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木用自身的经验找到了他故事里的破绽,一把揪住想钻进车里避雨的祁官,李木声声逼问道。
祁官直视李木的眼睛,嘲笑着抖开他的手,“等这少年没了利用价值也是死路一条,太阳底下没有新鲜事,我可以明确的告诉你,你现在或者以后看到了什么丧心病狂的事件,那么它以前肯定发生过,我又不是白活了这几百年。”
李木颓然后退两步,脚后跟碰到路牙子,没稳住身体一个踉跄差点摔倒,他已经相信了。
“金先生的小说里有很多隐喻,他笔下的丐帮分为净衣派和污衣派,一派自己装可怜,弄得惨兮兮来博人同情讨点饭食,一派沟沟壑壑,除了乞讨什么都干。”
“你觉得这少年背后的人是脏兮兮的污衣,还是风光一时的净衣?”
“大明律:凡采生折割人者,凌迟处死,财产断付死者之家。妻、子及同居家口虽不知情,并流二千里安置。为从者斩。”
“大清律例:采生折割人,属于十恶,不道,依律凌迟。妻子并同居者流二千里,里长知而不报者,坐。”
祁官说的都厌了,他摆摆手钻进车里,那边吐得爽快的大小姐也捂着脑袋回来了,她倒是好,这边说了什么完全没听见。
雨势渐渐变大,一丝一丝的雨水变成了雨滴,打在李木的眼睫上让他不由的闭了眼,一滴水滑落他的脸颊,却不是泪水而是雨水。
女孩发完了善心,一蹦一蹦的在雨中欢笑,跑到李木的面前邀功似的挺起了胸脯,似乎在等待他的夸赞。
可是李木只是叹气,什么都没说。
凌迟是酷刑,据李木所知,受刑被剐的最高刀数是3543刀,这个数字不一定是真的,毕竟传了几百年,口耳相传经过人为加工过也不是不可能。
但是想想能做出这等畜生行径的人,受上三千刀又能怎样,三千刀能剜去他们身上的恶吗,三千刀能洗去受害者心中的恨吗?
酷刑不假,只看是对何人施展,对袁崇焕或许是冤的,但是对把少年手脚砍去的人来说,一点都不冤。
他想对它们这些畜生恢复已经消失的酷刑,但是行刑需要先定罪,那么谁来给它们定罪,有谁会主动或者被动的去管它们。
李木既然它们能存在几百年,直到现在还存在,说明其中有利益链,有利可图才能驱使有那么多人投入其中。
而打击它们来伸张正义,并不能为有能力管这些事的人带来利益,有这闲工夫不如发动起来扫扫黄,打打黑,抓嫖客多轻松,抓一次就是一笔买卖,不抓干净下次再来,岂不是美滋滋,何必去做这些费力不讨好的事。
雨中站着的李木在发呆,女孩如花的笑颜让他想起了另一个人,是好久没见过的慕容。