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八十五章 枫叶刑(7)(2 / 2)

他来到窗前,打开窗户,一阵凉风吹进室内,让他微微发热的头脑稍微冷静了一下。

远处的公路上,可以看到有成双成对的男女在路灯下散步。梁警官的心情有些惆怅,他不由得想到了宋虹敕。不知道那丫头现在正在干什么。

白天的时候该朝老政委要一下宋虹敕的电话吧?哦对了,那个时候,好像不大合适。还是等这个案件结了之后……

然而,梁警官始终还是有些心痒难搔。宋虹敕到底是个怎样的人物呢?她是新闻台的记者,在新闻台的网站上肯定有她的作品,不如上网搜一下。

他登录了新闻台的网站,果然,第一页上就有宋虹敕的文章,看样子还是今天刚更新的。他一直看到文章的最下方,正想点评两句,却看到评论区里有两个醒目的大字——“抄袭”。

梁警官一愣。

“抄袭”俩字的下面,还出现了新的内容。发评论的人网名叫做“夜神”,这人认认真真地指明了这篇文章抄袭了其他网站上某个作者的文章,并且发来了那篇文章的链接。

除此之外,“夜神”对宋虹敕加以指责,口气极为严厉。

“新闻台这么老资格的单位,居然出现了抄袭这种事,应该开除该员工。除此之外,抄袭者也应该受到重罚,她不配再当新闻工作者!”

这条评论的下方很快出现了回复:“感谢这位网友的指正,我是原作者宋虹敕,我虚心接受您的批评,这条文章将被撤下,今后我绝不会再犯类似错误。”

回复的作者是“萌小宋”。

“夜神”却似乎并不满意。

“新闻台影响力很大,你自己的名气也很大,这次抄袭,带来的社会影响非常严重,你以为道歉就能解决问题吗?”

“萌小宋”回复道:“那您觉得我该怎么办?我一定尽力去做。”

“夜神”毫不客气地表示:“你应该去死。”

由于新闻台网站的浏览量极大,没过几分钟,这篇文章的浏览量已经超过了十万。评论区里出现了更多网友的留言,有的表示,宋虹敕确实应该受罚,但“去死”就太过分了。还有人幸灾乐祸地表示,新闻台这种地方,向来自高自大,出了这种事,也是报应,活该。更有人表示:“我早看那女人不顺眼了,天天出来卖弄风骚,就让她去死吧!”

“夜神”在每一条“让她去死吧”的评论上,都给点了个赞。

梁警官渐渐感到情况不对劲。

他迅速申请了一个帐号,并给“萌小宋”发去了一条信息:“小宋,我是今天和你见过面的梁大壮,你还好吧?”

对方没有回复他。

梁警官等了很久,“萌小宋”再没有发出过任何信息。她的在线标志也渐渐暗了下去。这代表她下线了。

梁警官有点儿着急,他忽然想到一个办法。

他在单位的通讯簿里找了找,翻出新闻台的电话,并迅速拨通。

“喂!帮我找一下你们的记者宋虹敕,我有要紧事要找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