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女孩大喊大叫着,就被轰了出来,歌厅里看场子的保安,那肯定都是练家子,所以力气非常大,架着将其带出去一百多米,随即往地上使劲一扔!
这女孩今天是经过特殊打扮的,带着一副黑框眼镜,头发也洗干净了,衣服也都洗干净了,那张脸虽然没化妆,但胜在本就皮肤白皙,所以还挺漂亮的。
“你这个神经病,以后再也别来啦!陪酒的小姐多了,没见过你这么傻的!”
“操你妈的!以后要是再来,老子就把你剥了喂狗!”
“真他娘的晦气,脑子不好用,还来当小姐,滚!快衮吧!”
两位凶神恶煞的保安,冲着那女孩骂了一顿之后,这才气冲冲的离开,时不时的还回头看看,怕那个女孩再追上来。
这个邋遢的女孩子,名叫乐乐,今年二十一岁,她之所以变成今天这样,还要从还要从她的职业说起……
乐乐在上高中的时候,成绩一直很差,每天除了睡觉就是吃饭,早上醒不来,晚上不学习,人生基本就这样废了。
至于学习成绩,乐乐的每次考试,所有功课加一块,凑都凑不到一百分,可见她的智商,确实不行。
直到有一次上美术课的时候,也不知道是今天不困,还是因为吃得饱,所以她第一次用心上课,在美术本上,画了一只小海豚……
当时美术老师一看,随口就表扬了一句,说你画的很好。
从那之后,乐乐发现,原来自己也是有优点的人,于是就痴迷于美术,后来梦想当个画家,特别是她看到,有人一幅画能卖好几百万,从那之后就彻底上瘾啦!
乐乐不顾一切的,来到了宋庄的画班和画室进修,她靠着在KTV里陪酒,获得房租和学费……她所做的这一切,都是为了一个艺术梦想。
关于宋庄,乐乐是慕名而来,在这里她找到了她很多的同类,那就是一帮搞艺术之后,把自己搞成傻子的同类。
“哼!什么人呢,该死的客人,该死的老板!”乐乐冷哼一声,拍了拍身上的土,从马路上站了起来。
乐乐在这个歌厅,上班一共上了七天,而今天则是她最后一天,此时此刻心中想着,要赶紧去找下一个歌厅,否则吃饭的钱都没有。
马路对面,有一帮跑滴滴的黑出租,这帮人在歌厅的外面等着拉活儿,不但拉客人,而且还能够做代价,歌厅不打烊,他们不下班。
然而这些黑车司机,在看到了乐乐之后,一个个咬牙切齿的,都从车里走了出来,将乐乐挡在前面。
“各位大哥,你们谁的车去宋庄啊?我要搭车。”乐乐的脸上,挤出了一抹甜甜的笑容,想要在深夜搭车。
“滚啊!穷鬼,我们的车都不给你坐!”
“谁要是拉了你,谁才是倒了八辈子的血霉!”
“拿一张画抵车钱,亏你想得出来?别过来,快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