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3、男人天生就是拎包的(2 / 2)

“累了吧?”林汐一改往日冷冰冰的面孔,笑嘻嘻地坐到雪白的餐椅上,向服务员要了一瓶矿泉水,递给他:“喝点水吧,看你满头大汗的。”

商场里温度并不低,我一溜小跑地跟着她,额头也少许渗出了些许汗珠。

“怎么,还要吃饭。”我放下手中的东西,狂饮着矿泉水。

“你看都几点了。”林汐抬起雪白的玉手,晃了晃葱白似胳膊上金灿灿的手表。现在,有身份的人都把带手表作为一种时尚,而象我这样的,有个手机看时间就足够了。胳膊腕上套着一堆生铁,也不嫌沉重。时代真是不一样了,记得小时候,他们经常把戴手表的人称作土老冒。

“路远。”她眨巴着长长的眼睫毛,语气有些戏谑地说:“逛了一下午了,你应该请我吧。”

啊,原来她转到这,就是为了让我请她吃饭。林汐叫了一声我的名字,这也是她第一次正八经儿的叫我的名字,我听起来很不习惯。

“我给你拎了一上午的包,怎么还要我请你?”我本能地脱口而道。不是我吝啬,不论是她还是谁,请客是小事,关键是这地方太高档了,冲着这些衣服,饭菜肯定便宜不了,走的时候太匆忙,我兜里的钱估计超不出二百大洋。

“难怪别人说你呆头呆脑的,真的不知道怎么巴结上司。”林汐讥笑我。

“生就的骨头……”我顺着她。别人说我呆头呆脑?我怎么没听过,我觉得我在别人的印象里绝对不至于是这种形象,估计是她自己妄为的吧。

“怎么,你不想请我,给你买了那么贵的……。”林汐开始有点小肚鸡肠。

“不是,不是那个意思,我应该、应该,不过,这个地方的东西又贵又不合口味。”我给她解释,索性,男子汉的自尊也不要了,不请客总比请了客没钱付帐尴尬要好些。

“哼!”林汐听了这话看样子很不高兴,她的墨镜后面的眼睛我看不到,想象中一定很难看,死死地盯着我,“再贵也贵不到两个人消费一瓶1573的程度。”

天呐!她还记着我和袁紫衣喝1573这茬呢。

“可是我兜里真没带太多的钱。”我可怜巴巴地说。

“少废话。”林汐说,“这又不是什么高消费的地方,一份牛排和一杯可乐你都请不起呀?”

“行,行。”我赶紧说。再不说行,也太不男人了。

而这时,我忽然感觉到我和林汐的距离并不是想象中的那样远。

我和林汐各要了一份牛排,她要的是可乐,我则是白水,我不喜欢可乐的那种味道。

对于吃西餐来说,是有讲究的。从酒菜的搭配及刀叉的使用到握杯喝汤的方法,有一整套繁复的礼仪,相当的麻烦。在北京的时候,很多人习惯于吃西餐,一般的情况下,除了必须外,我基本不去。那种七分熟的牛排不好下咽不说,边吃还得边看其他人的脸色,生怕自己的动作不规范而闹出笑话。而且,大伙聚在一起吃西餐的时候,都吃的很少,我就从来没有吃饱过。

幸好,这只有林汐我们两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