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男子离开后,吉姆就轻声地嘀咕起来。
“一个大男人,一天就知道八卦,小店迟早得关门。”
“滴!无意听到嘀咕声,听力+3。”
辰峰闻声后才知道,这个青年男子就是吉姆的亲哥。
怪不得,吉姆要建议大家来这里吃饭。
原来,她是不想肥水流入到别人的田里。
哪怕吉姆明说,辰峰也不会说什么。
反正,不论吃那家,都得给钱。
当然,不给钱最好。
辰峰不知道,魏大海已经预存了十万。
如果不预存钱,谁给你当管家。
别人陪吃、陪玩,结果还自己掏腰包,谁比谁傻啊。
几人品尝了一会米酒,第一道就端了上来。
这道菜,应该是笋子烧的什么肉。
吉姆看着辰峰,顿时就解释起来。
“这道菜,是我们苗族的特色菜,叫笋子烧野兔。”
“这野兔是村民打到后,送到小店来的。”
“经过特殊的腌制后,在晾晒一段时间,再能做菜。”
辰峰伸出筷子,夹起一块肉,问道:“照理说,应该很贵吧!”
吉姆看着辰峰,说道:“你先吃,然后我在告诉你多钱。”
“你还是先说吧!不然,我哪敢吃啊!”
魏大海闻言,也夹起一块肉,直接放进了嘴里。
“不错,还是那个味。”
“你不吃,待会就没你吃的咯!”
辰峰看着大家都在吃,他也将肉放进了嘴里。
兔肉入口既化。
辰峰的喉结微微一动,食物就钻了胃里。
一张口,嘴里的味道,就钻进了鼻子。
“我去,味道的确不错?”
“滴!品尝到美味,烹饪能力+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