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始我看到她的样子,就知道我的底气发挥作用了。
我的证据就是我脱身的武器!
如果现在这个女警官让我认罪,或者强迫我认罪,那么24小时后,我的证据到了公安局领导的邮箱里,到时候我不仅会被公安局解除罪名,还会让我认罪的两个审讯官,也吃不了兜着走。
不让我认罪也可以,就这样关着我,而没有我签字的笔录,也就没有对我进行拘押的权利,现在最多叫扣押。
而扣押的时间是24小时,如果24小时既没让我认罪,又没放了我,那么这两个审讯官和批逮捕令的相关部门,也都会吃不了兜着走。(套用扣押物品的设定,把时限30天改成了24小时,鄙人脑力实在是有限,还望各位读者海涵谅解)所以目前的情况来看,我是稳赢的,最多进戒毒所蹲一阵子。
而且到现在为止,我没有感受到任何不舒服的感受,所以也开始抱侥幸心理,也许被注射个一次两次,不会有赌瘾的产生呢?
如果是这样的话,公安局也没理由让我进戒毒所待着吧。
反正无所谓了,只要不去号子里待着,我这辈子就不算完。
又等了大概一个小时左右,女警官和男警官回来了,同时还带来了一个中年男子,中年男子没有穿警服,但他的衣服胸标上贴了三个字:检察院。
一般逮捕令都是检察院批的,所以我隐隐觉得这个人应该是有目的冲着我来的。
此人身上的气场非常强,但看外表,基本上都能感受到这家伙应该是个雷厉风行的性子。
果然,他一坐下,就气势汹汹的逼问道:“林文冲,我们检察院之前接到举报称,你跟一起走私贩毒案有关啊!你所说的那些,霞子都告诉我了,你所说的证据,如果真的有,麻烦你交出来,但是,证据一定要全面,一定要能保证,你跟我们接到的举报没有任何关系,否则的话,我们依然会有继续拘押你的权利!”
“贩毒?”我无奈的摇摇头:“这事什么时候归检察院管了?”
“少废话,赶紧把你的证据交出来。”
对方的话,让我心中一阵吃惊。
我被人举报贩毒?这事十有八.九又是刘大力干的!
且不说这事是莫须有,就算如此,刘大力在举报之前肯定会做许多工作,所以要解释起来,基本上没希望能帮我洗清罪名。
还是得拿出有力的证据,才能证明我的清白啊!
可是目前我除了有证明我没有吸毒之外,也没办法证明刘大力陷害我啊!
如果没法证明,我可能还是要被关几天甚至是刑拘!
有了!
突然,我脑子里灵机一动:“交出证据没问题,但我要求看我被人举报的材料,不用太详细,大概内容就行,也不看举报人的信息,咱们一手交证据,一手交材料,如何?”
“你还会讲条件?”那个检察院的领导冷笑一声:“我就从你一次,林霞同志,麻烦你去拿一下举报材料。”
“检察长,我们有必要跟他妥协吗?”林霞似乎有些不甘心。
“去吧,那检查材料我们也没法确认真假,如果是真的,我们不能错过一个坏人,如果是假的,我们也坚决不能冤枉一个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