去了。我没听到任何心跳。她就这么爬出来了。你爹可喜欢她呢。当年听到他们兄妹不和,我难过死了。现在可好了,你说他们重归于好了。”谈起以往,她又兴奋起来了,于是奶娃决定先不告诉她,麦肯和派拉特只不过是住在一个城市而已。他不明白她怎么会知道他们兄妹俩的分手,她是不是已经知道他们兄妹俩为什么分手。
“您知道他们俩吵架的事?”他不动声色地淡淡一问。
“只知道事实,不知道原委。派拉特是刚生完小孩回到这儿来的。那是一个冬天。她对我讲,他们俩离开这里以后就分手了,从那以后她再没见到他。”
“派拉特告诉我,他们离开这栋房子之后,在一个山洞里待了几天。”
“真的?那准是猎人洞。猎人们有时候利用那地方休息一下,吃点东西,抽口烟,睡一觉。他们就是把老麦肯的尸体扔在那儿的。”
“他们,谁?我记得……我父亲说过,是他埋的他父亲。是在他们原来钓鱼的一处河边或溪旁的什么地方。”
“他是埋过。但是埋得太浅,也太靠近水边。下第一场大雨尸体就漂出来了。两个孩子走后还没一个月,尸体就漂出来了。有几个男人在那地方钓鱼,看到了这具尸体,是一个黑人的尸体。所以他们就明白这是谁了。他们就把尸体扔到了山洞里,那还是夏天的事。你想想看吧,他们居然在夏天埋葬死人。我告诉巴特拉太太这是件丢人的事。”
“我爹可不知道。”
“是啊,可别告诉他。让他心平气和地过日子吧。爹让人谋害了就已经够受的了;不必再让他知道尸体的事啦。”
“派拉特对您说过她回这里来的原因了吗?”
“说过。她说是她父亲让她来的。他看过她几次,她是这么说的。”
“我愿意去看看那个山洞。那个他在……那个放他的地方。”
“现在那地方没什么可看的了。已经过去很久了。”
“我知道,可是,也许还有些东西需要好好埋一埋。”
“嗯,倒是值得这么一想。尸骨不得安葬,死者会不痛快的。一定会打心眼里不痛快的。你要去找尸骨一点不费事。你回到来时的路上去。往北走到一个栅栏门跟前。栅栏门已经倒了,可是你还能认出来是个栅栏门。门里边就是那一片小树林。往里走上一段路,你就会遇到一条小溪。穿过小溪,你会看到更大的一片树林,再往前是矮矮的一溜山头。山洞就在那些山头的正面。那儿就只有一个山洞,你不会找不到的。回去告诉你爹,你在一个墓地把爷爷妥善地埋葬了。也许还可以立一块石碑,一块像样的石碑。我希望他们能很快地发现我,有人会可怜我。”她看了一眼她的几条狗,“希望他们能很快地发现我,不会让我躺在这儿太久。”
她的想法触动了他的心,奶娃尽量吞了口唾沫说:“人们时常来看您吗?”
“那些买狗的人。他们不时到这儿来。我猜想,他们会发现我的。”
“库柏牧师……他们还以为您已不在人世了。”
“那倒好。我不喜欢城里的那些黑人。除去买狗的人常来常往,就是送狗食的那个人每周来一次。他们常来。他们会发现我的。我只希望那一天快点到来。”
他解开了衬衫领子,又点了一支烟。在这间阴暗的房间里,他同这位老妇人促膝谈心。她曾为他父亲和派拉特姑妈接生;她曾经冒着失去工作,乃至失去生命的危险,在他们的父亲被害之后隐藏过他们,为他们端屎倒尿,在夜晚偷偷给他们送吃的,还为他们打水洗脸;甚至还悄悄溜到村子里,给派拉特这个小女孩用装了名字的鼻烟盒做了一只耳环;后来又把她感染发炎的耳朵治好了。而在事隔这么多年之后,又满怀激情地自以为是见到了当年的麦肯。作为一个接生婆、一个草医,在另一个世界上她早就该成为“慈善医院”的护士长了。可是,她现在只是照看这一群叫魏玛兰纳的狗,心中不过仅有一点一己的愿望:在她去世后,别人会在那群狗吃掉她的尸体之前发现她。
“您应该离开此地。把这群倒霉的狗卖掉。我会帮助您的。您需要钱吗?要多少?”奶娃心中升起一股怜悯之情,以为感激会让她对他报以一笑。可是她的声音很冷淡。
“你认为在我想走路的时候我不知道该如何迈步吗?把你的钱放回口袋里去吧。”
奶娃的好心好意碰了壁,他也就以同样冷淡的口吻回敬她说:“您对那些白种人这么疼爱吗?”
“疼爱?”她问道,“疼爱?”
“那么,您为他们养狗又图的什么呢?”
“你知道她为什么自杀吗?她看着这地方就这么衰败了,心里受不了。她过不了那种没有仆人、金钱和花钱就能买东西的日子。每一分钱都拿走了,所有的收入全缴了税。她只好先让楼上的女仆们走了,接着是厨师,然后是驯狗师,接下来是庭院清洁工、司机,随后卖掉汽车,连一周来打扫一次的女工都用不起了。后来,她就变卖家产——土地、珠宝、家具。最后几年,我们靠吃花园里种的东西过日子。最后她再也受不了啦。一想到没人干活儿,没有钱花,她可就受不了啦。她只好什么也不要。”
“可是她没让您走。”奶娃的话里含着明显的愠怒。
“是的,她没让我走。她自杀了。”
“而您依旧忠心耿耿。”
“你不听人讲话。你的耳朵长在你的脑袋上,可没连到脑子里。我说的是,她宁可自杀也不肯干我这一辈子在她家干的活儿!”瑟丝站起了身,两条狗也立起来了。“你听清楚没有?她看到了我一天到晚干的活儿,活着时候天天看到,然后就死了,听清楚了,宁可死也不肯像我这样活着。就是这么回事,现在你认为她把我当成什么人!如果说我生活的方式和我干的活计让她这么恨之入骨,她情愿自杀也不过我那种日子,你怎么会居然认为我待在这里是因为我疼爱她,这么说来,你的看法不过是放屁!”
两条狗哼哼着喘起粗气,她碰了碰它们的脑袋。那两条狗在她身边,一边站着一只。“他们可喜欢这地方了,喜欢极了。从大海对岸买回来粉红色纹理的大理石来装修这栋房子,从意大利雇来工匠做了那盏枝形吊灯,害得我两月一次爬上梯子用白细布擦光抹净。他们爱这住宅,为它偷盗,为它撒谎,为它杀人。可是如今剩下的却是我。我,还有这些狗。现在我再用不着在这里洗这刷那的了,永远不用干了,什么也不必干了。不会为了一点污迹、一粒灰尘,去抬手动脚了。在这个世界上他们所为之生存的一切都会崩溃、腐烂。那盏枝形吊灯已经掉落下来,摔得粉碎了。现在就在下面舞厅的地面上散堆着,摔得粉碎了。什么家伙把吊绳咬断了。哈!我是一心要看这房子彻底完蛋,亲眼看着一切真的都完蛋了,而且没人再来修理安装了。我弄来这些狗就是为了要亲眼看着。它们可以不让生人进屋。在她死后,人们竭力想进来偷点东西。我就放狗去咬他们。然后我就把狗好好地养在这屋里。你可以看看这些狗在她的卧室里都干了些什么。那墙上没有壁衬,一点不剩了。那些镶有金银丝的锦缎壁衬是当年几个比利时女人花了六年的时间才织好的呢。她爱极了——哦,她爱到了什么程度啊。三十条魏玛兰纳只用一天就把全部壁衬撕下墙来了。要不是我怕那冲天的臭气呛坏了你,我就带你去看了。”她向四周的墙上看了一眼,“这是最后一间屋子了。”
“我愿意您能让我帮您一把。”过了一会儿他说。
“你已经帮了忙了。你来到这里,装出屋子里没有臭味的样子,还告诉我麦肯和我那小乖乖派拉特的情况。”
“您说的是真的?”
“没法再真了。”
他们俩全都起身,下楼朝大厅走去。“看准了再迈步。这儿没有灯。”狗从四面八方哼哼唧唧地跑过来。“该喂它们啦。”她说。奶娃开始下楼梯,下到一半时,他转过身来,朝上看着她。
“您刚才讲他妻子让他保留那个姓。您知道他的真姓名是什么吗?”
“我记得是吉克。”
“吉克,还有呢?”
她耸了耸肩,像秀兰·邓波儿那种小姑娘式的无可奈何的耸肩,“她就对我说了吉克,再没别的了。”
“谢谢。”他回头说着,本来用不着这么大声,不过他想用他的高声道谢来顶住随着狗的哼哼带过来的臭味。
可是,狗的哼哼声和那股臭味一直尾随着他,走下阴沟,直到碎石子路面。他走到那里时是十点半。到“侄子”回来还有一个半小时。奶娃在路侧的坡面上来回踱着步子,心里盘算着。他该什么时候再返回来呢?他要不要租一辆汽车,还是借牧师的那辆?“侄子”是不是已经取了他的箱子?他需要什么装备呢?手电筒,还有什么?万一被人发现,他该事先编造好什么样的故事呢?那还用说,当然是:寻找他祖父的遗骸——收拾起来,带去安葬。他又往前踱去,然后迎着“侄子”会来的方向走上几步。走了几分钟,他怀疑自己迎的方向是否正确。他又往回走,就在这时,他看到从丛林中伸出来的两三条木板的头儿。也许这就是瑟丝向他描述过的栅栏门,确切地说这不是一扇栅栏门,而只是一点点残迹。瑟丝已经有年头没离开这栋房子了,他想道。她原来知道的任何栅栏门应该早已不复存在了。而如果她的指点是精确无误的,他就可以在十二点之前去那里再回来。至少,他能够在大白天把那个山洞搜上一遍。
他小心翼翼地离开树丛,往树林里走了几步。他连一点小径的痕迹也看不见。可是再往前走,他听到了潺潺的流水声,顺着声音走去,满心以为小溪就在前面一排树的后面。他上当了,足足走了十五分钟才来到小溪跟前。“穿过小溪。”她是这么说的,他想那里或许会有一座小桥什么的。可是却什么都没有。他隔河看去,看到一溜小山。山洞就在那里了。准是就在那里。他计算了一下,完全可以在剩下的一小时里打个来回,返回大路上。他坐下来,脱下鞋袜,把短袜塞进口袋里,把裤腿卷起来。他就这样手里提着皮鞋,水过河了。他事先没料到河水这么冷,河底的石子又这么滑溜,脚下一滑,一条腿直浸到膝盖,为了防止摔倒,把手里提的鞋全灌进了水。他吃力地保持好身体的平衡,又把水从鞋子里倒出来。既然已经湿到这地步,再折回头就没意义了;他就这么下去了。没过半分钟,河床下降了六英寸,他又一次歪倒了,这次他彻底湿透了,在他的头浸在水中时还看了一眼半透明的银色小鱼。他一边从鼻子、嘴里往外喷着水,一边咒骂着这条小溪,水浅得游不成,石头子儿又多得走不好。在他下水之前要是找根棍儿试试水深就好了,但是他兴致正浓,根本没想到这一点。他继续朝前,用脚趾试探着,找准了落脚点,再迈步向前。这么水,走得很慢,河水有两三英尺深,大概有十二码宽。要是他不那么性急,也许可以找一处窄一点儿的地方过河。他满脑子想着当初应该如何如何而不该冒冒失失地下水,不过现在想也没用了,就这样边想边走,终于到了对岸。他把鞋子往干滩上一扔,往上一纵身,就跳上了岸。他气喘吁吁地去摸香烟,发现全湿透了。他仰卧在草地上,让高高的太阳暖暖地晒着身子。他大张开嘴,让清新的空气沐浴着舌头。
过了一会儿,他坐起身子,穿上了还湿着的鞋袜。他看了看表,想核对一下时间。可是表面破裂了,分针也弯曲了。最好还是走吧,他心里盘算着,于是向那溜小山走去。就像刚才溪水流动的声音一样,小山虽然看来近在咫尺,走起来可要远得多。他没想到,只是走过树林,穿过树丛,在无拘无束的土地上迈步会如此步步维艰。树丛总使他回想起城市公园和光荣岛上受到细心照料的树丛,他在孩提时代到那里去郊游,那些弯曲的小径总是把你从这头带到那头。“他租出了十英亩处女林,把那块土地全开拓了。”那些描述老麦肯·戴德的农场开创年代的男人们是这样说的。这里开拓过了?树丛都伐倒了?这块他勉强能走过的树丛?
他穿在身上的湿衬衫现在又从里边让汗水打湿了,脚下也开始感到尖利的石子在硌脚。偶尔他会来到一片空地,只要一看到低低的山头,就赶紧调整一下方向。
终于,他把平地走完了,来到了满是树丛、幼树和石头的缓缓的上坡。他沿着边缘走,寻找着孔穴。一路朝南走去,山坡上的石头越来越多而幼树越来越少了。原来在他上面十五至二十英尺的地方,石头中间有个黑黝黝的洞穴,那地方他可以费点劲爬上去,没什么危险,他的又薄又滑的鞋底给他增添了困难。他用上衣的袖子抹去前额上的汗珠,把松松地吊在脖子上的黑色窄领带随手拽下来,塞进了口袋。
那股子盐味又回到了他的嘴里,他被自己的信念、希望和追求激励,只好把自己的双手放到热乎乎的石头上来焐干。他想到了那些老人们令人怜悯的如饥似渴的眼睛,想到了他们对由麦肯·戴德的儿子所完成挑战的消息的切望,也想到了那些白人,他们在射杀了祖父之后,又神气十足地在果园中摇来摆去,品尝着佐治亚的蜜桃。奶娃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开始迈过石头。
他刚刚把脚放到第一块石头上,就嗅到了钱的气味,尽管根本不是什么气味,而是类似糖果、性爱和轻柔的闪光,类似带有弦乐伴奏的钢琴曲的什么东西。当他在派拉特住房外面的松树下等候时,就早已注意到这种感觉了;当月光照亮了从她屋顶上吊下来的那个绿口袋,象征着寄托着的希望的时候,这种感觉就更强烈了;而当他手握绿口袋轻轻站到地面上时,这种感觉就强烈到了极点。那是拉斯维加斯和埋藏着的财宝,玩数字赌的人和威尔士·法果(原为美国的一家驿车公司,此处指一种赌博游戏。)的车队,赌赛付款窗口和喷油井,掷骰子赌博,一手同花的五张牌,还有各种抽彩赌博的筹码。拍卖、银行金库和海洛因交易。那是让人麻痹、颤抖、嗓子发干、手心出汗的东西。那是迫不及待和“它们”已经在握或唾手可得的感觉。一声不响的男人们站直了身子,把一张“Q”牌甩到桌上,力量之大足以把牌拦腰摔断。女人们嘬咬着下嘴唇,把小小的圆形红色筹码押到印了数字的方格里。救生员、优等生盯着现金出纳机,思索着离大门有多远。去赢钱。世界上再没有任何与此相像的事情了。
奶娃变得身手矫捷了:他攀着石头向上爬,把膝盖陷进罅隙,用手指摸索着硬土块或石头棱。他不动脑筋,单凭身体的直觉去做这一切。最后,他站到了一块平地上,在洞口的右边二十英尺远。就在那地方,他看到有一条用脚踩出来的小路,要是他刚才不那么匆忙,本该早就发现了。那条路猎人们走过,派拉特和他父亲也走过,没人像他这样撕破衣服,爬了二十英尺的陡峭岩石。
他进到洞里,里边黑洞洞的一时什么也看不见了。他又迈步出来,再重新进去,把手拢在眼睛上。过了一会儿,他已经能够把洞里的地面和四壁分清楚了。那儿就是那块他们俩睡过觉的突出的石头,比他想象中的要大得多。还有地面上烧过火的痕迹,洞口处竖立着几块圆石——其中一块的顶部有一个Y形的凹槽。可是骨骸在哪里呢?瑟丝说过人们就把尸体放到这洞里了,可能还要往里走,在地面上那个浅坑那块儿。奶娃没有手电筒,他的火柴当然全都湿了,可是他居然找到一根干的。只有一两根火柴发出了噼啪声,其余的全划不着。不过,他的眼睛已经习惯了黑暗。他从长在洞口附近的一株灌木上掰下一根树枝,弯下腰用树枝在前面探路,一边探,一边走。他往前走了有三四十英尺,这时注意到洞壁在这里收拢了。洞顶他一点也看不见。他立住脚,开始向旁边慢慢移动,手中树枝在前面一码左右挂到了什么嚓的一响。他手的侧面碰到了石头,他甩掉了手上蝙蝠的干屎,往左前方继续前进。树枝探空了,他再次停下来,把树枝降低,直到重新碰到地面。他把树枝举上放下,往后试试,再往周围捅捅,弄明白他已经找到了浅坑。坑差不多有两英尺深,八英尺宽。他狂乱地抡着树枝,到处探索着浅坑的底部。树枝碰到了什么硬东西,又碰到了一块。奶娃深深吸了一口气,蹲下了身子。他眯起眼睛使劲看,可是瞧不见任何东西。突然间,他想起他背心口袋里有一个打火机。他扔掉树枝,伸手到口袋里乱摸,简直要被那钞票的气味——那闪光、那钢琴曲呛晕了。他掏出了打火机,默默祈祷着能够打出火来。打到第二下,升起一股火焰,他赶紧朝坑里看下去。火灭了。他啪的一声又打开打火机,用手拢住那微弱的火光。在坑底部,他看到了石头块、木头板、树叶,甚至还有一个白铁杯子,只是没有金子。他趴在地上,一手拿着打火机,另一只手在坑底四周摸来摸去,用指头抠、钩、探、戳。里边没有鼓胀胀的装金子的小口袋。什么也没有。一点也没有。在还没认识到这一点之前,他还向坑里长长地吼了一声“哦——”,惊动了一群蝙蝠,猝然飞起,越过他的头顶向暗处掠去。蝙蝠把他吓了一跳,他一跃而起,一下子把他右脚的鞋底从高级西班牙科尔多瓦皮面上撕裂了。蝙蝠追逐着他向外跑,他身体歪向一边,右脚高高抬起,刚好配合那拍打着的鞋底。
回到阳光之下,他停住脚步,喘了口气。刺目的阳光照射着他的眼睛,里边充满了灰尘和泪水,但是他又气恼又厌恶,没心思去擦眼睛。他顺手一甩,打火机沿着一个大大高高的弧线,一下子给扔到山脚下的树丛中,然后他一瘸一拐地信步下山,根本不用脑筋想想在往哪儿去。不知不觉之间,小溪已经出现在眼前,不过比他来时过的地方靠上,宽度大约十二英尺,浅得可以一眼见到河底的石子,而且还搭着几块横跨两岸的木板。他坐到岸边,用他的黑条领带把张开嘴的鞋底绑到鞋面上,然后走过这座手搭的便桥。河对面的小树林里有一条小路。
奶娃开始饿得发抖了。真饿啊,依然是他习惯的那种排除一切的感觉,那种要尝尝好吃东西的神经质的欲望。真饿啊。他相信,如果这一阵子他不吃点什么的话,一定会完蛋的。他在灌木丛中、树枝上和地面上到处搜寻,想找一颗莓子、一粒果实,或随便什么可吃的东西。可是他不晓得该找些什么,也不知那些东西是怎么生长着的。他浑身战栗,腹中痉挛,随便扯下几片叶子,塞进了嘴里。叶子苦得像苦胆,可他还是使劲嚼着,吐掉,然后再去捋新的。他想到库柏太太放到他面前的早点,当时他还嫌不好呢:上面涂了一层牛油的煎鸡蛋,刚刚挤出来的带籽橘汁,里面还漂着橘肉,厚厚的手切咸肉,冒着热气的稠燕麦粥和饼干。他明白,她已经尽力而为了,可是,或许是由于头天晚上喝的威士忌的缘故,他只能勉强喝了两杯不加奶的咖啡,尝了两片饼干。别的东西都让他恶心,而他所吃的那点东西,也吐在瑟丝的门口了。
一丛灌木在他面前堵住了去路,他气愤地往边上猛地一推,却看到了一扇栅栏门和面前的一条道。碎石子路、汽车、栅栏柱子、文明。他抬头看看天,想估计一下时间。太阳从连他都知道的正当顶向西偏了一刻。他猜该是一点钟了。“侄子”一定来过又走了。他伸手到后裤兜里去摸皮夹。皮夹角上已经让水泡白了,可里边装的东西并没湿。五百美元,他的汽车驾驶执照,一打记电话号码的纸片、社会保险卡、飞机票存根、干洗衣服的收据。他朝大路上来回看了看。他得弄点吃的,然后朝南走,他相信丹维尔就在那个方向,要是能尽快搭上一辆过路的汽车就好了。他不光是饿透了,两只脚也痛。开过来的第三辆车停下了,那是一辆一九五四年出的“雪佛兰”,司机是个黑人,对奶娃的衣着跟“侄子”一样表示感兴趣。他好像没看见也不在乎奶娃膝盖上和胳膊下撕破的口子、用领带绑着的鞋,还有他头上的树叶、周身衣服上的泥土。
“往哪儿去啊,伙计?”
“丹维尔。带我到离那儿最近的地方吧。”
“上来吧。丹维尔不在我要去的路上。我要径直去巴弗德,不过我会送你一程的。”
“太感谢了。”奶娃应着。他喜欢这车座,真喜欢啊。他把散了架的后背往尼龙软垫上一靠,叹了口气。
“这身衣服裁剪得真棒,”司机说,“我琢磨你不是这附近的人。”
“不是。从密歇根来。”
“真的?我有个姑妈搬到那儿去了。在弗林特。你知道弗林特吗?”
“嗯,我知道弗林特。”奶娃的脚底下直出声,拇趾泡软的地方比脚跟还要响。他不敢伸脚趾,那样脚下就要响个没完没了了。
“弗林特那地方怎么样?”
“别听人瞎说。那不是你要去的地方。”
“我也那么想。名字听着倒不错,可我想就是那么回事。”
奶娃上车时,早已注意到后车座上有一箱半打的可口可乐,心里一直惦着。
“你卖给我一瓶可口可乐行吗?我有点渴。”
“可没冰镇过。”那人说。
“只要能解渴就行。”
“自己拿吧。”
奶娃转过身,伸手从箱里取出一瓶。
“有开瓶刀吗?”
那人从他手里接过汽水瓶,把瓶口放进嘴里,慢慢用牙把盖子起开了。泡沫喷了他一下巴,流了个满胸满大腿,奶娃赶紧接过来。
“热乎乎的。”那人放声大笑,一边用蓝白条的手帕上上下下地擦着。
奶娃三四口就把一瓶可口可乐连汽带水灌下了喉咙。
“再来一瓶吗?”
他挺想再喝一瓶,可嘴里说声不啦,光想抽支烟。
“我不抽烟。”那人说。
“哦。”奶娃说着,竭力忍着烟瘾,打了长长的一个嗝。
“汽车站拐过那个弯就是。”他们已经开车来到丹维尔郊外,“不费劲儿就到了。”
“真太感谢你啦。”奶娃打开车门,“我该给你多少钱?一瓶可口可乐,还有搭车,总共多少?”
那人本来是笑容满面的,这时一下子变了脸色,“我叫加奈特,弗莱德·加奈特。我拥有的不多,可还请得起一瓶可口可乐,搭个车也用不着要钱。”
“我不是那意思……我……”
可是加奈特先生已经探过身子关上了车门。奶娃看着他摇着头把车开走了。
奶娃的脚痛得让他简直要哭了,他硬挺着走到那个代售午餐的汽车站,找柜台后边那男人。那人不在,一个女人主动来搭话。说了半天奶娃总算明白了,他的行李箱不在,那男人也不在,她也不知道是不是有个黑孩子取走了,站里没有行李寄存处,她十分抱歉,不过要是那孩子没有取走,他可以到站长室去瞧一瞧,是不是还有什么事她可以帮忙的?
“汉堡,”他说,“给我来几个汉堡和一杯咖啡。”
“好的,先生。要几个?”
“六个。”他说,可是他的胃在吃到第四个时就绞痛了,在他去罗阿诺克的一路上,一阵阵疼得他直不起腰。但是在他离开汽车站之前,他给库柏牧师家挂了电话。是库柏太太接的,告诉他她丈夫还在货场,要是他抓紧时间,还能在那儿碰上他。奶娃向她道了谢,挂上了电话。他像是一个穿了双精致鞋子的皮条客,勉强走到离汽车站不远的货场。他走进大门,向碰到的头一个人打听库柏牧师是不是还没走。
“库波?”那个人说,“我想他到那边那个汽车站去了。看到了吗?车站就在那儿。”
奶娃朝他手指的方向看了看,蹒跚地迈过碎石和绳子,又朝车站走去。
除去一个老头儿在拽一个板条箱之外,车站里阒无一人。
“劳驾,”奶娃说,“牧——库波还在这儿吗?”
“刚走。跑两步就能追上他了。”那个人说。他从前额上抹去由于用力而流出的汗珠。
奶娃心里想,自己这双嫩脚板还能到处跑呢,就说:“唉,好吧。我下次再使劲追他吧。”说罢转身要走。
“我说,”那人说,“要是你不打算追他了,请你动动手给我帮一下忙好吗?”他指了指脚边的一个挺大的板条箱。奶娃已经乏得既没劲儿说声不字也不想解释,就点了点头。两人哼哧哼哧地弯腰搬箱子,总算抬到了一辆平板车上,从那儿就可以推到秤台上了。奶娃瘫趴在箱子上,大口喘着气,对老头儿冲他说的谢谢,只能点头表示一下。然后他走出车站,来到街上。
他现在累垮了。真的累垮了。他再不想见库柏牧师和他那伙经得起饿的朋友们了。而且他当然也不想对父亲或吉他解释什么了。于是他重又蹒跚地走回汽车站,买了一张下一班向南开的汽车票。是在南边,而且该在弗吉尼亚。因为现在他认为已经知道了怎样弄清楚金子的下落。
肚子里填满了汉堡,挺不舒服,脚又酸痛,可现在总算坐下了,他甚至不能体会在洞中浅坑里的失望了。他在汽车里一下子就死死地睡着了,足足睡了几个小时,醒来胡思乱想了一番,就又打了一阵瞌睡,在停车休息的站头才醒过来,吃了一碗豌豆汤。他到一个杂货店里重新买了一套盥洗和剃须用具——原来的全都落在库柏牧师家中了——决定等一阵子把鞋修好(这时是用胶姆糖粘住了裂口),把西装缝补一下;到了弗吉尼亚再买一件新衬衫。
“灰狗”长途公司的汽车沿着公路加速时发出一阵声响,就像那群魏玛兰纳狗的哼哼似的。奶娃战栗了一下,因为他想起坐在“最后一个房间”里的瑟丝看了一眼那群狗,不知道她是否比它们活得长久,当时他就这么战栗了一下。不过,这事是很难说的,狗总共有三十多条,而且还在不断繁殖。
远处的那溜矮山,对他来说已不再是什么风景了。那是能把你价值三十美金的皮鞋弄开绽的实实在在的地方。他曾经期望在那里得到这个世界上他最想要的东西,把一排压着一排的胀鼓鼓的小口袋拿到手里。他想他要得到它是出自麦肯·戴德的佐治亚桃子的名义,出自瑟丝和她那群金眼狗的名义,特别是出自库柏牧师和他的那帮老朋友的名义。那帮老朋友看到同他们一样的黑人,“呆若木鸡,穷似囚徒”,竟然能获得成功,成功之后又有那样的遭遇,而这帮老朋友在他们自己脸上的绒毛蜕光之前,就已经开始死掉了。他还想他要得到它是出自吉他的名义,为了抹去奶娃离开时他脸上的怀疑神色,那种“我知道你他妈的这次是白跑一趟”的神色。没有什么金子,但是现在他明白了要获得金子的一切美妙理由什么都不是。事实是,正因为那是金子,他才想得到它,占有它。自由。就在他坐在汽车站里吞咽着汉堡,想象着这么回家是副什么样子——不仅得说那儿没有金子,而且还得承认他上了大当——的时候,他的头脑开始思路清晰了。
瑟丝说过,麦肯和兴来自弗吉尼亚,他们就是在那里上的大车。她还说过,麦肯的尸体在下第一场大雨时就从地底下露出来了,巴特拉家的人,要不就是别的人,在一个夏夜里把尸体放到了猎人山洞里。他们拖去的肯定是尸体,因为他们还认出来是黑人呢。可是,派拉特说,她是冬天去的,那里只有骨骸。她说是在四年之后一个雪天去看的瑟丝,并且到了山洞,取回了白人的骨骸。她怎么会没看到她父亲的骨骸呢?那里应该有两具骨骸才对。是不是她迈过一具而收起了另一具呢?不消说,瑟丝也告诉过她对他讲过的事:她父亲的尸体在山洞里。派拉特跟瑟丝讲过他们曾在洞里杀过一个男人吗?大概没有,因为瑟丝没提起这件事。派拉特说,她取了白种男人的骨骸但没有找金子。不过她没讲实话。她没提到第二具骨骸,因为在她去的时候,那具骨骸就不在那儿了。她不是四年以后去的;就算她是四年以后才去的,那也是她第二次去。她是在他们把发现的尸体放到山洞之前回去的。她带走了骨骸,这没问题;奶娃在拘留室的桌子上亲眼看到过。不过那不是她带走的全部东西。她带走的还有金子。拿到弗吉尼亚去了。也许弗吉尼亚的什么人会知道。
奶娃沿着她的路线追踪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